唐代广州贸易与岭南经济社会变迁(二)

二、朝贡与私商贸易

  唐承隋祚,对外持开放态度,发展友好关系。武德五年,唐高祖赐书高丽王高建武云:“朕恭膺宝命,君临率土,祗顺三灵,绥柔万国,普天之下,情均抚字,日月所照,咸使乂安。方今六合宁晏,四海清平,……方申辑睦,永敦聘好”[1]。尤其唐朝皇族颇染胡族血统,李昞、李渊、李世民三代,皇后孤独氏、长孙氏、文德氏,皆为胡姓。所以,唐人种族观念较为淡薄。贞观十八年,突厥俟利苾部十余万众归附,请于胜、夏间安置;时朝廷用兵辽东,群臣恐其威胁京师,请加防范。唐太宗说:“夷狄亦人耳,其情与中夏不殊,人主患德泽不加,不必猜忌异类。盖德泽洽,则四夷可使如一家;猜忌多,则骨肉不免为雠敌”[2]。他还说:“自古皆贵中华,贱夷、狄,朕独爱之如一,故其种落皆依朕如父母”[3]。

  唐初统治者比较开明的民族思想落实到国家民族政策与外交实践中,对维护国家统一,增进对外交往发挥积极的作用,并不同程度为李唐王朝后继者所继承。开元初,大食帝国遣使来朝,进马及宝带等方物;在朝见玄宗时,发生了值得关注的“礼仪之争”:

  其使谒见,唯平立不拜,宪司欲纠之;中书令张说奏曰:“大食殊俗,慕义远来,不可置罪。”上特许之。寻又遣使朝献,自云在本国惟拜天神,虽见王亦无致拜之法。所司屡诘责之,其使遂请依汉法致拜[4]。

  由此可见,唐朝统治集团保持比较宽容与友好心态,尊重海外殊俗,对各国“朝贡”不遵礼仪似乎也不太在乎,不太为难“不懂礼仪”的“贡使”。证诸一千多年后英帝国马戛尔尼使团出使大清帝国引发激烈的“礼仪之争”——英使谒见乾隆皇帝必须行“三跪九叩”礼——而这种争议成为导致中英首次邦交失败的关键性原因,益显唐朝开放兼容的大国气派。

  有唐一代,不仅礼遇来使,允许外国商民在华贸易定居,资助外国留学生学习中华文化,准许外国宗教人士来华求法宣教,而且容纳外国才智之士参加科举,在朝为官。唐朝用人不分畛域,而且并非权宜之计或策略性措施,亦非某一皇帝为然。

  唐代把朝贡与礼仪相结合,构建以唐朝为中心的国际关系,作为国家礼制的一部分。《通典》云:“自古至周,天下封建,故盛朝聘之礼,重宾主之仪”;周制,九州之外,谓之蕃国,有夷服、镇服、蕃服,代一见,各以其所贵之宝为贽[5]。由《周礼》“六服”和“三服”所构成的“天下封建”、“诸侯朝聘”、“四夷朝贡”理想化“礼制-外交”体系,为唐代统治集团所取法。

  唐代设鸿胪寺等主管海外诸蕃朝贡事务。蕃国朝贺,“中国有报赠、册吊、程粮、传译之费,东至高丽,南至真腊,西至波斯、吐蕃、坚昆,北至突厥、契丹、靺鞨,谓之“八蕃”,其外谓之“绝域”,视地远近而给费[6]。

  所谓“报赠”,即唐朝对朝贡国的赐予和贡物的报酬。“计价酬答,务从优厚”[7]。报赠在京由鸿胪寺付给,在地方则由州府付给。1972年新疆吐鲁番阿斯塔那出土了《仪凤度支式残卷》两片,其中一片称:

  [诸州]拟报诸蕃等物,并依色数送府。其交州都督府报蕃物,于当府折官物内支用,所有破除、见在,每年申度支、金部。其安北都护诸驿赐物,于灵州都督府给。单于大都护府诸驿赐物,于朔州给。并请准往例相知给付,不得浪有破用。安北都护府色数于灵州都督府给付,如其不须,不得浪有请受。给讫,具申比部及金部,比部勾讫,……[8]

  可见地处海路蕃国贡道的交州,与地处陆路诸蕃贡道的灵州、朔州等一样,负有向朝贡诸蕃提供“报蕃物”、“诸驿赐物”等的职责。

  “册吊”是唐朝对蕃国君长的册封或吊唁,皆有赐物。

  “程粮”乃支付给贡使回国所需的粮料,一般按路程远近分等第由州府给。证圣元年九月五日敕:“蕃国使入朝,其粮料各分等第给:南天竺、北天竺、波斯、大食等国使,宜给六个月粮;尸利佛誓、真腊、诃陵等国使,给五个月粮;林邑国使,给三个月粮”[9]。“路由大海者,给祈羊豕皆一。西南蕃使还者,给入海程粮;西北诸蕃,则给度碛程粮”[10]。

  “传驿”乃提供给蕃使的交通服务。

  唐代以前,南海诸国使节从海路来中国朝贡,迎送、馆毂等皆由岭南地方当局负责。隋文帝开皇九年初定岭南,即下《安边诏》,宣扬皇化,革除陈朝弊政;陈朝时“南海诸国,欲向金陵,常为官非法盘检,远人嗟怨,致绝往还。”文帝告诫广州当局,不得侵渔前来通商朝贡的海外客商,“外国使人欲来京邑,所有船舶沿泝江河,任其载运,有司不得搜检”[11]。大业间,隋朝向南海地区发展势力,扩充影响,“南荒诸国朝贡者十余国。”可考者除赤土外,尚有林邑、真腊、婆利、丹丹、盘盘[12] 。

  海外诸蕃由海道来唐朝,必在广州上岸,循北江过大庾岭北上两京。《新唐书》谓:“海外诸蕃朝贺进贡使有下从,留其半于境;由海路朝者,广州择首领一人、左右二人入朝;所献之物,先上其数于鸿胪”[13]。地方政府在接待外使时,既要安排好使团进京人数,以礼相送,还要礼待其余留下来的使团成员。

  唐朝为显示富强,远播声威,怀柔远人,对前来“朝贡”的外国贡使一般都给予丰厚的“赏赐”,从而形成一种隐藏着政治外交内涵、以物易物、不等价的朝贡贸易关系。安史之乱后,唐朝由盛而衰,朝廷支持发展外贸,目的主要转为获取市舶收入,以裕财政;因此,以禁榷制度为核心、征抽“舶脚”、收取“上供”为内容的官方贸易居于主导地位。朝贡贸易的发展,完全取决于政府的支持。市舶贸易主要由市舶使或兼任市舶使的岭南帅臣主持,注重经济效益,为地方和中央开辟可观的财政来源。

  唐代海外贸易除官方贸易外,民间交易不容忽视。所谓“广人与夷人杂处,地征薄而丛求于川市”[14]。大历中路嗣恭平定哥舒晃之乱,乘机私吞广州商舶之徒财宝数百万贯,可见经营外贸的商贾财富雄厚。

  蕃商是外贸领域一股重要力量。唐末居留广州的外商成千上万,史载“蕃僚与华人错居,相婚嫁,多占田营舍第,吏或橈之,则相挺为乱。”[15]显然,蕃商在广州已经形成势力,在中外贸易中与海外市场更直接、更密切的联系,具有中国商人难于比拟的独特优势。

  南朝以来,以冯氏、冼氏等为代表的粤西地区民族豪族往往以武力为后盾,亦盗亦商,始终在南海贸易中占有相当比重。日本学者河原正博指出,他们在对外贸易中获得大量象牙、犀角、翡翠、珍珠等南海物产,并拥有很多生口(奴婢),或者进行贩卖,积累财富,形成了强大的势力[16]。

  正如《隋书·食货志》所谓:“岭外酋帅,因生口、翡翠、明珠、犀象之饶,雄于乡曲者,朝廷多因而署之,以收其利。历宋、齐、梁、陈,皆因而不改”[17]。虽然岭南豪族势力在贞观末年以后受到致命打击而基本退出广东大陆,但其残余力量在偏远的沿海地区仍有不可忽视的影响力,活跃于外贸领域,也是私商贸易的组成部分。

  天宝初年,鉴真法师第五次东渡日本,遭风漂流到海南,受到万安州豪族冯若芳的热情款待。据称若芳“每岁常劫取波斯舶二三艘,取物为己货,掳人为奴婢。其奴婢居处,南北二三日,东西五日行,村村相次,总是若芳奴婢之[住]初也。若芳会客,常用乳头香为灯烛,一烧一百余斤。其宅后,苏芳木露积如山;其余财物,亦称此焉”[18]。

  振州陈武振是海中大豪,海南五州招讨使韦公干“以兄事武振”。他的“致富”手段,即采用所谓“得牟法”——一种佛教密咒——的神力,使海上过往贾船自动飘到行咒的地方,由此而发财,实际上是海上抢劫。段公路《投荒杂录》记载说:

  唐振州民陈武振者,家累万金,为海中大豪,犀象玳瑁仓库数百。先是,西域贾漂舶溺者因而有焉。海中人善呪术,俗谓“得牟法”。凡贾船经海路,与海中五郡绝远,不幸风漂失路入振州境内,振民即登山披发以呪诅,起风扬波,舶不能去,必漂于所呪之地而止。武振由是而富[19]。

  岭南官吏往往利用特权,上下其手,插足外贸,与民争利。史载“南海有蛮舶之利,珍货辐辏。旧帅作法兴利以致富,凡为南海者,靡不捆载而还” [20]。 以至于有人认为,广州官吏,“十中无一,肯识廉耻”[21]。贞元十一年,容管经略使岭南迁广州刺史、岭南节度使。王锷极精明,“计居人之业,而榷其利,所得与两税相埒。……西南大海中诸国舶至,则尽没其利。由是锷家财富于公藏。日发十余艇,重以犀象珠贝,称商货而出诸境。周以岁时,循环不绝。” 王锷凭借雄厚财力,在官场运转有方。凡八年,“京师权门多富锷之财。”受符节,居方面,凡二十余年,终官使相[22]。王锷堪称“官而富者”之典型。

注释:

[1] 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九十九上《东夷·高丽传》。

[2]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七,贞观十八年十二月戊午。

[3] 司马光:《资治通鉴》卷一百九十八,贞观二十一年五月庚辰。

[4] 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九十八《西戎·大食传》。

[5] 杜佑撰、王文锦等校点:《通典》卷七十四《礼·宾礼一》,第2016页。

[6]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百二十一下《西域传》。

[7] 王钦若、杨亿等编《册府元龟》卷一百六十八《帝王部·却贡献》,中华书局,1960年。

[8] 刘俊文:《敦煌吐鲁番唐代法制文书考释》,中华书局,1989年,第310—311页。

[9] 王溥:《唐会要》卷一百《杂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2136页。

[10]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四十六《百官一·礼部主客郎中》。

[11] 许敬宗编、罗国威整理:《文馆词林校証》卷六百六十四,李德林《隋文帝安边诏》,中华书局,2001年,第224页。

[12] 魏征:《隋书》卷八十二《南蛮传》。

[13]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四十八《百官三·鸿胪寺》。

[14]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一百七十《王锷传》。

[15]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一百八十二《卢钧传》。

[16] 河原正博:《汉民族华南发展史研究》,吉川弘文馆,昭和五十九年,第95—96页;亦见同氏著:《隋唐时代岭南酋领冯氏与南海贸易》,《中外关系史译丛》第二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5年,第250—256页。

[17]  魏征:《隋书》卷二十四《食货志》。

[18] 真人元开著、汪向荣校:《唐大和上东征传》,中华书局2000年出版,第68页。

[19] 李昉等:《太平广记》卷二百八十六《幻术三·陈武振》,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

[20] 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七十七《卢钧传》。

[21] 王溥:《唐会要》卷七十五《选部下·南选》,第1624页。

[22] 刘昫等:《旧唐书》卷一百五十一《王锷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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