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商品流通的发展和会馆、公所、行帮的兴起(二)
——《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第四章第一节(二)
五 工商业公所的发展
嘉庆、道光以来,工商业的组织以公所命名的逐渐多起来了。据现有资料,截至清末,苏州有144所,上海有66所,能查明设立时间者,按朝代分列,如表4—5。至于北京,据碑刻资料,称公所者仅二、三家,从略。
表4—5 苏州、上海的公所
创建时期 | 苏州 | 上海 |
公所总数乾隆
嘉庆 道光 咸丰 同治 光绪 宣统 不明 |
1141
5 15 5 16 15 1 56 |
666
2 4 8 2 14 4 26 |
资料来源。江苏省博物馆编:《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1959年版;上海博物馆编:《上海碑刻资料选集》》1980年版。
就语义说,公所与会馆原可通用。【14】道光间,上海的《漳泉会馆兴修碑记》说:什会馆者,集邑人而立公所也”。还有个《潮惠会馆碑记》,文中则称“立潮惠公所”。也是道光时,青口镇来上海的商富“议起公积创建会馆”,建成,额题“祝其公所”(青口古名视其)。【15】但两者兴用时间不同,越到后期称公所者越多,而两者的职能、作用也有所不同。
会馆主要是以地区命名,公所则绝大多数是以行业命名,或以含行业的字义命名,如云锦(纱缎)、样义(木业)、坤震(煤炭)等。公所也有以地区命名的,苏州有五、六个,上海有十三、四个。苏州的浙南公所,实为纸箬业所建;江镇公所,乃剃头业组织;七襄公所,属绸缎业商人。上海的星江公所,实际是金华茶商;三山公所,属福建桔商;上述祝其公所,实为贩油饼山货的船商,并包括徽州来沪的同业,并不限于祝其(江苏青口)籍了。
会馆主要是商人组织,仅有少数带有手工业性的会馆。公所则有商人公所,也有手工业者的公所,而且愈到后期愈然,如苏州在同治、光绪两朝所建公所中,有半数为具有手工业性的公所。作为行会组织,具有手工业性的公所,对于我们研究资本主义萌芽关系密切,因此特就资料,将其名录列如表4-6,说明则见后文。
公所既以行业命名,也随着一个行业的逐渐专业化而越分越细。以苏州的线绸业来说,原业没有本业会馆,仅钱江会馆、武安会馆是以该籍绸缎商为主。而公所就多了,有绸业、锦缎业、湖绉业、织绒业、绣业、丝业、染丝业、金钱业、杭线业、丝边业、贡带业、采绳业等十多个公所。又如服装,有在成衣业、估衣业、寿衣业、戏文业、绒领业、瓜帽业、鞋业等七、八个公所。
以上都说明,公所时期比之会馆时期,地域、乡土性减退,而行业性大大发展了。
再从它们的职能来看,公所和会馆都十分重视把神和义举,借此以团结成员,这是共同的。但在具体职能上就有不同了。如接待过往同乡住宿,原是会馆的一项基本职能,房租成为会馆的一项经常收入。公所则绝少有供住宿的,仅见苏州的猪业公所有“余房以便各客歇宿,自炊索账”【16】的记载。建立会馆时,如前所说,都要讲“答神庥、睦乡谊”“叙桑梓之乐”等,建立公所的缘起中也常有这一套,但是,有些已是纯粹从业务出发了。下举二例:
苏州《煤炭业创建坤震公所整顿行规碑》:“窃经商营业,首重公平,故各业皆有社会,创立公所,由董事组织,评定甲乙价目,公道贸易,庶几有条不紊,进行发达之端,关于商业兴旺之一大宗旨也。惟我业煤炭,皆系籍来宁、绍,在苏开张者多。因同业行规之举未成,致多失败。抉情实由同业参差,因无公定规则,售价不一。……况来源货价日增,近时销路日减。似此互相倾轧,受托无穷。以致亏本倒闭者,年有所见,睹此现象,大有江河日下之势,若不亟为整顿,受害伊于胡底?……今集同人,公共一心,决定同行规则;并议各店售煤炭,每担提钱二文,集数建立公所,筹备同业公益善举之用,……。”
表4—6 苏州、上海手工业性公所名录
公所名 | 说明 |
苏州成衣公所
小木作公所 永宁公所 允金公所 江镇公所 礼茶公所 瓜帽公所 醒源公所 巧木公所 性善公所 梓义公所 平炉公所 梁溪膳业公所 安怀公所 要正公所 布染业公所 置器公所 锡善公所 集德公所 裘业公所 绚章公所 酱业公所 园小甲公所 友乐公所 梳妆公所 玉业公所 永康糖食公所 石作公所 崇礼公所 |
乾隆四十五年成衣业建
嘉庆十五年小木作业建 金陵硝皮业于嘉庆二十二年重建 嘉庆间牛皮业建 嘉庆间剃头业建 道光十五年掌礼业(乐手)建 道光十六年制帽业建 道光二十四年酒行建 红木巧木业于道光二十四年重修房屋 道光二十五年漆作业建 道光三十年水木业建 道光间水灶业建 同治四年饭馆业建 同治七年银楼业建 同治九年本行商人建 同治九年赐布(洋布)染坊建 同治九年木器业建 同治十年锡器业建 同治十一年漆作业建 同治十二年硝皮业建 同治十四年蜡笺业建 同治间酱坊建 光绪元年膳业建 光绪十三年酒馆业建 光绪十九年红木梳妆作坊建 光绪二十八年金陵玉业建 光绪三十年糖食业建 光绪三十二年石作业建 光绪间金银抽丝业建 |
上海肉庄业公所
成衣公所 水木业公所 红帮木业公所 鞋业公所 酒馆业公所 铜锡器公所 银楼业公所 珠玉业公所 乌木公所 沪城工艺公所 南京帮珠玉业公所 |
乾隆三十六年屠宰业建
嘉庆二十二年成衣业建轩辕殿 道光二十三年水木雕石业建鲁班新殿 咸丰三年外商船厂木工建 同治七年鞋业建 同治七年酒馆业建 同治七年铜锡业建 同治七年银楼业建 同治十一年苏州珠玉业建 光绪十八年重整行规 光绪三十年天主教徒工艺者建 光绪三十四年建 |
资料来源;苏州历史博物馆等编:《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1981年版;上海博物馆编:《上海碑刻资料选辑》1980年版(兼用文献材料)。
《苏州府为酱坊业创建公所禁止农酱店铺营私碑》:“窃坊等酱坊一业,共有微、苏、宁、绍四帮,计共八十六家。在长、元、吴三县各都图开张,均经请照请烙在案。上年因酱货不销,几至所定额盐,不能按缸秤领。坊等推源其故,悉由官酱店过多,漫无稽查。往往借牌营私,偷造酱货。再四思维,当邀同业妥议章程,由盐公堂商人禀案举办,将城乡各酱店,一律严查。责令愿拆某坊酱货者,出具认销切结。并令承认之坊,加具保结,按产造册呈送在案。试办经年,酱店既易稽查,酱销亦渐起色。第恐日久废弛,酱店复萌故智,今复集议设立公所,……傅能垂诸永久。”【17】
这里,煤炭业是商业,他们组织公所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售价,避免竞争,也可以说是为了垄断市价,共谋利润。酱坊是造酱的工业他们组织公所的目的,是为了垄断货源,防止酱店(商业)“偷酱货”。为此,要将城乡各酱店“一律严查”;要它们“出具认销切结”;即同酱坊分别订立合同,不准自由进货;酱坊方面,也要“加具保结,按户造册”,不难自由供货。即在供销两方,防止越户竞争;公所的这种作法,已充分说明了它们的行会性质。这两业的公所;也都冲破了乡土珍域,成为全行业组织了。
然而,公所的最大特征,还在于行规的订立。行规,是指工商业者自己订立的约束本组织成员生产、经营的规定。一般说,凡是行会,都应有行规,否则不能实现它们防止竞争、维护均等利益的职能。反过来,行规又是识别行业组织性质的最重要依据。可是,至今我们还未发现过明代和明代以前的行规。这是值得注意的事。宋、明都有很多笔记、杂记,从中我们对于团行、铺行等组织和它们的外部关系,如编行、行老、当行、鳞差、投行等,都有一些了解,而对于它们的内部关系,即行规规定的东西,则全无所知。有人说是因为宋、明碑刻发掘太少,这也不尽然,我们现知较早的行规,也不是来自碑刻,而是来自文献。
清前期兴起的商人会馆,所遗资料较多,而它们也很少订有行规。只是在专业性的会馆中,我们见有三例,即北京的颜料行、靛行、皮行。这三例行规,都出现在道光以后,并且文中都只说是本行会议,未提会馆字样,只因三业都有会馆,文件是存在会馆中而已。
颜料行的“行规”订于道光八年(1828人共10条。有9条是业务规程性质,如生桐油整篓卖,篓作6斤;光油整砂锅卖,按零售价,小油子论斤卖;等等。惟最后一条是:“新开颜料铺局,知会当年会首,诚献仙翁庙香资银三十两至少。”
靛行(染坊)的“条规”订于道光十五年(1835),共5条,也是关于开业的:新开深缸,入行银60两;新开浅绸缸,人行银30两;改字号,入行银15两;等等。该行又于光绪十年(1884)订罚则,有神前叩跪、罚办酒席、罚戏、罚香银25两等,未言何事应罚。【18】
皮行的行规,情况不同,其主要一段是:
“学手艺者,徒也,以三年为满。不许重学,不许包年;谁要重学包年者,男盗女娼。公同商议:每年本行学徒弟者,二、三、四个人,不许多学。在沟者,许作银鼠皮、红狐皮腿;不在沟者,不许。不遵行规,男盗女娼。学满,给捌分,诸位空号,通同L头,不分两样,毫厘不爽。到春天,够捌分工,就写工胀。有存欠,写职俱要言明。众手艺人自家来时,诸子匀对添人。在本行名者,行中吃山不在名者,不能吃也。如要添外行者或口外之人,大众不容;谁要相容,男盗女娼。不许瞒心昧己,俱是一样也。”
这个行规,十足的行会精神。但它并非皮局业主所立,而是光绪十三年(1883)该业四十三名“手艺人公议”的,文中还要求皮局“想穷徒之苦,工价少增”,即增为捌分银。这有点象我们下一目要讲的雇工行帮的行规,不过,这里他们和业主还是结合在一起的,他们的行规为业主所采纳,并悬于皮行会馆的大殿上。这个皮行会馆,是两年前(光绪十一年)才建立的。建馆的碑记也颇足玩味,它说:
“为公立行会、庙济会济贫事。情因京都门外,皮局过众,皆为求财,古今并无人兴心立行会。……因上公议,积钱立会。……买马姓房产……永远为业,做会馆。……”【19】
说立会的缘由是因“皮局过众,皆因求财”,这种害怕竞争,正是行会的本义。他们立会时,会馆的时代早已过去,他们这个组织虽也被称为皮局会馆或老羊皮会馆,实际已不是典型的会馆了,他们自已也自称“立会”“立行会”。
公所是行业性组织,遗有行规材料较多。我们所见,也都是在道光以后,举例如下:【20】
北京糖饼行(炉行)公所:道光二十三年(1843)“公议行规”,内容未悉。道光二十八年(1848)重申前约,并“学习先人勤劳,暂停止徒弟”。同治元年(1862)“重立行规”,内容未悉。光绪三十二年(1906)“重整行规”,内容是重定工资、劳动时间、加班费、公休日等,违约赚钱,罚戏一台。光绪三十四年(1908),订“停收徒弟三年,三年后各炉房收徒弟一名,请师人行写字具。”“收二班徒弟,立字撤去头班徒弟字具。收徒弟者,永远三年后各家收徒弟一名,如要各家不到三年后收徒弟者,闰行诸位伙友,立罚柜上掌案神戏一台”。【21】
苏州《小木公所公议条规》,道光二十四年(1844)刻碑,共10条,其有关行会精神的条文有:“同业花甲以外开张,行规以免”;“外行开张吾业,先交行规钱四两八钱”;“外来伙友开张,先交行规钱四两八钱”;“本城出师开张,先交行规钱二两四钱”;“要带本地之徒,先交行规钱五两”。
苏州银楼业《安怀公所公议暂行简章碑》,光绪三十二年(1906)立,共10条。有关规定有:“银串涨落,统归一致,随时凭众酌定平价,由公所派单布告,不得歧异”;“柜外伙友或有亏欠以及他项纠葛因而借端自歇,非将前项情事理楚后,首不得雇用”。
苏州布(洋布)染坊《绍兴公所章程》,同治九年(1870)订,共21条。有关规定有:“徒弟一年每月钱五百文,三年准工傣全工”;“徒弟五年准满,六年挽留,不准私留”2“每月准三十天,每日贴小菜钱二十文”;“徒弟不准捐入乱规”;“倘徒弟捐入乱规者,罚洋一百元,捐入合所”;“如有外坊染司,不准存留在坊混做”。【22】
上海《乌木公所重整旧规碑》(旧规未详),光绪十八年(1892)立,共13条。有关规定有:“苏宁及下乡来沪称工,向(公)所报名入行,一循旧章”;新开店作满年后,每年准收徒一人,以体旧章也”;“外作无店,收徒称工亦向公所报名,入行注簿”;“不论店作工司就地父传子业,亦以满师例,向公所报名注簿”;“其父在沪立业,其子别地学就来沪称工,亦向公所报名入行”;“前徒满师,方可再收后徒,以符向章”;“子承父业,或长或嫡,以亲生一人照满师例,其余亦许报名人行。倘另从别师,仍照徒式,以昭平允”。上海碘业公所章程》,失年月,共10条。有关规定有:
“一、上海典铺,星罗棋布,已遍城乡。倘再有创新之典,必须同业集议,基址离老典左右前后一百间外,方可互相具保。以营造尺一文四尺为一问,一百四十丈为一百间。如在一百四十丈以内,非但同业不能具保,须要联名禀官禁止,……
一、沪市向有质铺,除有力之家领帖改当外,其余各质前在息借案内,(摊认)借款,业经报官,奉上宪饬,俟有力改当。以后无论城乡,如有违(一续开)质铺情事,应由附近当铺通知司年,同业公同禀官押闭,不能构隐。”【23】
以上所举公所的行规,包括划一业务规程、统一货价、统一工价、限制开业、限制收徒等,目的自是在限制额外利润,防止业内业外的竞争。限制收徒是个重点,惟各业不同,大体是三年一期,一出一进,但有的则甚宽,如上海乌木公所,可能是该业技术劳力不足。限制开业方面,除典当公所一例外,似都不甚严格。
总的看来,公所之订有行规者,实际已是行会性质,接近于欧洲的基尔特,但是没有基尔特那种市民权力。不过,公所之订立行规,恐怕也不是很普遍;有些名为行规,实际是捐资、轮值、会议章程,有的还自称“向无行规”。并且,在道光以后,也已有公会、商会出现,民国以后,公所也就逐渐向同业公会转化了。
公所,尤其是具有手工业性的公所,它们既具有行会性质,那么,它们对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具有何种作用呢?我们可从表4—6得到启示。表中所见手工业性的公所,主要是技艺性行业和饮食、服务性行业。细查这些行业,几乎都与我们在本章及下章所论有资本主义萌芽的行业无关。从行规来看也是这样,不仅上面介绍的几种行规,包括彭泽益同志在《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一卷)中所收集的湖南、四川等地行规【24】,也是大部分与我们所论资本主义萌芽的行业无关。这就是说,有公所和行规的手工业性行业,大体未见资本主义萌芽,而有资本主义萌芽的行业,却少见公所组织和行规。、当然,这不是绝对的。我们所论的有资本主义萌芽的重要行业,如佛山的冶铁业、景德镇的陶瓷业、苏州的染坊业、上海的沙船业,确实是有会馆或公所组织的。但是经过考察,这些组织并无行会性质的行规,也未对资本主义萌芽起什么阻碍作用,而有的公所本身也已具有若千资本主义因素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