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商品流通的发展和会馆、公所、行帮的兴起(二)
——《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第四章第一节(二)

  

五 工商业公所的发展

  嘉庆、道光以来,工商业的组织以公所命名的逐渐多起来了。据现有资料,截至清末,苏州有144所,上海有66所,能查明设立时间者,按朝代分列,如表4—5。至于北京,据碑刻资料,称公所者仅二、三家,从略。

表4—5 苏州、上海的公所

创建时期 苏州 上海
公所总数乾隆

嘉庆

道光

咸丰

同治

光绪

宣统

不明

1141

5

15

5

16

15

1

56

666

2

4

8

2

14

4

26

  资料来源。江苏省博物馆编:《江苏省明清以来碑刻资料选集》1959年版;上海博物馆编:《上海碑刻资料选集》》1980年版。

  就语义说,公所与会馆原可通用。【14】道光间,上海的《漳泉会馆兴修碑记》说:什会馆者,集邑人而立公所也”。还有个《潮惠会馆碑记》,文中则称“立潮惠公所”。也是道光时,青口镇来上海的商富“议起公积创建会馆”,建成,额题“祝其公所”(青口古名视其)。【15】但两者兴用时间不同,越到后期称公所者越多,而两者的职能、作用也有所不同。

  会馆主要是以地区命名,公所则绝大多数是以行业命名,或以含行业的字义命名,如云锦(纱缎)、样义(木业)、坤震(煤炭)等。公所也有以地区命名的,苏州有五、六个,上海有十三、四个。苏州的浙南公所,实为纸箬业所建;江镇公所,乃剃头业组织;七襄公所,属绸缎业商人。上海的星江公所,实际是金华茶商;三山公所,属福建桔商;上述祝其公所,实为贩油饼山货的船商,并包括徽州来沪的同业,并不限于祝其(江苏青口)籍了。

  会馆主要是商人组织,仅有少数带有手工业性的会馆。公所则有商人公所,也有手工业者的公所,而且愈到后期愈然,如苏州在同治、光绪两朝所建公所中,有半数为具有手工业性的公所。作为行会组织,具有手工业性的公所,对于我们研究资本主义萌芽关系密切,因此特就资料,将其名录列如表4-6,说明则见后文。

  公所既以行业命名,也随着一个行业的逐渐专业化而越分越细。以苏州的线绸业来说,原业没有本业会馆,仅钱江会馆、武安会馆是以该籍绸缎商为主。而公所就多了,有绸业、锦缎业、湖绉业、织绒业、绣业、丝业、染丝业、金钱业、杭线业、丝边业、贡带业、采绳业等十多个公所。又如服装,有在成衣业、估衣业、寿衣业、戏文业、绒领业、瓜帽业、鞋业等七、八个公所。

  以上都说明,公所时期比之会馆时期,地域、乡土性减退,而行业性大大发展了。

  再从它们的职能来看,公所和会馆都十分重视把神和义举,借此以团结成员,这是共同的。但在具体职能上就有不同了。如接待过往同乡住宿,原是会馆的一项基本职能,房租成为会馆的一项经常收入。公所则绝少有供住宿的,仅见苏州的猪业公所有“余房以便各客歇宿,自炊索账”【16】的记载。建立会馆时,如前所说,都要讲“答神庥、睦乡谊”“叙桑梓之乐”等,建立公所的缘起中也常有这一套,但是,有些已是纯粹从业务出发了。下举二例:

  苏州《煤炭业创建坤震公所整顿行规碑》:“窃经商营业,首重公平,故各业皆有社会,创立公所,由董事组织,评定甲乙价目,公道贸易,庶几有条不紊,进行发达之端,关于商业兴旺之一大宗旨也。惟我业煤炭,皆系籍来宁、绍,在苏开张者多。因同业行规之举未成,致多失败。抉情实由同业参差,因无公定规则,售价不一。……况来源货价日增,近时销路日减。似此互相倾轧,受托无穷。以致亏本倒闭者,年有所见,睹此现象,大有江河日下之势,若不亟为整顿,受害伊于胡底?……今集同人,公共一心,决定同行规则;并议各店售煤炭,每担提钱二文,集数建立公所,筹备同业公益善举之用,……。”

表4—6 苏州、上海手工业性公所名录

公所名 说明
苏州成衣公所

小木作公所

永宁公所

允金公所

江镇公所

礼茶公所

瓜帽公所

醒源公所

巧木公所

性善公所

梓义公所

平炉公所

梁溪膳业公所

安怀公所

要正公所

布染业公所

置器公所

锡善公所

集德公所

裘业公所

绚章公所

酱业公所

园小甲公所

友乐公所

梳妆公所

玉业公所

永康糖食公所

石作公所

崇礼公所

 乾隆四十五年成衣业建

嘉庆十五年小木作业建

金陵硝皮业于嘉庆二十二年重建

嘉庆间牛皮业建

嘉庆间剃头业建

道光十五年掌礼业(乐手)建

道光十六年制帽业建

道光二十四年酒行建

红木巧木业于道光二十四年重修房屋

道光二十五年漆作业建

道光三十年水木业建

道光间水灶业建

同治四年饭馆业建

同治七年银楼业建

同治九年本行商人建

同治九年赐布(洋布)染坊建

同治九年木器业建

同治十年锡器业建

同治十一年漆作业建

同治十二年硝皮业建

同治十四年蜡笺业建

同治间酱坊建

光绪元年膳业建

光绪十三年酒馆业建

光绪十九年红木梳妆作坊建

光绪二十八年金陵玉业建

光绪三十年糖食业建

光绪三十二年石作业建

光绪间金银抽丝业建

上海肉庄业公所

成衣公所

水木业公所

红帮木业公所

鞋业公所

酒馆业公所

铜锡器公所

银楼业公所

珠玉业公所

乌木公所

沪城工艺公所

南京帮珠玉业公所

 乾隆三十六年屠宰业建

嘉庆二十二年成衣业建轩辕殿

道光二十三年水木雕石业建鲁班新殿

咸丰三年外商船厂木工建

同治七年鞋业建

同治七年酒馆业建

同治七年铜锡业建

同治七年银楼业建

同治十一年苏州珠玉业建

光绪十八年重整行规

光绪三十年天主教徒工艺者建

光绪三十四年建

  资料来源;苏州历史博物馆等编:《明清苏州工商业碑刻集》1981年版;上海博物馆编:《上海碑刻资料选辑》1980年版(兼用文献材料)。

  《苏州府为酱坊业创建公所禁止农酱店铺营私碑》:“窃坊等酱坊一业,共有微、苏、宁、绍四帮,计共八十六家。在长、元、吴三县各都图开张,均经请照请烙在案。上年因酱货不销,几至所定额盐,不能按缸秤领。坊等推源其故,悉由官酱店过多,漫无稽查。往往借牌营私,偷造酱货。再四思维,当邀同业妥议章程,由盐公堂商人禀案举办,将城乡各酱店,一律严查。责令愿拆某坊酱货者,出具认销切结。并令承认之坊,加具保结,按产造册呈送在案。试办经年,酱店既易稽查,酱销亦渐起色。第恐日久废弛,酱店复萌故智,今复集议设立公所,……傅能垂诸永久。”【17】

  这里,煤炭业是商业,他们组织公所的目的是为了统一售价,避免竞争,也可以说是为了垄断市价,共谋利润。酱坊是造酱的工业他们组织公所的目的,是为了垄断货源,防止酱店(商业)“偷酱货”。为此,要将城乡各酱店“一律严查”;要它们“出具认销切结”;即同酱坊分别订立合同,不准自由进货;酱坊方面,也要“加具保结,按户造册”,不难自由供货。即在供销两方,防止越户竞争;公所的这种作法,已充分说明了它们的行会性质。这两业的公所;也都冲破了乡土珍域,成为全行业组织了。

  然而,公所的最大特征,还在于行规的订立。行规,是指工商业者自己订立的约束本组织成员生产、经营的规定。一般说,凡是行会,都应有行规,否则不能实现它们防止竞争、维护均等利益的职能。反过来,行规又是识别行业组织性质的最重要依据。可是,至今我们还未发现过明代和明代以前的行规。这是值得注意的事。宋、明都有很多笔记、杂记,从中我们对于团行、铺行等组织和它们的外部关系,如编行、行老、当行、鳞差、投行等,都有一些了解,而对于它们的内部关系,即行规规定的东西,则全无所知。有人说是因为宋、明碑刻发掘太少,这也不尽然,我们现知较早的行规,也不是来自碑刻,而是来自文献。

  清前期兴起的商人会馆,所遗资料较多,而它们也很少订有行规。只是在专业性的会馆中,我们见有三例,即北京的颜料行、靛行、皮行。这三例行规,都出现在道光以后,并且文中都只说是本行会议,未提会馆字样,只因三业都有会馆,文件是存在会馆中而已。

  颜料行的“行规”订于道光八年(1828人共10条。有9条是业务规程性质,如生桐油整篓卖,篓作6斤;光油整砂锅卖,按零售价,小油子论斤卖;等等。惟最后一条是:“新开颜料铺局,知会当年会首,诚献仙翁庙香资银三十两至少。”

  靛行(染坊)的“条规”订于道光十五年(1835),共5条,也是关于开业的:新开深缸,入行银60两;新开浅绸缸,人行银30两;改字号,入行银15两;等等。该行又于光绪十年(1884)订罚则,有神前叩跪、罚办酒席、罚戏、罚香银25两等,未言何事应罚。【18】

  皮行的行规,情况不同,其主要一段是:

  “学手艺者,徒也,以三年为满。不许重学,不许包年;谁要重学包年者,男盗女娼。公同商议:每年本行学徒弟者,二、三、四个人,不许多学。在沟者,许作银鼠皮、红狐皮腿;不在沟者,不许。不遵行规,男盗女娼。学满,给捌分,诸位空号,通同L头,不分两样,毫厘不爽。到春天,够捌分工,就写工胀。有存欠,写职俱要言明。众手艺人自家来时,诸子匀对添人。在本行名者,行中吃山不在名者,不能吃也。如要添外行者或口外之人,大众不容;谁要相容,男盗女娼。不许瞒心昧己,俱是一样也。”

  这个行规,十足的行会精神。但它并非皮局业主所立,而是光绪十三年(1883)该业四十三名“手艺人公议”的,文中还要求皮局“想穷徒之苦,工价少增”,即增为捌分银。这有点象我们下一目要讲的雇工行帮的行规,不过,这里他们和业主还是结合在一起的,他们的行规为业主所采纳,并悬于皮行会馆的大殿上。这个皮行会馆,是两年前(光绪十一年)才建立的。建馆的碑记也颇足玩味,它说:

  “为公立行会、庙济会济贫事。情因京都门外,皮局过众,皆为求财,古今并无人兴心立行会。……因上公议,积钱立会。……买马姓房产……永远为业,做会馆。……”【19】

  说立会的缘由是因“皮局过众,皆因求财”,这种害怕竞争,正是行会的本义。他们立会时,会馆的时代早已过去,他们这个组织虽也被称为皮局会馆或老羊皮会馆,实际已不是典型的会馆了,他们自已也自称“立会”“立行会”。

  公所是行业性组织,遗有行规材料较多。我们所见,也都是在道光以后,举例如下:【20】

  北京糖饼行(炉行)公所:道光二十三年(1843)“公议行规”,内容未悉。道光二十八年(1848)重申前约,并“学习先人勤劳,暂停止徒弟”。同治元年(1862)“重立行规”,内容未悉。光绪三十二年(1906)“重整行规”,内容是重定工资、劳动时间、加班费、公休日等,违约赚钱,罚戏一台。光绪三十四年(1908),订“停收徒弟三年,三年后各炉房收徒弟一名,请师人行写字具。”“收二班徒弟,立字撤去头班徒弟字具。收徒弟者,永远三年后各家收徒弟一名,如要各家不到三年后收徒弟者,闰行诸位伙友,立罚柜上掌案神戏一台”。【21】

  苏州《小木公所公议条规》,道光二十四年(1844)刻碑,共10条,其有关行会精神的条文有:“同业花甲以外开张,行规以免”;“外行开张吾业,先交行规钱四两八钱”;“外来伙友开张,先交行规钱四两八钱”;“本城出师开张,先交行规钱二两四钱”;“要带本地之徒,先交行规钱五两”。

  苏州银楼业《安怀公所公议暂行简章碑》,光绪三十二年(1906)立,共10条。有关规定有:“银串涨落,统归一致,随时凭众酌定平价,由公所派单布告,不得歧异”;“柜外伙友或有亏欠以及他项纠葛因而借端自歇,非将前项情事理楚后,首不得雇用”。

  苏州布(洋布)染坊《绍兴公所章程》,同治九年(1870)订,共21条。有关规定有:“徒弟一年每月钱五百文,三年准工傣全工”;“徒弟五年准满,六年挽留,不准私留”2“每月准三十天,每日贴小菜钱二十文”;“徒弟不准捐入乱规”;“倘徒弟捐入乱规者,罚洋一百元,捐入合所”;“如有外坊染司,不准存留在坊混做”。【22】
上海《乌木公所重整旧规碑》(旧规未详),光绪十八年(1892)立,共13条。有关规定有:“苏宁及下乡来沪称工,向(公)所报名入行,一循旧章”;新开店作满年后,每年准收徒一人,以体旧章也”;“外作无店,收徒称工亦向公所报名,入行注簿”;“不论店作工司就地父传子业,亦以满师例,向公所报名注簿”;“其父在沪立业,其子别地学就来沪称工,亦向公所报名入行”;“前徒满师,方可再收后徒,以符向章”;“子承父业,或长或嫡,以亲生一人照满师例,其余亦许报名人行。倘另从别师,仍照徒式,以昭平允”。上海碘业公所章程》,失年月,共10条。有关规定有:

  “一、上海典铺,星罗棋布,已遍城乡。倘再有创新之典,必须同业集议,基址离老典左右前后一百间外,方可互相具保。以营造尺一文四尺为一问,一百四十丈为一百间。如在一百四十丈以内,非但同业不能具保,须要联名禀官禁止,……

  一、沪市向有质铺,除有力之家领帖改当外,其余各质前在息借案内,(摊认)借款,业经报官,奉上宪饬,俟有力改当。以后无论城乡,如有违(一续开)质铺情事,应由附近当铺通知司年,同业公同禀官押闭,不能构隐。”【23】

  以上所举公所的行规,包括划一业务规程、统一货价、统一工价、限制开业、限制收徒等,目的自是在限制额外利润,防止业内业外的竞争。限制收徒是个重点,惟各业不同,大体是三年一期,一出一进,但有的则甚宽,如上海乌木公所,可能是该业技术劳力不足。限制开业方面,除典当公所一例外,似都不甚严格。

  总的看来,公所之订有行规者,实际已是行会性质,接近于欧洲的基尔特,但是没有基尔特那种市民权力。不过,公所之订立行规,恐怕也不是很普遍;有些名为行规,实际是捐资、轮值、会议章程,有的还自称“向无行规”。并且,在道光以后,也已有公会、商会出现,民国以后,公所也就逐渐向同业公会转化了。

  公所,尤其是具有手工业性的公所,它们既具有行会性质,那么,它们对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具有何种作用呢?我们可从表4—6得到启示。表中所见手工业性的公所,主要是技艺性行业和饮食、服务性行业。细查这些行业,几乎都与我们在本章及下章所论有资本主义萌芽的行业无关。从行规来看也是这样,不仅上面介绍的几种行规,包括彭泽益同志在《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一卷)中所收集的湖南、四川等地行规【24】,也是大部分与我们所论资本主义萌芽的行业无关。这就是说,有公所和行规的手工业性行业,大体未见资本主义萌芽,而有资本主义萌芽的行业,却少见公所组织和行规。、当然,这不是绝对的。我们所论的有资本主义萌芽的重要行业,如佛山的冶铁业、景德镇的陶瓷业、苏州的染坊业、上海的沙船业,确实是有会馆或公所组织的。但是经过考察,这些组织并无行会性质的行规,也未对资本主义萌芽起什么阻碍作用,而有的公所本身也已具有若千资本主义因素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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