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质

  

  近年来,历史唯物主义再次成为学术界的关注热点。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是: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还是哲学?如果是科学,它是什么意义上的科学?如果是哲学,它是历史哲学还是世界观?本文试图就上述问题进行探讨,并提出自己的看法,以求教于方家。

一、康德黑格尔:科学与哲学的科学化

  在回答上述问题之前,首先要考虑到德语语境中“科学”的含义。德语“Wissenschaft”(科学)的所指比英语“science”范围要广泛得多,并不专指人们通常所理解的科学(自然科学),而是涵盖又宽于自然科学这个概念所指的范围。[1]本文即在此意义上讨论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性质。

  众所周知,准确把握历史唯物主义的性质,有必要厘清对马克思恩格斯思想产生重要影响的康德、黑格尔关于“哲学”、“科学”及二者关系的相关论述。

  有一种古老的理解:科学即系统的学说。康德对于这一点无疑是赞成的,[2]“因为系统的统一性就是使普通的知识首次成为科学、亦即使知识的一个单纯聚集成为一个系统的东西”。[3]而科学的这种系统性的形成,则是由于理性通过其理念所起的调节性作用,“这个理念就是有关一个整体的形式的理性概念……包含目的和与这目的相一致的整体的形式。”[4]在它的引导下,通过同类性、特殊化和连续性这三条原则,理性整理杂多的知性知识、赋予其统一性和系统化。可见,在康德那里,科学就是以理念为先导的、系统化的知识体系。这一系统化的过程,实际上内含了一个哲学批判的过程。只有以促进至善为目的的系统知识才配得上科学的称号。

  康德多次指出,形而上学在他那个时代面临着严峻的挑战,需要对形而上学的概念和命题进行系统的清理,只有将这些经过批判而确定的哲学概念和命题的内容、类别、可能的结果、使用原则乃至界限等,“都容纳到一个完整的体系里才行。”[5]进而将分门别类的哲学知识系统化,最终以道德学所展现的人类的全部使命为终极目的,形成唯一的哲学知识系统。[6]并使之建基于通过批判哲学所获得的具有确定性的理念,方可达到哲学的科学化。

  在康德那里,数学、经验科学以及哲学,凡是确定的、系统的知识,都可以称为科学,但其知识的来源不同,后者须有经验的内容、针对的是感性直观所提供的现象界。在康德看来,纯粹数学关涉的也是先天知识,但与哲学或形而上学不同的是,纯粹数学是从概念构造而来的知识,其对象是感性直观的纯形式。因此,纯粹数学知识也只是因涉及感官对象才是可能的。[7]在科学的名称下,康德根据人的三种认识能力区分了三类科学:哲学、经验科学和纯粹数学,其共同之处在于它们均为确定的、系统的知识。康德的上述思想对德国古典哲学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黑格尔在其《精神现象学》序言中,指出了该书的目的:“就是要促使哲学接近于科学的形式,——哲学如果达到了这个目标,就能不再叫做对知识的爱,而就是真实的知识。”[8]在黑格尔看来,哲学研究的根本对象是理念或绝对,是活生生自我辩证发展的、各个环节具有内在的必然关联的精神,其纯粹形态就是逻辑,而自然以及人类社会的制度、文化等是逻辑的体现。黑格尔认为“哲学若没有体系,就不能成为科学。”[9]这既是理性的要求,也有反映客观现实的意思。他说:“哲学的最高目的就在于确认思想与经验的一致,并达到自觉的理性与存在于事物中的理性的和解,亦即达到理性与现实的和解。”[10]

  对于黑格尔来说,理性(精神、绝对或先验逻辑、真理)在主观思想中的体现就是概念。概念并非形式逻辑中没有内容的、反映一般性质的抽象,而是活生生精神的发展形式、是各环节具有必然关联的整体,现实的事物只有通过概念的形式表达出来才是真的。[11]因此,其他知识要成为科学,也必须不同程度地具有概念的形式,这是衡量其他科学真理性的重要标准之一。黑格尔虽然也认为那些“零碎知识的聚集”、任意武断的如“纹章学”之类可以称为“科学”,[12]但只是在迁就常识的意义上认可的。他将这类知识排除在他的哲学体系的范围之外,亦即排除在了真理的知识之外。还有一些实证科学,其基本概念、内在的本质是理念,由于过多地受到偶然性事实和主观兴趣的影响,也不是严格的科学。因此,虽然一切具有秩序的系统知识都可以被称为科学,但是只有那些受概念支配的(无论是以外在形象反映概念发展的如实验物理学还是完全反映概念自身发展的哲学),才是显现了普遍原则的、真正意义上的有关真理的知识。

  在康德那里,形而上学“在其研究的本来目的上只有这三个理念:上帝、自由和不朽”。[13]这三个理念都是无限者或无条件者,是具有普遍必然性的理性的概念。说哲学的研究对象是无限者、理念,甚至包括理念的认识方式,黑格尔并不否认这些。[14]不同的是,他通过阐明普通意识如何通过精神的辩证发展过程上升至概念的思维方式,来解决逻辑范畴的普遍必然性问题。此外,他还将以往的形而上学全部归为客观逻辑,而将主观逻辑以及其他的应用哲学或应用逻辑学,如自然哲学和精神哲学及其所包含的分支,视为新形而上学的具体化。如此,以往三分的上帝、自由、不朽便成为逻辑或绝对精神自身的事情。无论康德还是黑格尔,都认为哲学研究的对象是无限者,它与科学并不矛盾,可以成为或本来就是科学。

  以康德、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哲学将哲学科学化的努力,体现了实现自由与必然、主体与客体、事实与价值重新统一,重建人与自然关系的诉求。

二、马克思恩格斯:科学是辩证的整体的知识系统

  受德国古典哲学的影响,马克思在《历史法学派的哲学宣言》一文中,将理性看作是衡量实证事物真理的尺度。即便在《黑格尔法哲学批判》一书中,马克思仍将理性看作世界的真理,他只是批评黑格尔滥用逻辑、以现存的东西代替客观存在的理性的国家概念。“黑格尔应该受到责难的地方,不在于他按现代国家本质现存的样子描述了它,而在于他用现存的东西冒充国家本质。合乎理性的是现实的,这一点正好通过不合乎理性的现实性的矛盾得到证明”。“然而一个现实领域的纯粹理想性只有作为科学才能存在。”[15]即真正的法哲学应该是正确地提供了国家的理性概念,因而也是科学,当然这种科学的结论是理想性的。关于理性构成了国家的本质这一点还在马克思1843年9月写给卢格的信中得到佐证。[16]在1844年的《神圣家族》中,受费尔巴哈的影响,马克思认为自然科学应当与人本学相结合。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马克思认为费尔巴哈“创立了真正的唯物主义和实在的科学,因为费尔巴哈也使‘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成了理论的基本原则”。[17]并提出自然科学与人的科学“将是一门科学”的设想。[18]

  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对于科学的理解发生了重大的变化,认为科学主要是指立足于经验的观察所获得的知识体系,而提出人本学的费尔巴哈“还是一位理论家和哲学家”。[19]黑格尔和青年黑格尔派的哲学思辨则被斥为“幻想”、“虚构”。此时的马克思已经认识到:支配历史进程的“理性”、“自我意识”等等,完全没有根据。费尔巴哈的“类”也只是一种无声的“自然联系的普遍性”,并没有真实地反映人类在生产基础上形成的客观的历史性的社会联系。马克思在1868年致恩格斯的一封信中曾提到:黑格尔的逻辑范畴产生于人类的交往活动。[20]对于马克思来说,反映了客观真理的学说都可以被称为科学,无论它是哲学还是经验科学。

  科学以经验性的原理为基础,这并不意味着仅靠经验的归纳就能达到科学的要求,而必须由哲学提供逻辑范畴为其必然性作保证,这是康德黑格尔的共识。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他们所理解的历史科学并不是“像那些本身还是抽象的经验论者所认为的那样,是一些僵死的事实的汇集”,而是需要一定的理论框架——这在以前是哲学的地盘。这种理论框架的作用就在于指出“历史资料的各个层次的顺序”。[21]或者说,赋予材料以联系、形式。这正是康德所说的一门具体科学的图型、纲要。恩格斯十分重视哲学在方法上的重要作用。他在《反杜林论》中说,现代唯物主义不需要凌驾于经验科学之上的哲学,“一旦对每一门科学都提出要求,要它们弄清它们自己在事物以及关于事物的知识的总联系中的地位,关于总联系的任何特殊科学就是多余的了。”[22]尽管如此,将世界看作一个辩证整体的哲学思考依然存在并发挥着自身的作用。这种哲学思考即辩证逻辑。因此,除了经验材料以外,还须有哲学所提供的逻辑,以便使科学的诸命题具有必然性的相互联系的系统知识,乃至在辩证法的基础上形成辩证的整体知识。

  马克思恩格斯对于科学的这种理解是一贯的。在1844年的《英国状况》一文中,恩格斯说:“18世纪综合了过去历史上一直是零散地、偶然地出现的成果,并且揭示了它们的必然性和它们的内在联系。无数杂乱的认识资料经过整理、筛选,彼此有了因果联系;知识变成科学,各门科学都接近于完成,即一方面和哲学,另一方面和实践结合了起来。”[23]在他看来,关于自然的认识获得科学的形式,是18世纪对知识系统化以后的产物。只有确定了基本的原理,才有可能形成系统的知识并成为科学。对于恩格斯来说,这种系统化要依赖于哲学的理论思维。否则,就很难理解为什么知识与哲学的结合是科学得以完成的条件。在1873—1886年的《自然辩证法》中,恩格斯仍然坚持这种科学概念,[24]在1894年第三版的《反杜林论》中,恩格斯将科学分为三大类,其中,哲学、宗教、艺术等与研究人的生活条件、社会关系、法的形式以及国家形式的科学并列为历史科学。[25]如果不从以必然性联系为特征的系统化的理论认识着眼,这里的科学概念是难以理解的。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导言》中,马克思说明了他的科学的政治经济学的方法,即从具体到抽象的历史方法和从抽象到具体的逻辑方法(通常称之为表述的方法)。由于逻辑(表述)的方法是建立在对于对象的经验分析的基础之上的,是对于一个历史上已经形成的具体存在~  比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进行辩证分析后的理论再现,其内容之间的联系具有逻辑的必然性。在《资本论》第二版跋中,马克思指出,在充分占有材料、分析各种发展方式和内在联系的基础上,一旦使材料的生命在观念中得到反映,“呈现在我们面前的就好像是一个先验的结构了。”[26]这里,方法的功能正体现在通过各个环节之间的辩证联系勾画思维中的具体整体。可见,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也是将辩证法以有机的整体方式反映出来的东西视为真正的科学。需要特别指出的是,除了哲学在方法论方面所起的作用外,在马克思对于历史科学的理解中,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和人类解放的崇高价值理念,也是相关知识体系能否配称为科学的一个重要衡量尺度,尽管这一维度在很多时候是隐而不显的。总之,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唯物辩证法反映了客观世界的存在方式,只有辩证的、整体的知识系统方可称为是真正的科学。因此,对于像《资本论》这样以辩证的整体方式呈现出来的科学,马克思十分自豪地说:“……细节上的缺点是难免的。但是结构,整个的内部联系是德国科学的辉煌成就。”[27]可见,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核心即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它涉及对于世界整体的看法。顺便说一句,辩证唯物主义并非单纯的自然观,即使是在黑格尔的《逻辑学》中,辩证规律的适用范围也不是仅包括自然界,而是适用于一切存在的整体。

三、历史唯物主义是历史科学的理论纲要

  这里所说的历史科学不能仅被理解为对于以往曾经发生过的、已不存在的一些历史事实的研究。依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解,一切属于社会而不是单纯属于自然界的领域,都属于历史领域,[28]因此,该领域中反映对象真实存在状况的系统知识均可称为历史科学。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历史不外是各个世代的依次交替”,[29]这里的“世代”既可以指过去已经存在过的,也包含当下的社会结构整体。在此意义上,马克思恩格斯的历史唯物主义关注的是人类的普遍交往关系的历史,强调的是以经济联系为基础的整体的社会发展史,辩证性、整体性和现实性是其根本特征。

  按照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在以往历史哲学那里,“历史总是遵照在它之外的某种尺度来编写的;现实的生活生产被看成是某种非历史的东西,而历史的东西则被看成是某种脱离日常生活的东西,某种处于世界之外和超乎世界之上的东西。”[30]历史哲学不是反映真实的历史进程,而只是观念的历史、幻想的历史。马克思恩格斯强调自己的研究以经验事实为基础,不是从某个哲学理念推出而是从经验研究中发现历史规律。马克思恩格斯曾用“历史观”概念批评黑格尔、青年黑格尔派的历史哲学,在马尔库塞以及分析马克思主义学派,还有其他的历史哲学家如沃尔什等人那里,历史观也可以作历史理论[31]讲。显然这与德国文化从整体上对科学的理解有关。

  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以简明扼要的语言概述了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内容,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所造成的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是历史发展的根本动力,资本主义是产生阶级对抗的最后一种社会形态,并为解决阶级对抗创造了物质条件。[32]这些显然是对《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相关论点的进一步总结。[33]马克思恩格斯强调,这仅仅是对现实历史发展规律的抽象和概括说明。由于历史研究涉及的是特殊的事件、个别的人物和具体的制度等等情况,单凭这些概括性的说明还不足以构成历史科学的全貌,因而只是历史科学理论的一个纲要、是对研究对象的大致说明。恩格斯晚年在关于历史唯物主义的书信中指出:“只要问题一关系到描述某个历史时期,即关系到实际的应用,那情况就不同了,这里就不容许有任何错误了。可惜人们往往以为,只要掌握了主要原理——而且还并不总是掌握得正确,那就算已经充分地理解了新理论并且立刻就能够应用它了。在这方面,我是可以责备许多最新的‘马克思主义者’的;而他们也的确造成过惊人的混乱……”[34]这至少表明,恩格斯也认为,单凭基本原理远不足以正确地说明历史过程。无论人们今天如何看待历史科学的性质及研究目的,在历史科学不仅是一些普遍原理这一点上,应该不存在争议。

  进一步看,“这些抽象本身离开了现实的历史就没有任何价值,它们只能对整理历史资料提供某些方便,指出历史资料的各个层次的顺序。但是这些抽象与哲学不1司,它们绝不提供可以适用于各个历史时代的药方或公式。”[35]事实上,这正是一门科学纲要所起的作用,即系统化知识方法的调节作用。应当提及的是,英国历史哲学家沃尔什也注意到了这一问题。他认为,马克思的历史理论“向历史学家提供了一种处理经验局势的程序”,而检验这一研究路径是否有效的决定权在历史学家而不是哲学家手中,“马克思对于理解历史所必定要做出的主要贡献,严格说来,就可能一点都不是对历史哲学做出的。”[36]

  本文认为,历史唯物主义是历史科学的理论纲要、是对研究对象的大致说明,以及为经验研究提供唯物主义基础和辩证方法。

  首先,历史唯物主义不属于任何历史哲学。关于历史哲学,英国历史哲学家沃尔什有一个明确的区分。他认为,历史哲学可以分为思辨的历史哲学和批判的历史哲学。前者以黑格尔为代表,“它的目的是要达到把历史过程作为一个整体来理解,是要表明,尽管历史呈现出许多明显的不规则和不连贯,它却可以被看成是形成为体现出一种全面计划的整体;而这个计划,如果我们一旦掌握了它,就既会阐明各种事件的详细过程,又会使我们把历史进程在一种特殊的意义上看作是能满足理性的。”[37]柯林伍德也认为黑格尔的历史哲学“意味着把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来思考”。[38]如果从上述定义来看历史唯物主义,似乎历史唯物主义应划归为历史哲学的范围。但是,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且不要说历史唯物主义并没有所谓“历史计划”,而且从整体进行研究也并不是哲学的专利。因为,“整体”、“世界”这些概念有双重含义,既可以指绝对的整体,也可以指可能经验的整体。前者是思辨哲学的对象,后者则是经验科学的对象。马克思恩格斯说得很清楚,他们所说的世界历史是在资本主义发展起来以后才开始的,是一个以资本为支撑、以普遍的世界交往为特征的经验世界。[39]至于批判的历史哲学,沃尔什指的是“对科学思维的过程进行反思、检查科学家们所使用的基本概念以及这类的问题”。[40]也就是说,批判的历史哲学在这里指的是对历史知识的认识论批判。尽管《德意志意识形态》也承担着这类批判任务,但这不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主要任务。

  其次,说历史唯物主义不是历史哲学,并不意味着将历史唯物主义等同于孔德意义上的实证科学。因为,这种新的历史科学的理论纲要与孔德的实证主义、实证科学有着根本的区别。马克思虽然在肯定的意义上使用过“实证”、“实证科学”、“实证主义”等概念,倡导“实证方法”,但多在1866年以前的著作中,而且更多的是在经验科学的意义上使用的,与孑L德的实证主义、实证科学没有直接的关系。[41]而且,就马克思对于孔德的批评来看,其参照对象是黑格尔,[42]事实上,马克思对于孔德实证主义之缺乏批判性,将一定阶段的社会秩序神话为永恒的自然规律的看法十分不屑。[43]因为,这与历史唯物主义对社会历史的辩证理解正好相反。正如许多学者已经认识到的,历史唯物主义作为历史科学与孔德意义上的实证科学的根本区别在于是否应用了唯物辩证法,历史地、批判地理解人类社会。亦即是否以唯物主义为基本立场,是否蕴含批判的维度并运用辩证的方法。就前者而言,马克思恩

  格斯始终主张历史科学的任务旨在使“关于社会的科学……同唯物主义的基础协调起来,并在这个基础上加以改造”。[44]而孔德的实证主义则以拒斥本体论而著称于世。就后者来说,以马克思恩格斯对科学的理解,科学尽管必须立足于现实、以经验的研究为基础,却并不满足于总结经验现象的持久关系,而是历史地、批判地考察现实,透过现象揭示本质。马克思指出:“如果事物的表现形式和事物的本质会直接合而为一,一切科学就都成为多余的了”,[45]而这正是资产阶级庸俗经济学家的失足之处。由此可见,马克思的科学概念正与孔德主张的实证主义针锋相对。在《资本论》第一版序言中,马克思强调分析经济形势这种社会现象必须依赖于抽象力。[46]在第二版跋中指出自己使用的是辩证方法,而不是单纯的经验观察,不是无条件地肯定经验现象。因此,当我们说历史唯物主义是历史科学的理论纲要时,并不是说它是孔德意义上的实证科学,而是说它是“真正的实证科学”,至少马克思本人是这样理解的。[47]

四、简短的结论

  历史唯物主义是历史科学的理论纲要,在具体的科学研究中发挥基础性、整体性和方法论的作用。科学的结论取决于对经验事实的充分研究,包括对经验事实的分析批判和理论提升;而经验的研究则能够充实、检验和进一步完善理论纲要及具体观点。因此,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些具体结论应随着时代的变化和经验科学研究的深入而改变,不能以教条主义的态度来看待历史唯物主义,不能无条件地机械套用。这些都是马克思恩格斯一再强调的,也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本质特征所决定的。作为科学理论纲要,历史唯物主义无疑也有其自身的哲学前提,历史地阐明其前提是哲学研究的题中应有之义。有关历史唯物主义性质的争论充分体现了这种研究的必要性。历史唯物主义的完善和发展依赖于经验研究的深入和拓展,这也是哲学思考的真正起点。应在对现实的关注和思考中丰富、完善和发展历史唯物主义。

注释:

[1]参见文德尔班:《哲学史教程》(上),罗达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7年,第8页及注②。

[2]参见《康德书信百封》,李秋零编译,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6年,第236页。

[3]康德:《纯粹理性批判》,邓晓芒译,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28—629页。

[4]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第629页。

[5]康德:《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庞景仁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8年,第160页。

[6]参见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第634页。

[7]参见康德:《任何一种能够作为科学出现的未来形而上学导论》,第43页。

[8]黑格尔:《精神现象学》(上),贺麟、王玖兴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79年,第3页。

[9]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56、43页。

[10]黑格尔:《小逻辑》,贺麟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80年,第56、43页。

[11]参见黑格尔:《小逻辑》,第331、57页。

[12]参见黑格尔:《小逻辑》,第331、57页。

[13]康德:《纯粹理性批判》,第285页注②。

[14]参见黑格尔:《小逻辑》,第49页。

[1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80—81、14页。

[16]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7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4年,第65页。

[17]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14、308页。

[18]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314、308页。

[1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97页。

[20]参见《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北京:人民出版社,1976年,第260页。

[21]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3、74页。

[22]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64页。

[23]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527页。

[24]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263—264页。

[25]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29页。

[26]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22页。

[27] 《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书信集》,第202页。

[28]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8页;第4卷,第726—727页。

[29]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88页。

[30]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3页。

[31]自新康德主义以来,关于历史能不能成为科学、成为何种意义上的科学;历史研究的目的是表述有价值的具体历史事实还是寻求普遍规律,这些均未有定论。这也不是本文要解决的问题。不过,亨佩尔的观点可供参考。他认为二者并不矛盾,因为历史学科同样需要“借助于适当的普遍假设或是由一组系统地相关假设所构成的理论才能获得科学的解释”。这些假设、理论构成了具体研究的“解释纲要”。解释纲要不仅在历史学科范围内,而且在其他学科如精神分析学中也同样存在。(参见亨佩尔:《普遍规律在历史中的作用》,何兆武主编:《历史理论与史学理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9年,第859页以下)这一看法与德国古典哲学的相关理解有契合之处。

[32]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第32—33页。

[33]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92页。

[3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698页。

[35]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4页。

[36]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何兆武、张文杰译,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171、172页。

[37]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第4页。

[38]柯林伍德:《历史的观念》,何兆武、张文杰译,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第27页。

[39]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14页。

[40]沃尔什:《历史哲学导论》,第7页。

[41]参见鲁克俭:《马克思实证方法与孔德实证主义关系初探》,《社会科学》1999年第4期。

[42]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574—575页。

[43]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13—114页;《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386页注22a。

[44]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30页。

[45] 《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03年,第925页。

[46]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4卷,第8页。

[47]参见《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73、74页。

来源:《中国社会科学》201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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