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陕西木材采伐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
——《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第四章第七节

      

第七节 陕西木材采伐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

  清代乾隆以后,在陕西中南部终南山一带,陆续在冶铁、造纸、木材采伐等手工业中,出现了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其中尤以商人经营的木厂或称木厢,规模最大,雇工众多。明代中叶以来,我国的资本主义的萌芽主要是出现在生产和商业比较发达的江南和珠江三角洲一带;陕西南部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山区,这里新的生产关系,是值得注意的事情。普遍规律总是通过特殊性的事物表现出来,并往往有一些偶然性因素掺杂其间。本节除考察陕西木材采伐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外,并着重探讨一下这个地区资本主义萌芽产生的具体社会经济条件,以助于我们对普遍规律的认识。至于陕西冶铁业和造纸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则放在有关弟兄铁和造纸的专节内一并论述。

一、木材采伐业的和产概况

  陕西终南山一带,在唐代尚属亦畿交通要道,南宋至清禄,荒芜时间居多,深山老林,绵亘800余里,乾隆以来,外9省流民进山者日多,木村采伐业的兴起,则主要还是在嘉庆四年(1799)清廷谕令砍伐老林前后。【1】严如熤在《三省边防备览》中对本业生产议论颇详,下面介绍,主要根据该书,并参考有关史料。

  陕西的木厂分圆木、枋板、猴柴三类。圆木指长2.5丈至5丈,周围3至6尺的大木,主要是松木(黄松、油松、稀叶松等),供建筑用,最为名贵。枋板是长1丈左右者,主要是硬杂木(椴木、桦木、桃木等),多供作家具用。枋即锯成段的圆木,称橔枋,视周围大小,别为大橔,小橔。板是锯成长板,视厚薄,别为寸板,分板。枋板都以宽阔为上,故周围六、七尺以至一丈以上的大木,也常锯作枋板。不过,板厂多设在市集附近,橔枋则山内作业。不成材的树,或大木枝桠,劈作猴柴,供烧柴用,大木厂同时经营圆木,枋板、猴柴三项,较小者只作枋板、猴柴,更小的则为柴厂。

  陕西的大木厂,集中在周至县西南以至洋县境的600里山区内。又分为两个采伐区。首先开采的是终南山亲麓的黑河区域,山势浅。其次开采的是深山区,即黄柏园迤西至太白河区域,皆崇山峻岭。其余郿县、凤县、宝鸡、岐山等县则主要是柴厂。

  开采的方法还都是原始的,即树木大小皆用斧砍伐。然后用大斧劈去树节,用锛斧削去树皮再按长短,作为圆木,或锯也枋板。全部使用人力。山区伐木,主要总理在于运输,这方面花费最大,亦略有技术改进。

  在黑河地区,运木出山,是用橔枋铺成一条路,叫做铺厢。厢是用四件橔枋并列,中间二件平正,两边二件稍高数寸,横断面成凹形,上面垫以横梁,梁下用木柱找平。橔枋的长度(约1丈),也就是厢的长度,厢厢相接,即成通路。大约一里地铺180厢,即180丈。遇涧谷,则需用木架接,使铺厢平顺而下。这是木厂最费工本的工程,故木厂亦称木厢。伐下的木料,置铺厢上,由人力用皮绳拉下山来,二、三人或三、四人拉一件,直达水边。这是用人夫最多的工种,据说,斜度大的地方,也可“人骑木上,使之自动,走如快马”。

  在深山区即黄柏园、太白河地区,山高谷深,运木须作溜子、天车。溜子亦系用长丈许的小圆木并列、顺接而成,如角厢。但斜度较大。楼架较多,并须长数十里,有长达200时才到水边者,所费不赀。天车架高六、七尺,上置八角滑轮,上装转车,亦八角轮,径七、八尺。联以牛皮绳,用牛二头或骡马四、五头。挽动转车,将所伐木料提上天车,置于溜子内,山道高者,常置天车三、四层。运木系在阳历九、十月后,在溜子内上浇水结冰,一人挽料,即可滑下。木材在河边堆积,等明年水涨,再顺河漂出。

  这种运输方法,已使用一定机械,与近代伐木业所使用绞车索道,原理一致。比之杜甫时代“万牛回首丘山重”情况,自是不同。但其设备是很笨重的。倘无牛骡,须用健夫二、三十人,才能挽动天车,这是木厂用人夫最多的地方。再如油松枋木,为棺材上料,“值价百金数十金”,但戒水,运输全靠人力背负。一块重二、三百斤,结队而行,日不过三、四十里,所谓“木客盛徒众,伙颐繁食指。本来谋温饱,背负听驱使”,【2】其艰苦可知。

  这里的木材,经黑河、涝水等漂运出谷,集中后,由渭河运到西安府、同州府,供销本省。再由西安分两路,陆路运销甘肃,水路经黄河运至山西、河南远及江苏的徐州、淮安。如该少的一些方志说,黑水谷“昔年作厢木者各由正流漂运料出谷,谷口有龙王庙”。松柏枋板“由涝水运至咸阳分路,陆路运至甘肃,水路运至山西”。“黑水峪共源最长,每岁所出木植,近至西、同,远及晋、豫,皆赖之”。“木自黑水谷出,入渭浮河,经豫、晋,越山左,达淮徐,供数省梁栋,其利不赀”。【3】终南山南麓、洋县一带的木材,则由汉水运出,惟少大木。总之,其运销范围是相当广阔的。贩运木商则以山西商人为主。【4】

  这种木材的采伐是原始的,也是破坏性的。不间株,又只伐不植。山内林区,如紫阳,乾隆末年即已伐尽;凤县,道光初年亦已砍空。终南山老林,到道光初年,黑河地区已砍伐十之六七,黄柏园、太白河地区也已深入200余里。“道愈远,费愈繁,而售者反稀”【5】,木厂也纷纷歇闭。崂水峪黑河东的一个林区,咸丰同治间,每年还能销出枋木三、四千副,到光绪时就只销七、八百副了【6】。更严重的是,生态破坏,暴雨成灾,水土流失。有一个在崂水峪发了财的木商竟看到了这一点,捐钱千缗买山地数百亩,“荒为森林”,据说“水患遂息”【7】。但整个山区的木材采伐,道光以后就日渐衰落了。

二、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

  伐木是简单劳动。每年冬天,林区总有农民斧斤入山,终南山区的垦户当也例外。《周至县志》说:

  “黑水谷其源最长,……每年木植出山之日,黄巢峪地方,木商山客互相交易者,不下数万人”。【8】

  该志修于乾隆五十年(1785),木厂还没有大发展,木商人数也是有限的。这“数万人”的“山客”,恐怕多数还是垦山的农户,即当时的所谓棚民。不过,山中木材的运输很困难,个体或农民副业的生产,可能是中小材和薪柴。

  那些木厂或厢又是什么性质的经营呢?我们可以所圆木、枋板、猴柴分别来考察。柴厂或柴厢,一向是较小的。

  〔宝鸡〕“境内无木厢,止有柴厢十四处,……其资本俱不甚大,工作人等亦属无多”。

  〔郿县〕“斜峪内有小柴厢二座,营头口内有小柴厢八座,汤峪内有小柴厢二座,每处工匠至多不过十余人”。

  〔砖坪厅〕“有木扒十七处,……每处工作人等不过十余人”。

  〔凤县〕“柴厢十三家,每厂雇工或数十人至数百人不等”【9】。

  〔周至县〕“枋板厂、猴柴厂匠作水陆挽运人夫,大者每厂数百人,小亦数十人”【10】。

  这大体是道光初年情况。从中可以看出,柴厂可分大小两种。小柴厂资本不大,因无需多少设备,工匠至多不过10余人,棚民原系外省流民,恐怕很少有10余个劳动力的家庭。不过也可能少量雇工,主要靠自己家庭劳动,采取小业主经营,还有可能是劳动者合伙。我们未见过这类史料,但在加紧处地有5人合伙开枋板厂记载。【11】陕西棚民中有结盟兄弟和结干亲之风【12】,他们合伙开柴厂可能性是存在的。

  柴厂也确有规模颇大的。据《三省边防备览》记载,他们是在山内将不成大材的圆木锯成二、三尺长,再劈肆四、五十斤重的木块,顺山水放下,“募水手携挠钩”,赶木到河口,择高地“堆砌作木城,高一、二丈,广数十丈,有门有房,相连至十数城。用船用牛车装运城市贩卖”【13】。这样,其“厂匠作水陆挽运人夫”是要数十人以至数百人了。但不知其所用水手、船夫、牛车夫等,是本厂雇佣的工人呢,还是按里程或按件数付运费给独立的劳动者。不过,单就厂内“匠作”和“作木城”来说,规模也不小了。这种柴所发卖的是四、五十斤重的“猴块”,另有“穷民用蜻蚨(铜钱)数百,贩买猴块,劈作捆把贸易”,这些人当然是个体的小生产者了。

  圆木厂兼作枋板。也有专作坊板的枋厂,资本比圆木厂小。还有的集镇附近开设的板厂,资本更小。但是,我们滑有具体材料,只能将圆木厂、枋板厂一起考察。

  〔周至县〕“道光三年,查明山内客民十五万有奇,兼有大木厢三处,板厢十余处,铁厂数处,供厢之人甚伙”【14】。

  “西安府之周至县,西南至洋县六百里,……林内开设木厢,冬春匠作背远佣力之人,不下数万,偶值岁歉停工,则营生无资。”【15】

  “南山故产木,……操斧斤入者,恣其斩伐,名曰供厢,……一处所多者数千人,少不下数百,皆衣食于供厢者。【16】”

  “山内营生之计,有铁厂、木厂、纸厂、耳厂各项,一厂多者恒数百人,少者亦数十人。”

  “计大圆木厂匠作水陆挽运之人,不下三,五千,其开伐以渐而进,平时进止皆有号令号曰某营,与行军同。”

  “开林百十里,作料两三春。……一厂群工备,大者屡千人。……工徒半流徙,亿万倚以生。”

  “岐郿周至厂徒,因停工滋事,总兵吴廷刚领兵径趋厚畛子巢穴,缚首逆万五,故迅速完事。”【17】

  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一个大的圆木厂,雇工三、五千人,它们可能是兼作枋板、猴柴的。其较小的,或独立的枋板厂,也要雇工数百人,最少有数十人。周至县的终南山林区,林业雇工总数不下数万人。这些雇工都是山区地棚民”。他们原是各省移民,“五方杂处,土著者仅有十分之二”【18】,以至“棚民杂吴语,板屋半楚咻”【19】,而且无族姓之联缀,无礼教之防维”【20】,甚至“姓亦子虚乌有之类”。【21】就是说,他们本身没有什么土地或宗法性的关系,也没有什么礼教束缚,一旦受雇,即人身自由工人了。上述资料不这说他们因厂主停工,选出首领,进行斗争,甚至还是武装斗争,对至封建政权派总兵来镇压。

  那末,他们的雇主是什么人,雇佣关系又是什么性质呢?从下面的资料,可以看出个大概。

  “南山夙称陆海,林木之利,取之不尽,然必有力之家,捐重资,聚徙众,入山数百里,砍伐积之深谷绝涧中”【22】。

  “铁厂、板厂、纸厂、耳菌厂皆厚资商人出本,交给厂头雇募匠作。厂民自食其力,实皆良民。而佃户散布岩谷,佣作去来棚厂。”

  “凡开厂之商,必有资本,足以养活厂内之人,必有力量,足以驱使厂内之人工作”。

  “开厂出资本商人,住西安、周至、汉中城。其总理总管之人曰掌柜,曰当家;挂记账目、经管包揽承贷字据,曰书办;水次揽运头人,曰领岸;水陆领夫之人,曰包头。”

  “商人厚资本,坐筹操奇赢。当家司会计,领岸度工程,书办记簿册,包头伙弟兄。”

  “厂中水陆运脚,皆有包头承揽。”【23】

  可以看出,这些林业劳动者都是受雇于商人,即受雇于资本的。其雇佣关系是资本同劳动的关系,而不是土地或其他封建权力同劳动者的关系,这是十分清楚的。但是,在雇佣关系上,还有以下几点可以研究。

  第一,木材采伐业是季节性生产,这些劳动者并没有完全脱离土地,有些还是散布在岩谷中的佃户,“佣作去来棚厂”。在资本主义萌芽中,这种现象是常见的,我们在许多行业中都会遇到。列宁说:“当资本主义还处在较低的发展阶段时,在任何地方它都不能完全把工人和土地分开。马克思对西欧确定了这样一个规律:只有大机器工业才能最后剥夺工人。……因为简单协作和工场手工业的资本主义在任何时候、任何地方都没有使工人完全离开土地,可是,它丝毫也不因此就不成其为资本主义。”【24】在中国,即使在大机器工业出现后,许多行业的工人仍然没有完全离开土地。不过,这是就整个社会说的。就一个企业说,如果它的劳动者只是作为副业的农民,或资本主义家庭劳动,则情况又有不同。陕西的木厂,它的雇工虽然没有完全脱离土地,但已是以向木厂出卖劳动力作为生活主要来源了。他们“偶值岁歉停工,则营生无资”。他们并不是因为农业歉收,才兼去木厂劳动的,而是相反,木厂与农业的关系的:

  “山内丰登,包谷值贱,则厂开愈大,人聚益众。如值包谷清风,价值大贵,则歇厂停工。而既聚之众,不能复散,纷纷多事”。

  “歉岁包谷清风,粮价昂贵,厂主停工,此辈无资以生,嚣然不靖”【25】。

  这都说明,木厂的雇工已是以伐木或木材运输为主要职业,以工资为主要生活来源了。

  第二,这里的工人是商人出资“交给厂头雇募匠作”。这有两种可能情况,一是包工制,工人由包头雇募;一是把头制,工人由把头雇募。这种雇工制,鸦片战争以后,在我国民族资本的工厂中,以至外国资本的工厂中,都还存在。资本主义萌芽中,更属常见,以后我们将陆续看到,并且还有的具有乡土或宗族上的排他性,有的具有行帮独占性,有的劳动者还需交一定的押金才能受雇,有的并对把头有一定的人身依附关系。这里木厂的“厂头”,资料没说明是何种性质,但各有关记载中,都不见雇工有什么乡土、宗族、行帮或人身依附关系。由于他们是“五方杂处”的棚民,这种关系大约是不存在的。即使有排他性或行帮关系,也并不能就否定其资本主义雇佣劳动的性质,而要根据具体情况去分析。这里的“厂头”,看来可能是住在城里的商人派到山中主管伐木业务的头目,类似经理人的性质。但是,存在包工制或把头制也不是不可能的。

  第三,在木材运输上,用铺厢、溜子运到河边,是木厂内部的事,而“木至水次,不能即行,积待涨发,又有水运包头领夫承运人”。【26】这是两段运输,前者在严冬,后者在春夏。领夫又称领岸,承揽运输,包头则包雇工人。这种领岸、包头,可以是木厂的同一资本雇工用的头目,也可能是独立的经营者,收取运费。如前所说,这种水陆运夫,是本业雇工中人数最多的。不过,即使我们不把他们算进同一资本的直接雇工,单就伐木和铺厢,溜子上的作业来说,雇工规模也已经相当大了。

  从上面的考察看,那些大圆木厂,山内的枋板厂,以及大型的柴厂,可以说大都已属于资本主义生产关系的萌芽了。

  它们是一种什么形式的资本主义萌芽呢?单从雇工看,它和我闪后面要讲座的采矿业和四川井盐的情况差不多,已具有工场手工业的规模。但从它们的资本运动看,却不尽然。

  首先,就整个木材采伐业来看,重点不在伐木,而在运输,投资最大的部分也在运输。不仅是铺厢、天车、溜子等,投资甚巨,从“水次”到出山这一段,也用工众多,耗费很大。“顺流放下。非水大不能行。水守大则又防漂失,大约十停木料。漂失二三,得七八停到市集,即获利不赀”。【27】并且出山以后,除猴柴和较小枋板外,大部分产东是就地出售,而是由这个资本运到周至、西安、汉中城”里。看来,这个商业资本,虽然投资经营采伐业,并未转化为产业资本,它主要还是作为商业资本来运动;这个商人,也没有转化为真正的工厂主,他主要还是个商人。

  其次,从利润情况来看,木材采伐业利润是很大的,如说,“每年木植出山之日,……其为利亦不下数万”,“其利亦十倍,然非可以旦夕权子母者”【28】。但是,这种利润,主要不是来自生产,而是来自运销。伐木很简单,木材在山里根本不值钱,是把它运出山来,才获利十倍,而县运得愈远价愈高,如运到晋、豫、徐、淮,“其利不赀”【29】,所以说,“非可以旦夕权子母”;说“木厂枋楂,为利颇巨,然皆商人擅之”【30】;说“商利大如本,工徒聚如虻”【31】,就是说,在当时人看来,也认为它主要是商业利润。

  这样看来,陕西的木材采伐业还不是真正的工场手工业,而是作为商业资本的附属物,是商人直接支配生产一种形式。这种形式,在后来,在颇为现代化的工业中,我们还看见过。【32】

三、资本主义萌芽的社会经济条件

  陕西中部南部山区手工业的发展,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部的说来,与清代前期全国范围内具备的社会经济条件是分不开的,但也有它自己的特殊条件。分析这些具体的特殊条件,需要从外省流民大量涌进山区谈起。清初,陕西中部南部山区经过明末战乱,山林未辟,人烟荒疏。康熙间,招抚流亡垦地,外省农民开始进入山区。乾隆间,外省农民来这里开垦逐渐增多。据记载,乾隆初,已的安徽、江西、河南、四川、湖北、广东等省的农民,“来种山地,结草为棚。【33】”乾隆三年(1765)后,四川、湖北、广东等省“生齿日繁,人稠地窄,来南山开种者日益众”【34】。乾隆三十七、八所(1772、1773)后,四川、湖北等省“有歉收处所,穷民就食前业,……户口骤增至数十万【35】”嘉庆间,外省农民“侨寓其中,以数百万计”【36】。这些数字可能夸大,但人数众多,则是没有疑问的。如石泉县,因“地当冲途,明季七遭兵燹,仅存七百余户”,到道光间。人口已增到七万四千余人。【37】由于外省农民大量涌入,户口繁衍,到道光初,外省移民已占当地总人口的十之八、九了。

  陕西山区千峦万壑,山商林密,迤逦千里。历来是农民起义凭借的地区。当时进入山区的农民,即封建统治者所说的流民,他们本来是被夺去一切生产资料,失去了生存保障的;进入山区之后,又摆脱了封建宗法的束缚,“五方杂处”,“或聚或散,或徙或居,若鸟兽之无羁缚者。【38】”清封建统治者对他们大量涌进山区,是深为恐惧的。从乾隆间开始,就采取各处措施,如增设厅县加派官吏驻军、严格保甲制度等,以加强统治。但是,限于山区的自然,所有这些措施,均难于奏效。当地的官吏们说,“山内州县大者周围一二千里,小亦常五六里,地方辽阔,耳目难周。遇有事,必数日闻报,数日始至。”遇事处置,“不请命则专,请命则缓不及事。”【39】并且“路岐如麻,人投似梭,咫尺隔省,彼此实令均有鞭长莫及之叹。【40】”增加一些驻军,收于地区辽阔,杯水车薪,亦无济于事。“城守之千把汛兵数十各,解犯送差而外,存城几人。偶有盗贼,文武束手无策,亦决不敢向前搜捕。”山内居民又零星分散,“保正保甲相距数里数十里,讵能朝夕稽查”,他们甚至得出保甲之法,“只可行之城市,不能行于村落”【41】的结论。

  清封建统治者从山区自然条件的实际出发,迫于山内阶级力量对比的客观形势,在加强统治的同时,又采取了“山内防维之策,总安辑流民为第一要务”【42】的对策。这种政策从乾隆间就开始实行。嘉庆初年,又吸取白莲教起义的教训,除了安置流民垦荒种地之外,又提出发展手工业以安置流民,嘉庆四年(1799)的“谕旨”就提出,开发老林,拨给垦地,使“就抚之民又可佣工觅食,亦以工代赈之一法。从此作为土著,各安本业。”【43】当地官吏确实执行了这一政策。他们说,“若不准开厂,则工作之人无资以生,添数十万无业流民,难保其不附从为乱,故史当听其经营,不可扰也。”【44】商品生产,尤其是带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商品生产,本来是封建经济的对立物,但是,在某种特殊的具体条件下,它的发展却可与封建统治者防范农民起义、巩固封建政权的政治利益暂时一致起来,从而得到他们的许可利用。

  手工业的发展,资本主义萌芽的出现,仅有上述政治条件无疑是不够的的,更重要的是必须具备一定的经济条件。陕西地区历来是“绸布资于江浙,花布来自楚豫”【45】,又为内地与西北边陲茶马粟盐贸易的孔道,明代以业就出现了有名的陕西商人,远及东南地区和西北少数民族地区从事贩运贸易。清代前期,山区渐次开发之后,农产品输出贸易也不断增加,商路增多,山西、陕西商人继续活跃。这种商业资本的积累,为新的生产关系的萌芽创造了前提。但是,最重要的是要解决吃饭问题。清代前期,陕西中部南部山区人烟稀少,土地瘠薄,农民艰于谋生。大量流民进入山区,是为解决吃饭问题而来的。如果农业没有一个较快的发展,不但不能解决大量流民的吃饭问题,而养活大量手工业劳动者,发展手工业生产,更是无从谈起。

  首先,清代农业生产的发展,水稻种植北移是一个颇为重要的因素。流民多来自农业比较发达的东南和南方各省,带来了比较先进的水稻耕作技术,对开发陕南地区,作出了重要的贡献。当时人的记载是。“楚民善开水田,蜀民善开山地。”【46】“南人善垦稻田”。湖北、安徽等省的 农民,“用南方渠堰之法,以收水利。”【47】如留坝厅,本业没有水利可言,但“川楚徙居之民,就溪河两岸稍平衍者,筑堤障水,开作水田,又叠石溪河中,导小渠以资灌溉,……各渠大者灌百余亩,小者灌数十亩不等”。略阳县也是“川楚人民来此垦种,引溪灌溉,或数十亩。”【48】到乾隆末期,许多地方就出现了“深山邃谷,到处有人,寸地皆耕,尺水可灌”【49】的情况。到道光初,更是“低山尽村庄,沟岔无余土”【50】了。这些都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如商州,开“稻田数万,烟糈之资,不劳外境。”【51】汉阴厅,有些“南省来者,勤于耕织”,“一岁之获,可支数载”,与“土著者十室九空”【52】,形成鲜明对照。

  其次是推广了耐旱主高产作物。陕西山区原来是种粟种麦,并以种粟为主。外省农民业此开垦水田,终究是有限的,主要还是开垦山地。适宜于山坡地种植的耐旱高产作物,如玉米、白薯、洋芋之属,就得以推广。特别是玉米,栽种更为普遍。有人说,“数十年前,山内秋收以粟利不及包谷,近日遍山漫谷皆包谷,包谷高至一丈许,一株常二三包。上收之岁,一包结料千粒,中岁每包亦五六百粒,种一收千,其利甚大。”【53】如石泉县乾隆三十年后,也是因“川楚人多,偏山漫谷皆包谷矣。”【54】洋芋早已引进山区,但“乾隆时知食者甚少,嘉庆时渐多,近则偏高山冷处咸莳之,其生甚蕃,山民遇旱,咸资此养生。”【55】由于山区阴湿多雨,包谷容易空生虫,不可久贮,有些地方就推广种薯。如道光间紫阳县令就要求当地居民,“来春山地半种包谷,供本年食粮。半种红薯,照法(切丝晒贮——作者)藏收,……以裕后年接济,愈多愈好。”【56】

  玉米丰收之后,由于不可久贮,农民自食有余,就用之酿酒,以酒糟喂猪,又导致了养猪的发展。如定远厅”,家家皆有酿具,包谷成熟,竟糜于酒。谓酒糟复可饲猪,卖猪亦可获利。”【57】其他州肥均大致如此。“一户中喂猪十余口,”贩运猪只就成了“山在大贸易。”“猪至市集,盈千累万,船至襄阳汉口售之。”【58】有的人就以贩猪起家,成为巨富。

  第三,广大农民还迫使地主对租佃关系作了某些调整,也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清代前期,陕西山区的封建剥削,相对地说比外省为轻。田赋是,“国初定赋之时,多系未辟老林,故率从轻科。除了商州、南郑、洋县、西乡等州县,“征银间及万两。”到道光间,许多州县还是“一邑钱粮不逾千两。”【59】由于定赋较轻,未开垦土地较多,土地价格就比较低廉,押租、田租亦不甚苛重。买地是“以手指肢踏为界,往往数两契价,买地至数里数十里者。”【60】押租是“客民给地主数千钱,即可租种数沟数岭。”【61】田租是,“定课即为无多,故其赁田之租,亦不似外间之按亩而定也。”【62】

  由于农民“转移无定,来去不常,故地日辟而不能升科,民日增而不能编籍。”【63】封建统治者欲增加田赋遇到很大困难。但贪婪成性的地主,见农民垦地成熟,获得较好收成,就见利眼红,要求增加租额。外省农民对此进行了坚决的斗争。他们利用人多势众,封建统治相对薄弱的有利条件,以开垦费有工本为理由,用诉讼手段进行反抗。当是这种诉案件特别多,如所谓“田地售卖翻赎之风滋讼尤甚”【64】,成了封建统治者十分头疼的问题。因限于阶级力量对比的客观形势,封建政权被迫让步,对地主的过分诛求作了一些限制。如乾隆间,紫阳县令张志超的作法是,“倘两造构讼,务使新民不得舞文弄墨,欺压土著,借开山之工本,强占人田。更令旧民相记相容”,“俾结慈和,缓取租息,用休劳喘。”【65】

  农民和地主之间的这种斗争,并发展成为争取永佃权的斗争。斗争向这个方向发展,与当地的实际情况是分不开的。如有人记述,“招外省客民,纳课数金,辄指地一块,立约给其垦种,客民亦不能尽种,转之招佃,积数十年,有至七八转者。一户分用数十户,客租只认招主,并不知地主为谁。地主不能抗争。间有诉讼到案,则中间七八转之招主,各受佃户顶银,往往积至数百金。断地归原主,则客民以荒山开成熟地,费有工本,而顶银当照据转给。中间贫富不齐,原主无力代赔,则亦听其发年再耕而已”【66】。经过农民的反复斗争,封建统治者终于被迫承认了农民的永佃权。嘉庆十七年(1812)陕西巡抚董教增为处理南山地区的租细关系问题颁布了四条章程,主要内容就是除承认永佃权。如说:“至分佃亩,其中多有本系,原地开垦成田者,取有顶手。地内出息,应听原佃户收用。……地主不得妄冀分肥。至地主欲行变卖,先尽原佃之人,或承买,或分买。如原佃无力置买,始准另卖。……不得夺佃起,另招他户。”【67】

  贪得无厌的地主对此当然是不甘心的,既无法任意加租退佃,就从增加押租上打主意。当时有一首竹枝词把地主的这种心情描写得淋漓尽致:“垦得荒田变熟田,悔将限细写多年。额租难益庄难进,只得频添扯手钱。”【68】由于压租一再增加,就出现了如下情况,“开荒之费谓之苦工,压租资谓之顶手。苦工顶手之价重,土地之价轻。【69】并进而导致加押减租,如有人说:“议佃之初,有押租钱,其钱数较租课为多寡。如水田押租钱十千,折租谷四五斗,旱田过之,至山坡地押租钱十千,有折包谷一石者,则佃客所得恒多,甚至押租屡加,租课愈少。或田本百数十千加取佃主数百金之利者。故俗的名佃暗当之语。”【70】这种论调显然替地主说话的。繁重的押租钱就是相应减租,按高利贷计算,地主也是不会吃亏的。尽管如此,收于争得永佃仅,农民的生产和生活就比较有保障,加以原有封建剥削程度较轻,这些都有笪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如果没有这种生关系的适当调整,只凭改进耕作技术,推广高产作物,农业生产要有较快的发展,也是难以想象的。

  由于广大农民的勤奋开发,从乾隆至道光的百多年间,陕西山区的农业生产取得了一定的发展。康熙间,城固县还是“农无闲工,亦无余粟。”【71】紫阳县也是“平居皆半饱,一值水旱,饥馑相仍。”【72】后来就不同了,如城固县,“康熙以来,休养生息百余年,蔚为繁富之区”。……至道光咸丰间,农多饱暖,商裕财货,县境世家望族,闾里之民户口繁,称极盛焉。”【73】安康县在嘉庆间已有大量粮外销。该县水路口岸,“皆有囤户积粟以待籴贩,……皆郡城富商大贾所营之谋,岁下襄阳,其利数倍。”【74】广大山区只要不是遇有大的灾荒,不但农民口粮无虞,还可煮酒喂猪,就是数万手工业劳动者,也是“人皆不耕食”,“粮贱生计易,数钱腹膨亨”。【75】

  由于解决了资本、粮食等问题,而山区又有丰富的林木、竹楮、铁矿等资源,有充足的人力,木材采伐、造纸、冶铁等手工业就因此发展起来。

注释:

【1】“朕意南山内既有可耕之地,莫若将山内老林,时加砍伐,其地亩既可拨给流民自行垦种,而所伐材木,即可作为建盖庐舍之用”。清《仁宗实录》卷五十三,嘉庆四年十月戊戌。

【2】严如熤:《华阳吟》载《三省边防备览》卷十四,艺文下。

【3】见民国《周至县志》卷一,光绪《鄠县乡土志》卷下,乾隆《周至县志》卷十,民国《陕西通志稿》卷三十四。

【4】道光《宁陕厅志》卷一:“至行盐、贩木及开张绸缎、皮货皆晋人。盖山氓家无长物故也”。

【5】路闰王:《周侣俊墓志》载民国《陕西通志稿》卷三十四。

【6】光绪《鄠县乡土志》卷下。

【7】民国《陕西通志稿》卷八十六,人物十三,贺遇霖。

【8】乾隆《周至县志》卷十。

【9】卢坤:《秦疆治略》。

【10】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九,山货。

【11】嘉庆二十一所记载,四川崇庆县,“周枝才等五人合伙赊买马纯翠山场树木,锯枋发卖,雇余万春在厂帮工”。见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1卷,1962年版,第404页。

【12】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十一,策略:川陕边缴棚民:“呼朋招类,动称盟兄。姻娅之外,别有干亲。往来住宿,内外无分。

【13】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九,山货。

【14】卢坤:《秦疆治略》。

【15】严如熤:《会戡三省边境拟添文武官员事宜禀》,载《三省边防备览》卷十四,艺文下。

【16】路闰王:《周侣俊墓志》载民国《陕西通志稿》卷三十四。

【17】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九,山货。卷十一,策略;卷十四,艺文下,木厂咏及注。

【18】卢坤:《秦疆治略》。

【19】严如熤:《黑河吟》,见《三省边防备览》卷十四,艺文下。

【20】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十一,策略。

【21】岳震川:《答叶健庵太守书》,载《三省边防备览》卷十一,艺文下。

【22】乾隆《周至县志》卷十。

【23】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九,山货。卷十一,策略;卷十四,艺文下,木厂咏。

【24】列宁:《什么是“人民之友”》,《列宁全集》第1卷,第189页。

【25】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九,山货。卷六,险要上。

【26】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九,山货。

【27】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九,山货。

【28】乾隆《周至县志》卷十。

【29】路闰王:《周侣俊墓志》民国《陕西通志稿》卷三十四。

【30】道光《宁陕厅志》卷一,物产。

【31】严如熤:《木厂咏》,载《三省边防备览》卷十四,艺文下。

【32】例如中国一些大的橡胶厂,差不多都是经营橡胶的商人东洋庄投资创办的,尽管投资很大,但初期都是由商品号掌握人权财权,由商号统一经营和核算,后来才独立为厂。

【33】嘉订间陕甘总督松筠奏疏,见民国《陕西通志稿》卷六十四,名宦。

【34】光绪《定远厅志》卷二十五。

【35】毕沅:《兴安升府疏》见《三省边防备览》卷十四,艺文下。

【36】卓秉恬:《川陕楚老林情形亟宜区处》载《三省边防备览》卷十四,艺文下。

【37】民国续修《陕西通志稿》卷三十一,户口。

【38】卓秉恬:《川陕楚老林情形亟宜区处》载《三省边防备览》卷十四,艺文下。

【39】卓秉恬:《川陕楚老林情形亟宜区处》载《三省边防备览》卷十四,艺文下。

【40】张鹏飞:《三省边防备览序》。

【41】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十一,策略。

【42】同上。

【43】清《仁宗中宣部录》卷五十三,嘉庆四年十月戊戌。

【44】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十一,策略。

【45】陈宏谋:《巡历乡村兴除事宜檄》《皇朝经世文编》卷二十八。

【46】道光《宁陕厅志》卷一,风俗。

【47】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八,民食。

【48】民国续修《陕西通志稿》卷六十四,水利四。

【49】道光《紫阳县志》卷三。

【50】严如熤:《棚民叹》《三省边防备览》卷十四,艺文下。

【51】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八,民食。

【52】嘉庆《汉阴厅志》卷九,艺文。

【53】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十一,策略。

【54】道光《石泉县志》卷四。

【55】民国续修《陕西通志稿》卷二百十四,文征十四。

【56】陈仅:《劝谕广种红薯晒丝备荒示》,道光《紫阳县志》卷八。

【57】卢坤:《秦疆治略》。

【58】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八,民食,卷十一,策略。

【59】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十一,策略。

【60】道光《宁陕厅志》卷一。

【61】卓秉恬:《川陕楚老林情形亟宜区处》载《三省边防备览》卷十四,艺文下。

【62】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十一,策略。

【63】民国续修《陕西通志稿》卷六十四,名宦。

【64】道光《定远厅志》卷五。

【65】道光《紫阳县志》卷八。

【66】严如熤:《三省边防备览》卷十一,策略。

【67】光绪《白河县志》卷五。

【68】光绪《佛坪厅志》卷二。

【69】道光《宁陕厅志》卷一。

【70】光绪《定远厅志》卷五。

【71】康熙《城固县志》卷二。

【72】道光《紫阳县志》卷二。

【73】光绪《城固乡土志》。

【74】嘉庆《安康县志》卷十。

【75】严如熤:《木厂咏》,载《三省边防备览》卷十四,艺文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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