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让碑》校注考释(上)

引  言

  《罗让碑》,全称《唐故御史大夫赠工部尚书长沙郡罗公神道之碑》,别称《唐太师南阳王罗公神道碑》,立于唐昭宗·龙纪元年(889年)三月,位于今河北省大名县七里店乡康堤口村南。碑青石质,高4.20米,宽1.43米,厚0.50米,首身一体,螭首、龟趺。首阳额题篆书“唐故御史大夫赠工部尚书长沙郡罗公神道之碑”5行20字。碑阳阴刻楷书45行,满行81字。除碑首外,其余部分久已淤埋地下。

  学界对《罗让碑》并不陌生,原因之一为天一阁藏明·正德版《大名府志》收有《罗让碑》全文。在大名县文保所2011年初将《罗让碑》挖开重拓之前,研究《罗让碑》者,只能以正德版《大名府志》所载文字为据。陈尚君辑校之《全唐文补编》卷九十(中华书局2005版)所收《唐太师南阳王罗公神道碑记》一文即来源于此。经与新拓比对,笔者发现,正德版《大名府志》所收碑文已经部分失真,学者若以之为据立论,有误入歧途的危险。此外,仅就标点而言,陈尚君的成果也有可商榷之处。因此,笔者以为,依据新拓并结合已有成果对《罗让碑》全文重新进行校注与考释是必要的。

  以下为正文:

  唐故御史大夫赠工部尚书长沙郡罗公神道之碑

  唐故魏博节度押衙【1】,后军都知兵马使【2】,银青光禄大夫【3】,检校太子(宾客兼御史大夫,赠工部尚书,长沙郡罗公神道碑铭并序)【4】

  门吏【5】,观察判官【6】,权知掌书记【7】,朝散大夫【8】,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9】,柱国,赐紫、金鱼袋,公乘亿【10】撰

  门吏,观察支使【11】,文林郎【12】,检校尚书金部郎中兼御史中丞【13】,赐紫、金鱼袋,郑褒【14】书并篆额

  上【15】即位之初,御便殿,顾谓侍臣曰:“予小子纂承鸿绪【16】,克荷丕训【17】,兢兢业业,敢旷万机【18】。凡关于理者【19】,得以施行。”佥曰:“都!”【20】帝曰:“俞!”【21】于是诏有司:“有大功大效者,不惟爵赏于一身,可以褒赠于三代。”我公仆射【22】,以忠以孝,奉主安亲【23】,既荷褒荣,爰依典实,得以葺修茔兆,建立丰碑,俯申孺慕之诚,仰荅劬劳【24】之旨。翌日,语及其事,召亿撰乎斯文。亿位忝宾从,职司奏记,操觚再拜【25】,具以叙云:

  盖闻辰象著明【26】,列宿识尊卑之分;斗魁环转【27】,万邦知启闭之门。不有周焉,何以彰公高【28】启祚;不有晋也,何以明毕万【29】开基。所以【30】卜偃端蓍,罔失吉凶之数【31】,延陵听乐,杳分兴废之由【32】;斯可【33】跨赵蹑燕、通秦入洛。卫分疆畛【34】,觜、参呈凌犯之淫【35】;赵界陬维【36】,毕、昴示福祥之庆【37】。寔曰【38】:大河【39】之北,太行已东,曹孟德之称孤,将成霸业;袁本初之恃众,遽创雄图。都邑矜夸【40】,不能越左思之赋【41】;英豪攉逐【42】,不能掩陈寿之书。今者则一管六州四十三县【43】,山河形胜,封疆郁盘【44】,有是祺祥,产我贤俊。

  先府君尚书讳让,字修己。其先颛顼之后,受封于罗【45】,因为著姓。晋有大夫勇【46】;汉有梁相环【47】;令则【48】之轻财好施,名盖襄阳;君章【49】之德行文章,声喧桂岭;我唐复有立言之尹正京邑【50】,理化如神【51】;绍权【52】则显立周行,科名继世。莫非轩裳煜赫,簪绂蝉联【53】,盖府君尚书之茂族,不其盛欤!不其伟欤!惟公一源,分于大魏之人也【54】。

  公曾王父讳那【55】,皇平州刺史【56】,工部尚书;王父讳秀,魏博节度押衙,左山河都知兵马使【57】,兼御史大夫;烈考【58】讳珍,魏博节度押衙,亲事厢虞候【59】。公少立奇节,倜傥不群,交结时豪,轻死重气。虽鸡鸣狗盗【60】靡间于交游,马圉【61】牛医不忘于礼敬。自此乡闾畏爱,遐迩依投【62】。馨香飘郑国之兰【63】,洁白莹蓝田之玉【64】。常执谦柄,以崇德基;虽处宦门【65】,故无嫌隙。落落【66】乃混成之器,亭亭【67】为不世之材。伏自何中令【68】时,以公正直,致于肘腋;洎韩太尉【69】日,以公谨愿【70】,委之腹心。虽处上不骄,临下不暴。凡曰【71】平昔交契,未尝暂忘。有郈氏【72】分财之仁,有氾毓字孤【73】之义。屡移星琯【74】,一致如斯。呜呼!乾符三年【75】六月十一日,遘疾薨于宽仁坊之私第,享龄六十九。遂使白日藏耀,重云结阴,里巷停舂,行路增叹【76】。当年十一月二十四日,迁宅兆于贵乡县通济乡蔡村【77】,礼也。蒙恩,赠工部尚书。公平生所行之事,虽伐竹淇园【78】,纪之莫极;琢石岯岭【79】,赞之无穷。娶于□□【80】,广平郡宗城【81】人,蒙恩,进封为广平郡夫人。有子二人,一人从立,早殒;一人即今我仆射,见任魏博节度使。

注释:

  【1】节度押衙:关于“节度押衙”,冯培红在《晚唐五代藩镇幕职的兼官现象与阶官化述论——以敦煌资料、石刻碑志为中心》一文中论之甚详,其主要结论为:押衙最初出现时是一个实际军职,为藩镇武职系统中最重要的亲信军将。至晚唐五代,押衙作为节度使的亲信军将,大量地兼知它官,这时的押衙实际上已经阶官化了。大致而言,押衙是节度使的亲信,掌握使府内外实权,是藩镇政权的中坚力量。一般而言,节度押衙仅表示头衔,其兼知官才是实职。

  【2】后军都知兵马使:后军统帅。后军:晚唐魏博镇的军队似分为三军,即前军、后军和中军(牙军)。证据之一为《何弘敬墓志铭》:“是日请告表上,令仆射权知后事。三军号恸不忍。”都知兵马使:张国刚在《唐代藩镇军将职级考略》一文中考出唐代藩镇出征部队的军将职级依次为:都头(都知兵马使),正、副兵马使,都虞候,十将,副将,长行官健(一般兵士)。《资治通鉴》卷二百一十五·胡三省注:“兵马使,节镇衙前军职也,总兵权,任甚重。至德以后,都知兵马使率为藩镇储帅。”

  按:史界关于都知兵马使的讨论很热闹,除张国刚外,严耕望、王延武、荣新江、石云涛等都曾论及,但多语焉不详。据笔者的理解,所谓都知兵马使,实际就是可单独成军、独立作战部队的司令官。犹如北京军区有司令,河北省军区有司令,邯郸军分区也有司令一样。虽然大司令管着小司令,但在称呼上却都叫司令。仅此而已。

  【3】银青光禄大夫:唐代文散官阶,从三品。

  【4】按:括号内内容为笔者据文意和唐人撰写碑铭之习惯及唐代官制所复原。唐代藩镇节帅为资深僚佐奏请朝衔和宪衔几乎是通例(参见石云涛《唐开元天宝时期边镇幕府僚佐辟署制度考论》)。在罗让的一大溜官衔中,“节度押衙”和“后军都知兵马使”无疑是实职;“银青光禄大夫”是品阶;“检校太子□□”和后面必然出现的“兼御史大夫”只能是朝衔和宪衔;“工部尚书”是赠官。之所以断为“检校太子宾客兼御史大夫”,是因为其朝衔和宪衔的品阶要相配。据《新唐书·卷四十九上·百官志》:“东宫官:太子太师、太傅、太保各一人,从一品。……(太子)少师、少傅、少保各一人,从二品。……太子宾客四人,正三品。”已知罗让的宪衔为正三品的“御史大夫”,其朝衔自然只能是正三品的“太子宾客”。

  又,罗让之“南阳王”封号应为其子罗弘信受封“临清郡王”后的再次赠封。据《旧唐书·卷二十上·昭宗本纪》:“光化元年(898年)九月,魏博节度使罗弘信进封临清郡王。是月,弘信卒,赠太师,谥曰庄肃。”因此,罗让拥有“太师、南阳王”封号的时间不可能早于光化元年九月。由于《罗让碑》立于龙纪元年(889年),故以《唐太师南阳王罗公神道碑》称呼《罗让碑》是不太合适的。

  【5】门吏:唐代使府僚佐相对于府主的自称。赖瑞和《唐代基层文官·第五章·巡官、推官和掌书记》:“安史之乱后,唐方镇遍设全国各地,盛时达到约五十个。使府有自辟幕佐的权力,……唐代幕佐属国家官员,食国家俸禄,但他和府主又有一种强烈的人身依附关系,类似清代的幕佐之于幕府。”  又:美国学者K.E.福尔索姆著有《朋友·客人·同事——晚清的幕府制度》一书(刘悦斌、刘兰芝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1月出版),作者认为,幕府制度的产生与中国的政治体制有关,由于正规的官僚政治体制刻板僵化,对提供有专门知识的合格人才这一问题未给予特别关注,地方官员不得不依靠幕府制度来弥补之。幕主与幕宾的关系,既像朋友,又像主客,又像同事,抑或三者兼而有之。幕宾忠于的是幕主,而不是国家。作者据以立论的虽是晚清幕府,唐代的使府又何尝不是如此。

  按:由自称“门吏”可知,其时公乘亿为魏博节度使罗弘信之幕佐。

  【6】观察判官:唐代方镇判官之一。晚唐节度使一般都兼观察使,故观察判官通常即节度判官。赖瑞和《唐代中层文官·第六章·判官》:“在方镇幕府体制下,判官属中层文官,排位在掌书记之上、行军司马之下。……至于节度判官,职掌则比较多样化,可能执行节度使交付之任何事。在这方面,判官和推官及巡官有些相似。三者都是执行任务的官员,只不过巡官地位最低,推官其次,判官在三者当中排位最高,一般也比较年长,官场经验比较丰富,多已任过巡官或其他基层官职。”

  【7】掌书记:唐代外官之一,景龙元年(707年)始置,七品官,类似汉至南北朝时期的记室参军。《新唐书·卷四十九下·百官志》:“外官:……掌书记,掌朝觐、聘问、慰荐、祭祀、祈祝之文与号令升绌之事。……节度使、副大使知节度事,行军司马、副使、判官、支使、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各一人,……观察使,副使、支使、判官、掌书记、推官、巡官、衙推、随军、要籍、进奏官,各一人。”  又,赖瑞和《唐代基层文官·第五章·巡官、推官和掌书记》:“掌书记专掌书奏表启,绝大部分都有进士或明经科第。没有科第,但有学术或杰出人品修养,且名声远播者,也可能受辟为掌书记。……掌书记在幕府中的地位,虽在巡官和推官之上,但却在判官之下。它是高雅的幕职,然而权力却不大。……掌书记升为判官的案例甚常见,多不胜举。”

  按:公乘亿的职务已升至观察判官,却还得干掌书记的活儿,故曰“权知”。权知者,暂时代理也。实际上,公乘亿掌书记的活儿是“至死方休”的。参见注【10】。

  【8】朝散大夫:唐代文散官阶,从五品下。

  【9】检校左散骑常侍兼(御史)大夫:括号内内容系据明·正德版《大名府志》和唐代官制所复原。参见注【4】。赖瑞和《唐代中层文官·第六章·判官的官衔》:“郎官和御史是唐代判官最常带的所谓‘朝衔’和‘宪衔’。判官本身并无品秩,因此任判官者照例都会带有一个京官或御史台官的头衔,无实职,只是用以秩品阶,寄俸禄,并作为他们任官的一种资历凭证。……‘朝散大夫’衔,则是五品散阶,表示他可以衣绯了。……宪衔前面照例有一个‘兼’。此‘兼’并非现代所说‘兼任’的意思,而是宪衔的一个标志,或可说是宪衔的‘前缀词’。朝衔的‘前缀词’则是‘检校’或‘试’。如果是郎官,则标以‘检校’,如果是较低的官衔如校书郎等,则标以‘试’。……判官由使府自辟,不经吏部铨选,所以他们的朝、宪衔都是由他们的上司使府向皇帝上奏、上表请求,再由皇帝批准授予。”  左散骑常侍:唐太宗曾以散骑常侍为散官,旋省去,又复置为职事官。高宗显庆二年(657年),分左右,阶正三品下。左散骑常侍二人属门下省;右散骑常侍二人属中书省。职掌同为规谏过失,侍从顾问,为尊贵之官,常作为将相大臣的加官。

  又:《新唐书·卷四十八·百官志》:“御史台:大夫一人,正三品;中丞二人,正四品下。大夫掌以刑法典章纠正百官之罪恶,中丞为之贰。”

  按:公乘亿以一个藩镇判官居然可以带正三品的朝衔,可见唐末的官品之滥。

  【10】公乘亿:字寿仙,生卒年不详,据《罗让碑》,公元889年犹在世。公乘亿屡困场屋,咸通十二年(871年)始登进士第,有“十上十年皆落第,一家一半已成尘”之句,读之令人酸鼻。以下为有关公乘亿的史料汇辑:

  五代·王定保《唐摭言·卷八·忧中有喜》:“公乘亿,魏人也,以辞赋著名。咸通十二年,垂三十举矣。尝大病,乡人误传已死,其妻自河北来迎丧。会亿送客至坡下,遇其妻。始,夫妻阔别积十余岁,亿时在马上见一妇人,麄缞跨驴,依稀与妻类,因睨之不已;妻亦如是。乃令人诘之,果亿也。亿与之相持而泣,路人皆异之。后旬日,登第矣。”

  五代·孙光宪《北梦琐言·卷二·放孤寒三人及第》:“咸通中,礼部侍郎高湜知举,榜内孤贫者公乘亿,赋诗三百首,人多书于屋壁。许棠有《洞庭》诗尤工,诗人谓之‘许洞庭’。最奇者有聂夷中,……盛得三人,见湜之公道也。”

  《新唐书·卷一百七十七·高釴传》:“高釴,字翘之,史失其何所人。……少孤窭,介然无党援,以致宦达。诸弟皆检愿友爱,为搢绅景重。子湜,字澄之,第进士,累官右谏议大夫。咸通末,为礼部侍郎。时士多繇权要干请,湜不能裁,既而抵帽于地曰:‘吾决以至公取之,得谴固吾分!’乃取公乘亿、许棠、聂夷中等。以兵部侍郎判度支出为昭义节度使,为下所逐,贬连州司马。以太子宾客分司东都,卒。亿字寿仙,棠字文化,夷中字坦之,皆有名当时。”

  《旧唐书·卷十九上·懿宗本纪》:“(咸通十一年)十月,以中书舍人高湜权知礼部贡举。”清·徐松《登科记考·卷二十三》:“(咸通)十二年辛卯,进士四十人:李筠,状元。裴枢,许棠,刘希,李拯,公乘亿,聂夷中,……知贡举:中书舍人高湜。按《高釴传》:‘子湜,咸通十二年为礼部侍郎。’或知举后正拜也。”

  《唐摭言·卷二·置等第》:“乾符四年(877年),崔淯为京兆尹,复置等第。差万年县尉公乘亿为试官。试《火中寒暑退》赋,《残月如新月》诗。李特、韦硎、沈驾、罗隐、刘纂、倪曙、唐骈、周繁、吴廷隐、贾涉(等十人等第)。”

  按:唐代科举,由京兆府考试后选送前十名升入礼部再试,称为“等第”。故“十上十年”者,似应理解为十年中都是前十名的“等第”,却无法登第。

  《册府元龟·卷四百十六·将帅部·传檄二》:“乐彦祯镇魏博时甚有军政,好延儒术之士,有公乘亿、李山甫者,当时之英彦也,皆置于幕下。”

  又,由互联网上搜得一段有关公乘亿的资料,惜未查到原始出处,录以备考:“中和四年(884年),魏博节度使治魏州,管魏、贝、博、相、澶、卫六州。乐彦祯喜儒术。亿遂同李山甫入为幕客。亿为从事,并加授侍郎。亿有《明皇再见阿蛮舞》及《龙池柳赋》时称魁絶。辞赋既重于当世,章表笺疏亦多由其所出。又延誉司空颋等,亦尽其用。有诗集一卷、赋集十二卷、《珠林集》四卷、《华林集》三卷传世,至宋、元时皆佚。”

  《旧五代史·卷二十四·孙骘传》:“孙骘,滑台人。嗜学知书,微有辞笔。唐光启(885~888年)中,魏博从事公乘亿以女妻之,因教以笺奏程式。时中原多难,文章之士,缩影窜迹不自显。亿既死,魏帅以章表笺疏淹积,兼月不能发一字,或以骘为言,即署本职,主奏记事。累迁职自支使、掌记至节度判官;奏官自校书、御史、郎官、中丞、检校常侍至兵部尚书。太祖御天下,念潜龙时,骘奉其主,好问往来数十返,甚录之。开平三年,除右谏议大夫,满岁,迁左散骑常侍。骘雅好聚书,有《六经》、汉史洎百家之言,凡数千卷,皆简翰精至,披勘详定,得暇即朝夕耽玩,曾无少怠。乾化二年(914年)春,太祖将议北巡,选朝士三十余人扈从。二月甲子,车驾发自洛阳。禺中,次白马顿,召文武官就食,以从臣未集,驻跸以俟之;又命飞骑促于道,而骘与谏议大夫张衍、兵部郎中张俊等累刻方至,太祖性本卞急,因兹大怒,并格杀于前墀。”

  《唐诗纪事·卷六十八》:“亿,字寿仙,魏人,与李山甫皆为魏博乐彦祯幕府。罗隐《寄诗于易定公乘亿》云:‘谢舞仍宫柳,高奇世少双。侍中生不到,园令死须降。班秩通乌府,樽垒奉碧幢。昭王有余烈,试为祷迷邦。’”“亿《郎官上应列宿》诗云:‘北极伫文昌,南宫晓拜郎。紫泥乘帝泽,银印佩天光。纬结三台侧,钩连四辅傍。佐商依傅说,仕汉笑冯唐。委佩摇秋色,峨冠带晚霜。自然符列象,千古耀岩廊。’《秋菊有佳色》云:‘陶令篱边菊,秋来色转佳。翠攒千片叶,金剪一枝花。蕊逐蜂须乱,英随蝶翅斜。带香飘绿绮,和酒上乌纱。散漫摇霜彩,娇妍漏日华。芳菲彭泽见,更称在谁家。’《临江迟来客》云:‘江上晚沉沉,烟波一望深。向来殊未至,何处拟相寻。柳结重重眼,萍翻寸寸心。暮山期共眺,寒渚待同临。北去鱼无信,南飞雁绝音。思君不可见,使我独愁吟。’”

  《全唐文》卷八百一十三收有公乘亿撰《魏州故禅大德奖公塔碑》一文,言龙纪元年八月二十二日,于江西禅院焚禅师存奖真身,得舍利一千余粒,遂建塔于府南贵乡县薰风里。“亿到职之初,曾获瞻礼。法主大德藏晖,不以亿才业庸浅,具闻于我公,相请撰斯文。亿秉笔惕然,得尽芜鄙。”

  《新五代史·卷五十四·司空颋传》:“司空颋,贝州清阳人也。唐僖宗时,举进士不中,后去为罗绍威掌书记。绍威卒,入梁为太府少卿。杨师厚镇天雄,颋解官往依之。师厚卒,贺德伦代之。张彦之乱,命判官王正言草奏诋斥梁君臣,正言素不能文辞,又为兵刃所迫,流汗浃背,不能下笔。彦怒,推正言下榻,诟曰:“钝汉辱我!”顾书吏问谁可草奏者,吏即言颋罗王时书记,乃驰骑召之。颋为乱兵劫其衣,以敝服蔽形而至,见彦长揖,神气自若,挥笔成文,而言甚浅鄙,彦以其易晓,甚喜,即给以衣服仆马,遂以为德伦判官。德伦以魏博降晋,晋王兼领天雄,仍以颋为判官。梁、晋相距河上,常以颋权军府事。颋为郭崇韬所恶,崇韬数言其受赂。都虞候张裕多过失,颋屡以法绳之。颋有侄在梁,遣家奴召之,裕擒其家奴,以谓通书于梁。庄宗族杀之。”

  《旧五代史·卷八·(后梁)末帝纪上》:“贞明元年(915年)三月二十九日夜,魏军乃作乱,放火大掠,首攻龙骧军,王彦章斩关而遁。……有效节军校张彦者,最为粗暴,胆气伏人,乃率无赖辈数百,止其剽掠。……时有文吏司空颋者,甚有笔才,彦召见,谓曰:‘为我更草一状,词宜抵突,如更敢违,则渡河掳之。’乃奏曰:‘臣累拜封章,上闻天听,在军众无非共切,何朝廷皆以为闲。半月三军切切,而戈矛未息;一城生聚皇皇,而控告无门。惟希俯鉴丹衷,苟从众欲,须垂圣允,断在不疑。如或四向取谋,但虑六州俱失。言非意外,事在目前。’”

  【11】观察支使:唐节度使、观察使属官皆有支使,位在掌书记下。

  【12】文林郎:唐文散官阶,从九品上。

  【13】检校尚书金部郎中兼御史中丞:正四品朝衔和宪衔。

  【14】郑褒:生平不详。

  【15】上:唐昭宗李晔。《旧唐书·卷二十上·昭宗本纪》:“昭宗圣穆景文孝皇帝讳晔,懿宗第七子,……帝于僖宗,母弟也,尤相亲睦。自艰难播越,尝随侍左右,握兵中要,皆奇而爱之。文德元年(888年)二月,僖宗暴不豫。……三月六日,宣遗诏立为皇太弟。八日,柩前即位,时年二十二。……帝攻书好文,尤重儒术,神气雄俊,有会昌之遗风。以先朝威武不振,国命浸微而尊礼大臣,详延道术,意在恢张旧业,号令天下。即位之始,中外称之。……龙纪元年(889年)春正月癸巳朔,上御武德殿受朝贺,宣制大赦,改元。中外文武臣僚进秩颁爵有差。”

  【16】予小子纂承鸿绪:朕即位以来。

  予小子:古代帝王对先王或长辈的自称。《尚书·泰誓上》:“肆予小子发,以尔友邦冢君,观政于商。”《诗·周颂·闵予小子》:“闵予小子,遭家不造。”又,为天子居丧时的自称。《礼记·曲礼下》:“天子未除丧,曰予小子。”

  纂承:继承。《后汉书·卷四十三·乐恢传》:“陛下富于春秋,纂承大业,诸舅不宜干正王室,以示天下之私。”唐·刘禹锡《唐故相国李公集纪》:“后王纂承,多以国柄付文士。”  鸿绪:大统,王业。《后汉书·卷六·顺帝纪》:“陛下践祚,奉遵鸿绪。”唐肃宗《授彭王仅等节度大使制》:“朕以薄德,缵承鸿绪。”

  按:明·正德版《大名府志》录为“洪绪”,意思虽然不错,但非原文。

  【17】克荷丕训:遵照先人的训导。  克荷:能够承当。《陈书·卷十·程文季传》:“故散骑常侍、前重安县开国公文季,纂承门绪,克荷家声。”

  丕训:重大的训导。《尚书·君陈》:“尔惟弘周公丕训。”孔传:“当阐大周公之大训。”唐·元稹《授李绛检校右仆射兼兵部尚书制》:“予小子铭镂丕训,夙夜求思。”

  【18】敢旷万机:不敢荒废要务。“敢”者,不敢也。《晋书·卷六·元帝纪》:“臣闻尊位不可久虚,万机不可久旷。虚之一日,则尊位以殆;旷之浃辰,则万机以乱。”

  【19】关于理者:与治理(国家)有关者。

  【20】佥曰:“都”:大家齐声说:“好!”  佥:众人。《说文》:“佥,皆也。”  都:好。典出《尚书·尧典》:“佥曰:‘于,鲧哉!’”

  【21】帝曰:“俞”:皇帝说:“那就马上办!”  俞:文言叹词,原指帝王允诺臣下的请求。典出《尚书·尧典》:“帝曰:‘俞。’”

  【22】我公仆射:罗弘信。《旧唐书·卷一百八十一·罗弘信传》:“罗弘信,字德孚,魏州贵乡人。曾祖秀,祖珍,父让,皆为本州军校。弘信少从戎役,历事节度使韩简、乐彦祯。光启末,彦祯子从训忌牙军,出居于外,军众废彦祯,推赵文弁权主军州事。众复以为不便,因推弘信为帅。先是,有邻人密谓弘信曰:‘某尝夜遇一白须翁,相告云,君当为土地主。如是者再三。’弘信窃异之。及废文弁,军人聚呼曰:‘孰愿为节度使者?’弘信即应之曰:‘白须翁早以命我。’众乃环而视之,曰:‘可也。’由是立之。僖宗闻之,文德元年四月,诏加工部尚书,权知节度留后。七月,复加金紫光禄大夫、检校尚书右仆射,充魏博节度观察处置等使。龙纪中,加检校司空、同平章事,封豫章郡公。

  “乾宁中,朱全忠急攻兗郓,朱瑄求援于太原。太原发军,假道于魏,令大将李存信屯莘县。存信御军无法,侵魏之刍牧,弘信不平之。全忠复遣人谓之曰:‘太原志吞河朔,回戈之日,贵道堪忧。’弘信乃托好于汴,出师三万攻存信,败之。太原怒,举兵攻魏,营于观音门外。汴将葛从周援之,屯于洹水。李克用子落落时为铁林军使,为从周所擒,乃退归。自是太原之师,每岁侵扰相、魏,魏人患之。

  “朱全忠方事兗郓,惧弘信离贰,每岁时赂遗,必卑辞厚礼答贶。全忠对魏使北面拜而受之,曰:‘六兄比予倍年已上,兄弟之国,安得以常邻遇之。’弘信以为厚己,亦推心焉。弘信累官至检校太师、守侍中、临清王。光化元年九月卒,年六十三,赠太师,追封北平王,谥曰庄肃。”

  【23】奉主安亲:旧称安葬皇帝或父亲为“奉安”,后安置神像、神位等亦称奉安。《汉书·卷三十六·刘向传》:“其贤臣孝子亦承命顺意而薄葬之,此诚奉安君父,忠孝之至也。”《明史·卷二百一十·周冕传》:“重建太庙成,奉安神主,帝将遣官代祭。”  主:神主,供奉祖先的牌子。

  按:据本碑,罗让死于乾符三年(876年),龙纪元年(889年)重新立碑,自然只能奉“主”安“亲”。正德版《大名府志》录为“奉宸安亲”,误。

  【24】劬劳:特指父母抚养儿女的劳累和辛苦。典出《诗经·小雅·蓼莪》:“哀哀父母,生我劬劳。”

  【25】操觚:写文章。此处指撰写碑文。  觚:古代书写用木简。晋·陆机《文赋》:“或操觚以率尔,或含毫而邈然。”

  【26】盖闻辰象著明:天空闪耀的日、月、星辰(各行其道)。正德版《大名府志》录为“盖文丞相著名”,误。  辰象:天象。日、月、星。《文选·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公含辰象之秀德,体河岳之上灵。”吕向注:“辰象,日、月、星也。”公乘亿《郎官上应列宿》诗:“北极伫文昌,南宫晓拜郎。……自然符列象,千古耀岩廊。”  著明:同义复合词,明亮,引申为闪耀。《小尔雅》:“著,明也。”《礼记·乐记》:“著不息者,天也。”唐·权德舆《奉和圣制中和节赐百官宴集因示所怀》:“藻思贞百度,著明并三辰。”

  【27】斗魁环转:北斗星循环旋转。  斗魁:北斗。唐·韩偓《感事三十四韵》:“斗魁当北坼,地轴向西偏。”

  环转:循环,旋转。北齐·颜之推《颜氏家训·归心》:“日月星辰,若皆是气,气体轻浮,当与天合,往来环转,不得错违。”

  【28】公高:毕公高,姬姓,毕氏,名高,周文王的庶子。《史记·魏世家》:“武王之伐纣,而高封于毕,于是为毕姓。”《集解》:“杜预曰:毕在长安县西北。”《正义》引《括地志》:“毕原在雍州万年县西南二十八里。”即今陕西咸阳市北毕原。毕原的范围,西至兴平县东部,东至秦咸阳城遗址,北至泾阳县泾水南岸,南至渭水。地面平坦,土壤肥沃,为关中平原富庶之区。周成王时,“姬高”入为天子三公之一,故称毕公。毕公高之“公”非爵位,乃三公之“公”。

  【29】毕万:姬姓,毕氏,名万。毕万是毕公高的后裔,为晋献公诡诸司徒,因功封于魏城,子孙遂以魏为氏。

  【30】所以:原因,情由。与下文的“斯可”构成“因果句”,相当于现代汉语中的“因为……所以……”。《史记·太史公自序》:“《春秋》之中,弑君三十六,亡国五十二,诸侯奔走不得保其社稷者不可胜数。察其所以,皆失其本已。” 唐·韩愈《李花》诗之一:“问之不肯道所以,独绕百帀至日斜。”

  【31】卜偃端蓍,罔失吉凶之数:郭偃占卜,吉凶天数不差。典出《史记·魏世家》:“献公之十六年,赵夙为御,毕万为右,以伐霍、耿、魏,灭之。以耿封赵夙,以魏封毕万,为大夫。卜偃(《索隐》:晋掌卜大夫郭偃也。)曰:‘毕万之后必大矣。万,满数也;魏,大名也。以是始赏,天开之矣。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今命之大,以从满数,其必有众。’”

  端蓍:占卜,算卦。唐·高彦休《唐阙史·卷下·崔尚书雪冤狱》:“洛城有杨乾夫者,以善卜称,(王可久)妻晨持一缣,决疑于彼。杨生素熟于事,且利其色, 思以计中之,乃为端蓍虔祝。”

  按:正德版《大名府志》录为“卜传瑞蓍”,误。

  【32】延陵听乐,杳分兴废之由:季札听乐,洞察兴废因由。

  杳分:深刻洞察。典出《史记·吴太伯世家》:“(王馀祭)四年,吴使季札聘于鲁,请观周乐。为歌《周南》、《召南》。曰:‘美哉,始基之矣,犹未也。然勤而不怨。’歌《邶》、《墉》、《卫》。曰:‘美哉,渊乎,忧而不困者也。吾闻卫康叔、武公之德如是,是其《卫风》乎?’歌《王》。曰:‘美哉,思而不惧,其周之东乎?’歌《郑》。曰:‘其细已甚,民不堪也,是其先亡乎?’歌《齐》。曰:‘美哉,泱泱乎大风也哉。表东海者,其太公乎?国未可量也。’……歌《魏》。曰:‘美哉,沨沨乎,大而宽,俭而易,行以德辅,此则盟主也。’”  又,《旧唐书·卷一百一十六·恭懿太子佋传》:“河间聚书,幼闻乐善之旨;延陵听乐,早得知音之妙。”

  【33】斯可:所以。参见【30】。正德版《大名府志》录为“岂可”,误。

  【34】卫分疆畛:古卫国疆域。  疆畛:地界,界限。《新唐书·元载传》:“膏腴别墅,疆畛相望,且数十区。”

  元·刘祁《归潜志》卷十三:“地广袤际,西不见疆畛。”

  【35】觜、参呈凌犯之淫:觜、参二宿呈现了战乱之象。

  觜、参:二十八宿之西方白虎七宿分别为“奎、娄、胃、昴、毕、觜、参”。按列国分,觜、参二宿对应的是“赵国”分野;按州分,昴、毕二宿对应的是“冀州”分野,魏博镇属于古冀州范围。正德版《大名府志》录为“嘴、参”,误。

  【36】赵界陬维:古赵国的边隅,借指魏博镇。

  陬维:边隅,角隅。唐·韩愈《记梦》诗:“挈携陬维口澜翻,百二十刻须臾间。”钱仲联集释:“朱熹《考异》:此句言陬维,通谓寅申巳亥之四隅也。挈此四隅,则周乎十二辰二十八宿之位矣。”

  【37】毕、昴示福祥之庆:毕、昴二宿显示了福祥之象。参见【35】。晋·左思《魏都赋》:“且魏地者,毕、昴之所应,……卜偃前识而赏其隆,吴札听歌而美其风。虽则衰世,而盛德形于管弦;虽逾千祀,而怀旧蕴于遐年。尔其疆域,则旁极齐秦,结凑冀道。开胸殷卫,跨蹑燕赵。”正德版《大名府志》录为“毕、昂”,误。

  【38】寔曰:犹说书人评论人与事时惯用的前缀词“正是:”。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寔,正也。……《召南》毛传曰:寔,是也。”正德版《大名府志》录为“寔自”,误。

  【39】大河:黄河。

  【40】矜夸:自夸。正德版《大名府志》录为“矜”,误。

  【41】左思之赋:晋·左思之《魏都赋》。

  【42】攉逐:竞逐。  攉:手反覆也。《字汇》:“摇手曰挥,反手曰攉。”

  【43】六州四十三县:罗弘信任节度使时,魏博镇下辖六州四十三县。《资治通鉴·卷二百六十五·天祐三年》:“罗绍威既诛牙军,魏之诸军皆惧,绍威虽数抚谕之,而猜怨益甚。……绍威虽去其逼,而魏兵自是衰弱。绍威悔之,谓人曰:‘合六州四十三县铁,不能为此错也!’”

  【44】封疆郁盘:四境安定。正德版《大名府志》录为“封阜郁盘”,误。

  郁盘:耸峙稳固。唐·张九龄《奉和圣制幸晋阳宫》:“彼汾惟帝乡,雄都信郁盘。”唐·韦应物《酬郑户曹骊山感怀》:“苍山何郁盘,飞阁凌上清。”

  【45】其先颛顼之后,受封于罗:罗姓为颛顼之后,西周初年始封于罗国(今湖北·宜城)。正德版《大名府志》录为“受族于罗”,误。《元和姓纂·卷五·罗姓》:“祝融之后,妘姓,国初封宣(宜)城,徙岷(枝)江。周末居长沙,汉有梁相罗怀(环),《襄阳记》有罗象(宪)。”《说文·女部》:“妘,祝融之后,姓也。”《山海经·大荒西经》:“颛顼生老童,老童生祝融。”《史记·五帝本纪》“黄帝崩,葬桥山。其孙昌意之子高阳立,是为帝颛顼也。”《史记·楚世家》:“高阳(颛顼)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重黎。重黎为帝喾高辛居火正,甚有功,能光融天下,帝喾命曰祝融。共工氏作乱,帝喾使重黎诛之而不尽。帝乃以庚寅日诛重黎,而以其弟吴回为重黎后,复居火正,为祝融。吴回生陆终。陆终生子六人,……六曰季连,琇姓,楚其后也。……季连生附沮,附沮生穴熊。其后中微,或在中国,或在蛮夷,弗能纪其世。”  罗:罗国,亦称罗子国。其地即今湖北宜城。《左传·桓公十二年》杜预注:“罗,熊姓国。”疏:“《正义》曰:‘罗,熊姓,’《世本》文也。”《世说新语·方正》注引《罗府君别传》曰:“罗,楚熊姓之后,启土罗国,遂氏姓焉。是则熊姓又似出芈姓也。”《世本八种·秦嘉谟辑补本·卷下》:“罗氏,本自颛顼,末胤受封于罗,国为楚所灭,子孙以为氏。案:《秘籍新书》引《姓纂》,以罗为祝融后,妘姓,初封宣城,后徙岷江,今房州也。其言皆与《世本》异,未知何所据。”

  按:秦嘉谟的疑惑,今天已可以回答:《(元和)姓纂》错了。错之一为以“宜城”为“宣城”;错之二为以“罗环”为“罗怀”;错之三为以“罗宪”为“罗象”。至于“移徙岷江”,应该也是错的,似应为“移徙枝江”。据湖南·新化《罗氏通谱·源流受氏世次录》:“第一世,匡正,原姓妘,名里,周武(王)九年,奉命征南,有功,封安南罗国公,食采宜城,卒葬谷邓地,今之襄阳府也。妣江夫人,殁葬鹿溪山,生子亦芳。第二世,亦芳,始为都司,后袭父爵于罗,以国为氏,故罗姓自此始,娶党氏,生子祯、祥。……第三十一世,凌甫,初从周,显王时徙荆州枝江。……第三十三世,守龙,仕楚,为长沙太守,移长沙,娶吕氏,生直。”

  【46】晋有大夫勇:(周)晋国有大夫罗勇。罗勇事迹无考。

  【47】汉有梁相环:西汉梁国丞相罗环。参见【45】。罗环事迹无考。

  【48】令则:罗宪,字令则。三国·蜀将,后入晋。正德版《大名府志》在“轻财好施”之前脱“令则之”三字,致文意不通。晋·习凿齿《襄阳记·罗宪传》:“罗宪,字令则,襄阳人也。父蒙,避乱于蜀,官至广汉太守。宪少以才学知名,年十三能属文。师事谯周,周门人称为子贡。性方亮严整,待士无倦,轻财好施,不营产业。后主立太子,为太子舍人,迁庶子、尚书吏部郎,以宣信校尉再使于吴,吴人称美焉。时黄皓预政,众多附之,宪独不与同,皓恚,左迁巴东太守。时右大将军阎宇都督巴东,为领军,后主拜宪领军,为宇副贰。魏之伐蜀,召宇西还,留宇二千人,令宪守永安城。寻闻成都败,城中扰动,江边长吏皆弃城走,宪斩称成都乱者一人,百姓乃安。得后主委质问至,乃帅所统临于都亭三日。吴闻蜀败,起兵西上,外托救援,内欲袭宪。宪曰:‘本朝倾覆,吴为唇齿,不恤我难,而徼其利,背盟违约。且汉已亡,吴何得久,宁能为吴降虏乎!’于是缮甲完聚,告誓将士,厉以节义,莫不用命。吴闻钟、邓败,百城无主,有兼蜀之志,而巴东固守,兵不得过。吴使步协率众而西。宪临江拒射,不能御,遣参军杨宗突围北出,告急安东将军陈骞,又送文武印绶诣晋王。协攻城,宪出与战,大破其军。孙休怒,复遣陆抗等帅众三万人增宪之围。被攻凡六月日,而救援不到,城中疾疫大半。或劝南出牂牁,北奔上庸,可以保全。宪曰:‘夫为人主,百姓所仰,危不能安,急而弃之,君子不为也。毕命于此矣!’陈骞言于晋王,遣荆州刺史胡烈救宪,抗等引退。晋王即委前任,拜宪陵江将军,封万年亭侯。会武陵四县举众叛吴,以宪为武陵太守、巴东监军。泰始元年(265年)改封西鄂县侯。……四年三月,从帝宴于华林园,诏问蜀大臣子弟,后问先辈宜时叙用者,宪荐蜀郡常忌、杜轸、寿良;巴西陈寿;南郡高轨;南阳吕雅、许国;江夏费恭;琅琊诸葛京;汝南陈裕。即皆叙用,咸显于世。……六年(270年)薨,赠安南将军,谥曰烈侯。”

  【49】君章:罗含,字君章,东晋人。擅文章,谢尚、桓温称之为“湘中之琳”、“江左之秀”。正德版《大名府志》录为“君卒”,误。《晋书·卷九十二·罗含传》:“罗含,字君章,桂阳耒阳(今湖南耒阳南)人也。曾祖彦,临海太守。父绥,荥阳太守。含幼孤,为叔母朱氏所养。少有志尚,尝昼卧,梦一鸟文彩异常,飞入口中,因惊起说之。朱氏曰:‘鸟有文彩,汝后必有文章。’自此后藻思日新。……后为郡功曹,刺史庾亮以为部江夏从事。太守谢尚与含为方外之好,乃称曰:‘罗君章可谓湘中之琳琅。’寻转州主簿。后桓温临州,又补征西参军。温尝使含诣尚,有所检劾。含至,不问郡事,与尚累日酣饮而还。温问所劾事,含曰:‘公谓尚何如人?’温曰:‘胜我也。’含曰:‘岂有胜公而行非邪!故一无所问。’温奇其意而不责焉。转州别驾。以廨舍喧扰,于城西池小洲上立茅屋,伐木为材,织苇为席而居,布衣蔬食,晏如也。温尝与僚属宴会,含后至。温问众坐曰:‘此何如人?’或曰:‘可谓荆楚之材。’温曰:‘此自江左之秀,岂惟荆楚而已。’征为尚书郎。温雅重其才,又表转征西户曹参军。俄迁宜都太守。及温封南郡公,引为郎中令。寻征正员郎,累迁散骑常侍、侍中,仍转廷尉、长沙相。年老致仕,加中散大夫,门施行马。初,含在官舍,有一白雀妻集堂宇,及致仕还家,阶庭忽兰菊丛生,以为德行之感焉。年七十七卒,所著文章行于世。”

  【50】立言之尹正京邑:罗立言任权京兆(府)尹。正德版《大名府志》在“尹正京邑”之前衍一“责”字,致文意不通。《旧唐书·卷十七下·文宗本纪》:“大和九年(835年)十一月戊午,以京兆少尹罗立言权知府事。……壬戌,中尉仇士良率兵诛宰相王涯、贾餗、舒元舆、李训,新除太原节度王璠,郭行馀、郑注、罗立言、李孝本,韩约等十余家,皆族诛。”

  立言:罗立言,贞元二十一年(805年)进士及第。《旧唐书·卷一百六十九·王璠传附罗立言传》:“罗立言者,父名欢。贞元末,登进士第。宝历初,检校主客员外郎,为盐铁河阴院官。二年,坐籴米不实,计赃一万九千贯,盐铁使惜其吏能,定罪止削所兼侍御史。太和中,为司农少卿,主太仓出纳物,以货厚赂郑注,李训亦重之。训将窃发,须兵集事,以京兆府多吏卒,用立言为京兆少尹,知府事。训败日,族诛。”

  《新唐书·卷一百七十九·罗立言传》:“罗立言者,宣州人。贞元末擢进士,魏博田弘正表佐其府。改阳武令,以治剧迁河阴。立言始筑城郭,地所当者,皆富豪大贾所占,下令使自筑其处,吏籍其阔狭,号于众曰:‘有不如约,为我更完!’民惮其严,数旬毕。民无田者,不知有役。设锁绝汴流,奸盗屏息。河南尹丁公著上状,加朝散大夫。然倨下傲上,出具弓矢呵道,宴宾客列倡优如大府,人皆恶之,以是稀迁,然自放不衰。改度支河阴留后,坐平籴非实,没万九千缗,盐铁使惜其干,止奏削兼侍御史。繇庐州刺史召为司农少卿,以财事郑注,亦与李训厚善。训以京兆多吏卒,擢为少尹,知府事,以就其谋。”

  尹正京邑:出任京都行政首长。《旧五代史·卷五十九·王瓒传》:“因以为开封尹,迁宣武军节度使。……(王)瓒虽为治严肃,而惨酷有家世风。自历守蕃镇,颇能除盗,而明不能照下。及尹正京邑,委政于爱婿牙将辛廷蔚,曲法纳贿,因缘为奸。”

  又,《新唐书·卷一七九·李训传》:“(大和九年)十一月壬戌,……立言、孝本领众四百东西来,上殿与金吾士纵击,宦官死者数十人。……宦竖知训事连天子,相与怨啧,帝惧,伪不语,故宦人得肆志杀戮。……兵遂大掠,入黎埴、罗让、浑鐬、胡证等家及贾耽庙,赀产一空。”

  按:“李训传”中之“罗让”非碑主,乃贞元十七年进士甲科之罗让。《旧唐书·卷一百八十八·孝友传》:“罗让,字景宣。祖怀操。父珦,官至京兆尹。让少以文学知名,举进士,应诏对策高等,为咸阳尉。丁父忧,服除,尚衣麻茹菜,不从四方之辟者十余年。李献为淮南节度使,就其所居,请为从事。除监察御史,转殿中,历尚书郎、给事中,累迁至福建观察使、兼御史中丞,甚著仁惠。有以女奴遗让者,让问其所因,曰:‘本某寺家人。兄姊九人,皆为官所卖,其留者唯老母耳。’让惨然,焚其券书,以女奴归其母。入为散骑常侍。未几,除江西都团练观察使、兼御史大夫。年七十一卒。赠礼部尚书。”据本碑,碑主罗让生于808年,死于876年,“甘露事变”时年仅二十八岁,且似不应在京都置第。

  【51】理化如神:犹政化如神。典出唐·罗立言《风偃草赋》:“人之化兮,从政之所向;草之偃兮,随风之所仰。……则知草之偃风,威之所藉;人之理上,政之所化。”

  按:自戊午至壬戌,罗立言的权京兆(府)尹只干了五天,何谈“理化如神”?过誉之辞是当不得真的。

  【52】绍权:罗绍权。生平不详,约唐文宗至唐宣宗朝任明州(今浙江宁波)刺史并死在那里。据本碑,其应为进士及第,但《登科记》失载。考证过程如下:据《太平广记》知罗绍权与杨损同时;据《杨损传》知杨损与路岩同时;据《路岩传》知路岩在咸通年间任宰相。综上,大致推知罗绍权任明州刺史的时间应在唐文宗至唐宣宗朝,即827~860年之间。正德版《大名府志》将“显立周行”误为“显立州行”。原始资料如下:

  《太平广记·卷二百二十三·相三·娄千宝》:“浙东李褒闻婺女娄千宝、吕元芳二人有异术,发使召之。……元芳曰:‘……杨损支使评事,虽骨体清瘦,幕中诸宾,福寿皆不如。’……时罗郎中绍权赴任明州,窦弘余少卿(常之子也)赴台州。李公于席上,问台、明二使君如何。娄千宝曰:‘窦使君必当再醉望海亭;罗使君此去,便应求道四明山,不游尘世矣。’后窦少卿罢郡,再之府庭,是重醉也。罗郎中没于海岛,故以学道为名,知其不还也。……独杨损尚书三十来年,两为给事,再任京尹,防御三峰,青州节度使,年逾耳顺,官历藩垣。浙东同院诸公,福寿悉不如也。皆依娄、吕二生所说焉。”(出《云溪友议》)

  《旧唐书·卷一百七十六·杨损传》:“损,字子默,以荫受官,为蓝田尉。三迁京兆府司录参军,入为殿中侍御史。家在新昌里,与宰相路岩第相接。岩以地狭,欲易损马厩广之,遣人致意。时损伯叔昆仲在朝者十余人,相与议曰:‘家门损益恃时相,何可拒之?’损曰:‘非也。凡尺寸地,非吾等所有。先人旧业,安可以奉权臣?穷达,命也。’岩不悦。会差制使鞫狱黔中,乃遣损使焉。逾年而还,改户部员外郎、洛阳县令。入为吏部员外,出为绛州刺史。路岩罢相,征拜给事中,迁京兆尹。卢携作相,有宿憾,复拜给事中,出为陕虢观察使。时军乱,逐前使崔荛。损至,尽诛其乱首。逾年,改青州刺史、御史大夫、淄青节度使。又检校刑部尚书、郓州刺史、天平军节度使。未赴郓,复留青州,卒于镇。”

  《新唐书·卷一百八十四·路岩传》:“路岩,字鲁瞻,魏州冠氏人。……懿宗咸通初,自屯田员外郎入翰林为学士,以兵部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年三十六。居位八岁,进至尚书左仆射。”

  【53】轩裳煜赫,簪绂蝉联:官位显赫,世代相续。

  轩裳:代称有高位的人。唐·沈佺期《洛阳道》诗:“白日青春道,轩裳半下朝。”宋·王自中《酹江月·题钓台》词:“到底轩裳,不如蓑笠,久矣心相与。” 

  煜赫:赫煜,同“赫奕”、“赫弈”,显赫、美盛貌。汉·应劭《风俗通·过誉·汝南陈茂》:“《春秋》:‘王人之微,处于诸侯之上。坐则专席,止则专馆,朱轩驾驷,威烈赫奕。”《魏书·卷八十九·酷吏传·李洪之传》:“富贵赫弈,当舅戚之家。”唐·豆卢回《登乐游原怀古》诗:“赫奕文物备,葳蕤休瑞繁。”

  簪绂:冠簪和缨带,古代官员服饰,借喻显贵、仕宦。正德版《大名府志》误为“簪组”。唐·李颀《裴尹东溪别业》诗:“始知物外情,簪绂同刍狗。”宋·范仲淹《奏上时务书》:“凡居近位,岁进子孙,簪绂盈门,冠盖塞路。”清·方文《述哀》诗:“儿长粗能文,母日望簪绂。”

  【54】正德版《大名府志》“府君尚书之茂族”之前脱一“盖”字,“惟公一源”误为“推公一源”。

  【55】曾王父讳郍:曾祖父名郍。

  王父:祖父。《尚书·牧誓》:“昬弃厥遗王父母弟不迪。”孔颖达疏:“《释亲》云‘父之考为王父’,则王父是祖也。”《汉书·外戚传下·孝元傅昭仪》:“少傅阎崇以为《春秋》不以父命废王父命。”颜师古注:“王父谓祖也。”唐·韩愈《清河郡公房公墓碣铭》:“其大王父融,王父琯,仍父子为宰相。”清·黄宗羲《金石要例·子孙为祖父行状例》:“今人为其父行状,称父之父为王父。”

  【56】皇平州刺史:故平州刺史。皇:对已去世的父母或祖父母的尊称。如:对亡父称“皇考”;对丈夫亡母称“皇姑”;对高祖以上的祖先称“皇祖”;对丈夫的亡父称“皇舅”等等。唐·卢从俭《唐沔王府谘议参军张公墓志铭(并序)》:“君讳侔,字侔,其先北地贵强族也。曾王父□,皇平州刺史;大父瑰,皇龙岗节度。”(《唐代墓志汇编·大和二十》)  平州:北魏天赐四年(407年)置,治所在肥如(今河北卢龙北)。唐代移治卢龙(今县),辖境相当今河北省陡河流域以东、长城以南地区。

  【57】左山河都知兵马使:左厢步军工兵统领。

  按:唐代藩镇兵马使五花八门,而“左山河都知兵马使”为笔者第一次遇到。依常理,有左必有右。据新出《唐米文辩墓志铭》,米文辩为魏博节度使何弘敬帐下步军左厢都知兵马使兼节度押衙。可见,魏博的步军是分左、右厢的。顾名思义,“左山河都知兵马使”,似应为左厢步军的工兵总头领。由此,似亦可引申出唐代军队中已有“逢山开路、遇水搭桥”的专业工兵部队的结论。

  【58】烈考:显赫的亡父。《诗·周颂·雝》:“既右烈考,亦右文母。”毛传:“烈考,武王也。”

  郑玄笺:“烈,光也。”后多用为对亡父的美称。唐·韩愈《清边郡王杨燕奇碑文》:“烈考文诲,天宝中实为平卢衙前兵马使。”

  【59】亲事厢虞候:代表节度使具体处理府城治安事务的长官。

  亲事:“亲事官”之省称。亲事官负责干办具体事务。宋·吴曾《能改斋漫录·事始二》:“省寺所用使令者,名亲事官,自唐已有之。按,唐·王守澄奏:‘宰相宋申锡亲事官王师文等,同谋反逆。’”宋·陆游《老学庵笔记》卷五:“亲事官闻之,白伯父曰:‘夫人请吏部。’”《通典·职官十七》:“又有亲事、帐内。”原注:“六品七品子为亲事,八品九品子为帐内,限年十八以上举诸州,共率万人为之。”唐·韩翃《赠兖州孟都督》诗:“少年亲事冠军侯,中岁仍迁北兖州。”《资治通鉴·唐文宗太和五年》:“上命守澄捕豆卢著所告十六宅宫市品官晏敬则及申锡亲事王师文等,于禁中鞫之。”胡三省注:“亲事,常在左右者,今宰执侍从,犹有亲事官。”

  虞候:本为古代守望山泽之官,西魏和隋朝以后用作军官称号。《左传·昭公二十年》:“薮之薪蒸,虞候守之。”孔颖达疏:“水希曰薮,则薮是少水之泽,立官使之候望,故以虞候为名也。”

  宋·高承《事物纪原·舆驾羽卫·虞候》:“春秋时,晋有候正主斥候,又有原候、候奄,则虞候之名盖因此。齐《晏子》云:‘薮之薪蒸,虞候守之。’本山泽望候之官。《李靖兵法》有左右虞候,名同而职异矣。”宇文泰相西魏,始置虞候都督,后因设虞候之官,职掌不尽相同。隋为东宫禁卫官,掌侦察、巡逻。唐代后期有都虞候,为军中执法的长官,五代时都虞候为侍卫亲军的高级军官。

  厢虞候:宋代城市管理实行“厢坊制”,而宋代的“厢坊制”系由唐代的“坊市制”演变而来。据佚名《宋代社会结构》一文介绍,开封的厢坊制度,实行都厢——厢——坊的三级管理模式,都厢的上边是开封府。按规定,户数在500以上的厢,置所由4人,街子3人,行官4人,厢典1人;户数在500以下的厢,置所由3人,街子2人,行官4人,厢典1人。所有各厢之“都所由”一职,由开封府下属左右军巡机构差虞候充任,又称“厢虞候”,其余并由招募而来。由此可见,“厢虞候”一职为总管城市治安、消防的长官。晚唐魏博的城市管理体制,处于由“坊市制”向“厢坊制”过渡的过程中,其“厢虞候”一职似应具有相似的职能,即本身为军官,主要职责却是总管地方治安,约类似于现代的公安局长。至于“坊市制”和“厢坊制”的具体内容可参看以下资料:

  唐代城市管理实行“坊市制”,市民居住区为坊,商业区则有东、西两市,“坊里”与“市”截然分开,且四周都筑有围墙,所有门户都设官把守,早晚定时启闭,夜间不准出入。民居、店肆只准开在坊、市围墙之内,不许当街开门。北宋初年,城市经济日趋繁荣,居民区与工商业区不再分隔,沿街均可开店。随之而来的是城市治安和消防问题日益突出。为适应变化了的形势,作为城市独立一级治安管理机构的“厢”应运而生。宋太宗至道元年(995年),东京开封府皇城以外的居民区被划分为八厢,并置厢吏管理。自此,附郭县治理郊区、厢管理城内市区的“厢坊制”逐渐取代了“坊市制”,成为一种新的城市管理体制,其影响直至今日(参见杨瑞军撰《略论宋代厢坊制度》一文,载《山西师大学报》2006年第6期)。

  【60】鸡鸣狗盗:喻无真才实学但有为一般正人君子所不耻的其他特长的人。典出《史记·孟尝君列传》。

  【61】马圉:亦作“马圄”,养马的人。《淮南子·人间训》:“孔子行游,马失,食农夫之稼,野人怒取马而系之。子贡往说之,卑辞而不能得也,……乃使马圉往说之。”高诱注:“圉,养马者。”汉·王充《论衡·逢遇》:“马圄之说无方,而野人说(悦)之;子贡之说有义,野人不听。”

  【62】依投:正德版《大名府志》录为“来投”,误。

  【63】郑国之兰:典出《诗经·郑风·溱洧》:“溱与洧,方涣涣兮;士与女,方秉蕑兮。”《文选》李善注引《韩诗》云:“郑国之俗,三月上巳,溱、洧二水之上,执兰招魂,祓除不详也。”

  【64】蓝田之玉:蓝田玉是古代名玉,最著名者为和氏璧。《汉书·地理志》:“蓝田山出美玉。”明·宋应星《天工开物》:“所谓蓝田,即葱岭出玉之别地名,而后世误以为西安之蓝田也。”

  按:古葱岭实指即昆仑山,故蓝田玉即昆仑玉也。《尔雅》:“西北之美者,则昆仑之璆、琳、琅玕焉。”

  【65】宦门:正德版《大名府志》录为“相门”,误。

  【66】落落:落落大方之省称。

  【67】亭亭:高贵、威严貌。唐·卢纶《和张仆射塞下曲》:“亭亭七叶贵,荡荡一隅清。”唐·牛僧孺《岑顺》:“亭亭天威,风驱连激,一阵而胜,明公以为何如?”

  【68】何中令:何弘敬(806~865年)。《何弘敬墓志铭》:“公得戒盈之道,……诏加中书令。”

  【69】韩太尉:魏博节度使韩允中(本名韩君雄)。《新唐书·卷二百一十·藩镇魏博》:“众推韩君雄以总军事,而杀全暤,实咸通十一年(870年)。……懿宗更以普王为大使,擢君雄留后。君雄,魏州人。不五月,进副大使,三迁检校司空。僖宗即位,进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赐名允中。死年(874年)六十一,赠太尉。”

  【70】谨愿:谨慎,诚实。《宋史·卷二百六十二·昝居润传》:“后唐长兴中,隶枢密院为小吏,以谨愿称。”叶圣陶《倪焕之》八:“乡间学生大体上可以说是谨愿的。”

  【71】凡曰:凡是。《尚书·洪范》五行: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正德版《大名府志》脱“曰”字。

  【72】郈氏:亦作后氏。《世本八种·张澍稡集补注本》:“(鲁)孝公八世孙成叔为郈大夫,因以为氏。”《吕氏春秋》高诱注:“郈氏,鲁孝公子惠伯华(巩)之后也。”《左传·昭公二十五年》载“臧会奔郈”,杜预注:“郈在东平无盐县(今山东东平县东部)东南。”孔子弟子有后处,汉有少府后苍。关于“郈氏分财”的典故未查到出处,《吕氏春秋·卷十六·察微》所载“郈氏斗鸡”的典故倒蛮有意思:“鲁季氏与郈氏斗鸡,郈氏介其鸡,季氏为之金距。季氏之鸡不胜,季平子怒,因归郈氏之宫而益其宅。”今山东省诸城市城北25公里的“都吉台村”的村名,据说即由“斗鸡台”演变而来。

  【73】氾毓字孤:典出《晋书·卷九十一·氾毓传》:“氾毓,字稚春,济北卢人也。奕世儒素,敦睦九族,客居青州,逮毓七世,时人号其家‘儿无常父,衣无常主。’毓少履高操,安贫有志业。”

  字孤:抚养孤儿。语本《左传·成公十一年》:“已不能庇其伉儷而亡之,又不能字人之孤而杀之,将何以终?”南朝·梁·任昉《奏弹刘整》:“马援奉嫂,不冠不入;氾毓字孤,家无常子。”  又,唐·李翰《蒙求》:“氾毓字孤,郗鉴吐哺。”

  【74】屡移星琯:犹今语“日月如梭”。南朝·梁·沈约《南郊恩诏》:“星琯骤迴,履端告始。”《旧唐书·卷·夏侯孜传》:“虽易帅已来,频移星琯,而无备之后,岁有干戈。”

  【75】乾符三年:公元876年。  乾符:唐僖宗年号。

  【76】增叹:正德版《大名府志》录为“悲叹”,误。

  【77】贵乡县通济乡蔡村:正德版《大名府志》录为“贵乡县迎济乡蔡林”,误。其地应即今河北省大名县七里店乡康堤口村一带。

  【78】淇园:古代卫国园林,以产竹著名。史载,淇园为卫国第十世国君卫武公所建,其旧址在今河南·淇县西北的耿家湾。《诗经·卫风·淇奥》:“瞻彼淇奥,绿竹猗猗。”
  淇:淇水,源出河南林县,东经淇县流入卫河。

  【79】岯岭:重叠的山岭。《尔雅·释山》:“一成岯。”《疏》:“山上更有一山重累者名岯。”

  【80】娶于□□:碑上空格应为“某氏”二字之省。

  【81】广平郡宗城:隋仁寿元年(601年)因避皇太子杨广名讳,改广宗县为宗城县,故治在今河北威县东南10公里,属贝州。

  (上部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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