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国历史上GDP研究的一些浅见
——中国经济史研究中GDP估算笔谈之七
虽然对中国历史上的GDP研究,学术界的观点不完全一致,有部分学者认为,由于中国历史上记载经济活动的数据查找比较困难,或者数据的准确性难以保证,因此,这一研究的意义值得怀疑。但是,作为正在进行这项工作的研究人员,我个人认为这一工作是很有必要的,以下结合自己的研究谈谈个人体会。
一、中国历史上GDP研究的意义
关于这项研究的意义,在我和清华大学李稻葵教授的合作文章《明代GDP及结构试探》中已经论述过,这里摘录如下:“对一个国家的经济史进行定量化的整体研究,从而对经济发展和演变进行长时段梳理,是经济学的一个重要研究领域,例如,英国对整体经济(包括GDP)的研究追溯到了17世纪,美国则从19世纪上半期开始。对中国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来说,对古代经济进行系统研究,了解当时的经济发展状况,比较当时中国和世界其他国家的经济发展水平,明确中国在世界上的地位并总结中国经济发展或者不发展的原因,更是有着极强的学术意义。只有对一个国家某一历史阶段的经济从不同侧面,例如GDP、人口增长、人均GDP、经济结构、政府规模、资本积累等进行全面了解,才能完整把握整个经济的全貌,进而以此为起点,更好的理解这个国家经济发展的历程,对中国古代经济史的研究也应该按照这一原则进行。进一步而言,对古代社会生活水平的判断是对其他经济和政治活动判断的基础。例如,如果古代社会的生活水平(人均GDP)非常低,古代人对生命价值的理解可能与现代人完全不同,相比于现代人,他们更有可能用生命换取其他的需要。此外,完整和准确地认识古代的经济发展状况,才能使我们对中华民族的发展路径有更深刻的理解。我们不仅要知道未来‘向何处去’,更要弄清过去‘从哪里来’”。
我这里想强调的是,有些学者认为连现在的GDP计算都不能够完整的衡量人们的生活水平和福利,更何况古代社会。我对于这一问题的看法是,GDP作为对人类生活水平的度量指标,确实存在一些不足,但是,这个指标是前辈经济学家构想出来的,即使存在不足,所需要的也是不断完善,目前还不可能构造一个新的指标去代替它。只要计算方法和方法背后的理论基础相同,一国不同的时间维度上,各国同一时间维度上具有可比性,GDP研究就是可信的和有意义的。好的经济学理论并非对现实世界的镜像,而是对现实世界的阐释,因此必须抽象和舍弃。同样的道理,历史研究不可能完全复原历史,只能够不断逼近真实的历史。众所周之,麦迪逊对各国历史上的GDP研究被引用了多年,但是,他的研究很多数据和结论缺乏可靠依据,这一点是国际公认的。正因为此,现在国际学术界有很多学者在从事将本国整体经济(包括GDP)往前追溯的研究,一些学者在对英国、荷兰、印度、日本、美国历史上的GDP进行计算。美国学者罗默曾经利用一种新的方法对19世纪上半期到1920年的美国GDP进行了计算并发表在《政治经济学》期刊上。我国是有着悠久历史的大国,随着现实经济不断发展,我国经济在世界上的地位越来越重要,会有越多越多的学术界人士和学术界之外的人士关心中国的过去。但是,到目前为止,人们对我国历史上的生活水平、经济结构、政府规模等等,还缺乏清晰的认识。因此,在这一研究领域,我们中国学者应该有所作为,否则人们对历史上中国经济的认识会一直停留在麦迪逊的研究水平。
二、中国历史上GDP研究的资料来源
相比于世界其他国家,我国古代历史典籍中的数据记载并非缺乏,而是非常丰富。另一方面,因为古代社会没有国民收入核算的概念(这一概念是20世纪50年代之后出现的),这些数据记载存在着不准确的问题,有的朝代这一问题还很严重,所以历史上的GDP研究存在对历史数据进行甄别、筛选的问题。我个人体会是,中国历史上丰富的原始历史文献是GDP研究的基础,但仅有这些是不够的,必须阅读和熟悉这些历史文献中的数据,和历史学者建立在这些文献和数据基础之上的研究成果。因此,既要阅读历史文献,也要广泛阅读几代历史学家对相关问题的研究,这样才能对数据的准确性形成完整的判断,在此基础上形成对数据的直觉。此外,如果对于某一问题,已经有学者做了比较成熟的研究,得出了可靠的结论,并且其结论得到学术界的认可,我们就可以采纳他的结论和数据,如果对某一问题还缺乏基于数据的研究,我们则必须从原始历史文献中查找数据。
例如,明代的历史文献主要有《明实录》、《明史·食货志》、《大明会典》、《万历会计录》等几种及各种地方志,《大明会典》是以《万历会计录》为基础撰写的。《万历会计录》中的数据相对比较准确,却只有有限的几个年份,《明实录》中的数据记载更全,但主要因为明代的原额观念,这些数据的价值非常有限。因为目前还无法找到比《明实录》更完整的历史记载,所以,对明代的研究还需要在《明实录》的基础上进行,再结合地方志等其他史料对这些数据进行校准。以耕地面积为例,明代从《太祖实录》卷140到《熹宗实录》卷79记载了自1381到1626年的田地数,但这些数据并不能直接用来进行农业产值的计算。何炳棣通过大量考证,证明中国古代的耕地面积记载只是与赋税征收有关的税亩,不能等同于实际的可耕地面积。珀金斯通过广泛阅读地方志,对明代的耕地面积作了重新估计,他的结论是,在1400年,中国的耕地面积为4.2亿明亩,合3.7亿市亩,到1600年增加到5亿市亩,这一研究结论是以后这一领域研究的起点。王业键认为珀金斯对1600年的估计数过低,他的估计值是6.7亿亩。这些数据的准确性得到很多学者承认,是接近历史真实的,因此,我们在计算时参考和采纳了他们的研究成果。有些数据,历史典籍根本没有记载,但是非常重要,我们只能够利用已有的研究结论和数据,再利用经济学原理进行估测,并且对估测方法进行比较详细的说明。例如,明代棉织业及棉布产量非常重要,但是缺乏数据,因而我们根据徐新吾等学者的研究,利用劳动生产率等数据来进行估测。
相比较于明代,宋代的历史文献更加丰富,如《宋会要辑稿》、《宋史食货志》、《续资治通鉴长编》、《文献通考》以及其他各种文人笔记等等,这些文献来源不同,数据的可信度较明代为高,不同的数据来源可以互相印证。前辈学者如漆侠、郭正忠、宋唏、汪圣铎、王菱菱、程民生、李华瑞等,对这些历史文献中的数据做了很好的整理,研究成果非常丰富。这些都使得对宋代经济的研究具有较高的可信度。但是,宋代研究也存在着与明代相似的问题,因此,也必须在原始文献的基础上广泛吸收历史学家的研究结论。例如,关于宋代可耕地面积,《文献通考·田赋考·历代田赋之制》和《宋史·食货志·农田》记载了宋太祖开宝九年(976)、宋太宗至道三年(997)、宋真宗天禧五年(1021)、宋仁宗皇佑三年(1051)、宋英宗治平三年(1066)、宋神宗元丰六年(1083)的垦田数。但仁宗皇佑年间垦田数突然下降,此后英宗治平年间虽有所回升,也没有达到天禧年间的数字,这明显违背历史事实。原因在于,两税法根据田地面积来交纳税收,导致宋中期后存在着大量隐田漏税的现象,因而实际的垦田数应该远远超过版籍上登录的数字。在将皇佑以后的数据恢复到真实的垦田数时,漆侠根据地方的版籍垦田数和实际垦田数的比例,将全国的版籍垦田数还原成实际的垦田数,而且,他根据人口数据对还原后的数据做了校验。因此,我们就不能够直接采用原始历史文献中的数据,而应该采用漆侠经过调整之后的数据。
三、中国历史上GDP研究的理论方法
GDP核算的理论基础是国民收入核算理论,这一理论是美国经济学家库兹涅茨在20世纪中期建立的,是现代经济学最重要的理论和基石之一。国民收入核算主要有生产法、收入法和支出法,根据我国历史数据的实际情况,我们认为,生产法更适用一些,所得到的结论应该更加可靠。因为历史上关于各种实物产品的产量和价格的数据记载是非常丰富的,这就为生产法估算奠定了很好的基础。此外,更重要的是,这一方法主要利用各种产品的产量来计算,估计的成分相对更少,如果有不准确的地方,随着以后相关研究成果越来越丰富,有利于对研究结果不断改进和完善。相比较来说,利用收入法进行估算,需要工资、利息、利润、租金等数据,不适用于古代中国。支出法需要投资、消费和政府购买以及净出口的数据,这些数据中国历史上记载不多,特别是进出口的数据很难得到,所以我们觉得,生产法得到的结论更加可靠一些。
由于我和清华大学的李稻葵教授一起目前正在从事中国历史上GDP估算的研究工作,以上是我们研究中的一些想法和心得体会,有不当之处,请各位学界同行批评指正。
作者信息:北京大学经济学院 100871
文章来源:载《中国经济史研究》2011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