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业变迁及其影响——《泾洛流域自然环境变迁研究》第七章第三节

  金代,采取兵农合一的军屯制度——猛安谋克制,这种制度后来逐渐推广到新占领的地区。天眷三年(1140年),自燕南至淮陇间置屯田军,每于村落间筑寨屯田[177],泾洛流域自然不例外。金与西夏对峙于泾洛上源一带,延安、保安、环庆、镇戎等州军驻有大量的军队[178],大量的猛安谋克在这一带驻防和屯田。今陇东、陕北在边远的山区和川谷一带发现大量的石窟,除宋代外,金代较多,这足以反映陇东、陕北军屯人数不少。军屯之外,民众也在这一带大肆垦殖。大定十八年(1178年),就曾缩减鄜延路、河东路租税为52万余石。泰和八年(1208年),“诏诸路农民清佃荒田者,与免租赋三年”[179]。完颜合达曾于正大年间于延安路买牛,“招集散亡,助其耕垦,自是延安之民稍复耕稼之利”[180]。金将杨沃野也在保安一带,“使民毕麦事”[181]。但陇东、陕北仍有不少牧地,陕西路有35680多顷,大多分布于这里。虽然金时在陇东、陕北有关屯田的记载不多,盛况也非宋代,但由于这里是边防要地,耕稼之利还是不能懈怠的。关中也修复三白、龙首渠等渠[182],农业有所恢复。

  经过金末元初战乱,泾洛流域人口大减,关中“八州十二县,户不满万”[183],陕北金明等县也“户口凋残”[184]。至元十一年(1274年),以安西王府二千户置栎阳、泾阳、渭南、终南屯田。十九年(1282年),置安西、平凉屯田。以上皆由陕西屯田总管府管辖。而至元十九年还于延安府探马赤草地屯田(属贵赤延安总管府屯),置二千多户,屯田486顷。次年,于宁州大昌原置474户,屯田近159顷,属陕西等处万户府屯田所辖。二十九年(1292年),又立镇原、彭原、凤翔屯田,放免征发成都、延安军人立民屯。至三十年(1293年),陕西省屯田总管府所管的镇原、栎阳、泾阳、彭原、安西、平凉、渭南、凤翔共屯地四千九百多亩[185]。六盘山区元初仍为安西王部民游牧之地[186],至元二十五年(1288年),巩昌兵已于此屯田[187]。山区如此,川原屯田自不待言。至元时,李德辉于陇东泾河岸旁故牧地屯田二千顷,“起庐舍,疏沟浍,假牛、种、田具与贫民二千家”,年收粟麦刍稿万计[188]。陕北延安路一带,“人重稼穑”,“专尚农桑之务”。从宋历金至元皆是如此。但这里北部一带从唐迁吐谷浑及党项羌等于此,宋金元时一直居住在这里,加之“地寒霜早,不宜五谷”,“土产羊”,多事牧业[189]。元时,延安路也置屯田官,李忽兰吉就曾任京兆、延安、凤翔三路管军都尉兼屯田守卫事[190]。后延安路兵马总管袁湘“孰劝耕稼”,发展生产[191]。正是官屯民种,泾洛上游的荒地渐被开垦出来。泾州产麦,宜君县种麦栽桑,鄜州直罗镇一带产糜子[192]。关中不断兴修泾渠,又引石川水和冶水灌溉,渭南、泾阳、栎阳等三所二十一屯鳞次栉比[193],关中农业恢复和发展起来。元末,陇东陕北的牧民不断向南扩张,侵夺农田。郑制宜一次就覆地达30万顷之多[194],陇东陕北、北部仍为农牧交替之地。至正二十二年(1362年),察罕帖木仍于陕西屯田,发展生产[195]。

  总之,金、元之时,由于史籍记载过略,难以得出农牧变化对自然环境有多大影响。不过可以肯定的是,金代,陇东陕北为军事要地,农耕经济仍然不断得以发展,鄜延路为政府的重税区就足以说明问题。虽然金、元之时,陇东陕北为半农半牧地区,但屯田多在这里有所恢复和发展。泾洛下游农业经济仍然缓慢向前发展。元初泾渠灌溉仅九千余顷,修建成王御史渠后,灌溉面积达四万五千多顷[196],对农业发展有莫大助益。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