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民族:“民族复合体”还是“民族实体”?

    

  内容摘要:“中华民族”概念在中国出现以来有多种阐释。回顾长期的理论争论过程可以看到,中华民族作为中国各个民族的总称,作为一个民族复合体,反映了各民族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各民族的根本利益,涵盖了中国各民族整体上的特点。正确认识中华民族,厘清中华民族内涵,对于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有着重要意义。

  关 键 词:中华民族;民族复合体;民族实体

  作者简介:金炳镐(1950-),男(朝鲜族),哲学博士,教授、博士生导师,首届国家级教学名师,内蒙古民族大学兼职教授,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政策与法制研究创新基地主任,主要从事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关系研究;裴圣愚(1983-),男,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民族理论研究,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肖锐(1983-),女,博士研究生,主要从事民族理论与政策研究,中央民族大学中国民族理论与民族政策研究院。

  中图分类号:D63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4-4922(2012)01-0002-13

  一、争论的背景与过程

  中华民族,是20世纪初出现的称谓。据研究,“中华”一词起源于魏晋。最初用于天文方面,是从“中国”与“华夏”两个名称各取一字复合而成。或者,最初也许与“衣冠华族”相关,后逐渐扩及于指传统文化和具有这种文化的人民。“民族”一词于19世纪与20世纪之交从日文中引进(在古代汉语里虽提到“民族”一词,但使用不多)。不久,就复合出“中华民族”一词,并逐渐在中国广泛使用起来。从概念产生到现在,理论界对于中华民族的认识有三次大争论。

  1.中华民族概念的提出与争论

  1902年,梁启超在《论中国学术思想变迁之大势》中率先使用了“中华民族”的概念。“立于五洲中之最大洲而为洲中之最大国者,谁乎?我中华也;人口之居全地球三分之一者,谁乎?我中华也;四千年之历史未尝一中断者,谁乎?我中华也。”[1]1“上古时代,我中华民族之有海权思想者厥惟齐。故于其间产出两种观念焉:一曰国家观,二曰世界观。”[1]21确切地说,这里的“中华民族”指汉族,即由古代华夏族发展壮大的汉民族。1905年,梁启超在《历史上中国民族之研究》里指出:“今之中华民族,即普通俗称所谓汉族者”,它是“我中国主族,即所谓炎黄遗胄者”。同时又悍然下一断案曰:“中华民族自始本非一族,实由多数民族混合而成。”[2]表明此时梁启超已有相当的自觉,承认中华民族代表着历史上长期由各民族混合而成的复合体。“梁启超个人态度的变化,表明了当时社会对中国民族观念的一种转变,即以历史连续性、文化包容性的姿态看待汉民族形成与发展的历史。”[3]

  杨度也是“中华民族”一词的早期使用者。1907年,他在《金铁主义说》[4]中多次使用“中华民族”一词,并较为清楚地说明了“中华”作为民族名称的由来、特点以及个人的理解。他认为中国向来存在一个民族整体即“中华”;而且这一民族整体是由文化决定并形成,而非由地域或血统决定。他认为,融合五族是中华民族成为一个整体的前提,同时充分强调中华民族各组成部分的不可分割性。

  革命派章太炎则持有“汉族单一民族观”,他在《中华民国解》[5]中对杨度的观点进行了驳斥,认为华、夏、汉同义,“中华民族”概念基本指汉族,并期望汉族实现对蒙、回、满、藏四族的最终融合。1905年,中国同盟会盟书中提出了“驱除鞑虏,恢复中华,创立民国,平均地权”[6]的革命纲领,当“中华”与“鞑虏”相对使用时,它的含义就是指汉族。可见,革命派不仅把满族排除在“中华”之外,还强调只有汉族才是“中华”或者“中国人”,其最终目的是为了推翻满族统治,建立起一个汉族的国家。

  “中华民族”观念的萌发是与当时中国的具体国情紧密联系的,它是一个时代的产物。但在辛亥革命以前,国内各派别对其内涵的认识相去甚远。“也就是说‘中华民族’这个符号,与中国境内各民族平等融合的一体化民族共同体的现代意义当时还并未完全统一起来。这两者间合一过程的完成,是在辛亥革命爆发后逐渐实现的。”[7]中华民国建立以后,实行“五族共和”,表明中国的主权属于中国各民族。“中华民族”一词的含义不断充实,由原来主要指汉族,扩展为包含中国境内各个民族。这一变化,在五四运动以后尤为明显。

  2.“中华民族是一个”的提出与争论

  1931年“九一八”事变和1937年卢沟桥事变之后,面对外敌侵略,“中华民族”意识得到进一步加强。在这个过程中,学术界出现了“中华民族是一个”的争论。

  1939年,历史学家顾颉刚撰写了《中华民族是一个》,“凡是中国人都是中华民族——在中华民族之内我们绝不该再析出什么民族——从今以后大家应当留神使用这‘民族’二字”。他说,自古以来的中国人只有文化的观念而没有种族的观念。中华民族既不组织在血缘上,也不建立在同文化上。现有的汉人文化是和非汉人共同使用的,不能称为汉人的文化,而只能称为“中华民族的文化”。不仅汉人文化不能称为汉人文化,就是这“汉人”二字也说不通。因为汉人在血缘上既非同源,文化也不是一元。中国人只是在一个政府之下共同生活的人,在中华民族之外绝不该再有别的称谓[8]。

  顾氏的这篇文章发表后,引起了很大的反响,大多学者对顾颉刚的观点表示赞同,惟费孝通的文章对顾颉刚的观点表示了不同意见,费孝通的来信对“中华民族是一个”提出了质疑。费氏认为,不能把国家与文化、语言、体质团体画等号,即国家和民族不是一回事,不必否认中国境内有不同的文化、语言、体质的团体(即不同民族的存在)[8]。谋求政治的统一,不一定要消除“各种种族”(即费氏所谓的民族)以及各经济集团间的界限,而是在于消除因这些界限所引起的政治上的不平等。

  针对费孝通的质疑,顾颉刚详细说明了自己研究这个问题的因由。其中核心的意思是,民族的构成是精神的,非物质的;是主观的,非客观的。一个民族可以包含许多异语言、异文化、异体质的分子,而同语言、同文化、同体质的人们亦可因政治及地域的关系而分作两个民族。为了更明确地表达自己的意思,顾颉刚用了一个设问:“汉人的成为一族,在血统上有根据吗?如果有根据,可以证明它是一个纯粹的血统,那么它也只是一个种族而不是民族。如果研究的结果,它不是一个纯粹的血统,而是已含有满蒙回藏苗……的血液的,那么它就是一个民族而不是种族。它是什么民族?是中华民族,是中华民族之先进者,而现存的满蒙回藏苗……便是中华民族之后进者。他们既是中华民族之后进者,那么在他们和外边隔绝的时候,只能称之为种族而不能称之为民族”[8]。总之,他认为在中国境内没有能够称为“民族”的独立民族,如果有,则只有一个包含所有中国人的“中华民族”。

  如周文玖教授所述的争论过程,“中华民族是一个”的争论开展于抗日战争初期,具有鲜明的时代性。日益加深的民族危机使得中国加快了进行团结力量、一致对外的努力,主观上便开始寻求中华民族的共同性和整体性,加深对中华民族内涵的认识,加强中华民族认同,从而挽救民族和国家的命运。通过争论可以看到,人们都承认中国各民族在外敌入侵、强敌压境下拥有共同利益和共同责任,希望强化“中华民族”是一个整体的观念。但是,各界由于立场、角度的不同,对“中华民族”的看法存在差异,就“中华民族”之下是否还存在各个不同的民族存在歧见。

  3.“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提出与争论

  中国共产党沿用了“中华民族”的概念,并始终认为它不仅包括汉族,还包括各少数民族。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不仅已实现了中华民族的独立和解放,也实现了国内各民族的平等团结。这是中国民族关系一个根本性变革和转变。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进行了民族大调查,经过民族识别,基本完成了对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各民族身份的“认定”;实施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采取了一系列发展经济的措施,从根本上改变了少数民族地区经济落后的状态;在尊重和保护传统文化的同时,又与时俱进地发展了现代文化,发展了现代教育,既强化了中华民族的认同意识,又增强了中华民族的凝聚力。

  1988年11月,我国著名的社会学家、人类学家费孝通教授,在香港中文大学主办的“泰纳演讲”上作了“中华民族的多元一体格局”的重要演说,引发了学术界对中华民族的概念、含义、结构、过程以及中国各民族关系等问题的深入研究和探讨。武汉大学孙秋云教授对争论的过程有较为详尽的论述(孙秋云:《费孝通“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之我见》,《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6年第2期)。

  费孝通认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是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出现的,但作为一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则是几千年的历史过程所形成的。中华民族的主流是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一个你来我去、我来你去,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孙秋云,2006)。

  1996年10月,费孝通在给日本国立民族学博物馆(大阪)举办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论”国际学术讨论会提供的书面报告《简述我的民族研究经历和思考》(孙秋云,2006)一文中,又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的主要观点作了进一步的阐述:(1)中华民族是包括中国境内56个民族的民族实体,并不是把56个民族加在一起的总称。他认为这些加在一起的56个民族已结合成相互依存的、统一而不能分割的整体,在这个民族实体里所有归属的成分都已具有高一层次的民族认同意识,即共休戚、共存亡、共荣辱、共命运的感情和道义。他认为这是民族认同意识的多层次论。在多元一体格局中,56个民族是基层,中华民族是高层。(2)形成多元一体格局有个从分散的多元结合成一体的过程,在这过程中必须有一个起凝聚作用的核心。汉族就是多元基层中的一元,由于它发挥凝聚作用把多元结合成一体,这一体不再是汉族而成了中华民族,一个高层次认同的民族。(3)高层次的认同并不一定取代或排斥低层次的认同,不同层次可以并存不悖,甚至在不同层次的认同基础上可以各自发展原有的特点,形成多语言、多文化的整体。高层次的民族可说实质上是个既一体又多元的复合体,其间存在着相对立的内部矛盾,是包含了差异的一致,并通过消长变化以适应于多变不息的内外条件,而获得这共同体的生存和发展。

  费孝通教授“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发表以后,在国内外学术界引起了普遍重视,获得了较高评价,学术界对费孝通先生提出的这一理论做了多次的学术探讨。当然,也有一些学者对费氏理论提出了一些疑问或质疑。有学者就认为[9]:“多元”是指民族来源是多元的,各地区发展不平衡,文化、习俗、语言、宗教等方面也呈现多元的特点;“一体”是不管来源如何,经济、文化、习俗、语言、宗教等方面有何差异,都认同为一个民族。如果是这样,中华民族的“多元”是指当代中国的56个兄弟民族,但中华民族还没有形成为一个民族,不能称为一体。如果是指祖国的统一不可分裂,中华各民族都要为祖国的完全统一而奋斗,大陆上各民族都要支持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道路,那么,改为“中华各民族的多元一体”、“中国各民族的多元一体”或“中华各民族的多元一统”就比较好懂一些,否则不太好理解。国外也曾有学者针对费氏理论提出质疑,认为中国每个族群(汉族、蒙古族等)就是一个单独的“民族”,“中华民族”的提法主要是一个政治概念,在有关族群的学术研究中没有意义;中国存在着几十个民族,但并不存在一个“中华民族”,只有“多元”而没有“一体”。

  从孙秋云教授所论述的争论可以看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理论从提出到探讨,是以历史唯物史观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指导下的整体性研究,是与新中国成立前近半个世纪有关中华民族的研究有很大的、甚至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有本质的不同的。中华民族的整体性研究,对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对于中华民族的整体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争论的主要观点

  在这三次大争论过程中,学者们阐释了对中华民族概念的不同理解和认识,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主要观点。

  1.中华民族是中国各民族的总称

  谷苞认为:目前,中国境内有56个民族,每个民族都有着各自的族名,同时,56个民族又有一个共同的族名,即中华民族[9]。

  赵健君认为:我们认为中华民族存在的基本特征是中国古今各民族对共创中华文明的认同,是中华文明这一基本纽带将从古至今在中国疆域里生存的各民族成员逐步紧密凝聚成了统一的整体。因此,中华民族是指以中华文明为纽带,对中华文明有认同感的中国古今各民族的总称(赵健君,2004)。

  迟成勇认为:中华民族不属于那种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文化上的共同心理素质的稳定的人们共同体的狭义的“民族”,而是作为多民族国家的中国境内各民族的总称[10]。

  艾那吐拉?哈力克认为:中华民族是中国各民族包括历史上曾经出现而今已经消失了的诸民族的总称,现在则是生活在中国境内的56个兄弟民族以及散居海外中华儿女的总称[11]。

  郝时远提出:中国56个民族“共享的社团层次”就是中华民族,“各个组成部分在共享和互利秩序中的协调”就是中国各民族在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民族关系机制中共同繁荣发展、共享改革开放成就[12]。

  2.中华民族是民族复合体

  金炳镐认为:中华民族是在中国统一国家形成发展中,由汉族和少数民族逐渐形成的民族集合体,是复合民族。由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合”为中华民族,但各民族“合”而未“化”,各民族又都保持着各自的民族特征[13]。

  许力心、冉景福认为:中华民族,不是中国各民族相加之和的称谓,而是一个复合民族的称谓。它是指在中国版图这个共同区域里生息的各个民族在语言、经济、文化相互渗透、交融中形成的一个具有共同心理素质的复合民族。汉族是形成中华民族复合体的主体民族,和各少数民族一样是一个平等的复合成分。中华民族的复合过程中,作为复合体成分的各民族既推动了复合体的发展,又推动着各民族自身的发展[14]。

  侯万锋认为:中华民族不是中国各民族相加之和的称谓,而是一个复合民族的称谓,它是指中国版图这个共同区域里生息的各个民族的语言、经济、文化的相互渗透、交融中形成的一个具有共同心理素质的复合民族(侯万锋,2007)。

  马启智认为:在几千年的密切交往中,共同的地理疆域、共同的历史使命、共同的传统文化使56个民族形成了一个“多元一体”的复合型民族——中华民族,因此也必然形成“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的传统[15]。

  李林认为:中华民族绝不是单一的民族而是一个复合体,是由中国境内所有民族结合而成的“复合民族”。上述所谓的复合民族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民族合在一起,结合起来而形成的一个复合的民族共同体。在这个复合体中,各个组成民族的地位和作用并不绝对相等。在历史进程中,可能产生这样那样的差别。因此,在许多复合民族中往往有一两个主体民族,起着主要作用。中华民族中的汉族就是如此[16]。

  3.中华民族是民族实体

  伍雄武认为:中华民族之所以是民族,主要就在于中华各民族之间已形成共同的民族精神和民族认同意识。中华民族精神,并不只是汉族的民族精神,而是中华各民族(汉族和各少数民族)精神的融会与凝聚;中华各民族人民不仅认同于自己的民族,而且认同于中华民族。从数千年的历史过程中可以看到,在地域的、经济的、政治的、语言的、宗教的、道德的……各种因素的作用下,中华各民族形成了多元一体的文化体系和民族结构,形成了共同的中华民族精神和民族意识,这就决定了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民族实体的形成(伍雄武,2003)。

  陈连开认为:肯定中华民族是一个客观存在有广泛同一性的民族实体,并非与56个兄弟民族互相对立;不应理解为用中华民族这个称谓就去掉了56个兄弟民族的相互区别。中华民族称民族,56个兄弟民族也称民族,是对中华民族不同层次的称谓,是一对既有同一性又有差异性的辩证统一的观念[17]。

  周星认为:中华民族以超越中国各基本民族单位的族际聚合为特征,基于各基本民族单位的共生共存、文化中的共同因素与共同历史命运而成立,它虽然是在近代与列强的对抗中形成自觉的民族实体的,但却有着真正丰厚的历史基础与文化共识[18]。

  高翠莲认为:自秦汉以后的多元一体格局,始终表现为中华民族国家疆域的一体性、各民族地区经济结构的一体性、各族文化的互动和融合性及由此产生的各民族一统意识。这些一体性最终需要以中央集权的政治一体这种最高形式来保障。“一体性”说明中华民族是个实体(高翠莲,2004)。

  马戎认为:“多元一体”格局内部各族群之间存在着民族认同意识的多层次性。当然,存在决定意识,这个高层次“共同的民族认同意识”的基础是中华民族各族群在政治、经济、文化、人口分布诸方面已经形成了一个不可分割的完整实体(马戎,1999)。

  4.中华民族是一个整体

  马大正认为:作为中华民族凝聚核心的汉族一出现就对其周围的众多民族产生着强大的吸引力,他们之间或和或战,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多方面有着密切的联系,并不断互相融合,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谁也离不开谁的一个整体,这就是中华民族(马大正,2000)。

  刘正寅认为: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有着密切内在联系的统一整体,是在历史的长河中逐渐形成的,并在中国各民族共同发展中不断发展与巩固。反映在意识形态上,中华民族整体观念也有一个形成与发展的过程,它是中国古代大一统思想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中华民族文化的重要内容[19]。

  金冲及认为: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组成的,而又在长期历史发展进程中形成的一个有机整体,或者叫稳固的共同体。中华民族的形成,经历了漫长的过程。大体上有两个阶段:前一阶段是几千年来历史的演进,后一阶段是在近代以来反抗外来侵略者的共同斗争中形成了自觉的认识。中华民族所以能成为这样一个为海内外中华儿女公认的稳定的民族共同体,不是任何个人的意志所能左右的,也不仅有着地域、文化等方面的原因,而是在千百年历史中形成的,因此也必将长期存在,谁也无法人为地把它取消[20]。

  殷丽萍认为:中华民族是历史上起源于中华大地的人们在追求共同经济生活的基础上逐步形成的,具有通用的语言文字和共同的文化心理素质的稳定的共同体[21]。

  付春认为:“中华民族”的形成经历了两个政治体系的整合:其一是古典的帝国体系;其二是现代的民族国家体系。前一个体系聚合了中华民族,后一个体系整合了中华民族,使中华民族形成了现代民族国家,从而在整体上迈向现代化自在的“中华民族”。迈向自觉的“中华民族”的本质含义应该是:中华民族基于历史形成的多民族交往和融合的民族关系,将各民族凝聚成为一个多元统一的、有共同国家认同的现代民族共同体(付春,2009)。

  翟志勇认为:中华民族既是以个体为单位构成的政治共同体,又是以族群为单位构成的文化共同体,前者体现在“民”上,表现为自由且平等的公民身份,后者体现在“族”上,表现为多元且平等的族群关系[22]。

  周平提出:中华民族是指由中国境内的各个民族结合而成的以“中华民族”为族称的民族共同体,是指一个与民族国家联系在一起的国家民族。中华民族由若干个族体单位构成,是一个“多元一体”的结构[23]。

  5.中华民族是民族实体也是民族复合体

  费孝通指出,中华民族是包括中国境内56个民族的民族实体,并不是把56个民族加在一起的总称。在多元一体格局中,56个民族是基层,中华民族是高层。高层次的民族可说实质上是个既一体又多元的复合体,其间存在着相对立的内部矛盾,是包含了差异的一致,并通过消长变化以适应于多变不息的内外条件,而获得这共同体的生存和发展[24]。

  陈克进认为:中华民族是中国古今各民族的总称,也是由许多民族在结合成统一国家的长期历史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民族实体[25]。

  张践认为:中华民族基本上是与中华民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地理范围相当的民族实体。共同的地理疆域、共同的历史命运、共同的传统文化,使56个兄弟民族形成了一个“多元一体”的复合性民族——中华民族,也就是我们国家的“国族”。而原有的56个民族,则成为中华民族内部的单元民族[26]。

  6.中华民族概念的广义与狭义

  周建新认为:中华民族概念内涵应分为广义和狭义两种解释。广义的内涵可以宽泛一些,抽象一些,包含的内容丰富一些,不一定强求严谨;狭义的内涵就务必要严谨准确。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清晰历史脉络,伴随着中国各民族形成发展,在近代逐渐形成的一个带有总括性的民族和国家相统一的意识或概念。中华民族都具有一个共同的思想意识,这就是民族统一的思想意识,这是我们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中华民族意识的形成,标志着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政治民族实体已经形成,但作为一个完全意义上的自觉(自由)民族实体,还有一个漫长的过程要走。目前,在中华民族意识的推动下,全体人民正在努力把一个抽象的概念向现实的民族实体推进,这已成为未来历史发展的必然趋势(周建新,2000)。

  7.中华民族概念的模糊与替代

  都永浩认为:通过对“中华民族”涵义和使用情况的梳理,很容易得出“中华民族”一词的涵义和概念十分模糊并容易出现歧义的结论,它只有在指民族的复数(中华各民族)涵义时才能无争议地使用。由于“民族”一词已被中国人普遍地、约定俗成地理解为生物性和文化性的人们共同体,用“中华民族”涵盖公民共同体涵义存在太多的困难。所以,“中华民族”一词只能在作为复数的“中华各民族”的涵义时使用,而在其他场合放弃使用“中华民族”一词,改用毫无争议的、与公民共同体涵义重叠较多的“中华人民”一词[27]。

  三、理论分析和阐释

  1.对各种观点的评述

  通过对相关理论成果的梳理,我们将学者对中华民族概念内涵的认识大体分为七种观点。

  第一种观点认为中华民族是中国各民族的总称(有的学者提出还包括中国历史上的各民族),它代表的是中国各民族组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共同性和一体性,与中国56个民族实体不同,中华民族不是一个民族实体。

  第二种观点明确提出中华民族是复合民族,或者说是民族聚合体。与民族实体不同,中华民族是在中国统一国家形成发展中由汉族和少数民族逐渐复合形成的。中华民族在形成发展中具有了自己的一些共同性的特征,但是各民族又都保持着各自的民族特征,各民族实体包涵于民族复合体之中。

  第三种观点认为中国各民族在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都形成了共同性,更重要的是形成了共同的民族精神和民族认同意识。因而,中华民族是一个民族实体,不是民族复合体或者聚合体。

  第四种观点认为中华民族是一个整体,一个稳定的共同体,回避了讨论中华民族是不是民族实体的问题,只强调了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其中,有些观点套用西方民族国家理论,将中华民族称为国族,实质上是承认中华民族是民族实体。

  第五种观点以费孝通先生为代表,认为中华民族从整体角度上看是一个民族实体,具有了民族认同意识;中华民族从多层次角度上看是民族复合体,不同层级对立统一。费老的观点没有说明民族实体与民族复合体之间的矛盾性,或者说他认为民族实体与民族复合体两个概念之间具有重合的部分。由于费孝通先生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他的这种较为模糊的论述也是引发中华民族是民族复合体还是民族实体争论的原因之一。

  第六种观点是周建新教授提出的中华民族内涵分为广义和狭义,广义的内涵可以宽泛一些,抽象一些,包含的内容丰富一些。他认为,费先生、谷苞和陈连开等人的中华民族概念属广义上的概念。中华民族是近现代开始形成的一个带有总括性的民族和国家相统一的意识或概念,“中华民族”作为一个政治民族实体已经形成,而作为一个完全意义上的自觉(自由)民族实体正处在形成发展阶段。

  第七种观点是都永浩研究员提出的“中华民族”一词只在作为复数的“中华各民族”的涵义时使用,而在其他场合放弃使用“中华民族”一词,改用毫无争议的、与公民共同体涵义重叠较多的“中华人民”一词。

  对上述观点进行分析比较,我们认为:

  (1)第一种和第二种观点非常接近,都认为中华民族不是民族实体。第二种观点比第一种观点更侧重于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故提出了复合体的概念。当然,民族复合体也是包括中国各民族的。

  (2)第三种观点与前两种观点相对,指出中华民族是一个民族实体。

  (3)第四种观点重点讨论了中华民族的整体性,对于深入研究中华民族内涵有一定帮助。但是由于回避了民族复合体与民族实体的问题,这种整体性的讨论难免是不全面的。

  (4)第五种观点因是费孝通先生提出的,所以产生了很大影响。他反对第一种观点,中华民族不是各民族的总称,同时又模糊了民族复合体与民族实体的对立,将第二种和第三种观点视为不同层次和角度上探讨。

  (5)第六种观点通过提出中华民族广义和狭义概念试图消除不同观点的争论,广义的概念可以包括前五种观点,狭义的概念接近第三种观点,认为中华民族已经形成政治民族实体,但没有形成真正的民族实体。作者具有一定的新思路,但是没有清楚说明政治民族实体的涵义,以及其与完全意义上的自觉(自由)民族实体之间的关系。

  (6)第七种观点认为中华民族的涵义相当于中华各民族,由于其概念的不确定,建议用中华人民(或中国人民)替代。提出将作为生物性的人们共同体—民族与政治、法律属性的国民(公民)共同体相区别。这种观点为更加深入地研究中华民族提出了新的视角,但是不太符合当前中国的实际。

  2.中华民族不是民族实体

  民族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是社会生产力发展到一定阶段、社会基本矛盾运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民族实体理论包含了民族属性、民族特征、民族结构、民族素质和民族意识等相关概念内涵。

  第一,民族属性。民族作为一种历史现象、社会现象和种的繁衍现象,具有自然(族体)属性、社会属性、生物(人种)属性等多维属性。首先,民族作为一种人们共同体自然具有一定的特征,如一般所说的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共同文化或共同心理素质。这些特征或其总和是民族的自然特征(或民族族体的自然特征),是民族与其他人们共同体的自然差别、自然分界点,也是民族与民族之间的自然区别点(从特征的具体内容而言)。其次,民族是社会存在的特定形式。民族作为一种社会现象,生活在一定的生产方式、社会形态中,具有一定的内部结构;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民族关系中,具有一定的外部交往结构。因此,任何具体民族都处在一定的社会发展阶段,具有与之相适应的一定的生产方式,是由特定的阶级、阶层组成的。民族所处的生产方式和民族内部的阶级构成,决定了民族的性质(社会性质)。再次,民族是种族存在的一种形式。民族虽然不是纯种族共同体,但是一般来说,各民族在生物基因遗传上具有一定的特点,表面化的体质特征上也有一定的特点(尽管某些民族之间的这种特点的差别很微小)。

  民族自然(族体)属性、民族社会属性和民族生物属性,是民族作为社会发展中的历史现象、历史发展中的社会现象和人类发展中的种的繁衍现象所具有的基本属性。民族作为客观实体来说,是与上述三种基本属性相对应的民族自然体、民族社会体、民族人种体的统一体。民族的基本属性表明:民族作为一种历史范畴,作为一种社会存在,作为一种生命群体,无论是作为社会的产物、社会的客体,还是作为社会和历史的创造者、社会的主体,它都是活动着的、发展着的,是能动的(动态的)、历史的、物质的因素,涉及社会生产(包括物质生产和精神生产)和发展、民族自身生产(人口生产)和发展。

  第二,民族特征。民族作为一种人们共同体,必然具有区别于其他人们共同体的一般特征。按照马克思主义民族定义,民族具有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生活、表现在共同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这四个基本特征。这是民族特点和本质的概括,是它的主要标志。中国共产党在关于民族问题的基本理论和政策的阐述中提出,民族具有历史渊源、生产方式、语言、文化、风俗习惯以及心理认同等方面的共同特征。民族构成的六个要素都有特指的内容,都在民族特征总体中占有一定的地位,起着一定的作用。民族的六个要素是相互联系、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是民族形成的关键性因素,也是构成一个民族的基本条件。共同地域渊源和共同生产方式,在一般条件下互为条件,是民族、存在和发展的物质条件和基础。地域是空间场所,经济是联系的纽带。共同族源与共同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心理认同密切相关,语言是交际的工具,文化是交际的精神纽带,心理认同是这几个特征的必然结果,是民族稳定性的重要条件。民族是六个要素的总和,这些要素在现实民族中的表现程度是不同的,并非要求必须同时完整地具备这些条件的人们共同体才能是民族。

  第三,民族结构。民族作为客观实体,有它自己的基本构成方式和存在形式,民族结构是民族的静态存在形式,民族结构运动是民族的动态(即发展)形式。民族结构是多层次的复杂的系统结构,是民族的物质产品生产、精神产品生产和自身生产及其有关方面的有机的排列和组合,它包括民族经济结构、民族人口结构、民族家庭结构、民族政治结构、民族文化结构和民族意识结构。经济结构决定着民族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意识结构等,后者也对前者起反作用。民族结构基础部分是经济结构和人口结构。

  第四,民族素质。民族素质就是民族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在长期的物质资料和精神产品的生产及人类自身生产的过程中所形成的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内在的和显现的能力。民族素质是一种群体素质,即民族整体素质。它主要是民族的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积淀的结果,也是在种的繁衍过程中遗传与变异的结果。民族的基本素质包括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思想—政治素质、意识—心理素质和人口—身体素质。民族的基本素质是民族的基本结构的反映,是民族结构运动产生的一种特质和释放的一种力。民族素质是民族生存质量的一种标志。民族素质各要素组成有机的系统,其协调程度与民族社会发展和民族自身发展状况相联系。民族素质具有群体性、积淀性、传承性、变异性和综合指标性等特点。民族素质在社会生活中从民族成员素质与民族整体的特质和能力两方面表现出来,特别在民族的社会政治活动领域,民族素质更多地要从民族整体状况中才能认识和把握。民族素质优化的过程就是民族发展的过程。民族发展本质上是民族生存和演进的质和量的提高,其中最根本的内容是民族素质的提高和优化。

  第五,民族意识。民族是社会存在的一种形式。这种客观存在必然具有与之相对应的意识,民族意识是社会意识的一种形式或者叫特殊形式。它反映的是民族存在、民族社会存在。民族意识,概括说来,就是综合反映和认识民族生存、交往、发展及其特点的一种社会群体意识。民族意识的结构和层次分三个层次:民族属性意识,包括民族自我归属意识、民族认同意识和民族分界意识;民族交往意识,包括民族平等意识、民族自尊或优越意识、民族自卑意识;民族发展意识,包括民族自我发展意识、民族自主自立发展意识等。

  民族实体概念的内涵包括了以上五个主要方面,通过理论阐述,我们可以非常清晰地判断:中国各民族虽然在这个五个方面的表现各有强弱,甚至不是完整地具备,但是基本上符合民族实体的概念内涵;中华民族虽然在这五个方面表现出了一定的特点,但是基本不符合民族实体的概念内涵。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开展了民族识别工作,以民族特征、民族源流、民族意愿和相近就近认同为主要依据,先后认定、识别了56个民族。我国的民族识别是在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的指导下,根据我国民族的实际,辩证、科学地运用了斯大林的民族定义,坚持了理论和实际相结合,慎重稳妥地甄别确定。民族识别的结果是正确的,是经得起历史考验的。中国的56个民族是民族实体,每个民族在历史渊源、经济生活、语言文字、文化、结构等方面都具有较为鲜明的特点,都具有强烈的民族认同意识。当然,我们也承认各民族实体内部也存在一定的差异性,比如说汉族中的客家人,但是民族实体内部群体的差异性小于共同性,尤其是民族成员对本民族的心理认同是一致的,是第一位的民族认同。也就是说民族实体内部具有差异性的群体不是民族实体,民族实体内部不存在民族实体。

  当对中华民族进行考察的时候,我们发现,各民族之间的差异性大于中华民族整体的共同性,各民族实体的特征仍然具备,保持着各自的传统,民族实体之间的分界十分明显,尤其是各民族多数成员对中华民族的心理认同不是第一位的(当民族成员与世界其他民族成员进行交往的时候,中华民族认同可能处在第一位),甚至有的是不一致的。中华民族不是民族实体,其内部各民族仍然是民族实体。

  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是民族研究的基础,并在中国共产党的实践中不断得以发展,必须坚持,离开了马克思主义民族理论,民族研究就失去了科学性。马克思主义民族实体理论“把民族作为一个复杂的、系统的社会实体来加以认识和考察,从多角度、多层面去分析和了解,实现了从概念到实体,从宏观的社会形态研究到具体的民族内部属性、结构、素质、意识、特征的研究的重大转变,拓宽了民族理论研究的新领域”[28],是我们分析认定民族实体的科学依据。我们不能过分强调中华民族的整体性而忽视各民族之间的差异性,应该准确把握多元与一体的辩证关系;我们也不能为了论证中华民族是民族实体而放弃马克思主义的民族定义,采用其他定义,其结果也必然是不正确的。中华民族精神和中华民族认同只是认定中华民族是民族实体的必要条件,不能将其作为判断的唯一标准。中华民族整体概念和意识的形成,并不意味着民族实体已经真正形成。客观地说,中华民族形成实体的条件还没有完全具备,尤其是中华民族内部各民族的整合还有十分漫长的道路要走。

  3.中华民族是民族复合体

  民族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历史范畴。民族分为原生形态的民族和次生形态的民族。原生形态民族是从原始社会的部落发展而来的。民族产生后的发展过程中,出现民族同化、分化、组合的现象,在这个过程中有新的民族形成,这是属于次生形态民族。原生形态民族和次生形态民族各有形成特点。

  中华民族是属次生形态民族中的合而未化的复合民族。中华民族是在中国统一国家形成发展中,由汉族和少数民族逐渐形成的民族集合体,是复合民族。由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合”为中华民族,但各民族“合”而未“化”,各民族又都保持着各自的民族特征,仍然是民族实体。构成复合型民族的各个民族,其内部不能再有民族,只能有民族的支系。复合民族不等同于多民族国家,它仍然具有文化共同体、命运共同体的民族特征,文化认同较之政治认同更根本,只是在内部具有双层结构,在民族之中有民族存在。56个民族各有自己的民族认同,它们组合成的中华民族又有共同的民族认同,只不过层次有所不同。

  这种复合民族的形成有其前期过程,这就是历史上各民族间的交流、交往、交融的过程,包括政治的、经济的、文化的、血统的,包括个别民族间的、局部地区间的。这一过程,既有地理气候环境的因素,又有社会政治环境的因素;既有经济、文化的因素,也有政治的因素。这种民族形成的合的过程,是在前期过程积累的各种条件、环境、因素基础上进行的,而且也是比较长期的过程。这一过程中政治因素作用是不可忽视的,特别是防御外敌入侵等政治作用往往起着直接的决定性作用。建立和保持统一的国家或政府是复合民族产生和存在的必要条件。一些具有一定历史关系和历史基础等条件的民族,只有当它们处在一定的政治统治之下时,方能属于相应的复合民族。政治因素对复合民族至关重要。对于组成复合民族的各民族的联合具有重要意义的是防御上联合的需要。中国历史证明,共同防御外敌入侵对中国各民族联合成中华民族是有重要意义的。

  中华民族在形成发展中具有了自己的一些共同性的特征,比如中国版图内的活动地域,“以农为本”兼事牧、林、渔、猎的经济,以中华文明为象征的文化,以及在中华文化特点上表现出的共同心理素质,在交际中广泛使用汉语文(虽不是全部),等等。

  民族结构是民族社会生活中的客观存在,每个民族都以一定的结构作为它的(静态)存在形式。中华民族作为复合民族,也具有自身的构成结构,而且其结构也必然是多层次的、复杂的,又是有机的系统结构。

  中华民族的地理分布结构。中华各民族的分布特点是大杂居、小聚居,交错居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中华各民族间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混杂居住局面。中华各民族生息繁衍在亚洲东部,太平洋西岸。北起漠河附近的黑龙江江心,南到南沙群岛的曾母暗沙,南北相距约5500公里;西起帕米尔高原,东至黑龙江、乌苏里江汇合处,东西相距约5200公里。这片大地是由西向东倾斜,高度逐渐下降。西部是海拔4000米以上的号称“世界屋脊”的青藏高原,东接横断山脉,地势下降到海拔1000-2000米的云贵高原、黄土高原和内蒙古高原,其间有塔里木及四川等盆地。再往东是海拔1000米以下的丘陵地带和海拔200米以下的平原。所以,中华民族是由“平原”民族、“盆地”民族、“高原”民族等组合而成的。

  中华民族的人口构成结构。中华民族占世界人口的约1/5,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复合民族。汉族是中华民族里人口最多的民族,也是世界各民族中人口最多的民族实体。在55个少数民族中,人口在百万以上的有18个民族,他们是:蒙古、回、藏、维吾尔、苗、彝、壮、布依、朝鲜、满、侗、瑶、白、土家、哈尼、哈萨克、傣、黎等族。人口在百万人以下10万人以上的有15个民族;人口在10万人以下1万人以上的有15个民族;人口在1万人以下的有7个民族。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是壮族。

  中华民族的经济结构。一个民族的经济结构,是该民族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意识结构的历史基础,同时也对民族人口结构产生重要的影响。从自然地理环境条件上高原、山地与草场、平原等的区别,形成了农业、畜牧业、林业、渔猎业等经济类型或经济类型结构。汉族在历史上是“以农为本”,也有朝鲜族等不少民族以农为主;蒙古、哈萨克等民族在历史上以游牧为主。随着历史和社会的发展,出现半农半牧的民族或某一民族的部分人员从事半农半牧,鄂伦春、赫哲等民族在历史上曾从事渔猎业等。

  中华民族的政治结构。民族社会离不开社会政治。中华民族的政治结构,主要是指中华民族形成发展过程中的民族社会的政治制度、政治活动、社会机关、社会组织结构等方面的情况。按照马克思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观点,一定的政治是一定经济的反映,但政治对经济、上层建筑对社会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在特定的时代和特殊的条件下,政治结构对民族的发展起决定性作用。

  中华民族的文化结构。民族文化,无论是表层次的具体形式,还是深层次的内涵,都是根植于民族生态环境中的,都是一定的社会经济、社会历史的反映。中华民族文化结构包括(知识形态的)科学技术、人文知识、文学艺术、教育结构,等等。中华民族文化是多地区文化、多实体民族文化交融和汇集、发展的结果。比如,汉族居住区不同地区文化的融会,各民族农业区、牧业区、半农半牧区、渔猎区文化的融会,中华各民族的民族文化的交融,才产生和发展出中华民族文化的精华,才构成现有的中华民族文化结构。这种文化结构是中华民族灿烂的文明历史的标志,也是历史磨难、曲折和缓慢发展的标记。

  中华民族的意识结构。民族的意识结构是在民族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文化结构基础上形成的,在一定意义上可以说是民族心理素质结构,包括思维方法、审美观念、道德观念、价值观念、宗教观念等。中华民族的意识结构是中华民族长期历史发展的产物和结果,与中华民族文化结构密切联系在一起。

  中华民族是由中国56个民族组成的民族集合体,是复合民族。因此,中华民族内部族际关系结构是多层次的、复杂的。这里包括:汉族与中华民族的关系,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整体),汉族和某些少数民族的关系,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少数民族(包括整体和个别)与中华民族的关系。

  民族是一个稳定的社会利益群体。民族的存在不是孤立的,它在广泛的社会联系交往中实现自身的发展。中华各民族都作为社会存在的一种形式,都作为一个稳定的社会利益群体存在和活动着。因此,民族关系或者叫中华民族内部族际关系,是社会交往中涉及民族性内容的社会关系,本质上是涉及民族这个社会人们共同体的地位、待遇,民族这个社会利益群体的权力和利益,民族及其成员的民族意识和民族感情的社会关系问题。在中华各民族的生存和发展中,在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生活方戎、宗教信仰等社会生活的各方面,都经常遇到在上述方面的民族之间的协调或矛盾问题。

  中华民族的发展过程,是所属各民族在长期历史发展中不断交往、交流、交融的过程,是各民族间互相学习、吸收长处、发展自己的过程。特别是新中国成立后,各民族团结奋斗,共同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共图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各民族的命运联系在了一起,中华民族认同意识不断增强。但是,由于我国各民族在漫长的形成和发展过程中,经历的时空不尽相同,形成民族实体的渊源和方式也不尽相同,生产方式也各有特点。在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以及心理认同方面也表现出多样性。所有这些,都将伴随着民族实体的存在而长期存在。

  总之,我国有56个相互区别的民族实体,这是中华民族的“多元”。同时,56个民族及其先民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有共同的历史、文化和不可分割的整体利益,具有整体的认同,共称“中华民族”,这是中华民族的“一体”。中华民族作为中国各个民族的总称,作为一个民族复合体,反映了各民族的共同意愿,体现了各民族的根本利益,涵盖了中国各民族整体上的特点。在中国历史的全过程中,多元和一体的辩证运动贯彻始终,并在中华民族形成与发展的历史长河中,由各民族共同培植的中华民族意识也逐渐在广阔的中国大地上绵延开来,成为各民族创造、光大中华文明的强大精神动力。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过程中,应当继续强化中华民族意识,不断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以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四、争论的启示

  从中华民族概念的产生,到“中华民族是一个”的讨论,再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提出,不断的争论反映了‘中华民族’内涵的升华,也展现了中国民族理论的发展。任何一种科学的理论都有其自身产生和发展的内在依据和动力。中国民族理论的内在依据和动力就是实践与理论的双向互动,是民族理论应中华民族发展的历史实践之需而产生并发挥指导性作用,同时又被革命、建设和改革实践所检验而不断自我突破并创新的过程。理论探讨为中华民族的整体性研究指明了方向,开辟了新的广阔领域,促进了中华民族整体性的建构,使中华民族在文化上、学术上获得了广泛的认同,为增强中华民族认同感、凝练中华民族精神、提升中华民族力量、维护国家的统一作出了重大的贡献。与此同时,也扩大了中国民族学、人类学、考古学、民族史学等学科的研究视野,促进了社会学科的发展。“中华民族概念在对中国民族命运和前途的思考里诞生,伴随中国民族命运和前途的转折而深化,在中国国家复兴中而升华。对“中华民族”内涵的认识过程,实际上就是中华民族在国家历史使命的转换里的民族认同的过程,因而,中华民族概念的形成、发展和深化的过程,在本质上是所有民族对中华民族的认同的过程,并且将会伴着这种认同的加深而成长。”[29]

  几千年来,我国各族人民在祖国大地上自强不息、团结拼搏,共同创造了悠久灿烂的中华文化,共同建设了幅员辽阔的锦绣河山,共同缔造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在长期发展进程中,我国各民族密切交往、相互依存,形成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格局。当前,我国各民族实现了政治上平等,各族人民共同当家作主、管理国家事务,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坚持和完善,少数民族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政治基础日益深厚牢固。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现历史性进步,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面貌发生历史性变化,我国各民族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物质基础日益深厚牢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更加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人心,我国各民族优秀文化得到切实尊重和保护,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思想基础日益深厚牢固。我国各民族交往和交流不断扩大、互助和合作不断加强、感情和信任不断深化,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群众基础日益深厚牢固。党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不断发展,国家民族法律法规不断健全,民族工作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全国各族人民大团结的制度基础日益深厚牢固。我国每一个民族都是祖国大家庭不可或缺的重要成员,都为中华民族发展壮大作出了重要贡献,都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力量。在这一现实背景下,正确认识中华民族,厘清中华民族内涵,对于增强我国各民族对中华民族的归属感、对中华文化的认同感、对伟大祖国的自豪感有着重要意义。只有各民族在社会主义大家庭中和衷共济、和睦相处、和谐发展,56个民族拧成一股绳,中华民族才能拥有强大民族凝聚力,才能不断创造历史伟业,才能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挑战,才能维护祖国统一安全,才能巍然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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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黑龙江民族丛刊》(哈尔滨)2012年1期,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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