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上中国和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问题讨论述略

 

  内容提要:20世纪后半叶,史学界本着民族平等的原则,就中国古代民族关系问题展开讨论。80年代前讨论的重点是怎样理解历史上的中国,包括其涵义、历代疆域、民族、中原王朝和边疆民族政权等相关问题;90年代后则转向中华民族的形成、发展及其凝聚力等问题上。

  关 键 词:中国/中华民族/中华民族形成与发展

作者简介:陈克进(1938~),男,广东大埔人,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系教授,主要从事民族学、民族史教学和研究。中央民族大学民族学系北京100081

  20世纪上半叶,严格说来,学术界并未就中国古代民族关系展开讨论。只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随着马克思主义民族观和党的民族政策的教育广泛开展,人们才对它越来越重视。因而50年代初以来,学术界特别是从事中国古代史和民族史研究的同志,一直就如何正确处理我国历史上的民族关系问题展开讨论。50年代末60年代初和粉碎“四人帮”以后的十几年可以说是讨论的高潮。至20世纪最后的10年许,讨论的重点已放在中华民族的形成、发展及其凝聚力等问题上。大家一致认为,在我们统一的多民族的社会主义国家里,无论是处理今天的民族关系,还是处理历史上的民族关系,都必须坚持民族平等这条马列主义的基本原则。但是,当具体运用这一原则去探讨错综复杂的古代民族关系时,大家又多有意见分歧,各持一端。本文仅就怎样理解历史上的中国和中华民族的形成与发展问题的讨论情况综述如下。

  一、怎样理解历史上的中国

  范文澜、吕振羽、岑家梧、翁独健等学者认为,关于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提法,是可以的。所谓“自古以来”的“古”,一般是指秦汉。秦汉以降,经过2000多年的发展变化,到了清代,我国的疆域和民族便确定下来。在这个历史过程中,由于汉族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发展水平一直较高,起着主导的作用,但各个少数民族(包括已消失了的古代民族)也都为祖国的缔造和发展做出了重大的贡献。我国今天辽阔的国土,一般说来,黄河流域的陕甘及中原地区是汉族最先开发的,而从长江流域到东南沿海,从东北、内蒙古、西北到西南、西藏,以及台湾和海南岛,最早的开发者则应属于已经消失或至今仍在发展的少数民族。他们不仅首先开发和统一了边疆地区,而且历史上空前的全国性大统一,恰恰就是分别由蒙古族和满族建立的王朝实现的。同时还应看到,我们这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是沿着几经分合的曲折道路向前发展的,既有一次比一次长久的统一局面,也几度出现过短暂的分裂割据或若干政权并立的时期,但是,由于各民族自古就形成了大分散、小聚居的居住特点,特别是逐渐形成了不可分割的政治、经济、文化联系,彼此互相依存、互相吸收,统一是主流,分裂是支流。而且,不论是分还是合,古代少数民族并不自外于中国,汉族建立的王朝也莫不把他们看作是中国的一部分。事理很显然,中国之所以成为历史悠久、延续不绝的伟大国家,这是构成中华民族的各族劳动人民共同创造的成果。既然我国的历史是各族人民共同创造的,那么各少数民族的人民就都是中国人;少数民族的历史,不管他们在历史上处于什么地位,也不论他们纳入汉族王朝统治范围之内或独立于中原王朝之外,都应该是中国历史的组成部分。易言之,历史上的中国民族除了汉族还有少数民族,中国的历代疆域既包括中原王朝也包括少数民族独自建立的国家或政权的辖区;不能把历史上的中国与封建王朝划等号,更不能与汉族王朝划等号。[1]~[5]

  孙祚民反对上述意见。他认为,“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提法,是一种缺乏科学性的论据,存有明显的漏洞。因为它不仅背离了历史发展的科学原理,采用简单化的方法来处理复杂的历史问题,否认了我国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形成的历史过程;不仅混淆了历史上的“过去”和现在的“今天”的不同的时间观念,用“今天”的框子去括套“过去”历史上的疆域和民族,否认了我国历史上疆域范围的变迁和各民族间分离、统一、同化与融合的变化,而且颠倒了历史发展的顺序,强迫千百年前历史上的民族和国家之间,都要按照“今天”来确定相互之间不是外族和外国,而是平等友爱的一个民族大家庭的成员和兄弟。他主张:以我国历史上王朝的疆域为历代国土的范围,因王朝统治的范围不同,而历代国土有所变更伸缩。就当时讲,以汉族或汉族建立的王朝代替中国不但是可以的,而且是客观历史的必然结果。特别是当外族入侵、民族矛盾达到极端尖锐的时候,汉族的王朝,就更具有了“代表中国”的意义。总之,在论述历史上汉族王朝与其他少数民族的关系时,是否称他们为族和外国,只能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决定:当时已经与汉族融合或归入汉族王朝版图的,就属于国内性质;反之,就是外族和外国。抛开建立在严格时间观念之上的这个正确标准,而以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疆域的范围来判断数百、以至几千年前的汉族王朝与其他各少数民族国家的关系,他认为是极为荒谬,而且十分有害的。[6]~[9]

  周乾潆同意少数民族政权“外国”说,但又认为它们还是我国的国内民族。他说:匈奴、突厥、辽、金等是外国,并不意味着它们不是我国国内的民族。所谓外国,乃是就特定的历史时期而言,在历史上说汉朝是中国,与它相对的匈奴便成了外国,依此类推,唐和宋是中国,突厥、辽、金等国便成了外国。若从匈奴、突厥、辽、金等国的角度说,汉、唐、宋等也可以称为它们的外国。不过,这里所谓外国,还应有一定的界限,因为它们还是生活在我们今天的国土上,和那始终在我国领土之外的外国,就要有所不同。[10]

  田继周从另一角度指出:我国自古就是多民族的地区,却不能说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国家的统一是指一个政权的统治和管辖而言。我国的统一是指居于我国领域内的民族受一个政权的管辖而言。这样的统一或基本上的统一,应该说是从秦汉开始的。秦汉统一和建立多民族国家之后,我国又出现过分裂,出现过同一民族和不同民族建立的不同的国家。分裂之后,又得到统一。经过统一分裂、分裂统一的长期过程,才最后形成我国今日的版图和民族构成。[11](P422)

  谷苞则认为,“我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提法,符合历史事实。他指出:自秦汉以来中国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固然是可以的,说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同样是可以的。秦汉以来,已经有2000多年,不谓不古。[12]

  李一氓、陈永龄、王铎强调:今天在处理历史上的民族关系问题时,应该克服大汉族主义的正统思想,坚持民族平等的原则,而没有理由自居于封建王朝的立场,把少数民族视为外族,把他们建立的国家或政权看作外国,否则就会犯时代的错误、地理的错误和道德规范的错误。假如把少数民族视为异族外国,那么,西汉时的匈奴和西域各族,隋唐时的突厥、回纥、吐蕃、南诏,两宋时的辽、西夏、金、大理等就都成了外国,而中华民族自古以来生息繁衍的地区,将因当地有过时兴时灭的民族政权,时而是、时而又不是中国的领土,这岂不荒唐可笑?显然,那种看法是狭隘的历史偏见。[13]~[16]

  翦伯赞也说:那种当匈奴、契丹、女真、蒙古等族尚未纳入汉族王朝的政治统治范围之内时均视为外国人的主张,是值得商榷的。按照这种说法,中国史上的民族是不是中国人,岂不要以这个民族曾否被汉族王朝征服为准?这样说来,一个少数民族岂不只能以被征服者的资格参加祖国,不能以独立的地位加入祖国?这种主张者显然把中国和汉族在中国土地上建立的王朝等同起来,因而认为只有汉族王朝势力所及之地,才算中国的领土。然而,汉族王朝的统治范围并不等于中国;在中国这块土地上除了汉族,还有很多民族。作为一个民族,他们和汉族是属于不同的民族,但作为多民族国家的一个成员,不管在分裂时期或统一时期,也不管纳入或未纳入汉族王朝统治范围,应该承认他们都是中国人。[17]

  曹永年、周增义认为:“汉族王朝即中国”,是汉族封建统治阶级的一份遗产。中国自国家出现以来,有好几个历史时期并不存在汉族王朝。先秦2000余年根本无所谓汉族;秦汉以来,元朝90年是蒙古族王朝,清朝200余年是满族王朝。在这些年代里,中国由什么政权来代表?疆域在哪里?又是怎么发展的?事实是,我国历史上诸王朝,不管由哪个民族建立,无一例外都生活有多种民族。他们指出:孙祚民的主张本身就存在着致命的破绽。原因有二:第一,蒙古族和它所建立的元王朝,以及满族和它所建立的清王朝,都没有“与汉族融合或归入汉族王朝版图”,按照结论,肯定是“外族和外国”。但又将这些王朝与秦、汉、唐、明等并列,作为古代的中国,作为中国发展过程中的一环,这分明是对自己“准则”的否定。第二,论证过程中将“历代王朝”作为“汉族王朝”的同义词来交替使用。“历代王朝”是一个极广泛的概念,汉族王朝固然在内,少数民族所建立的正统王朝如北魏、北齐、北周、辽、金、元、清也在内,少数民族所建立的“僭伪王朝”,如十六国、西夏等亦在其中。以“历代王朝”替代“汉族王朝”,无异于承认非汉族王朝也是当时的中国。这对于“准则”又是一个否定。孙祚民还经常以“中原王朝”作为“汉族王朝”的同义词使用。“中原王朝”历来是指建立在中原地区的王朝而言。历史上,许多汉族王朝恰恰并不在中原地区,如偏安江左的东晋、南朝,而一些少数民族政权却正占有中原,如十六国、北朝。如用“中原王朝”来替换“汉族王朝”,那么淝水之战就成了当时的“中国”,即中原王朝、氐族的前秦为一方,当时的“外族和外国”,即非中原王朝、汉族的东晋为另一方的战争,这样,恰好将孙祚民原来的结论颠倒了过去。[18]

  许多同志还结合“中国”一词涵义的演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杜荣坤、白翠琴、杨建新等说:我国历史上的“国”及“中国”的涵义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古代少数民族所建立的“国”,实际上就是我国境内大大小小的地区性政权,依传统习惯被称之为国。因此,我们既不能用今天的国家概念来理解过去各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也不能用往往是反映我国历史上某个地域名称或某种文化类型、政治地位的“中国”一词,来解释和代替历史上实际存在的由多民族结合而成的中国。因为这个词不是主权范围的概念,也不是指政治上的归属和管辖范围的概念。[19]、[20](P13~14)

  陈连开等认为,“中国”一词,在古代仅有地域的、文化的概念。从夏商周到明清各代,都有自己一家一姓的王朝国号。只是辛亥革命建立了“五族共和”的中华民国和党领导新民主主义革命取得胜利、建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后,“中国”才最终成为具有近代国家概念的正式名称。他从中国古代史学传统、中国少数民族的国家与地域观念以及当时外国人的地理观念等方面作了一番考察后指出,历史上的中国应当包括少数民族。它们在边疆或内地建国立朝,与现代民族国家有着本质不同。即使它们在历史上是互相对立的,也是中国这一多民族国家在历史上的统一与分裂,都是中国历史不可侵害的组成部分。中国的辽阔疆域,不仅是各民族共同开发的,也是因各民族首先在本地区形成政治中心,进而形成地区性多民族统一,最终形成多民族统一的中国。全国性的统一是以许多局部统一为前提,因而不同层次的统一运动,都对缔造中国的广大疆域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中国各民族共同缔造的统一多民族国家是中华民族在古代已形成为整体的最高政治表现。[21]~[24]

  谭其骧也说:某一历史时期的中国边界,并不等于这一时期中原王朝的边界。当然,历史上也有中原王朝的边界就是中国边界的时候。匈奴、突厥、回纥、鞑靼、瓦刺,虽然不是汉朝、唐朝、明朝,但都是中国。的确,“中国”这个概念是随着时代发展的。既然“中国”的概念是随时代而发展的,生活在今天,当然不能采用古人的观点、立场,再把古代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看成外国,而应该把他们看作中国历史的一部分,是那个时期中国的一部分。必然如此看法,而且也只有这样看,才能讲得通。[25]

  针对一些著作和论文中,把中原王朝称为中央王朝,而把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治实体笼统地称作地方政权或割据政权的说法,翦伯赞、翁独健、李桂海等指出:对待中原王朝与少数民族政权之间的政治关系问题,应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那种不加区别地将少数民族建立的王朝或汗国,称作中原王朝的地方政权或割据政权的做法,是把复杂的民族关系简单化了。他们主张:如果原来是在一个统一王朝的统辖之下,后来某个时期分裂出去,这种政权可以称之为割据政权;如果原来与中原王朝并无政治上的隶属关系,只要是一个独立的政权,那就大可不必加上“地方”二字,也不存在“分裂割据”问题,而应该承认它是与中原王朝并立的国家,比如金朝,就是与宋朝并立的国家。这样看,才有可能正确处理少数民族的政治地位,充分估价各个独立的民族政权在历史上对整个中华民族所做出的贡献。[4]、[17]、[26]

  翁独健在谈到中国的概念和含义时又指出:中国这一概念,在夏、商时,是众国之中的意思,也有大国的含义。到了周朝,它又具有与夏族或华夏族等同的性质。秦汉以后,随着中央集权制的发展,随着夏族或汉族的发展,中国便愈来愈成了夏族或汉族建立的中原皇朝的专有名词,所以又出现了“中夏”和“中华”的名称。这是汉族观念的产物,它不能完全反映我们这个多民族国家的面貌和特征。随着清朝的建立,特别随着我国近代史的发展,中国才具有了完整的含义,即包括我国整个领域和在这一领域内的所有民族。中国的概念和含义明确了,中华民族的概念和含义也就随之明确了。我们不能再像古代史学家那样把中国的范围局限于夏族或汉族建立的国家,也不能再把它与汉族居住区等同起来,而应从我国多民族出发,从我国今日的疆域出发。只有这样,才能比较正确地研究和反映我国各民族的历史和他们的关系。[27](P5~6)

  二、中华民族的形成和发展问题

  中华民族是怎样形成和发展起来的?她的基本结构或本质特征究竟是什么?不同学科和同一学科的诸多学者,从地理、政治、经济、文化等角度,沿着时空两个坐标做了程度不一的探讨。黄崇岳说:大量的文献和考古材料表明,中华民族文化的渊源是多源的。不只是黄河流域,还有长江流域,以至珠江流域和辽河流域等,都是孕育了中华文明的大小摇篮。[28](P2)马大正认为:“大一统”思想在秦汉时期变成了现实,也成为中国社会占主导地位的政治思想之一。它是一种无形的强大的向心力,几千年来浸润着我国人民的思想感情。以国家统一为乐,以河山分裂为忧,是中华民族永恒的政治价值取向。“大一统”思想在推动中国古代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和发展中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29]

  谷苞认为,在我国历史上,两个巨大的游牧区(北方游牧区与西方游牧区,包括原来在两个游牧区内出现的农业区)与一个更大农业区——中原农业区之间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关系,是我国大一统思想所以深入人心的经济基础,也是我国历朝历代大一统政治局面所赖以建立的经济基础。王铎也指出:从历史上看,居住在我国大漠南北地区的北方各游牧民族与中原汉族之间属于两种互相区别而又互相依赖的生产和生活类型,或者叫两种文化。这两种经济类型和文化的互相区别和互相补充,构成了一种对立统一的内在联系。[16]、[30]

  陈连开认为,中华新石器文化的区系类型研究和中华远古各部落集团的研究,为中华民族起源的多元说奠定了坚实的科学基础。关于中华民族起源的单一中心说,被科学证明是没有根据的。他进一步指出:在统一多民族中国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中国各民族的内在联系与整体不可分割性客观地在形成与发展着。就是说,中国各民族既是各自在形成发展,又客观地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里逐步形成为中华民族的整体,只是在中国古代,没有真正遇到来自中华大地以外的威胁,而历代民族之间的战争和王朝所推行的民族压迫制度所造成民族之间的歧视与隔阂,又掩盖着中华民族客观存在的整体利益一致和不可分割的联系。[22](P12~23)

  在中华民族的形成问题上,费孝通结合自己半个多世纪的思考,广泛吸纳学术界新成果,高屋建瓴地提出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的新观点,并在海内外引起了巨大反响。他说:中华民族所包括的50多个民族单位是多元,中华民族是一体。中华民族成为一体的过程是逐步完成的。先是各地区分别有凝聚中心,各自形成初级的统一体。比如在新石器时期,黄河中下游有不同的文化区,这些文化区逐步融合出现汉族的前身——华夏的初级统一体,当时长城外牧区还是一个以匈奴为主的统一体,和华夏及后来的汉族相对峙。经过多次北方民族进入中原地区及中原地区的汉族向四方扩散,才逐步汇合了长城内外的农牧两大统一体,又经过民族流动、混杂、分合的过程,汉族形成了特大的核心,但还是主要聚居在平原和盆地等适宜发展农业的地区。同时,汉族通过屯垦移民和通商,在各非汉民族地区形成了一个点线结合的网络,把东亚这一片土地上的各民族串联在一起,形成了中华民族自在的民族实体,并取得大一统的格局。这个自在的民族实体在几千年的历史过程中,由许许多多分散孤立存在的民族单位,经过接触、混杂、联结和融合,同时也有分裂和消亡,形成了一个我中有你、你中有我,而又各具个性的多元统一体。中华民族作为一个自觉的民族实体,则是在近百年来中国和西方列强对抗中形成的一个休戚与共的实体。这个实体的格局是包含着多元的统一体,所以中华民族还包含着50多个民族。虽则中华民族和它所包含的50多个民族都称为“民族”,但在层次上并不同,而且在现在所承认的50多个民族中,很多本身还各自包含更低一层次的“民族集团”。所以可以说,在中华民族的统一体之中存在着多层次的多元格局,而且各个层次的多元关系又存在着分分合合的动态和分而未裂、融而未合的多种情状。[31]

  关于中华民族的凝聚力问题,陈育宁、汤晓芳认为它的形成有4个基本的历史要素:多源多流、源流交错是中华民族凝聚力形成的历史前提;共同开发、共同创造是中华民族凝聚力形成的历史基础;迁徙流动、汇聚融合是中华民族形成的历史途径;互相联系、互相依存是中华民族凝聚力形成的历史根源。[32](P1~12)

由卢勋、杨保隆等多人组成的课题组,就中华民族凝聚力的形成与发展进行了全面的综合考察,并得出以下结论:中华民族凝聚力是各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首先是地理因素。中华大地四周有天然屏障,自成一个地理单元。中国各族在这里生息、繁衍和不断迁徙、融合,成为他们依恋的祖国和家园。其二是经济因素。中国地域辽阔,生活在不同自然环境下的民族,存在着各种不同的经济形态。但自古以来,经济上是互相依存、互为补充的,民族间的经济交往从未间断。频繁而又不可缺少的经济交流,加强了各族之间的政治关系,促进了国家的统一。其三是传统文化的因素。中国各民族的文化是互相影响、互相渗透的。汉族文化不断吸收其他民族的文化,少数民族也不断接受汉族文化,少数民族之间的文化交流也从未中断,从而形成博大精深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其四是共同的心理状态。居住在不同地域的中国各族人民,都认为中国是他们的祖国,都认为自己是这个国家的成员和主人。不论是汉族抑或边疆少数民族,都有着明确的祖国观念和强烈的归属感、认同感。其五是多民族的统一国家。“统一”始终是我国历史的基调,而暂时的分裂割据实际上是重建统一的前奏,它为新的统一创造条件。每一次新的统一,都会使一些少数民族加入中华民族的大家庭,从而使多民族的统一国家更加发展壮大,使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得到进一步加强。其六是团结御侮,共同抵抗外来的侵略。在患难与共的斗争中,中华民族经受了血与火的考验,增长起更加强大的凝聚力和生命力。多种因素交互作用的结果,使中华各族产生出强烈的民族认同感,从而凝聚成为一个牢不可破、密不可分的整体。[33](P2~3)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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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社会科学网2012-5-7 14:26:39  

来源:《云南社会科学》2003年0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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