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生存的自然环境与生产方式——《蒙古族游牧经济及其变迁》第一章第一节
第一章 蒙古族游牧经济的几个基本问题
任何民族和国家的一定生产是在特定的自然环境条件下进行的。因每个民族和国家所处的自然环境的差异性而产生了不同的生产方式。生息在蒙古高原为中心的蒙古族,在继承了北方游牧民族传统游牧经济的基础上,正确处理了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人与牲畜、牲畜与草场、人与野生动物协调发展的关系,保护了生态环境和生物多样性,为游牧经济的发展增添了许多新内容。我们有必要进一步考察蒙古族游牧经济与土地的关系、游牧生产方式与农耕生产方式的关系,从中探讨蒙古族游牧经济的基本矛盾,并概括出蒙古族游牧经济的基本特征。
第一节 蒙古族生存的自然环境与生产方式
一、人类社会与自然环境的关系
在介绍蒙古族生存的自然环境之前有必要先探讨一下自然环境与人类社会的关系,以便进一步了解蒙古族游牧畜牧业经济之变迁。人类生存、发展是以生产为基础的。马克思首先把人类的生产分为生产一般和一般生产两个范畴,生产一般是指“生产的一切时代有某些共同标志,共同规定。”【1】生产一般是任何时代、任何民族、任何国家所共有。它普遍存在于人类各个社会形态及各种具体的经济活动中,是人本质要素——劳动、需要、交往、意识展开的第一个环节。其中,劳动是核心要素,劳动与需要的矛盾又是最基本的矛盾。劳动者的素质技能与社会地位,是经济矛盾的核心,它表现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以及生产与交换、分配、消费的矛盾。马克思接着又提出了“一般生产”这个范畴,分析了各个不同时期、不同民族、不同国家的经济矛盾。指出:“如果没有生产一般,也就没有一般的生产。生产总是一个个特殊的生产部门——如农业、畜牧业、制造业等,或者生产是总体。”【2】一般生产是以特殊生产部门组成的,因地理环境以及生产力发展水平的差异,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或不同的民族其生产各不相同。自然条件、生态环境的多样性是人类社会生产方式多样化的自然基础。水源充足、土壤肥沃、光照充足、无霜期长的平原地区其自然环境更适合于农业经济,相反土壤贫瘠、水源不足、无霜期短的高原地区则更适合于经营畜牧业经济。正像马克思所说的那样:“不同的公社在各自的自然环境中,找到不同的生产资料和不同的生活资料。因此,它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和产品,也就各不相同。”【3】
人类社会生活离不开自然界,人类为了生存、发展,就得依赖自然、利用自然,向大自然索取。与人发生劳动关系的自然界也可以称为自然环境。它包括:气候、地理环境,森林覆盖率;水资源丰沛度(人均可支配淡水量);人均可耕地拥有量,海洋面积;其他如湿地、江河、湖泊、草原自然资源等的人均拥有量等。人们通常使用“自然环境”与“地理环境”两个概念,其实质就是指人类社会所处的各种自然条件的总和,并且是与人的劳动发生关系的自然因素的总和。自然环境主要可分为两类:第一类指未经人类改造的自然环境,亦可称为“原始自然环境”。原始自然环境是指虽与人发生着现实的物质、能量和信息的交流,但是还未被人改造、驾驭亦即未被“人化”的天然事物,如太阳、月亮、风雨、地震等物质形态和现象;第二类指经过人类改造或受人类活动影响的自然环境,亦称为“人化自然环境”,人化自然环境是指同人发生对象性关系并被人的实践活动所改造、加工的被“人化”了的事物。如农田、人工培育的植物、驯化的动物等。自然环境为社会的生存和发展提供自然资源和物质条件,因而社会经济变迁总是在一定的自然环境中进行的。当然,在不同的社会发展阶段,自然环境对社会变迁的作用方式有所不同。当社会发展水平较低时,自然环境的影响作用主要是依其自身变化规律自然而然地发生的,可能影响社会生产力的作用更大一些。“没有自然界,没有感性的外部世界,工人什么也不能创造。它是工人用来实现自己的劳动,在其中展开劳动活动,由其中生产出和借以生产出自己产品的材料。”“自然界一方面在这样的意义上给劳动提供生活资料,即没有劳动加工的对象,劳动就不能存在;另一方面,自然界也在更狭隘的意义上提供生活资料,即提供工人本身的肉体生存所需的资料。”【4】也就是说,自然界是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必要前提,它给人类劳动提供了劳动对象、劳动材料、劳动场地,也为人类提供了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自然环境对主体人而言就是客体,也是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前提。保护自然环境就是维护人类社会赖以生存的物质条件,维护人类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从这个意义上说保护自然环境就是保护人类自身和维护社会发展。对此恩格斯曾深刻地指出:“政治经济学家说:劳动是一切财富的源泉。其实劳动和自然界一起才是一切财富的源泉,自然界为劳动提供材料,劳动把材料变为财富。”【5】
其实,连接人类社会与自然界的桥梁是人的劳动。恩格斯说:“劳动是制作工具开始的。”【6】人类历史就是人类的劳动的生成、发展、变化以及劳动活动、劳动异化、劳动解放的历史。没有人的劳动就没有人类历史,没有劳动的发展就没有社会历史的发展。“整个所谓世界历史不外是人通过人的劳动而诞生的过程。”【7】当然,劳动只属于人类,只有人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本领。只有人才能依靠劳动创造自己、创造产品、创造历史。人的存在是劳动的前提,“它的前提是人,但不是处在某种幻想的与世隔绝、离群索居状态的人。而是处在于一定条件下进行的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发展过程的人”【8】。这个“人”就是人类历史和人类生活的主体,他同自然的关系是在劳动实践中生成,通过劳动实践,人成为认识和改造自然的主体,自然界成为被认识、被利用、被改造的客体。就像马克思指出的那样,“主体是人,客体是自然,这总是一样的,这里已经出现了统一”【9】。
社会是人们的联系或关系,人是全部社会关系的总和。社会是人的组合,而人本质的核心是劳动。人类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取决于劳动,都取决于劳动的社会化——生产。所有时代的社会主体,都只能是脑力和体力劳动者。劳动创造了人类文明,劳动创造了人本身,劳动创造了社会。那么,社会的发展就应以人为主体,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内容,以提高劳动者的素质技能和社会地位为目标,最终实现人的自由发展。
主体与客体的统一,使自然界成为人的自然环境,进而人类社会也离开了动物界进入了劳动创造历史的“自然历史发展阶段”。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对主体的人和客体自然界的关系方面做了精辟的阐述。他指出:“劳动首先是人和自然之间的过程,是人以自身的活动来引起、调整和控制人和自然之问的物质变换的过程。人自身作为一种自然力与自然物质相对立。为了在对自身生活有用的形式上占有自然物质,人就使他身上的自然力——臂和腿、头和手运动起来。当他通过这种运动作用于他身外的自然并改变自然时,也就同时改变自身的自然。他使自身的自然中沉睡着的潜力发挥出来,并且使这种活动受他自己控制。”【10】
这一段讲了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这里所说的主体是以劳动为本质核心的人。在人类还没有从动物当中分离出来之前,人和自然界是融为一体的,当然也不存在什么主体和客体的区别。主体的劳动创造了人自身,创造了历史。有了劳动之后才有人类历史。
第二,这里所说的客体,是已经作为人认识和改造的对象的客体,而不是像自然辩证法所说的在人类出现之前就已存在的与人类无关的纯粹自然界。没有主体人的存在,也就无所谓自然界的存在,更没有对自然物的研究、改造、利用等。我们所能认识到的自然,也仅仅是人类的存在所能涉及并成为人类发展需要的那一部分。“因为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对人来说才是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才是他为别人的存在和别人为他的存在,才是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只有在社会中,自然界才是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只有在社会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而自然界对他说来才成为人。”【11】人必须根据自己的需要,在改造世界的过程中让自然以适合人的需要的方式提供给人。正是通过改造物质世界的劳动,自然界才表现为人的劳动对象,表现为人类生活的对象。当然,随着人类对自身及客体认识的扩大和深入,原先不在认识范围之内的自然物也逐渐被纳入认识之中,这些新进入人类研究与实践领域的客体,从它们进入人类视野的那一刻起,也已被深刻地打上人类的烙印,而非纯自然、纯客体了,这就是马克思所说的“自然界的人化”过程。人类之所以认识自然界,是由于人类自身存在和发展的需要。这就是说纯客体是不存在的,当说客体及客体的生成时,已包含与之相对应的主体在内了。也就是说,所有客体,都是人化了的客体,是作为人的对象的客体,都体现了人的主体性。理解客体的关键就是从主体的对象这一角度去理解,而与主体人无关的自然物并不是客体。
第三,揭示了劳动对自然界的对象性关系及对象性活动的本质。人类社会是通过劳动而诞生,并随着劳动的分工、协作的发展而发展的。人类以主体的姿态面对自然界,面对自己的实践活动和结果。进而通过劳动对自然界的对象性关系及其对象性活动对客体产生影响。这也是人类持续存在并发展的根本问题。古往今来,人类的生产劳动活动,不仅影响着地球的表面植被、江河海洋、大气层、植物和动物等整个自然界,而且,随着生产工具的更新与生产力发展以及人口的增长,人类对自然的影响在不断加深。对自然界的破坏主要来自人类劳动活动的盲目性和愚昧性。
第四,主体改造客体的同时改造主体自身。“我们连同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并存在于自然界的。”【12】人们在改造自然界的劳动过程中,不断地认识自然界,揭示自然界的奥秘,同时也以主体的姿态面对自己,力求认识自己,改造自己,控制自己。从而不断地完善、充实、提高自身的认识能力和素质技能,争取实现社会发展与自然环境的协调发展。这就要求我们要从原来的自然资源的破坏者、消费者转变为生产者、维护者。如马克思所说:“社会化的人,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和自然界之间的物质的变换,把它置于他们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但是不管怎样,这个领域始终是一个必然王国。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13】只有到了这个时候,社会发展中的问题和自然环境问题就可以得到根本的解决了。
在前资本主义时期,经济中起支配作用的部门主要是农业、游牧畜牧业、渔猎、狩猎等生产部门。人类社会初期,因各个民族或国家的生存自然生态环境的不同,产生了农业、渔业、游牧、采集业、狩猎等不同的生产方式或生计方式。而影响这些经济基本特征的主要因素是自然环境或整个生态环境。上述主体与客体的关系在游牧经济中的具体表现是主体的游牧牧民与自然环境的关系,这种关系的特殊性是通过植物的第一性生产和动物的第二性生产的矛盾来表现的。其中,植物的生产是第一位,动物的生产是第二位。所以,对于游牧经济来说草场是第一个生产资料;牲畜既是生产资料,又是生活资料;但都通过生产主体——牧民的劳动,才有经济意义。
二、蒙古高原的自然环境
法国地理学家白吕纳认为:“一地的位置、地形、地质构造和气候都可以解释一个民族的历史。”【14】那么,我们研究蒙古族游牧畜牧业经济就有必要了解蒙古族生存和生产的自然环境。在自然经济阶段,自然环境的多样性,必然表现在人类经济活动的多样性上。因此,人类经济活动也是复杂多样、千变万化的,进而各种经济活动都有自己的特殊性。就畜牧业的起源来讲,因地理环境的不同,或是从狩猎到畜牧,或是从农耕到畜牧,或是从混合经济到畜牧业。畜牧业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后,便产生了游牧畜牧业经济,简称游牧经济。产生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以下三个原因尤为重要:一是由于牧民的生产技术的提高而引起的生产力的发展,现有的草场无法满足牲畜数量的增加;二是自然环境,即天气、气候的变化,多数学者认为畜牧业一般产生于气候、天气变化大的自然环境多样化的地区,因为这里有多种野生动物和野生动物所采食的多种野生植物;三是车等游动工具的广泛使用。
马克思、恩格斯指出:“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因此第一个需要确定的具体事实就是这些个人的肉体组织,以及受肉体组织制约的他们与自然界的关系……任何历史记载都应当从这些自然基础以及它们在历史进程中由于人们的活动而发生的变更出发。”【15】研究蒙古族游牧畜牧业经济,有必要了解蒙古族生存的自然环境以及自然环境对蒙古族游牧经济的影响。大体上说,蒙古族从形成以来一直生活在以蒙古高原为中心的地域里,这里是蒙古民族形成、发展并走向世界的摇篮,它的山川、河流、湖泊、原野沙漠到生长的植物以及生殖繁衍的野生动物多数都是以蒙古语命名的。从经纬度上,蒙古高原一般包括从东经125°的嫩江流域至东经80°的天山山脉、从北纬37°的鄂尔多斯高原至北纬53°的贝加尔湖周边地区。蒙古高原的特殊地理环境孕育了游牧民族,尤其是对畜牧业的产生和发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13世纪,初次到蒙古地区的中原人眼里的蒙古高原是“原隰之地,无复寸木,四周惟白云黄草”;“其产野草,四月始青,六月始茂,八月又枯”【16】的景象。约翰·普兰诺·加宾尼在其《蒙古史》中记载说:“在这个国家的某些部分,山岭极多,在其他部分,则是平地,但是,实际上它的全部土地是由含沙很多的沙砾构成的。在某些地区,有一些小树林,但是在其他地区,则完全没有树木……那里的天气是惊人的不合常规,因为在仲夏的时候,当别的地方正常地享受着很高的热度时,在那里却有凶猛的雷击和闪电,致使很多人死亡,同时也常常下着很大的雪。那里也常有寒冷刺骨的飓风,这种飓风是如此猛烈,因此有的时候,人们需付出巨大努力,才能骑在马背上。当我们在斡耳朵(宫帐、宫殿之意——引者)前面的时候,由于风的力量太大,我们只得爬在地上,而且由于满天飞沙,我们简直不能看见什么东西。那里在冬季从来不下雨,但是在夏季常常下雨,虽然雨是如此之小,以致有的时候连尘土和草根都没有润湿。那里还常常下大冰雹……在夏季,也会突然很炎热,而突然间又非常寒冷。”【17】
蒙古高原的地形,主要由山脉、草原、丘陵、沙漠、戈壁等组成。与此地形相适应的土壤是属于干草原地带的栗钙土,蒙古高原的西部荒漠草原植被下发育着棕钙土。另外,也有草甸土、沼泽土、盐碱土和沙土等。在这种土壤里生长着很多植物。蒙古高原的植被类型的主要特点是,在群落组成中多年生、旱生低温草本植物占优势。建群植物主要是禾本科、杂草类及一些旱生的半灌木和灌木。冬天严寒、降水量少,更适应于草本植物的生存与生长。禾本科草类以针茅和羊草最为代表性。杂草类主要属菊科和豆科,有西伯利亚艾菊、各种黄芪、花苜蓿等。旱生灌木以锦鸡儿属为最主要。这些禾本科、豆科等植物,大多为各种家畜所喜吃,故蒙古高原一向是游牧畜牧业的摇篮。一般认为蒙古高原的东部为典型草原、西部则为荒漠草原。草类高度和植被覆盖度也相应地逐渐减少。在植被组成中,从东向西,杂类草数量逐渐减少,旱生灌木和半灌木逐渐增多,反映出气候的干旱程度逐渐增加。蒙古高原中河流、湖泊或水分较好的地方,则为盐渍化草甸或沼泽,植物以芨芨草、星星草、碱蓬、硬苔草等为主。
蒙古高原气候也影响着植物的生长,进而影响着动物的生存与繁殖。概括起来,它的气候特征是:半干旱、冬寒夏温、多风沙、富日照,属于典型的温带大陆半湿润到半干旱的过渡类型。蒙古高原冬季天气多晴燥,地面辐射却因此加强。北方新鲜极地冷气经常向南或东南流动,使全境盛行偏西北风,寒潮猛烈。如南来气流较强而持久,冷空气再次南下时,即出现大风雪天气。夏季蒙古高压退缩消失,大陆低压形成,东南季风得以进入蒙古高原。雨季一般在7月至9月之间。
蒙古高原自然环境的优点之一就是热量资源充足,有利于植物的生长。(1)日照丰富。日照百分率平均高达70%以上,年平均日照数在3000小时左右。冬季丰富的日照对牲畜在天然条件下越冬有利。(2)夏季温暖。夏季气温升高,7月在19—24℃之间,最高温常升至30℃以上。生长期100—150天。生态学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太阳和地球是生命有机体最基本的环境基础。照耀大地的阳光有两个功能:一种是热能,它给地球送来了温暖,使地球表面土壤、水体变热,推动着水的循环,引起了空气和水的流动;另一种功能是光能,它在光合作用下被绿色植物利用,形成了碳水化合物,这些有机体所包含的能量沿着食物链在生态系统中不停地流动,这就是生物的能量环境。
蒙古高原的自然资源中,相对来讲,缺乏水资源。水分条件方面:降雨量在200—400毫米,由东向西北减少。降水集中于夏季。6—9月降水占到全年的80—90%。降水变率愈向西愈大,平均变率在20—25%以上。如有冬天降雪即可形成雪覆盖。降雪量和积雪时间、积雪深度都是自东向西减少。东北部地区稳定积雪期自11月下旬至次年3月末,积雪深度平均20—30厘米,最深达40—60厘米;向西由于雪量很少,常不能形成雪覆盖。草场积雪可部分解决冬季牲畜饮水问题,因而可利用目前尚无供水条件的草场放牧。积雪到春季融化,增加地表湿润程度和改善土壤墒情,有利于牧草返青和作物出苗,河湖水量及潜水也因得到融雪水的补充而增多。但深厚而持久的雪覆盖(大于15厘米)或冻结而持久的雪覆盖,能使牧草覆埋和牧场封冻,造成畜牧业上的“白灾”。反之,少雪或无雪,牲畜因无饮水而造成“黑灾”,这样不仅不能利用无供水条件的草场放牧,增加夏秋草场放牧时间,易导致夏秋草场因过度放牧而退化,带来“黑灾”的危害【18】。
蒙古高原水草富饶,是得天独厚的天然大牧场。畜牧业的再生产过程与植物、动物的自然再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正如马克思所分析的那样:“经济的再生产过程,不管它的特殊的社会性质如何,在这个部门(农业)内,总是同一个自然的再生产过程交织在一起。”【19】
蒙古高原的这种自然环境必然要求与它相适应的生产方式。北方游牧民族通过漫长的生产劳动的摸索,最终选择了以游牧方式经营畜牧业的生产方式。这也是北方游牧民族认识自然、利用自然、掌握自然环境变化的结果。自然环境的多样性和残酷性使游牧民族只能选择游牧这种生产、生活方式。依据气候、天气的变化,牧民把牲畜赶到符合生存和采食的地方,人也适应游牧生产的需要过游牧生活。牲畜的生存和采食受制于大自然的变化,牧民也按照季节变化规律和牧场情况安排游牧生产活动和游牧生活。在生产力发展较低阶段,游牧经济的发展确实受到自然环境的制约,这种制约突出表现在游牧畜牧经济的不稳定性和脆弱性上。所以,蒙古人盼望的天气和憧憬的生活是:“成群的野兽到处出没;肥壮的牛羊到处游动……那里没有干旱的春天,只有丰硕的秋天;那里没有风沙的灾害,有的是肥壮的畜群;那里没有严寒的冬天,只有温暖的夏天;那里没有贫苦的百姓,家家户户丰衣足食;那里没有可怜的孤儿,户户家家人丁兴旺;那里没有战乱的骚扰,代代过着安宁的生活。”【20】
三、蒙古高原自然环境对社会分工的影响
我们应依据不同国家、不同民族、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生产力发展状况,对自然环境的作用做出具体的、历史的分析。蒙古族畜牧业经济源于匈奴等古代北方游牧民族,但在发展与变迁过程中形成了一种具有较典型的以游牧经济为主的独特社会经济形态。中国北方民族在蒙古高原经营游牧畜牧业经济,是由当时的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和蒙古高原的自然环境所决定的。因为生产力发展水平越低,自然环境对社会生产力和社会分工的作用越大。马克思、恩格斯非常重视自然环境在社会生产力与社会分工中的作用,认为因自然条件的差异,导致动物的驯养、繁殖和植物的种植两种生产方式,指出:“畜群的形成,在适于畜牧的地方导致了游牧生活:闪米特人在幼发拉底河和底里斯河的草原上。”【21】马克思在《路易斯·亨·摩尔根<古代社会>一书摘要》中进一步分析了自然环境对生产方式的影响,他说:“东半球。我们发现处于这一时期的土著部落有供给乳食和肉食的家畜,但他们大概没有园艺食物和淀粉食物。野马、牛、羊、驴、猪——这些动物的驯养,成群的繁殖,产生了巨大的推动力,成为不断进步的源泉。其效果只有到繁殖并维持家群的畜牧生活定型以后才具有普遍的意义……但中亚的草原和幼发拉底河、底格里斯河以及其他亚洲一些河的流域则是牧畜部落的天然家园。”【22】我们结合蒙古高原的自然环境,进一步分析蒙古高原的自然环境对蒙古族社会分工的影响。
1.蒙古高原的自然环境对蒙古族畜牧经济劳动生产率的影响。如果自然环境优越,就可以使用较少的直接劳动创造较多的劳动产品。因为有利的自然环境,人们获得较多的劳动生产率,不利的自然环境则会影响劳动生产率的提高。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分析劳动生产率时,是同自然条件结合起来分析的。他指出:“劳动生产率是同自然条件相联系的。这些自然条件可以归结为人本身的自然和人周围的自然。外界自然条件在经济上可以分为两大类:生活资料的自然富源,例如土壤的肥力,鱼产丰富的水等等;劳动资料的自然富源,如可以航行的河流、森林、金属、煤炭等等。在文化初期,第一类自然富源具有决定性的意义;在较高的发展阶段,第二类自然富源具有决定的意义。”“绝对必需满足的自然需要的数量越少,土壤自然肥力越大,气候越好,维持和再生产生产者所必需的劳动时间越少。因此,生产者在为自己从事的劳动之外来为别人提供的剩余劳动就可以越多。”【23】就是说有利的自然环境不仅劳动生产率高,而且能够节约劳动时间,增加剩余劳动时间。有利的自然环境当然不可能自己创造劳动产品,只有具备劳动能力的劳动者,才能够充分利用有利的自然环境,创造物质财富。生在蒙古高原、长在蒙古高原的游牧民族劳动者经过长期的同自然界的接触、适应并在生产过程中深深懂得,如何利用蒙古高原的自然环境,提高劳动生产率,为人类造福的道理;懂得在生产力发展水平较低的条件下,蒙古高原上经营游牧畜牧业的劳动生产率应高于经营农业经济的劳动生产率;他们懂得劳动的不同自然环境使同一个劳动产生不同的劳动生产率的道理;他们懂得根据自然环境的禀赋,符合自然环境可持续发展要求,进行生产活动,就能够提高自然环境的利用率和劳动生产率;他们懂得可以用较少的劳动投入,获得较多的劳动成果。当然这种认识是一个朴素的认识,然而实践证明,经营游牧畜牧业确实合理利用了自然环境,提高了劳动生产率。
2.蒙古高原自然环境影响了蒙古族社会分工的发展。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创始人亚当·斯密认为,经济发展的动力是劳动分工及专业化所带来的较高生产率,即每个人生产其最适宜生产的产品,然后与他人交换,从而在市场上获得较丰富的利润。就人的劳动而言,任何劳动都是一种社会分工条件下的劳动。个人的劳动,不管怎么凭借个人的智慧和经验以及技能进行的,但绝不是一种孤立的、纯粹的、个人的劳动,而是一定的社会分工条件下的劳动。劳动的进步与分工的发展是互相促进、互相渗透的。在自然经济占主导地位的条件下,这种劳动进步与社会分工发展的自然基础就是自然环境。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指出:“资本的祖国不是草木繁茂的热带,而是温带。不是土壤的绝对肥力,而是它的差异性和它的自然产品的多样性,形成社会分工的自然基础,并且通过人所处的自然环境的变化,促使他们自己的需要。能力、劳动资料和劳动方式趋于多样化。”【24】社会分工的前提条件就是人类生存和生产的自然环境差异。自然环境的这种差异性只是分工的自然基础,分工的前提就是有劳动能力的人。人类社会的第一次分工就是“游牧部落从其余的野蛮人群中分离出来——这是第一次社会分工”【25】。
人类社会第一次社会分工以后,游牧部落或游牧民族在适合于发展畜牧业的自然环境里,继续改进了畜牧业的经营方式,改善了劳动条件,促进了畜牧经济内部分工的发展。其中,畜牧经济内部分工的发展,对游牧民族劳动者的素质技能的提高和游牧社会的进步具有重要的意义。马克思恩格斯分析部门内部分工起源时指出:“分工起初只是性行为方面的分工,后来是由于天赋、需要、偶然性等等而自发地或‘自然地产生的分工’。分工只是从物质劳动和精神劳动分离的时候起才开始成为真正的分工。”【26】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也谈到了自然分工的问题,指出:“在家庭内部,随后在氏族内部,由于性别和年龄的差别,也就在纯粹生理的基础上产生了一种自然的分工。”【27】蒙古族畜牧经济内部也有自然产生的分工,如男子承担牛群、马群的远距离放牧和夜间监护畜群以及大雪中保护牲畜等劳动;妇女从事挤奶、做饭、加工奶食品、制作皮毛制品等。这种自然分工是相对的,也可以互相代替或互相帮助。到了12世纪初,蒙古族牧人分工管理、牲畜分群放牧更加明显。《蒙古秘史》记载,扎木合对铁木真说:“安答啊!咱们近山扎营住下[适于牧马],可以让咱们的牧马人到帐庐里[休息],咱们靠近涧水扎营住下[适于牧羊],咱们的牧羊人、牧羊羔人、饮食方便。”【28】这个记载可以证明当时的蒙古族牧民已经了解到,畜牧业内部分工的意义。成吉思汗令“弟别勒古台与合刺歹脱、忽刺温二人管理驭马”,为司牧马;“泰亦赤无歹、忽图抹里赤、木惕合勒忽三人管牧养马群。”成吉思汗还令古出沽儿“管修造车辆”。可见成吉思汗统辖下的牧人分工是很具体的。蒙古游牧民族在分工管理的基础上,还将牲畜分群放牧。不仅各种不同的牲畜分群放牧,就是同类牲畜也按畜养需要的不同而分群放牧。《黑鞑事略》记载,牡马分去势的“骟马”和不去势留做种马的“移刺马”,移刺马专管骒马群,不入骟马群队【29】。另外,也产生了专门赞美游牧劳动的精神生产的劳动者,如民间艺人、萨满巫师等。因为“分工不仅使物质活动和精神活动、享受和劳动、生产和消费由各种不同的人来分担这种情况成为可能,而且成为现实”【30】。蒙古族社会经济内部的分工发展无疑是一个历史的巨大的进步,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提高了蒙古牧民的素质技能。
3.蒙古高原的自然环境影响了蒙古族劳动者的素质技能的提高。刘永估教授认为:“生产力就是劳动者素质技能的社会表现。”【31】人类要进行生产、生活活动,增加社会财富,就必须了解自然环境,把握自然环境规律,按自然规律安排生产活动。劳动者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提高了自己的素质技能,发展了生产力。而且随着人对自身和自然环境的认识不断深化和发展,人的素质技能会进一步提高。马克思分析劳动生产力时指出:“劳动生产力是由多种情况决定的,其中包括:工人的平均熟练程度,科学的发展水平和它在工艺上应用的程度,生产过程的社会结合,生产资料的规模和效能,以及自然条件。”【32】人类社会的发展,是以人适应自然,改造自然,提高自身的素质技能,改善人际关系,提高自己的社会地位,促进人类自身的自由发展和劳动解放为总趋势的,这是一个进化的过程,也是一个变革的过程。在已有的人类发展进程中,提高了素质技能的劳动者不仅创造了大量的物质和精神财富,也积累了关于自然和社会生活、社会关系的丰富知识以及处理自然环境与社会发展关系的能力。在人类认识自然、适应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自然界提供进一步加工的劳动对象和许多生活资料。“劳动的自然生产力,即劳动在无机界发现的生产力,和劳动的社会生产力一样,表现为资本的生产力。”【33】如果我们正确利用自然环境就可以充分利用劳动对象,节约劳动时间,从而促进生产力的发展。蒙古族牧民在经营游牧经济的过程中认识了蒙古高原的自然环境,掌握了同自然环境协调发展的技巧,从而提高了自己的素质技能,发展了社会生产力。
4.蒙古高原自然环境也影响了蒙古族人口增长速度。自然环境通过所经营的经济影响人口增长速度。在蒙古高原上所经营的游牧畜牧业从一定意义上讲,能够遏止人口增长。在四季分明的蒙古高原上,“逐水草迁徙”、“以穹庐为舍”的游牧生活不利于人口的增长,而且游牧畜牧业经济也不利于人口的增长。据国外一些人类学家对游牧社会的研究表明,“为了适应游牧体制,人们会相应扩大生育间隔,一般是4年以上,因为游牧生活不允许同时照顾两个无法独立的孩子”【34】。人口增长相对缓慢,一定程度上阻碍了蒙古族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但有利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在自然经济阶段,“始见毛幕毡车,逐水草畜牧,非复中原风土”【35】的蒙古高原上,以游牧方式经营畜牧业是一个适应自然,合理利用自然,增加社会财富,保持人与自然、人与动物的和谐发展和自然与牲畜协调发展的正确选择。畜牧生产是在一定的地理环境条件下,以牧草为第一生产资料,以牲畜为第二生产资料的能量转化过程,牲畜依靠其新陈代谢机能,通过生长、发育和繁殖等一系列生命活动,不断更新其后代的过程,称为畜牧业自然再生产过程。畜牧业经济的再生产过程,总是同牲畜的生长、发育、繁殖的自然再生产过程密切交织在一起。牧民在放牧劳动过程中,有意识地利用牲畜自然再生产的特点,通过游牧等手段,为牲畜创造更好的生产条件,从而使其更好地生长、发育和繁殖,以便生产出更多更好的畜牧产品。
蒙古族游牧经济构筑了天(气候环境)、地(土壤营养库)、生(生物多样性)、人(人的社会)的复合生态系统,是历史条件下能量流动与物质循环高效和谐的优化组合。游牧经济可以保持草原自我更新的再生机制,维护生物多样性的演化,满足家畜的营养需要,保障人类的生存与进步。“人类虽然没有对生态系统进行根本上的改造,却能巧妙地对之加以积极的利用,牧民们可以在尽量长的时间,通过有规律的‘转场’而把畜群放牧在生态系统的能源输出口——青草地上,从而达到以较大的活动空间来换取植被系统自我修复所需时间的目的。”【36】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版,第22页。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版,第23页。
【3】马克思:《资本论》(法文版)第1卷,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版,第355页。
【4】《马克思恩格斯伞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92页。
【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509页。
【6】《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515页。
【7】《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30页。
【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3年版,第31页。
【9】《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22页。
【10】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200—201页。
【1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人民出版社1979年版,第122页。
【1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71年版,第519页。
【13】马克思:《资本论》第3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926—927页。
【14】转引自陶克涛:《毡乡春秋》(柔然篇),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97年版,第221页。
【15】《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24页。
【16】《王国维遗书》第13册,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版。
【17】[英]道森编、吕浦译、周良霄注:《出使蒙古记》,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版,第6—7页。
【18】详见任美锷主编:《中国自然地理纲要》,商务印书馆1999年版,第312334页。
【19】马克思:《资本论》第2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98—399页。
【20】黑勒、丁师浩译、浩·巴岱校订:《江格尔》,新疆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365—366页。
【2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36页。
【2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5卷,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第386页。
【23】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60页。
【24】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61页。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1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183页。
【26】《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l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6页。
【27】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389—390页。
【28】余大钧译注:《蒙古秘史》,河北人民出版社2001年版,第135页。
【29】参见李炳东、俞德华:《中国少数民族科学技术史丛书》(农业卷),广西科学技术出版社1996年版,第254页。
【30】《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第36页。
【31】刘永佶:《主义·方法·主体》,中国经济出版社2001年版,第300页。
【32】马克思:《资本论》第1卷,人民出版社1975年版,第53页。
【33】《马克恩恩格斯全集》第26卷(Ⅲ),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第122页。
【34】乔晓勤:《危机与选择》,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版,第159页。
【35】《长春真人西游记》,见《王国维遗书》第13册,上海古籍书店1983年版。
【36】林耀华:《民族学通论》(修订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90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