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诠释张居正改革:促明代财政体系转型

  

  【核心提示】万历初年,为了挽救明王朝面临的财政危机,张居正不遗余力地采取了一系列举措,试图重建中央集权财政体系。那么,他要重建的是一个什么样的财政体系呢?这是以往没有探讨过的,却是一个关键问题。

  16世纪出现的张居正改革的核心问题是财政。财政部《中外财政史研究——惊心动魄的财政史(总报告)》称:“翻开历史长卷,因财政危机引发的政治风波和经济巨变从来没有停止过,一个社会的发展、变革,往往是从财政改革起步的。每一次财政改革都是那样地波澜壮阔和惊心动魄,深深地影响着经济社会发展的格局和进程。”张居正改革的意义也正在于此。

  万历初年,为了挽救明王朝面临的财政危机,张居正不遗余力地采取了一系列举措,试图重建中央集权财政体系。那么,他要重建的是一个什么样的财政体系呢?这是以往没有探讨过的,却是一个关键问题。

  《会计录》:财政体系转型的过渡形态

  明初建立了一个基于自给自足农业经济基础上的以实物为主的中央集权财政体系。财政体系以实物作为计量单位,收入以实物为征收形态,支出也采取相应的实物方式。明初财政,即所谓的洪武型财政,是中国传统社会典型的以实物为主的中央集权财政体系。

  200年以后的万历初年,明朝户部编纂的《万历会计录》(中国古代唯一一部存留于世的国家财政会计总册,以下简称《会计录》)凸显出了巨大的变化。最重要的变化,就是白银在国家财政中的大量出现,突破了原有的框架。田赋的原有税目已不再都以实物为计量标准和征收形态了。从折银到征银,《会计录》清楚地反映出16世纪80年代明代改革进入了攻坚阶段,观念与制度变迁均蕴涵在其中,主要表现在两个层面:一是以白银为统一的财政计量单位,二是以白银为统一的赋税征收形态。虽然白银与实物关系构成错综复杂,换算也极为庞杂多变,但《会计录》中的个案分析已经展现出一个新的财政体系的雏形,这个新的财政体系是建立在白银货币基础上的,也就是建立在货币经济基础上,与明初建立在自给自足农业经济基础上的财政体系已经迥然不同了。这一点前贤鲜见指出,而当我们以白银作为统一计量单位,将《会计录》中财政收支数据全部货币化,求得财政的整体结构时,财政结构的变化是极为明显的,一个实物与货币二元结构的出现,凸显了白银货币的意义,反映了财政在从实物财政体系向货币财政体系急剧变化之中的过渡形态。

  依据以往的学术理路,笔者认为明代白银货币化的发展可分为三个阶段,首先始自洪武末年白银从民间自下而上崛起的阶段;其次是以成化、弘治为标志,为国家官方所接受认可,随即自上而下全面铺开的阶段;最后,以16世纪末万历初年张居正改革为标志,白银货币全面渗透到国家财政结构之中,进入国家财政体系转型的新阶段。

  清丈田亩:财政体系转型的根基

  张居正为人们所称道的主要是一条鞭法。然而,一条鞭法并非是张居正改革的创新,清修《明史》误导了后人。那么,一条鞭法不是张居正的首创,张居正也没有向全国颁行一条鞭法的法令,张居正改革的重大举措又体现在何处呢?

  在16世纪明代财政史中,一条鞭法不可谓不重要,但是从《会计录》来看,一条鞭法却并非明代中央向全国重点推行的一项改革。现在我们所见到的,只有张居正在全国推行清丈的法令。

  伴随白银货币化的进程,明代财政出现了实物折银到征银的曲折反复过程,这无疑将原有的财政结构破坏殆尽,显示出国家财政状况异常的混乱无序,也就表明了对于原有财政体系的改革与重组势在必行。张居正改革正是以应对这样的挑战与危机而出现的。根据《会计录》,我们计算所得的万历六年财政收支总额显示,当时财政状况收不抵支,有着150多万两白银的赤字。由此来看,张居正财政改革的症结再清楚不过,增加白银货币收入迫在眉睫。因此,财政危机也必将促使明朝改革提速,将白银货币的增收提上日程。同时,《会计录》表明财政改革正在进行中,可见国家财政已出现以白银为计量单位的会计收支总账,财政二元结构业已形成,并具有全面转向白银货币的明显趋势,更有福建清丈试点改革完成的数字。进一步看,在全国推行清丈,是计亩征银的奠基之举,没有这样一个改革基础的整体奠定,赋役合并、统一征银、计亩征银都将无的放矢。换言之,如果没有全国清丈的坚实铺垫,也就无法彻底通行赋役合并、统一征银。正是在清丈的基础上,一条鞭法不待法令推行,便可全面铺开,水到渠成。事实也正是如此。因此我们认为,以往把改革研究集中在一条鞭法,是过分强调了一条鞭法的作用,而没有关注更加基本的改革举措:清丈田亩。

  起初,我们不能理解,为什么始终找不到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的法令?在《会计录》的全面系统整理与研究以后,我们开始对此有了新的认识。一条鞭法是一种赋役征收方式的改革,主要内容是赋役合一、统一征银。均平赋役是历史上数不清的赋役改革的共同特征,因此有“黄宗羲定律”的总结,而统一征银则是明代赋役改革不同于历朝历代改革的主要特征。《会计录》中财政实态的披露,实物折征银两的过程曲折反复,新旧混杂,国家财政面临艰难转折。全面了解财政实态的张居正深知治标必须先治本,从而迈出了清丈田亩、实现统一征银、重组中央集权财政体系的关键一步。万历八年(1580)《清丈条例》向全国颁行,为白银货币最终成为财政主体奠定了基础。清丈田亩是奠定一条鞭法统一征银的基本前提条件,难怪张居正对其极为看重,不仅作为政令下颁于全国,而且曾明确说“此举实均天下大政”,表达过“死生以之”的改革决心。这是一个改革家在历史进程中的重大抉择。

  在全国清丈的背后,不仅是保证粮额的不失,消除贵族地主的土地兼并,全国清丈的奥秘,还表现在统一的计亩征银上,这样才可能彻底改革原有的实物财政体系,建立以统一白银作为财政计量标准和财政收支主体——一种全新的中央集权货币财政体系,这是实施标准化管理的根本大计。在此,我们切实感到张居正作为杰出改革家的高瞻远瞩。事实上,全国清丈土地完成,一条鞭法水到渠成。

  从《会计录》到《赋役全书》:财政体系转型的成功

  张居正清丈田亩,完成了中国古代历史上最具规模和实效的全国土地调查,影响深远。王业键先生曾评价:清初“将万历年间的税额,特别是此时期编制的《赋役全书》,作为确定田赋和劳役的依据。因此,当时参照的原额就是万历年间官方统计中的面积”。他精辟地点出了张居正清丈与《赋役全书》的关系。

  从《会计录》到《赋役全书》,明代财政进行了脱胎换骨的转型,不仅是财政会计主体的转型,更是整个财政体系的转型。后者已经全部规范为征银的序列,以实物为基础不变,在实物数后一律是“该银”若干,也就是说,全部以白银作为财政计量标准,也全部是以白银为财政征收形态了,《会计录》中显示的计量标准和征收实态的混杂现象,在清丈之后各地官方编纂的《赋役全书》中一扫而光,成为清一色的白银核算和征收,就此而言,形成了标准化或者说专门化的管理。万历年间《赋役全书》的出现,标志着明代以实物为主的中央集权财政体系已经历了从以实物为主的财政体系向以白银货币为主的财政体系的全面转型。到万历后期,即使一些地方仍不免有实物征收,但以白银作为统一的计量单位,是以排山倒海之势遍及全国的。这是在世间已无张居正以后不过几十年的事情。从长时段来看,张居正改革并没有“人亡政息”,张居正改革相对王安石改革是成功的:清朝不仅承袭了张居正改革建立的新的财政体系,而且赋税款项也曾沿用明代旧额,就此奠定了近300年财政基础,也即帝国的基业,就是明证。

  古代赋役国家向近代赋税国家转型的开端

  在中外变革互动的大环境下,逐步建立以货币为主的新的财政体系,这正是16世纪末张居正改革的功绩。第一,明确了白银货币在财政中的重要地位,不仅出现了以白银为计量标准的总体估算,而且出现了实物与货币的二元结构;第二,通过清丈田亩,形成财政体系的整体性框架重建;第三,在清丈的基础上,一条鞭法赋役合一与统一征银的具体操作得以全面实现;第四,由此,明代财政开始清除历史上存留的原始性,古代徭役制度走向消亡和变异;第五,开启了现代的货币财政。虽然改革中难免利弊丛生,泥沙俱下,但是总的来看,改革是成功的,明代财政体系从实物向货币的转型到明末已基本完成,这是中国古代财政两千年前所未有的一个重大转折。笔者认为,明代是现代货币财政的开端、现代货币财政管理的开端,进一步说,是中国古代赋役国家向近代赋税国家转型的开端。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文章来源:《中国社会科学报》第325期,转处中国社会科学报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