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时期的官僚资本(一)
——《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二卷第五章第三节之一

  北洋政府时期的官僚资本,主要是接办清代的洋务派企业、事业,自身甚少创建。工业方面,除汉冶萍公司、江南造船所有所发展外,多数陷于停滞。矿业销有增拓。交通运输业,铁路、邮电均有发展,轮船招商局仅能维持。银行业尤其中国银行,在此期间发展颇快。这时期的官僚资本企业,受军阀战争、政局变动的影响,起伏不定。若干大企业并受外国资本渗透或控制,有买办化趋向。在经营上,则官商矛盾突出,商股力量大小常成为事业成败的重要因素。

  本节将分叙军民用制造业、矿冶业、交通运输业、银行业的发展变化,并着重介绍若干重要企业、事业的情况。时限大体到1926年,以窥北洋政府时期全貌。

  一 制造业

  1.军用工业

  北洋政府经营的近代军用工业,主要是从清政府接收过来的十来个机器局。这些工厂,有的有所发展,有的勉强维持,多数则陷于半停顿状态。此外,北洋政府新设了河南巩县兵工厂和湖南兵工厂。总的说来,北洋政府的近代军用工业并没有什么发展。军阀混战,端赖外债和外国军火,中国成为国际军火商的大主顾,“师夷长技以制夷”的口号早已不闻了。现将几家主要兵工厂分述如下。

  江南制造局

  进入民国以后,江南制造局改称上海制造局,由原任提调的李钟珏以沪军都督府民政总长兼理局务。1912年,该局直辖于北洋政府陆军部。1914年二次革命期间,北洋政府驻兵局中,生产停顿,至1915年才复工。1917年改称上海兵工厂。1924的因江浙军阀混战,该厂又告停顿。在停顿期间,上海总商会曾募集保卫团看护该厂,垫出维持费约60多万元,以全厂地产作抵,所有厂基契据归总商会保管。1925年初,北洋段祺瑞执政府以“上海为通商重地,华洋杂处,此后永不驻兵,并不得再设军事机关”为由,令该厂停止军工生产,交由上海总商会接收,“俾得招商承领,改为实业商工厂”。[1]上海总商会接收后,主张全部变卖,后因无人承买,且鲁意师摩拍卖行对该厂的估价过低,所得尚不敷偿还总商会垫款,北洋政府决定仍予保留,并于1926年重行开工。

  江南制造局的经费因政府财政大绌,屡经削减。宣统末年,陆军部规定每月拨款40余万元,1913年减为16万元,1915年又减为5万元。之后,时事多故,军阀把持,就地筹款,遂至漫无稽考。加上管理腐败,生产日益萎缩,出品少而质量窳败。如1915年复工后,炮厂只造机关炮一种,其余炮停造;枪厂则以修理为主;钢厂只开机三分之一;子弹厂每日只出开花炮弹20余枚,工人也栽去不少。总之,这所清代最大的兵工厂在北洋政府时期每况愈下,日见衰落。

  湖北枪炮厂

  北洋政府时期,湖北枪炮厂改称汉阳兵工厂。辛亥革命武昌起义时,北兵来攻,汉阳失守,该厂机器设备被北兵破坏不少,损失约值30余万元,生产完全停顿。由于汉阳兵工厂的机器设备较新,出品还能适用,地点又适中,北洋政府成立后,即拨款100万元,委派总办刘庆恩恢复枪厂,经营半年,始稍收效,每日能出枪60支,枪弹3万余发。1913年在黎元洪的支持下,北洋政府曾拨款200万两添筑炮弹、铸铜、子弹、翻砂等四大支厂,为扩充该厂自制枪胚、增炼钢铁及新造机关炮之用。所需机件器械系与汉口德商捷成洋行订立合同,向克虏伯厂购运。1915年,袁世凯曾决定将汉阳兵工厂大加扩充,将上海制造局撤并汉厂,为全国制造械弹总枢纽。后因发生帝制事件,袁世凯深恐军械军火大权落于南方革命党人之手而取消前议,改在河南巩县设立新厂。1916年,黎元洪任大总统时,又曾拟订经费1200万元的扩充计划,但未实现。

  汉阳兵工厂

  自1913年整顿扩充以后,生产情况比过去有所发展。在清末,该厂每日仅造枪弹万余颗,开花炮弹万余颗,步枪70余枚,过山炮四五尊;1913年以后截止1917年,每日能造枪弹20余万颗,流霰炮弹2,000余颗,步枪150余枝,过山炮10余尊,陆路炮三四尊。[2]又有些新产品过去不能制造,进入民国以后也能逐步自制了。在1920年以前,该厂能自制克虏伯式七五陆炮、马克沁机关枪及克虏伯式12厘米14倍管榴弹炮。1920年以后,新产品有所增加。1920年始造自来得手枪;1921年始造30节式机关枪及大正六年式七五山炮;1922年始造黄色炸药;1924年始造梯恩梯炸药及七五迫击炮;1925年始克虏伯式七五山炮、八三迫击炮及德式伯格门手提机枪;1926年始造20磅至120磅飞机炸弹;1927年始造手榴弹等。[3]

  在北洋政府时期,汉阳兵工厂成为中国主要的军火工厂。

  巩县兵工厂

  该厂设于1916年。原来袁世凯酝酿称帝时,计划在他的家乡河南巩县孝义镇建筑一个规模较大、设备完善的兵工厂,帝制失败后,决定改设为中型的兵工厂。经过数年的筹备,炮弹三厂及电机、引信、机器各厂的厂房于1921年才次第竣工。1923年又兴建枪厂。该厂于1921年正式开工,每月经费约20万元,主要制造各种山陆炮弹。1925年添造自来得手枪及手掷炸弹、飞机炸弹、15厘米攻城炮弹;1926年仿造手提机关枪;1927年添造八二迫击炮炮弹、木柄炸弹等。

  湖南兵工厂 

  前身为湖南陆军机械厂,为一小型厂,职工数百人,主要修造各种机关枪、手枪及军用器具等。

  除兵工厂外,原来清政府经营的福州船政局和江南船坞,这时虽隶属北洋政府海军部管辖,其生产则逐渐以民用为主,下面将专设子目论述。

  2、民用工业

  北洋政府时期官办的民用工业,也主要是接收清政府的企业,本身无何树建。原洋务派创办的上海织布局、湖北官布局等,此时已早归商办。甲午战争后,在民族资本“设厂自救”的高潮中,各地方当局又以官办和官商合办形成开设了一批制造工业和公用事业,多属中小型,总数不下60余家。官商合办成为这时一种风气,惟其中有的只是“官为提倡”,实际并无投资;有些如上海闸北水电公司、上海龙章造纸厂、天津北洋烟草公司、北京丹凤火柴公司、江西瓷业公司等,官股比重甚小,实属商办,我们也不作官僚资本看待。又有些樟脑厂、肥皂厂、碾米厂、印刷厂等,虽属官办,而规模甚小,谈不上什么官僚资本。民国建国后,仅少数地方当局略有工业活动,而记载不全。以后军阀混战,中央和地方都靠借债度日,更少工业建设,加以资料缺乏,无由统计。总之,经过甲午战争后的“招商”和商办的运动,官办的近代工业已相形见绌。到北洋政府时期,民族资本趁第一次世界大战之机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官办资本在10万元以上的制造业和公用事业列入表5—17。福州船政局、江南造船所以及清代创办到民国时已不存在的企业无不包括在内。

  表5—17所列29家企业都规模不大,总计设立资本3,200万元。除公用事业外,大多经营不良,风雨飘摇,常在官办、商办之间转移,而最后多半是归于商办,或者停闭。

  汉口湛家矶造纸厂,为清末度支部所办,原拟供印刷银票等用,资本200万两,购置英美机器,计划日出纸30吨,具有一定规模。未竣工而武昌起义,损失停顿。1913年,北洋政府财政部拨款续办,1915年始投产,经营管理腐败,负责人营私舞弊,经常开工不足。广东盐涉水滕乡造纸厂,原为商人锤星溪、周荣曜所办,名宏远堂机器造纸公司。后锺、周因案被没收股份,1905年粤督岑春煊拨入官款,改名增源,官商合办,至1909年,略有盈利;民国以后,又陷于停顿,改由商人承办。武昌白沙洲造纸厂,系张之洞创办,购用比利时机器,后因设备不全,加以管理不善,亏折停顿。辛亥革命后,改由商人承办,公家收取租金。不久,商人也亏折,于1914停歇,1915年并入汉口湛家矶造纸厂。

  广东士敏土厂,系粤督岑春煊于1906年创办,属新兴水泥工业。这时,原官商合办之唐山细绵土厂已经改为商办启新洋灰公司,经营颇有成绩。广东士敏土厂仍坚持官办,并排斥华侨伍英勋等在粤设水泥厂;其资本大于启新,而设备窳旧,管理腐败,投产即告亏折。进入民国以后,始见盈余,但1917年起又因管理不善,出现亏损,勉强勉强维持,终于不支,于1921年改由商人承办。

  张之洞创办的湖北毡呢厂,计需资80万两,实际仅得半数,主要是官资。开办后即因周转不济,经常停工。辛亥革命后,以该厂出产军用毡呢,被军人所把持,帐目不清,出货不良,亏折停工,1913年以后,改归商人承办。北京薄利皮革公司,原由清政府陆军部倡办。资本100万两,官股商股各半,拥有织机180余台,纱锭4,800枚。名为官商合办,实则陆军部把持,以谭学裴为首任总办。由于陆军部领货欠账不还,普通呢羚销路又不好,1913年停业。第一次世界大战开始进口呢{}锐减,国产呢{}销路转盛,该公司亦于1926年重新开工。这时,从英国订购的机器已全部运到,计有纺纱机12部,提花机12部,梳毛机8台,织机46台,缩呢机3台,月产呢1万多码,后增为2万多码。这时该公司产品销路甚畅,获利不少,北洋政府陆军部遂退还商股,改为完全官办。1920年以后,外国毛织品大量进口,该公司产品又销路停滞,生产萎缩,到1924年终于完全停顿。

  广东制革厂创建于1910年,资本50万元,由于缺乏流动资金,至1912年尚未正式生产。1913年由广东地方政府拨款,试办腌皮,勉强维持。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进口的腌皮药料断绝来源,又复停工,遂于1917年改归商办。陕西制革厂原为一商办厂,民国以后收归官办,由陕西省都督署军政部门和实业司管理,产品主要供军用。军人把持生产,予取予求,资本无定额,成为军工附属工厂,失去企业性质。

  湖南醴陵瓷业公司,原为熊希龄于1904年创建,资本仅5万元,完全商办。而设备规模较大,财力不支,到辛亥革命时已濒临破产;1913年由湖南省政府拨款经营,改为官商合办,实际上已无商股。嗣因销路不畅,经营管理不善,债务累累,终于1919年停工倒闭。

  湖南第一纺织厂创办于1913年,因经营不善,1917年招商,由华实公司承担。适张敬尧入湘,议出售纱厂以充军费,未成。后谭延凯主湘,定官办私营,由华实公司投资200万元,1920年建成,有纱机4万锭,实开不过半数,年纳税金7万元。1926年,该厂又收归官办,次年停产。直隶模范纱厂,由直隶省于1916年创办,1918年与恒源帆布厂合并为恒源纺织有限公司,改为商办。

  广东省城自来水公司,资本120万两,官商各半。广州电灯公司,原为外商承办,1909年赎回,拨官款50万元,招商股100万元。云南耀龙电灯公司,官股45,220元,商股88,860元,惟又向大清银行筹借股本三四十万元,故主要是官款。该公司1912年建成石龙坝水电站,为我国最早的水电站之一,装机容量为1,200千瓦。1910—1923年,公司共盈余62万元,固定资产85万元。

  财政部印刷局,清度支部创办,民国后建成,全用美国设备,颇具规模,原准备印钞票,格于外商合同,乃以印邮票、证券为主。南洋印刷厂经营一般印刷业务,经营不善,勉强维持。

  3、福州船政局和江南造船所

  福州船政局于甲午战争后即陷于停滞,在法国人杜亚尔主持下,弊端百出,1907年,清廷决定停办。1911年8月,依海军部刘冠雄建议恢复该局,旋革命爆发,船政局处于动荡状态。1913年10月,北洋政府海军总长刘冠雄将该局收归海军部,由袁世凯委任船政学堂出身的郑清濂为局长,从事整顿。1914年收购美商马限山船坞为第二号船坞,原青州石坞改为一号船坞;同年造成2,000吨级江轮宁绍号。惟袁世凯毫无兴办船政之意,局长屡易人,经费原定由福建省月拨3万元,而常欠解,至1922年已欠解30万元。这期间,除生产水雷外,只造成浅水艇数艘,其中有1918年完工的海鸿号和1919年完工的海鹄号为排水190吨、功率3,000马力的炮艇,余均小艇。1921年,船政局以经费竭蹶,向美商慎昌洋行借款30万元。1924年,为福建省政府铸造银角币,略补开支(每铸一角得利20文)。这时,各厂机器破败,一片凄凉,而管理腐朽,贫污浪费如故。1926年,改称马尾造船所,仍隶海军部。

  这期间,原福州船政局所设的船政学堂却有所发展。1913年,原前、后两学堂改为福州制造学校和福州海军学校,原艺圃改为福州艺术学校(培养造船工人)。1918年又由海军部创办飞潜学校,学制七年,设飞机、潜艇、轮机制造三个专业,1925年毕业54名;旋以经费无着,1926年并入海军学校。创设飞潜学校的同时,在船政局附设飞机工程处,1919年8月造成第一架双桴双翼水上飞机,由华侨蔡司度驾驶,不幸坠毁。以后截至1931年,共造成同式水上飞机11架,功率由100马力逐渐增加至165马力,最大时速由145公里增至177公里,均能安全飞行。当时飞机均木制机身,耐航时间不过3小时,最大载重不过2,000余公斤,最多设20个座位,均作教练机使用。1924年,曾造双翼飞船式巡逻机一驾,功率200马力,名海鹰一号,试飞时不幸坠毁。1928年再造同式海鹰二号,次年又造海雕号,功率加至360马力,飞行成功。计1919—1931年共造飞机15架,是年飞机工程处并入江南造船厂,在沪继续制造侦察机和教练机,技术有所增进。此事得力于刘冠雄、陈绍宽等海军将领之提倡,主其事者皆船政局派遣之留学生,成为我国第一批飞机设计师、技师和飞行员。惟北洋政府当局并无意发展航空事业,经费拮据,终无甚成就。

  这期间,福州船政局陷于衰落。1905年从江南制造局分立出来的江江南船坞却在商业化的经营下大有发展。

  辛亥革命胜利后,沪军都督陈其善委派当时求新机器船厂经理朱志尧为江南船坞经理,意欲改为商办。惟1912年4月,北洋政府根据海军总长刘冠雄的咨请,仍将其划归海军部管辖,改称江南造船所,派福州船政学堂出身的陈兆锵接管。江南造船所虽改隶海军部,而海军经费支绌,仍是在总稽核兼总工程师英国人毛根的主持下,招揽生意,实行商业化经营。

  江南造船所在1911年以前的造船情况已见表4—22。1912—1926年间,该厂共造轮船369只,总排水量144,093吨,平均每年9,606吨,为解放前该厂造船最盛时期。其中500吨以上的大船50只,总排水量99,987吨,见表5—18。前一时期,该厂为招商局所造3,000马力的江化轮,曾驰名一时。本时期则造有3,000马力以上的轮船11只,2,000马力以上者13只。除复式和三回程蒸汽机外,所造柴油机小艇增多,1917年并买进美国高伦式汽油机的专利权,在国内制造。又为开发川江浅水航线,1914年为川江公司造蜀亨号,尚系由英国设计。其后自行改进,造成轻量高转速3,300马力轮机,装配于大来喜号,时速达14.5海里,可直驶险滩,毋需人工拖绞,解决了长江上游航运问题,先后订货达10只。这时期订购江南厂船只的客户,除中国政府,中国海军外,大量为各轮船公司、铁路公司及外商洋行,而亚细亚火油公司、美孚洋行、日清轮船公司、太古洋行尤为大主顾。总计外籍客户订货占吨位一半以上,而以1918年美国政府订造的4只巨型运输舰最为重要,此为我国造船史上一件大事,并由此推动了江南造船所技术设备的全面发展。

  第一次世界大战中,严重缺乏船只,欧美各国转向日本和中国订货;1918年上海各厂获得欧美订货合同达25只,而以江南厂所获美国政府订制之4只运输舰最大。该项运输舰每只排水量14,750吨,载重量1万吨,共价780万美元,材料由美方运沪,所配3,000马力轮机则由江南厂自造,限期材料到后6个月开始交货。惟开工时大战已告结束,故延至1920年和1921年5月陆续下水。该4舰制造坚固,试航速度超过设计,直到第二次世界大战前仍在欧洲航线行驶。因造此4舰,江南厂地基面积扩大了一倍,添设4座大船台,添建新轮机厂,设各式机器76吧,扩建船坞和码头、库栈等,总投资相当于原江南船坞总资本(1905年江南船坞自江南制造局分离时作价77.3万两)。该厂工人也由3000余人增至七八千人。这时,江南厂的造船能力已超过由祥生、耶松、和丰三家合并的英商耶松船厂,成为日本以外远东最大的船厂。(战时耶松承造英国轮船,最大为1919年下水的模范号,排水量7,200吨。)

  这一时期,江南厂的修船业务也很繁忙。1912—1926年进坞处理的轮船达2,198只,平均每年146只。[4]其修理而不进坞者尚不在内。这时候,江南厂的营业收入中造船约占60%,修船约占30%,其他杂收占10%。造船、修船业务兴盛,使得江南厂的营业额由1911年前的每年80—90万元增至1920年的300余万元;其盈余也相应增长,平均每年70余万元,多时达200余万元;情况见表5—19。其盈余最高年份为收到美国订造4只运输舰之款,原合同系按美元计价,分七次支付。这期间美元汇率逐步下降,1918年5月至1922年6月下降了30%,江南厂亦获得额外的银元收入。江南造船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获利甚丰,但也在北洋政府时期的军阀混战中遭受损失。1924年,地方军阀卢永祥、何丰林擅自接收该厂,盗卖了价值2.4万两的器材;1926年奉系军阀毕庶登占领该厂,勒索军饷,致出现17.4万元的亏损。

表5—8 江南造船所造成的轮船(1912—1926年)

承造时间 造  船  总  数 其中500吨以上大船
只数 排水量(吨) 只数 排水量(吨)
19121913

1914

1915

1916

1917

1918

1919

1920

1921

1922

1923

1924

1925

1926

合计

1624

25

24

50

18

10

22

29

18

26

38

36

13

20

369

3,1813,474

5,241

5,178

6,712

4,471

60,373

5,398

10,643

8,737

3,236

6,281

12,634

2,724

5,810

144,093

22

4

3

2

2

5

3

9

6

2

2

6

-

2

50

1,3751,527

2,946

3,282

1,212

1,618

60,200

2,444

8,844

6,044

1,060

1,181

7,038

-

1,216

99,987

  资料来源: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江南造船厂厂史》1983年版第103—106页。

表5—19 江南造船所的营业额和盈利(1912—1926年)单位:元

  营  业  额 盈  余  额
1911.10.21-1912.41912.5-1912.12

1913.1-1913.12

1914.1-1914.12

1915.1-1915.10

1915.11-1916.12

1917.1-1917.12

1918.1-1918.12

1919.1-1919.12

1920.1-1920.12

1921.1-1921.12

1922.1-1922.12

1923.1-1923.12

1924.1-1924.12

1925.1-1925.12

1926.1-1926.12

571,159984,708

958,315

1,197,572

1,168,420

1,887,998

2,208,893

2,592,985

1,580,540

3,634,932

18,060,742

3,910,440

2,348,580

4,131,274

3,670,192

2,423,193

46,014213,026

93,227

143,277

241,984

205,186

604,171

490,651

325,526

1,152,410

2,167,004

1,465,562

781,157

2,130,511

629,737

-174,000

1913-1926平均每年 49,774,0763,555,291 10,256,403732,600

  资料来源: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江南造船厂厂史》1983年版,第111页。

  注:余额元以上四舍五入。

  这一时期,江南造船所一直是由英人毛根掌握大权。毛根熟悉造船技术,也善于招揽客户。但为人跋扈,大权独揽;尤其是信任外籍技术人员,多时达16名,中国技术人员受到抑制。在管理上沿用外商在华船厂的包工制,包工老板专横残暴,剥削严重。所需原材料一味依靠进口,在美国专设采购处,估计平均每年购料达60万元左右。而这时期的造船、修船,亦以外国客户为主。这也是由于中国航运业不发达所致。江南厂原拥有专利造招商局的轮船,但这时期仅为招商局造船7只,为华商大达轮船公司4只,而为日商日清轮船公司造船15只,为太古洋洋造船43只,为亚西亚火油公司造船49只。江南的设备主要是为外商服务的,如其苦心开发的长江上游浅水轮技术所造的蜀亨号、大来喜号等,都是美国川江公司和美国大来轮船公司的订货。尤其是1926年美国向江南厂订造浅水炮舰6只,完全是供美军在长江使用的,其中2只150英尺炮舰则专为美军侵入长江上游所用,这样,就使得江南造船所的经营更趋于买办化,直接为帝国主义侵略服务了。

注释:

[1] 1925年2月5日《时事新报》,摘自陈真《中国近代工业史资料》第3辑1961年版第83页。

[2] 1917年8月13日天津《大公报》,摘自陈真,前引书第259页。

[3] 陈真,前引书第234-236页。

[4] 江南厂无修船记录,此系据管理船坞的老技工黄容个人保存的逐年进坞修船名录,见上海社会科学院经济所,《江南造船厂厂史》1983年第10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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