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和下西洋与朝贡体系

三、郑和下西洋的影响

  把郑和下西洋纳入明初朝贡体系进行总体考虑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前者既是为后者服务的,也是后者的组成部分。明朝明成祖派遣郑和出使西洋,主要不是全方位发展中外的经贸往来,而是把它作为“怀柔远人”、建立以明朝为中心的朝贡体系新秩序的一种手段,一切都以维护朱明王朝的统治与利益为转移。

  关于郑和下西洋具体情形,前贤已经作出大量研究,毋需赘述。在这里,笔者认为如下几点是应该强调的。

  (一)郑和是成祖朝对外政策的坚定支持者和执行者,同时也是朝贡体系建构的最大功臣

  永乐间一改洪武朝“守备为主”的对外政策,主动出击,经略四夷,大大提高了明朝的国际声望,扩展了明朝在国际上的影响和外交空间,从而把朝贡体系推到最鼎盛时期。据统计,永乐一朝,有46个国家和地区239次由海路前来朝贡,其中渤泥、满剌加、苏禄、古麻剌朗四国的11个国王来过中国,无论国家还是次数,都是最多的[48]。时人黄省曾称:

  是时,太宗皇帝入缵丕绪,将长驭远驾,通道于乖蛮革夷,乃大赉西洋,贸采琛异,……由是明月之珠,鸦鹘之石,沉南龙速之香,麟狮孔翠之奇,梅脑薇露之珍,珊瑚瑶琨之美,皆充舶而归。凡蛮岛日域,纷如来宾,而天堂印度之国,亦得附于职方[49]。

  王世贞在《皇明三述》中歌颂成祖“功德”:

  文皇帝自起事至下京师,凡大小百余战,未尝不身冒矢石;即位之后,四征北虏,三下南交,舟车之地,无间大小远迩,悉奉币。若榜葛剌、满剌加、忽鲁谟斯等处,新受朝命为王者,殆三十国。

  此外还有“自古讨西南夷,未有生得其王者,独是时”。“古西南夷国王未有来朝者,独其时”[50]。《明史·西域传》说:

  自成祖以武定天下,欲威制万方,遣使四出招徕,由是西域大小诸国,莫不稽颡称臣,献琛恐后;又北穷沙漠,南极溟海,东西抵日出没之处,凡舟车可至者,无所不届。自是,殊方异域,鸟言侏离之使,辐辏阙庭;岁时颁赐,库藏为虚,而四方奇珍异宝,名禽殊兽,进献上方者,亦日增月益,盖兼汉唐之盛而有之,百王所莫基并也;余威及于后嗣,宣德、正统朝犹多重译而至[51]。

  毫无疑问,永乐朝对外关系所取得的成就,郑和居功至伟!《明史》谓:“自和以后,凡将命海表者,莫不盛称和以夸外番。故俗传三宝太监下西洋为明初盛事云”[52]。

  (二)郑和下西洋提高了明朝在国际上的地位,促进了中华文明在海外的传播

  郑和下西洋是以政治外交为主要使命的航海活动,通过恩威并施,向海外世界宣示明朝国威,这方面郑和与他的同行完成的很出色,同时也增进了明朝与海外诸国在政治文化等方面的交往与联系,在东南亚产生深远的影响。明中叶以后,大批中国商民移殖南洋,促进了中华文明的传播。明朝灭亡后,作为中华帝国的正宗代表,“文化明朝”仍然得到南洋社会的尊重和兼容,有些国家对“明朝中国”和“清朝中国”采取双重承认的态度。

  近邻安南是一个典型,一方面“臣属” 清朝,另一方面与台湾明郑政权保持密切的官方关系,为抗清势力提供保护,成为明末清初抗清势力的基地和后方。即使明郑覆灭后,安南仍不理会清朝警告或威胁,明目张胆地容留明朝广东省镇守龙门水陆等处地方总兵官杨彦迪 、副将黄进,镇守高雷廉等处地方总兵官陈胜才(陈上川)、副将陈安平和雷州海康人鄚玖等大批政治性移民,分别安置在美湫(今前江省会美萩市)、同耐(今属同奈省)和河仙;清朝派人交涉,安南不理。

  17世纪50年代,安南主要对外商港会安铺聚集了大批广东、福建商民,其中不少是不愿接受清朝统治的明朝遗民,从而出现“明香”(明乡)社区。所谓“明香”或“明乡”,会安萃先堂碑文释为“维持明朝香火”。Gustave Hue认为是“清朝入主中国时迁移到安南的明朝遗臣”。A.Schriener则释为17世纪末“逃难到交趾支那之明朝遗民与当地妇女通婚而生下的混血儿”。越南史专家陈荆和先生也认为“明乡”原意含有“继承明朝香火之意”。“明香社”或“明乡社”,是指穿明服装,带明儒巾的明朝遗民所居村社,居民包括明末难民及其子孙、南渡商客与本地妇女所生子女和各种逃户,他们维持浓厚的中华血统和文化传统,体现正统意义上的明朝文化。1700年阮主在南越开置嘉定府,以清人南来营商于镇边者立为清和社,居藩镇者立为明乡社。19世纪初,嘉隆帝统一越南,在三圻普遍设立明香社。明命八年(1827)七月,阮主将各地客社庄铺称为“明香”者俱改为“明乡”,成为越南特殊的基层乡村组织。随着明乡社设立渐多,中国人与越南人通婚,“明乡”变成普遍指中越混血儿及其子孙了[53]。不管如何变化,“明乡”所蕴涵的政治文化意义–“维持明朝香火”–始终没有遗失。

  清代南洋反清势力很复杂,大多得到各国容留和庇护。以反清复明为职志的天地会等会党势力在南洋始终相当活跃,并与近代民主革命运动合流,构成反清统治的海外基地。

  这一切,恐怕与郑和远航在南洋所造成的明朝显赫国威不无关系。

  郑和本人在他多次活动的东南亚威名远扬,“郑和崇拜”在一些地区(主要是华人社区)已经成为中华文化落地生根的异域文化现象。越南南部河仙(“港口”)、泰国首都阿瑜陀耶、班科库和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都有纪念郑和的三宝(三保)庙;在爪哇色马兰有三宝洞,华人把郑和当作商业神来崇拜,每年旧历六月三日,被定为郑和来航纪念日,举行盛大祭典活动。在马来西亚马六甲,有三宝城、三宝井,也被认为与郑和远航有关。这些民间习俗说明郑和远航影响深远,郑和成为中华文化在海外传播的象征,值得后人重视。

  上世纪30年代,著名中外关系史大家冯承钧先生曾寄希望于学术界,重视郑和遗事的研究,他认为可作两面观,一面是历史的郑和,一面是故事民话的郑和。后一郑和也很重要,曾为种种民话的干题,至今南洋一带尚盛传之。见之载籍的固然要搜辑,传之委巷的也要记录[54]。向达先生也说,日人桑原骘藏以宋末泉州提举市舶使蒲寿庚事迹为中心,写出中外关系名著《蒲寿庚考》,叙述唐宋时代中国与阿拉伯人在海上交通的情形;如果以郑和为中心,叙述“元明时代中国与西方之交通,钩稽群书,疏通证明,其成就一定不会比桑原的书坏”[55]。在世界一体化与多元化潮流汹涌而来的21世纪,继续挖掘郑和下西洋所负载的文明对话的意义,建构多元文化交流的模式,是有必要。

  (三)郑和远航强化了朝贡体系在区域运作上的政策性“偏爱”,广东重新成为对外贸易首要地区

  中国是封建专制主义早熟而高度发达的古老国家,行政主导社会。从制度层面看,中国传统的对外贸易都具有官方主导和垄断经营特点,政策性“偏爱”可以说是很自然的;唐、明、清时期官方政策倾斜于广州,元代倾斜于泉州,也是很明显的。著名华裔学者王赓武先生指出,明太祖统治时期(1368—1398年),中国海外贸易政策处于一个“大幅度转变的时期”,新政策将所有的海外贸易局限于只对外国朝贡使团贸易的范围,并禁止所有中国人出海旅行,以制止私人海外贸易,对于有悠久外贸传统的沿海地区发展也产生重要影响。首先是宋元时期贸易昌盛的福建地区受到忽视,福建市舶司只管区区琉球一国,南海贸易主要被纳入广东市舶司的管辖范畴,广东重新获得中国对外贸易首要地位。泉州以及福建的一些口岸大都被忽视。在这些口岸根本见不到外国商人的踪影,只看到朝廷的驻军,他们建起新的要塞堡垒,乘坐着沿海航行的船队,扣留非法出航的海船,击退中外海盗和防止走私。所以,明初的贸易政策对广东相对有利,对于福建尤其是从事海外贸易的泉州和福建商人来说都是“灾难性的”,泉州港因为外商的忽视、中国海外活动的终止以及港口地理环境变化(如航道及港口淤塞)等因素而再也无法恢复昔日大港地位[56]。

  王赓武先生的解释与美国学者施坚雅(G.W.Skinner)对19世纪30年代以前岭南区域在中国海外贸易中“遥遥领先”的原因的认识不谋而合。施坚雅认为,部分原因是因为岭南地处南部,距东南亚和印度洋的一些港市较近,更重要的在于“政府有意偏爱广州的政策”[57]。

  朝贡体系是明朝对外关系的核心,朝贡贸易的落实部分在中央,部分在市舶三司,三司所在的广东、福建、浙江在朝贡管理中占据重要地位。由于职能与管辖范围的规定,广东面向南海及其以西诸国,福建负责琉球,浙江负责日本,三省在国内合法的朝贡贸易份额和地位由此坐实,广东以政策“偏爱”独占鳌头,成为朝贡贸易的首要地区。郑和下西洋基地在江南,但朝贡主要通道在广东。而且,郑和第二次、第六次下西洋是从广东启航的,直接推动了广州的朝贡贸易。所以,笔者大致同意王赓武先生和施坚雅先生的论断,朝廷政策确实是导致泉州衰落的一个原因(但不是主要原因),广州在国家垄断体制下再次跃居首港地位。

  (四)郑和下西洋开拓了中外官方交往的新局面,多少也增进了中外民间交往

  从洪武初年开始,明廷推行严厉的海禁,宣布商舶贸易为非法而加以取缔,禁止中国人出海经商,也不允许海外诸国随便前来“朝贡”,把中外交往局限在贡舶贸易这一狭隘渠道之中,极大地抑制了唐宋以来蓬勃开展的海外贸易。

  应该明确,永乐朝并没有放松海禁,但对外政策有所改变,中外交往增多,客观上也为商舶贸易提供一定的发展机遇和空间。郑和船队在海外恩威兼施,对“番王之不恭者,生擒之;蛮寇之侵掠者,剿灭之;由是海道清宁……”[58]对保持海上航道畅通和中外交往都是有利的。

  民国二十六年三月一日,张维华先生在致童书业先生信中指出:“南洋之地,闽广滨海居民视为利薮,虽在严禁之下,仍私贩不己。郑和数次出使,所随兵弁士民,持货贩卖,亦属通常之理”[59]。事实确实如此,嘉靖时郑晓《皇明四夷考》云:“永乐初西洋之役,虽伸威海表,而华人习知海夷金宝之饶,夷人来贡,亦知我海道,奸阑出入,华夷相纠,以故寇盗复起,……”[60]

  明初沿海商民除了在沿海接济走私外,还有直航海外番国,经商居留。清人徐继畲说郑和航海招致南海诸番,来者益众;而“闽广之民,造船涉海,趋之若骘,或竟买田娶妇,留而不归者”[61]。英国学者W.J.卡特(W.J.Cator)说:到十六世末,有相当多的中国人贸易中心出现于爪哇(厨闽)、锦石、泗水、饶洞、万丹、日葛礁和其它岛屿(苏门答腊、西婆罗洲)上;这些中国人都是福建和广东两省的人[62]。沿海商民在暹罗、北大年(大泥、吉兰丹)受到欢迎和优待,“殷富甚多,趾相踵也”[63]。这些都显示,伴随着郑和下西洋的开展,出乎统治集团意愿,大规模的通番贸易在沿海地区开始蔓延,商舶贸易呈崛起之势。

四、郑和远航的历史审视

  诚然,郑和下西洋在扩展明朝的国际影响和外交空间,促进东西方经济文化交流上的重大贡献是值得肯定的。然而,评价这一重大历史事件,仅仅停留在某一层面都是远远不够的,因为它还涉及到明前期整个政治体系、社会结构、经济文化领域,对整个东南亚乃至亚洲的影响也很深远;透过政治外交表象,挖掘其蕴藏的政治、经济、文化内涵,考虑其对世界历史和中国历史所产生的影响和结果,最终作出恰如其分的历史评判。

  上世纪80年代初,冯尔康先生指出,评价郑和下西洋,除了看到它带来成祖朝盛大外交的一面、肯定其积极意义之外,还应看到,这一“壮举”是封建主义皇权至上的政治产物,而不是明初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的结果;郑和下西洋所进行的对外贸易,是以封建主义官手工业生产为基础的封建国家垄断的商业。它并没有推动国内外正常的民间贸易,刺激中国手工业发展,相反还阻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维护了封建的自然经济;此外,郑和下西洋助长并强化了中国封建统治集团妄自尊大的虚骄心理,不利于中国政治变革与社会革新[64]。笔者认为,这是很客观和有见地的,对正确认识郑和下西洋以及朝贡体系的性质、作用、影响等一系列问题都很有启示。

  明前期统治集团为了建设以朝贡体系为核心的外交体系,“第一次把贸易系统和进贡体制结合起来”[65],朝贡贸易的政治功能几乎完全取代经济功能,对外贸易成为政治外交的工具,贸易管理体制几乎完全变异成为朝贡礼仪与外交规则,正如上世纪50年代史学大家李剑农先生在《宋元明经济史稿》一书所指出:“明初海上之商业关系,已呈变态”[66]。与其把郑和远航所进行的交易活动看作一种经济行为,不如把它看作政治外交活动更加确切。另外,朝贡贸易完全由朝廷直接控制,官方垄断经营,它不仅不可能给明朝带来财政上的好处,相反只能增加国家财政的负担,是以耗费鉅量的人力、物力和资源为代价的。明朝为支撑这种得不偿失的“蚀本生意”,从中央到地方,都投入大量资金、人力和物力,同时给朝贡所及的地方民众增添沉重的赋役负担。总体来看,郑和下西洋是劳民伤财、得不偿失的,这点历史早有定评。这也是下西洋活动在成祖去世后难于为继的根本原因。

  以往不少学者讨论郑和下西洋,强调其经济意义,认为其“主要目的在于通商”,“以经济目的为主,政治目的为副”,是一种有利于国库收入的“国营贸易”,不仅在强兵,而且是富国的政策,既张国威,又足国用,名利双收,“古今两无”。[67]这些观点并非毫无道理,但没有把握问题的实质。下西洋活动本身就是政治外交,所谓的“宝船”带来的“经济价值”,相对于国家资助“宝船”寻宝所付出的巨大财政开支,绝对收不抵支;更何况海外珍异,多为统治集团独享之奢侈品,无关国计民生。另外,朝贡贸易是政治外交在经济领域的延伸,经济功能受到制约乃至剥离,经济效益从来不被置于首位,这种制度不可能给社会经济带来“好处”,朝贡贸易只能是国家的财政负担。这本“经济帐”,本来是十分简单的。

  有一点应该特别指出,强调郑和下西洋的经济意义的学者,经常受万历时人严从简《殊域周咨录》的下面记载的误导,以为郑和下西洋与朝贡贸易为国计民生创造了巨大的经济价值:“自永乐改元,遣使四出,招谕海番,贡献迭至,奇货重宝,前代所希,充溢府库;贫民承令博买,或多致富,而国用亦羡裕矣”[68]。

  其实,这条材料出用自嘉靖《广东通志》,所说是成化、弘治年间商舶贸易兴起、官方实施抽分制以后的情形,与永乐年间的朝贡贸易大不相同。严从简移花接木,后人不察,结果以讹传讹,产生似是而非的结论。嘉靖八年广东巡抚林富奏开市舶所列举的四大“好处”也是学者经常用来证明郑和下西洋和“国营贸易”(朝贡贸易)对国家与地方财政有益的证据,其实也犯了同样错误,把商舶贸易与朝贡贸易混为一谈。

  如前所述,永乐年间是明朝对外关系最为辉煌、朝贡体系建设最有成效的时期。然而,正如“周礼”–一个完美的传统理想礼制体系—从来没有在古代中国完全落实的情形一样,明朝按照传统的“国内统治原理”设计的朝贡体系也没有得到完整的施展。在明朝朝贡关系“概念图”中,除了东北亚的朝鲜、琉球(勉强算上东南亚的安南、占城)之外,印度洋、东南亚国家大多属于伊斯兰国家,或“伊斯兰化”、“印度化(佛教化)”国家,有些尚处氏族部落社会,他们即使接纳明朝朝贡体系,也不会完全认同或接受以儒家文化为核心的“王化”与“声教”。

  伊斯兰文明是中世纪与西方基督教文明直接抗衡的强势文化,直到郑和时代,穆斯林商人仍然是南海与印度洋远洋转口贸易最活跃的商人集团,他们在印度次大陆、苏门答腊、马来半岛、南海诸岛屿都建立有商业据点,伊斯兰教“苏菲教团”(Sufi Order)的圣徒与穆斯林商人联手推动了以苏菲主义为主流的伊斯兰信仰在印度洋和东南亚的扩张,中东穆斯林国家在东南亚的影响不亚于明帝国。

  1970年,日本伊斯兰中世史学者家岛彦一在法国巴黎国立图书馆调查南阿拉伯、伊斯兰史料时发现了也门(阿丹)拉士鲁朝时期(1229-1454年)伊斯兰教历希吉拉历八二一年邹鲁希贾月(永乐十六年十二月四日至翌年正月二日,1418年12月30日至1419年1月27日)郑和第五次航海分舟宗 船队访问也门的古代史料(手稿)。史料称其苏丹马立本·纳绥尔为“君主”,而称明成祖为“支那长”,明朝使节是“支那长的使节”[69]。显然,阿丹这个伊斯兰教国家没有把明朝当作“宗主国”,甚至未必承认明朝是个对等王朝。

  另一份史料显示,回历823年(永乐十八年),也就是郑和第五次、第六次航海之间,有明朝使臣来到阿丹,使臣在国王马立本·纳绥尔面前“不行跪拜在地之礼”,马立本·纳绥尔颇为不悦,在给明成祖的信中“严厉地批评”中国皇帝的“尊大与非礼”。有关记载如下:

  希吉拉历八二三年,支那使臣率三艘大船,来到了马立本·纳绥尔处。船上转载着价值以金换算达二十拉卡的贵重礼品。使臣在谒见马立本·纳绥尔时,在其面前不行跪拜在地之礼,而这么说:“你的君主支那王向你问候,你对人民要光明正大。”于是,马立本·纳绥尔对使臣说:“欢迎,欢迎您的到来!”殷勤地接待了他,并让他住进迎宾馆。此后,马立本·纳绥尔给支那王写了一封书信,信中写道:“[世上]一切[都]与你[支那王]攸关,[世上]的国家[都]属于你。由支那王的使臣捎来的[你的]这一口信,是脱去对马立本·纳绥尔礼仪之衣,而披上无礼之衣。”可是,在人们的言传中有一条是确实可信的,即支那王认为“所有人都是[支那]王的仆人”。的确,在他们[支那人]中间,大概也有对于诸国的情况和王侯们的事情愚昧无知的人。然而,自以为完美[无缺的人]者当然应该具有礼仪成规,如果这种所谓完美的人一定要以宽宏的气量和高雅的风度跟他人说话的话[70]。

  这封“国书” 应该没有被送到明朝,信中透露的类似清朝与西方国家使团多次产生的“礼仪之争”的信息,反映出在伊斯兰世界那里,自视为天朝上国的明朝并不是天然的“世界中心”,前来明朝“朝贡”的伊斯兰国家绝对不是明朝所说的藩属关系。伊斯兰世界希望与中国通商贸易,但不需要接受乃至引进中华文明;海外诸国“闻风向化”,主要是冲着经济利益而来。中国文献关于海外诸国“闻风向化,争先恐后”盛大场面的记载显然带有自我陶醉的渲染成分。明太祖早就说过:海外番国“虽云修贡,实则慕利”[71]。所以,明成祖热衷于推销朝贡体系,表面效果远大于实际效果,而且好景不长;从这个意义上说,郑和下西洋对海外世界的影响,似乎也不宜过于乐观。

  郑和下西洋比稍后由欧洲人引发的世界范围内的地理大发现无论投入或规模都大得多,但结局却迥然不同,它没能成为中国走向海洋,开拓海外市场,发展海洋经济,推动中国近代化进程的积极力量,引发出像哥伦布发现新大陆那样把欧洲导向资本主义的类似的结构性社会变迁,这是历史事实,很值得后人深思。

  在明成祖–郑和时代,中国还没有出现象“地理大发现”前后的欧洲那样的有利于海外贸易发展和开拓海外市场的政治结构、经济基础、社会群体和社会文化环境。在封建专制主义控制下,全国范围内自给自足的小农经济是汪洋大海,政府对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生产和流通部门实施垄断与控制,不仅使中国经济失去自由发展的可能性,而且中国商人缺乏像西方商人那样形成一个拥有的政治权力与社会地位的中产阶层,在传统社会中很难转变为无约束的企业家。西方学者皮埃尔·肖尼说:中国不象早期殖民帝国葡萄牙那样“各种各样的社会集团都对海外探险和扩张同样地感兴趣,”缺少那种赞成扩张的“意志集中的”封建贵族和资产阶级商人集团[72]。黄枝连先生说,“下西洋”活动都是由中央政府策划、组织和推动的,民间势力并没有获得一席地位;“除非中国的经济活动及其发展迫切地需要从海外大量地输入农产品(广义),并且,也有需要对海外输出一些资金、技术、劳力及手工业产品,因而,产生了一个既得利益集团,顽固地推进这样的活动;否则,行之有效、持之有恒的‘海洋政策’和‘海洋取向’的外事活动,便根本地缺乏内在的根据,缺少政治经济和思想文化体系(即社会结构)对它的密切而有力的支持”[73]。

  在意识形态领域,理学是明朝思想文化的主流,整个社会封闭在保守僵化的正统伦理观念和道德规范之中,“夷夏之防”、“内外之限”观念弥漫于思想领域,并落实到对外政策的制定和外交实践。明朝统治集团无视正在发生深刻变革的外部世界,以“天朝上国”自居,不愿与海外各国开展平等的正常经贸往来。威廉·威利茨(William Willetts)指出:中国人“傲慢地认为他们已经是整个世界”,他们的世界观“缺乏一种殖民使命感”。

  还应看到,总体而言,明代统治集团缺乏海洋意识,尤其是海权(Sea Power)观念,不仅对海洋开发缺乏热情,而且怀有深重的恐惧感,视海洋为动乱渊薮。在海盗倭寇猖炽时期,朝廷厉行海禁,扼杀沿海海洋经济活动,禁止民间通商贸易,使整个社会局促于保守封闭的“大陆性”空间之中,正如法国汉学家谢和耐(Jacques Gernet)所说,持续不断的海盗活动,造成明朝海疆防御的长期压力,统治集团“对当时危局的反思也加强了国家政府控制外国人和限制私人贸易的传统倾向。”[74]明朝放弃经略海洋还导致一个影响深远的后果,就是唐宋以来中国在亚洲特别是东南亚海洋优势的迅速丧失,拱手让与西方列强。美国历史学家斯塔诺里阿诺斯(L.S.Stavrianos)说:“正是制度结构上和向外推动力方面的根本差别,在世界历史的这一重要转折关头,使中国的力量转向内部,将全世界海洋留给了西方的冒险事业”,“西方蛮族在几个世纪里使伟大的‘天朝’黯然失色”[75]。

  总之,郑和下西洋确实是人类航海史上的壮举,其历史贡献值得充分尊重和肯定。但是,由于历史局限,郑和远航没能按照后人的预期和寄托,引领明朝汇合稍后汹涌而来的人类文明进步的主流,走上现代化发展旅程;明清改朝换代,中华帝国又继续新一轮的封建专制统治,给后人留下许多困惑和遗憾。

注释:

[1] 《新民丛报》三卷二十一期,1905年;收入《梁启超全集》第五卷,北京出版社,1999年,第1545—1550页。

[2] 陈鼎:《东林列传》卷二,江苏广陵古籍刻印社据康熙刻本景印,1983年。

[3] 陈鼎:《东林列传》卷二。

[4] 《明太祖实录》卷三十,洪武元年二月壬子,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1962年。

[5] 涂山辑:《新刻明政统宗》卷二《太祖高皇帝》,万历刻本,四库禁毁书丛刊,北京出版社,2000年。

[6] 《明太祖实录》卷三十七,洪武元年二月辛未。

[7] 《明太祖实录》卷四十一,洪武二年五月甲午。

[8] 保罗·肯尼迪著、梁于华等译:《大国的兴衰—1500年到2000年的经济变化和军事冲突》,世界知识出版社,1990年,第18—19页。

[9] 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卷三十七,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

[10] 欧阳修、宋祁:《新唐书》卷二百二十一下《西域传》。

[11] 《明太祖实录》卷八十八,洪武七年三月癸己。

[12]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六,洪武九年五月甲寅。

[13] 滨下武志著、朱荫贵、欧阳非译:《近代中国的国际契机—朝贡贸易体系与近代亚洲经济圈》,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9年,第29—39页。

[14] 王圻:《续文献通考》卷二十六《市籴考》,万有文库本,商务印书馆,1937年。

[15] 赫德逊(G.F.Hudson)著,王遵仲等译:《欧洲与中国》,中华书局,1995年,第172页。

[16] 寺田隆信著、庄景辉译:《郑和—联结中国与伊斯兰世界的航海家》,海洋出版社,1988年,第30页。

[17] 陈子龙、徐孚远等辑《明经世文编》卷七,桂彦良《上太平治要十二条》,中华书局,1962年。

[18] 陈仁锡:《皇明世法录》卷四《太祖高皇帝宝训》,学生书局影印中央图书馆珍藏善本,台北,1965年。

[19] 徐溥等撰、李东阳等重修:《明会典》卷九十六《礼部》,景印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

[20] 长乐《天妃之神灵应记》,载萨士武:《考证郑和下西洋年岁之又一史料》,《大公报·史地周刊》第十八期,民国二十五年四月十日。

[21] 《新民丛报》三卷二十一期,1905年;收入《梁启超全集》第五卷,第1545—1550页。

[22] 张廷玉等:《明史》卷七十五《职官志》。

[23] 郭棐:《广东通志》卷六《藩省志·事纪五》,万历三十年刊本。

[24] 高岐:《福建市舶提举司志》“艺文”条,民国二十八年铅印本。

[25] 林文俊:《方斋存稿》卷四,文渊阁四库全书,台湾商务印书馆,1986年。

[26] 陈子龙、徐孚远等辑《明经世文编》卷一百四十七,张邦奇《张文定甬川集》,中华书局,1962年。

[27] 杭济:《提督福建市舶题名记》,见高歧:《福建市舶提举司志》“艺文”条,民国二十八年铅印本。

[28] 《明太祖实录》卷六十一,洪武四年七月辛未。

[29] 《明太祖实录》卷六十八,洪武四年九月丁丑。

[30] 《明太祖实录》卷七十一,洪武五年正月壬子。

[31]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五十四,洪武十四年五月戊申。

[32] 陈仁锡:《皇明世法录》卷十《文皇帝宝训》,中国史学丛书,台湾学生书局影印中央图书馆珍藏善本,1965年。

[33] 陈仁锡:《皇明世法录》卷十一《文皇帝宝训》。

[34] 陈仁锡:《皇明世法录》卷十一《文皇帝宝训》。

[35] 黄佐:《广东通志》卷六十六《外志》,嘉靖三十六年刊本。

[36] 陈仁锡:《皇明世法录》卷十一《文皇帝宝训》。

[37] 傅衣凌:《福州琉球通商史迹调查记》,载《傅衣凌治史五十年文编》,厦门大学出版社,1989年,第240页。

[38] 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卷五十一《异典述》。

[39] 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卷四十七、卷四十八、卷五十、卷五十四《异典述》,卷六十《奇事述》。

[40] 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卷三十八《笔记》。外国人登科举而仕者尚有景泰五年甲戍进士黎庸,交址清威人;阮勤,多翌人,仕至工部左侍郎。天顺四年庚辰,阮文英,慈山人;何广,扶宁人。成化五年乙丑,王京,嘉靖二年癸未,陈儒,俱交址人。儒仕至右都御史。

[41] 王世贞:《弇州史料后集》卷四十一《皇明三述》。

[42] 黄佐:《广东通志》卷六十六《外志》。

[43] 高歧:《福建市舶提举司志》“考异”条,民国二十八年。

[44] 黄佐:《广东通志》卷六十六《外志》。

[45] 李东阳等撰、申时行重修:《大明会典》卷二百二十《国子监》,万历刊本,江苏广陵古籍出版社,1989年。

[46] 陈仁锡:《皇明世法录》卷十一《文皇帝宝训》。

[47] 陈仁锡:《皇明世法录》卷十一《文皇帝宝训》。

[48] 据张廷玉等:《明史》卷一至九《太祖纪》、《成祖纪》、《宣宗纪》记录统计。

[49] 黄省曾著、谢方校注:《西洋朝贡典录》序,中华书局,2000年。

[50] 王世贞:《弇州史料前集》卷四十一。

[51] 张廷玉等:《明史》卷三百三十二《西域传》。

[52] 张廷玉等:《明史》卷三百四《郑和传》。

[53] 李庆新:《越南明香与明乡社》,将在《中国社会历史评论》第十一辑刊出。

[54] 冯承钧:《伯希和撰<郑和下西洋考>序》,《禹贡半月刊》第二卷第一期,1934年9月。

[55] 向达:《关于三宝太监下西洋的几种资料》,《小说月报》第二十卷第一号,民国十八年四月。

[56] 参见王赓武:《没有帝国的商人》,《海交史研究》1993年第一期,第111—125页。

[57] 施坚雅(G.W.Skinner)著、王旭等译:《中国封建社会晚期城市研究—施坚雅模式》,吉林教育出版社,1991年,第9、79页。

[58] 长乐《天妃之神灵应记》,转引自萨士武:《考证郑和下西洋年岁之又一史料》,《大公报·史地周刊》第十八期,民国二十五年四月十日。

[59] 见童书业:《重论“郑和下西洋”事件之贸易性质》一文附件,《禹贡》半月刊,1937年5月第七卷1-3期合刊。

[60] 郑晓:《吾学编》,《皇明四夷考》卷上《日本》,四库禁毁书丛刊本。

[61] 徐继畲:《瀛环志略》卷二《南洋各岛序》。

[62] W.J.卡德(W. J.Cator):《中国人在荷属东印度的经济地位》,《南洋问题资料译丛》1963年第三期。

[63] 张燮:《东西洋考》卷三《西洋列国考》,丛书集成本,上海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五年。

[64] 冯尔康:《“郑和下西洋”的再认识—兼论“下西洋”与封建专制政治的关系》,南开大学历史系编《南开史学》第二期,1980年,第1—14页。毛佩琦、李焯然:《明成祖史论》(文津出版社,1994年,第248—258)也同意这一观点,并进行阐释。

[65] 牟复礼、崔瑞德编《剑桥中国明代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2年,第185页。

[66] 李剑农:《宋元明经济史稿》,三联书店,1957年,第160—173页。

[67] 吴晗:《十六世纪前之中国与南洋》,《清华学报》第十一卷第一期,1936年;束世澄:《郑和下西洋之价值》,《郑和研究资料选编》,人民交通出版社,1985年,第182—191页;寺田隆信著、庄景辉译《郑和—联结中国与伊斯兰世界的航海家》序言,海洋出版社,1988年。

[68] 严从简:《殊域周咨录》卷八《西洋》。

[69] 寺田隆信著、庄景辉译:《郑和—联结中国与伊斯兰世界的航海家》,第85—90页。

[70] 寺田隆信著、庄景辉译:《郑和—联结中国与伊斯兰世界的航海家》,第85—90页。

[71] 《明太祖实录》卷一百三十四,洪武十三年十月丁丑。

[72] 伊曼纽尔·沃勒斯坦(Immanuel Wallerstein)著、罗荣渠等译:《现代世界体系》第一卷,高等教育出版社,1998年,第41-42页。

[73] 黄枝连:《天朝礼治系统》(上卷)《亚洲的华夏秩序—中国与亚洲国家关系形态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2年,第120页。

[74] 谢和耐(Jacques Gernet)著、耿昇译:《中国社会史》,江苏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364页。

[75] 斯塔夫里阿诺斯(L.S.Stavrianos)著,吴象婴、梁赤民译:《全球通史—1500年以前的世界》,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年,第445页。

(原刊王天有、徐凯、万明主编《世界文明与郑和远航》,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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