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两淮盐政改革论纲

  经陶澍淮北票盐改革后,淮北地区的盐政取得突破性进展,票盐的成果也逐渐得到更多人的认可。随后,陶澍“颇欲推行于淮南,不果”。这主要是因为淮南地袤广阔,因此而获利者甚众,改革的反对阻力大。另外,票盐改革后,降低成本,也开始对其他盐区产生冲击,很明显的证据就是,经过多年的发展,“山东、山西各巡抚皆以淮北票盐充斥,致各该处引积商疲,奏请调剂。”[63]在淮南推行票盐改革,势必导致私盐侵灌其他盐区,损害其他盐区的利益,遭致更大层面的反对。故直至道光二十九年,湖北武昌塘角大火,“烧盐船四百余号,损钱粮银本五百余万,群商请退”[64],两江总督陆建瀛才以此为契机,仿淮北成例,在淮南改行票法,并获得一定程度的成功。

  “票法宗旨,在于轻本敌私”,“无论官绅军民,皆准承运”[65],这是后来学者对票盐精髓的归纳和总结,陆建瀛正是照此办法行事。他宣称,淮南盐务疲敝,“实由口岸之不销”,不销之故,则在官价昂于私价,官本重于私本,而成本过重之故,又在银价日贵,浮费日增。为今日计,“欲畅销必先敌私,欲敌私必先减价,欲减价必先轻本。欲轻本必先大裁浮费,摊轻科则”。在他看来,淮南盐政之弊,在于其盐利既不能上归政府,亦不能惠及百姓,而尽归于中饱之人。淮南引地最广,涉及四省,与这些弊端相适应的,则是官则文武印委各员,吏则大小衙门书役,以及商伙、商厮、商船,“不可臆计”。虽然陆建瀛清楚,一旦自己提出改革动议,这些人“必群起而挠之,造谣结党以恐吓挟制,必使良法中阻而后已”。但若想改革成果,只能力破情面。他仿效陶澍淮北票盐改革方案,提出淮南盐政改革的章程共计十条:

  一、酌减外费,以轻成本。二、酌复额引,加带乙盐。三、永禁整轮,疏通销路。四、核实岸费,以杜浮冒。五、分岸运销,利商便民。六、纲食各岸,画一办理。七、官定场价,以免居奇。八、盐包改捆,以杜夹带。九、体恤灾商,分年批补。十、删除繁文,以归简易。

  从以上章程中可以看出,陆建瀛认为淮南盐务疲弊的主要原因在于行盐地食盐销售不畅,而销售不畅的原因则在于官盐的价格高于私盐,官盐的成本重于私盐,欲以官盐对抗私盐,唯有减省官盐的成本及盐价,所以他提出一系列改革措施,减轻成本、加速运销及简化机构,以配合票盐的实行。陆建瀛还特意强调,以上各条专为除弊轻本,约可省浮费100余万两,南盐成本每引可省至4两有零,自出场到岸,每斤成本约制钱30文上下,如此一来,淮南之盐或可畅销。[66]

  陆建瀛于扬州设总局收纳课税,每运盐十引,填票一张,以十张为一号。楚、西、苏、皖分为四界,凡商贩请运,在销界以内,无论何县,悉听转贩流通,并不作为专岸;如有侵越界外及盐与照离者,仍以私论。又于九江设局,派员经理其事,凡楚西商盐,就近发卖水贩,任其运销。为达到这一目的,陆建瀛随后又颁布了许多配套措施。

  陆建瀛的改革得到了最高决策者的支持。咸丰帝曾在陆建瀛的奏折上朱批:“所奏已与军机大臣商酌依议行矣。惟朕弱龄亲政,毫无见闻。于利弊实未能深悉,卿受皇考重恩简任春圻,自必激发天良,实心办事,但此时系整顿之始,尤须敬慎,乃心断不可有见长高兴之意,暴露于前,俾胥役得窥测也,勉之,钦此。”[67]可见其信任。

  淮南票盐改革后,截至九月初旬,不到五个月的时间,已领运70余万引,尚有30余万引,南北贩商均欲认运。只是因本年淮南通泰各场“夏秋风趣不时,间有缺产”,且考虑到“两淮虽属一体,而南北两局究应剥分界限”,故陆建瀛决定命南商从淮北提盐30万引,“仍由淮南商贩运销,免滋流弊”[68]。至十月十五日止,则淮南更是全完纲额之1095千余引。[69]

  通过以上论述,再结合陶澍当初对淮北地区推行票盐的方法,可知陆建瀛的淮南改革之法,基本上与淮北票盐之制相类似,但因情况所迫,他不再强调缉私、盐区及盐价,并使自己的改革,包含着新的因素,从而显得更为大刀阔斧。

  陆建瀛的淮南票盐改革,在改行票法之余,重点仍是放在裁减浮费和减轻成本上。《清史稿》记载:“凡省陋规岁数百万,又减去滞引三十万,年保行百零九万引,每引正课一两七钱五分,杂课一两九钱二分,经费六钱五分八厘。”[70]虽然引斤课费仍较淮北为高,但与以前相比,还是大为减轻。加上为弥补武昌大火的损失,规定每运新盐一引,带运二百斤,“既裁浮费,又多运盐二百斤,成本轻减过半。故开办数月,即全运一纲之引,楚西各岸盐价骤贱,农民欢声雷动”[71]。由此可见,陆建瀛的淮南票盐改革,亦是很有成效。清廷对陆建瀛的改革非常满意,咸丰帝宣称:淮南盐务新章,经陆建瀛督同联英、刘良驹等扫除积弊,自开局至今五月有余,已办过上下两半奏销,约十一月内外,淮南全纲可清,合之淮北盐课协饷,计应共银五百余万两,“办理尚属妥善”,特决定对陆建瀛等人一一“议叙”。[72]

  凭借着推行票盐所带来的巨大利润与良好的销售业绩,陆建瀛的票盐改革亦在相当程度上获得成果。经陶澍的淮北票盐改革,再至陆建瀛的淮南票盐改革,清代最大盐区的两淮,最终走上了以市场为主导、以利益为驱动的票盐之路。至咸丰元年(1851年),户部对票盐改革做出一个较为中肯的意见:

  夫票盐之所以愈于长商者何也?长商受官约束,官吏因之侵渔,长商无可如何,故有费,而盐日滞;票商随时认领,官吏即欲需索,票商立许告发,故无费,而盐易销。则减费即所以裕课,其利一。

  长商有费,则盐价日昂,贵则不能敌私,而销路日壅;票商无费,则盐价日贱,贱则可以胜私,而销路日宽。则敌私即所以裕课,其利二。

  长商积疲已久,每致先盐后课,而课易拖延;票商挟本而来,故皆先课后盐,而课无短绌。则免欠课之积弊,其利三。

  长商按纲领运,必挟资巨万,而后可以承运;票商量力纳课,即为数无多,而亦准其贩运,则广民间之生计,其利四。

  长商则恃系官盐,迫人以不敢不食,故盐多搀和;票商则各自销售,恐人之或有不食,故盐皆洁白。则便各省之民食,其利五。

  长商价重,则人愿食私,而枭徒因之以多;票商价轻,则人愿食官,而私贩因之以戢。则化天下之莠民,其利六。[73]

  总之,得此六利,如果又能经理得人,“当今生财之大道,计无有逾此者”。户部立论主要从财政的角度出发,减费裕课,敌私裕课,免欠课之弊,办课较易。但其指出在专商垄断时,官气太重,食盐质次价高这一点,对纲法不便于民的弊病,讲得却的确相当深刻,击中盐法要害。正因为如此,户部提议,陆建瀛之淮南票盐改革,“一年以来,票贩踊跃争先,已酉一纲(注:系指道光二十九年之额盐)收课五百余万两,是年部库支绌,敕以接济”,故而为今之计,“欲增课必先畅销,欲畅销必先敌私,欲敌私必先减费。而欲减费敌私以畅销而增课,则又莫若使各省改长商而行票盐。”[74]可见通过自陶澍而至陆建瀛等人的努力,票盐的效率已经得到广泛的承认。

  当然,也有人早就指出,淮南票盐改革之不彻底性:“淮南、北行盐皆大效,淮南仿票法而不名票,大意谓票法散不可稽核,故处处间以官吏,与《日知录》所云‘不问所之者’不同。虽操纵自余,然立一法必待其人而后行者,非良法也,必人人可行始为良法,如陆公长在,尚能坚持,否则官吏乘间,陋规裁者可复,少者可增。”[75]不能完全自由流通,处处加以限制,当然会留下不少弊端。

  陆建瀛改革后不久,即爆发了太平天国起义,太平军攻陷武昌、汉口,长江航路受阻,淮盐无法上运,正所谓“咸丰军兴,岸悬商散,北则军队林立,饷盐充斥;南则江路梗阻,片引不行,票法于是乎大坏’”[76],废引改票之事就此结束。加之官员已无力对制度做进一步修正,故淮南票盐很快就出现了“越二岁,即滞销抢跌,承办数千引之大贩皆为一二十引之小贩所误”,“淮盐遂以不振”[77]的局面。川盐济楚逐步登上历史舞台,等到太平天国起义被镇压后,曾国藩、李鸿章等人重整旗鼓,恢复两淮盐运,但已时过境迁,今非昔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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