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黄三杨庄水灾遗址与西汉黄河水患

  【作者简介】程有为,男,河南省社会科学院历史与考古研究所研究员。

  【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黄河中下游水利史研究》(批准号为99BZS016)的阶段性成果。

  近年来,在河南省内黄县三杨庄附近发现了汉代的聚落和农田遗存。经过考古工作者钻探和初步发掘,发现这些遗存均为汉代的庭院建筑和农田遗址,因黄河的一次大规模洪水泛滥而被整体淹没。像这样保存完整的地面部分建筑遗迹在全国独一无二,因而被一些专家称为“中国的庞贝古城”,被列入2005年度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和国家大遗址重点保护项目,并成为国务院公布的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三杨庄遗址为黄河下游严重的水患提供了珍贵的实证资料。遗址发掘单位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和内黄县文物局编写了《三杨庄汉代遗址》一书,对初步发掘的收获作了简要介绍,不少报刊也对这一重大发现进行了较为详细的报道。本文依据上述已经披露的资料,对三杨庄遗址与西汉黄河下游水患的一些相关问题予以初步探讨。

内黄三杨庄汉代黄河水灾遗址

  三杨庄遗址位于河南省内黄县梁庄镇三杨庄北,东北距内黄县城约30公里。2003年6月下旬,当地政府在三杨庄北开挖河道,在约1500米范围内,距现地表深5米左右,先后发现了四处汉代瓦顶建筑遗存。经初步清理后确认,这些遗存均为汉代庭院建筑遗址,因黄河的一次大规模泛滥而被整体淹没。经过三年来的钻探和调查,考古工作者在近百万平方米范围内,不仅发现了13处汉代的庭院遗存,而且还发现了相互贯通的道路网络。三杨庄遗址是一处规模宏大、保存完整的西汉晚期农田和庭院建筑遗址。由于该遗址是因黄河洪水泛滥而被淤沙深埋于地下,所以庭院布局、农田垄畦保存完好,屋顶和坍塌的墙体基本保持原状,各遗迹的功能及其相互之间的关系明确。这种情况在既往的考古发现中极为罕见,尤其是成组的庭院布局及其附属设施、大面积的农田及其耕作原貌,均是汉代考古中的首次发现,填补了学术研究中的许多空白。

  关于三杨庄遗址的价值,一些专家学者作了很高的评价。中国考古学会理事长徐苹芳说:“内黄三杨庄遗址是近几年我们国家最重要的考古发现,全国唯一,今后很可能没有第二处,所以对于它的重要性怎样去评价都不过分。”①许多学者认为:“内黄三杨庄汉代聚落遗址的发现,首次再现了汉代农村的真实景象;首次揭示了汉代中下层民众生产生活状况的庭院与生活环境;首次发现了汉代农田实物,为研究汉代农耕文明和耕作制度,为研究汉代的基层社会组织结构提供了绝好的实物资料。同时,也为汉代黄河治理和河道变迁等黄河水文史方面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考古资料。”②因此,它值得人们进行深入的研究。

西汉时期频繁严重的黄河下游水患

  秦汉时期黄河下游水患主要发生在西汉一代和两汉之际。当时黄河北流,至今沧州以东入海,见于记载的大决溢有十余次。除两次向南由今山东西部注入泗水下通淮水入海外,决溢大多集中在今河南省北部一带,泛滥今山东省西部、北部和河北省南部地区。至东汉明帝永平年间王景治河以后,黄河开始出现了长期相对安流的局面,水灾较少发生。

  (一)西汉黄河水患及原因

  西汉初年,黄河下游河道尚比较稳定,只是在汉文帝时酸枣(今河南延津西南)发生了一次决口。而到汉武帝时期,黄河决溢便频繁出现,至西汉末期黄河水害此起彼伏,几乎到了不可收拾的地步。西汉中期以后黄河决溢频繁,灾情严重,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了巨大的损失。武帝建元三年(前138)的平原(郡治今山东平原县西南)河溢,造成百姓大饥,人相食。元光三年(前132)瓠子(今河南濮阳县西南)决口,主流东入巨野泽,南夺泗入淮,另有分支北流入济,洪水遍及十六郡。史称“自河决瓠子后二十余岁,岁因以数不登,而梁、楚之地尤甚”③。最严重的一次水患发生在汉成帝建始四年(前29)。是年黄河在馆陶(今属河北)和东郡(治今河南濮阳县)金堤两处决口,泛滥兖、豫二州,“入平原、千乘、济南,凡灌四郡三十二县,水居地十五万余顷,深者三丈,坏败官亭室庐且四万所”④。百姓死亡无计其数,仅官府从灾区迁出的百姓就有97000人。河平二年(前27)的平原决口,溃水“流入济南、千乘,所坏败半建始时”。而鸿嘉四年(前17)“勃海、清河、信都河水湓溢,灌县邑三十一,败坏民舍四万余所”。当时人称这次“河溢之害数倍于前决平原时”。新莽始建国三年(11),河决魏郡,泛清河以东数郡。这次河决,近60年没有堵塞,“河决积久,日月侵毁,济渠所漂数十许县”⑤。

  (二)西汉黄河下游水患频发的原因

  西汉黄河下游水患频繁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我们认为,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黄土高原地区植被的破坏加剧了水土流失,使黄河下游河床因泥沙淤积而抬高,出现了地上悬河。西汉时期大力推行移民实边和屯田的政策,黄土高原地区人口有大幅度的增长。例如汉武帝时期,曾徙山东受灾“贫民于关以西,及充朔方以南新秦中,七十余万口,衣食皆仰给县官。数岁,假予产业,使者分部护之,冠盖相望。”后又在“上郡、朔方、西河、河西开田官,斥塞卒六十万人戍田之”⑥。西汉末黄土高原人口数量达到684万,占当时人口总数的115%,成为除了黄河下游平原地区之外全国第二个人口最多的地区。⑦人口数量的急剧增长使黄土高原的农业开发的步伐加快,成片的草场和森林变成了农田。据司马迁《史记?货殖列传》记载,春秋战国以来,中国北方的农业和牧业分界线,在由今河北昌黎县碣石经山西太原到陕西韩城县龙门一线。但是经过西汉时期多次大规模移民开发,终于全面突破了上述的农牧业分界线,使今山陕峡谷流域及泾、渭、北洛河上游地区成为新的农业地区。虽然当地居民还保持着“车马田狩”的遗风,畜牧业仍占有一定比重,但是大规模的移民屯垦已使这里的农业生产有了很大的发展,且使自然景观发生了显著变化,大片草原和森林逐渐消失,代之出现的是村庄和农田。在这种情况下,黄土高原地区的原始植被开始受到人类活动的明显影响。在当时“广种薄收”等不合理的农业垦殖活动中,森林和草原遭到破坏,黄土裸露出来,造成严重的水土流失,河水中的泥沙含量增加,颜色变黄,“黄河”的称谓开始见于史书。西汉末期张戎曾言:“河水重浊,号为一石水而六斗泥。”⑧这种多泥沙河水到达下游,必然淤积抬高河床。随着河床的淤积抬高,人们被迫加高堤防以保安全。久而久之,在黄河下游一些河段形成了地上悬河,魏郡黎阳(今河南浚县)段就是如此。史称:“往六七岁,河水大盛,增丈七尺,坏黎阳南郭门,入至堤下,水未逾堤二尺所,从堤上北望,河高出民屋,百姓皆走上山。”⑨这种地上悬河出现后,“河水高于平地,岁增堤防,犹尚决溢”,增大了河水泛滥的几率。

  其次,黄河下游人民“与水争地”,导致河床狭窄,降低了蓄洪、行洪能力。战国至西汉时期是黄河中下游地区的一个人口高峰期。到西汉末元始二年(2),黄淮海平原地区“人口达3294万,占西汉全国人口总数的571%,人口密度也居全国之冠”⑩。黄河中下游地区劳动人手的增加,铁农具的进步,牛耕的普及,使当时的土地得到了更广更深的开发,社会经济有明显发展。由于人口众多,土地开发殆尽。有些地方为盐碱地,土地瘠薄,产量很低。人们为了糊口,开始“与水争地”,垦种黄河堤内滩地和池泽周围的土地。史称:“昔元光之间,人庶炽盛,缘堤垦殖。”由于战国时所修黄河两岸堤防,间距25公里,“水尚有所游荡。时至而去,则填淤肥美,民耕田之。或久无害,稍筑室宅,遂成聚落。大水时至漂没,则更起堤防以自救,稍去其城郭,排水泽而居之”。“东郡白马(今河南滑县东)故大堤亦复数重,民皆居其间。从黎阳北尽魏界,故大堤去河远者数十里,内亦数重,此皆前世所排也。”黄河堤内有广阔的滩地,由于河水泥沙填淤,土地肥美。人们不仅在堤内耕种,而且建筑房舍居住,又筑民埝(生产堤)以自保。堤内修筑重重民埝,导致河床狭窄,所建民埝、房舍又产生阻遏作用,造成河水流动不畅,加剧了主河道淤积。这样,如发生洪水,极易决溢成灾。此外,黄河下游地区原本有许多池泽,成为容纳洪水之处所。西汉时开始对池泽进行围垦。如“内黄界中有泽,方数十里,环之有堤,往十余岁太守以赋民,民今起庐舍其中,此臣亲所见也”。可见,位于汉代内黄县西南的黄泽已被围垦。池泽被围垦的结果是面积缩小或者完全消失,洪水无地蓄滞,自然会酿成灾害。总之,百姓在黄河堤内滩地上垦殖,修筑民埝房舍,使河床狭窄,又围垦可用于滞洪的沼泽,使其面积缩小。人类与水争地的结果,加重了洪水灾害,也危及自身生命财产的安全。

  最后,治水措施不当,控导工程不合理,增加了黄河险情。西汉时期水利技术有所发展,人们在黄河下游河段的泥土堤防表面砌上石块,更有利于抗御洪水的冲击,并开始修筑石堤控导河水流向。但是由于人们对于黄河水情了解不够,这些控导工程布设不尽合理,反而影响了黄河的安流。当时人贾让曾说:“河从河内(郡治今河南武陟西南)北至黎阳(今河南浚县)为石堤,激使东抵东郡平刚(今河南滑县境内);又为石堤,使西北抵黎阳、观(今河南清丰东南)下;又为石堤,使东北抵东郡津(即白马津,今河南滑县东北)北;又为石堤,使西北抵魏郡昭阳(今河南浚县东北);又为石堤,激使东北。百余里间,河再西三东,迫阸如此,不得安息。”人们为了某种需要,在一百多里内,通过修筑石堤,使河水不断改变流向,两次向西北,三次向东北,出现许多急弯,导致行水不畅。一遇洪水,极易破堤泛滥。

关于三杨庄水灾遗址的几个问题

  三杨庄遗址的发现为汉代黄河河道变迁、灾害治理的研究提供了新的考古资料。但是,还有一些问题值得考证和探讨。例如:三杨庄遗址是否濒临汉代黄河故道?它为哪一次黄河水患淹没?它位于黄河堤内还是堤外?下面我们就这些问题发表一些初步看法。

  (一)三杨庄遗址濒临汉代黄河故道

  三杨庄遗址位于今河南省内黄县东南。西汉时期即有内黄县建置,隶属于治所设在邺县(今河北临漳西南邺镇)的魏郡。史称西汉魏郡领“县十八,邺,馆陶,斥丘,沙,内黄,清渊,魏,繁阳,元城,梁期,黎阳,即裴,武始,邯会,阴安,平恩,邯沟,武安”。查历史沿革,今河南内黄县境“战国属魏,一名黄,一名繁阳。赵敬侯八年拔魏黄城,赵孝成王二十八年廉颇兵攻繁阳”。西汉“高祖时始置内黄县,又分置繁阳县,并隶魏郡”。因为秦朝在河外的砀郡设有“外黄”县,西汉继续存在。此黄城在河内,因而称“内黄”。北魏“永平初年县废,与繁阳并入临漳,隶司州魏尹”。可见,两汉魏晋时期,今河南内黄一带,有内黄和繁阳两县并存。那么,三杨庄一带在汉代究竟属于内黄县还是属于繁阳县呢?

  西汉时的内黄县“治所在今河南汤阴县东北故城村”,而不在今内黄县境内,其西南有黄泽。北魏永平初年内黄县被废。隋开皇六年(586)复置,方移治于今内黄县西二十里旧县,北宋元丰年间以后又徙治今内黄县城。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年版《中国历史地名大辞典》记载西汉内黄县以东有繁阳县:“西汉置,属魏郡,治所在今河南内黄县西北。”查1975年中国地图学社出版的《中国历史地图集》第二册《冀州刺史部》第17页:西汉繁阳县在今内黄县城西北,西汉内黄县又在繁阳县正西。今内黄县大部分地方汉代属于繁阳县,而三杨庄遗址位于今内黄县城西南,故它在西汉时不可能属于内黄县,而应属于繁阳县管辖。

  汉代黄河决溢比先秦时期明显增多,主河道变化较为频繁。关于西汉时期冀州以下的黄河主河道流向,郦道元说:河水“又东北过黎阳县南。河水自(白马)津东北经凉城县。河水又东北经伍子胥庙南。河水又东北,为长寿津。故渎东北经戚城西,故渎又经繁阳县故城东,北经阴安县故城西,故渎又东北经昌乐县故城东,又东北经元城县故县西北而至沙丘堰,至于大陆北,播于九河”。可见,西汉黄河下游河道不流经当时的内黄县,而流经繁阳县,繁阳县故城东为黄河故渎行经之地。

  关于汉代早期黄河下游河道流经何地、到何处入海,一些现代学者依据《史记?河渠书》、《汉书?沟洫志》和《水经注?河水》的相关记载,认为:黄河主河道大概经今河南省的荥阳北、延津西、滑县东、浚县南、濮阳西南、内黄东南、清丰西、南乐西北,河北省的大名东,山东省的冠县西,过馆陶镇后,经临清南、高唐东南、平原南,绕平原西南,由德州市东复入河北,自东光县北流向东北,至沧州市折转向东,在黄骅县境入海。也就是说,西汉黄河主河道流经今河南内黄县东南。

  总之,汉代的魏郡繁阳县(今河南内黄县)位于今河南省北部,西汉黄河主河道从此经过,处于黄河决溢的多发区。三杨庄遗址位于西汉繁阳县东南(今内黄县西南),因此它被黄河洪水淹没毫不足怪。

  (二)三杨庄遗址为新莽始建国三年的黄河魏郡决口之后所淹没

  西汉一代黄河下游水患频繁,据史书记载,当时黄河的决溢不下10次:第一次是汉文帝十二年(前168),“河决酸枣(今河南延津西南),东溃金堤,于是东郡(治今河南濮阳县)大兴卒塞之”。第二次是汉武帝建元三年(前138)春,“河水溢于平原(治今山东平原西南),大饥,人相食”。第三次是汉武帝元光三年。是年春,“河水徙从顿丘(今河南清丰西南)东南,流入渤海”。同年五月,“河水决濮阳,泛郡十六”。关于这次决口,司马迁称:“其后四十有余年,今天子元光之中,河决于瓠子(今河南濮阳县西北),东南注钜野,通于淮泗。于是天子使汲黯、郑当时兴人徒塞之,辄复坏。”关于其具体时间,班固所记有所不同:“其后三十六岁,孝武元光中。”“其后”即“河决酸枣”之后。考河决酸枣四十余年,已是汉武帝元朔或元狩年间,与元光年间不合。而“其后三十六岁”,正当元光三年。因此,笔者认为,此次河决,应发生在元光三年,以班固所言为是,司马迁可能将“其后三十余年”误为“其后四十余年”。这次决口,到元封二年(前109)汉武帝封禅完毕路过濮阳,亲临瓠子率群臣负薪堵塞决口,方取得成功。第四次仍在汉武帝时期,“自塞宣房(即塞瓠子决口)后,河复北决于馆陶(今属河北),分为屯氏河,东北经魏郡(治今河北临漳县西南)、清河、信都(今河北冀县)、勃海(治今河北沧州东南)入海,广深于大河等,故因其自然,不堤塞也。”第五次是汉元帝永光五年(前39),“河决清河(治今河北清河县东南)灵鸣犊口,而屯氏河绝”。第六次至第九次都发生在汉成帝时期。第六次是建始四年(前29),河“决于馆陶及东郡金堤,泛滥兖、豫”二州,朝廷命河堤使者王延世塞之,月余,河堤成。第七次是河平二年(前27),“河复决平原,流入济南(治今山东章丘县西北)、千乘(治今山东高清县东南),所坏败者半建始时”。遣王延世、杨焉等治之,六月乃成。第八次是鸿嘉四年(前17),“勃海、清河、信都河水湓溢,灌县邑三十一,败官亭民舍四万余所”。不塞。第九次是元延元年(前12),“河水大盛,增丈七尺,坏黎阳(今河南浚县)南郭门,入至堤下”,“水留十三日,堤溃(二所),吏民塞之”。第十次是新莽始建国三年,“河决魏郡,泛清河以东数郡”。河水经平原、济南二郡,流向千乘入海。王莽不予堵塞。直至东汉明帝永平十二年(69),才由王景予以彻底治理。

  既然西汉时期黄河下游至少发生了10次水患。那么,三杨庄遗址的汉代村落农田被深埋,出自哪次水患,也是一个必须解决的问题,下面我们就此作些分析。

  首先,内黄三杨庄在汉代属于魏郡。黄河在魏郡以下地区决口,对此地不会有影响。只有在魏郡及其以上地域决口,方可能使此地受灾。上述黄河的六次决溢,发生在魏郡及其以上的只有三次,即汉文帝十二年的河决酸枣,汉武帝元光三年的河决瓠子和新莽始建国三年河决魏郡三次。而汉文帝十二年的“河决酸枣”,由于东南地势低洼,河水只能向东南流,夺泗入淮;汉武帝元光三年的河决瓠子,也是流向东南的钜野泽,会泗入淮。这两次决溢都不会对魏郡地造成多大危害。而新莽始建国三年的决口,发生在魏郡当地,因而会直接导致三杨庄一带遭受洪水灾害。其次,考古工作者在三杨庄第二处庭院遗址的“二进院内西部地面初步清出3枚’货泉’铜钱等”,为我们提供了重要信息。据文献记载,“货泉”是新莽时的钱币。天凤元年(14),“罢大小钱,改作货布……其文右曰’货’,左曰’布’,重二十五铢,值货泉二十五。货泉径一寸,重五铢,文右曰’货’,左曰’泉’,枚值一,与货布二品并行”。可见,“货泉”是王莽天凤元年开始流行之货币。由此可见,三杨庄庭院被黄河水淹没应发生在新莽始建国三年的河决魏郡之后。始建国三年黄河在魏郡决口后,新莽政权没有进行堵塞。史称:“先是,莽恐河决为元城冢墓害。及决东去,元城不忧水,故遂不堤塞。”王莽为了一己之利,不筑堤堵塞决口,任凭洪水泛滥,从而给黄河下游地区人民造成了极大的灾难。

  但是,这里还存在着一个小问题。既然在三杨庄遗址的院落内发现了新莽时的钱币“货泉”,而王莽推行“货泉”的时间是在天凤元年,说明该遗址院落被掩埋应在天凤元年以后。但是新莽时期的黄河决口发生在始建国三年。就是说,始建国元年黄河在魏郡决口的当时,院落并没有被淹没,3年以后才被淹没。其缘故何在,尚值得进一步研讨。

  (三)三杨庄遗址位于黄河堤内滩地上还是堤外

  过去人们一直认为,中国古代的乡里的聚落和田地的布局是院落集中在一起,聚落之外才是农田。而内黄三杨庄汉代聚落遗址的院落之间的布局相对独立,并保持一定距离、互不相连,每个院落周围都是农田,如同一座座别墅。这种情况引起了学术界的关注。刘庆柱先生说:“这让我大吃一惊。2000年前汉代乡里的布局怎么是一个个单独院落?”对此问题我们也谈一点肤浅认识。

  前文已经说明,内黄三杨庄一带在汉代位于魏郡繁阳县东南,濒临黄河故道。战国以来在黄河下游两岸大堤内有宽25公里的滩区,洪水在其间游荡。洪水退去后,滩地被泥沙“填淤肥美,民耕田之。或久无害,稍筑室宅,遂成聚落”。这在当时的黄河下游地区成为一种普遍现象,而且魏郡繁阳(今内黄)也是如此。史称:“从黎阳北尽魏界,故大堤去河远者数十里”,内有民埝“数重,民皆居其间。”明确指出黄河从黎阳(今河南浚县)到出魏郡界一段河道(包括内黄三杨庄一带在内),两岸大堤内有广阔的滩地,其上有民埝(生产堤)数重,农民在其间建筑室宅,垦种土地。因此我们推测,内黄三杨庄遗址很可能在黄河大堤之内的滩地上。黄河滩地由于时常可能被洪水淹没,而不属于国家统计在册的正规耕地。农民自发或经过当地政府许可,在滩地上耕种,并建筑住宅。他们为了生产和生活上的方便,就在自己垦种的一块土地上单独建筑室宅。当然,有些院落之间也有道路相连,便于守望相助。因为这种田地和住宅都带有临时性质,其布局就不像堤外的属于乡里的永久性聚落那样,很多家的院落连成一片,聚族而居,土地全在聚落之外。

  当然,这种认识虽有一些根据,但仍然带有推测成分,需要以后的考古发掘进一步证明。

注释:

①河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河南省内黄县文物局:《三杨庄汉代遗址》,第50、15、62页。

②陈茁、王珂:《考古新发现背后的故事》,《河南日报》2006年5月23日。

③⑥司马迁:《史记》,卷廿九《河渠书》、卷三十《平准书》、卷廿九《河渠书》、卷廿九《河渠书》,中华书局,1959年。

④⑤⑧⑨班固:《汉书》卷廿九《沟洫志》,中华书局,1962年。班固:《汉书》卷二八上《地理志上》,中华书局,1962年。班固:《汉书》卷六《武帝纪》,中华书局,1962年。班固:《汉书》卷九九《王莽传中》,中华书局,1962年。班固:《汉书》卷廿四下《食货志下》,中华书局,1962年。范晔:《后汉书》卷七六《循吏传》,中华书局,1965年。

⑦朱士光:《黄土高原地区环境变迁及其治理》,黄河水利出版社,1999年,第43页。光绪十六年《内黄县志》,《卷首?沿革》,内黄县人民委员会,1965年。郦道元撰,王国维校,袁英光、刘寅生整理标点《水经注校》卷五《河水》,上海人民出版社,1984年。黄河水利史述要编写组:《黄河水利史述要》,黄河水利出版社,2003年,第59页。

⑩邹逸麟:《黄淮海平原历史地理》,安徽教育出版社,1993年,第226页。

载《中州学刊》2008年第4期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