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冶铁、铸铁业中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
——《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第五章第一节

  

二 清代冶铁业的发展

  清代采铁、冶铁的生产技术没有什么改进。在采矿上,仍是传统的锤、凿开挖,明代所述火爆法,反而未见记载。在冶炼方面,炼焦的使用,也反而未见记载。尤其是炼铁炉的构造,并未见进步。

  表5-1清代各种矿在采厂数

年代 合计 银铜铅 水银 硫璜 雄黄
康熙元年1662康熙二十年1682

康熙三十七年1698

康熙四十七年1708

康熙五十七年1718

雍正六年1728

乾隆三年1738

乾隆十三年1748

乾隆二十三年1758

乾隆三十三年1768

乾隆四十三年1778

乾隆五十三年1788

嘉庆三年1798

嘉庆十三年1808

嘉庆二十三年1818

道光八年1828

道光十八年1838

年代未详

511

28

56

68

105

152

215

262

282

311

307

283

302

296

290

279

80

 1

2

16

16

30

35

44

58

61

55

56

57

52

50

51

52

6

  

1

 

6

10

11

25

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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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39

31

24

18

20

19

3

  

17

17

17

24

54

69

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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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

84

82

112

127

121

112

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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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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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4

6

6

7

16

11

11

8

7

5

 

15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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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21

24

32

28

28

24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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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26

28

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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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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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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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5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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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6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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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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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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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7

7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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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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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19

15

14

17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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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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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20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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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1

  

 

 

 

 

2

2

2

1

1

1

1

1

1

1

1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1卷,经387-389页。原据清代矿课,钱法档案,历朝会典、事例、则例,各省地方志及有关私记载整理。

  直到鸦片战争前,清代最先进的炼铁炉,仍是广东明末遗制的瓶型高炉,这种炉的最高产量一昼夜可达3,600斤,我们已作过详细介绍。【38】清中叶新兴的陕西南部铁产区,其“铁炉高一丈七八尺,四面椽木作栅,方形,坚筑土泥,中空。上有洞放烟,下层放炭,中安矿石。矿石几百斤,用炭若干斤,皆有分两,不可增减。旁用风箱,十数人轮流曳之,日夜不断。【39】”这种高炉,看来是明代遵化炉的同一类型,只是加高了5—6尺,与广东高炉相等,但其容积相差远甚。这是因为,方炉只是便于筑造,不能过大,燃烧效果亦差。遵化高炉日产量540斤,陕西高炉以加大三分之一计,不过700斤。其鼓风设备则可能已利用封闭式风箱(明末《天工开物》所记亦系封闭式风箱),但亦因此耗人力甚多。原资料说,一炉所需匠夫共十数人,鼓风即占去十数人。四川也是清代发展起来的铁产区,其所用炼铁炉更属小型。下面将引用其记载,每炉只司炉1人,鼓风2人,日产量仅27斤。

  但是,清代产铁的地区扩大了,炼铁炉也增多了,所以铁的生产仍是发展的。我们没有铁产量的统计,由于铁课折银,所知情况反不如明代,不过,从其他一些材料看,清代铁的产量确有增长,但比起人口和经济的发展来说,又是落后的;到十九世纪后期,我为已是一个用铁相对贫乏的国家了。

  彭泽益同志对清代铁矿的开发有个统计,据他统计,从康熙二十四年(1685)到道光十八年(1838),全国共报开铁厂280处,期间停闭168处,期末尚在开采的112厂。表5-2是每隔10年在开采厂数的摘要。

表5-2清代矿在采厂数

年代 合计 云南 四川 广东 广西 湖南 陕西 江西 其他
康熙二十四年1685雍正三年1725

雍正十一年1733

乾隆十年1745

乾隆二十年1755

乾隆三十年1765

乾隆四十年1775

乾隆五十一年1786

乾隆六十年1795

嘉庆十一年1806

嘉庆二十年1815

道光三年1823

道光十五年1835

年代未详

1718

50

70

93

91

91

86

82

115

116

121

112

59

1616

21

21

21

12

12

12

12

12

13

13

14

11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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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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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14

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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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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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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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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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25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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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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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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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7

9

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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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10

6

6

6

6

6

8

3

3

 

  

 

 

 

 

 

 

 

27

27

27

27

  

 

 

 

 

4

6

7

8

7

7

7

 

  

1

11

15

16

16

16

16

15

15

15

8

  彭泽益:《中国近代手工业史资料》第1卷,经387-389页。原据清代矿课档案,历朝会典、事例、则例,各省地方志及有关私记载整理。

  冶炼的情况,我们也不妨作个粗略的考察。广东是清代冶铁最发达的地区,李龙潜同志有过研究。【40】据他研究,从康熙到道光年间,广东省商人经营的冶铁工场共有高炉85座,分布在三十个县,主要在广州、韶州、惠州、嘉应州四府。都属大型高炉,每炉年纳饷银50-53两,仅个别稍秒,惟不知其各时期停闭和实存数。雍正十二年(1734),广东总督鄂弥达称:”粤省铁炉不下五六十座”【41】,似乎多了一些,可能是连同交纳饷银的土炉计算在内了。乾隆后期,炉数大减(多是矿尽停闭)。嘉庆四年(1799),有材料说广东共有高炉25座;到道光时,大约20余座,亦有说30座【42】。据嘉庆二年(1797)一个材料,广东高炉每座年产猴80-90万斤。【43】高时按40座计,年产量在3,500万斤左右,低时按25座计,在2,000万斤左右,又清代广东的铁课,高时达714万斤,低时589万斤【44】,按二八抽计,产量高时达3,570万斤,低时2,940万斤。比起明代最高产量,高时亦不过增加25%强,低时反有减少【45】。盖广东铁矿,到清中期已渐枯竭了。

  陕西原有铁矿开采,嘉庆以后大兴,成为一个大铁产区。这时铁厂分布在陕南凤县17处,略阳县5处,宁远厅2处,宁陕厅3处,共27处铁厂【46】。其高炉数未详。惟据称,其小厂有炉3-4座,大厂倍之(资料见后文),平均每厂按4座计,约有炉100余座。陕西高炉年产量126.000斤,部计100炉年产共约1,200余万斤。

  四川铁冶发展于乾隆年间,也是清代一个重要的铁产区,据称,乾隆十七年(1752),威远县开炉6座;二十六年(1761),屏山开炉4座;二十八年(1763),屏山县再开炉4座;三十一所(1766),宜宾县开炉2座;五十六年(1791),洪雅县开炉2座【47】。又据《通典》,四川铁炉都属小型,如前所述,每炉年产量不过4,800斤,是全省年产不过35万斤。

  福建是个老铁产区,延平(尤溪)铁早负盛名,但产量不多,清代转衰。乾隆八年(1743),据沙县,尤溪等八县亲开铁炉共69座,内大炉5座,小炉64座,惟炉式及产量匀未详。【48】

  广西是清代新兴的一铁产区。据乾隆十八年至嘉庆二十一年(1753-1817)前后11个关于广西矿课的材料,列铁炉数都在50-60座左右,平均数56座分布在约10个县。【49】其炉式则未详。

  江西的铁产区主要在长宁、兴国二县。长宁县于乾隆三十九年(1774)报开铁炉4座,五十九年(1794)报一炉4座,嘉庆十七年(1812)报开铁炉1座,共9座【50】。兴国县情况未详。

  湖北省于雍正间题准澧州石六、慈利、安福、永定四县铁矿任民开采。乾隆四十六年(1781),石门县派矿课3,000斤,慈利县派矿课5,000斤。【51】按二八抽铁计,产量为40,000斤,依四川式小型炉计,约有铁炉8座。全省又不止此。

  云南是个老矿区,铁厂不少,炉数未详。惟云南铁产,乾隆以后是衰退趋势。湖南、山西、安徽者是后起的铁产区,尤其湖南、地拉相当重要,但铁炉和产铁情况,都无资料可寻。

  以上,除广东、陕西两个主要铁产区外,其余各省有数可查的铁炉共144座。考虑到未全数字,及湖南、云南、山西、安徽等省,若共有250座炉,并不为多。均按四川小型炉计,每年产量共约120万斤。这样,全国铁产量约在4,7000万斤左右,最多时不到5,000万斤。

三 冶铁业中的资本主义萌芽

  清代冶铁仍然缺乏比较广泛的资料,我们还只能从一些事例中来观察生产关系。

  湖南:“辰〔溪〕邑矿厂情形,其挖,开设炉墩于县属溪边河岸,雇募人夫,煽铸生铁,名生板者,有乡厂、容厂之分。乡厂者,数人共一炉墩,各以所获炭、矿,轮流煽铸,为日甚暂。客人者,或一人或数人合伙,先期收买炭、矿,每秋凉时开炉,至次年春夏之交为止。所出生板,俱装运浦市,出售于砂铁厂。……属内开设炉墩之处,原无定在,故未载明。”

  “辰邑山多田少,无田可耕之贫民,所在多有。当农忙时为人雇工,犹可自食其力;及至秋后无他艺业,往往于产有铁矿处所,竭力开采,以此获得值自瞻。计阖县挖矿营生之人,动以数千。开采得矿,矿贩于此收买,装运近河开设炉墩之处。又有厂民收买炭、矿,雇募,煽铸生板。计每炉一座,所需工及挑运脚夫,约数十人,十座则数百人矣。邑属以此食力养家,亦以千计。其烧炭之炭户,装矿之船户,取给于此者,亦数百家。”【52】

  从这段记载看得很清楚:采矿、烧炭的都是小生产者,他们大都是无地农民,农忙时为人帮工,秋冬采矿、烧炭。他们所采矿砂,由矿贩收买,装运卖给“生板”,即开炉冶铁之人。冶铁需大量的水,故都在溪边岸。这里的炼铁炉十分简陋,故称炉墩,炼几炉后即须重建,迁徙无定址。“生板”有乡厂、客厂两种。乡厂是采矿农民联合所建,属合作性制裁,建成后,轮流使用,每人用几天,这种情况很普遍,以后在放业中我们常看见以“日”作股份或分配单位,大盖即源于此。客厂是一人或数人合伙,须有一定投资,先期收买炭、矿,供一季度炼铁之用(炼铁季节大体是阴天国十月至次年四月共180天)。这些人可能是地主、富户,更可能是外地来的商人,故称客厂。一个炉需雇工数十人,主要是挑水、运料的脚夫,以及看炉、煽风的工匠。那种小生产者合作性制质的乡厂,轮流冶炼自己所采矿砂,即使雇些人帮忙,也不能算是资本主义萌芽。至于客厂,那就要看厂主身份和雇工条件了,记载不详,难予定论。一般说,这种流动性、季节性的矿产品加工,也和某些农产品加工差不多,可作为商人支配生产的一种形式。

  我们所以不厌其详地介绍这段史料,是为了说明这一点:这里采矿、烧炭的是小生产者,他们与炉厂主人并无直接关系。即使其产品是由炉厂直接收买,也并非雇工。乃至他们是受炉厂季托或承揽任务,进山采矿、烧炭,计件或计工受值,那也与炉厂直接雇佣的冶工人不同。这在研究矿冶史料时,是应予注意的。

  四川威远县:”大山岭、铁炉沟二处,铁矿颇旺,共设高炉六座。每炉一容,用夫九名,每日每户挖矿十斤,煎得生铁厂斤。……计每年〔生产〕六个月,共一百八十日。高记六座,通共用夫五十四名,……共煎生铁二万九千一百六十斤。”

  四川屏山县:”李村、凤村、石堰三乡设炉四座,……又于荣丁、利店、茨藜三乡设炉四座,……共设炉八座。每炉采矿砂丁九名,炉夫一名,厢煽夫二名,共计夫丁九十六名,除承值炉厢夫二十四名不能采矿外,实得砂丁七十二名。每丁的获矿砂十斤,每日可获矿砂七百二十斤。每砂十斤,煎获生铁三斤,每日共煎生铁二百一十六斤。”【53】

  显然,这两个材料并不是矿厂调查,而是用一炉9名砂丁的平均数来计算生铁产量,以便规定矿课。但它也透露了一些生产关系的情况。第一全是乾隆十七年(1752)的报告,4座炉分设两处,看来是一个炉主。第二例书明,李村等4炉是乾隆二十六年(1761)建,荣西等4炉是乾隆二十八年(1763)建,8座炉分设在6个乡,看来是有几个炉主。这些炉主的身份不详,不过其投资是不大的。用工情况,每记须冶炼工3人,采矿夫9人,这大约是平均数。未提烧炭夫,炭可能是向小生产者买来,也可能是因与计算产量无关,故略。若是,则矿砂亦可能是向小生产者买来,采矿夫9名是否炉主雇用,也还不能肯定,文中说“用夫”,无雇募字样。材料并讲明,它们的生产都是冬春二季180天。这种类型的炉主,是属于小业主,已具有资本家身分,主要看他有几个炉,雇工多少。从这些资料看,还不能肯定。

  现在再来看陕西的情况。

  “陕西南山铁厂,令商民自出资本,募工开挖。由地方官查明该有商人姓名藉贯,取具日结,加具印结,详明藩司,发给执照,方准开采。……”

  “各厂匠役,现状民商人造具循环薄,按名注明年岁藉贯,及上工日期。如有辞工另募,随时添注。于每季底,送该管官稽核。……”

  “所出铁觔,只准铸造锅、铁盆、农具,倘有卖给匪徒私制军器等弊,立即严拿治罪。【54】”

  “铁山分红山、黑山。黑山为炭窑,……红山则山之出铁矿者,……”

  “每炉匠人一名,辨火候,别铁色成分。通计匠、佣工每十数人可给一炉。其用人最多,则黑山之运木窑,红山开石挖运矿。炭路(矿)之远近不等,供给一炉所用之夫,须百数十人。如有六七炉,则匠作、佣工不下千人。”

  “铁既成板,或就近作锅厂,作农器。匠作搬运之人,又必千数百人。故铁炉川等稍大厂分,常川有二三千人,小厂分三四炉,亦必有千数百人。”【55】

  这里,把炉厂的开业、雇工、管理、产品销售等都讲得很清楚。从雇佣劳动看,作者是把劳动者分为匠作、佣工两类。匠是指辨火候的炉匠,须有技术经验,每炉只需一人。佣工是指煽风箱和场内运料的,一炉需十数人。但是,需人最多的是场外的采矿工,、烧炭工,称为夫,供一炉之用,需百数十人。同时,这里是炉厂制,【56】一个大炉厂有炉6—7座,看样子是属于一个资本(独资或许合伙)。这样的炉厂所需劳动,就有二、三千人了。其中,即使是场外的采矿、烧炭工是采取计件给值办法,即买卖关系,单就场内雇工而论,也算得上是资本主义性质的工场手工业生产了。

  关于陕西的铁厂,还可补充这样一些情况。其一,空虚地区的冶铁业是在乾隆以来外省流亡农民大批入山开垦,嘉庆初立厅置县对他们采取安置办法的时候,发展起来的。这些人与当地封建关系本来甚少,严如熤《铁厂咏》中说:“一厂指屡千,人皆不耕食。蚩蚩无业氓,力作饱朝饎”【57】,反映他们具有了无产者的性质。不过,失是季节性生产,铁厂工人,尤其是那些采矿、烧柴工人,恐怕不会完全脱离农业生产。其二,在明代就出现了资本巨大的陕西商人。清代陕南山区开发后,他们也经营这里的物产运销,商人投资铁厂,处意中事。”铁厂、板厂、纸厂、耳菌厂皆厚资商人出本,交给厂头雇募匠作”。【58】这些情况,我们在每四章第七节关于陕南木厢业的考察中,已为详述。

  最后,广东的冶铁业,在明末已经有了资本主义性质的工场手工业,我们在第二章第五节中已予详述。到清代,又有了发展。如前所说,截至道光年间,广东先后开有炼铁炉85座。它们大都是按照当地额定的饷银(铁课)数,招商承办的。

  “〔嘉应州〕本州额〔定〕溢铁炉六座。商人卜绍基,在松口堡潭头角承开复兴炉一座;商人王长兴、商伙李世业,在松源堡分煽葵坑、坟承开玉浆炉一座;商人李鸿逵,在磜下堡承开员漂炉一座;商人张际盛,在瑶上堡承开广兴炉一座;又溢炉商李鸿纶,在石坑堡螺子塘承开永源炉一座;商人黄鼎丰,在四督保承开金坑炉一座;递年各认纳银五十两。……至各炉年用矿砂,系在本州松源堡宝坑、石坑宝铁山嶂两处地方产矿山场采运,供炉煽铸。【59】”

  这段史料显示,承办冶铁的都是商人,有的原是经营筑造炼铁炉(溢炉)的商人,有的是商人合伙(王长兴和李世业)。不过,每个商人只经营一炉(广东其他州县材料也大都是这样),与前述的炉厂制不同。大约因为广东高炉物大,筑造工精,寿命也长,至少可在炼铁季节连续作用。每炉都有命名,如复兴炉、玉浆炉长(别处还有太平炉等),看来也就是这家炼厂的名称,同时也反映其固定设备投资产不小的,嘉应州产铁矿砂之地只有两处,而炼炉则分布于六个堡,这是因为炼铁须靠近山林和水源,宁可运送矿砂。这也反映其生产规模较大,不能象前引湖南材料那样随便迁徙了。

  据雍正十二年(1734)广东总督鄂弥达说:“粤省炉不下五六十座,煤山木山,开挖亦多,佣工者不下数万人”,这可能是连小型的土炉也计算晨内了。雍正十三年,他又说:”各州县〔铁炉〕……佣工受值多,……且穷民入山佣工”。【60】从明末《广东新语》等一些材料估计,大约一炉城冶炼工人60-70人,采矿、烧炭即”入山”者150-180人,尚需牛、船等运输工100人左右。这样其中水陆运输乃至采矿,烧炭诸工,不一定都是由冶炉主人直接雇用,但这并不妨碍冶铁业本身的资本主义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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