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五代]农家经济生活——《中国家庭史》第二卷第五章第二节

  三、农家生产成本

  农家生产成本主要是耕牛、农具和种子。有人曾经计算唐代官营生产成本,可以作为我们考察农民生产资料配置的参考。[1]《宋会要辑稿》食货三之十七“营田”:政府安置“归正人”所提供的农具有:每两个种田的劳动力提供耕牛一头,犁、耙各一副,锄、锹、镢、镰刀各一件。每三头牛配开荒錾刀一副。若干家(五家)提供踏水车一部和石辘轴二条,木勒泽一具。我们可以设想这是唐宋时代农家平均两个劳动力的生产工具的最起码配置。

  先说耕牛。耕牛的价格,根据《唐律疏议》卷十五《厩库》,一牛值上绢五匹。这可以说是内地的情况。大谷文书3786号记载开元时期西州用练买牛:8岁的黑色犍牛(乌伯犍)用9匹练;6岁的灰犍用7匹练。根据大谷文书3097号记载的西州绢价是:大练每匹,上值钱470文,次460文;生绢每匹,上值钱470文,次460文。则每头8岁的黑色犍牛的价值为4000文左右,6岁的灰犍为3200文出头。这个价格与大谷文书3451号所载西州牛的价格相当,该文书记载的价格是:细犍牛一头,上值钱4200文,次4000文;次犍牛一头,上值钱3200文。

  再看农具。锄、锹、镢、镰刀的价格,根据大谷文书3082号的记载足:锄一孔,上值钱55文,次50文,下45文。再根据大谷文书3100号的记载是:三斤重的斧一孔,上值钱110文,次100文,下90文;钢镰一张,上值钱55文,次50文,下45文。犁铧的价格不清楚,犁铧由金属和特定的木材、绳索组成,姑且以5倍于斧子的价格计算,大约是550~450文。[2]

表5—5 唐代基本农业生产工具价格表(单位:文)

  以上只是几种最主要的农业生产资料,其中间价值在5300文。但是,还需要其他农具,例如土地平整工具(耙之外,有耢、陆轴等),施肥、灌水工具(桶、戽斗、水车之类),脱粒、碾磨工具(如连枷、簸箕、杵臼之类)。[3]此外,像锄、镰刀等除草和收割工具,一个农家也不能只是准备一把,而是要两三把。因此实际农家必备生产资料成本远远大于此处的5300文,姑且再增加50%~l00%,那么农家生产资料的价值当在8000~11000文之间。各种农具的使用寿命很不一样,姑且平均以8年为准。则平均每年的消耗在1000~1400文上下。

  唐代粮食价格根据各种资料估算,除了特殊的丰年和灾荒之外,内地一般在斗粟50文上下的水平;敦煌地区一般为27~33文。[4]我们这里的农具价格是依照敦煌地区估算的,那么粮食价格也应该按照敦煌价格折算,则1000文相当于粮食3石3斗到4石7斗之间。这就是农家基本的生产资料消耗。

注释:

[1]孙彩云:《唐代屯田、营田费用与效益的量化分析——以官营粮食生产为中心》,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2003年第3期。

[2]上引孙彩云文章以《浦柳农咨》中所云l000文代替,今不取。

[3]关于唐代农具的概述参见郑学檬等撰:《中国经济通史》第四卷(杨际平执笔),湖南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345—355页。

[4]王仲荦:《金泥玉屑丛考》卷五,第124~132页,卷六.第l90~193页。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