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初的更名田

附表二

  ①资料来源: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康熙)《开封、归德、彰德、卫辉等府地丁本折钱粮文册》;康熙二十一年《河南、南阳、汝宁三府并汝州地丁钱粮文册》。内缺怀庆府更名田数,据乔腾凤:康熙《怀庆府志》卷二, 《田赋》;马廷俊:乾隆《孟县志》卷五,《食货志》,《赋役》补人。

  ②《开封等六府地丁本折钱粮文册》:“唐熙八年四月十二日并五月二十三日蒙督抚两院宪牌,准户部咨为钦奉上谕事,新收更名原额地二万四千一百六十顷三十八亩零,内除开封府属阳武县徐府粒籽地四百一十七顷四十五亩零,已经变价人里行差不计外,实在原额大小弓地二万三千七百四十二顷九十三亩零,共折成原额地二万三千二百三十八顷一十亩零,内除荒芜并堤压河占共地一万零四百五十顷六十四亩零。康熙六年劝垦地十五顷五十亩零;康熙七年劝垦地十二顷九十四亩零,见在熟地一万二千七百五十九顷零,内除彰德府属康熙七年九月内总督三省部院白秉真具题部复,水冲沙压、土去石存不堪耕种,准免正供三年,于十一月十三日奉旨除豁上地三十顷九十六亩零,又除开封府折去地一百三十五顷六十六亩零,实在折成熟地一万二千五百九十二顷三十八亩零。”“又,河南府属瑞府租银原无地亩,在大粮内征解银三十八两五钱零。”上述所载,与列表中数字颇有出入,记录供参考。

  ③表中所言小弓地则指240弓为一亩的小亩地,河南明藩地均以小亩计地。康熙八年实行更名田时,绝大部分藩田均已折成当地通行的大亩地,只少数因故仍沿旧例。河南大亩地各府县都不相同,如项城以360弓为一亩,陈州360弓为一亩,新蔡432弓为一亩,睢州480弓为一亩,汝阳864弓为一亩,扶沟888弓为一亩,确山960弓为一亩,等等,十分复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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