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个体家庭生计模式的形成——《中国家庭史》第一卷第三章第四节

三、家庭经济收入和消费支出

  由于生产规模狭小,生产力水平又很低下,普通农民家庭的经济收入十分有限,只有十分勤俭节省才能勉强维持生活,他们对一年的家庭经济收支不得不精打细算。很有意思的是,这一时期的政治家们也不时替农民算一笔家庭收支账。

  最典型的家庭收支账出自战国魏相李悝的计算,他是基于一个五El之家的自耕农来算这笔账的。《汉书》卷24《食货志~卜》引述他的话说:“今一夫挟五口,治田百亩,岁收亩一石半,为粟百五十石,除十一之税十五石,余百三十五石。食,人月一石半,五人终岁为粟九十石,余有四十五石。石三十,为钱千三百五十,除社间尝新春秋之祠,用钱三百,余千五十。衣,人率用钱三百,五人终岁用千五百,不足四百五十。不幸疾病死丧之费,及上赋敛,又未与此。此农夫所以常困,有不劝耕之心,而令籴至于甚贵者也。”这段文字历来为经济史家所频繁引用,以说明战国秦汉时代小农家庭的经济困境。

  我们承认:李悝的计算能够说明一些问题,但却是很不完整的:他仅仅计算了农民家庭的粮食生产收入,其他生产经营的收人则未计算在内。最值得重视的是其中所开列的农民家庭主要经济开支项目,包括以下几项:

  (1)食物消费;

  (2)土地税和此外的赋敛;

  (3)社闾尝新和春秋祭祠支出;   

  (4)衣服的支出;

  (5)疾病、死丧之费。

  按照李悝的计算,在没有发生重大不幸、国家也没有额外赋敛的情况下,农民家庭经济已处于严重收支不平衡的状态,每年至少有l0%的收入缺口。

  未考虑农民家庭的其他收入,是李悝计算的最大不足。上文已经指出:在春秋战国时代,绝大多数农民家庭的经济生产都包括多个经营项日,是一种以粮食生产为主、耕织结合并辅以饲养和其他副业的多种经济结构。在考虑农民家庭生计状况时,这些方面都是不可忽视的。相比较而言,《管子·禁藏》的计算包含了更多项目,所以更加符合实际一些,只不过它不是根据整个家庭,而是以人头来计算的。其称:“夫民之所生,衣与食也,食之所生,水与土也,所以富民有要,食民有率。率三十亩而足于卒岁,岁兼美恶,亩取一石,则人有三十石,果蓏素食当十石,糠秕六畜当十石,则人有五十石;布帛麻丝,旁入奇利,未在其中也(即不在五十石之中)。”除去布帛麻丝等衣料生产收入不算,粮食收入也仅占60%;如果加上衣料生产收入,则粮食生产收入可能不到家庭全部收入的一半。很可惜的足,它没有对家庭全部开支进行说明,而只计算了饮食消费部分。

  由于资料不充分,我们无法对当时农家收支情况作出清楚的估算,但可以肯定的是,一般家庭常常只能维持在最低的生活水平;如果劳动力不足,或者遇到某些不幸的情况,则不能维持基本生活,只有靠借贷乞讨度日了。这种家庭在当时应不在少数,著名人物如庄子,就曾因家贫向监河侯贷粟,结果被后者作弄了一番[1];前面提到的北郭骚,因家用不足,不得不向晏f乞讨[2];士人家庭尚且如此,农民之中的家庭贫困者就更不用说了。所以,人们在家庭生活中,都必须努力增加收入,并且精打细算地过日子,否则即可能有饥寒之忧,遇到灾荒之年,甚至不得不嫁妻卖子。《韩非子·六反》说:“今家人之治产也,相怨以饥寒,相强以劳苦,虽犯军旅之难,饥馑之患,温衣美食者,必是家也;相怜以衣食,相惠以佚乐,天饥岁荒,嫁妻卖子者,必是家也。”

  疾病、死丧对任何一个时代的家庭生计影响都是很大的,春秋战国时代当然也是这样。家人的一场疾病足以令一个较为富裕的家庭陷于贫困。这方而没有多少具体史料,下面的一个故事能说明一点问题。《列子·周穆王第三》记载:宋国阳里华子中年得了健亡症,占卜、巫祷、医攻,什么方法都用过了,还是不见好,后来鲁国有位儒生自称有方可治此病,“华子之妻子以居产之半请其方”。一年之后病是治愈了,但家产也损失了一半。疾病对家庭生计的影响由此可见一斑。

  战国时期,厚葬风气已经出现。对此《墨子》和《吕氏春秋》都有所揭露和批评。《墨子·节葬下》云:“……今大下之士君子,将犹多皆疑惑厚葬久丧之为中是非利害也,故子墨子言日:‘然则姑尝稽之,今虽毋法执厚葬久丧者言,以为事乎国家。’此存乎王公大人有丧者,曰棺椁必重,葬埋必厚,衣衾必多,文绣必繁,氏陇必巨。存乎匹夫贱人死者,殆竭家室。存乎诸侯死者,虚库府,然后金玉珠玑比乎身,纶组节约,车马藏乎圹,义必多为屋幕、鼎鼓、几挺(延)、壶滥、戈剑、羽旄、齿革,寝而埋之,满意若殉从,日:天子杀殉,众者数百,寡者数十。将军大大杀殉,众者数十,寡者数人。”《吕氏春秋·孟冬纪》则云:“今世俗大乱,之主愈侈其葬,则心非为乎死者虑也,生者以相矜尚也。侈靡者以为荣,俭节者以为陋,不以便死为故,而徒以生者之诽誉为务。”这种互相攀比的厚葬侈靡之风波及民间,肯定也对农民家庭生计产生了严重不利影n向。但由于资料不足,其情难以详述。

注释:

[1]《庄子·杂篇·外物》。

[2]《吕氏春秋·季冬纪·士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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