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个体家庭生计模式的形成——《中国家庭史》第一卷第三章第四节
第三章 春秋战国:传统家庭模式的奠基
第四节 个体家庭生计模式的形成
春秋战国社会大变迁,不仅导致了家庭形态、结构和亲属关系的变化,家庭生活状态也发生了明显的改变。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在周代封建制下,社会结构是固定的,每个家庭的生计来源也是固定的,其情形正如春秋时人概括的那样,是“公食贡,大夫食邑,士食田,庶人食力,工商食官,皂隶食职,官宰食加”[1]。贵族家庭通过“公田”收入和领民、臣属的贡献获得所需生活资料;庶民家庭通过耕种“公田”承担劳役地租、耕种“私田”以养活家口;工商、皂隶和官宰家庭,则根据他们所从事的职役,由官府配给食物。然而,随着分封制的崩溃、世卿世禄制的废弃、等级身份制的打破和赋役制度的变革,上述情况也随之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从此,最高统治者家庭的奢华生活需通过征收实物租税得到满足,各级官僚则根据官爵高低获得禄食,普通民众虽然仍旧从事不同职业谋取衣食,但职业方式和生活状态较之以前也有了很大不同。
一、家庭生计的职业分化
春秋战国时代,随着僵化的社会结构被打破,在不同阶层社会地位急剧升降的同时,职业分化也日益加快,由于从事不同的职业,家庭的生计策略也大不相同。
这一时期,出仕为官吏以谋取家庭生计,逐渐成为士人阶层的一种生存方式,是所谓“以禄代耕”[2]。他们只要谋得了一官半职,就可以获得俸禄仰事父母、俯蓄妻子;而仰事父母、俯蓄妻子也是他们出仕的主要动机。所以人们常有意无意地将出仕和养亲联系在一起。比较典型的例子是《韩诗外传》中的几处记载。其中之一是齐宣王与田过之间的一段对话。齐宣王问田过:“吾闻儒者亲丧三年,君与父孰重?”田过回答说:“殆不如父重。”宣王气愤地说:“曷为士去亲而事君?”田过的回答是:“非君之土地无以处吾亲,非君之禄无以养吾亲,非君之爵无以尊显吾亲。受之于君,致之于亲,凡事君以为亲也。”显然,在田过之类的士人看来,事君主要不是为人君,而是为了获取爵禄以养其亲。由于他所说的乃是事实,齐宣王也“悒然无以应之!”[3]当出仕和事亲发生矛盾时,至少儒士往往以后者为先。这从曾子或子路的一段议论可以看出。其称:
往而不可还者,亲也;至而不可加者,年也。是故孝子欲养,而亲不待也;木欲直,而时不待也。是故椎牛而祭墓,不如鸡豚逮亲存也。故吾尝仕齐为吏,禄不过钟釜,尚犹欣欣而喜者,非以为多也,乐其逮亲也;既殁之后,吾尝南游于楚,得尊官焉,堂高九仞,榱题三围,转毂百乘,犹北向而泣涕者,非为贱也,悲不逮吾亲也。故家贫亲老,不择官而仕,若夫信其志、约其亲者,非孝也。[4]
同书卷9记载的另一故事也可说明这个问题。楚国士人申鸣“治园以养父母,孝闻于楚”。楚王召他去做官,申鸣推辞不想去。父亲对他说:“使汝有禄于国,有位于廷,汝乐而我不忧矣。我欲汝之仕也。”当然,像吴起这样为了实现个人抱负而做官,乃至因此不顾惜家庭的人也是存在的,但他的行为受到了社会舆论的非议。
在战国时代的孟子看来,不同的人应该以其所长从事不同职业,贤能之士应当出仕以谋生计,所以他对许行之辈自耕而食的行为提出批评,指出:“然则治天下,独可耕且为与?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且一人之身,而百工之所为备,如必自为而后用之,是率天下而路也。故日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5]总之,通过出仕做官获得俸禄供养家庭,已经成为当时士人的一个主要谋生方式。
至于其他阶层,也各以所业获得家庭生活来源。在当时人看来,拥有一个稳定职业对于家庭生活是非常重要的。《韩非子·饰邪》引当时俗语说:“家有常业,虽饥不饿;国有常法,虽危不亡”,正反映了这一点。随着“工商食官”制度被打破,逐渐兴起了一个新兴的自由工商业者阶层,并且形成了不同的家庭生计体系。
商贾家庭的生计来源是转运贩卖和坐列市肆所获得的商业利润,他们的谋生途径,所过的富裕生活,在春秋战国时代已经颇为引人注目,像白圭这样善于追逐时利的大商人,往往有一套独特的治生策略。当然,社会上更多的是那些小本经营的小商小贩,经营的内容也多种多样,在《韩非子》一书中就至少出现过卖鞋、卖酒、卖兵器的小商贩;《史记》卷77《魏公子列传》记载赵国处士薛公曾“藏于卖浆家”,说明当时还有专靠卖浆谋生的家庭。诸如此类,无法尽行罗列。
这一时期,除官营手工业部门继续存在食于官的工匠之外,社会上也出现了不少自由小手工业者,通过经营不同业务谋取生计。比如从事编织业者在当时文献中就颇有记载。《韩非子-说林上》载:“鲁人身善织屦,妻善织缟,而欲徙于越。或谓之日:‘子必穷矣。’鲁人日:‘何也?’曰:‘屦为履之也,而越人跣行;缟为冠之也,而越人被发。以子之所长,游于不用之国,欲使无穷,其可得乎?”’《晏子春秋》和《吕氏春秋》都记载,齐国的北郭骚“结罘罔,捆蒲苇,织葩屦,以养其母”[6]。《孟子-滕文公上》则记载许行的追随者多以编织为业,“其徒数十人,皆衣褐,捆屦、织席以为食”。前文所提到的拒绝楚庄王聘请人仕的北郭先生也是“以织屦为食”[7]。屠畜卖肉的人也时常出现于文献之中,例如齐国有一位名叫吐的人,以屠牛为生[8];著名侠士聂政曾以屠狗为业,赡养母亲[9];荆轲的朋友高渐离也曾是一个“狗屠”[10]。诸如此类,不一一引证。
春秋战国社会的上述职业分化,必然地导致了家庭生计策略的多样化。特别是大量自由工商业者的出现,不仅造就了新兴的工商业者家庭,它们还对其他阶层的家庭生活产生多方面的影响。不过,居于社会绝大多数的还是农业生产者和农民家庭。由于社会经济制度的一系列重大变革,春秋战国时期农民家庭的生活面貌,与周代的情形已经判然不同,中国传统时代的小农家庭生计模式在这一时期逐步形成。由于兹事体大,下面我们作比较详细一些的专门论述。
注释:
[1]《国语·晋语四》。
[2]《孟子·万章下》。
[3]韩婴:《韩诗外传》卷7。
[4]韩婴:《韩诗外传》卷7。刘向《新序·杂事》引子路曰:“负重道远者,不择地而休;家贫亲老者,不择禄而仕。昔者由事二亲之时,常食藜藿之实,而为亲负米百里之外,亲没之后,南游于楚,从车百乘,积粟万钟,累茵而坐,列鼎而食,愿食藜藿为亲负米之时,不可复得也。枯鱼衔索,几何不蠹,二亲之寿,忽如过隙,草木欲长,霜露不使,贤者欲养,二亲不待,故日:家贫亲老,不择禄而仕也。”也许曾子和子路两人有过类似经历,所以说过类似的话。未及考证,故并存之。
[5]《孟子·滕文公上》。
[6]此引《吕氏春秋·季冬纪·士节》。
[7]韩婴:《韩诗外传》卷9。
[8]韩婴:《韩诗外传》卷9:“齐王厚送女,欲妻屠牛吐。屠牛吐辞以疾。其友日:‘子终死腥臭之肆而已乎?何为辞之?’吐应之日:‘其女丑。’其友日:‘子何以知之?’吐日:‘以吾屠知之。’其友曰:‘何谓也?’吐日:‘吾肉善,而去若少耳;吾肉不善,虽以吾附益之,尚犹贾不售。今厚送子,子丑故耳。’其友后见之,果丑。”
[9]《战国策·韩策二》。
[10]《史记》卷86《刺客列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