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依然活在世界的历史进程中
——“首届中美学术高层论坛”围绕“传统”话题的笔谈

万俊人:现代道德仍需传统滋养

  “现代”、“现代化”和“现代性”这三个基本概念不仅都出自西方世界,而且从一开始便带有鲜明的西方文明和文化特质,在某种意义上,它们都属于西方“现代性”的范畴。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我们因此而简单否认“西方现代性”所具有的世界历史意义,相反,迄今为止,我们这个世界实际上已然将之作为整个现代世界发展的一个共同参照系统。作为先行的现代化国家,西方社会的发展经验也在全世界产生了而且还将继续产生其巨大的辐射作用和示范影响。问题在于,作为一种西方社会经验,我们必须谨慎地反省其有效合理性,而且必须有这样一种社会文化和文明的自觉,即“西方现代性”是否是人类社会唯一可能的现代方式或路径?鉴于人类社会的历史、传统、人种、民族、文化和地缘生态环境等诸多因素的差异,人类是否可能或者必然会创造另一种或多种现代性模式,开辟或发现另一种或多种现代化的社会发展道路?

  这是值得包括西方社会在内的人类社会认真思考和探究的问题。我们不能忽略这样一个客观的社会事实: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不同国家和地区在学习西方现代化的历史经验的同时,也大都在根据自身的不同社会历史文化情景和条件,独立创造着他们自身发展的社会经验和现代化模式。“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或者人们时下津津乐道的“中国经验”、“中国道路”、“中国模式”等,其实都是这一社会自觉的客观反映和实际成果。

  具体到道德文化传统的议题,这种带有明显的地区或民族国家之“特殊主义”(particularism)的主张赢得了越来越多也日益充足的支持。这固然是因为,相较于其他社会元素,比如说,相较于市场经济体制、政治民主和科技理性,“传统”和道德文化本身有着更为明显的自封性和历史“惯性”;但更重要的是,道德文化传统的“特殊申认”与“现代性”之间有着更为复杂的历史纠结和现代际遇,为了解传统与现代(性)提供了一个最具典型意义的解释视角。

  同一种道德文化传统也会因为时间条件的改变而呈现出互不相同的“变体链”。现代西方社会曾经在很长的时间内都被看做是对西方中世纪社会的革命性变革,仿佛西方现代性与中世纪宗教神学以及更早的道德价值观念是截然对立的,前者是对后者的根本性的价值颠覆。然而,韦伯的研究推翻了这一定见。韦伯发现,新教伦理非但不是西方近代资本主义——作为西方现代化的最终成果和西方现代性的标志——的障碍,而且是西方近代资本主义得以实现的“伦理精神”,甚至是“西方资本主义精神”本身的基本内核。更长远、更宏观地看,西方现代社会的基本道德伦理精神始终秉持着古老的“两希传统”——即表征着西方基督教之发源的古代犹太教的“希伯莱文化传统”和表征着西方现代理性精神的“古希腊传统”而未有根本改变。

  这个例子表明了三点:其一,“现代性”与传统(包括道德传统)之间的联系不仅密切,而且有时甚至是积极的。其二,道德传统之于现代社会或“现代性”的意义决不像人们习惯以为的那样仅仅是消极的,也有积极促进的方面。其三,道德文化并不总是落后于社会实际层面——经济和政治——的转型,很多情况下,它往往是一个新的时代或社会转型的理论先导和价值观念的预备。

  通过总结上述实例的分析,至少可得如下结论。

  在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下,道德文化传统实际上是人类推进社会变革和转型的价值资源和精神动力;而且,任何一种新的社会发展形态都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道德文化系统,因而新道德、新文化的产生有其历史的必要性和必然性。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新道德文化传统必定是与既定道德文化传统的截然决裂。在某种意义上说,梳理新旧传统之间的连贯性比强调它们之间的断裂性更为复杂,就某一特定的社会和民族来说,也更为必要、更有价值。道德文化传统的连贯性及其对于现代社会的精神价值资源供应充分证明了这一点。

  现代人和现代社会不得不承认的现实是,现代社会的新道德文化传统不仅并没有完全脱离旧道德文化传统的“变体链”,而且也不能单独地有效料理现代人和现代社会的道德伦理问题。或可说,希尔斯教授的忠告是需要我们重视的,“传统是秩序的保证,是文明质量的保证”。我们仍然需要传统的滋养,我们的生活无法真正逃离传统的掌心。

  (作者系清华大学教授、中国伦理学会会长)

《中国社会科学报》第240期2011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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