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依然活在世界的历史进程中
——“首届中美学术高层论坛”围绕“传统”话题的笔谈
马敏:“有道之商”——儒商传统重建商业道德
“士志于道。”张謇、经元善等近代儒商最本质的精神就是为求道、得道而经商,这种“道”,既是民族大义的“救国之道”,也是个人操守的“为人之道”。
20世纪80年代以来,随着中国改革开放的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一方面是经济社会发展迅速,经济总量快速增长,各种经济形式和各类企业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出来;另一方面则是在财富空前增加的同时,法制建设与道德文化建设严重滞后,社会转型所引发的价值错位、权钱交易、诚信缺失正成为日趋严重的社会问题。以致温家宝总理痛心疾首地指出,“必须清醒地看到,当前文化建设特别是道德文化建设,同经济发展相比仍然是一条短腿。举例来说,近年来相继发生‘毒奶粉’、‘瘦肉精’、‘地沟油’、‘彩色馒头’等事件,这些恶性的食品安全事件足以表明,诚信的缺失、道德的滑坡已经到了何等严重的地步。一个国家,如果没有国民素质的提高和道德的力量,绝不可能成为一个真正强大的国家,一个受人尊敬的国家”。商业伦理道德和企业精神的整体性失落,使中国迫切需要融合时代精神与传统文化的精华,重建自己的商业道德文化。
如何汲取近代儒商传统的精华来塑制新时期的商业道德价值体系或新型经济伦理,便成为一个十分重要且有着现实意义的课题。无论是现实生活中还是艺术形象中,对新“儒商”的呼唤和赞颂,均意味着人们普遍期望能有那种能将现代经营管理与传统美德融于一身的“有道德的”商人和企业家成批涌现,而近代儒商传统至少在下列方面对中国商业道德文化重建具有历史借鉴意义。
一是强调对“道义”的追求,做“有道之商”。
“士志于道。”张謇、经元善等近代儒商最本质的精神就是为求道、得道而经商,这种“道”,既是民族大义的“救国之道”,也是个人操守的“为人之道”。“道可道,非常道。”“道”在不同的时代和不同的社会有不同的内涵,但在“为仁”、“取义”、“求善”等大方向、大原则上又是完全一致的,即要立志做有理想、有追求、有人生远大目标的“有道之商”。新时代的“儒商”,应仍是以国家发展、民族强盛和人民幸福作为自己经商营工的远大目标,求国之大利而不求己之小利,将东方伦理精神与西方现代经营管理思想高度融为一体,将“为人之道”和“经营之道”完美相统一,成为既具有中国传统人文美德又具有现代化管理意识的企业家和经营者。
二是强调对“诚信”的追求,做“有信之商”。
重然诺、守诚信应是经商的基本准则,也是企业能够取信于人、取信于民的前提条件。早在明清商人伦理中,“诚信”与“不欺”已是最基本的戒条,是否言而有信、遵守商业信用,成为判定“良贾”与“俗贾”的标准之一。近代儒商亦视“诚信”为商业道德中最重要的构成元素,如经元善所强调的,“治学之道,入手是一个诚字”,“诚之至,金石能开”。
所谓“诚信”,一是指对经商始终抱诚实、诚恳的敬畏态度,不弄虚作假,不坑蒙拐骗,不店大欺客。近代著名企业家荣德生就曾提出,“正心修身”、“讲究诚信”是商人创业、守业的根本之计,“古之圣贤,其言行不外《大学》之‘明德’,《中庸》之‘明诚’,正心修身,终至国治而天下平。吾辈办事业,亦犹是也,必先正心诚意,实事求是,庶几有成。若一味唯利是图,小人在位,则虽有王阳明,亦何补哉!”二是指将商业信用看得高于自家性命,一诺千金,信守合同。穆藕初即将“重信用”列为现代企业家精神的首要条目,提出要恢复华商固有的商业道德,“重信用、集资财、使学术、绞脑汁、奋精神,以奔赴事业救时之一主义”。显然,“重信用”已然包括了现代意义上的契约精神,与依法经商的法治观念不谋而合。
做“有信之商”,就是要做到“重信守义”,依法经商,以“仁”取利,不见利忘义,丢失了做人的根本。
三是强调对“公益”的追求,做“有志之商”。
近代儒商传统中最能体现时代风气的,便是合群抱团,关怀社会,热心公益,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其实,在更高的层次上,经商营工,从事实业,并非只是谋取私利,而且也是谋求公利,造福社会,即张謇所说的“非私而私也,非利而利也”。实业家必须具有以国家和社会发展为己任的强烈忧患意识和社会责任感,以服务社会为志、造福民众为荣。
如果我们能把企业经营看做是“公众之事”,将企业视作“天下之公器”,就一定能超越狭隘的利润追求,不以赚钱为唯一目的,而以参与公益事业、回馈社会作为企业更高的追求,从而使经营活动本身得以升华,具有崇高的使命感和理想色彩。这样的精神境界和社会大经营观,可以说正是现代儒商孜孜以求的。
四是强调对“勤俭”的追求,做“有德之商”。
近代儒商传统中,“勤”与“俭”均是重要的道德规范。如经元善便反复告诫自己,“由俭入奢易,由奢入俭难,可深懔焉”。卢作孚也认为,中国人有两种美德是可以战胜世界上任何民族的,“一个是勤,一个是俭”,它们是“两个有力的拳头,也是两把锋利的刀”。我们应“将就以前两把刀,铸成现代的大炮,不但要与现代国家比齐,还要超越了它”。为此就必须做到“大胆生产,小心享用”,“大胆生产之谓勤,小心享用之谓俭”。
做“有德之商”,就是要自觉地用“勤俭”、“廉洁”等儒家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事业上勤勉精进,具有强烈的敬业精神;生活上俭约朴素,洁身自好,不炫奇斗富,不追求奢侈之风。
综上所述,当代儒商必须像近代优秀儒商那样,应是“有道之商”、“有信之商”、“有志之商”、“有德之商”,应继承中国优秀传统道德文化中“仁”、“义”、“公”、“勤”四大美德。“仁者爱人”,仁者求道,以人为本;义者“守信重义”,利缘义取,“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公者“天下为公”,“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公益意识;勤者勤劳节俭,勤奋工作,不讲排场,不喜奢侈,有强烈的敬业精神。中国当代商业道德文化建设,必须从以上四端寻得门径,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使之成为每一个商人和企业家的伦理道德守则,使每一个商人和企业家血管里都“流着道德的血液”。
(作者系华中师范大学校务委员会主任)
《中国社会科学报》第240期2011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