稻的产量——《中国稻作史》第四章(九)
第四章 中国古代的稻作技术
九、稻的产量
水稻的产量在历史上虽然有所记载,但都属散见,缺乏一个地区的连续纪录和地区间横向的纪录。这就影响了对它们作系统的整理分析。加上历代的田亩和容量制度变动很大,必须将它们折算成同一单位才好进行比较。而度量衡的折算,学者间的看法常不一致,凡此都给整理比较历代水稻产量的发展动态带来困难。尽管如此,我们仍旧可以从各家不同的推算结果比较中,看出一些共同的规律。
首先,从纵向的历史发展看,秦汉时的稻谷产量是较低的。因为那时南方的稻作还处于所谓火耕水耨的时期为主,牛耕尚未普及。到东晋南朝时期,南方开始加快了开发,耕耙技术、水利兴修等都促进了单位产量的提高。从隋唐开始,稻作进入一个新的转折点,南方稻的产量超过两汉时一倍以上。两汉时的水稻单位产量还低于小麦,到东晋南朝时开始赶上并超过小麦的单产。隋唐以后则大大超过了小麦。这在表4—3和表4—4中都呈同样的趋势,虽然这两个表的数字并不一致。表4—3对两汉的稻米单产推算得较低,因而隋唐以后的增长幅度极大,如以西汉为100,隋唐时达211.94,明清更高达485.82。而表4—4的增长幅度只在137.6~154.8之间。表4—3中从西汉至明清的单产一直是增加的,即没有出现波折。而表4—4中的单产则以宋元时期为最高,至明及清前、中期出现减退,到民国初期又进一步减退。两者相较,当以表4—4的推算为合理。因为清末至民国初期,政治动荡,战争频仍,民生凋敝,农村破产,生产力受到很大破坏,粮食不能自给,依赖进口弥补(参见第七章),农民缺乏生产资金、肥料,使得稻米生产的单位产量不可避免地下降。表4—3将明与清合在一起,而且远远超过宋元,显然由于取材和整理失当,未能反映客观的实际情况。
其次,从横向的比较看,唐宋以后,经济重心和文化重心南移到长江流域。其间南宋首都在临安(今杭州),更促进了太湖地区农业的发展。稻麦两熟制中的冬作其实还包括油菜、蚕豆,以培肥地力,河泥的挖掘,蚕桑的发展,带动养羊(秋冬桑叶喂羊)及养猪业的发展。大批城镇的出现,大量城市粪尿垃圾运回农村,凡此都为稻田增加了肥料,使得太湖地区的水稻的单产在同时期中始终较其他地区为高。表4—5的对比数字证明了这一点。由于受史料的限制,表4—5中的平均数其取样数虽然不一致,但可以看出太湖地区的水稻单产在宋、明、清三代始终处于优势,决非偶然。但表中明代的海盐单产高达725斤/亩,太湖地区平均也达667斤/亩,显然偏高,尤其清代湖州的资料竟高达1100~1375斤/亩可说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样高的产量除非有如现代的矮秆耐肥的品种才能达到,对于清时的高秆品种是很可能会倒伏的。但这不是折算的问题,可能是史料本身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