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产党领导下的中国农民生活——对开弦弓村的再调查

  9.教育、宗教和娱乐

  讨论到丝厂未能获得公众真正的支持时,费说主要因素在于教育工作未能赶上工业改革的步伐。大多数人仍然是文盲,对合作计划的价值和需要,他们除了接受一些口头的指导以外就无法受到其他方面的教育。口头的指导毕竟是有限的,他们也看不懂工厂经营管理的账目。人民政府正在尽最大的努力来消除在推行社会变革和改革中遇到的同样障碍。

  这是一项艰巨的任务,第一步是教人们学会看书和写字。在中国,农民与受过教育的城里人之间的差别很大,可以从人们的言谈、语调和措辞中感受到,甚至可以从关心农民的福利和投身于农民的进步事业的许多人的表露中感到。差别主要是在思想方面。这个村子,同千千万万个其他农村一样,过去主要是一个孤立的、思想闭塞的社区,因为人们互相间的交流,大部分必须通过直接交谈,因而外界对它的影响是间接的而且很小。如果要使人们在较宽的经济、政治和文化关系的领域里活动,他们首先必须要识字。当前,中国的改革者很懂得这一点。努力开展扫盲,普及识字教育,工作正在两个方面进行。

  第一方面是为成年农民开办识字班,凡愿参加者可到学校或合作社社部参加学习。然而这种一般性的学习班由于人数较多又缺乏组织及合适的教师,上课不经常,主要依靠识字的人自愿教一部分文盲识字。有时甚至是一个教一个。村里很多房屋的墙上刷了鼓励人们学习的口号。

  合作社有一个小图书室,有一些小连环画故事书和一些杂志。一份日报,每周二至三次从城镇送到村里。人们现在能看到一些时事新闻,这与识字教学本身及督促他们接受识字教育同样重要,而且还有双重作用,因为这些阅读材料富有教育意义。确实,连环画书籍和报纸有许多政治思想性的宣传。进行思想教育是它们的部分目的。同时,从推行特定形式的社会变革来说,可能这是必须的部分。但是,无论人们是否喜欢这种宣传,如果认为宣传是这些阅读材料的惟一目的,那将是错误的。故事书籍的另一主要目的是娱乐,但起一些教育作用。报刊杂志起的教育作用更大,它们是教育人民的主要手段,为了改进农业技术,提高福利水平,报刊杂志不仅教给人们正确的态度,而且教给人们较好的技术。

  经过对成人进行工作,扫盲工作迅速开展起来。人们渴望学习,除老年人以外,不识字的成年人都受到公众舆论的压力。现在大多数成人大概都能进行简单的读书写字。

  第二方面工作是儿童的识字运动。此项工作远较前者深入彻底,这是通过乡村学校来进行的。

  费描述了1936年村里那所学校的情况,那时有一名教员。孩子从6岁开始上学,要求学6年。招生100余名,但实际上,除视察员来检查的时候,平时到校上课的学生很少超过20人。假期很长,往往远远超过官方规定的时间。对缺课普遍的现象,费分析三点原因。第一,上课单纯教识字,而在社区生活中,识字训练尚未被证明是有用的。第二,上学妨碍经济活动。假期虽长,但它并非根据农忙季节安排的。而且一个孩子即使12岁结束学校教育,他仍需花足够的时间来学习从事农业和蚕丝业的知识,小一些的孩子白天尚需打草喂羊。费分析学生缺课多的第三个原因是,课程的安排一课接一课,没有处理个别缺席的灵活余地,学生一旦不得已缺了课,再去上课时得益便很少。

  从农村当时的情况来看,学生出勤率低,确实是有这些原因,但是根据以后的发展,人们还可能提出至少是同样重要的一个原因,即教学设施不足。

  我看到村子里现在开办的学校,约有160名孩子,4名教师分别在三个教室上课。我去参观时,未事先通知,几乎全部学生都到课。开弦弓及附近地区80%的适龄儿童实际上都按时到校上课。人们告诉我,未到校的学生不是家住得太远,便是属于那些特别的家庭,白天需要孩子照顾。还有一个有关的因素可能是,对那些到校上课有困难的孩子,学校对他们的要求并不十分严格,因为教室已经满座。学校已计划数月以后扩充校舍。当前学校面临的问题并非学生缺乏热情,而是热情有余,设备不足。

  入学年龄为7至15岁,既非义务教育,也非毫无约束。一、二年级每年学费为2.5元,三、四年级每年为3.5元,五、六年级为5元。据说这些是书本费。教师工资由政府支付。需要时,给予学费补助。

  学校有3位男教师,1位青年女教师。我去访问时,校长进城两三天,其他教员给我的印象是热心,办事有效率,特别是那个年轻女教员对学生很有兴趣,师生之间的关系非常融洽。学校旁边有三间教员宿舍,一天晚上我前去拜访和教员谈话。校长与一位男教员住一间,另一位男教员住一间。一位女教员和她的母亲带一个幼小的侄子住另一间。女教员的兄弟在上海工作。

  我见到的三个教员没有一个是开弦弓本地人。21岁的一个男教员是离开弦弓不远的南贝(Nanpeh)村人。过去读过吴江县师范学校。另一名男教员23岁,震泽镇人,他为一个有病的教师长期代课。一名年轻女教员,20岁,吴江县严墓镇人,她来开弦弓村仅一年多一点时间,她告诉我她喜欢在村里教书。

  我没有什么时间看她们的教学大纲或教学方法,我在中国其他小学里了解到的情况说明大部分是书本教育,教学方法是正规的。中国教育当局有意发展儿童的表达能力,年长的教员埋怨中国的儿童不如西方儿童活跃或能自由表达。然而我在一个学校里看到下面这些规则,我想其他学校可能亦实行同样的规则,如:

  保持教室安静;姿势端正;提问题举手;老师允许后站起来说;老师说坐下,再坐下。

  根据老师个人性格来执行这些规定,多少会使学生感到压抑。开弦弓的教员虽然可能过于要求学生遵守规则,但看来还是很想随时得到学生们的反应的。教师对孩子们感兴趣,并把教学工作视为一种重要的职业。

  教育大部分仍然是书本的、正规的,但现在教育受到支持,过去则缺乏这种支持。受到支持的主要原因大概就是教师对孩子们的关心。另一个原因是,教师努力使家庭对学校教育感兴趣。学校和教师通过家长会和学生的家长取得联系。学生在校的行为和健康状况,学校定期报告家长,家长也同样向学校报告。第三个原因是学生目前得到了跟上书本教育的工具。有些学生是村图书馆经常的读者。孩子们在家或在路上,边走边阅读小连环画书已是习以为常的事了。

  教育仍然以读书识字为主,不仅仅是由于传统的影响,而且由于现在在农民中,普遍以识字为荣。如果学校不强调读书写字,家长们就会感到失望。他们的态度合情合理。家长们都懂得,如果他们的孩子向往比较广阔的前途,这些是最基本的技巧。另一方面,教育已不如从前那样局限于书本。首先,内容增加了,虽然增加的大部分是一般性内容并非与农村紧密相关。其次,学校课程中体育课和文娱活动课时有所增加;文娱体育活动也是中国小学校里的一个重要辅助组织,中国少年先锋队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国少先队是共产党领导下的一个全国性的9至15岁儿童的组织。该组织的目标是培养五“爱”,爱祖国,爱人民,爱科学,爱劳动,爱护公共财产。这种教育活动是通过学校和教员进行的。学校给予一定时间进行少先队活动,同时,作为少先队员应尽一些义务,例如灭蝇,打麻雀,捕鼠等。参加组织是自愿的,但实际上几乎全部在校合格儿童均参加。

  开弦弓村有90名少先队员,这个数字显然包括了在校9岁以上的全部儿童。由那位女教员担任辅导员,少先队组织有大队、小队,一个大队有五个小队,每小队有7至15名队员,它非常像成人参加的合作社组织。小队系男女儿童混编。每周在校举行一或两次集会。教员对我强调说,这些集会的时间“不到两小时”。她同其他许多中国教员一样,不希望即使是这样的课外活动去干扰学生正规学习。

  少先队集会的内容有时是一些文娱体育活动。有时是一些有益于公众的集体活动,例如为农业合作社积肥。有时组织少先队员在课后或假日去其他地区旅行。作为一个队员,人们期望他们随时助人为乐,特别是帮助村里消灭害虫,搞好卫生。希望他们过得快活、有益。他们以加入少先队为荣,整天佩戴着鲜红夺目的红领巾。

  宗教

  在农村的传统文化中,最重要的超自然信仰是相信祖宗的永远存在。费说,关于死者及其与活着的人之间的关系的信仰尚无明确的说法,但一般认为,祖宗死后幽灵仍生活在同我们的世界相仿的一个世界里。他们在经济上,部分依赖于子孙后代的奉献。奉献的办法就是定期烧纸钱、纸衣服和纸的用品。这种信仰的重要性在于它对农村社会关系的几个方面所产生的影响,特别对几代人之间的关系和性别之间的关系产生的影响。

  因为人们相信,一个人的灵魂在阴间的福利取决于其子孙对他的怀念,所以他盼望生儿育女,并且培养后代对他的孝心。这种关系一旦建立,他的子女自然也就会产生养育他们自己子孙的欲望。这种欲望不单解释为他们个人在阴间的利益。费说有些提供情况的人把生育子女的重要性纯粹作伦理的解释。他们认为,生育后代是他们的责任,因为只有通过抚育子女才能偿还他们欠父母的债。

  然而,传宗接代的意义,传统上强调的基本点还是宗教方面的。当地的俗语说,“承继香火”,便说明了这个意思。香火即指对祖先的奉献。人死后立即便开始了这种祭祀礼仪,在房屋的大门前烧起了一包衣服和一把纸椅。据传死者在死后第十七八天要重访故居,那天人们便把房屋打扫干净,准备迎接他。在堂屋里摆起一个木龛,内有写着死者姓名的牌位。死者如有已出嫁的女儿,女婿就有义务送这个木龛。亲人在49天内服重孝。牌位前一日三餐备全,并有一妇女在旁号啕恸哭如诵悼歌,这种哀号特别是妻子或儿媳妇的职责。

  葬礼在人死后二或三天进行。棺材放在种着桑树的土地上,用砖瓦筑成小坟屋遮盖着。穷人家则用草席。在葬礼中,负责保管家谱的和尚在死者面前念佛经,人们相信他诵的经对死者的灵魂在阴间起着金钱的作用。

  祭供49天结束。牌位龛保持两年零两个月后焚化,把牌位与其他祖先的牌位一起放在祠堂里。对每个祖先的生日和去世日,需个别祭祀,直系祖先每年集体祭祀五次。为鬼魂奉献,采取宴席形式,结束时烧锡箔纸钱。人们相信经过五代人以后,祖宗就不再需要人间的关照了,坟屋也不再需要修缮了。费提到有些慈善机构把一些无人照看的棺材迁移到别处去埋葬。这样,坟地占地面积甚微,与华中东部的地区形成对照,那里的坟地面积占农地的2.6%。

  在评价祟祀祖宗的重要性时,如果认为这完全是出于人口绵续的需要将是错误的。连费所说的,那些父母告诉他的,要孩子崇尚伦理的原因,恐怕亦还只是一种自然欲望的饰词。开弦弓的人口增长,比不崇祀祖宗、对生活采取更世俗化态度的社会要小些,而不是大些。但是这些信仰和伦理信念可能会影响到有关的态度,而祖宗崇祀形成了世系继承的特殊形式。虽然由于经济原因,几乎所有家庭都是小家庭,但可能更多的人喜欢只要一个孩子,而不喜欢多子女。同时,人们还喜欢要一个儿子,而不是女儿。由此,崇祀祖宗有助于使这种家庭形式趋于标准化和普遍化。

  崇祀祖宗也增强了老一代人比年轻人具有的优越地位。它为子女孝敬长辈的礼教习俗提供了超自然的理由。人们对其家庭土地的依恋也支持着祖宗崇祀,因为人们想象祖宗和活着的人一样,对土地有兴趣。人们还不时认为,祖先对有关崇祀的行动,确实还握有惩罚的权力。凡是发生了不幸或疾病,虽并非总是那样,往往将其解释为祖先不同意某事而惹怒了他们的结果,其中最严重的是出卖土地。

  崇祀祖宗的另一个重要方面是它赋予男女不同的地位。女人不能祭祀,这样,她们本人就不能承继“香火”。然而,对一个男人来说,如果只有女儿,没有儿子,他还须设法保持他在阴间的福利。女儿结婚时他可以安排其女婿参加这个家庭,并姓他的姓。这样,女婿便被认作他的男性后裔。但这种信仰的一般后果是使女性后裔的价值大大低于男性。因为当一个家庭不能供养很多子女时,受到排除的总是女孩子,其结果是性别比例男比女高。这种信仰还使授予成年妇女的权利低于男子,特别是,除特殊情况外,妇女没有继承土地的权利。

  即使在1936年前,形势的发展已在影响有关的行为模式,到一定程度可能会影响崇祀祖宗这种行为本身。1929年新的法律规定妇女有继承权。以前寡妇无继承权,女儿只有在死者去世时无男性亲属活着才能继承。新法律规定死者的寡妇、儿子和女儿都有同等的继承权利。费说,他在村里时尚未实行此项新法律。但颁布新法律这一事实,是男女平等的新思想在中国逐步发展的结果,这种思想届时就会在农村产生结果,因为农村是中国广阔社会的一部分,只是部分被隔绝罢了。无论是这种思想本身或使之产生的环境,对人民的影响都在日益增长之中。

  当今,崇祀祖宗的活动大部分已经消失。政府发动的改革——特别是男女地位平等、新婚姻法、强调年轻一代的重要性——削弱了崇祀活动的基础,更直接的是,陈旧的超自然的信仰与正统的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相矛盾。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充满于整个学校的课程之中,在政府领导人的讲演及所有低一些的官员讲话中。马克思主义的无神论也不断地得到传播。变化的过程是点滴积累的过程。村里又经历了一个物质生活提高的时期。老的信仰和习俗被抛弃,新的建立了起来,随之而来的是成功而不是失败。所以,新学说及其导师在群众中的威望较高。

  我问了所有的人,他们不再崇祀祖宗。我了解到举行婚礼时,没有发生到丈夫的宗祠去尽礼的事。坟地仍有人照看,但看来已不再定期举行祭祀仪式。如果说这就是不尊敬祖先了,那是错误的,正如外国某些报道诽谤中国人一样,说中国人教孩子们蔑视自己的父母。尊敬这个概念,现在一般都是以世俗的词语来表达了。

  除祭祀祖宗外,费还提到农村最重要的一种宗教因素是崇奉灶神。在城镇的铺子里可以买到灶神的纸刻印像,把这张代表灶神的像放在灶台上方的一个装饰壁龛里。灶神是天帝派到各家各户来的超自然的视察员,他的责任是观察各家的日常生活,每年年底向他的上司报告。人们在阴历每月初一、十五及每年重大节期都要祭祀灶神,在灶神龛前放几碟菜肴,点一对蜡烛、烧一束香以示祈祷。每逢有时令新鲜菜肴,在家人品尝以前,先留下一碟供祭灶神。每年阴历十二月二十四,设宴送灶神爷上天。一家人在堂屋聚餐,餐毕把代表灶神爷的纸刻印像与松枝、纸椅一起点火燃烧。灶神爷就随着烟火上天,回去向上司作报告。

  他报告的主要内容是关于人们对一定的禁忌是否遵守。费说,禁忌主要分三类。第一类,是关于对粮食的珍惜,人们不应该糟踏或浪费粮食,应尽可能吃完煮熟的饭,如确实吃不完,则应把剩饭倒在河塘里喂鱼。第二类,同认为与性有关的事物是不干净的观念相联系。第三类,同尊重知识相联系。认为任何有字迹的纸,甚至报纸应该妥善地收存好;废纸应烧掉,不应在厨房里烧,而应放在庙宇的专门炉子里,或拿到空地焚化。

  灶神爷并非绝对权威,人们亦不是不可能避开它的监视。实际上,它如同本地一些神佛一样,有着与人相仿的感情和弱点。因此,费告诉我们说:所有用来对付人间警察的方法,诸如欺骗、谎言、贿赂,甚至人身威胁,也都可用来对付它。在送灶神爷的祭祀中人们用糯米制成的团子供奉于它。据说这可以把它的双颌粘起来,以致当天帝要它报告情况时,它只能点头,而难以开口。然而,人们并不是完全相信糯米团子会有这样的效用。

  我发现在我访问过的农户中,除一户以外,其他都还在炉灶上部保留着灶神爷的画像。当具体问及灶神爷时,那些早就宣布放弃了旧的宗教信仰习惯的人都承认他们还保留着灶神爷的纸像。他们都告诉我说,他们不再祭灶神爷。这很可能是夸大了。几乎可以肯定,年底把旧的灶神像烧掉、换成新的时候必定有一些仪式。这样说可能更接近真实,即灶神爷已失去它的地位,但人们仍然模糊地记得,它是家庭活动的监察官。

  有一个例外,特别使人感到有趣。它表明了一个重要的事实,虽然当今占主导地位的思想是无神论,但并不禁止其他信仰。通过官方的宣传,人们拥护无神论,但这也不是强制性的。虽然禁止通过宗教与外国组织建立关系,但当今中国官方的部分思想是,可以容忍任何一种宗教信仰。

  我访问这一家时,像平时一样,问及是否还保留灶神。户主点着墙上的日历说:当然不。那是某个教会组织印发的日历。进一步提问后,才知道开弦弓有十户基督教徒。那人说,因为他妻子喜欢基督教,所以他在1949年改信基督教。村里从来没有欧洲传教士来过,但震泽镇的中国教士经常来访。他是本圩信基督教的惟一住户。另一个圩里有好几家基督教徒。村里没有教堂,不进行集体礼拜。过去此人及其妻偶尔到震泽的教堂去做礼拜,现在很少去,那人说因为他们要多花一些时间进行生产。他说,解放以来,基督教徒的人数既没增也没减。自从1949年以来,基督教没有继续得到传播,无疑,一方面是由于官方不鼓励信教,也可能是由于在提倡无神论的情况下,人们对宗教信仰普遍地淡漠起来。

  费还提到该村的另外两种主要的传统宗教信仰——崇奉地方神刘皇和每年秋收节供奉司收获的地方神。我们无需在此详谈,因为在人们心目中这些神已不再有什么重要性了。实际上,费在村里时这些神道已经衰微。现在由农业生产合作社来负责收获,但庙宇仍保留着而且有人修理。

  娱乐

  费在村里的时候或其他任何时候,村民主要的娱乐和休息方式是到邻居朋友、亲戚处串门儿、喝茶、闲聊。但是传统文化有规定的节期。那时各家各户同时庆祝,但并非集体庆祝,而是每家各自过节,有丰富的食物、相互走亲访友,形成一种共同欢度节日的气氛。

  旧节气的日期是按照传统农历来计算的,现在已不使用。然而节日名称及其大致日期仍然相同。一年的周期从庆祝农历“新年”开始,西历约为2月5日。欢庆15天,亲戚朋友必须互相拜访。人们还认为这是结婚的好时光。同时也将它看作是春天的节日,目前普遍接受公历以后,几乎就把它看作是春节。现在人们仍然庆祝15天,许多人去探亲访友,这时候举行婚礼也比一年中任何时候多。

  第二个传统节日为“清明”,农历二月二十八,西历约为4月5日。这是祭祖先和扫墓的节日。人们依然过这个节,显然仍然有扫墓,但较着重假日,而不在节日的仪式方面。

  第三个节称作“立夏”,即夏天开始的意思,而且基本是夏天的一个节日。1936年那年的立夏是在农历三月(闰月)十六,西历五月六日。现在是五月五日过立夏。费说,这正是蚕第三次蜕壳的时候,农民采取一些形式表示庆祝。人们告诉我,现在庆祝这个节日具有更广泛的目的。这就是庆祝夏天来到,并祝愿这个季节繁荣昌盛,不仅是养蚕方面,而且祝愿所有农作物丰收。我到达这个村子的前七天庆祝了这一节气。

  费列举的第四个节气是“端阳”,正值蚕茧缫丝以后,插秧以前。现仍然在六月庆祝。

  接着是“中秋”,费说,这是农历八月月圆的时候,西历大约是九月下旬到九月底。现在仍在九月庆祝。这是个中秋佳节,那时稻子结穗,农民可以稍事松弛片刻。

  费接着又提到“重阳”,他说,那时农民又要开始继续忙于农事。我调查时,提供情况的人未提及这一节气。

  最后一个节气,标志着这一年的农活将告结束,这就是“冬至”,农历十一月初九,西历为12月22日。现在农民仍在这一天庆祝这个冬天的节日。

  虽然,表面上可能否认与宗教有关,但看来,传统节期仍与宗教相关。庆祝节气是为祈求在节日以后有一个风调雨顺的兴旺时期,几乎没有农民不过这些节日,即使有,也是屈指可数的。

  费还提到农民集体庆祝的另两个不同类型的节日。该社区农民必须分段集会定期祭祀刘皇神,每隔十年这一地区的各村联合在太湖边举行盛大游行集会庆祝一番。但由于经济萧条,这种游行在费到此以前已有相当长的时间未曾举行,以后也从未举行过。现在也不再有刘皇的节日,尽管如此,这个村子比过去更加喜气洋洋。它重又参加更大的庆祝会,因为人民政府带来了新的集体节日。“五一”国际劳动节是一年中两个大节日之一。白天农民参加在震泽镇举行的游行,晚上村里有庆祝会,还有舞蹈。另一个节日是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庆纪念日,有同样的庆祝方式。

  每周日为学校假日。6月1日为儿童节,同样,白天在震泽镇有庆祝会,晚上在开弦弓庆祝。

  庆祝新的节假日时,村里的乐队参加演出。总之现在的开弦弓是一个比1936年时愉快幸福得多的村子,它比过去富裕,人民的生活和财产比过去有保证得多。

  10.行政体制

  1936年时,乡村所属行政体制正在变化。1929年南京国民党政府颁布的一个法律规定以孙中山先生提出的地方自治原则为基础建立行政体制。省,例如江苏,分成若干县。每个县分几个区,每区又分成几部分,如果它包括农村区域则称乡,如果包括城市称作镇。拥有100户以上的村,可作为一个乡,不到100户的村可与其他村合在一起组成一个大小类似的单位。乡又分若干大的行政段,称闾,一闾有25户。闾,这个大的行政段又可分5个小组称邻,每一邻有5户。

  各级的每个组织均通过选举的负责人和委员会进行自治。通过这一行政体制行使的职能由法律规定如下:

  人口普查及人口登记、土地调查、公益工作、教育、自卫、体育训练、公共卫生、水利灌溉、森林培植与保护、工商改良与保护、粮食储备与调节、垦牧渔猎保护与取缔、合作社组织、改革习俗、公众信仰、公共企业与财政控制等。

  但这种体制实行时遇到了困难,特别是它的最基层单位,即闾和邻的组织生硬刻板。人们原来有传统的邻居关系,即前面提到过的乡邻:这不是一个固定的单位,而是一个农户左右两边大致各5户范围内的一些农户。因此乡邻是邻居之间互助合作的关系,并不是一个组织起来的单位。新的组织具有同传统习俗相冲突的趋势,而且还有这样的缺点,即这种组织,由于受形式上范围规定的限制,因而往往不如过去自然形成的乡邻关系那样方便。

  这些问题,政府曾经考虑过,但提出的修正案亦未被采纳。当时因为反对共产党运动的需要,又采用了另一种体制。这种体制叫保甲制。在这种体制下,作为县和乡之间的中间单位的区被取消。保和甲代替了闾和邻。1个保,有100户,分10甲,1甲有10户。推行的目的在于建立一个更严格一律的户口登记体制以便阻止共产党的渗透。这个体制在实行中与以前的体制有两大不同之处:第一,为了在动荡的地区对付共产党的积极宣传,迫使同一个保和甲里的人相互监督。其次,经过一个时期的训政以后,一切在基层之上的高级委员会间接选举的方法将被直接选举所替代。

  开弦弓建立的保甲制是由正式法定模式修改调整而成。4个圩中,每一个圩范围内的住家构成一个保,这4个保与邻村的7个保合成一个乡。区,作为乡和县之间的中间单位,被保留下来。然而,最基层的单位甲,与法律的规定相符。这个村被顺次分成10户的单位,每10户为一甲。因此,这个村可以按照它的行政体制定名为:江苏(省),吴江(县),震泽区(区),开弦弓(乡),开弦弓村(第8—11保)。

  费提到了1936年时,村民们向他表示了他们对这一制度的态度。他们说,“开弦弓”这名字,现在变成了整个乡的名字,其实这只是这个村的名字。他们害怕名称包含的地区扩大以后所产生的后果。有些人对费说:

  如果邻近村庄都算开弦弓的一部分,那么原来属于开弦弓村人的湖泊,也要被邻近村庄的人分去了。当然,这是不能允许的。

  费还提到,合到一个乡里的村子,彼此间并没有什么特殊的共同之处。各村之间互相通婚是普遍的,但在同一乡内的村并不愿与外乡的村通婚。然而开弦弓由于是这个乡的司令部,因此有些名气。甲由于范围固定,限制过死,与闾和邻有同样的问题。保也是如此,由于严格地规定在某一个圩,因此也受到人为的限制。由于圩有桥梁联系,各户又有船只交通,因此各圩之间的农户有着密切的关系。总起来说,费在村里的时候,这种体制的效果不好。但他指出,这是向全国一致性变化的一种普遍趋势。

  当今的体制

  人民政府所采用的制度与费早先描述的体制相仿,但有重大区别,单位的大小很不一样,基层单位的范围限定也不那么死板。

  首先是省,省分成若干个县,相当于旧体制中的县。每个县有若干乡,这些乡一般来说,比旧体制中的乡大一些。开弦弓所在的乡还包括其他12个村。为了避免与村本身的名称混淆,因而称开弦乡。组成这个乡的13个村,每村有若干行政段,称行政区。开弦弓村有30个这样的行政区。大多数行政区含16~17户,其范围大小以便于安排为原则,有些行政区仅有10户。

  因此,按照当前的行政体制,可以这样来称呼这个村:江苏(省),吴江(县),开弦(乡),开弦弓村。

  每一级有一个委员会和一个选出来的领导人。乡委员会包含从每个村里推选出来的两名或两名以上的代表,人数根据村的大小而定。开弦乡委员会共有41名代表。各村召开会议讨论并选举各自的代表,凡有选民证的人均可参加会议,投票选举。

  除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如地主和反动分子以外,凡年满18岁的男女公民均可获得选民证。凡持有选民证者亦拥有被选举权。

  在进行乡选举以前先成立一个选举委员会,选民证由选举委员会颁发。我对该委员会的组成尚有些模糊不清。起先,乡长告诉我说该委员会由13个委员组成,他们分别来自该乡的13个村,委员由每个村选举产生。我对这一回答并不满意,我从村里回到苏州时,在车站上,乡长又来对我说,他希望作一点更正,他说,选举委员会是上一级的政府指定的。

  每个村确实有一个代表,但这个代表是指定的,不是选举的。通常,他是村长,但不一定都是村长。政府会向委员会指出,某些人政治上不适宜,大概委员会也要作出自己的判断。在开弦乡,没有选民证的人显然为数不多。

  乡委员会选出乡长、副乡长各一名。县委员会由乡委员会选举产生,县委员会再向省政府输送代表。因此,乡以上各级的选举均为间接选举。

  关于选举制度的一般性质,周恩来总理6月26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有所论述,他说:

  目前我国在基层实行直接选举,在县以上实行间接选举。这种选举制度是适合于我国当前情况的较好的民主形式。但是,这并不排除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逐步地在县以上的各级也实行直接选举。在进行选举的时候,由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协商提出联合的候选人名单,事实证明这是适当的。至于候选人的名额问题,过去在联合提出的候选人名单中候选人数和当选名额相等,这是各方面协商的结果。

  因此,在此我们谈谈县以下的选举,不仅是适宜的,而且显然也只能谈县以下的选举。

  在村里,村长的选举应每两年进行一次。开弦弓的最后一次选举是1953年进行的。听说,开弦弓最近未进行选举的原因是:“目前正在检查”行政体制。选出来的村长看来多数是能为人民说话的,并且能够对村里的事务进行全面的指导。现在村长的职能比当年费在村里时要少一些。因为现在村里的农业合作社有一个社长,两个副社长,他们担任了不少一般的领导工作和几乎全部经营事务。

  当前在开弦弓村里,最主要的地方领导人是乡长,他住在村里,现年31岁。他从小在开弦弓上学,直到1937年12岁时,因家境贫困辍学。革命时期,他向那些文化高一些的人学习文化,并与同他的文化程度相仿的人一起,在傍晚或午休时进行学习。1950年,他被选为副乡长,1953年当选为乡长。他和所有村里领导人一样,穿着一身蓝上衣和蓝裤子,态度平易近人,看来是聪明能干和善于领导的。

  我并不想在此讨论开弦弓人民现在的政治制度的纯伦理方面,这里不是评论这个问题的场所。但是可以看到,它的大多数特点旧制度下亦存在,有些西方国家政治思想界会认为是不可取的。例如,较高的行政机关进行间接选举。选民证是新事物,而过去实行的控制形式则更加隐蔽和严密。为减少目前的某些限制,还必须更多的民主化,如:妇女同男人有平等选举权,以及排除地位的障碍使合格的人有更多的就任公职的机会。

  开弦弓的农民从未真正分享高一级的政治权利,因此,用来评定整个共产主义制度的价值观,对他们这个小小的地区来说关系不大,仅从他们过去的生活来考虑,无疑,现在的管理要好得多,而且他们的生活还将进一步起很大的变化。因为,很多很多年以来,他们第一次成为一个统一国家中的公民。目前,至少已给予他们以过去从未有过的较大的安全保障以及生活福利方面的普遍关怀。

  11.结论

  1936年的开弦弓和1956年的开弦弓,它们之间的差别是巨大的。变化固然新奇,但这种变化在程度上和速度上则更为惊人。因为费进行研究时这种变化在许多方面已经开始了。他提到了一些与传统生活方式差别的情况,例如:在蚕丝业的有限范围内使用了新技术,妇女地位不断提高,老年人对青年人的权力下降,家庭以外的亲属关系的重要性逐渐降低等。

  社会变迁或有关的任何变化都是有两个方面的过程——分裂和统一,崩溃和重建,腐朽和新生。我们不妨称之为积极的和消极的两个方面。这两个方面可以同时发生,就像人的皮肤不断新陈代谢,或像稳步发展的工业化,吸收着不断增长的农村剩余人口一样。但届时这两个方面也可能分离开来,成为单独的方面。在这种情况下,当积极的发展来临时,往往显示出革命性。

  费提到的1936年在开弦弓发生的变化,主要是消极性的。旧的秩序日趋崩溃,但几乎未显示出更替它的事物。费的结论带有反抗的语气,但希望渺茫。客观地说,前景是贫穷和悲惨的。蚕丝业早期的希望没有实现;在基本农业方面,尽管生产者能得到不断下降的一点报酬,但并未引进新的方法和农具;村民的生活水平越益下降,各种社会关系正在不断失去它们的价值。费写道:

  在经济萧条时期,甚至真正的亲属关系也成为一种负担,那时,亲属关系的组织明显缩小。

  稍后,他又写道:

  村里的老年人,不能适应迅速改变着的形势的需要.因而不能胜任这个社区的领导人的角色。

  但是当社会生活的改革沿着比较能使人满意的方向进行时,便受到旧事物的阻碍。特别谈到农业时他写道:

  传统力量在这项制度中起着强大的作用,足以抗拒任何重大的变化发生。

  只是在1949年以后,新程序来临时,它当时是以革命的方式出现的。

  在两次调查研究之间整个20年的过程中,可以清楚地看到三种起作用的因素:旧的生活方式日益衰落;强制性的维持这种生活方式只能拖延和加重它的缺陷;当整个结构不能再保持下去的时候,只得被迫与旧的方式决裂。有一种最简单的比拟方法,即把这种情况与一个拥有一所古老房屋的人相比较。那人住在这所房屋里是因为他必须有个地方住,也因为他那不断减少的家产与那所房屋是相互联系着的。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义务不断增加,与其说尽管他到了山穷水尽的地步,他仍可以住在这所老房子里,倒不如说,正因为他已山穷水尽,才不得不继续住下去。屋顶漏子,若手头有钱时,必须修理。庭院里杂草丛生,如果要继续保持门庭的体面,就必须清理修饰一番。最后,房屋的所有者可能只得压缩居住面积,住到他那老房子的一个角落里去。然后,他运气好的话,国家信托机构或人民政府便走进来,使他和房屋的整个情况改变过来。

  在观察这个人和他的房子时,按照人类学中功能定义观点的最早的表达方式就可以说,他住在那里,因为那房子为他提供了栖身之地,或者他还会有一些好处可得,譬如地位。但是这种观点却忽略了这房屋主人所遇到的尴尬处境。他可能知道住在比较新式的房子里会方便得多。但是他搬不起家。老房子越讲究,他越不容易离开。

  这个比拟并不是牵强附会的。它与人类文化的现实相接近。这种文化的现实是社会共同生活的安排。社会成员为了达到他们的生活目标,他们参与并共同发展了这种有系统的、往往又是周密的安排。人类的生活目标部分是生理的需要,部分是发掘人类潜力的结果。这种潜力最初是通过个人的创造能力或想像力发掘出来的。因为文化是有体系的,有其过去的根源和目前的复杂性,它要求参与者的个人按照一定的生活方式生活。人们参与这些文化是因为这些文化制定了他们各种活动的内容——譬如:他们生活在其中的群体,物质生活的环境,他们赖以得到娱乐和精神食粮的组织和思想源泉。个人使文化永远保存下来,而文化惟有在人们的福利中发现它的价值。但是人们改变文化是不容易的,因为改变必须是有组织的。个人可能会急切地要求改变,但是要有效地实现改变就需要有制度上的改变。

  长期以来中国农民已经发展了一个相当悠久复杂的文化体系。他们各自居住在一个个农村里,各个家庭拥有并耕种自己的土地。他们的宗教概念与家庭农业是协调的;宗教概念加强了文化体系中的这个基本要素,同时家庭农业反过来又加强了这种宗教概念。祖先们对家庭的土地很感兴趣,所以土地的完整性便成为活着的人的神圣职守。儿子都享有土地的继承权,因为正是由土地所有权授予了祖先的地位。因为儿子是通过他们的祖先和父辈来继承土地的,他们对祖先有敬畏之情并且尊敬现世的长者。这种态度,在人民的实际生活中是根深蒂固的。儿童教育亦非常强调尊敬长辈,这与农民的实际生活也很符合。在一种没有新思潮打扰的稳定的文化中,老年人应该受到尊敬,因为他们懂得多一些。除了同年轻人有相同的基本训练以外,年长者还具有实际经验,增加了他们的智慧。我们可以继续追溯这种传统文化相互连结交织着的各个方面,但是为了说明这个论点,说这些也就足够了。这一论点就是:这个文化,像其他令人满意的文化一样,是一种体系。这种文化并不是这个环境中能产生的惟一的文化;但一旦它得到了发展,这种文化的参与者必须适应它的逻辑。

  虽然从理论上说,可能发展各种不同体系的文化,但农民文化正像它已经发展的那样得到了发展,这是因为这种文化适合于这种环境。在没有高度的技术和文化的情况下,农民从家庭农业中获得了他们最佳的报酬。因而可以说,在过去的情况下,这是一种有效的体系。随着人口的增长,屋顶第一次出现了严重的漏洞。无疑,在中国悠久的历史时期内,这种漏洞是周期性发生的。文化体系的进一步发展,即家庭规模的限制曾经阻止过这种漏洞的发生。但到1936年有了更严重的漏洞。尽管家庭规模有限,但经济萧条,使农民肩负着越益沉重的担子。为了躲避沉重的负担,家庭的土地被迫交给了地主。如此得到的防护是暂时的。一切可供进一步修缮用的资源已经枯竭。农民的房屋再也不是安乐窝了。

  虽然家庭农业的体系只能使农民得到微薄的报酬,但农民由于他们的宗教、教育及过去安排土地的那种方式,他们仍安于这个体系,努力去克服他们新近发现的存在于这一体系中的缺点。他们现在陷入一个更广阔的金融系统的罗网中,不能解脱。在得到了最初的收益后,对他们就完全是有害的。他们缺乏改良土壤的手段,也无法组织其他形式的生产,正像费所叙述的缫丝厂筹措资金的情况那样。家庭以外的亲属组织可能为他们提供广阔的社会生活和较好的经济条件,但是由于他们未能完成对亲属的传统义务,而不能肯定,这就使活动更局限于狭隘的家庭之中。

  其他因素也影响着农民体系的内聚力,从而降低了它的效用。丝厂使妇女获得的新的地位与祖先的宗教及其有关的思想意识赋予妇女的原有地位发生矛盾。农村向城市移民,继承法的正式改变,识字人数增加,激进的政治思想的传播等等,这一切都使人们产生不满,并使旧文化的刺激软弱无力。不论其固有的情况如何,人们一旦看到可能有较好的房屋时,旧房子便失去了吸引力,何况农民的房屋原来就比较简陋。

  任何社会总是力图通过其各个成员的有限的预见能力来适应其环境的变化。这种适应性可以在现存制度总的范围内进行。因而,我们可以提出一个问题,即传统农民文化中是否有任何特征,可以发展这种特征来减轻农民的困境。由于了解到这个村子现在的变化,那就是通过广泛的合作组来发展农业,我想到了亲属结构。

  然而农民的亲属结构,从来不是很广泛的。分支广泛的亲属关系是中国中上阶层的特征,而不是农民的特征。费在《中国农民的生活》一书中提及此点,并在他后来的一篇文章中,进一步阐述了他的观点。他写道:

  亲属关系仅是为了不同目的而组织社会集团的一种手段。【10】

  中上阶层利用亲属关系来达到维持其经济和政治势力的目的。一个大家族中的某些成员可能是官吏,有些是商人,还有些可能是地主。通过这个家族中形形色色有势力的成员们之间的互相帮助,整个家族就能保护和改善其地位。对于直接参加生产的农民来说,超出家庭之外的亲属关系几乎没有什么经济效用,也不会带来什么政治权力,因为这种权力被有文化的非农民阶级所垄断。对农民而言,亲属关系扩展的主要价值在于它为人们提供了较广泛的社会生活和乐趣,在于维持了宗教性的组织。不论是宗教仪式或是娱乐,都是消费的活动。这样,亲属关系加重了农民的开支,而不是增加收入。因此,经济萧条导致了关系上的疏远而不是接近。

  由于农民的总的经济情况和社会处境欠佳,他们是难以逃避文化变迁中的消极状态的。由于他们隶属于地主的程度各不相同,他们的土地几乎不可能集中。没有技术上的发展,集中土地对于他们的生产也几乎不会有什么效果。发展技术的手段缺乏。只有具备资金才能改善灌溉和耕作方法,但又没有资金。所以,只有广泛的有组织的变迁才能解除农民的困境。零零碎碎地进行传统制度的改造是不可能获得成功的。

  共产党人的巨大力量在于组织的彻底完整性。整个体系的诸方面是:土地的重新分配,集体所有制及合作劳动,积累资金的措施,种植技术的改善,耕作及计划生产,专家指导,以及唯物主义思想等。由于这个体系的完整性,采用它时能不发生制度上的明显的冲突或障碍。

  新的理想的社会秩序,其各个方面是为基本的经济目的服务的。例如,毛泽东在一个最近的讲话中谈到民主时说道:

  ……民主属于上层建筑,属于政治这个范畴。这就是说,归根结蒂认为,它是为经济基础服务的。自由也是这样。民主自由都是相对的,不是绝对的……【11】

  于是新制度的成功与持久性取决于两个因素,即经济需要的相对重要性以及在满足这个需要方面,新制度与旧制度相比,它们的相对有效性。第一个问题不十分直接,但由于它带有普遍性,所以我们将首先考虑它。

  没有人会怀疑,对于处于饥饿边缘的农民来说,经济需要是最迫切的。于是,不难理解他们乐于采纳新的制度。消灭地主利益的强有力的措施为运动打下了基础。通过武装革命,这个村子才出现了新制度,这是必须记住的事实。但一旦新制度开始实行,它就获得了农民的自愿支持。如果贫困有足够的力量来使得农民们溺杀自己的孩子的话,那么当摆脱困境的机会到来时,他们就当然会起来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是旧的文化还有不是属于经济的方面——宗教活动与宗教观念、特定的伦理概念,及对个性所允许享受自由的程度等。经济需要所占的统治地位可能已把这些方面搞得几乎完全黯然失色。费在1936年考察这个村庄时,这些方面已经开始淡薄了。但是这些或类似于这些的东西,有可能重新出现。促使产生它们的人的需要、人的愿望与志向等会再度被提出,对它们的记忆及它们的实际残余还会存活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共产党人应该担忧的是单调、呆板和千篇一律的问题。中国领导人并不希望发生这种情况。除了对待与国外有联系的宗教活动以外,没有一个领导人公开提倡压制宗教活动,他们宣称要鼓励地方上多种多样的传统仪式和艺术。但他们在政策上,组织和宣传上的影响都与这两种文化表现形式不相一致。农民的生活没有什么色彩,村干部的深蓝色制服就是在新政权下千篇一律倾向的象征。

  然而,如果只看到共产党政权的文化的消极作用,那么这种观点也未免太片面了。它已为农民们提供了新的利益和新形式的自由。婚姻礼仪可能已不存在,但青年人能够自由选择对象。妇女和男人们几乎平等,还有新的共产主义式的节日。与城镇的关系也更为便利。最重要的可算是扫盲运动,它为知识和娱乐打开了新天地。总的来说,农民正逐渐变得不太像“农民”了。而更像中国人民这个整体中,在乡下的一个部分。由于这些积极的发展,将来的变化看来多半倾向于共产主义秩序的进一步改善,而不会恢复旧的文化体系。没有什么理由可以认为一度牢固建立起来的农业合作组织,在不太受压抑的社会环境中不能继续存在。

  总之,这个问题并不是一个迫在眉睫的问题。共产主义制度最初的试验看来是成功的。开弦弓农户收入的增加显然不低于60%。在短期内取得这样的成就是惊人的。有理由认为只有合作制才能得到这样的成功。在技术方面的原因,主要是使用畜力,机械灌溉,改善施肥等,凡此一切都不是个体农民力所能及的。在组织方面的原因,则是有计划,有区别地利用种植面积,有计划地调度劳动力,这些都只有在合作制下才有可能。

  当今,开弦弓的生活水平高于全国农民平均水平。周恩来总理于1957年6月26日在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说:

  在旧中国的农村,广大的贫苦农民过着衣不蔽体、食不饱肚、糠菜半年粮的生活。解放后,经过土地改革和合作化运动,目前我国农民大体上有20~30%过着略有积余的生活;有60%左右过着有吃有穿的生活;有10~15%过着少吃少穿的生活。这一类人还需要国家和农业合作社的帮助。全国平均起来,每个农民一年的农业生产净收入,大约有70元左右,合到每个农户一年的收入大约有300元左右。【12】

  按照我们的数字,开弦弓的一般农户每年的货币收入约为250元,假定食用的40蒲式耳农产品是谷子,当时定价为每蒲式耳4元,总收入将是410元。实际上,40蒲式耳粮食中,有一部分价值较低,因此农民的实际收入可能略低于这一数字,但肯定高于全国的平均数。

  合作制在开弦弓的成功足以证明它的优越性。但它对劳动的直接个人收益缺乏鼓励。蚕丝业的情况清楚地说明了这一点,实际上,甚至新体系下的产量反而降低。但在农业上的类似损失由于组织和技术上的优势而得到弥补。这种制度,如果领导专制或效率低下,仍然可能失败,或由于毛泽东所说的“农民自发的资本主义倾向”,而告失败。但共产党的言论和出版物说明,他们极端警惕这些危险并且努力同这些危险做斗争。

  对共产主义制度来说,更大的冒险来自这样一种事实,为了保持强大的中心经济动力,共产党发言人许下了每年不断提高生活水平的诺言。至少在开弦弓,农民是谨慎的,他们继续严格控制人口这一事实,说明了这一点。农民是根据成就来估计诺言的。由于自然灾害,1956年中国农业生产年景不佳,无疑,合作社的许多社员失望了。但这个制度承受住了这种挫折,而且它还可以承受很多次。

  在帝国制度下,官僚统治集团对县一级直接控制。1911年以后又换了一批新的、在多数情况下是更加腐败、更加不可靠的官僚。今天中央政府仍然对县一级进行直接监督,并且也更多地掌握村庄本身。但农民更多地参加到政治组织和管理干部的队伍中去,尽管这些组织有一些错误,但确实是为改善农民福利而贡献力量的,因此不易腐化。共产党的限制性措施几乎没有一项是新的。只举一个例子,以固定价格强制性地向国家交售公粮是国民党政府过去就执行的,当时和现在的区别在于出售价格公平得多,大致接近市场价格。

  要认清未来是困难的。这次研究的价值只有在二十年后,再作进一步调查时才能充分体现出来。但是今天开弦弓的人民,看来确实比二十年前,在物质上要富裕得多,而且他们有了更大的安全感。这种情景在中国重复数千次,就构成了共产党人的最大力量及其最大的成就。他们给农村带来了救济和援助。我希望这也将最终构成他们最伟大的纪念碑。

注:

【1】费孝通:《中国农民的生活》(即《江村经济》——译注),伦敦,基根·保罗,1939年。

【2】林耀华:《金翼》,伦敦,基根·保罗,1948年。

【3】费孝通,张之毅:《乡土中国》,伊利诺斯,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45年。

【4】E·E·伊文斯·普立查德:《社会人类学》,伦敦,科恩与韦斯特出版社,1951年。

【5】费孝通:《中国绅士》,伊利诺斯,芝加哥,芝加哥大学出版社,1954年。

【6】我愿在此向下列志愿协助人士表示感谢:闵拓云先生(原文Miu TO Yun),村领导人,向我提供情况的主要人士和开弦弓的人民。我知道这个调查有很多缺点,但能够取得这样的价值要归功于大量乐于帮助我的人们。

【7】一蒲式耳合50斤,一斤等于1.1023磅。

【8】周娥芬:《中国的计划生育》,《人民中国》第11期,1957年6月,北京,第26—27页。

【9】《人民中国》,1957年4月,第6页。

【10】费孝通:《农民与绅士:对中国社会结构及其变迁的解释》,《美国社会学杂志》,1946年,第6页。

【11】毛泽枣:《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1957年2月27日在最高国务会议第十一次(扩大)会议上的讲话。由作者修改并发表于《人民中国》,第13期,1957年7月1日,增刊第6页。

【12】发表于《人民中国》,第14期,1957年7月16日,增刊第22页。

W·R·葛迪斯是澳大利亚悉尼大学人类学系主任,载《江村农民生活及其变迁》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