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牧生态与传统蒙古社会》第六章 农业渗透与半农半牧
二、定居与蒙人农牧业
19世纪以来,游牧民在汉移民浪潮下和清政府放垦政策的压力下,从逐水草而居的游牧走向集约化的定居农牧业。这一过程实际上就是过去的“汉化”过程。由于史料所限,早期的历史难究其详。近代的材料却差不多可以发现这种过程中农牧业具体细节的改变。
(一)农业条件与农作法
内蒙古地区大部分是高原干旱、半干旱气候,地处中纬度的内陆,雨量和热量是制约种植业的主要因素。就无霜期而言,大兴安岭地区无霜期只有40~80天,农作物无法生长。呼伦贝尔、锡林郭勒、阴山山区的无霜期为110~130天,大部分地区的10℃以上的积温为1,800~2,200℃,这些地区历史上几乎总是以游牧为主,但对有些作物而言,积温已充足。糜子对大于10℃以上的积温要求是2,000℃左右,莜麦要求的积温要求是大于5℃的积温1,700~2,100℃。内蒙古中南部农牧交错带积温条件可以满足一般北方作物的生长需求。大兴安岭东、哲里木和昭乌达两盟的南部,锡林郭勒盟西南部、大青山南麓、蛮汉山山区、鄂尔多斯高原的东南部,降雨量达400毫米,也可以满足一般北方作物一季的生长需求。[1]
农牧交错带只是以农为主和以牧为主的分界线,不是绝对的农牧界线,这一界线是历史形成的,其历史学和社会学的意义大过其气候学和地理学意义。在农牧分界线以南是汉人的精耕细作的农业区,汉人也经营着畜牧业或一定程度上的游牧业;分界线以北则是以游牧业为主的蒙族,许多蒙古人仍经营着简单粗放的农业作为补充。民国时期,由于汉民族大量北移,农牧分界线也大大北移。这条分界线东北起“满洲国”的林西、经棚,向南经多伦、德化,向西经四王子府和百灵庙,较为平行地沿北纬42°线向西延伸。[2]清代中期的农牧分界限远在此线以南。以张家口到德化这一区间为例,1872年汉人北移的村落只在张家口北方5~6公里,1938年已从张家口扩展到到德化,这中间170公里间广大的区域已是纯农耕地带或半农半牧地带。民国时期的农牧交错带广泛种植着莜麦、马铃薯、荞麦和小麦等。[3]在伊克昭盟,“蒙人亦知耕种,农业在该盟中已占重要地位,故可谓半农半牧社会……谷物之出产,则有麦、黍、高梁、谷子、荞麦、马铃薯等项”。[4]这一地区也应是以前蒙古人兼营粗放农业的地带,其作物大致也应如此。从民国时期蒙疆地区的种植业情况来看,莜麦、小麦、大麦、荞麦、亚麻、菜子、马铃薯等耐寒性、耐旱性比较强的作物在阴山山脉北部占压到多数的地位,而粟、高梁、绿豆等耐旱性强而耐寒性较弱的作物则分布于阴山南部地带。[5]尽管游牧时期的蒙古人只种糜子等炒米,但在一些清代中期已有汉人进入的地区,定居蒙人的农业也应以这些作物为主。由于游牧时代的蒙人可以半农半牧或经营一点农业,这一区域内的半农半牧很难用一种草原面积占多少的指标作确切的定义。早期的农业地带在草原中像一条痕的样子,晚期的农地可能连片。在1970年代,牧区的天然草场面积占草原总面积70~80%,半农半牧区占20%,农业区占10%左右。[6]
游牧时代的作物是糜子、黍子、莜麦和谷子。蒙人必须选择适合于粗放经营、抗逆性较强的作物,糜子、黍子和莜麦正适合了蒙古人的这一耕作习惯。胡一声指出,“纯农作业地方的蒙古人之中,多种可有做炒米的粟,他们下种之后,不从事除草,也不施肥料,而生产物也不劣。”[7]康熙年间高士其在随皇帝塞外旅行时,发现蒙人居住区尽管“土极肥沃”,但“居者懒于耕耨,仅种稗稷,不设沟塍,播种之后,听其自生”。[8]张鹏翮和钱良择在随从钦差大臣去俄罗斯时也曾看到土默特一带蒙人的农业情形,他沿途看到荒废的农业和新开垦的农田。有的蒙人帐外有农圃,种着青苗。有的地区蒙古人已有定居形式,住“板升”(土房),附近种着麦、糜子等物。安斋库治以此认为康熙时代的土默特社会是一个游牧业和农业兼营的社会。[9]喀喇沁蒙古南部地区的蒙人在本世纪初种植一种叫“麻黍”的谷类作物,这是蒙人农业的专用作物。[10]这些古老的作物,抗逆性、野生性较强,用不着精耕细作便可有收成。可见,除了生态条件外,蒙古人的文化特点促使他们选择了这类作物和农耕方式。民国时期,许多蒙人已经定居,蒙人家庭主要劳动力开始从事农耕,作物的种类也较多,不但有高粱、粟、荞麦、还有杂谷和蔬菜。蒙人除了将粟和蔬菜留以自用外,还将其他谷类交到市场上贩卖。在半农半牧区,蒙人的主要农产物便是糜子,除自用外也将剩作糜子用于交换其他日用消费品。在纯牧区,糜子也就自给而已。[11]可见,游牧经济的形态愈是原始,作物的种类愈是单一。值得注意的一点是,尽管许多蒙古人兼营农业,但与其他游牧民族相比,中国古代的蒙古人还是较少地进行农业,北部有许多地区较为单纯地经营游牧业,对植物食品的补充更多地依赖市场。就世界上的游牧民族而言,外蒙古、内蒙古和大部分的游牧蒙古(Nomadic Mongols)都是较少利用农业的游牧民。[12]由于中国在北部边疆与游牧民族长期的对立,历代统治者大都宁愿采取封闭的态度,甚至不惜代价修筑万里长城以实现这种封闭,这便使得农业与纯粹的游牧业之间往往经界分明,而这或多或少地限制了农业文化的传播。
虽然有许多资料显示游牧地带的蒙人不事农业,这种描述多流于表面。除非市场经济很达,可以用肉食品换取植物性食品,否则,游牧民往往需要种植一点粮食自用。明代由于汉蒙相争,蒙人种粮现象甚至更普遍。肃大享指出:“论者或曰:‘夷人肉食不藿食也’。又曰,‘不火食也’。此在上古或然耳。可观诸夷耕种,与我塞下不甚相远。其耕具有牛,有犁;其种子有麦有谷,有豆有黍。此等传来已久,非始于近日,惟瓜瓠茄芥葱韭之类,则自款贡以来种种具备。但有耕种惟藉天不籍人。春种秋敛,广种薄收,不能胼胝作劳以倍其入。”[13]清代初年,漠西蒙古的准噶尔部、杜尔伯特部,漠南的卓索图盟、昭乌达盟、伊克昭盟、察哈尔八旗、归化城土默特二旗的农业发展已有了一定的基础,而其他一些蒙古地区也有农业的要求。康熙三十年,土谢图汗察珲多尔济向康熙奏道:“臣思得膏腴之地竭力春耕,以资朝夕。”康熙于次年派理藩院的官员划给肥沃之地,令其种植。[14]康熙三十四年,乌珠穆沁亲王也垦求将克勒河朔等地拨给属下人耕种就食。[15]总之,对植物性食品的需求会迫使蒙古族自身采用农业。但由于蒙民本身的农牧兼营性,农业技术则粗放落后,“田土播种后,即各处游牧,谷虽熟不事刈获,时至霜损穗落,亦不收敛,反谓岁歉”[16]。康熙为了扶持蒙古农业,还派专人教蒙古人至敖汉、奈曼等旗,教蒙古人开凿沟渠。[17]康熙三十七年,对兴安岭一带的蒙人也实行过劝农,其目的是为蒙古减少人边购粮的不便。[18]农业对游牧业补充性是明显的,灾害时尤为如此。游牧民在其畜牧业受损后,有时不得不转而求诸于农业以维持生存。David J.Campbell对肯尼亚南Kajiado地区的研究表明,哪些能够农牧兼营的人比单独从事农业和游牧业的人更有利于抵御旱灾。[19]俄国人波兹德涅耶夫在19世纪末看到巴林旗的蒙古人在牛疫发生后,由于牲畜的大量死亡不得不开始从事农业。[20]由此可见,蒙古人是有能力农牧兼营的,但他们不愿意如此。这种不愿意,便形成了习惯。民国十七年大旱,与伊盟达拉旗接壤的蒙古黄盖旗的王府准备向农业转变,按贵族的等级和蒙古的人口分割土地,但由于蒙人所谓的习惯在抗拒农业,这种转变未成功。[21]
(二)农牧关系与农作技术
农业对蒙古游牧民只是附属产业,是对游牧的补充。农业要求定居,游牧必须逐水草而居,二者存在着矛盾,粗放农业恰恰适合了游牧的这种特点才得以生存。蒙人的农业一般在夏营地上进行,播种后一般不管理,故游牧民也不在农业地居住。“蒙古土民不讲耕作,既播种,四处游牧,及秋乃归。[22]游牧民可以通过买粮食而维持其纯游牧的特色。明代蒙古与明朝发生战争的原因,大多是由于蒙人要求开放市场,满足他们粮食和茶叶需求。清中叶以后,市场障碍不复存在。乾隆年间,“蒙古人衣食等一切物品,大半购自内地,因而携货赴边之内地人,日积月累,迄今在归化城、八沟、多伦诺尔数处聚有数十万之众”[23]。由于这种依赖,游牧区的蒙人有纯游牧的特色。郭林锡勒盟“境内土地毫未开垦,蒙民几全持牧畜为生……其皮毛牲畜,多行销于内地,藉此项出口之所得,以购生活上必需之物,如米面、布匹、绸缎、茶烟、马鞍、皮靴等项”[24]。
由于农牧兼营的蒙人,比那些纯游牧的蒙人更有定居性,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迁移次数。2世纪初的调查表明,那些农牧兼营的蒙古部族,尽管未脱游牧民族的迁徙之风,定居性已大大加强。其家居已不是移动性强的蒙古包,而是土屋,结构较粗,由几家或更多的家庭形成园形或方形小村落。[25]农地与牧地相比,他们更重视牧地。在喀喇沁蒙古地区,在他们认为生长不出好牧草的土地才种麻黍。其播种时间是在七月份,这时期也是蒙古草原雨量比较集中的时期。耕作时先以天然的曲木做成的简单的犁耙类农具,用3~4头大牲畜牵引,在地上锄耙几次,然后是胡乱撒播种子,任种子自然生长,到秋天进行收获。收获收也极为简单,只是把穗子割掉而已。[26]在伊可昭盟、乌兰察布盟带,游牧民的农业是一种附属形态的农业。“蒙古人附带生产是农业,而主要的生产是牧业,所种植的多是一些糜黍子,这亦是蒙古固有的谷种。其方法,多是四月间人种,先以牛很简单地锄耙一下,就把种子下去。雨后这些种子自然会侵人土层里面,再过相当时期,到了秋天,就穗而结实了。他们又没有特别的刈获农具,腰上只带一把小刀子,只是胡乱割了了事。这种耕种与收获法,是最原始的……他们的农地,是由牧场分割的,因此表现的形式,有的是园形,有的是半园形,有的是方形,有的是短栅形的。”[27]
1920年代的蒙人游牧保护区,是放垦时为蒙古人保留的,这些地区的蒙人农业仍保留着传统的特色。在西札鲁特旗,蒙人农业的作物仅限糜子一种。旧历三月播种,用多头牛或者驴牵引,一人扶犁,一人在后播种。一方地(450亩)需牛8头。此后便不再管理,旧历八月份在穗下3~4寸处收割,然后用碾子脱谷。这种农作法的产量很低,王府附近一方地产量5石,每亩合44.4斤。[28]在札萨克图、苏鄂公、札赍特旗的未开放地,一些地区集约化很强。尽管仍从事游牧业,由于游牧范围缩小,生活压力增加,不得不向汉人和汉化蒙人学习农业,放弃单一的牧业经营。东蒙南部喀喇沁地区开垦较早,蒙人很早就掌握了精耕细作技术,工具与汉移民也没有什么两样。汉人来到北部后使游牧保留区的蒙人改变了原来的那种粗放农业。尽管农具很少,已经开始注重锄地,有犁杖、镰刀、锄头、簸箕等必不可少的农业工具。作物只种糜子一种,播种时只整地不施肥,先简单地撒播种子,一般情况下进行1次除草,1~2回中耕,然后就可以收获了。收谷和脱谷的方法也与汉人相同。[29]郑家屯方面的蒙人技术仍很原始,播种时用牛或驴拉的锄开沟,一个在后用播种器播种,再有1人在后覆压,既不施肥也不除草。阴历八月中旬开始收割,从穗子下3~4寸起切割。收获后,用碾子脱谷。[30]在图什业图旗的未开放地,蒙人播种法与喀喇沁地区相似,但在苗高1尺时进行一次中耕,除草也有两次。在图什业图旗的开放地,汉人的农作法是在播种时用犁开沟,然后点种,还有1人压地以防种子被风吹掉。汉人在苗高5~6寸时就开始中耕,一般要中耕2次,第2次中耕时进行培土,除草次数有2~3次。[31]尽管这时期东蒙未开放地的农业稍有进步,但仍在粗放经营的范围内,其农法可称为掠夺农法。在草原中拣土壤肥沃的地块进行耕作,播种糜子,连作几年,地力消耗后,再重找地块。汉人行休闲农法。汉人的休闲农法行于东蒙西南一带,土地分为3区,一般年份是耕种2/3,休闲1/3。耕作的田块实行轮作,作物是高梁、谷子和黄豆。[32]
(三)走向汉式畜牧业
光绪以降,牧地的大幅度减少使蒙人加快了农业集约化的速度和强度。他们甚至完全放弃游牧而选择定居农业。一些蒙古上层变为出租地主。在河套、土默特和伊克昭盟等农业已开发地区,蒙民很早就进入了这种改变。归化城土默特的蒙古人早在康熙和雍正年问,就把适合于耕种的土地出租给迁移到此的汉人。[33]民国时期,既使在纯农业区域,“蒙人对于农耕,多少还有一点蔑视的行径,有的自己不耕,专以地租为生计,有的雇佣汉人,代替耕种”。原来那种粗放经营并未改变,但牧地减少和耕地减少的压力真正促成向农业转型。[34]与此同时,大部分下层牧民,则被迫变为集约化经营的农牧民。当然,仍有一些游牧民迁到外地继续当游牧民,但这种机会越来越少。
在游牧时期,蒙人的居住方式只是一个可移动蒙古包,随处放牧,随处安息,饲舍没有必要存在。随着定居的发生,牧舍才逐渐形成。[35]同时,与原来的畜牧业相比,后来的经营是走向集约化的,而原来的游牧业是“不知讲求孳生蕃息之道”的。[36]这种转变也不是一下子转变到汉式土房子。往往是先从游牧式蒙古包转为较为固定的蒙古包,进入半游牧半农业阶段,然后才从固定的蒙古包转入永久性居住的土房子里去。19世纪末,波兹德涅耶波夫在巴林人的一个定居村庄观察到了这种现象:“巴林右旗人几乎全已定居,但有意思的是没有一个巴林人是从毡篷(蒙古包)直接过渡到汉式土房子的。他们是这样过渡的,当毡篷破损时,从事农业的巴林人已经不能用新毡来加以更新了,而是在木架子周围造一道芦苇篱笆,用泥抹住。这样他们就有土房子了。”这是定居的第一阶段,在第二阶段,汉化程度进一走加深,房子周围一定有围墙,墙内往往栽种树木,帐篷已经抹上泥,里面的灶已经固定。在定居的第三阶段,巴林人才开始建造汉式的土房子,有炕和炉子。他们还专门为牲口盖了棚子,所养的牲畜也主要是牛、驴和骡子,小牲畜是绵羊和山羊,完全成为汉化畜牧业。[37]固定式的蒙古包是从游牧到定居的一种重要的过渡形式。察哈尔北部蒙汉杂居地带的蒙古包也是多为固定式蒙古包。[38]东蒙一带的居住形式变化还可细分为以下几个步骤:第一,原始阶段的蒙古包附近畜牧集中地只是用一条狗来看护畜群。第二,在蒙古包外边的一定地点掘土堆积并形成2~3尺的沟,形成园形或方形的牧圈,牧圈设一开口,里面的牧畜主要是牛。第三,不再用积土堆圈的方法形成牧圈,而是用榆树和苇子做圈,外涂牛粪,用以防风。第四,开始真正地用土做墙,墙高七八尺,形成牧圈。后两种形式在达赖罕、奈曼、敖汉等旗普遍存在,这里的蒙民居住形式已是汉人的家屋。[39]固定蒙古包建立后蒙人一般都农牧兼营。札鲁特旗和阿尔科尔沁旗的调查表明,村落仍有许多长距离游牧的人。在札鲁特旗的几个调查村落中,游牧的户数仍然占很大的比重。奥阔好村的总户数为94户,游牧户13户;阿牙村113户,有25户游牧户;米多玛村有56户,游牧者17户。奥阔好村的大部分人农主牧副,上层蒙人以畜牧为主,农业自给。较为贫困的下层蒙人,由于牧畜较少,以农业为主。大多数的游牧者尽管仍以蒙古包形式外出放牧,也只是在村周围40~50里的范围内放牧,只有3户游牧者是远距离放牧者。[40]这个村的大多数已经形成定居农业和半定居半农半牧。
定居过程有阶层分化。建房需要木料,贫困户还不能首先定居。1950年代对阿拉善旗一定地区的调查表明,住土房子的主要是牧主和富裕户,他们的房子长达30~50年,台吉的土房子达100年。是汉人为他们盖的,蒙古人自己不会盖房子。[41]
定居伴随着家畜圈养,这本身就是一种牧畜业的集约化过程,同时要农牧兼营。在农业与牧业之间,蒙民对牧业更为熟悉,更易实现集约化。“蒙民因为牧地的缩小,在生计上感受相当的威胁……如土默特旗及伊克昭盟近河套各旗等,由于生产技术的不纯熟,大半以牧为主,以农为副;或自以为地主而以汉人为佃农。”蒙人在一开始实行畜牧业集约化时,实际上是为了保持游牧业。有些蒙人还不惜代价地在村庄周围保持一定的牧业形态,“因为游牧是蒙古人唯一的拿手戏,他们总不愿意放弃这种种传统的技能,就是转变了这种游牧的方式而成为定居的农民,还在住宅的周围中划一块土地,绕以高约五尺许的大墙,并设门扇,以为关放,牛羊就在这种有限度的范围中繁殖着,这种牧法,是与汉人饲养家畜一样,不过所畜种类不同,一是偏于猪、牛、骡等,一是大半或全数是牛、马、羊了”[42]。蒙人畜牧业仍在不知不觉问走向了集约化和汉化。
在察哈尔地区,民国时期的蒙人尚不能完全习惯农业,但由于长期以来农牧交错地带的文化影响和牧地减少的压力,畜牧业随着居住形式的变化而变化。住宅院墙内养起了牛羊,饲养的方法已经与汉人一样。[43]在农牧交错区,由于汉人的占垦,蒙古人的牧地越来越狭小,各自划分自己的牧场,大大小小,各自为界。社会制度向汉人看齐,牧地的狭小伴随着土地的私有化和商品化。畜牧方法也走向集约,对羊群和仔牛加以围槛式保护,为家畜过冬提供干草。[44]根据满铁郑家屯方面的调查,尽管蒙人居住区的农业是粗放的,但游牧业先变得开始集约化。这里村落一般是2~3户到20户不等,尽管仍分冬、夏两期放牧,但已经开始建井和圈。打井使牧地更固定,利于从游牧走向固定放牧;圈子是在蒙古包附近为牲畜建躲藏风雨的住所,夏季刈获青饲放在圈子内,喂牛马的炒米也放在其中。[45]满铁洮南方面的调查表明,未开放地蒙人畜牧业从粗放走向集约经营特点就是畜舍和圈子,圈子用柳条编造,利于家畜御寒。牛马在劳役时给予饲料。在冬季,马1头要喂羊草25斤、糜子6碗,牛1头喂羊草25斤,除了牧草外,还喂糜子杆。[46]有了干草和作物桔秆,这时的畜牧业有一种汉人畜牧的特色。札鲁特旗和阿尔科尔沁旗的调查表明,在定居过程中不但游牧户数减少,放牧圈缩小,集约放牧也已达到一定的水平。札鲁特旗5村庄的上层和中层畜牧者平均每年刈青草日数12.4天。上层畜牧业者由于牲畜多,刈取量也多,平均每户打草达1,366斤;中层牧户也达734斤。[47]
总之,蒙人在汉化的过程中,先是居住方式的汉化,再次是畜牧业的汉化,最后才是种植业的汉化。其原因有许多,一是牧地的缩小迫使游牧民实行集约经营。二是因为蒙人长期与牛羊打交道,适应畜牧业的集约化比种植业相对容易。三是商品经济的发展,多养牲畜出卖可以换回粮食而用不着经营农业。当然,还有一部分蒙古人坚持游牧倾向,这部分人逐渐从开垦区向北部的游牧区迁移。在清末,蒙人内部形成两种不同的文化倾向即坚持游牧和转向农业。“垦放渐广,旧俗渐变,于是积习分为两种,一则坚保牧地,恐一开垦,必致舍旧图新,诸多不便。一则久为开垦,习为农业,不屑再事畜牧。”[48]坚持游牧民的北移,剩下的蒙古人只有定居和集约化一途。
(四)走向精耕细作
种植业集约化并不是一下子就可以与汉人水平一致。在归化城土默特地区,蒙古人在1930年代已经基本上与内地无异,但仍有一些“不习农业”者存在。[49]完全掌握汉人农业技术,是需要时日的。札赍特旗的茂利图屯的蒙人在民国时期早已定居,许多人连游牧时代的记忆都渐渐消失了,但集约化程度仍有一定的差距。
表6.3 蒙人农作与汉人农作法对比(1):大豆(10亩)[1938年]
项目 | 蒙人农业 | 汉人农业 | ||||
役畜(头) | 人(人) | 所需日数 | 役畜(头) | 人(人) | 所需日数 | |
运粪 | — | — | — | 1 | 2 | 1.5 |
散粪 | — | — | — | — | 1 | 0.5 |
播种 | 4 | 3 | 2 | 4 | 3 | 3.0 |
1次除草 | — | 1 | 4 | — | 1 | 4.0 |
2次除草 | — | 1 | 2 | — | 1 | 3.0 |
3次除草 | — | — | — | — | 1 | 2.0 |
中耕 | 3 | 1 | 1 | 3 | 1 | 2.0 |
收获 | — | 1 | 4 | — | 1 | 3.0 |
捆束 | — | 1 | — | — | — | |
堆集 | — | 1 | 1 | — | 1 | 0.5 |
搬运 | 1 | 2 | 0.5 | 1 | 2 | 0.5 |
脱谷 | 5 | 3 | 1 | 5 | 3 | 1.0 |
合计工数 | 16.5 | 23 | 25.0 | 32.0 |
资料来源:“兴安局”:《兴安西省札赉特旗实态调查报告》,1939年,第108页。
表6.4 蒙人与汉人的农作法对比(2):黍子(10亩)[1938年]
项目 | 蒙人农业 | 汉人农业 | ||||
役畜(头) | 人(人) | 所需日数 | 役畜(头) | 人(人) | 所需日数 | |
播种 | 4 | 3 | 1 | 4 | 2 | 3 |
拔草 | — | 1 | 2 | — | 1 | 2 |
中耕 | 3 | 1 | 1 | 3 | 1 | 2 |
收获 | — | 1 | 4 | — | 1 | 3 |
捆束 | — | 1 | 1 | — | 1 | 1 |
堆集 | — | 1 | 1 | — | 1 | 0.5 |
搬运 | 1 | 2 | 1 | 1 | 2 | 1 |
脱谷 | 6 | 4 | 1 | 5 | 3 | 1 |
合计工数 | 14 | 18 | 24 | 19.5 |
资料来源:“兴安局”:《兴安西省札赉特旗实态调查报告》,1939年,第108~109页。
表6.5 蒙人与汉人的农作法对比(3):粟(10亩)[1938年]
项目 | 蒙人农业 | 汉人农业 | ||||
役畜(头) | 人(人) | 所需日数 | 役畜(头) | 人(人) | 所需日数 | |
运粪 | — | — | — | — | — | — |
散粪 | — | — | — | — | 1 | 2 |
播种 | 4 | 3 | 1 | 2 | 3 | 2 |
1次除草 | — | 4 | 1 | — | 4 | 1 |
2次除草 | — | 3 | 1 | — | 3 | 1 |
3次除草 | — | — | — | — | 2 | 1 |
中耕 | 3 | 1 | 1 | 3 | 1 | 2 |
收获 | — | 3 | 1 | — | 3 | 1 |
束捆 | — | 1 | 1 | — | 1 | 1 |
堆集 | — | 1 | 1 | — | 12 | 0.5 |
运输 | 1 | 2 | 1 | 1 | 3 | 1 |
脱谷 | 4 | 4 | 1 | 3 | 30 | 1.5 |
合计工数 | 12 | 22 | 15.5 |
资料来源:“兴安局”:《兴安西省札赉特旗实态调查报告》,1939年,第109~110页。
从以上三表可以看出,蒙汉差距依然存在。蒙人种大豆不施肥,汉人施肥;蒙人除草只有2次,汉人达3次。汉人的畜工投入比蒙人多51.5%,人工投入比蒙人多出39.1%。在黍子的种植上,尽管汉人与蒙人在各个耕作环节上都有相应的投入,但在投入的量上,蒙人仍远不如汉人。汉人的畜工投入比蒙人多出71.4%,人工投入则相差不多,汉人只比蒙人多8.3%。在粟的种植方面,汉农在畜工上比蒙人多29.1%,人工投入上多36.4%。之所以会出现这种现象,在于这个村大部分是蒙人,汉人只有1户,汉化的程度较浅。有许多20~30年前还有几百头牲畜并专以游牧为生的牧人。[50]在定居与集约化的同时,文化也在变化。农区半农区的蒙人逐步与纯游牧的蒙人发生差异,婚丧嫁娶开始与当地汉人相同。[51]农业无差异区就是那些汉蒙杂居历史长的地区。中蒙“十二旗群的正黄、正红两族及伊克昭盟近近河套各旗,凡是蒙民归农者,在收获上都能与汉农民获得同样的结果”。“土默特和伊克昭盟有大部分蒙民,都成为‘道地’的农民了。”[52]
农业对蒙古草原的影响已不是单纯的互相补充与互相对立,而是已经深深地改变了传统蒙古社会生产的性质。这种影响在游牧业形态、畜群结构、集约化和放牧制度等一系列经济形态和制度形态中表现出来。大量移民和铁道修建并没有使蒙族走向现代化,只是加快了汉农业的影响而已。畜牧业变化方向也向汉族农业趋同的趋势。近代蒙古族游牧民的粗放农业形态基本上是中国北方游牧民族长期存在的农业形态,由粗放向集约化农业转型的过程也多多少少与历史上游牧民族的南移和汉化或多或少地存在着相似之处。可以推断,历史上汉族文化改变游牧文化的几个过程。首先是生活条件的改变,特别是定居所引起的变化,定居是集约化农牧业的前提;其次是上层寄生化过程,元人与清代蒙人地主寄生生活属于此类;最后才是游牧民族的生产集约化,先是畜牧业集约化,后是农业集约化。
注释:
[1]《内蒙古农业地理》编辑委员会编:《内蒙古农业地理》,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2年6月,第15~18页。
[2]山田武彦、关谷阳一:《蒙疆农业经济论》,日光书院,昭和十九年十一月,第163~164页。
[3]满铁北支事务局调查室:《阴山山脉北部ニ於ケル农业事情》,昭和十三年十月,第4页。
[4]谭惕吾:《内蒙古之今昔》,商务印书馆,1934年12月,第99页。
[5]山田武彦、关谷阳一:《蒙疆农业经济论》,日光书院,昭和十九年,第163页。
[6]中国科学院内蒙古宁夏综合考察队:《内蒙古自治区及其东西部毗邻地区天然草场》,科学出版社,1980年4月,第196页。
[7]胡一声:《蒙古知识及移住指南》,《蒙藏月报》,民国二十五年八月,第5卷第5期。
[8]高士奇:《松亭行记》。
[9]安斋库治:《清末土默特的土地整理》,《满铁调查月报》,1939年,第19卷,第12号。
[10]鸟居さみ子:《土俗学上ょり观たる蒙古》,东京,大镫阁,昭和二年二月,第1022页。
[11]贺扬灵:《蒙古人の家庭经济匕生活》,《蒙古》,昭和十四年,十二月号,第70~73页。
[12]Krader L,Typology of Central Asian pastoralism,Southwestern Joumal of nthro- pology,1955,11,PP.499~510.
[13][美]享利·塞瑞斯:《北虏风情》译序与注释,《蒙古史研究资料》,1981年5月第16、17辑,第90~91页。
[14]王先谦:《东华录》康熙48,三十七年七月丙午。
[15]王先谦:《东华录》康熙61,三十四年四月甲寅。
[16]王先谦:《东华录》康熙66,三十七年十二月丁巳。
[17]袁森坡:《康雍乾经营与开发北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12月,第486页。
[18]《皇朝藩部要略》,卷一。
[19]David J.Campbell,Response to Drought Among Famers and Herders in Southern Kajiado District,Kenya,Human Ecology,Vol.12,No.1,1984.pP.35~61
[20][俄]阿·马·波兹德涅耶波夫《蒙古与蒙古人》,张梦林等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471页。
[21]东亚研究所:《内蒙古の农牧业(中间报告)——内蒙古の一般调查の一部》,昭和十六年二月,第39~40页。
[22]徐珂:《清稗类抄》,农商类,中华书局,1984年10月,第5册,第2272页。
[23]《大清会典事例》,九九四。
[24]谭惕吾:《内蒙古之今昔》,商务印书馆,1934年12月,第95页。
[25]日本陆军参谋本部:《蒙古地志》,国书刊行会,昭和五十一年,第67~68页。
[26]鸟居さみ子:《土俗学上ょり观たる蒙古》,东京,大镫阁,昭和二年二月,第1022页。
[27]贺扬灵:《察绥蒙民经济的解剖》,商务印书馆,中华民国二十四年一月。第17~38页。
[28]农商务省商工局:《东部内蒙古事情》,大正四年六月,第87~88页。
[29]满蒙都督府民政部:《满蒙调查复命书》嘱托:宫崎吉藏,大正四年六月,第68~69页。
[30]满蒙都督府民政部:《满蒙调查复命书》嘱托:添田泽三,郑家屯方面调查复命书,大正四年六月,第273~274页。
[31]满蒙都督府民政部:《满蒙调查复命书》嘱托:北村吉藏,洮南方面调查复命书,大正四年六月,第48~49页。
[32]日本蒙古旅行团:《东部内蒙古调查报告》,大正三年十一月,第66~67页。
[33][俄]阿·马·波兹德涅耶波夫《蒙古与蒙古人》,张梦林等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157页。
[34]贺扬灵:《察绥蒙民经济的解剖》,商务印书馆,1935年,第17~38页。
[35]满蒙都督府民政部:《满蒙调查复命书》,嘱托:宫崎吉藏,大正四年六月,第174~175页。
[36]徐世昌:《东三省政略》,卷三,蒙务。
[37][俄]阿·马·波兹德涅耶波夫:《蒙古与蒙古人》,张梦林等译,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3年第428页。
[38]满铁调查部:《北支那农业调查资料》,昭和十二年十二月,第243页。
[39]满蒙都督府民政部:《满蒙调查复命书》,嘱托:宫崎吉藏,大正四年六月,第174~175页。
[40]满铁调查部:《兴安西省札鲁特旗、阿尔科尔沁旗畜产调查报告》,昭和十四年四月,第206~233页。
[41]内蒙古自治区编辑组:《蒙古族社会历史调查》,内蒙古人民出版社,1986年3月,第108页。
[42]贺扬灵:《察绥蒙民经济的解剖》,商务印书馆,中华民国二十四年一月,第17~38页。
[43]近藤浩:《察哈尔省の农业》,《满铁调查月报》昭和十一年,第16卷第2号,第136~137页。
[44]江上波夫:《蒙古高原横断记》,日光书社,昭和十六年九月,第279-283页。
[45]满蒙都督府民政部:《满蒙调查复命书》嘱托:添田泽三,郑家屯方面调查复命书,大正四年六月,第265~266页。
[46]满蒙都督府民政部:《满蒙调查复命书》,嘱托:北村吉藏,洮南方面调查复命书,大正四年六月,第18~20页。
[47]满铁调查部:《兴安西省札鲁特旗、阿尔科尔沁旗畜产调查报告》,昭和十四年四月,第207~209页。
[48]《喀喇沁群王贡桑诺尔奏请变通蒙旗办事章程片》,《东三省蒙务公牍汇编》,卷五。
[49]民国《归绥县志》,民族志。
[50]“兴安局”:《兴安西省札赍特旗实态调查报告》,1939年,附表第三表。
[51]参谋本部:《蒙古地志》,国书刊行会,昭和五十一年,第67~68页。
[52]贺扬灵:《察绥蒙民经济的解剖》,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四年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