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领导开辟中国农业合作化道路

  9,召开中共七届六中全会。

  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于10月4日-10月11日在北京怀仁堂举行。主要议题是讨论农业合作化问题,并就此作出决议。同时,还讨论关于召开中共八大问题并作出相应决议。这是一次扩大的中央全会,参加会议的除了中央委员、候补中央委员,还有各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和区党委、地委书记,中共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门负责人,共451人。刘少奇、周恩来、朱德、陈云、彭德怀、彭真、邓小平等80人在会上发言,另有167人作书面发言。

  发言的人一致拥护毛泽东《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报告,给以高度评价。刘少奇原本是站在邓子恢后面,支持邓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右倾机会主义路线的,这时他在发言中也不得不表示说:“毛泽东同志关于农业合作化的报告,是从规定党的总路线以来,为进一步地贯彻实现总路线而斗争的一个极关重要的历史文件。”邓小平说:“毛主席的报告不只是从理论到实际最透彻地解决了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方面的问题,而且对于党领导社会主义建设和社会主义改造的各方面,具有普遍的意义。”(以上均见刘、邓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发言记录。)

  会上批评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右倾错误。许多发言的人认为,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分歧,是两条路线的分歧,反映了社会主义改造时期走社会主义道路还是走资本主义道路的斗争。认为犯右倾错误的同志,不是站在工人阶级的立场而是站在资产阶级、富农和富裕中农的立场。发言者强调在合作化运动中,必须依靠贫农和下中农,强调在农业生产合作社中必须建立贫农的优势。各地的同志纷纷表示,要加快农业合作化的速度,要重新规划,提前实现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有些发言还提到,不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有右倾保守思想,在其他方面也存在着这种情况。

  由于抓好了两条路线这个总纲,对于加快发展农业合作化,统一了思想。这个情况,从一些中央领导人的发言中也能反映出来。例如朱德说:“我听到同志们的讲话都很有信心,叫我这个素来乐观的人更加乐观了。我估计在全国农村中基本上完成合作化,可能会比中央预定的速度要快些。”刘少奇也说:“根据各省委地委同志对农业合作化所作的规划的报告,大约将在今后三年至四年内基本上完成全国半社会主义的农业合作化”,“运动发展的速度,可能大大超过我国五年计划中所规定的合作化的速度,也可能超过毛泽东同志在七月三十一日的报告中所提出的速度”。(以上见朱、刘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发言记录。)

  会议最后一天,毛泽东作结论。

  他开宗明义说:“我们这次会议,是一场很大的辩论。这是在由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过渡期间,关于我们党的总路线是不是完全正确这样一个问题的大辩论。这场全党性的大辩论,是从农业合作化的方针问题引起的,同志们的讨论也集中在这个问题上。但是,这场辩论牵扯的面很广,牵扯到农业、工业、交通、运输、财政、金融、贸易、文化、教育、科学、卫生等部门的工作,牵扯到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牵扯到镇压反革命,还牵扯到军队,牵扯到外交,总之,牵扯到党政军民各方面的工作。应当有这么一次大辩论。因为从总路线发布以来,我们的党还没有这样一次辩论。这个辩论,要在农村中间展开,也要在城市中间展开,使各方面的工作,工作的速度和质量,都能够和总路线规定的任务相适应,都要有全面规划。”这是对七届六中全会的一个提纲挈领的总结,又是对今后在全党展开大辩论、加快各方面工作的一个动员。

  毛泽东说,这次全会的重大收获,就是解决了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许多争论。他列举了十三个问题。首先是大发展好还是小发展好。他说,这是一个主要的问题,争论很大,现在解决了,主张小发展的观点是错误的。其他一些问题,如晚解放区能不能发展的问题,山区、落后乡、灾区能不能发展的问题;少数民族地区能不能办社的问题;没有资金,没有大车,没有牛,没有富裕中农参加,能不能办社的问题;“办社容易巩固难”的问题;没有农业机器能不能办社的问题;办的坏的社是不是都要解散的问题等,经过讨论都解决了。毛泽东对一些说法和观点,诸如“办社容易巩固困难”、“耕牛死亡,罪在合作社”、“农村紧张根本由于合作社办得太多了”、“合作社只有三年优越性”等,逐一进行批驳。最后,他回答这次会上提出的一个问题:应不应当在最近一个时期办一些高级社?他说,应当办一批。但又说:“关于高级社的条件和应办多少高级社,今天我也不说,条件问题还是请大家加以研究,明年再讲,各地方可以按照情形,实际去办。总而言之,条件成熟了的就可以办,条件不成熟的不要办,开头办少数,以后逐步增加。”

  毛泽东根据大家的发言,对全国农业合作化提出一个新的规划:多数地区,到1958年春基本上完成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少数地区的一部分,1957年春可以基本完成,其中的个别地区在1956年春就可以基本完成;少数地区的另一部分则需要更长的时间才能基本完成。什么叫基本上完成半社会主义合作化呢?就是要有百分之七十到百分之八十的农村人口加入半社会主义的合作社。这个规划写进了七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的决议》。

  毛泽东对全会的讨论情况非常满意。他认为经过这次讨论,农业合作化的速度问题已经解决了,现在的重点应当放在保证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质量,有必要提出防“左”的问题。

  他说:省(市、区)、地、县这三级必须时刻掌握运动发展的情况,如果遇到情况不对,立即刹车。省、地、县都有刹车的权力。必须注意防“左”。防“左”是马克思主义,不是机会主义。以后在发展合作社的工作上,要比质量,比规格。重点是比质量。质量的标准是什么呢?就是要增加生产和不死牲口。怎样才会增加生产,怎样才会不死牲口?这就要遵守自愿互利的原则,要有全面规划,要有灵活的指导。我们务必避免苏联曾经犯过的大批杀掉牲口的那个错误。请你们各位注意,务必不要出大问题,不要发生死一批牛的事。我就是怕死牛。因为我们现在拖拉机还很少,牛是个宝贝,是农业生产的主要工具。(毛泽东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结论记录,1955年10月11日)

  毛泽东在七届六中全会后第三次修改《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时,补充的内容,主要也是“注重合作社的质量”,“反对单纯地追求数量的偏向”,甚至提出:“有些地方是可以暂停一下,从事整顿的;有些地方是可以边发展、边整顿的。有些合作社的部分社员可以让他们退社,个别的合作社可以让它们暂时解散。”(毛泽东修改《关于农业合作化问题》时加写的话,手稿,1955年10月13日)

  在11月1日毛泽东为中共中央起草的指示中,更明确地提出:“从现在起,全国各地的要求,主要是合作社的质量问题,而不是数量问题。因为数量问题已经引起全党注意,而质量问题则还没有引起全党注意。”(见毛泽东的手稿)

  七届六中全会主要是批评农村工作部部长邓子恢。邓子恢在会上作了检讨。从7月31日省市自治区党委书记会议到六中全会之前,毛泽东对邓子恢和农村工作部的批评一直是尖锐而严厉的,甚至认为中央农村工作部有一条同中央的路线和方针相抵触的自己的路线和方针。等到六中全会一开,毛泽东看见大家一致批评右倾保守,思想统一了,问题解决了,邓子恢也作了检讨,这时他对邓子恢的批评,就不再使用严厉的语言了,也不采取“击一猛掌”的办法了,并且还对邓子恢说了一些肯定的话。他说:“邓子恢同志作了自我批评,虽然各小组会上有些同志觉得他讲得还不彻底,但是我们政治局的同志,还有一些同志,谈了一下,觉得基本上是好的。在现在这个时候,他有了这样的认识,已经是好的了。邓子恢同志在过去长期革命斗争中做过许多工作,有成绩,应当承认。” (毛泽东在中共七届六中全会上的结论记录,1955年10月11日)

  六中全会的精神贯彻下去后,毛泽东很快收到各省市自治区党委关于农业合作化进展情况的报告。从报来的情况看,这些省的领导人都认为1956年下半年可以基本上完成半社会主义的合作化。据此,毛泽东作出一个新的判断:“看来各省群众的积极性都很高,如果今冬明春全国各省入社农户最少的能达到百分之四十以上,则可以肯定一九五六年下半年全国各省(除新疆自治区)均可以基本上完成初级形式的合作化”。

  从1955年7月到10月,毛泽东把农业合作化作为推进和带动社会主义改造和建设事业的一个中心环节,紧紧地抓住。经过党内的一场思想斗争,他的农业合作化理论和主张,从思想上为全党所接受,并且郑重地作出决议。全会以后,他最关注的是把决议贯彻到实践中去,变为党和群众的实际行动,并且在实践中不断扩大工作成果。为此,他决定离开北京南下,深入实际,调查研究,进一步考察把党的决议贯彻到群众实践中去的情况。

  这里有一个毛泽东这次南下的行车时刻表(摘自一份档案资料)。

  “十一月一日,晚九时二十五分专列起站。十一时五十分在天津,停车一小时,与天津市委书记黄火青、副市长万晓塘谈话。

  十一月二日,晨六时五十八分,到德州车站,停车一小时,与德州地委书记谈话。上午十时四十三分到达济南,与谭震林、山东省委书记舒同谈话,下午一时结束。晚九时十分,与济南市委书记、副书记、市长谈话,九时五十五分结束。十一时五十六分到达泰安,在火车行进中,继续与泰安地委书记、副书记谈话。

  十一月三日,凌晨一时五十四分到达兖州,二时与泰安地委书记谈话结束。二时二十五分与兖州地委书记、副专员谈话。六时四十五分,到徐州,停车一小时,与徐州地委书记、专员谈话。九时四十分到达符离集,四十五分与地委书记和专员谈话,十时五十五分结束。十一时四十五分到蚌埠,十一时五十分与安徽省委书记曾希圣、副省长张恺帆谈话,至下午一时三十分结束。

  十一月四日,凌晨一时四十五分到滁州,一时五十四分,与滁州两位地委副书记谈话,二时五十分结束。三时到浦口。三时二十五分与江苏省委书记江渭清、省长惠浴宇,南京市委书记、市长谈话,五时二十八分结束。七时二十一分到镇江,二十五分与镇江地委书记、专员谈话,八时十八分结束。十时五十四分到无锡,与无锡市委书记、市长谈话,十一时五十五分结束。十二时四十七分到苏州,与上海局书记柯庆施、上海市副市长许建国,苏州地委书记、副书记,苏州市委书记、市长谈话,下午二时三十分结束。柯庆施、许建国与毛泽东同行,四时二十五分到达上海。毛泽东在上海下车,到游泳池游泳一个小时后上车继续行进。

  十一月五日,早六时与柯庆施、许建国及上海市其他领导人谈话,谈到九时四十分,中间吃早餐。中午再一次下车游泳一个小时。下午二时四十五分到松江,与松江地委书记、专员谈话,三时三十七分结束。下午七时到达杭州。”

  这是一次多么紧张的调查工作啊!可见,毛泽东为了中国的革命和建设工作真是操尽了心。

  毛泽东到杭州后,继续进行调查工作。11月7日向警卫一中队江苏、浙江籍的7名战士了解农村情况。11月10日,又向刚刚探家归队的几名战士了解他们家乡的情况。用毛泽东的话说,向这些在农村的战士调查等于间接地到农村调查。

  在毛泽东的心目中,关于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问题——农业合作化这个大问题基本解决了,很需要有一个农业发展的全面规划。他这次到杭州,作了一路调查研究工作,也为这件事作了准备。他在杭州期间,召集华东、中南地区的几位省委书记开会,专门研究农业发展规划,搞出了十五条。参加会议的有:柯庆施、王任重、吴芝圃、刘顺元、陶铸、邵式平、舒同、曾希圣、周小舟、江华。

  11月18日,毛泽东离杭州北上。20日,到天津。在天津又召集北方几个省的省委书记和内蒙古自治区党委书记开会,参加会议的有:吴德、乌兰夫、白坚、吴砚农、马文瑞、陶鲁笳、黄欧东、欧阳钦。当天晚上回到北京。

  毛泽东这次视察南方的主要成果,就是同省委书记们共同商定了《农业十七条》。这是第一个全面规划我国农业发展远景的蓝图,内容包括农业合作化、农业生产、卫生教育、文化设施以及道路建设等等。以后经过不断修改补充,形成《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共四十条,简称《四十条》,内容比《农业十七条》更为详细而具体了。后来,1958年毛泽东回顾《四十条》形成过程时说:“四十条,开头无所谓四十条,不晓得怎么在杭州一次会上七议八议搞出十五条,然后天津一次会加了两条,十七条。在一九五六年一月知识分子会议上讲了一下,然后,再到第二次杭州会议(指1956年1月3日至9日毛泽东在杭州召集的一次会议,讨论《农业十七条》。参加会议的有:毛泽东、谭震林、陈伯达、廖鲁言、陈毅、柯庆施、罗瑞卿、陈丕显、张仲良、张德生、陶鲁笳、林铁、黄欧东、李井泉、舒同、曾希圣、刘顺元、江华、江一真、吴芝圃、王任重、周小舟、陶铸、陈漫远、杨尚奎,共25人。在这次会上,将十七条扩展为四十条,定名为《一九五六年到一九六七年全国农业发展纲要<草案>》)才形成四十条。一年半以后,到去年夏季,在青岛会议上有各省同志参加,中央也有同志参加,提出修改意见.然后经过去年三中全会,大家觉得可以,也提了些意见,加以修改,就形成现在这个草案.”(毛泽东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讲话记录,1958年2月18日)

  《四十条》的产生,反映了毛泽东多么希望早日改变中国农村的落后面貌,加快发展农业生产,积极改善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消灭危害人民健康的严重疾病,建设一个富庶而环境优美的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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