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领导开辟中国农业合作化道路

  6,围绕农业合作化问题上,两条路线的斗争。

  (1)面对农业合作化中出现的问题,怎么办?

  中共中央关于农业互助合作会议精神传达下去以后,下边的积极性很高,农业互助合作社发展很快,到1955年一月初,仅短短两个月,全国办起38万个新社。与此同时,农村粮食统购工作全面展开,加上1954年遭受严重水灾,全国粮食生产计划没有完成,粮食收购却比原计划多购了一百亿斤。一方面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过快,一方面粮食收购数量增加,引起农民特别是中农的不安。各地纷纷反映“闹粮荒”,许多地方发生大批出卖耕畜、滥宰耕畜、杀羊、砍树等现象。这种情况引起毛泽东和中共中央的重视,立即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1955年1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整顿和巩固农业生产合作社的通知》;1月1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大力保护耕畜的紧急指示》;二月,中央召开全国财经会议,集中研究当前农村情况和国家粮食购销问题。根据会议讨论的意见,形成《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迅速布置粮食购销工作,安定农民生产情绪的紧急指示》,于3月3日发出。

  这时,农村中的粮食紧张情况以及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出现一些强迫命令现象,也从不同方面反映到毛泽东那里。3月5日,毛泽东将他的卫士从家乡带回的一封群众来信转给河北省委书记林铁。信中反映河北安平县的一个村子,在农业合作化当中,简单地用“跟共产党走,还是跟老蒋走”一类的大帽子压群众入社。毛泽东在给林铁的信中说:“这是我的卫士回他的家乡安平县从那里带回的一封信。这种情况恐怕不止安平县一个乡里有,很值得注意。”过了几天,毛泽东又收到黄炎培的一封来信,信里说他的家乡农民生活苦、吃不饱。毛泽东很快回信,说:“农村粮食问题已采取措施,下一年度可以缓和下来,目前则仍有些紧张。”

  面对农村紧张情况,毛泽东决定调整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发展步子。3月8日,据邓子恢说:毛泽东嘱咐要重视党和农民的关系,农民负担很重;五年实现合作化步子太快,有许多农民入社,并不是真正自愿的。五七年以前三分之一的农民和土地入社就可以了,不一定要求达到百分之五十。(《毛泽东传》<1949-1976>,P340)

  3月中旬,毛泽东约邓子恢、陈伯达、廖鲁言、陈正人、杜润生谈话。听完农村互助合作和粮食征购情况汇报后,毛泽东说:“生产关系要适应生产力发展的要求,否则生产力就会起来暴动。当前农民杀猪、宰羊,就是生产力起来暴动。”他提出,现在有些地方要停下来整顿,如华北、东北,有些地方要收缩,如浙江、河北等,有些地方要发展,如新区。“一曰停、二曰缩、三曰发”。

  1月10日,中央通知发下去以后,在一些地方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仍然很快,最突出的是浙江省。1954年春,浙江省入社农户占全省农户总数的0.6%,1955年春,增加到28%。

  3月22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发出《关于巩固现有合作社的通知》,强调:“现在春耕季节已到,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已发展到六十万个,完成了预定计划。不论何地均应停止发展新社,全力转向春耕生产和巩固已有社的工作。”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6册,P107)与此同时,邓子恢会同谭震林(时任中共中央副秘书长、中央书记处二办主任,分管农业),邀请正在北京的浙江省委书记江华,讨论浙江合作化问题。并以中央农村工作部名义发出《对浙江省目前合作化工作的意见》。《意见》说:“建议你们对合作化数量分别地区实行压缩,有条件巩固的必须加以巩固,无条件巩固的,应主动有领导地转回互助组或单个经营,能够巩固多少算多少,不要勉强维持虚假成绩。”并提出,要他们“能巩固好三万个社”。(同上)

  浙江接到《意见》后,同意中央农村工作部的建议。浙江省委还接受中央农村工作部派到浙江解释《意见》精神的杜润生的建议,实行“全力巩固、坚决收缩”。杜润生4月11日在给中央农村工作部和中央书记处“二办”的报告中,曾经提出“一年之计在于春,必须赶快下马”,“下粮食之马”,“下合作之马”。(《毛泽东传》<1949-1976>,P372)他在浙江省委会议上又说:“中农不向社投资,闹着退社;贫农缺口粮,要向社预支款项,情绪也不稳定,这一批合作社是上马难下了;不下马误了春耕生产,并影响工农联盟。”(转引自《邓子恢传》,P485)这就是后来毛泽东批评有些同志要“从目前合作化的道路上‘赶快下马’”的由来。

  经过一个多月工作,浙江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由5万3千多个,减少到3万7千多个。压缩下来1万5千多个。在收缩过程中也发生了一些问题,有些地方把一部分不该收缩的社也转退了,个别地方甚至把农业生产合作社全部解散了,成了空白乡。

  这一段整社工作,全国共减少两万多个合作社。

  (2)毛泽东深入实际调查研究,纠正邓子恢等人在发展农业合作化问题上上的右倾错误路线。

  这年四月间,毛泽东到南方视察,他感到在外地看到、听到的情况,和在北京接触的材料有很大的不同。他沿途看见麦子长得半人高,认为不能说农民生产消极,生产消极的只是小部分。他在上海听柯庆施讲,在县、区、乡三级干部中,有百分之三十的人反映农民要“自由”的情绪,不愿意搞社会主义。他认为,这种情况,上面也有,省里有,中央机关也有。毛泽东根据新近了解的客观实际情况重新思考,作出新的判断。他对农业合作化的形势估量开始发生变化。

  毛泽东外出视察期间,中央农村工作部召开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邓子恢根据原先的精神,继续贯彻“停、缩、发”的方针。

  4月下旬,毛泽东回到北京。5月1日,在天安门城楼上,毛泽东对谭震林表示,合作化还可以快一些。这是一个重要信号。

  5月5日晚,邓子恢向毛泽东汇报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情况,准备在第二天作总结。毛泽东对邓子恢说:“不要重犯一九五三年大批解散合作社的那种错误,否则又要作检讨。” (《毛泽东文集》 第6卷,P424、425)邓子恢对这个警告未引起重视,第二天作总结的时候,没有向会议传达毛泽东的这个话。他在总结中,仍然按照三月间决定的精神作报告。

  9日晚,毛泽东在颐年堂召集李先念、邓子恢、廖鲁言、陈国栋开会,研究粮食问题和合作化问题。周恩来也在座。

  毛泽东说:“粮食,原定征购九百亿斤,可考虑压到八百七十亿斤。这样可以缓和一下。这也是一个让步。粮食征购数字减少一点,换来个社会主义,增加农业生产,为农业合作化打下基础。”

  他问邓子恢:“到一九五七年化个百分之四十,可不可以?”

  邓子恢仍坚持三月间商定的数字,“三分之一左右为好”。

  毛泽东也不勉强,说:“三分之一也可以。”但他又说:“农村对社会主义改造是有矛盾的。农民是要‘自由’的,我们要社会主义。”“在县区乡干部中,有一批是反映农民这种情绪的。据柯庆施说,有百分之三十。不仅县区乡干部中有,上面也有。省里有,中央机关干部中也有。”还说:“说农民生产情绪消极,那只是少部分的。我沿路看见,麦子长得半人深,生产消极吗?!”(毛泽东同邓子恢谈话记录,1955年5月9日)

  毛泽东的谈话,流露出对农村工作部自1955年初以来的工作不满意。

  1955年春季以来农村中出现的紧张状况,主要来自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粮食征购过多,一是农业合作化的步子过快。对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毛泽东和邓子恢有着不同的路线。毛泽东的主张是,在粮食问题上向你们让步,减少征购数量,以缓和同农民的紧张关系,以便在农业合作化方面加快步伐,增加农业生产,从根本上解决粮食问题。用毛泽东的话说,以减少粮食征购换来个社会主义。毛泽东始终认为,只有实现农业合作化,才能增加农业生产。而邓子恢的看法不同,他主张在合作化问题上向农民让步,以发挥农民的个体生产积极性。增加生产,解决粮食问题。他认为,造成农村紧张,当前最突出的问题是粮食问题,但最根本的因素还是合作化运动中的问题,出乱子主要在合作化方面。(见《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上>P309)从这时起,毛泽东同邓子恢等在对农村形势估计和农业合作化路线方针上,发生了分歧。

  5月17日,毛泽东在颐年堂主持召开有华东、中南、华北15个省市委书记参加的会议,着重讨论粮食统购统销、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等问题。会议从下午1时开到晚上10时。会上,省市委书记汇报了各省市农业生产合作社当前情况和发展计划。毛泽东提议江苏要和浙江比赛,湖南、湖北、广东、广西都要放手发展。于是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江苏等省的书记,在会上重新报上1956年春耕前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规划。有些省委书记在发言中对中央农村工作部发了些怨气,埋怨中央农村工作部压抑了下面的办社积极性。(见《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上>P314)

  毛泽东在会上着重谈了农业合作化问题。他说:“合作社问题,也是乱子不少,大体是好的。不强调大体好,那就会犯错误。在合作化的问题上,有种消极情绪,我看必须改变。再不改变,就会犯大错误。对于合作化,一曰停,二曰缩,三曰发。缩有全缩,有半缩,有多缩,有少缩。社员一定要退社,那有什么办法。缩必须按实际情况。片面地缩,势必损伤干部和群众的积极性。后解放区就是要发,不是停,不是缩,基本是发;有的地方也要停,但一般是发。华北、东北等老解放区里面,也有要发的。譬如山东百分之三十的村子没有社,那里就不是停,不是缩。那里社都没有,停什么?那里就是发。该停者停,该缩者,该发者发。”

  毛泽东重申了3月间提出的“停、缩、发”的方针,但是重点放在“发”字上,批评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消极态度。

  毛泽东特别强调,在农业合作化中必须实行自愿互利原则。他说:“发展合作社的原则是自愿互利。牲口(连地主富农的在内)入社,都要合理作价,贫农不要在这方面占便宜。在土地、农具、牲口上,贫农都不要揩油。互利就能换得自愿,不互利就没有自愿。互利不损害中农,取得中农自愿入社,这首先有利于贫农,当然也有利于中农。所以必须坚持这个原则。半妥协,半让步,不能解释成为损害中农的经济利益。有人说,‘让中农吃点亏’这句话是我讲的,我不记得讲了没有,但是马恩列斯从来没有这样说过。对于贫农,国家要加点贷款,让他们腰杆硬起来。在合作社里面,中农有牲口、农具,贫农有了钱也就说得起话了。合作社章程要快点搞,要做到完全不损害中农利益。这样,合作社就可以迅速发展起来。”

  实行自愿互利原则,十分重要的是要正确解决中农和贫农之间经济利益问题。毛泽东提出,国家要从信贷上扶持贫农,贫农不要在生产资料上揩中农的油,不损害中农的经济利益。这就抓住了当时兴办农业生产合作社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毛泽东在谈到粮食统购统销问题时说:“在粮食问题上,党内党外有一种潮流,就是说大事不好。这不对。照我说,大事好,就是有些乱子。总之,第一个五年计划及其以后若干年,粮食的生产和购销是大事。”“粮食问题根本上要从生产解决。”“征购,原定九百亿斤,已经减了九亿斤,可再减十一亿斤,留下八百八十亿斤。如果再减,也可减到八百七十亿斤。这不能再减了。征购减下来,三年不变。以后三年,要做到年年有余。‘过头粮’,在购粮的时候不要有了,要搞得适当。”“主要的矛盾,是个体农民跟国家,跟社会主义的矛盾。这不是对抗性的矛盾,是可以克服的。粮食是互利(对缺粮户也就是贫农有利,对六民【指农村中从事盐、林、渔、牧、船、经六业的人】有利,对灾民有利,也有利于城市——工业化,有利于打台湾),一无损(对自给户无损),一小有不利(对余粮户)。”

  毛泽东根据会上的一些发言,认为农村粮食问题和合作化问题,并不像一些人所说的那么严重,所以他批评中央农村工作部“发谣风”。

  最后他作出结论说:“今天在会上已经认定了的,就照这样办,大体不会错。但是,发展起来的合作社,要保证百分之九十是可靠的。”他并要林枫、马明方、宋任穷、刘澜涛分别召开东北、西北、西南和华北各大区的会议,贯彻这次会议精神。

  十五省市委书记会议,是在农业合作化决策方面出现的一个大转折,是毛泽东对合作化形势估量以及随之而来所采取的方针发生变化的重要标志。会后,各地按照会议确定的方针加紧部署工作。但是,毛泽东和邓子恢在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争论,并没有就此结束。

  (3)围绕农业合作化问题上的斗争并没有完结。

  在邓子恢背后站着刘少奇的支持。

  6月8日,毛泽东离开北京去杭州。6月14日,刘少奇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听取中央农村工作部关于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情况汇报。会议批准了农村工作部关于到1956年秋收前农业生产合作社发展到一百万个的计划。刘少奇说:“明春发展到一百万个,关一下门,办好了,让中农自愿前来敲门。关键是保证中农自愿。”

  全国农业生产合作社从停止发展、全力巩固,到继续发展,这是指导方针上的大变化。毛泽东对农村工作部计划明春发展到一百万个,仍不满意。他建议翻一番,即增加到一百三十万个左右的合作社,使全国二十几万个乡,除某些边疆地区外,每乡都有一个至几个小型的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农业生产合作社。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毛泽东这个要求完全符合客观实际,一点都不过分,而且还为今后的发展打下基础。

  7月9日,刘少奇打电话给毛泽东的值班秘书,说邓子恢对农业合作化问题有些意见,跟他说了,他准备向毛主席谈谈,并建议召开中央书记处会议,让邓子恢参加。7月10日,毛泽东与刘少奇单独进行一个小时的谈话,具体内容不得而知。

  7月11日,毛泽东在颐年堂召集邓子恢、廖鲁言、刘建勋、杜润生、陈伯达、陈正人、谭震林七人谈话,从中午12时谈到下午5时40分。

  先是邓子恢汇报,介绍全国农业合作化的基本情况。毛泽东听完汇报后,严厉批评邓子恢,说邓子恢自以为了解农民,又很固执。邓子恢作了检讨,还说,主席啊,我没有说过“砍”合作社。毛泽东说,你没有说过“砍”合作社我就放心了。我的话说得挖苦一些,没有别的意思,就是希望你们今后注意。那次谈话结束了,毛泽东留大家吃饭。

  那次谈话给一些当事人留下这样的印象:毛泽东与邓子恢之间的分歧,似乎已经解决了。但是,邓子恢对于1956年发展合作社要翻一番,始终有意见,经过反复考虑,于7月15日又向刘少奇反映,说130万个不行,还是100万个为好。刘少奇说:“邓老,你们是专家,这个意见我们考虑。”(档案,访问王谦谈话记录,1997年8月27日)邓子恢的意见又反映到毛泽东那里。

  邓子恢的主要观点是:合作化运动应与工业化的进度相适应;现有的65万个社存在问题很多;地区不平衡,干部领导水平、群众觉悟水平不同。

  毛泽东清楚地看到:邓子恢背后是刘少奇在支持,搞不搞农业合作化,反映了两种根本对立的世界观和两条根本对立的路线。毛泽东对邓小平说:“邓子恢的思想很顽固,要用大炮轰。”并且提出要召开全国地委书记会议。邓小平把事情缓和了一下,说是不是先召开省市委书记会议。毛泽东接受了邓小平的建议。

  毛泽东对即将召开的省市委书记会议极为重视,后来把它称作中国农业合作化事业乃至中国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两条道路决胜负的一次会议。为召开这次会议,他做了精心准备。

  首先,7月18日,毛泽东致信中央农村工作部秘书长杜润生,调阅四、五月间召开的第三次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的全部材料,其中包括邓子恢的总结报告。

  其次,为了摸清农村的真实情况,毛泽东派他身边的几名警卫战士回到自己的家乡去作调查,有河南的,广东的,广西的,湖南的。7月19日,毛泽东看了他们的报告,而且对每个报告都写了一些话。并把河南省的几个调查报告(连批语),转送河南省委书记吴芝圃阅后退他。关于广东南雄县一个村的调查报告说,这个村的合作社成立一年来,战胜了自然灾害。完成了增产任务,产量比单干户和互助组增加30%。许多去年有顾虑的农民今年纷纷要求入社,最后全村除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和一家单干外,全部入了社。农民踊跃卖粮,但也有极少数不愿卖。一户中农和一户贫农拒卖余粮,被工作干部扣留起来,造成不好的影响。关于广西防城县一个村的调查报告说,该村粮食问题的反映主要是叫苦,而这些叫苦的绝大多数是单干的中农。据了解,十户叫苦的中农中没有一户是真正的苦。报告又说,与防城相邻的钦县,遭受大旱灾,粮食恐慌,每人每天只能吃到一两米,完全靠上山挖野生植物吃。毛泽东批道:“中农叫苦是假的。钦县大旱灾。”毛泽东还表扬了一个关于湖南宁乡县的调查报告,说:“此份报告写得不错。有分析,有例证。”

  再次,7月19、20、22日,毛泽东又连续三天,分三批听取身边警卫战士回乡探亲的调查汇报,同他们座谈。每一次汇报都在三个小时以上。毛泽东说:“我想的这个办法实在好,通过你们和广大农民联系起来了,建立了关系。你们见到农村,我看到你们,就间接见到了农民,就离这么远(伸着三个指头)。”毛泽东一面看战士们写的调查报告,一面询问情况,并同他们一起讨论。汇报内容集中在三个问题上:粮食问题,合作社问题,基层干部作风问题。他问一名战士:你家参加合作社没有?参加了合作社有没有时间回家干活?你家是不是比过去好一点?他说:“要分清中农多少,贫农多少,下次要调查他们的态度。”还说:“新中农思想起了变化,不愿参加合作社,老中农愿参加合作社。”汇报会开得生动活泼,战士们无拘无束地把自己想讲的话都讲出来了,毛泽东从他们那里获得一些关于农村合作化情况的第一手材料。(韩庆余1955年7月整理的毛泽东听取警卫战士汇报的情况和谈话记录。韩当时担任负责毛泽东警卫工作的一中队队长。)

  与此同时,毛泽东还向有的省委书记进一步了解农业合作化情况。7月26日,他单独找山西省委书记陶鲁笳汇报山西农业合作化的情况。陶鲁笳说:初级社的发展是渐进的,是在互助组基础上发展壮大起来的。这三年的试办,是一步一个脚印向前推进的。这为1954年的飞跃发展创造了条件。到1955年4月,入社农户占农户总数的41%。毛泽东问:你们的初级社在面上铺开了,有没有减产、死牛的情况?陶说:1954年全省减产4.8%,而初级社占60%以上的平顺、武乡等二十个县粮食比上年增产3.8%。全省的大牲畜,1951年到1954年,年递增率为10%。毛泽东听了很高兴。他分析了苏联集体化减产、死牛,农业生产到现在还没有达到十月革命前的最高水平的教训。陶鲁笳告辞时,毛泽东一再叮嘱他,要接受苏联集体化的教训,一定要增产,一定要增牛,一定要使我们的合作社比苏联的集体农庄搞得更好。(陶鲁笳《毛主席教我们当省委书记》,P154-156)

  7月26日,中央农村工作部向毛泽东报送一份农业合作化运动最近情况简报,其中提到1955年到1956年度合作社的发展计划是103万余个,而不是毛泽东要求的130万个。29日,毛泽东将这份简报印发省、市委书记会议。

  毛泽东在这份简报的正面和背面写了许多文字(他嘱咐这些文字不要印),记录了他此时此刻对农业合作化问题的许多思考。

  关于农业合作化的发展问题,他写道:“目前不是批评冒进的问题,不是批评‘超过了客观可能性’的问题,而是批评不进的问题,而是批评不认识和不去利用‘客观可能性’的问题,即不认识和不去利用广大农民群众由于土地不足、生活贫苦或者生活还不富裕,有一种走社会主义道路的积极性,而我们有些人却不认识和不去利用这种客观存在的可能性。”

  毛泽东提出这样一个问题:“农民的两面性——集体经营与个体经营两种思想的矛盾,哪一面占优势?”这个问题实际上从1951年起草第一个农业互助合作决议时就提出来了。他的回答和判断是:“随着宣传和合作社示范,集体经营的思想先在一部分人中占优势,然后在第二部分人中占优势,然后在第三部分人中占优势,然后在大部分人中占优势,最后在全体人民中占优势,我们应当逐步地(经过十五年)造成这种优势。”

  毛泽东又提到唯物辩证法的高度去循循善诱作这些同志的工作,他写道:“要有坚定的方向,不要动摇。要别人不动摇,就要自己首先不动摇。要看到问题的本质方面,要看到事物的主导或主流方面,这样才能不动摇。事物的非本质方面,次要方面必须不忽略,必须去解决存在着的一切问题,但不应将这些看成事物的主流,迷惑了自己的方向。”

  十分引人注目,毛泽东在强调较快发展农业合作社的同时,特别注意增产,而不能减产。他写了这样一段话:“增加生产:必须完成,并争取超额完成五年计划所规定的增产指标,决不能减产。是否能做到?我们党是否在这个问题上要犯一次大错误?苏联所犯过的错误外面是否能避免?” (《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第5册,P228-230)

  在此之前,他同陶鲁笳谈话时,就谈到这个问题。可见,毛泽东在即将作出农业合作化大发展的决策时,考虑到各种可能性,从正面想问题,也从反面想问题,他特别牵挂的是增产还是减产的问题。这反映了他决策和办大事的革命精神和科学精神密切结合的实事求是态度。特别强调:要避免重犯苏联农业集体化时农业大减产和生产力遭到严重破坏的错误。

  7月28日,浙江省委副书记林乎加向中共中央上海局做了一个电话汇报,汇报中说:“我们认为坚决收缩是正确的,但在收缩过程中有缺点,这就是把一些可以不收缩的也收缩了,很多地方当成了运动。主要搞收缩,有些收缩得很草率,善后工作没有很好处理,部分农民吃了亏,伤害了他们的积极性。这些缺点在中央五月会议以后就纠正了。” (见《当代中国的农业合作制》<上>P333)柯庆施来京开会时,把这份电话记录送给了毛泽东。毛泽东当即批示印发到会人员。他在记录中“我们认为坚决收缩是正确的”这句话后面,写了一个批注:“这种估计不对。”(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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