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集体经济的现状及发展前景
农村集体经济是指主要生产资料归农村社区成员共同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共同享有劳动果实的经济组织形式。由于历史的原因,我们当前所指的农村集体经济,是指建立在农村社区(行政村或者自然村)基础上的集体经济,有时也指建立在村民小组基础上的集体经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农村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经济体制,村级集体经济成为农村基本的经济组成部分。并且,伴随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村级集体经济改变了过去“集体所有、统一经营”体制一统天下的格局,在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相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基础上,衍生出多种实现形式。尤其是在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基础上,一些农民顺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在农村社区或突破社区界限,自发成立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股份制、股份合作制等多种形式的经济组织,提高了组织化程度和收入水平。
一、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现实可能性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城镇化水平的提高,使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具备了现实可能性。
1.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组织基础依然存在。在土地集体所有制基础上,一些农村在行政村(原生产大队)或自然村(原生产队)的社区范围内,成立了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国目前存在200多万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有一些农村没有成立集体经济组织,村民委员会与村党支部实际上履行着部分集体经济组织的职能。在农村改革的过程中,村委会和村党支部一直发挥着集体经济组织的部分功能,如对集体土地进行发包、收取集体提留(农村税费改革后这项职能已不存在)、为家庭分散经营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以及进行集体积累等经济活动。这一农业集体化的制度成果,绝不是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羁绊,而是今后发展村级集体经济,壮大集体经济实力的组织基础。农村的改革和发展,不是要改革掉这些集体经济组织,而是通过改革使其不断发展壮大。只有这样,农村改革和发展才能向着邓小平所讲的高水平的集体化方向不断前进。
2.工业化发展为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提供了物质基础。改革开放30多年来,我国工业化所取得的成就是有目共睹的。工业化的不断发展,不仅为我国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必不可少的物质准备,而且为我国农村集体经济发展奠定了物质基础。第一,工业化带动了城镇化进程,转移了大量农村人口到城镇就业,农业剩余劳动力的减少为农业的适度规模经营创造了条件;而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既可以是通过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促成的土地承包大户来实现,也可以通过土地承包经营向集体经济组织集中来实现。第二,工业化促进了农业机械化,机械化水平的提高为实现农业集约化、集体化创造了基本物质条件。第三,工业化为农业改革和发展提供了必要的资金。
3.农村改革和发展培养和造就了一批现代农民。农村改革30多年来,尽管在城镇化的进程中,农村人才大量流向大中城市,但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实践,造就了一批立足农村、发展农村的现代农民。这是因为,一方面,随着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广大农民逐步改变了原有的自给自足为主的小农经济意识,在市场经济中锻炼和提升了商品经济意识和市场竞争能力;另一方面,随着农村教育和农民培训的发展,广大农民的科学文化素质也有了很大提高,当前,已有近70%的农民具备中等教育文化程度。此外,国家还采取了农民专业技术培训、加强农业行政管理人才队伍建设、派遣大学生村官等有效措施,为农业和农村发展提供智力支持。现代农民的形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储备了人力资源和智力支持。
4.广大农民具有发展集体经济的强烈愿望。在当前我国农村经济体制下,全体村民作为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农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的发展与村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存在水涨船高的对应关系。一般说来,集体富,村民富;集体穷,村民穷;集体空,民心散。这一点无论是从集体经济实力雄厚的村,还是集体经济脆弱的村,都能得到印证。集体经济的发展,不仅意味着村民负担的减轻、收入的增加,在更大程度上意味着村民福利的改善。因此,广大农民具有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的愿望。不过明显的一点是,无论是广大农民的心愿还是现实发展都清楚地表明,广大农民不再需要过去那种一大二公、一平二调、“归大堆”的集体经济,而是要求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通过多种形式使村级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
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主要障碍
尽管当前具备了逐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现实可能性,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就能一帆风顺、顺理成章。要把这种可能性变成农村改革和发展的现实,还需要克服不少困难和障碍。
1.社会舆论仍然对集体经济存在偏见。近年来,在我国学术界,一直存在着一股否定集体经济的风气。一些学者大肆渲染刘庄、南街、华西这些集体经济典型村的特殊性,无视这种特殊性背后的历史必然性和普遍性;有的学者否定中国农业合作化过程的合理性,认为中国根本不存在集体化,只有“被集体化”,直接为土地私有化鸣锣开道。在他们看来,农村集体经济不仅是低效的、落后的,而且是不人道的,是腐败和村霸的“温床”。这些认识的根源在于,一是,由于各地生产力发展不均衡,在我国农村改革和发展过程中确实存在不少问题,尤其是在一些集体经济“空壳村”,问题更严重。在反思这些问题的时候,一些人首先有意无意地将集体经济看作罪魁祸首,而根本不去思考集体经济的弱化所引发的更严重的问题。二是,在思想上绝对地、片面地看待公有制经济与非公有制经济的关系、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中家庭分散经营与集体统一经营的关系、一部分人先富起来与共同富裕的关系,看不到二者的对立统一性。因此,他们看不到或者无视集体经济的先进典型,一提集体经济就立刻与产权不清晰、低效率、管理不善划等号。他们看不到改革开放为逐步发展农村集体经济所准备的物质基础,也无视广大农民群众要求发展集体经济的根本意愿,而一味地不顾实际地强调私有化的改革方向。在他们看来,谁若强调发展集体经济,谁就是极“左”的表现,就是思想不解放的表现。
2.一些地方对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还缺乏相应的政策支持。在集体经济是保守的、落后的这一不利舆论影响下,一些地方缺乏集体经济发展的宽松政策环境,造成集体经济贷款难、税收负担重等问题,一些改革政策措施很难落到实处,党的方针政策被流于形式。
3.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需要加强。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壮大离不开自身本领过强、作风过硬的带头人和强有力的农村基层党组织。早在1987年,中共中央发出《把农村改革引向深入》的通知,要求农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和合作组织的干部,要由具有献身精神和开拓精神、办事公道、能带领群众致富的人担任。目前,在集体经济实力弱的农村,党员年龄偏高、文化水平较低,党员干部队伍不稳定,党组织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不强等问题比较普遍。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尤其是村级党组织建设成为限制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的“瓶颈”。因此,加强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已经成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迫切要求。
4.集体主义观念有所弱化。集体主义思想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重要内容,也是集体经济的灵魂。由于几千年来小农经济的深刻影响,加之小农思想改造的长期性、艰巨性等原因,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条件下,广大农民仍然不可避免地保存某些旧社会的思想和习惯。一些地方“有分无统”、“重分轻统”的做法,使广大农民多年形成的集体主义精神受到削弱。
5.人才缺乏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改善。人才引进和培养成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面临的一大难题。目前,绝大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缺乏懂得现代经济管理的人才,又缺乏农村经济发展急需的科技人才。在一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中,存在着决策不科学、创业观念淡化、挥霍集体积累、无视集体财产流失、忽视市场经济规律、产品科技附加值低、竞争力弱等现象。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在面对这些问题的时候,更多地表现出无奈。
三、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前景
目前,有学者以分散的家庭经营体制阻碍了农业现代化的进程为由,或以农村集体经济存在各种各样的问题为由,开出了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土地私有化药方。但是,土地私有化绝不是中国农村改革和发展的方向。农村土地私有化的改革有悖于社会主义的本质,会造成农村社会的不稳定。
农村集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的重要载体,是坚持和完善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的制度基础。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不仅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农村改革和发展的大局,而且关系到中国广大农民坚持走社会主义道路这一根本问题。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不断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积极探索集体经济的多种实践形式,积极探索发展村级集体经济的多种途径,坚定广大农民走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心与决心,引导他们走上共同富裕的道路。
目前,在全国已有8000—10000个高水平的农村集体经济。无论是在东部沿海(山东省烟台市南山村),还是在西北边陲(新疆尉犁县兴平乡达西村);无论是在彩云之南(云南省昆明市福保村),还是在黑水白山之间(黑龙江省甘南县兴十四村);也无论是在中原腹地(河南省临颍县南街村、新乡县刘庄村等等),还是在改革开放的前沿(广东省中山市南朗镇崖口村),都有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的典型代表。将党的农村政策与集体经济的总方向结合起来,农村集体经济必将迎来更加广阔的发展前景。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克思主义研究院)
(文章来源:红旗文稿——乌有之乡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