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更新 |
|
|
|
|
|
|
|
|
|
|
|
|
|
|
|
|
| 中国历史上和现实中的小农制评析
- 2008-05-12 04:10 PM - 张新光 |
| 中国是世界上一个非常典型的小农制国家,几千年来都是一家一户的分散生产和经营。但进入清代中叶以后,我国人地比率已下降至“维生型小农经济”的临界点,标志着传统小农制的破产和瓦解。新中国成立以后的半个多世纪,由于长期实行以自然村落为单元“不分男女老幼、一律平分土地”的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其所隐含的“集体成员权平等”和“产权虚置”的农地平分机制,导致明清以后出现的“地权分散化”和“耕地细碎化”的发展趋势更加凸显。当今中国农业正处于大规模非农就业、人口自然增长减慢和农业生产结构转型三大历史性变迁的交汇之中,各级政府应当抓住这样的历史性契机,加大对农业的投资和扶持,并通过法律制度和市场机制来促进土地使用权的流转和适度规模经营,从根本上解决农民的隐性失业问题和农业的低收入问题。 |
|
|
| 秦汉以降古代中国“变异型宗法社会”试说
- 2008-05-12 04:07 PM - 冯尔康 |
| 学术界通常将秦汉以降的中国古代社会称为“封建宗法社会”,本文考察两汉、两宋的宗族状态,发现社会颇具宗法成分:政体是具有浓厚“家天下”因素的帝制,皇家宗族建设最完善;历朝政府“以孝治天下”政策和小宗法的实行,促使宗族民间化、大众化,成为最重要的社会群体,然与上古的贵族宗族判然有别;宗法精神渗透到社会结构诸多领域,宗法专制性既是存在的,也在逐渐削弱之中。据此,本文认为,秦汉以降的社会是“变异型宗法社会”,即上古宗法社会的制度及其观念,在秦汉以降的社会既有保持,又有变异,令宗族不再是上古的典型形态,社会不再是典型宗法社会,而是变异型的,并形成中国中古、近古社会异于其他国家的特质,即宗法性使得政府讲求仁政的治理理念,民间追求温情脉脉的入际关系。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