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农村社会经济》
傅衣凌著
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61年11月第1版
【目次】
明代徽州庄仆制度之侧面的研究(1)
明清时代永安农村的社会经济关系(20)
清代永安农村赔田约的研究(44)
闽清民间佃约零拾(60)
明清之际的“奴变”和佃农解放运动(68)
明清时代福建佃农风潮考证(154)
后记(190)
【后记】
本书系汇集我在抗日战争时期以及最近所写的关于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史的一部分论著而成的。本书的内容,基本上可分为两类:一是关于农村社会经济构成部分;一是关于阶级斗争部分。
在这漫长的年月里,我为什么要进行这一项的研究工作呢?记得早在社会史论战之后,虽然大家对于中国的社会性质有着比较明确的看法,可是在历史学论坛上,仍有不少人就秦汉以后的中国社会经济形态,提出种种的异说,甚还有人否认其属于封建社会的范畴之内,他们所提出的论据,说是秦汉以后的中国已看不见有农奴制度的存在,所谓佃客、客户、佃户等等都为国家的自由佃农,其与地主所发生的关系,是契约的,而非为身分的隶属,这一个推论,和历史的事实是否相符合呢?我愿意提供一些资料,让大家好好地推敲一下,看看他们——主佃之间的关系到底是怎样的,这是我对这一项研究工作感到兴趣的最初的动机。 其次,在解放之后,为着论述明清时代中国出现有资本主义生产的萌芽因素,我曾广泛的(地)搜集工商业方面的资料;同时也注意于农村社会经济构成和阶级斗争资料的探索。我始终认为明清时代的社会性质,尚是属于封建制的范畴之内,但因它处于封建社会的后期,资本主义生产因素的萌芽业已存在,是以它的经济发展不同于前期的封建社会。又以此时的新因素尚属一种萌芽状态,那末(么),它的存在,自只能稀疏的(地)、隐约的(地)散在着,特别中国是一个广土众民的封建大国,这样,其国家的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便更加明显而突出。因此,对于这一时期历史特点的分析与说明,既不能脱离封建社会基本经济规律所给予的制约,同时,还必须注意这稀疏的、不平衡新因素的存在,尽管在当时的汪洋大海中不过是一粟而已,然已多少影响到这一时期的阶级斗争的组织形式和斗争口号与前期有所不同,值得重视。这里,应该明确明清之际的农民起义军中,作为起义军的基本队伍,始终是以无地或少地的贫农大众为主体的,不过为了南北经济条件的不同,我曾发现东南各省的农民战争,和起于西北的李张农民军各带有其本身的特点。对于这些问题的剖析,我都提出了自己的初步看法,但是,我对马克思列宁主义的学习还很差,其中论点可能有错误之处,但为了繁荣祖国的文化,贯彻百家争鸣的方针,因而也就不怕寡陋,如实的把个人意见写了出来,提供大家参考。 其三,我认为占有大量史料,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分析,是历史研究的开端。在这一方面,近年来我国史学界做了不少的工作;特别在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方面,民间记录的搜集,也引起人们的重视。本书的一部分文章即系根据作者于1939年夏间在福建永安黄历乡所发现的数百纸民间文约以及最近在北京所见到的明代徽州民间文约进行排比、类辑而成。 本稿在写作时,为提供更多的史料,以便进行研究,原作为中国农村社会经济史的长编,因而颇有堆积史料之嫌,在引用时,不免有客观主义的倾向,特别其中关于阶级斗争的记载,都出于封建地主阶级之手,未曾删削改正,希望读者阅读时予以注意,特并说明。 其四,本稿是以拙著《福建佃农经济史丛考》为基础而辑成的,原书于1944年由福建协和大学印行少数,因限于当时的学习条件,其中若干提法是有错误的。这次在收入本书时,曾作了自我批判,并使我进一步的认识到旧知识分子的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首先从改变立场始,尤其要学习毛主席的对阶级的分析的重要性。另外各篇,则系解放以后所写,有的曾在国内刊物上发表过,有的未经发表,因为写作时间相距较远,前后论点可能有些出入之处,这都殷望同志们的指正。
末后,本稿在写作过程中,曾承蒙许多同志们的关怀和帮助,不时提出意见或供给史料,这里,我应该向他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1959年12月记于北京客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