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金融通史》第三卷绪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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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杜恂诚 (中国经济史论坛于2004-7-21 0:20:14发布) 阅读209次 |
| 绪 论 北洋军阀政府时期,是指1912年袁世凯任总统起,到1927年国民党建立南京政府止,前后不过15年。这15年,是中国历史上政治最黑暗的时期之一,军阀混战,各据一方,社会动乱,老百姓经受了无尽的苦难。这15年,又是西方列强彼此争夺,竭力扩大在华权益的15年。但是,这15年又是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在社会的夹缝和动乱的间歇中寻求生存,并顽强地得到发展的15年。作为中国民族资本主义经济的中枢,中国本国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在畸形的社会条件下,也出人意料地获得相应的发展。 一、本阶段中国金融史的概述 北洋政府时期,华资银行大规模兴起。从1897年中国第一家银行设立起,到1911年止,前后共设立过20家本国银行,但绝大多数立足未稳,能够留存到民国以后的为数极少,而1912—1927年,新设银行多达313家,资本总额高达2亿多元,其中尤以第一次世界大战和战后几年设立最多;1920年实存银行103家,实收资本总额8 808万元,1925年实存158家,实收资本总额达到16 914万元①。可见华资银行业已形成了一定的规模。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凡本书有关章节中注明出处的资料.绪论中不再加注。 北洋政府时期,在华外国银行势力继续相互争夺,且互有消长。以汇丰银行为首的英资银行在本阶段仍居主导地位,日本的银行急起直追,美国银行也不甘落后,他们在组织银行团对华借款方面你争我夺,互不相让。日本银行业在华势力扩张是特别引入注目的,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是日本银行业绕过外国银行团的约束,单独对中国政府贷款,如著名的西原借款,并从中攫取了中国的权益;第二是日本银行业迅速扩张在华势力,正金、朝鲜等银行从北向南,台湾银行从南向北,中间以上海为据点,南北夹击,构成咄咄逼人的态势;第三是日本金融市场对中国金融市场的影响日益加深,例如第一次世界大战前,上海的标金市场上金价的计算以伦敦电汇为根据,而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则改以日本电汇为根据。 这一阶段钱庄并没有因为银行的兴起而走下坡路,仍然保持其旺盛的生命力。钱庄在三足鼎立的金融格局中继续占有一席之地,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一是因为中国币制紊乱,而钱庄在各种货币的兑换中起着不可替代的功能,以银两表示银元价格的所谓“洋厘”,就是每日在钱业市场上议定的;二是钱庄直接控制着货币拆借市场和反映货币供求关系的“银拆”;三是以经营信用放款为主的钱庄,比以经营抵押放款为主的银行更适合中国商人爱面子的习惯心理。 这一阶段华资银行的发展,不仅是量的发展,不仅在资本、资力和机构上表现为与外国银行和钱庄的鼎足而立,而且表现在其脱离政府控制的商业银行化的发展趋势上。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相比,北洋政府时期主要华资银行独立于政府的趋势,是一个非常突出的特点。中国、交通两银行,是北洋政府初期的国家银行,北洋政府依靠这两家银行发行公债,以及给财政垫借款。这种财政性的金融业务,在短期内对中、交两行和以中、交两行为核心的华资银行业是一种强刺激,但潜伏的危机是显而易见的,而且已经引发了停兑风潮。华资银行业对此进行了深刻的反思。随着中央政权的削弱和股权的变化,中、交两行逐步由国家银行向商业银行方向转化。这时中国主要华资银行的团结和统一,是在商业银行方向上的统一,而不是在财政金融业务方向上的统一,不是金融垄断性的统一。 这一阶段地方官办或官商合办银行取得了畸形的发展。但这类银行与主要华资银行采取了不同的走势。它们是地方政权的财政工具,难以树立信用基础,也难以发展正常的银行业务,主要经营货币发行,难免扭曲银行的功能。这类银行的存在是当地金融紊乱的主要根源,并且是传统的军阀政权与新式经济畸形结合的标志。 这一阶段多种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的发展,是适合当时中国国情的。譬如,与紊乱的币制相适应,中国的国内汇兑市场特别发达。当时中国货币种类之繁杂,足以令人瞠目,甚至连银两的标准(重量、成色)也互不相同,各地汇兑银两必须折算。这种状况培育了内汇市场。与中国货币的银本位制相适应,上海的标金市场和大条银市场特别发达,金银比价和供需状况是金银市场的灵魂。而由于中国的企业发展还处于较低级的阶段上,所以中国的资本市场并不发达,股票业带有相当大的投机性,华资企业几乎没有中长期债券的发行。这种金融工具的不均衡性,是与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的特定阶段联系在一起的。 二、各种金融机构和金融工具的相互关系 近代中国始终存在着民族主义利益和民族主义感情的问题,西方列强在政治和军事上的强权和侵略是显而易见的,中国的市场也是列强用大炮轰开的;但市场一旦运行起来以后,又有它自身的规律,又有它的相对独立性。在一般情况下,市场利益并不完全等同于政治和军事利益。 北洋政府时期的中外金融业,既有矛盾和竞争的一面,又有互补的一面。它们之间的矛盾和竞争,是在政治背景和经济力量不平等基础上的对立。西方列强为争夺中国权益而进行的对华借款,就是通过外国银行或外国银行团进行的。外国银行以中国对外借款的条件和种种藉口,控制了中国的关税和盐税。外国银行还无视中国主权,任意在中国发行纸币。但中外金融业在同一个市场中,又有互补的一面。 中外金融业的互补,首先表现为营业方向和营业范围在客观上的优势互补。例如,外资银行偏重于国际汇兑,而华资银行和钱庄则偏重于国内汇兑。绝大多数外资银行的总行设在伦敦、纽约、东京等世界金融中心或国际大都市中,它们对世界市场的行情比较了解,对于从事国际贸易的商号的信誉也比较容易掌握,它们在世界各大城市布点,相互连络,彼此呼应。这些都是国际汇兑业务的良好基础。中国的进出口贸易涉及到一个金银比价问题,而这个比价的决定,无论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的伦敦电汇,还是第一次世界大战后的日本电汇,都操纵在外国银行的手中,汇丰等在华外国银行不仅最先得到行情消息,而且根据外汇行情的变动,操纵上海的外汇、标金和大条银市场,从中牟利,并使这几个市场成为当时远东最具影响力的金融市场之一。在国际汇兑方面,华资银行和钱庄自然是相形见绌,但华资银行和钱庄在国内汇兑方面的优势,又是外资银行所不具备的。毫无疑问,华资银行和钱庄对于国内市场和国内商人的熟悉程度要比外资银行强得多,它们在国内布点的面要比外资银行宽得多,因而对国内汇兑业务得心应手。这样,从总体上看,中外金融业就客观地成了互补的局面。 中外金融业的互补,还表现为彼此之间直接的业务来往,甚至直接的资金支援。在华外国银行并不总是资金十分充裕的,特别是他们往往在外汇、标金、白银三个市场间辗转牟利,因而常常需要调动头寸。而另一方面,华资银行对于资产的安全性十分谨慎,手中常有余资。这样,对外国银行存款和对外国银行拆款,也成为华资银行的资金出路之一。有些年份华资银行对外国银行的拆款数额较大,期限较长。1923年上海银根抽紧时,上海华资银行联合行动,对外国银行拆款达1 000万两之巨,又套做先令2 000万两。五卅运动期间,华资银行和钱庄又暗中帮助外国银行渡过难关。反过来看,在华资银行遇到困难时,如1916年5月上海中国银行抵制北洋政府的停兑令,为应付挤兑,也得到了外国银行的帮助。中外银行还共同经营中国政府公债。这说明中外金融业分享着共同的市场利益,处于相互补充的制衡利益格局之中,如果打破了这种利益制衡,对双方都没有好处。 华资银行和钱庄的关系,也是一种相互补充的关系。华资银行以经营抵押贷款为主,钱庄则以经营信用放款为主;华资银行设立分支机构覆盖面较广,而钱庄则在某种特定商品的运行线路上布点;银行同较大的客户打交道,而钱庄更多的是同中小客户打交道;银行对钱庄有较大的拆款,而钱庄则直接控制着洋厘和银拆。这就是为什么华资银行兴起,而钱庄并没有随之衰落的原因。 三、金融中心及其标志 有的论者认为,中国的金融中心产生于20世纪30年代上半期,其实中国的金融中心在北洋政府时期就已经出现了。 新式金融业尚未实现有机的业务联系之前,当然谈不上有什么全国的金融中心。在晚清很长的一段时期中,外国银行比较集中在上海。但那时华资银行尚未兴起,中国新式工业也还刚刚起步,外国银行的业务尚有局限,银行的总资本和资金实力也还不够,所以还不宜称“中心”。经过第一次世界大战,华资银行业初步兴起,中国工业也有了一个颇为可观的发展,金融业在总量上达到了一定的高度,业务种类也比较齐全,全国也初步形成了一定规模的金融网络,这时候出现了两个全国金融中心,即北京和上海。以后由于北洋政府对金融业的失控和金融业的相对独立,北京这个金融中心消失,只剩下上海一个金融中心。此外,还有一些区域性的金融中心。 北京作溪金融中心的标志是比较明显的,它是与中央政府用以控制金融业的中央银行或国家银行的总行所在地是同一的。上海作为金融中心也有一些大致的标志:第一,金融业的机构和工具,在当时的品种上是齐全的,在总量上占有突出的地位,在这方面,没有一个城市能与上海相比;第二,与国内外贸易的主要商品集散地和主要工业基地相适应,上海是中国主要的货币市场和资本市场,全国的资金流向上海,上海的资金流向全国,形成吞吐之势;第三,上海是全国的内汇中心,申汇行市决定各地汇兑行市;第四,上海又是全国的外汇中心,有着全国最主要的外汇交易市场;第五,中国是银本位国家,金银比价及外汇行情对中国的经济有着莫大的影响,而反映这种影响及给予反映影响的中国最大的标金市场和白银市场也在上海。总之,金融中心不仅应以业务量来衡量,而且更应以金融功能来衡量。 四、影响金融业的社会因素和经济因素 中央政权的逐渐失控,这是北洋政府时期金融业区别于前一阶段和后一阶段的独特的政治背景条件。而且,由于当时中国还实行银本位币制,陷于财政窘境的北洋政府还不可能不受约束地滥发纸币,所以,滥发纸币造成的祸害在这一阶段还只是间歇的,或局部的。 但是,这一阶段的军阀混战,对于金融业的发展确有很消极的制约作用。包括金融业者在内的上海工商业者,认为发展经济的阻力,“首在兵祸”①。因为军阀战争破坏了市场经济的正常运作和金融业的正常发展。可以想象,如果没有这些兵燹之灾,上海等地的金融业定会有更长足的进步。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① 《总商会月报》3卷4号。 另一方面,金融的发展状况在总体上是同经济的发展联系在一起的。以抵押放款为主要经营业务的新式银行业,只同规模较大、业绩较好、信誉卓著的企业建立业务关系,因而工商业只有在发展到相当的阶段后,才能为银行业奠定坚实的基础,建立紧密的同步联系。在上海、天津、汉口等工业和贸易都较发展的城市中,华资银行业发展较快,金融机构和工具比较齐全,而在没有工业基础的一般商业城市中,华资银行业就发展较慢,甚至没有发展,在那里仍是钱庄的天下。 北洋政府时期经济发展与金融发展的联系,还表现为发展规律的联系。在棉纺织、面粉、航运等行业中出现的资本集中趋势,在金融业中也同样存在。银钱业中相互投资和兼职的情况是很普遍的,而且出现了“南三行”、“北四行”这样的协作行,以及成立“四行联营事务所”和四行储蓄会这样由几家银行共同投资设立部分联营的金融机构。 金融业的集中趋势,还表现为金融业与工商业资本活动的相互交叉。荣宗敬、刘鸿生等实业家投资于银钱业,并在银行和钱庄兼职,而银钱业者也投资于实业,并在工商企业中兼职。在这种相互交叉的过程中,金融业的主导地位在这一阶段虽然在企业的组织形式上还没有充分地表现出来,但已充分表现为较大型企业发展的支撑力量,如荣氏的纺织、面粉集团就是靠银行贷款迅速扩张起来的。而这一阶段的金融主导作用,基本上是在市场规律的支配下自发产生的,这同后一阶段带有很强政治色彩的金融垄断具有本质的区别。 出处:《中国金融通史》第3卷,中国经济史论坛扫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