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货派”的经济史研究方法探讨
苏永明
《经济史》2008年第1期
摘要:20世纪30年代的食货派,针对社会史论战陷入理论之争的弊病,对经济史研究方法展开了积极地探讨。主张从问题入手、广搜史料、寻绎结论,强调借用西方经济学理论和比照西方经济史以及倡导“综合研究法”,形成了学派鲜明的治史风格。但其治史方法又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与局限,尤其是未能全面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的指导作用,而是有条件、有限度地运用唯物史观进行史学研究。食货派学术生命过早的终结,与其治史方法自身的缺陷不无关系。
关键词:食货派/经济史/史学方法
以陶希圣、鞠清远、武仙卿、曾謇(曾资生)、连士升、何兹全等人为代表的食货派,崛起于20世纪30年代中期。他们针对社会史论战陷入理论之争的弊病,致力于中国社会经济史的研究,成为第一次中国经济史研究高潮中的一股重要力量。①因食货派所定的任务是重在史料的搜集,学术界一度目之为忽视方法论的单纯的史料搜集技术人员,加以贬低。解放后又因食货派的创始人陶希圣及主要成员的政治问题,对食货派的学术价值未给予应有的重视。近年来,探讨食货派的文章日益增多,但主要集中于食货派的史料搜集和中国经济史领域的开拓方面②,未能对食货派的治史方法进行认真探讨。事实上,早在
一、主张从问题入手、广搜史料和寻绎结论
在食货派看来,中国社会史论战中的研究者们最大的毛病,“是把方法当结论”,“各人既有了结论在心里,只有向书籍里去找印证,不必广搜材料。”④为避免瞎引外国的方法和结论,陷入公式主义,食货派认为非得从问题入手不可。陶希圣、武仙卿拟撰《南北朝经济史》时,非常注意自己的问题意识。他们指出:一般研究中国经济社会史的人们,总把秦汉至满清划成一个段落,以为此间的中国社会经济差不多完全没有什么变动。而他们认为“东汉以后,中唐以前,无论在经济、社会、政治、思想上都自成一段落,与以前的秦汉及以后的宋明,各有不同之点。最重要的特征是大族与教会的经济特权及政治特权。”虽然“中国经济史本是未开的生地。‘斩之蓬藿荆棘,’是件最苦最难收效的事情。”⑤他们却因独有的问题视角,在广搜南北朝经济史料的基础上,“发见东汉中唐以前的中国社会自有它的特点,可以自成一个段落”。⑥而何兹全撰写《中古时代之中国佛教寺院》一文,是因为“讲中国佛教的只讲到思想问题、宗教问题,从没有人讲到寺院”⑦。他从佛教寺院入手,关注寺院经济,开辟了这一新领域。武仙卿则在《魏晋时期社会经济的转变》一文中抓住“魏晋为中国史由奴隶制转入封建制的时代,南北朝为中国史之封建主义下的庄园经济时代”⑧这一关键问题深入探讨,指出魏晋时代社会的变迁,在学界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曾謇的《中国古代社会》(上)一书研究古代的政治宗教和思想时,“首先就去研究古代经济的发展与人类家族的结构,从这些关系里面去探求古代的政治宗教思想的起源及其演变”。缘此问题意识他在中国宗法制度方面获致诸多创见。⑨由上可见,食货派学人在经济史研究中的问题着力点各有不同,但主张从问题入手,突出问题意识,却是他们的共识。但是,他们的问题意识主要来自对社会经济结构、社会形态的认识,很少关注基层社会,普通群众的日常生活,问题视域不免狭窄。他们对东汉至中唐时期土地、赋税、人身依附关系等具体经济现象的考察,实际上大多是旨在阐发学派的魏晋封建社会说而已。
与许多人在有限的材料中作诡辩的论争不同,食货派认为经济史研究不仅要从问题人手,同时还应该不“预有成见”的广搜史料。食货派不赞成利用省事的现成的《食货志》、《通典》、《通考》等书中录出来的史料,“来抽索自己所需要的社会或经济变化的根据”⑩;认为史料的搜集,“以详尽为主,兼收并蓄,细大不捐”,它应包括二十四史、十通、方志、文集、档案、帐簿、古籍和钱币等。⑾另外,他们还主张到社会生活中去搜集经济史料。陶希圣说:“社会的生活处处都是经济史的理论和材料。书只是一小部分的历史遗迹,绝比不上一个都市一个村落的富于教训。”⑿他本人就曾利用1935年4月初的春假到济南、青岛游玩的机会,作了一次经济社会的调查,撰成《鲁游追忆》一文发表在《食货》半月刊第2卷第1期上,引起了经济社会史家的极大关注。与滥用理论,轻视史料的研究者截然不同,食货派在史籍中钩沉出大量新材料来充实研究的内容,其经济史研究以史料丰富见长。如鞠清远的《两晋南北朝的客、门生、故吏、义附、部曲》一文,因资料丰富,论证全面,陶希圣提醒“大家注意
为纠正不顾及本国史料,“把方法当结论”的风气,食货派不仅主张广搜史料,而且强调要在“事实、例证”允许的范围内寻绎结论。⒆鞠清远在《唐宋官私工业》中论述唐宋历史上市场交易的特点时,列举了十几条史料,却首先指出对于缺乏史料的“市制及坊场制度不能祥述”,留待后人有了材料再来论述,只就已有材料主要论述“每日之市”。⒇他的《元代系官匠户研究》一文被陶希圣称为“精细矜慎。”[21]食货派力图以史料为依据来寻绎结论的治史方法和治史态度应值得肯定。他们注重从中国历史的实际出发,通过对大量史料的具体研究和分析来寻绎中国经济史自身所固有的特点和规律,而不是局限于已有成说。如唐代两税法的来源与变化由于唐代文献未留下明确记载,使两税法处于不清不明状态,鞠清远对各种谬说进行了较全面的清理考证。“从两税法以前的赋税制度,两税法本身,两税法实行以后的诸问题上来研究两税法,探讨其内容,估定其价值。”澄清了许多史实,对两税的税项内容及来源提出不同看法,提出“两税法于征收季节的改革外,承袭了以前的户税与地税制度”的新见解。扫除了以前脱离前后的历史事实来理解两税法的方法,改变了人们长期以来认为两税法具有“高深莫测的意义的改革”的认识。[22]两税法是由唐前期资产税性质的地税和产税发展而来,两税是指户税和地税的独到见解亦成为了学术界的重要一派。[23]又如《南北朝经济史》一书由于作者关于南北朝经济史料搜集的辛勤,“对于中国中古社会的特色遂有确切和精彩的论断。”“这和读书杂志的中国社会史论比较起来,可以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出版以后,把过去人们忽略史料,以为秦汉至满清的中国社会有长时间的停滞说法完全打倒,这在中国经济史的研究上自然有很大的贡献。”[24]
总之,食货派强调从问题入手,广搜史料,在大量史料的基础上寻绎中国自己的经济史,在当时确是胜过同时代人的识见,在今天也仍给人以启迪。可是,食货派坚持认为理论与方法应当从材料中产生才是正确的方法,这是“鉴于今后如果再空谈方法,使方法论停留在观念的王国里,方法一定没有进步的可能。”[25]这种治学方法似乎对当时盛行的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进行了自己的取舍,史学研究不愿完全以其为指导,将理论方法的探讨和史料的考察视为有联系但又相互独立的两个研究领域。由于忽视唯物史观的理论指导作用,在当时“疑古”和“释古”的学术风气中,在运用理论方法解释历史时,食货派略显谨慎。陶希圣说:“依我的意见,单纯的疑古固然也不能做到的事情,也有疑得过分的处所;单纯得释古更是不妥当的。古史的记载时代如果是汉,我们就汉人的记载,当做上古得事实来解释,固然解释的通了,也无非把上古社会解释成汉代的社会。所以单纯释古者往往把古代社会估得太高。”[26]正因为如此,他认为,他们的眼光所要发现的史实,是与所存留的史实不一样的。他们必须本于他们的眼光去重新的发见。[27]由于食货派对唯物史观的指导意义认识不够,史学研究缺乏正确理论的指导,显得不那么得心应手。“出版的作品都变成了技术的东西。内容非常干燥,非常贫乏!而且有时还发现很大的错误。”“许多人都变成简单的技术人员了!”“著述工作变作了“排列”,著述的人变成了机械!”[28]这突显了食货派治史方法上的重大局限。
二、强调借用西方经济学理论和比照西方经济史
20世纪30年代,西方经济学理论和经济史的大量输入,开阔了人们的视野,为中国经济史研究方法的丰富和发展注入了新鲜血液。与其时的经济史研究者一样,食货派认为西方经济学理论和经济史可以为中国经济史研究提供全新的审视视角、思维方法和研究手段。连士升在《研究中国经济史的方法和资料》中指出,经济史虽是探讨过去的经济生活的问题,但“我们必须有经济理论的素养,使我们能够洞悉问题之所在。同时又能帮助我们解释经济史料。”而西洋经济史名著“可以供给我们参考,如题目选择,材料的驾驭,组织的严密,解释的彻底,叙述的生动,书目的精详,这几点都是我国学者所缺乏的地方。”“精读几种西洋经济史名著,采取他们治学的精神来研究具体的问题的方法。然后应用观摩的心得来研究中国经济史,自有左右逢源之乐”[29]。基于上述认识,食货派进行了大量的西方经济学理论和经济史的翻译与介绍活动。首先,在西方经济学理论方面,食货派特别推崇斯密亚丹。他们在《食货》半月刊第2卷第l2期上刊出的《<原富>出版160周年纪念征文启事》中说:“斯密亚丹的《原富》是经济学的基础,同时也是经济史学的先锋。因为他娴熟历史,所以能产生彻底的理论,有了理论,更能进一步解释历史。”之后,在第3卷第3、4期上陆续发表了连士升、陶希圣的《斯密亚丹论中国》,连士升译、费著的《论原富》的《原富》的纪念论文。其次,在西方经济史方面,他们拟定了详细的“搜罗”计划,以作为研究的“参考资料”:(a)欧洲资本主义初发生发达时的各种现象,例如手工业作坊、订货制度、帐簿组织等。(b)欧洲及日本等处的封建制度。(e)封建制度初生时的现象。(d)中古欧洲的东部,与商业经济同时存在的封建制度。(e)教会及寺庙财产制。(f)资本主义以前的帝国与资本主义发达时的殖民地侵略。(g)殖民地经济组织的特征。㈣半原始种族的经济社会组织。[30]在这大量的译介活动中,连士升用力最勤,“担任各派治经济史的方法论的介绍”[31],先后翻译了温文、陶尼、格拉斯、克拉判、桑巴德、西摩勒尔、约克曼、卫布思夫妇等西方经济史名家的著述。而鞠清远亦热衷此项事务,翻译了格拉斯著《经济史之兴起》和英国的《沙利曼的皇庄法》。[32]显然,食货派的译介活动不是要从事西方经济学和经济史研究,而是试图通过借用西方经济学理论和中外历史的比较对照,寻绎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特点与规律。陶希圣在其所译科窒流夫等著《古代社会的经济》的导言中指出:“我译出这篇的意思,是想我们大家洗涤几样的成见,如以奴隶的数量为奴隶社会的决定条件,又如封建社会无须有奴隶社会先行等等。”[33]
食货派在推广经济史研究新的理论和方法上,除了在译介方面不遗余力外,在他们的著述中斯密亚当的经济学、马克思的政治经济学、摩尔根的人类学、考茨基的宗教学的有关理论被他们大量援引,作为分析问题的工具,立论的依据。鞠清远的《唐代财政史》有意识地运用近代西方的经济学和财政学的理论,在财政收入和财务行政方面的归类比较科学。“自创体例,考释谨严,长期为治史者必读,奠定了这一领域研究的基础”[34],成为唐代财政史研究的开山之作,被崛敏一誉为“对于唐代财政问题的优秀概说性著作”[35]。曾謇在研究中国古代社会时,自称摩尔根和恩格斯的著作对其影响极大。他理解中国的古代社会“多是以他们的学说为根据而参加我自己的主张的”[36]。何兹全致力于研究中国佛教寺院经济,是受考茨基的《基督教之基础》的启发。“考茨基此书,主要是写早期基督教教团的起源、组织和生活”,引起了何兹全“研究中国佛教寺院经济生活和社会活动的兴趣”。[37]以上表明,食货派诸多经济史研究新领域的开拓,无疑是借用了西方经济学理论和受西方经济史的启发。但需要指出的是,与有些人喜欢把中国古代历史比附古代希腊、罗马和中世纪欧洲的历史而没有考虑两者之间的历史条件一样,食货派在以西方的历史为比较而作出的研究中,难免存有以中国历史比附西方历史的情形。如何兹全后来对自己30年代关于汉魏之际唐中叶社会的认识中坦言:“这认识中有正确的地方,有教条主义、生搬硬套的地方”。他举例说:“庄园制度是欧洲中世纪封建社会时代的制度。这个名词大概是从日本的译文借用过来的。中国古史记载中有庄、有田、有庄田、田庄、庄宅等词,没有庄园。不能说没有像欧洲式的庄园存在,但不典型。”“农奴也是如此。中国史书上没有这个词。用依附民,泛指一切身份高于奴隶、低于自由民的半自由的人是可以的,用农奴这个近乎欧洲中世纪专称的词来指中国历史上中世纪的农民劳动者,似乎也不合适。不能说没有像欧洲那样的农奴的存在,但也不典型。”[38]食货派在借用西方经济学的理论和比照西方经济史来分析中国历史时有生搬硬套的缺陷,但他们从吸取西方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以及作中西比较的史学研究的思路无疑是中国经济史研究中一种有效和必要的途径。
三、倡导“综合研究法”
食货派认为当时存在两种走极端的经济史研究方法,亟需改进。陶希圣说:“近来的史学著作,自其材料与方法上说,可分为两种:一种是只有材料,而无系统;一种是只有系统,而无材料。有材料而无系统者,可以说是‘学而不思’,其弊为支离。有系统而无材料者,可以说是‘思而不学’,其弊为空虚。我总想有一班人做一些有系统有材料的书册,使材料不失于支离,而系统不陷于空虚。”[39]连士升感叹著述中国经济史的书籍,“不是说空话,就是堆砌材料,离西洋的经济史大师,如陶尼、格拉斯、克拉判、桑巴德等人的著作标准还很远。”他认为其时的经济史研究方法可分为三种:一、把经济的史料搜集在一块,然后按时代的先后排列起来作系统的叙述,这种叙述式的经济史只注重具体的经济事件的变迁,忽略经济事件在社会上的作用;二、应用马克思的唯物史观来证明和解释历史,注重事件的因果关系,忽略经济以外的条件;三、研究人类历史中经济元素和其他因素的相互关系,但不拥护经济决定主义之绝对正确。并进一步指出:“叙述式的经济史,长于考证材料,辨别时代,及研究问题,然而它的短处在于呆板,琐碎,干涩。”“唯物史观式的经济史,长于解释事实,富于趣味,及把握重要问题,然而它的短处在于容易把复杂万端的历史变成公式化、理想化、简单化。”“综合式的经济史重视材料,而不忽视理论,有了理论,而又能善用材料。这种有统一性、联系性的经济史正是我们目前最需要的东西。”[40]
在食货派眼中,叙述式的经济史,以叙述各时代零碎的经济事实为能事,不懂经济现象之间的关系,在探索中国经济史特点和规律方面无所适从。而唯物史观式的经济史忽视经济以外的因素;欲把中国经济史硬嵌入某种经济发展的公式。这种不重史料分析的公式主义的研究趋向对学术发展的阻碍作用尤其严重。陶希圣尖锐地指出:“把方法当结论,不独不是正确得结论,其实这不过是外国社会史拿来代替中国社会史罢了。说了多少话,写了千万字,一点与中国社会史没有干系。”[41]鞠清远也批评道:“在移植外国理论的时节,在急于‘成一家之言’的时候,都往往只是粗疏地、朦胧地将轮廓抽画出来,对于社会内容与实际情况,多不作精细的研究。”[42]在他们看来,既然唯物史观式的经济史在社会史论战中已暴露出了诸多弊病,研究方法必须应时而变,否则史学研究不能继续前进。为此,食货派极力倡导综合研究方法。这就是:“先划定一个时代,然后把这时代里的中心问题有关的经济材料作一网打尽的搜集、考证、分类。等这中心问题彻底了解之后,便进一步研究这问题对于同时代的其他问题的作用或影响。这样一来,著述的内容有中心问题作线索,免得丰富的材料流于琐碎、芜杂,同时因为材料的详备,免得高深的理论陷于贫乏、空疏。”[43]食货派循此治史路径与方法,注意“综合研究”,其研究成果学术价值极高,历来为学界所重。如陶希圣的《王安石以前的田赋不均与田赋改革》和《十六七世纪间中国的探金潮》,武仙卿的《魏晋时期社会经济的转变》等篇,“都活用着所得的材料,每一条和问题的中心相连,有结论作解释,不但用功甚勤,而且准备也很充足。”[44]又如《唐代经济史》围绕有唐一代经济生活中田制与农业、交通与都市、工商业及财政制度等问题探讨,由于“论述系统、材料充实,书中提到新见的庄园、草市、行会、色役与资课、盐铁、漕运与东南财库、客户、客商与邸店、柜坊与飞钱等问题,一直成为此后学界论述的重点,该书为治经济史者的必读之作。”[45]
当然,以上食货派对唯物史观的批评,明显地存在着简单化的倾向。唯物史观科学地揭示了经济在社会结构和社会发展中的基础性地位和决定性作用,给予人们观察社会和历史锐利的思想武器,激发了人们研究社会经济及其发展问题的重视,促进了20世纪20年代末30年代初中国经济史热潮的形成。[46]食货派对唯物史观的批评显然有失偏颇。这是其在方法论认识上不成熟的表现。唯物史观并不是经济史观,它既强调经济因素的决定作用,又兼顾到政治、文化等其他因素,反对割裂事物之间的固有联系。唯物史观被视为经济决定论,是社会史论战者因对唯物史观的理论方法的过分崇拜而胡乱套用使然,非唯物史观本身如此。但是,食货派指出其时唯物史观式的经济史忽略经济以外的因素,陷入公式主义,无疑又切中肯綮。食货派还试图纠正那种只重经济因素,忽视社会、政治、思想、文化因素而流于经济史观的偏向。陶希圣在评价武仙卿的《南北朝色役考》时指出:“假如对于‘色役’本身,再加以分析,将它与社会、经济、政治各方面的复杂关系,将与‘色役’类似的一些东西,加以考察,或许对于南北朝社会的性质的理解,又要改变一些。”[47]曾謇亦在《古代宗法社会与儒家思想的发展》中认为:“一切的事物——经济的、政治的、思想的——在社会发展过程中,都有它们相互的联系与依存。换句话说,就是它们并不是彼此孤立的东西。”可见,食货派已深刻地认识到经济史问题是相互错杂,相互影响,人们在研究时必须要具有总体的视野。这也是食货派之所以倡导综合研究法的重要原因。
综上,活跃于20世纪30年代的食货派,对社会史论战中暴露出来的公式主义的流弊不满,极力打破经济史研究陷入理论之争的局面,对经济史研究方法展开了积极地探讨。主张从问题人手、广搜史料、寻绎结论,强调借用西方经济学理论和比照西方经济史以及倡导“综合研究法”,形成了鲜明的治史风格。但其治史方法又存在着明显的不足与局限,这主要表现在问题视域的狭窄,提出广搜史料的范围和途径却未能持续下去,寻绎结论时对正确理论的指导作用缺乏应有的重视,用中国历史比附西方历史等。更为重要的是,他们未能全面正确认识马克思主义唯物史观,他们的思想方法是:“接近唯物史观,但却不是唯物史观。”所以食货派并未像郭沫若、吕振羽等人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学者一样,逐渐壮大自己的学派,发展为中国史学界的主流。
注释:
①第一次中国经济史研究高潮中有三股力量,除食货派外,一是以郭沫若、吕振羽为代表的一批马克思主义的学者;一是当时中央研究院社会科学研究所以及和他们有密切联系的一批学者。见李根蟠:《中国经济史学形成与发展三题》,收入侯建新主编:《经济一社会史——历史研究的新动向》,商务印书馆2002年版。
②详见李源涛:《20世纪30年代的食货派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河北学刊》2001年第5期;黄静:《禹贡派与食货派的学术关联》,《学海》2003年第3期;黄静:《食货学派及其对魏晋封建说的阐发》,《学术研究》2005年第2期。另外可参见黄静:《抗战时期史学流派(1937—1945)》,北京师范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年;杨祖义:《20世纪上半期中国经济史学发展初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3年的相关章节。
③连士升:《研究中国经济史的方法和资料》,天津《大公报·史地周刊》
④陶希圣:《编辑的话》,《食货》半月刊,1934年第1卷第1期。
⑤陶希圣,武仙卿:《南北朝经济史》,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年版,自序。
⑥皮伦:《评陶希圣武仙卿著南北朝经济史》,《文史杂志》1944年第4卷5、6合期。
⑦何兹全:《中古时代之中国佛教寺院》,《中国经济》1934年第2卷第9期。
⑧吕振羽:《对本刊的批评与贡献》,《食货》半月刊1935年第1卷8期。
⑨曾謇:《中国古代社会》(上),上海新生命书局1935年版,自序。
⑩鞠清远:《唐代的两税法》,国立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季刊》1936年第6卷第3期。
⑾连士升:《研究中国经济史的方法和资料》,天津《大公报·史地周刊》
⑿陶希圣:《编辑的话》,《食货》半月刊1935年第1卷第11期。
⒀陶希圣:《编辑的话》,《食货》半月刊1935年第2卷第12期。
⒁陶希圣:《读中国经济史研究专号上册以后》,《中国经济》1934年第2卷第10期。
⒂陶希圣:《编辑的话》,《食货》半月刊1935年第2卷第1期。
⒃皮伦:《评陶希圣、武仙卿著南北朝经济史》,《文史杂志》,1944年第4卷第5、6合期。
⒄袁永一:《唐代经济史》(书籍评论),《中国社会经济史集刊》1937年第5卷第1期。
⒅杜若遗:《介绍<食货半月刊>》,《文化建设》1935年第1卷第4期。
⒆鞠清远:《唐宋官私工业》,上海新生命书局1934年版,第4页。
⒇鞠清远:《唐宋官私工业》,上海新生命书局1934年版,第81页。
[21]陶希圣:《编辑的话》,《食货》半月刊1935年第1卷第9期。
[22]鞠清远:《唐代的两税法》,国立北京大学《社会科学季刊》1936年第6卷第3期。
[23]另一派以岑仲勉为代表,认为两税的内容依然是租庸调的正供,只因敛收以夏秋,故两税与户税、地税并无关系。详见张国刚:《隋唐五代史研究概要》,天津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203页。
[24]皮伦:《评陶希圣武仙卿著南北朝经济史》,《文史杂志》1944年第4卷5、6合期。
[25]陶希圣:《研究中国经济史之方法的商榷(附注)》,《食货》半月刊1935年第1卷5期。
[26]陶希圣:《疑古与释古》,《食货》半月刊,1935年第3卷第1期。
[27]陶希圣:《常识之科学的解释》,《食货》半月刊,1935年第3卷第2期。
[28]王毓铨:《通信一束》,《禹贡》,1935年4卷10期。
[29]连士升:《研究中国经济史的方法和资料》,天津《大公报·史地周刊》
[30]陶希圣:《食货学会本年六项工作草约》,《食货》半月刊1935年第1卷第6期。
[31]陶希圣:《编辑的话》,《食货》半月刊1935年第1卷第8期。
[32]鞠清远:《经济史之兴起》,《食货》半月刊1935年第2卷第3期;《沙利曼的皇庄法》,《食货》半月刊1937年第5卷第8期。
[33]陶希圣:《古代社会的经济》,《食货》半月刊1935年第2卷第9期。
[34]张国刚:《隋唐五代史研究概要》,天津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81页。
[35](日)崛敏一:《均田制的研究》,福建人民出版社1984年版,第449页。
[36]曾謇:《中国古代社会》(上),上海新生命书局1935年版,自序。
[37]何兹全:《何兹全文集》(第一卷),北京中华书局2006年版,自序。
[38]何兹全、郭良玉:《三论一谈》,新世界出版社2001年版,第165页。
[39]曾资生:《中国政治制度史》,重庆南方印书馆1943年版,陶序。
[40]连士升:《研究中国经济史的方法和资料》,天津《大公报·史地周刊》
[41]陶希圣:《编辑的话》,《食货》半月刊1934年第1卷第1期。
[42]鞠清远:《唐宋官私工业》,上海新生命书局1934年版,第1页。
[43]连士升:《研究中国经济史的方法和资料》,天津《大公报·史地周刊》
[44]杜若遗:《介绍<食货半月刊>》,《文化建设》1935年第1卷第4期。
[45]张国刚:《隋唐五代史研究概要》,天津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第145页。
[46]李根蟠:《二十世纪的中国古代经济史研究》,《历史研究》1999年第3期。
[47]陶希圣:《编辑的话》,《食货》半月刊1937年第5卷第8期。
[48]曾謇:《古代宗法社会与儒家思想的发展》,《食货》半月刊1937年第5卷第7期。
[49]陶希圣:《潮流与点滴》,台北传记文学出版社1979版,第111页。
作者单位:南开大学历史学院。(天津300071)
原载《史学史研究》(京),2007.3.77~8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