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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学网--中国经济史论坛 / 理论方法 / 历史理论 / 封建制 / “封建”名实问题研讨会发言汇编(五)
“封建”名实问题研讨会发言汇编(五)
2007-12-02    李洪岩 黄春高 黄敏兰 郭世祐    会议秘书组    点击: 1278
李洪岩:从学术史看“封建”名实问题的讨论

从学术史看“封建”名实问题的讨论

“封建”名实问题学术研讨会发言之十二

 

李洪岩

(中国社会科学院马列主义研究院副研究员)

20071011日下午

 

 

 

讨论“封建”名实问题的价值指向是社会形态和历史规律问题。对“封建”问题的讨论应做学术史的疏理,借鉴前辈学者的研究成果和经验教训,才能避免走弯路。

 

我今天发言主要介绍一下20世纪30年代社会史大论战中关于封建社会讨论的一些情况。此处,我不一一罗列某某人怎么说,仅仅谈一点自己的基本看法,向各位学者专家求教。上午听了各位专家学者的意见,感觉自己的看法可能是比较接近栾成显先生的。我们现在讨论封建这个问题,实际指向的是讨论社会形态的问题。讨论社会形态的问题,实际指向的是历史发展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的问题,也就是上午先生讲的历史规律问题,最终讨论这个问题的价值指向在这个地方。对此,我们应当有个理论自觉。以往历史学研究中,讲到马克思、恩格斯的社会形态(学说)时,强调它的普遍性、规律性、一元性比较多。但是,这些年感觉又有一个新的趋向,就是要把马克思关于社会形态的阐述,解释为历史特殊论。以往的趋向固然有它的偏颇,现在向历史特殊论倾向倾斜是不是也有问题。我们不应该以一种倾向来掩盖另一种倾向。一个最典型的例子是,昨天我们在上海开会的时候,先生也在场,黑龙江大学张奎良教授给马克思下了一个断语,认为“马克思是一个彻底的历史特殊论者”,这是他的原话。我的看法正好相反,我觉得马克思确实非常关注各个国家不同地区的特殊性,这一段点,我们不必讳言,而且,这正是我们要向马克思学习的地方。马克思精细的考证各个国家历史的特殊之处,给我们树立了一个非常好的典范。我读马克思、恩格斯论历史科学的书中,一个鲜明印象就是收马克思的语录比较少,这也反映出马克思是多么的谨慎。这在他的人类学笔记以及对卡夫丁峡谷的讨论中都体现出来。但是,无论马克思怎样关注历史的特殊性,无论怎样关注各个地区、各个民族之间的不同,他最终是要构建一个历史普遍性的规律,他最终的价值指向在这里。昨天(上海讨论会上)冯天瑜先生也同意这个看法。他认为马克思、恩格斯最终还是指向历史普遍性的,但是他认为这个历史普遍性所依据的材料前提是不完备的,我们现在讨论封建问题正是要进一步完备这些材料。因为时间关系,我未来得及回应他的看法。我觉得这是一个似是而非的问题。如果说我们把所有的世界历史上的材料全都研究净尽了,然后归纳出一个普遍的规律来,这是不可能的事,从逻辑上来讲,也不可能。如众所知,归纳法局限性是比较大的,演绎法更加周圆。马克思所用的方法是逻辑和历史的相统一,不能够因为马克思没有看到很多材料而就否定他的学说当中具有的普遍意义和普世的价值。从“西欧”这个概念本身就可以看出这一点,它本身就蕴含着一个具有普遍性的价值。刚才廖(学盛)先生也讲了,五种社会形态不是斯大林发明的。应该说,它是符合马克思本人的原意。但是在这五种社会形态当中,原始社会主要的是来自美洲,奴隶社会主要的是来自希腊、罗马,封建这一段主要的是来自法国,资本主义这一段又主要的是来自英国。这样来讲,你说它是来自西欧的哪里?当马克思讲奴隶制的时候,法国在哪里?德国在哪里?当他将(考察)资本主义的视野置于英国的时候,德国在干什么?所以西欧也不是一个整体,马克思明明知道他所看到的西欧这个地方和那个地方不是一个整体,为什么他还要用一个完整的“西欧”这一概念?这里就有一个内在价值指向。希腊、罗马,实际是就在南欧了,而芬兰、挪威这些属于北欧的国家实际上也是在马克思的视野里,他为什么还要用西欧这个概念。使用了很多的诸如“西欧怎么样”的表述。这里就蕴含着他的概念最终是要走向一个普世的价值,一个普遍的价值。这样一个道理似乎也不是很复杂的。

具体到现在所讨论的问题,当前有些学者在讨论封建时,认为“封建就不专制,专制就不封建”,说封建主义不是专制,而是对专制权力的分散和控制。此种概括实际上是布洛赫根据913世纪欧洲社会的历史做出的。根据此种概括,他们要制定出一个关于封建标准的概念,符合这个标准的就叫封建,不符合这个标准的,就不叫封建。冯(天瑜)先生以及侯建新先生他们都是这样一个看法。我因为是做史学史的,这样一个看法实际上在解放前已有学者提出了。一个比较典型的例子是彭述之,他在1946年的两篇文章中专门阐述了相关问题。他是我国托派的第二号人物,地位仅次于陈独秀,在第四国际中的地位也非常高。他的观点与先生等的看法基本上是一致的。他是在什么背景下提出这种观点?他的文章,其中一篇就叫做《评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可见,他的观点完全是为了批驳毛泽东的新民主主义而来的。所以李根蟠先生在论文中讲到封建的问题与新民主主义的关系“如何如何”,这不是要给什么人扣帽子。我们在史学史上确实能找到类似的例证。我们现在的学者是不是像彭述之这样的,暂时不能下这个结论。我只是说在史学史上,像彭述之确实是用此类观点写了实实在在的文章来针对毛泽东的文章。关于“封建不专制,专制不封建”的观点,实际上王亚南先生也曾经有过类似看法。他在《中国官僚政治研究》中也有提到这件事,但是最后王先生是放弃了这种看法。王亚南先生是非常深刻的经济学家,他为什么放弃了这种看法。他的理由在于,由秦统一所产生的变化至多表现为:在政治上,非集中的贵族统治的封建形态转变为集中的专制官僚统治的封建形态;在经济上,把分田制禄的封建地主经济形态转变为履亩而税、佃田而租的封建地主经济形态。他又说,所谓中国封建社会在周末已经解体的观点,单纯从形式上和政治观念上考察,虽然不无道理,但进一步深入考察历史的本质就难以成立了。所以,王亚南原本也认为中国封建社会在周末已经解体了,但后来对封建制做深一层的论究时,始觉得错了。所以,我们现在一些学者的看法是王亚南已经放弃了的,有没有必要把一些前辈学者已经放弃的看法重新拣起做再检讨,我觉得还值得讨论。另外,像王亚南先生这样深刻的学者为什么要放弃他以前的认识,我想他一定是有自己的道理。这值得我们深思。总的来讲,在20世纪30年代关于封建社会的讨论,除了马克思主义学者和非马克思主义学者或反马克思主义学者之间的分歧之外,在马克思主义学者之间也存在一些不同看法。但是这种不一致主要是表现在它的上限不一致,下限则是一致的。他们在下限上取得的一致,其价值和意义,远远大于他们在对封建划线时在上限上的不一致。以往我们在总结前辈学者的看法时,更多的关注他们上限的不一致,也就是强调“西周封建说”、“春秋封建说”等。相对来讲,比较忽略了他们在下限上的一致。我想,前辈学者他们在下限上为什么取得一致,也许值得更加深入地关注。还有李根蟠教授在他的以前的一篇文章中也点出来过,30年代关于封建的讨论跟奴隶制的讨论不一样,当时有人就否定中国奴隶制的提法,包括王明等,后来陈伯达也曾经否定过。但是对封建的讨论不一样。大家都认为中国经历过封建制,没有谁说中国没有封建制。只不过是在时限上有区别。这也是一个特点。我觉得这方面的问题还需要做深入地挖掘与探讨。总而言之,现在我们讨论封建问题的时候,应当对以往学者已经取得的成果有所梳理,有所总结,这方面李根蟠教授做了很多的工作,下了很大的工夫。冯天瑜教授他也做了相当的工作,在他的书中也引用了李根蟠先生非常详细的表。我们对前辈学者应当有所借鉴,对他们已经说过的话,我想我们就不必再说。如果他们放弃的一些观点,修正的一些观点,我们应该对此有所反省。这样的话,我们就可以避免走一些弯路,避免把前辈学者已经放弃的一些观点重新捡起来,而后再做简单重复,这不是前进。我发言的基本用意就在这里。

 

责任编辑: e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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