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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宋代对野生动物的捕杀
2007-07-07    魏华仙    高瑞扫校    点击: 1399
一 宋代捕杀野生动物概况以及野生动物分布区域的变化

试论宋代对野生动物的捕杀

 

魏华仙

(首都师大博士后流动站,北京,100037)

 

中国历史地理论丛2007年第2

 

 

    [  ]宋代由于社会商品经济的发展,城市人口的增多,商业市场的活跃,人们生活水平有所提高,对野生动物的食用、药用、器用价值的追求热情日盛,使得野生动物经济价值凸显,这是导致野生动物被捕杀的根本原因,由此对当时和后世生态环境产生了深远影响。

    [关键词]宋代  捕杀  野生动物  实用价值  经济价值  深远影响

[中图分类号]K9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205(2007)02-0053-10

[收稿日期]2006—06—19

[作者简介]魏华仙(1964—),女,四川省仁寿县人,历史学博士,副教授,首都师大历史系博士后,研究方向为宋代社会经济史。

 

宋代是中国历史上商品经济发展较快的王朝之一,也是生态环境发生较大变化的重要时期,当时的有识之士对此就有些思考和探索,对生态环境表现出或自觉的明确认识,或朦胧的肤浅见解。从朝廷到地方也采取了许多保护森林植被资源、湖泊水土资源及野生动物资源的积极措施,颁布了许多禁止砍伐林木、捕杀野生动物的诏令,并对违禁者施以严厉的惩罚。这些对维护生态环境的平衡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学界也有些相关的论述。然而,禁令、措施是一回事,落实、执行又是一回事,这几乎是从古至今任何社会都存在的通病,宋代自然也不例外。本文以笔者目力所及的史料为依据,探讨宋代捕杀野生动物的概况以及由此带来的一些野生动物分布区域的变化,并进一步分析野生动物被捕杀的根本时代原因。

 

  宋代捕杀野生动物概况以及野生动物分布区域的变化

 

野生犀牛。雍熙四年正月十日,帝以万州所获犀皮及蹄角示近臣。先是有犀自黔南来人忠万之境,郡人因捕杀之。诏:自今有犀勿复杀。”③这条材料说明,宋初在今四川盆地和贵州地区还有野生犀牛活动,当地居民将其捕杀,把角、皮呈献给皇帝。北宋前期的药物学家苏颂也说过:“犀角,今以南海者为上,黔蜀者次之。”④成书于宋太宗时期的地理总志

____________________

①[]徐松:《宋会要辑稿》刑法2159—161(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谢深甫著,戴建国点校:《庆元条法事类》卷79《采捕屠宰》,卷80《采伐山林·杂令》,《中国珍稀法律典籍续编》第2册,(哈尔滨)黑龙江人民出版社,2002年。

    陈登林、马建章:《中国自然保护史纲》第7章,(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出版社,1991年。;刘华:《宋代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利用》,《安徽师大学报》,1996年第1期;张全明:《论宋代的生物资源保护》,《史学月刊》,2000年第6期。

《宋会要辑稿》刑法23[]脱脱:《宋史》卷66《五行四》,(北京)中华书局,1977年;[]马端临:《文献通考》卷311记犀入万洲为雍熙四年五月。

④[]李时珍:《本草纲目》卷51上《兽部·犀》引,(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1982年。

 

《太平寰宇记》所载也与之相印证,书中提到土产或土贡犀角的地方有四处:江南西道的夷州、费州、南州以及岭南道的欢州日南郡①。它们主要在今四川、贵州、广西等省境内。到南宋宁宗、理宗时期的张世南则云:“犀出永昌山谷及益州。……然世南顷游成都,药市间多见之。询所出,云‘来自黎、雅诸蕃及西和宕昌’,亦诸蕃宝货所聚处。……向在蜀,见画图犀之形,角在鼻上,未审孰是。”②他提到成都药市上的犀角多来自四川盆地和云贵高原。不过张世南自己在四川时却未亲眼见过活犀牛,因此他不能断定图画上把犀牛角画在鼻子上是否正确,说明到南宋中后期四川地区野生犀牛已很少见。事实上成书于北宋元丰年间的地理志《元丰九域志》,记载土贡犀角的地方就只有湖南的衡州(今衡阳市)和邵州(今邵阳市)两地了。而唐代还有15个州郡土产或土贡犀角。这就是说,在唐末五代乃至宋初,今湖北、湖南、贵州、四川四省交界地区还是全国犀角的一个主要产区以及野生犀牛的主要分布区之一,而到北宋中后期以后,有野犀出没和犀角可贡的就缩小到了一个省的小部分地方。分布变化速度之快,令人惊讶。究其原因,除了历史时期气候寒冷和犀牛本身繁殖率低以外,与人们为获得优质犀角而采取的捕杀手段密切相关:盖犀有捕得杀取者为上,蜕角者次之。”⑤即大肆的捕杀是促使宋代野生犀牛分布区域南移,范围缩小的最主要原因。

野象。宋代野象的分布范围及其变化经历了随着时间的推移而逐渐南移的过程。《宋史》卷66《五行四》记:建隆三年(962),有象至黄陂县匿林中,食民苗稼,又至安、复、襄、唐州践民田,遣使捕之;明年十二月,于南阳县获之,献其齿革。乾德二年(965)五月,有象至澧阳、安乡等县;又有象涉江入华容县,直过阗匮门;又有象到澧州澧阳县城北。说明五代至宋初,在今湖北南部、湖南北部、河南南部等交界地方都有野象出没。另外,在川东南黔北地区(主要是今綦江、南桐、桐梓一带)、川西地区(主要是今荣经、汉源、甘洛、越西、喜德、冕宁等地),也土产或土贡象牙。有专家称,公元l050年左右,秦岭、淮河一线以南的野象趋于灭绝,野象栖息范围南移至气候炎热、热带森林密布的岭南地区。在宋立国仅仅一百年的时间,分布于江淮地区大片范围内的野象就灭绝了,这其中除了气候的变化之外,捕杀仍是重要原因。岭南地区野象分布范围主要包括两广、海南、福建等省。如雷、化、新、白、惠等州在宋太宗太平兴国年间(976984)“山林有群象”⑧;潮州此地多野象,数百为群”⑨。与潮州相连的福建漳州漳浦县,素多野象,往往十数为群”⑩。但这些地方对野象的捕杀也从未停止过,周去非就十分详细地记载了交趾人捕捉、驯服野象的办法,并说人杀一象,众饱其肉”⑾。很具代表性。除肉用之外,人们对象牙的求取则是捕杀野象主要而直接的诱因,因为象牙的优劣和犀角一样,“夺取者上也,身死者次之”。这就加速了对野象的捕杀。上述岭南产象区大多采取张设陷井、弓矢射杀甚至还有机械装置等等手段进行捕杀。结果潮州地区野象的历史文献记载以乾道七年(1171)为终止点;漳州地区野象活动也只至淳熙三至五年或十一年(1176—11781184);只今广西境内野象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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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①[]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21122171,丛书集成初编本,(北京)中华书局,1985年。

    ②[]张世南:《游宦纪闻》卷2(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

刘洪杰:《中国古代独角动物的类型及其地理分布的历史变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1年第4辑。

蓝勇虽认为中国西南地区在唐宋时野生印度犀的分布仍十分广,但他并未就野生犀牛在宋代的变化作分析。参见其书:《历史时期西南经济开发与生态变迁》,(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112—120页。

    《本草纲目》卷51上《兽部·犀》。

    蓝勇:《历史时期西南经济开发与生态变迁》,(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121122页。

    文焕然、江应梁等:《历史时期中国野象的初步研究》,文焕然等著,文榕生选编整理:《中国历史时期植物与动物变迁研究》,(重庆)重庆出版社,1995年,第191页。

    《宋史》卷287《李昌龄传》。

    ⑨[]洪迈:《夷坚丁志》卷10《潮州象》,(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宋史》卷66《五行四》也有类似记载。

    ⑩[]彭乘:《墨客挥犀》卷3《潮阳象》,(北京)中华书局,2002年。

⑾[]周去非:《岭外代答》卷9《禽兽门》,丛书集成初编本。

 

在时间稍长,最晚可能到十九世纪三十年代①。

    虎。《夷坚志》是记载宋代南方地区虎出没较多、较为集中的一本书,笔者初步统计共有18例,其中江南路8例;荆湖北路5例;夔州路和福建路各2例;广东路1例。而《宋史》卷66《五行四》共计虎患”11例,其中10例在南方,也是江南6例,最多;湖北2例;蜀地1例;广西1例。在虎出没的地区排次上,《夷坚志》所记与之差不多。从中可以看出宋代南方地区虎分布范围广泛,长江流域上游、中游和下游以及淮河、珠江流域都有其活动踪迹。翁俊雄先生分析了唐代北方黄河流域即今河北东部、山东半岛、河南中部、关中等地有虎出没;南方淮河、长江、珠江流域及云贵高原等都有虎的踪迹,而长江流域的湖北、四川东部即唐代的山南道是当时全国虎出没最多的地区②。以此与《夷坚志》、《宋史》所记对照,说明宋代这些地区的虎出没发生了变化,湖北、四川由唐代的最多地区在宋代降为第二、第三位,江南路则上升为第一位,说明宋代虎活动范围由北向南移动。蓝勇指出,川北大巴山剑、利、集、巴、达诸州,川东南涪州、渝州,川南嘉州、戎州、泸州沿江丘陵森林地带、盆地丘陵地带等在唐宋时期都有华南虎出没过;而川西雅州、今贵州的费州、云南诸地华南虎和孟加拉虎分布更广③。当然,虎走出森林,来到民家伤害牲畜和人命,与砍伐森林、开垦土地关系密切。所以越是虎活动频繁的地方,也就是其自身受威胁最大的地方。上述《夷坚志》所记的l8例虎出没情况中,虎被打死的有5例,几乎都是在长江流域一线,最多的有一次打死了30多只的情况。而宋代江南地区是开发得较快、较深入的地区,不难想像这一地区虎被杀的严重程度。这种由人类生产活动导致动物生存环境变化进而使人类和动物不能和谐共存的状况,我们今天尤其应该慎戒。

    鳄鱼。王辟之《渑水燕谈录》记载,咸平年间(998—1004),陈尧佐被贬官至潮州,当地有人被鳄鱼所食,他命令渔民捕得鳄鱼鸣鼓告其罪,戮之于市。沈括也说:余少时到闽中,时王举直知潮州,钓得一鳄,其大如船,……土人设钩于大豸之身,筏而流之水中,鳄尾而食之,则为所毙。”④胡道静先生注引张荫麟《沈括编年事辑》“康定元年,父为泉州守”,认为文中所记“余少时”应指此年前后。康定元年,即公元1040年。联系前条材料可知,宋代建立八十年来,潮州地区一直存有鳄鱼。但当地人或被迫或主动地捕杀鳄鱼,并且已摸索出一套捕杀鳄鱼的方法,鳄鱼的生存受到威胁。至明初,潮州鳄鱼灭绝。我国现有鳄鱼主要集中在安徽、江苏、浙江三省交界的狭小区域

猿。又写作猨,即长臂猿,它和猩猩、大猩猩、黑猩猩统称为类人猿。它们集体生活在树林中,善于呜叫,历代骚人墨客都写有很多描绘猿声的诗,其中流传最广的恐怕要数李白的《早发白帝城》了。据史料记载,宋代的猿主要分布在今江西、浙江、安徽、四川、两广等长江流域及其以南地区,尤其是长江中下游地区数量更多。王銍《默记》卷下云:“世言申公在睦州遇猴事,时方通为守,实然也。云有大猿数十,遂使人擒而缚之。忽于乌龙山后突出数千大青猿,解缚夺而去之,人皆莫敢近。余晋仲目击。”王銍为北宋末南宋初时人,所言睦州(今浙江建德市东北)乌龙山一次出现数千只大黑猿,可见当时当地猿的数量之多。猿还有一种特性就是幼猿在能独立生活前一直紧抱其母,即使其母已经死去也不松开。捕杀者就是利用它们这一特性,用弓矢射死母猿,再获取小猿⑦。周去非记岭南“猿有三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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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焕然等著,文榕生选编整理:《中国历史时期植物与动物变迁研究》,(重庆)重庆出版社,1995年,第192—195页。

    翁俊雄:《唐代虎、象的行踪——兼论唐代虎、象记载增多的原因》,《唐研究》第3卷,(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81—394页。

    蓝勇:《历史时期西南经济开发与生态变迁》,(昆明)云南教育出版社,1992年,第82页。

    ④[]沈括著,胡道静校证:《梦溪笔谈校证》卷21《异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年。

    中国科学院《中国自然地理》编辑委员会:《中国自然地理·动物地理》,(北京)科学出版社,1979年,第110页。

    谭邦杰:《中国的珍禽异兽》,(北京)中国青年出版社,1985年,第212页。

⑦[]周密:《齐东野语》卷l2《捕猿戒》,(北京)中华书局,1983年。

 

线者黄,玉面者黑,纯黑者面亦黑。金线、玉面皆难得”①。说明南宋时期这两种猿数量在急剧减少。

人们在长期的捕杀野生动物过程中,总结出了很多行之有效的方法,如设陷阱、张网、弹弓、毒矢等等不一而足。而这些手段都是朝廷明令禁止的。如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978)四月三日诏:民二月至九月无得捕获()及持竿挟弹、探巢摘卵。州县长吏严勅里胥,伺察擒捕,重致其罪。真宗大中祥符三年(1010)二月十九日诏:诸州应粘竿弹弓置网猎捕之物,于春夏依前诏禁断,犯者委长吏严刑决罚。自后每岁降诏申戒。”②天禧三年(1019)十月十六日禁京师民卖杀鸟兽药”③等等。可见这些诏令颇具针对性。我们知道,一个相关禁令(法令)之所以被制定和颁布实施,主要是因为其在社会上造成的影响已经严重到了一定程度,非如此不能起到威慑作用。因此从宋代朝廷不断颁发的这些诏令中,我们可推知当时捕杀野生动物的现象是多么普遍而严重。

 

责任编辑: ech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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