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至民国山东东部玉米、番薯的分布——兼论新进作物与原作物的竞争

  

  【内容提要】本文提出了玉米、番薯集中产区和一般产区的数量标准,探讨了清代至民国时期山东东部地区玉米、番薯的分布特征,阐明了玉米、番薯以竞争的方式取得优势地位的过程,以及南方和北方的玉米、番薯不同的发展模式。研究表明,与南方的玉米、番薯发展模式不同,在北方,两种美洲作物以竞争的方式排挤了原有作物,并导致作物结构由多样性渐趋向于简单化。

  【关键词】山东东部;美洲作物;集中产区;作物竞争

  【中图分类号】K92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5205(2009)04—0037—12

  【作者简介】

  王保宁(1981一),男,山东即墨人,上海交通大学科学史与科学哲学系博士研究生,主要研究方向为中国农业史。
  曹树基,上海交通大学历史系,上海,200240

  在清代山东东部——即登州、莱州和青州三府,玉米和番薯的引进是其农业史上的一件大事。李令福按时间顺序描述了清代山东玉米、番薯的种植历史,指出至清末,玉米播种面积较大的县主要集中在山东东部,且整个胶东半岛的番薯种植规模都很大【1】。在此之前,曹树基曾经借用经济地理学的方法,将清代中国的玉米、番薯产区划分为集中产区和一般产区【2】,虽然也非纯粹的定量研究,却将文献记载进行分类量化【3】,使我们获得有关新作物传播方面更为细致和全面的认识。就山东东三府这一较小区域来说,这种研究方式更具借鉴意义。

  曹树基认为玉米、番薯引种中国后,在南方山区迅速传播,在北方发展较慢,一直没有形成规模较大的集中产区。本文发现,随着时间的推移,从清末开始至民国年间,这两种美洲作物在北方也形成集中产区。在东部地区,玉米、番薯呈现不同分布特征。民国时期,各县有比较详细的调查数据。根据这些资料和有关地方志的记载,可以大致界定东部集中产区和一般产区的数量划分标准【4】。

  然而,与原有研究不同的是,虽然可以确定某一个种植比例【5】作为集中产区的标准,但却不是绝对的。在有些县份,虽然就全县总的耕地而言,其玉米、番薯的种植面积可能在作物总播种面积中所占比例较低,但由于该县农田面积广阔,玉米、番薯种植比例虽小,播种面积却可能不小。该县的这一部分玉米、番薯种植区往往是一个更为广阔的玉米、番薯种植区的一部分。同样,在一些县域,虽然玉米、番薯的种植比例较大,但总的种植面积不大,且与其他种植区不连片,因此,也就不能算作集中产区。总之,将玉米、番薯的种植面积与该县作物总播种面积中的相对比例以及两种作物在某地种植的绝对面积综合起来考虑,就可以确定其是否为集中产区。两种新作物引种东部后,与原有农作物产生竞争关系。在一些地区,原有作物受到新作物的强烈冲击,种植面积减小。新作物逐渐融人当地的轮作体系,打破了原有作物格局,改变了原有种植制度,导致新作物格局和新种植制度的出现。在当时的经济环境下,新作物对原有作物的替换程度成为当地居民生活水平升降的一个指标。

一、玉米的分布

  1.登州府

  登州府有关玉米的最早记载是顺治《招远县志》,“玉蜀黍即玉高粱,有五色,田畔园圃间艺之”【6】。这段资料颇能代表清初登州府玉米种植情况。清初,玉米在当地仅是一种稀有植物,种植范围限于园圃之地。清代中期,登州府福山、蓬莱、荣成等县都开始了玉米种植,但是种植面积较少,仅处于初级的空间推广阶段【7】。

  清代末期,玉米种植在登州府得到了较大发展。道光《荣成县志》云:“近年渐种玉粟”【8】,同治《宁海州志》的记载更详细一些:“玉蜀粒,角吐朱须而花开枝巅,糗粮宜之。”【9】“糗”即干粮。这说明玉米在此地成为粮食作物,并没有大范围种植。同时代的记载还见于黄县,“苞米,南人名苞粟,即玉蜀黍也,一名玉高粱”【10】,这种仅记录品名的方式也说明此时玉米在登州府处于初步推广阶段。至光绪年间,玉米在文登县的作用凸现,种植面积扩大,成为一种主要粮食作物,“六谷之外,高田多包谷,洼田多稷,终岁之计,二者居其半焉”【11】。文登县与荣成县、牟平县及福山县的地势地貌和气候环境相似,因此文登县的情况能代表当时周边几个县的玉米种植情况。也就是说,登州府玉米的大面积种植主要发生于光绪年间。

  民国初期,玉米在登州府粮食作物中的地位加强。在登州府东部的文登县,“六谷俱全,以玉蜀黍为大宗”【12】。牟平县有与之类似的记载:“麦、豆、高粱、玉蜀黍最多。”【13】在登州府西部的蓬莱县,“大麦、小麦、高粱、苞米、绿豆最多”【14】;在黄县,玉米成为仅次于小麦的第二大农作物,“农产,种小麦、包米、豆子、高粱、谷子最多”【15】。与此同时,玉米在同为登州府辖的招远县、莱阳县、掖县等地却并没有大规模种植。

  民国中叶,登州府境【16】大范围种植玉米。一府之内玉米种植情况有所不同,l933年登州府境各县玉米种植情况如表1所示。

  1932年,为了制定铁路运价,增进胶济铁路收益,胶济铁路管理委员会制定了经济调查计划,调查了胶济铁路周边45个县的经济情况。本次调查包括各县地理、人口、农业、矿业、工商等。全部调查共分四区进行,每区各派两名调查员,他们均熟悉地方情形并具备一定的经济学知识。此次调查于l933年12月完成并汇编两册成书。书中详细记载了调查过程。从调查过程和从内容上看,本书的数据比较客观可信。这也是本文依据的主要来源。

  从表l看,登州ll县玉米种植的总比例为17.7%。分县而论,荣成、文登、牟平、福山、黄县等县玉米种植亩数都占到了耕地面积20%及以上;威海、蓬莱、招远等地区的比例均在17%左右;栖霞所占比例较低,为7.6%;莱阳的种植比例略小,仅5.4%;比例最小的为海阳县,玉米种植面积仅占当地耕地面积的0.4%。

  如文登县,“农民生活,夙感艰难,普通食粮,以玉蜀黍为大宗,全县出产,不足自给,需仰东北输入,以资弥补”【17】。牟平县的情况与之类似,“玉蜀黍,俗称包米,为农家常食,土产不给,多由外方输入”【18】。福山县的粮食缺口也很大,“山多地瘠,物产不丰,食粮不敷30%左右,向恃海运救济,均自烟台输入,以玉蜀黍为大宗,分运于八角、门楼、高疃,古现等市镇销售”【19】。当时该县的玉米种植比例为40.3%。在如此大的种植规模下仍从外地输入玉米,说明该县的玉米种植已达此地的极限。

  荣成的情况则有不同,作为主要粮食作物的玉米,开始向外地输出。“近十年来,农民操作异常勤谨,农产视前已增至两倍,除稻米、面粉等渐取给进口货外,包米等粗粮亦有输出者”【20】。这条记载的时间为民国十一年(1922年),由此可见,1920年代荣成县的玉米种植已经有相当大的规模。

  黄县位于胶东半岛北部地区,该县“人口之密为胶东各县之冠……农业发达,人口稠密,故需外粮接资,缺口为十分之四”【21】。在这样的形势下,黄县开始了大面积的玉米种植,成为仅次于小麦的第二大粮食作物。

  平均一百亩耕地,春田约占40%,分种高粱、谷、花生、甘薯等,秋田种麦,约占60%,翌年割麦后,再以六分之三种玉蜀黍,六分之二种豆,六分之一种杂粮【22】。

  与民国初期相比,蓬莱县的玉米地位提升,成为第二大农产品。据《蓬莱县地理志》记载:“蓬莱地狭土薄,农产不丰,益以缺乏水利,故不能开发稻田,农产以小麦、玉蜀黍、高粱、谷、豆、马铃薯、落花生等为主,黍子、稷子、荞麦、芝麻及其他北方杂粮次之。”【23】

  莱阳县农作物以小麦、黄豆、谷、甘薯、高粱花生等为大宗,一般民食则以高粱、谷、豆等为主【24】。玉米在此时应该仅处于初步推广阶段。1935年的《莱阳县志》记载:“玉蜀黍,秫之别种,以种来自蜀,其洁如玉,故名,俗称包儿米,亦曰棒子,取穗之形为名,种类有黄、白、赤、紫、黏与不黏之分。”【25】直到1935年,莱阳只是在分辨各种品种,并且特别强调黏与不黏之分。当地的玉米只是处于作物传播的阶段,并没有成为当地居民的主要粮食。根据民国初期有关莱阳县的农作物的调查来看,这一记载应该是准确的。1919年的《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在记载莱阳主要农作物时并没有提到玉米,说明玉米在当地粮食作物中的地位较低,l935年的《莱阳县志》则开始记录品名并且分别品种。两种记载对比,可以看出l935年的记载是正确的。有意思的是,尽管表l中的数据显示,在莱阳县,玉米种植的总面积已经超过了10万亩,但相对于该县广阔的耕地面积而言,仍属于分散的或零星的产区。

  海阳县人民“生活极其简单,食料以甘薯、豆、高粱、穇子为主,其余杂粮为辅”,“所产粮食,每不敷用,历年均仰给于东北及邻县输入,以资接济,故农业物产除花生外,无输出可言。再者,穇子似谷而质轻,其粉可供食用,为该县民食大宗之一”【26】。民国中叶,海阳玉米种植极少,只是一般产区。

  2.莱州府和青州府

  在道光年间的莱州府,玉米仅处于初步推广阶段。道光《重修胶志》云:“玉蜀黍,俗称包儿米,穗逐节生,粒大如薏苡,包若毛竹短笱,其端有须,胶土不甚宜,故种稀。”【27】这基本能代表当时莱州府的玉米分布状态。

  民国初期,玉米种植规模很小,当时的调查和记载甚至没有将其列为粮食品种。民国中叶,玉米在莱州府稍有发展,但规模不大。I933—1934年莱州府境各地玉米种植情况如表2所示。1933—1934年,莱州府的玉米种植比例仅为1.4%,与登州府相差甚多。在种植规模最大的胶县,民国二十年(1931年)《增修胶志》的记载是:“昔年胶土不甚宜,今种者多。”【28】这可以看作是玉米在胶州种植迅速上升的时期。虽然“种者多”,其种植规模也仅占总播种面积的7.7%,与登州府境栖霞县的分布状态相类似。1936年《平度县续志》的有关记载也能印证上述数据的正确性:“种植以麦、菽、粱、稷、番薯为主,黍及落花生次之,穇、穄、稻、玉蜀黍、棉、蔴又次之。”【29】高密县的记载与此相似,“玉蜀黍,俗曰包米,逐节生穗,粒如薏苡,近中选种者亦所在多,其由东三省所输之包米试种者较本处干高苞大,种者渐多”【30】。

  在潍县,农民以谷子为主要食物,“其他如甘薯、花生、黍、玉蜀黍则种植不蕃,全为佐食之需”【31】。不过,1919年的《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潍县》记载当年潍县的玉米产量仅为82石,在表2中,潍县还没有玉米种植的数据,可见其种植规模甚小。

  清代末年,在青州府辖各地,玉米也未形成集中产区。临朐县的玉米种植情况很有代表性,“别有玉蜀黍,或曰玉高梁,或曰包谷,俗称为棒槌,以形似名,宜坟壤润解,多有种者,其味特甘”【32】,似乎仍处在引种的阶段。民国初期,青州的玉米种植规模扩大。1919年,青州玉米产量为l.2万石,同时期,青州“麦三万两千五百石,谷六万五千石,高粱九万七千五百石,豆两万六千石”【33】,玉米种植具有一定的规模。民国中叶,青州府各县玉米种植规模依然很小。1933年青州府境各县玉米种植情况如表3所示。

  1933年,青州府玉米种植规模仅占耕地面积的l.7%,与莱州府境相仿。同样,青州府境各县玉米种植规模也呈现不均衡分布特征。、民国中叶,临朐“玉蜀秫,一名包谷,俗称为棒槌,味甘,亦食品,大宗种者约占农田十之一”【34】,这同《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的数据基本吻合。临朐居民的食品结构亦说明玉米的作用,“小麦、豆、高粱、谷子为农民主要食品,其他如玉蜀黍、甘薯多种于硗确之地,为下等农户主要食品”【35】。看来,直至民国中叶,玉米仍然没有融入当地的种植体系。青州和博山的情况与此类似,均未形成集中产区。

  高苑是个小县,全县总播种面积一共只有32.5万亩,尽管其玉米种植比例为13.9%,仅次于高粱,所谓“食粮高粱、玉蜀黍、黄豆、谷子为大宗”【36】,但是,由于其总的种植面积不大,且与周边的玉米产区不连片,所以,按照上文中我们提出的划分标准,我们不将其算作集中产区。

  抗战期间,在政府大力提倡下,山东东部的玉米种植面积比战前扩大了许多。根据1950年代初期的记载,可以说明,从抗战至战后,山东东部玉米的种植面积有了快速的增长,但战前形成的产区格局却没有太大变化【37】。1953年以后,由于政府的强力介入,山东东部地区的玉米种植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但这是另一篇文章的主题,此不赘言。

  据此,可就清代至民国山东东部的玉米种植得出以下认识:其一,在山东东部,玉米的种植虽然开始较早,但是发展缓慢,大规模种植从清代末年开始。其二,山东东部的玉米分布呈现自东向西逐渐递减的趋势,大体而言,以登州府即胶东半岛东部为最多。其三,随着地势的下降,玉米种植面积也逐渐缩小,至胶莱平原和潍河流域、弥河流域以及淄河流域降为最低。其四,胶东半岛的东部和东北部形成以文登、荣成、威海、牟平、福山,蓬莱、黄县、招远等县所组成的集中产区;集中产区内各县分布也不平衡,但都达到可耕地面积的15%以上(图1)。

二、番薯的分布

  1.登州府

  乾隆年间,番薯开始在登州府种植,但规模不大【38】。道光年间,番薯成为荣成农民主要食品之一,“至日食常佐若番瓜、番薯、蔓菁,几与五谷同时珍重,谚曰田家饭一半”【39】。光绪年间,文登县的番薯种植规模也很大,“番薯,明初来自外洋,今竞种之,山田沙土无不蕃育,所获可抵良田,俗名地瓜”【40】。海阳县也是“可代米谷”【41】。在登州府其他几个县,地方志中大多只记录番薯品名,种植规模不大。总体上看,在道光年间的登州府境,番薯已经开始了它的扩张历程,然而,直到光绪年间,只在文登和海阳两县有较大规模的种植。

  从《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的记载来看,民国初期,在登州府东部文登、荣成、牟平等地区的粮食作物体系中,番薯处于第二或第三等次的地位,文登县“六谷俱全,以玉蜀黍为大宗,麦、豆、地瓜次之”【42】,牟平县“麦、豆、高粱、玉蜀黍最多,花生、粳米次之,地瓜又次之”【43】。比较而言,番薯的地位大大低于玉米。

  在登州府西部海阳、莱阳等县,番薯则成为主要的粮食作物。如海阳县,“六谷以外,地瓜为大宗”。如莱阳县,“番薯,本名甘薯,粤吴川人林怀兰得其种于交趾,归而遍种,不还凶旱,百年前始传北方,名为红薯,其木色也,间有白者,本县种植约占农田十分之二,为重要食粮,俗称地瓜”【44】。虽然关于莱阳番薯的记载见于民国,但如上文,莱阳与海阳相同,两县的玉米种植面积都很小。据此可以推论,在登州府,玉米与番薯的分布大体呈现此消彼长的格局。

  民国中期,番薯种植面积扩大。l933年登州府境各县番薯种植情况如表4所示。

  据表4,至l933年,登州府的番薯种植比例,从东部的6.0%左右,上升到西部的l0%左右,体现出自东向西逐渐升高的趋势。这种分布格局延续了清末以来玉米、番薯此消彼长的关系。牟平、招远、黄县等三县的情况还需加以特别的讨论。

  在牟平县,“番薯,薯亦作藷,俗称地瓜,其种本出交趾,块根供食用,又以之酿酒作饴制淀粉,以嫩茎叶为疏,以枯茎叶饲畜,本县田少山多,田有多系沙质,种者最宜,贫民以此为生,几取谷类而代之矣”【45】。这些记载表明番薯是贫民的重要粮食,甚至在其家庭食物构成中取代谷类而成为主要食品。

  招远县一半是丘陵山区,一半是沿海低地。由于本县耕地多集中于沿海低地,即使丘陵地山地多种番薯,其番薯种植比例也很低。很显然,招远县丘陵山区的番薯种植构成登州府境番薯种植区的一部分。

  黄县的情况最为特殊,虽然地处登州府之西部,但其全境主种玉米,几无番薯之种植。究其原因,在登州人看来,作为粮食的番薯的品质,要差于玉米,而商人聚集的黄县,取玉米而舍番薯,就是顺理成章的了。

  2.莱州府

  乾隆年间,胶州开始种植番薯。乾隆《胶州志》记载:“闽人余瑞元、陈世元、刘曦移种于胶,适合土宜,。因广为传焉。”【46】其他几个县的县志均记载了番薯品名,应该是乾隆十七年(1746年)政府推广的结果【47】。只是当时番薯总体种植面积不广。

  乾隆以后,莱州府大量种植番薯。道光年间,胶州南部的番薯种植最多,成为主要粮食作物之一,“山药番薯,俗名地瓜。胶初无此产。乾隆初年,闽商自吕宋携至,适合土宜,今番俨以五谷等,南鄙犹多”【48】。在同治年间的即墨,番薯大量种植并成为普通居民的主要粮食之一。同治《即墨县志》云:“地瓜,俗乎也,即番薯,土人用以代粮,志以从宜。”【49】不过,在同一时期,莱州府境其他县种植规模很小。

  在民国初期的胶县、即墨,番薯种植持续发展。例如胶县“六谷以外,花生、地瓜为大宗”【50】。根据《山东乡土调查录》的记载,即墨的番薯也有相当大的种植规模,是主要粮食之一。民国中叶,番薯种植规模扩大,但分布不平衡的状况依然存在。1933年,莱州府境各县番薯种植情况如表5所示。

  即墨、青岛和胶州属于邻胶州湾地区,番薯种植规模均较大。以青岛为例,“小麦、豆类及谷物之生长,不宜于硗薄之地质,故产量甚微,仅能供当地农村之用。甘薯、花生之种植则宜于燥而不温,瘠而不肥之土壤,、故各区盛产之”【51】。民国《胶澳志》也谓:“耕作以甘薯为主,占李村区农产总值之过半。”【52】

  在胶州,“南岭山岳地带,农民多种植甘薯,以充食料,谷类殆为其次要食品。稍富有者,则多以高粱及谷类为佐食品。非富有者,决不敢以麦类为日常之需。番薯因其性宜燥不宜湿,宜瘠不宜肥,故南境盛产之。甘薯种植甚易,产量尤多,为一般人民之食品”【53】。胶州南北两部分地貌和土壤成分相差悬殊,北部平原沃野不适合番薯生长,南部低山丘陵区适合番薯种植,是番薯的最主要产区。

  即墨县的种植规模也很大,除麦、豆、高粱、谷外,以番薯最为著称,“中下农户率多种植甘薯以代食粮,平常八口之家有田十亩,约种四亩番薯即能维持生活”【54】,作为外来作物,番薯种植面积已经超越原有主要粮食作物谷和高粱占据优势地位【55】。

  在平度、潍县、高密三个胶莱平原中部县份,番薯呈自东向西递减趋势,由平度的l5万亩降到潍县的l.8万亩和高密的0.7万亩,种植比例也由5.5%降为0.6%。民国中叶,平度“近栽者亦广,其瓜干兼运临邑”【56】。虽然番薯种植比例仅为5.5%,但种植面积在整个胶东半岛仅次于胶州、即墨、莱阳居第四位。

  潍县地势平坦,土地肥沃,生产力非常发达。番薯仅是一种佐食之物,“虽无家不种,然面积甚少,中下农户多食之”【57】。潍县未形成番薯集中产区,这与高密的情况相同。根据种植比例,掖县和昌邑均是一般产区。

  乾隆之后,番薯开始在莱州府种植,但其规模不大。道光之后,以胶州为中心,即墨、平度等地发展迅速。民国年间,胶州、即墨、平度和登州府的莱阳、海阳等县已形成环胶州湾集中产区,其他县份则是一般产区。

  3.青州府

  乾隆年间,青州府开始推广番薯,“近又有白薯,来自闽粤,从前所无,今亦为土产类”【58】。道光年间,安丘县的番薯繁衍增多【59】。可以肯定的是,咸丰年间,青州府种植规模增大,但仍然只是一种食物佐品【60】。至光绪年间,青州府仍未形成番薯的集中产区。

  民国初期,在青州府中临近鲁中南山区的几个县,番薯增长迅速。临朐的番薯种植量已相当可观,“六谷之外,花生、地瓜为大宗”【61】。当时高苑“六谷以外并种花生、红薯”【62】。在安丘,“六谷之外,以花生、地瓜为大宗”【63】。同样的情况发生在诸城,“六谷以外、花生、地瓜居多”【64】。根据下文资料显示,这里“六谷”的重要性明显强于登州府和莱州府,番薯虽然“大宗”,但是其规模应该不能同上述两府相比。民国中叶,青州府的番薯种植面积有所扩大,相比上述两府,种植规模还是很小(表6)。

  番薯种植面积仅占青州府总播种总面积的2.9%,各县分布亦不平衡。青州、临朐、安丘、博山等县的番薯种植规模相似。在安丘,番薯“为农民之副食品,几至家家种植,而占地并不多”【65】。安丘县当地居民以“高粱、谷、豆为主要民食”【66】,番薯只是一种副食品,这可能是鲁中地区的一般情况。

  昌乐、寿光、广饶等县的番薯种植面积更小。昌乐县“主要食品以谷子、高粱为大宗,豆次之,麦为特别食品,非通常可得,甘薯、黍、玉蜀黍等殆为佐食品”【67】,“甘薯,中下农户无家不种,然所种不多,全为冬季佐食之需”【68】。在昌乐、寿光、广饶等县,番薯均属一般产区。’诸城,“农产以小麦、高粱、大豆为主,红白薯、花生次之”【69】。这是整个青州府番薯种植面积最大的县,由于可耕地面积很大,所以番薯种植比例仅达到6.7%,如果综合种植亩数计算的话,诸城应该属子环胶州湾番薯集中产区的一部分。

  据上文所述可知,从整体来看,从清代中叶开始,胶东半岛的番薯获得较快发展,由于各地区的自然环境和生活水平不同,分布呈现不均衡特征。番薯种植规模自东向西逐步增大,至环胶州湾地区形成集中产区。随地势继续降低,番薯种植规模逐渐缩小,在胶莱平原降至最低点。自胶莱平原向西,又呈现逐渐增大的趋势,却未形成大的集中产区(图1)。

  抗战期间,农民竞相种植番薯,以致栽培面积有大幅度增加,到1952年,全省种植面积较抗战前扩大了二分之一左右。就东部地区来说,各地增加规模不同,环胶州湾集中产区的增幅要大于其他地区【70】。需要指出的是,1937年之后,在胶东半岛东部的番薯种植面积似乎扩大了很多【71】,逐步向集中产区的方向发展。

三、作物竞争

  作为华北旱作区的典型代表,清代山东农业精耕细作水平达到很高的程度。在新作物引种的初始阶段,玉米、番薯仅在一些原先不适合作物生长的环境中辟地种植,随着它们的重要性日益提高,其种植向原有耕地推进。在玉米、番薯引种东部之前,本地以小麦、粟、高粱、大豆为主要粮食作物,稷、黍等作物种植面积虽不及前几种,但面积和产量仍然较大。

  玉米、番薯均属于喜温作物,对日照时间和积温要求高,在当地气候条件下适合春种或夏种。玉米适宜于在土质疏松,透气良好、地势较为高亢的环境中生长【72】。番薯适合在土层深厚疏松,通透性强,排水良好,含有机质较多的砂质土壤中生长。这种生长特点同很多本地原有作物具有相似性,很容易与原有作物形成竞争。

  1.瘠地与肥地

  乾隆时期的威海卫,“高地宜麦、黍、谷、黄豆、绿豆,洼地宜秫、稗、黑豆”【73】。由于麦、黍、谷和豆适应干燥的生长环境,适宜于高地种植,低洼下湿地则由于土壤黏性太重抑或盐碱化程度高,适合秫(即高粱)等作物生长。清末,这种作物分布格局发生很大变化,“六谷之外,高田多包谷,洼田多穆,终岁之际,二者居其半焉”【74】。虽然此句的意思有点含混,但有一点可以肯定,玉米已经成为高地的主要农作物,并逐渐排挤黍、谷、豆等原有农作物。

  在登州府,番薯也从贫瘠土地向肥沃土地扩展。文登县,“今竞种之,山田沙土无不蕃育,所获可抵粮田,俗名地瓜”,就很好地证明了这一点。在牟平县,平原“居民除种植五谷外,利

  用土宜,种植甘薯、落花生等,收获颇丰”【75】。牟平县平原面积很小,而且早已被开发为良田。牟平县平原上番薯的大面积种植,说明其已经进入原有耕作区并且融入进平原的农业种植体系。在平度,番薯也进入了原有作物耕作区。清光绪年间《平度志要》云:

  野薯蓣,俗名地瓜,麦收而栽,霜降而出。三月栽者,名曰“春瓜”,最宜沙田,山地,近洼地亦盛栽矣。以其不畏旱潦。易为食,且耐久,兼无弃物,煮而食之,甘如饴。掘地做井,深部及泉,藏于井中可食经年。丰收而不胜食,切尔晒之,犹易藏,且易饱。秋叶盛时,茎叶采而干之,可做菜蔬。其蔓喂猪,易肥。山居约十亩之产,率以其半栽地瓜矣【76】。

  据此可知,由于具有耐旱、耐贫瘠的属性,番薯适合在沙地、山地种植。随着时间的推移,番薯又大量在洼地种植。“麦收而栽,霜降而出”,指的是夏栽品种。“三月栽者,名曰‘春瓜’”,指的是春播品种。无论是春播作物还是夏播作物,其种植时节与原有作物粟、黍等均相重合。这势必引起新旧作物在土地利用上的竞争。山民原有土地的一半用来种植番薯,证明番薯同原有作物存在竞争和替换关系,而不是对原有荒地的征服。

  莱阳县的例子也能证明这种替代关系的存在。莱西县原来是莱阳县的一部分,l960年从莱阳县析出,是胶东半岛传统的农作区,包含了山地、丘陵、平原、洼地等四种地貌形态。1952年莱阳县政府调查了这里的番薯分布优劣情况(表7)。

  从种植环境上说,莱西北部的丘陵、东南低岗和小沽河南端的丘陵地区最适合番薯生长,南部低洼区、沿大沽河两岸精种高产区和北部低山最不适合番薯生长。但是,从种植面积和占总播物比例来看,最优区所占比例最小,次优区和最差区反而占番薯种植面积的绝大部分。需要指出的是,所谓的次优区和最差区恰恰是本地最肥沃的土地。番薯的大举“入侵”,意味着原有作物被排挤。

  从南方的经验看,玉米、番薯是开发瘠地的先锋作物。但是,胶东半岛的玉米、番薯种植却是由瘠地向肥地扩展,最终排挤其他农作物,从而成为肥地的主要农作物。

  2.茬口替代

  玉米、番薯进入肥地成为主要农作物的过程,即是一个茬口替代的过程。通过改茬,玉米、番薯融人到作物结构中并形成新的种植体系。

  山东半岛原有的农作物种类繁多,如麦、粟(谷子、小米)、黍、稷、高粱、豆、芝麻等。这些作物的不同组合构成了稳定的种植体系。康熙十七年(1678年)《莱阳县志》记载:

  春播百谷,正月种春麦,二月布谷及黍、稷、芝麻、枲,三月种火豆与禾、旱稻,谷雨前种棉,收麦后种豆,黍后俟,秋社种麦,又有冬麦,俱来年五月初收耕,有春耕、秋耕【77】。

  康熙年间,这里存在一年一熟和两年三熟两种种植制度。一年一熟制体系主要种植春播作物,秋季收获。两年三熟的轮作复种体系,以春杂粮——冬小麦——夏杂粮(以豆类为主)为最主要。以冬小麦为核心,分为春秋两季。第一年,种植春麦、谷子、黍、稷、高粱、芝麻等生长期长的春杂粮,秋收之后接种冬小麦,来年夏天收割小麦,小麦收获后种豆类及其他秋杂粮,秋收后接种冬小麦或者留待明年种植春杂粮。这种组合既保留了作物种类的多样性,又有保地养地的作用。

  玉米、番薯开始种植后,引起了胶东半岛的茬口改变。光绪《登州府志》云:

  正月种春麦,夏收,二月种谷及黍、稷、葑秫、麻、枲,三月种火豆与稻及番薯,谷雨前种棉花,麦后种豆及包米,俱秋收,秋社种麦,又有冬麦,俱来年夏收。

  光绪年间,依然是两种种植制度并行,但与康熙年间相比,春杂粮和秋杂粮的接茬作物发生变化。番薯成为春杂粮的一部分,并且融入进这种轮作体系。玉米与大豆一样,成为小麦收获后的接茬作物。作为根系特别发达的作物,玉米吸收肥料的能力很强。这与大豆的养地作用完全相反。这种变化预示着农业结构的一场新变革。民国时期,虽然原有的轮作制度没有变化,但新作物种植面积日益增加,而旧作物的种植日益缩小。在牟平县:

  大致分为春秋两季,春田玉蜀黍占30%,谷与高粱占15%,花生与甘薯占5%,秋田小麦占50%,割麦后种黄豆,此其大概情形也【78】。

  与康熙和光绪年间相比,民国时期作物种类结构由多样趋向于简单。在春作物中,玉米占有主导地位。即使是谷子和高粱,两者相加也仅及玉米种植面积的一半。茬口替代的现象非常明显。不过,大豆重新独占小麦后接茬作物的主要位置,与玉米在春季的大量种植有关。大豆的根瘤菌具有固氮作用,小麦收获后种植大豆,不仅不损耗地力,反可为来年的玉米种植提供养分。这在当时应该是一种比较不错的选择。可以这样说,玉米在成功替换掉其他杂粮成为主要的春播作物后,与大豆形成一种生态和经济的平衡。这种平衡直到化肥大量使用时才被打破。

  威海的轮作体系也能说明这种茬口替代现象:

  至其耕种亩数之分配,春秋各半,春田玉蜀黍占十分之三,花生、甘薯及杂粮等占十分之二,秋田小麦占十分之五,割麦后则种植黄豆【79】。

  威海的作物结构要趋向于简单化,玉米、番薯成为主要的春季作物。在这里,另一美洲作物花生也进入了新的作物结构,对于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新体系的形成产生了重大影响。这是另一篇文章的重点,兹不赘述。

  与东部相比,民国时期登州府西部的茬口替代关系没有那样明显:

  其播种程序,虽各区稍有差别,然大抵每百亩,春田占六十亩,内甘薯十余亩,谷二十余亩,高粱七八亩,包米四亩,花生及芋头各三亩,黍子二亩,及其他杂粮数亩,秋田占四十亩,概於去年秋季播种小麦,割麦后分种黄豆三十余亩,包米三亩,甘薯二亩【80】。

  在新作物的竞争作用下,原有春杂粮种植面积持续减少。尽管谷子和大豆的种植面积依然很大,但是新作物仍旧对旧作物结构的简单化起了重要作用。

  这种变化也发生在莱州府。如即墨县,番薯进入轮作体系,“高粱、黍、菽与甘薯、糁米杂植”。平度的情况与之类似,“其种植以麦、菽、粱、稷番薯为主,黍及落花生次之,穆、檫、稻、玉蜀黍、棉、蔗又次之”【81】。这种情况在李村区达到极致,“耕作以甘薯为主,占李村区农产总值之过半,小麦、粟、大豆、落花生及梨次之”【82】。李村区的情况与登州府境类似。

  3.民食与市场

  伴随着新作物由瘠地向肥地扩展,玉米、番薯在居民食品结构中的地位也更加重要,原有农作物在居民食品结构中的比例减少。胶东半岛居民的食品结构由多样性渐趋简单化。

  清末以前,粟、黍、稷、高粱、豆类等各种杂粮是胶东半岛居民的主食。玉米、番薯改变了这种结构。道光时期,番薯甚至成为胶州南部的主要粮食。《重修胶志》云:“南鄙以番薯芋为食。”【83】在福山县,“番薯,俗称地瓜,来自外洋,故名,今则以为常食,位于五谷之列”①。在莱阳县,“民国前五六十年犹尚朴素屋茅,茨器粗陋,菲衣恶食,非仕宦富商或家称殷实居无瓦舍,衣无裘帛,出无舆马,食以稷、穆为大宗,豆、粕、芋叶为佐品,自番薯传人,稷、穇又为中人常食之美品矣”【84】。在志书的作者看来,传统作物的品质明显胜过番薯。这句话实际暗示了人民生活水平的下降。平度县也有类似的情况,“瘠地贫户则仅恃红薯以为生”【85】。

  李村区的食物简单化表现的更为突出:

  李村乡民之食,冬季朝夕两餐,春夏秋则朝、午、夕三餐,通年食物以甘薯(俗称地瓜)为主,每人所需一日平均二斤半乃至四斤。甘薯之外杂以粟、豆、高粱、小麦。冬春食甘薯居多,夏秋食粟居多,是为主食品,自制之腌萝卜、白菜、菠菜、韭菜、茄子及豆腐之类,以肉杂或甘薯之干叶制以为冻,更有以盐为佐食者,是为副食品。至于道家者流以麦粉,制为馒头,杂以鱼肉,此非上流社会不得享食。寻常人家仅嫁娶宴会时用之,不以供常食也。贫民则以甘薯之蔓晒干磨粉制为团子以供常食,其野草凡叶之柔软者莫不采以供食,彼东三省以高粱为常食,而此地则以高粱、小麦为高等之食品。其食品之粗劣盖可知矣【86】。

  番薯大量种植后,李村区形成以番薯为主食,谷子、豆类、高粱等为辅助食品的粮食结构。在这一结构中,番薯占有绝对的主导地位,打破了以往多样化、平均化的格局。不但根块是主要食品,番薯的其他成分也被当地居民充分利用,甚至其藤蔓也成为居民的一种重要食品。与胶东半岛相比,新旧作物的竞争在胶莱平原西部和青州府并不明显,农民的食物结构变化不大。如潍县,“谷,为农民主要食品,亦曰粟,去壳即为小米,农民几无日不食之。高粱俗名秫,又名蜀黍,颗粒有红白之分,为农家副食品,又可酿酒”【87】。玉米和番薯则种植不蕃,只是一种佐食品。

  总之,玉米、番薯引种东部后,打破了原有作物结构,导致了新种植制度的出现,以及民食结构的变化。在潍县和青州府大部分地区,作物替代现象并不突出,直到1950年代以后,才出现新的作物结构。

四、结论

  清至民国时期,在山东东部,玉米、番薯种植比例分别达到总耕地面积的15%与l0%,即为集中产区。有些县,如平度、诸城、莱阳、海阳等,虽然种植比例不高,但因其种植面积广大,而且又与其他县的集中产区相联系,也可视为集中产区的一部分。

  玉米、番薯传人山东东部后,形成了不同的集中产区。据图1,至l930年代,在胶东半岛,栖霞以北和以东,是玉米的集中产区;栖霞以南,则是番薯的集中产区。l937年之后,番薯种植向东部扩展,登州府东部有形成番薯集中产区的趋势。玉米的分布格局不变。

  在清代南方,流民和移民在新开辟的土地上种植玉米、番薯【88】;在清代华北,土地垦殖率极高,玉米、番薯必须在与传统农作物的竞争中取得优势地位。北方玉米、番薯大量种植导致作物品种由多样性趋向于简单化。在南方和北方,玉米、番薯表现出不同的推广模式。

  太平天国之后,南方人口压力减小,对玉米、番薯的需求不高。北方在享受了200多年的太平盛世之后,人口压力增大。光绪年间北方玉米、番薯种植面积的迅速增长,与此有关。然而,人口增长固然是北方玉米、番薯扩展的主要原因,却不是唯一的原因。环境、市场、技术与政治,都是导致两种新作物扩展的重要因素,在1950年代以后,更是如此。关于这一点,我们拟另撰文阐释。

注释:

【1】李令福:《明清山东粮食作物结构的时空特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4年第l期,第179—188页。

【2】曹树基:《清代玉米、番薯分布的地理特征》,复旦大学中国历史地理研究所:《历史地理研究》,(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l990年,第288页。

【3】曹树基将文献记载中的以下三种记载当作集中产区的判定标准:有大规模种植的记载、有充当主要农作物的记载以及有充当主要食品的记载。

【4】本文基本依照曹树基所制定的三个标准,并结合当地的调查数据界定集中产区和一般产区的数量标准。

【5】这里指单一作物种植面积与一地作物总播种面积的比值。综合各县新编县志和1980年代的农业区划资料,l949年前,本地区的复种指数大约为l30%左右。本文暂且以130%的复种指数折算每县的作物总播种面积。

【6】顺治《招远县志》卷5《物产》,第l页。

【7】李令福:《明清山东粮食作物结构的时空特征》,《中国历史地理论丛》,1994年第l期,第181页。

【8】道光《荣成县志》卷3《食货·物产》,第6页。

【9】同治《重修宁海州志》卷4《食货》,第3页。

【10】同治《黄县志》卷3《食货志》,第1页。

【11】光绪《文登县志》卷l3《土产》,第l页。

【12】林修竹:《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第4册《胶东道·文登县》,山东省长公署教育科印行,l919年,第11页。

【13】林修竹:《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第4册《胶东道·牟平县》,第41页。

【14】林修竹:《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第4册《胶东道·蓬莱县》,第11页。

【15】林修竹:《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第4册《胶东道·黄县》,第l8页。

【16】民国时期,山东东部地区政区有所变动,为了叙述的方便,本文仍采用清代的“府”作为主要论述单位。

【17】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文登》,第2页。

【18】民国《牟平县志》卷l《地理志一·物产》,第44页。

【19】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福山》,第3页。

【20】山东公立农业专门学校附设山东农业调查会编印:《山东之农业概况·胶东道·荣成》,第8页。

【21】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黄县》,第2页。

【22】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黄县》,第4页。

【23】袁寅衷编:《蓬莱县地理志·物产》,l934年,铅印本,第24页。

【24】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莱阳》,第3页。

【25】民国《莱阳县志》卷2《实业》,第41页

【26】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海阳》,第3页。

【27】道光《重修胶州志》卷14《物产》,第2页。

【28】民国《增修胶志》卷9《物产》,第4页。

【29】民国《平度县续志》卷I0《民社志·农业》,第l页。

【30】民国《高密县志》卷7《实业志》,第2页。

【31】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潍县》,第3页。

【32】光绪《临朐县志》卷8《风土》,第8页;“坟壤”即丘陵地,“润解”指土壤比较疏松。

【33】林修竹:《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第4册《胶东道·益都》,第lll页。

【34】民国《临胸县续志》卷I0《物产》,第71页。

【35】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临朐》,第4页。

【36】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高苑》,第4页。

【37】山东省农业厅、统计局编印:《山东省农业生产统计资料(1949—1952)》,l955年,第184—186页。从其中所记数据看,抗战时期玉米在东部地区的分布格局没有产牛质的变化。

【38】乾隆《威海卫志》卷4《食货·物产》记载“今有种番蓣者”,第l0页;同时期《福山县志》卷5《食货·土产》在菜属条里云:“番藷,近自闽来,滋息遂繁”,第79页。

【39】道光《荣成县志》卷3《食货·物产》,第6页。

【40】光绪《文登县志》卷l3《土产》,第l页。

【41】光绪《海阳县续志》卷7《物产》,第34页。

【42】林修竹:《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第4册《胶东道·文登县》,第47页。

【43】林修竹:《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第4册《胶东道·牟平县》,第41页。

【44】民国《莱阳县志》卷2《物产》,第44页。

【45】民国《牟平县志》卷l《地理志·物产》,第46页。

【46】乾隆《胶州志》卷6《物产》,第6页。

【47】关于这一问题,参阅《金薯传习录——种薯谱合刊》,(北京)农业出版社,l982年,第40一48页。

【48】道光《重修胶志》卷l4《物产》,第l60页。

【49】同治《即墨县志》卷l《物产》,第l55页。

【50】林修竹:《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第4册《胶东道·胶县》,第91页。

【51】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青岛》,第7页。

【52】民国《胶澳志》卷5《食货志·农业》,第5页。

【53】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胶县》,第4页。

【54】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即墨》,第3页。

【55】《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显示即墨当时的谷和高粱种植亩数为20万亩和21万亩,分别比番薯种植面积低4万亩和3万亩。

【56】民国《平度县续志》卷2《物产》,第53页。

【57】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潍县》,第3页。

【58】乾隆《诸城县志》卷l2《方物考》,第2页。

【59】道光《安丘新志》卷l0《方物考》记载,“番薯尤生,俗名地瓜,甘可代食,乾隆十四年有越人携种至北郭昂其直,今已繁衍”,第1页。

【60】咸丰《青州府志》卷32《风土考》,第3页。

【61】林修竹:《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第4册《胶东道·临朐》,第l43页。

【62】林修竹:《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第1册《胶东道·高苑》,第82页。

【63】林修竹:《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第1册《济南道·高苑》,第85页。

【64】林修竹:《山东各县乡土调查录》第4册《胶东道·诸城》,第l55页。

【65】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安丘》,第3页。

【66】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安丘》,第4页。

【67】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昌乐》,第2页。

【68】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昌乐》,第4页。

【69】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诸城》,第3页。

【70】山东省农业厅、统计局编印:《山东省农业生产统计资料(1949—1952)》,第196—203页。

【71】据《山东省农业生产资料统计(1949—1952)》记载,当时番薯在乳山县(1950年从牟平县和文登县析出)的种植比例高达30%,但这只是特例,番薯要在半岛东部形成集中产区还需要时间。

【72】当然这并不说明玉米只能在此种环境中生长,随着水利条件的改善,低洼地也可以大规模种植玉米。

【73】乾隆《威海卫志》卷4《食货·物产》,第9页。

【74】光绪《文登县志》卷l3《土产》,第l页。

【75】民国《牟平县志》卷l《地理志·土质》,第l0页。

【76】光绪《平度志要·田赋》,吴绍田校注:《源远流长的东莱文明——平度旧志校注》,(济南)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第190页。

【77】康熙《莱阳县志》卷3《食货·民业》,第50页。

【78】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牟平》,第3页。

【79】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威海》,第6页。

【80】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莱阳》,第4页。

【81】民国《平度县续志》卷10《民社志·农业》,第l页。

【82】民国《胶澳志》卷5《食货志-农业》,第5页。

【83】道光《重修胶志》卷l4《物产》,第158页。

【84】民国《福山县志稿》卷1《物产》,第3页。

【85】民国《莱阳县志》卷2《实业·民生状况》,第64页。

【86】民国《平度县续志》卷2《疆域志·户口》,第51页。

【87】民国《胶澳志》卷3《民社志·生活》。

【88】胶济铁路经济调查委员会:《胶济铁路经济调查报告·潍县》,第5页。

【89】关于这一问题,参见何炳棣:《明初以降人口及其相关问题》,(北京)三联书店,2000年,第220页;王社教《殊途同归:明清时期玉米和番薯在中国的传播和推广》,刘翠溶主编:《自然与人为互动——环境史研究的视角》,(台北)台湾联经出版公司,2008年,第333—349页。

原载《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24卷第4辑,2009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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