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默神道碑》考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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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题解】《窦默神道碑》,全称《昭文馆大学士正议大夫窦公神道碑》,位于今邯郸市肥乡县·肥乡镇·城西村,元世祖至元二十五年(1288)立。碑首饰龙纹,碑阳额题篆书“昭文馆大学士正议大夫窦公神道碑”3行15字;碑阴额题为楷书,字同。碑阳、碑阴均刻楷书24行,满行66字,总计约1890字。碑高4.70米,宽1.10米,厚0.35米,青石质,有座。原碑已断为两截,现碑系后人维修后重立。碑阳字迹较为完好,碑阴字迹模糊,但大部分仍可辨识。
窦默(1196~1280.8.8),字子声。初名杰,字汉卿。元初名儒、名医、名臣。广平肥乡(今肥乡县)人。元世祖忽必烈继位前,曾召见窦默,问以治道,并请其辅导长子真金。忽必烈即位后,任窦默为翰林侍讲学士,举荐人才,备咨国政。至元十七年(1280)病卒。后累赠太师,封魏国公,谥文正。《元史》卷158有传。著有《五经要语》、《铜人针经密语》、《标幽赋》、《指迷赋》、《疮疡经验全书》等,大多散佚。今存《窦太师流注指要赋》一卷。历经七百多年风雨保存至今的《窦默神道碑》,由元初名臣王磐撰文、胡祗遹书丹、商挺篆额(三位作者《元史》均有传),是研究窦默生平和元初历史的一件不可多得的重要文物。
【录文】
- 昭文館大學士[1]正議大夫[2]竇公神道碑
- 翰林學士承旨[3]、資善大夫[4]、知制誥、兼修國史,王磐[5]譔
- 少中大夫[6]、山東東西道[7]提刑按察使[8],胡祗遹[9]書丹
- 正奉大夫[10]、前參知政事[11]、樞密副使[12],商挺[13]篆額
至元十七年秋七月十有二日[14],昭文館大學士、正議大夫竇公,以疾薨于京師。訃聞,上深悼惜,賻恤其家甚厚;皇太子送楮幣[15]二千緡以供葬事。以是年十一月庚戌日[16],葬于廣平府肥鄉縣興教鄉之先塋[17]。皇太子令旨,命翰林學士王磐定譔碑文。磐謹按行狀:
公諱傑,字漢卿,世為廣平府·肥鄉縣人。其先出漢大司空融[18],世代綿遠,無譜牒可徵,不能紀其世次遠近。曾祖亨。值金·正隆間[19],料民為兵[20],曾祖以丁力富強,被選為簽軍之家[21],鄉人遂以簽軍目之。祖榮,父思,隱德不耀。
公幼好學,喜讀儒書。叔祖旺,為郡功曹[22],充執事權,家門榮潤,亦欲使公改業。公曰:“趨近利而棄遠圖,非計也,不若仍舊。”卒不改。年二十,值國朝兵南下[23],親屬亡沒,家業蕩盡,惟餘一身,暮夜潛出,收親屬之可識者,埋瘞訖,即南走渡河,依母黨吳氏。居三年,有清流河[24]醫者王氏,妻以其女,且授公以方脈之術。公由是從容安居而生理贍足,平昔義理之學[25]益得所養而日進于高明矣。壬辰歲[26],河南破,又喪其家,由陳走蔡,由蔡渡淮,由淮至德安[27]。有孝感縣令謝憲子[28]者,一見如故交,遂館於其家,日相與講明伊洛程張義理之學[29],比之在北方時,又益精切矣。丙申丁酉歲[30],中書楊君惟中[31],奉朝命招收三教[32],公應募北來,遂得複歸鄉裏,更其舊名曰默,字子聲。鄉人好學者來問經書,疾病者來求醫藥,率皆欣然應答,人無貧富貴賤,視之如一。鍼石所加,醫藥所施,病輒痊安,而未嘗有一毫責報之心。久之,道譽益重。
是時,今上在潛邸[33],聞其賢,將召之。公深自韜晦,罕所應接。己酉歲[34],使者持教令[35]至,先使公之友人以私意往見公,使者微服躡其後。公不得已,乃出拜。命大名官府[36]即日賫遣就道。既至入見,上問以治道,公首以三綱五常[37]為對。上曰:“何謂三綱五常?”公一一敷演具言之。上曰:“人道之端,孰大於此。失此,則不名為人,且無以立於世矣。”遂大稱旨,一日三召,或至夜分不寐。公又言:“帝王之學,貴正心誠意。心既正,則朝廷遠近莫敢不一於正矣。”自是燕見晤語無時,不令暫去左右。一日言及治道,因問:“今之明治道者為誰?”公以姚樞[38]對,即日遣使召之,後仕至中書左丞[39]。壬子歲冬[40],上命公往詣曲你河[41]拜見太后[42],賜之貂帽、貂裘、靴襪稱是。既至,太后問:“汝為何等人?”公以孔夫子門弟子為對,乃命之坐,賜之酒食,顧遇之禮甚厚。
時皇太子[43]未冠,上命公教之。上將往征大理,以玉帶鉤賜公,且曰:“此金內府物也,汝老人,被服為宜,太子見我所賜物,如見我矣。”公留數年,請南還。上命大名、順德[44]兩處,各給第宅及土田、婢僕、冬夏衣服,歲以為常。庚申歲[45],上登寶位,首召公至上都[46],問曰:“朕欲求一個如唐太宗時魏徵等輩人物,可得否?”公對:“犯顏諫諍,剛毅不撓,許衡[47]即其人也。若識深慮遠,有宰相才,可大用者,則萬戶史天澤[48]即其人也。”不數日,拜天澤為左丞相。授公太子太傅,公固辭曰:“東宮未正位號,臣何敢先受師傅之名。且臣才學空疎,不稱眾望。”五辭乃得免,改授翰林侍講學士。
王文統[49]拜平章政事,上頗委注[50]。公奏曰:“陛下初登寶位,天下之人引領望治,朝廷宜得端方忠厚之人,以立萬世基本。王文統乃機謀權詭之士,不可大用。”一日,同在上前,又面詆之曰:“此人學術不正,他日必為天下禍。”是歲冬,公以疾歸家。明年,文統敗,上追憶公言,嘗謂人曰:“曩言王文統不可用者,惟竇漢卿一人。嚮使更有一二言,則朕寧不思之。”又嘗謂侍臣曰:“朕訪求賢士幾三十年,惟得竇漢卿、李狀元[51]二人。”又曰:“如竇漢卿之心,姚公茂之才,合而為一,始為完人。”遂遣使召公還京師,益被信遇,賜之第宅,月給俸廩,國有大政,輒以咨訪。公又奏言:“三代之有天下,所以風俗純厚、歷數長久者,皆自設學養士所致。方今宜建學立師,博選貴族子弟教養之,以立風化之本。”於是拜許衡為國子祭酒。至元十一年[52],遷嘉議大夫[53],職如故。公年老不視事,家居養疾,上數遣使候問,時以珍玩枕杖、名果異味賜之。東宮禮意又有加焉。十七年,又遷昭文館大學士、正議大夫,竟不起,享年八十有五。
公前娶兩王氏,皆早卒。再娶夫人賈氏,出曹南[54]大家,慈惠賢淑,治家有法。次室王氏、榮氏。
子男一人,曰履[55],今為奉訓大夫[56]、中書吏部郎中[57],挺特有父風。
女三人,長適中順大夫[58]、淮西道宣慰副使劉執中[59];次適金紫光祿大夫[60]、太保[61]、參領中書省事劉秉忠[62];其季適承直郎[63]、大名路總管府判官劉珪[64]。
大抵士君子之學,貴公□□□□□□□□□中□。知道則循天理,□□則徇人欲。若竇公之學可謂知道者歟?!不泛濫於詞章,不□□於功□,清心寡欲,惟理是依。一旦值遇,□□昌辰□□□貴其中□□□□□□□□時略無□□,而忠言讜論□□□□□□□□□□□□□□□□□□□□□□□□□□□□□□□□規□植□□國本,其言史天澤有宰相才、王文統不可大用,薦許衡為國子祭酒,□□□□若□者□□識遠慮□□□□□□□士之大者也。銘曰:
- 紀元中統,運屬昌辰。九重淵默,側席幽人。
- 惟時竇公,樂道安閒,潛身丘壑,混漉塵寰。
- 徵車召至,入見金鑾,立談稱旨,喜見天顏。
- 置之左右,日接話言。宮師嚴重,館學尊崇。
- 公心淡然,無辱無榮,嚴廟丘壑,一政齊同。
- 政事否臧,人才進退,清問所及,正言不諱。
- 權臣奸計,直挫其鋒,嬖倖邪謀,預折其萌。
- 如秤稱物,輕重不差,如鏡照形,妍媸不眛。
- 我無偏私,人無怨懟。公之云亡,聖情哀矜。
- 念公平生,言無隱情,指陳是非,炳如日星。
- 悃愊無華,信而有徵。勒銘豐碑,百代流聲。
大元·至元二十五年□□□□日,奉政大夫[65]、河東山西道提刑按察副使[66],男履立石。
【注释】
[1]昭文馆大学士:元代授予显赫文臣的荣誉性虚衔。
按:“昭文馆”为唐、宋官署名。唐武德四年(621)置修文馆于门下省,九年(626)改为弘文馆,神龙元年(705)因避太子李弘讳改称昭文馆,开元七年(719)复称弘文馆。有大学士、学士、校书郎等,掌校勘图籍,教授五品以上职事官子弟,并参议朝制礼仪。武后垂拱后,以宰相兼领馆务,称馆主,给事中一人判馆事。宋沿置,再改名昭文馆,并承唐制,以上相为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学士、直学士不常置,直馆以京朝官充任。以昭文馆与集贤院、史馆为三馆,分掌藏书、校书与修史。元代并无昭文馆这一机构,但对某些显赫的文臣,往往沿唐宋之旧,予以“昭文馆大学士”这种荣誉性的虚衔。譬如,姚枢于至元十年(1273)拜昭文馆大学士,窦默至元十七年(1280)加昭文馆大学士。姚、窦二人德高望重,都是朝廷的元老重臣,所以能得此殊荣。
[2]正议大夫:元代文散官阶,正三品。
[3]翰林学士承旨:元代翰林兼国史院主官,至元二十五年时为从二品。《元史·百官志三》:“中统初(1260),以王鹗为翰林学士(承旨),未立官署。至元元年(1264)始置,秩正三品。六年,置承旨三员、学士二员、侍读学士二员、侍讲学士二员、直学士二员。八年(1271),升从二品。……大德九年(1305),升正二品。”
[4]资善大夫:元代文散官阶,正二品。
[5]王磐:(1202~1293),字文炳,广平永年(今永年县东杨庄乡王盘庄村)人,金未南迁,居鲁山(今河南省平顶山市鲁山县)。《元史》卷160有传。《元史·王磐传》:“王磐,字文炳,广平永年人,……年二十六,擢正大四年(1227)经义进士第,授归德府录事判官,不赴。自是大肆力于经史百氏,文辞宏放,浩无涯涘。及河南被兵,磐避难,转入淮、襄间。宋荆湖制置司素知其名,辟为议事官。丙申(1236),襄阳兵变,乃北归,至洛西,会杨惟中被旨招集儒士,得磐,深礼遇之,遂寓河内。……国子祭酒许衡将告归,帝遣近臣问磐,磐言:‘衡素廉介,意其所以求退者,得非生员数少,坐縻廪禄,有所不安耶?宜增益生员,使之施教,则庶几人材有成,衡之受禄亦可少安矣。’诏从之。……磐尝于会集议事之际,数言:‘前代用人,二十从政,七十致仕,所以资其材力,闵其衰老,养其廉耻之心也。今入仕者不限年,而老病者不能退,彼既不自知耻,朝廷亦不以为非,甚不可也。’至是,以疾,请断月俸毋给,自秋及春,坚乞致仕。帝遣使慰谕之曰:‘卿年虽老,非任剧务,何以辞为。’仍诏禄之终身,并还所断月俸。磐不得已,复起。……日本之役,师行有期,磐入谏曰:‘日本小夷,海道险远,胜之则不武,不胜则损威,臣以为勿伐便。’帝震怒,谓非所宜言,且曰:‘此在吾国法,言者不赦,汝岂有他心而然耶?’磐对曰:‘臣赤心为国,故敢以言,苟有他心,何为从叛乱之地,冒万死而来归乎?今臣年已八十,况无子嗣,他心欲何为耶?’明日,帝遣侍臣以温言慰抚,使无忧惧。后阅内府珍玩,有碧玉宝枕,因出赐之。磐以年老,累乞骸骨。丞相和礼霍孙为言,诏允其请,进资德大夫,致仕,仍给半俸终身。……磐资性刚方,闲居不妄言笑,每奏对,必以正,不肯阿意承顺,帝尝以古直称之,虽权幸侧目,弗愿也。阿合马方得权,致重币求文于碑,磐拒弗与。所荐宋道、雷膺、魏初、徐琰、胡祗遹、孟祺、李谦,后皆为名臣。年至九十二,卒之夕,有大星陨正寝之东。赠端贞雅亮佐治功臣、太傅、开府仪同三司,追封洺国公,谥文忠。”
[6]少中大夫:元代文散官阶,从三品。延祐年间改“少中”为“亚中”。
[7]山东东西道:元代腹里地区辖区之一。行政机构为山东东西道宣慰司,监察机构为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司。宣慰司是省和路府之间的承转机关,“行省有政令则布于下,郡县有请则为达于省”,秩从二品,设宣慰使、同知、副使等官。山东东西道宣慰司始置于中统三年(1262),驻河间路。
按:据默书民《元代的山东东西道辖区考析》一文(载《中国史研究》2007年第3期)考证:“元代中书省所辖腹里地区在至元后期曾设立过三道宣慰司,分别为燕南河北道、山东东西道、河东山西道,此时的宣慰司已经演变成中书省和路、直隶州之间的一级行政机构。……山东东西道宣慰司的辖区有一个逐渐缩小的过程,《元史》对此记载模糊。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的监察区域与山东东西道宣慰司辖区缩小无关,元代中后期山东东西道宣慰司的辖区和山东东西道肃政廉访司的监察区域并不相同。”
[8]提刑按察使:提刑按察司主官,正三品。
按:元初为巡行按察各地,在御史台之下置提刑按察司四道,兼管劝农事宜。以后陆续增设,至元二十八年(1291)改名肃政廉访司,简称宪司。元成宗时定置二十二道,每道设廉访使二员,正三品,下设副使、佥事等官。每年除二廉访使留司以总制一道外,副使以下分莅郡县按治。《元史·百官志二》:“国初,立提刑按察司四道:曰山东东西道,曰河东陕西道,曰山北东西道,曰河北河南道。至元六年(1269),以提刑按察司兼劝农事。……二十八年(1291),改按察司曰肃政廉访司。……每道廉访使二员,正三品;副使二员,正四品;佥事四员,两广、海南止二员,正五品;经历一员,从七品;知事一员,正八品;照磨兼管勾一员,正九品;书吏十六人,译史、通事各一人,奏差五人,典吏二人。内道八,隶御史台:山东东西道,济南路置司。……”
[9]胡祗遹:(1227~1293),字绍闻,号紫山。磁州武安(今河北省武安市)人。《元史》卷170有传。《元史·胡祗遹传》:“少孤,既长读书,见知于名流。中统初,张文谦宣抚大名,辟员外郎。明年,入为中书详定官。至元元年(1264),授应奉翰林文字,寻兼太常博士,调户部员外郎,转右司员外郎,寻兼左司。时阿合马当国,进用群下,官冗事烦,祗遹建言:‘省官莫如省吏,省吏莫如省事。’以是忤权奸,出为太原路治中,兼提举本路铁冶,将以岁赋不办责之。及其莅职,乃以最闻。改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副使。宋平,为荆湖北道宣慰副使。……十九年(1282),为济宁路总管,上八事于枢府言军政:曰役重,曰逃户,曰贫难,曰正身入役,曰伪署文牒,曰官吏保结,曰有名无实,曰合并偏颇。枢府是之,以其言著为定法。济宁移治巨野县,自国初经兵戈,其废已久,民居未集,风俗朴野。祗遹选郡子弟,择师教之,亲为讲论,期变其俗,久之,治效以最称。升山东东西道提刑按察使,所至抑豪右,扶寡弱,以敦教化,以厉士风。民有父子兄弟相讼者,必恳切谕以天伦之重,不获已,则绳以法。召拜翰林学士,不赴,改江南浙西道提刑按察使,未几,以疾归。二十九年(1292),朝廷徵耆德者十人,祗遹为之首,以疾辞。三十年(1293),卒,年六十七。延祐年,赠礼部尚书,谥文靖。”胡祗遹学出宋儒,著述较丰,著有诗文集《紫山大全集》,今存二十六卷本。卷八有《黄氏诗卷序》、《优伶赵文益诗序》、《朱氏诗卷序》等文,为研究元曲之珍贵资料。明·朱权《太和正音谱》评其词“如秋潭孤月”。
[10]正奉大夫:元代文散官阶,从二品。
[11]参知政事:副宰相,从二品。
按:元代中书省设参政,即参知政事的简称;在行中书省则于丞相、平章、左右丞下设参知政事。《元史·百官志一》:“参政二员,从二品,副宰相以参大政,而其职亚于右、左丞。世祖中统元年(1260),始置参政一员。二年,增为二员。至元七年(1270),立尚书省,参政三员。八年,尚书并入中书,参政二员。二十三年,汰冗职,参政二员如故。二十四年,复立尚书省,参政二员,中书参政二员。二十八年(1291),罢尚书省参政。武宗至大二年(1309),复置尚书省,参政二员,中书参政二员。四年,并尚书省入中书,参政三员。文宗至顺元年(1330),定参政为二员,自后因之。”
[12]枢密副使:枢密院主官之一。《元史·百官志二》:“枢密院,秩从一品,掌天下兵甲机密之务。凡宫禁宿卫,边庭军翼,征讨戍守,简阅差遣,举功转官,节制调度,无不由之。世祖中统四年(1263),置枢密副使二员,佥书枢密事一员。至元七年,置同知枢密院事一员,院判一员。二十八年,始置知院一员,增院判一员,又以中书平章商量院事。”
[13]商挺:(1211~1289),字孟卿,曹州济阴(故址在今山东省菏泽市菏泽城)人。《元史》卷159有传。《元史·商挺传》:“挺年二十四,汴京破,北走,依冠氏赵天锡,与元好问、杨奂游。……癸丑(1253),世祖在潜邸,受京兆分地,闻挺名,遣使征至盐州。入对称旨,字而不名。……杨惟中宣抚关中,挺为郎中。兵火之余,八州十二县,户不满万,皆惊忧无聊。挺佐惟中,进贤良,黜贪暴,明尊卑,出淹滞,定规程,主簿责,印楮币,颁俸禄,务农薄税,通其有无。期月,民乃安。诛一大猾,群吏咸惧。且请减关中常赋之半。明年,惟中罢,廉希宪来代,升挺为宣抚副使。……戊午(1258),罢宣抚司,挺还东平。……宪宗崩,世祖北还,道遣张文谦与挺计事。挺曰:‘军中当严符信,以防奸诈。’文谦急追及言之。世祖大悟,骂曰:‘无一人为我言此,非商孟卿几败大计!’速遣使至军立约。未几,阿里不哥之使至军中,执而斩之。召挺北上至开平,挺与廉希宪密赞大计。……至元元年(1264),入拜参知政事。建议史事,附修辽、金二史,宜令王鹗、李治、徐世隆、高鸣、胡祗遹、周砥等为之,甚合帝意。……三年(1266),帝留意经学,挺与姚枢、窦默、王鹗、杨果纂《五经要语》凡二十八类以进。六年,同佥枢密院事。七年,迁佥书。八年(1271),升副使。……二十年(1283),复枢密副使,俄以疾免。二十一年,赵氏子复讼父冤,挺又被系,百余日乃释。二十五年(1288),帝问中丞董文用曰:‘商孟卿今年几何?’对曰:‘八十。’帝甚惜其老,而叹其康强。是岁冬十有二月卒。有诗千余篇,尤善隶书。延祐初,赠推诚协谋佐运功臣、太师、开府仪同三司、上柱国、鲁国公,谥文定。”
[14]至元十七年秋七月十有二日:公元1280年8月8日。是为窦默之卒日。
[15]楮币:纸币。宋、金、元时发行的“会子”、“宝券”、“交钞”等纸币,因多用楮皮纸制成,故名楮币。后亦泛指一般的纸币。
[16]是年十一月庚戌日:公元1280年阴历十一月己亥朔,“庚戌日”为十一月十二日,亦即公元1280年12月5日。是为窦默之葬日。
[17]广平府肥乡县兴教乡之先茔:应即今肥乡县肥乡镇城西村窦默神道碑所在之处。
[18]汉大司空融:窦融(前16~62),字周公,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西北)人。东汉光武帝云台二十八将之一。封安丰侯,历凉州牧、冀州牧、大司空、特进、兼领将作大匠。《后汉书》卷23有传。
[19]金正隆间:公元1156~1161年。正隆,海陵王完颜亮年号。
[20]料民为兵:清查人口,编入军户。料民,计点人口,清查民户。《国语·周语上》:“宣王既丧南国之师,乃料民于太原。”韦昭注:“料,数也。”
[21]签军之家:男丁、奴仆多的汉人(或契丹人)军户。《金史·兵志》:“及大定之初(1161),窝斡既平,乃散契丹隶诸猛安谋克。至三年,诏河北、山东等路所签军,有父兄俱已充甲军,子弟又为阿里喜,恐其家更无丁男,有误农种,与免一丁,以驱丁(奴仆)充阿里喜,无驱丁者于本猛安谋克内验富强有驱丁者签充。”签军,战时签发的丁壮。金、元间凡遇战事,签发汉人(或契丹人)丁壮当兵,谓之签军。宋·汪藻《论侨寓州郡札子》:“比金人入寇,多驱两河人民,列之行阵,号签军。”《金史·兵志》:“故混源刘祁谓:‘金之兵制最弊,每有征伐及边衅,辄下令签军,使远近骚动,民家丁男,若皆强壮,或尽取无遗,号泣动乎邻里,嗟怨盈于道路,驱此使战,欲其胜敌,难矣!’”
[22]叔祖旺,为郡功曹:窦默的叔祖(父亲的叔父)窦旺,为金朝广平郡功曹。金代肥乡县属河北西路洺州广平郡,郡治永年(今河北永年广府城)。功曹为郡吏之首,常能与闻一郡政务,故言其“充执事权,家门荣润。”“充执”者,执掌也。
[23]年二十,值国朝兵南下:其时应在公元1215年秋,屠城蒙古将领似为木华黎属下之史天倪。
按:窦默卒于至元十七年(1280),寿八十五,可知其生于公元1196年。其二十岁之年,当在公元1215年,亦即金宣宗贞祐三年。据《金史·宣宗纪》:“(贞祐三年)五月庚申(初二),招抚山西军民,仍降诏谕之。是日,中都(今北京)破,尚书右丞相兼都元帅定国公承晖死之。”《元史·太祖纪》:“十年乙亥(1215),五月庚申,金中都留守完颜福兴仰药死,抹撚尽忠弃城走,明安入守之。……秋七月,遣乙职里往谕金主以河北、山东未下诸城来献,及去帝号为河南王,当为罢兵,不从。诏史天倪南征,授右副都元帅,赐金虎符。……是秋,取城邑凡八百六十有二。”《元史·史天倪传》:“乙亥,授右副都元帅,改赐金虎符。奉诏南征,围平州,金经略使乞住降。进兵真定,所属部邑无不款附。而真定帅武仙,固守不下,遂移军围大名。众谓城坚不可击,天倪使攻其西南角,劲卒屡上屡却,天倪先登,守者辟易,遂破其城。”
[24]清流河:陈州清流河,在今河南省淮阳县。“清流河”者,即今淮阳县“清河”也。元·苏天爵《国朝名臣事略》卷八:“服阙,赘于清流河医者王氏。妇翁谓之曰:‘世方多难,能业医术,则可以济人而善身。’因稍习之。壬辰,授馆西华,以教读为业。久之,河南复被兵。”《清实录·高宗纯皇帝实录》:“河南巡抚硕色疏称:‘归德府属之永城、鹿邑及陈州府属之淮宁、西华四县,频年被水。……其淮宁县尚有沙河、清流河、柳涉河、蔡河;……’”清·乾隆版《淮宁县志》卷一:淮宁县“东西广一百里,南北袤一百里,东界鹿邑,西界西华,南界项城,北界太康。”同书卷四:“清河,发源商水东北于家漥,东南经项(城)境薛家桥,又东经县境宋家村西,又南经乐嘉城北(淮、项二县交错处),又东南越溵水废渎至项境白塔寺东,又东南经县境洪七沟,洪、任二河水从西来注之,又东北至项境南顿萧公庙(在南顿故城西南四里),与颍水会,又东南经本境郭家埠口(淮、项二县交错处),又东南经项境丁村集北,又东南至直沟头,溵、濆水入之,又东南至沈丘县西,入汝水支津。”
[25]义理之学:即“理学”,又称“道学”。
[26]壬辰岁:公元1232年。金哀宗天兴元年、元太宗四年。
按:据《金史·哀宗纪》:天兴元年(1232)二月壬子朔,“乙丑(二月十四),大元兵攻归德。”又,据《国朝名臣事略·内翰窦文正公》:“金末帝之迁蔡也,公(窦默)以为大兵且至,不速去,祸在旦夕。乃徙居德安之孝感县。”金末帝即位于天兴三年(1234)正月己酉(正月初十),旋亡。故窦默之“由陈走蔡,由蔡渡淮”当在天兴元年二月之后、天兴三年正月之前。陈,陈州,即今河南淮阳县。蔡,蔡州,即今河南省汝南县。
[27]德安:德安府,亦称“德安郡”。《读史方舆纪要》卷七十七:“德安府,《禹贡》荆州之域,春秋时郧子国,后属楚。秦属南郡,汉属江夏郡。……宋曰安州,熙宁初(1068)升为德安府。元因之。……孝感县,府南百二十里。”
[28]谢宪子:南宋德安府孝感县县令。事迹仅见于《国朝名臣事略·内翰窦文正公》:“(窦默)乃徙居德安之孝感县,县令谢宪子一见与公相善,以《(论)语》、《孟(子)》、《中庸》、《大学》授公。公朝益暮习,以为初未尝学,而学自此始,欣然日有所得。”
[29]伊洛程张义理之学:今亦称“程朱理学”。程,程颐、程颢,张,张载。
[30]丙申丁酉岁:公元1236至1237年,亦即元太宗(窝阔台)八年至九年。
[31]中书杨君惟中:杨惟中(1205~1259),金·西宁路·弘州(今张家口·阳原县)人,字彦诚,元初重臣。《元史》卷146有传。元太宗七年(1235),“皇子阔出伐宋,命惟中于军前行中书省事。”太宗十三年(1241),窝阔台去世,耶律楚材辞职,杨惟中继任中书令,“以一相负任天下”。在成吉思汗建立的蒙古汗国和之后的元朝,皆以中书令行使宰相职权。这一职位一般由太子兼任,只有两次例外:一次是由契丹王族耶律楚材担任;另一次是由汉族孤儿出身的杨惟中担任。王磐、窦默等被杨惟中礼遇,正值其随阔出伐宋之时。《元史·杨惟中传》:“皇子阔出伐宋,命惟中于军前行中书省事。克宋枣阳、光化等军,光、随、郢、复等州,及襄阳、德安府,凡得名士数十人,收伊、洛诸书送燕都,立宋大儒周敦颐祠,建太极书院,延儒士赵复、王粹等讲授其间,遂通圣贤学,慨然欲以道济天下。”元·郝经《陵川集》卷26《太极书院记》:“庚子(1240)、辛丑(1241)间,中书杨公当国,议所以传继道学之绪,必求人而为之师,聚书以求其学,如岳麓、白鹿,建为书院,以为天下标准,使学者归往,相与讲明,庶乎其可。乃于燕都筑院,贮江淮书,立周子祠,刻《太极图》及《通书》、《西铭》等于壁,请云梦赵复为师儒,右北平王粹佐之,于是伊洛之学遍天下矣。”
[32]三教:儒、释、道。
[33]潜邸:皇帝即位前的住所。
[34]己酉岁:公元1249年。
[35]教令:古代由皇太子发布的命令或文书,称之为“教”或“教令”。
[36]大名官府:即大名路总管府。《元史·地理志》:“大名路,唐魏州。五代南汉改大名府。金改安武军。元因旧名,为大名府路总管府。”
[37]三纲五常:“三纲”之说源于孔子。《论语·颜渊》:“齐景公问政于孔子。孔子对曰:‘君君、臣臣、父父、子子。’”韩非发展之。《韩非子·忠孝》:“臣事君,子事父,妻事夫,三者顺则天下治,三者逆则天下乱,此天下之常道也。”董仲舒神化之。《春秋繁露·基义》:“天为君而覆露之,地为臣而持载之;阳为夫而生之,阴为妇而助之;春为父而生之,夏为子而养之;……王道之三纲,可求于天。”《礼纬·含文嘉》具体之:“三纲,谓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矣。”“五常”之说源出董仲舒。《春秋繁露·仁义法》:“仁之法,在爱人,不在爱我;义之法,在正我,不在正人。”《奉本》:“礼者,继天地,体阴阳,而慎主客,序尊卑贵贱大小之位,而差内外、远近、新旧之级者也。”《必仁且智》:“不仁而有勇力财能,则狂而操利兵也;不智而辨慧狷给,则迷而乘良马也。”《天地之行》:“竭愚写情,不饰其过,所以为信也。”
[38]姚枢:(1203~1280),字公茂,号雪斋,又号敬斋,柳城(今河南省西华县)人,后迁洛阳。元初重臣和著名理学家。《元史》卷158有传。《元史·姚枢传》:“少力学,内翰宋九嘉识其有王佐略,杨惟中乃与之偕觐太宗。岁乙未(1235),南伐,诏枢从惟中即军中求儒、道、释、医、卜者。会破枣阳,主将将尽坑之,枢力辨非诏书意,他日何以复命,乃蹙数人逃入篁竹中脱死。拔德安(今湖北安陆),得名儒赵复,始得程颐、朱熹之书。”1238年,在中书令耶律楚材的支持下,姚枢与杨惟中谋划的太极书院在燕京落成,请赵复为老师,系统讲解儒家经义,重点讲授程朱理学。自此,程朱理学才在黄河以北地区传播开来。之后,作为元世祖的高级幕僚,姚枢曾向忽必烈提过很多好的建议,并发挥了重大作用。“四年(1267),拜中书左丞,奏罢世侯,置牧守。……十年(1273),拜昭文馆大学士,详定礼仪事。……十三年(1276),拜翰林学士承旨。十七年(1280),卒,年七十八,谥曰文献。枢天质含弘而仁恕,恭敏而俭勤,未尝疑人欺己。有负其德,亦不留怨。忧患之来,不见言色。有来即谋,必反复告之。”
[39]中书左丞:副宰相,正二品。《元史·百官志一》:“右丞一员,正二品,左丞一员,正二品,副宰相裁成庶务,号左右辖。世祖中统二年(1261),置左、右丞各一员。三年,增为四员。至元七年(1270),立尚书省,中书右丞、左丞仍四员。八年,尚书并入中书省,右、左丞各一员。……文宗至顺元年(1330),定置右丞一员、左丞一员,而由是不复增损。”
[40]壬子岁冬:应为“辛亥岁冬”之误,公元1251年与1252年之交。
按:关于窦默北上拜见太后的时间,可大致考证如下:
1、据《元史·宪宗纪》:“二年壬子春正月,幸失灰之地,遣乞都不花攻末来吉儿都怯寨。皇太后崩。”可知,皇太后崩于“壬子春正月”,不可能在“壬子岁冬”接见窦默。此其一。
2、据《元史·忙哥撒儿传》:“忙哥撒儿事睿宗,恭谨过其父。……宪宗在藩邸,深知其人。……癸丑(1253)冬,病酒而卒。帝以忙哥撒儿当国时,多所诛戮,及是,咸腾谤言,乃为诏谕其子:‘……汝父忙哥撒儿,自其幼时,事我太宗,朝夕忠勤,罔有过咎。从我皇考,经营四方。迨事皇妣及朕兄弟,亦罔有过咎。……故朕皇妣,迨朕昆弟,无不嘉赖。’”元宪宗蒙哥在癸丑年冬称母亲为“故朕皇妣”,旁证《元史·宪宗纪》所记太后卒期可信。此其二。
3、据《元史·世祖纪》:“岁辛亥(1251),六月,宪宗即位,同母弟惟帝最长且贤,故宪宗尽属以漠南汉地军国庶事,遂南驻爪忽都之地。……岁壬子(1252),帝驻桓、抚间。……夏六月,入觐宪宗于曲先恼儿之地,奉命帅师征云南。秋七月丙午,祃牙西行。”可知,忽必烈征云南系“壬子年秋七月”由“爪忽都”出发。此其三。
4、据《窦默神道碑》:“时皇太子未冠,上命公教之。上将往征大理,以玉带钩赐公,且曰:‘此金内府物也,汝老人,被服为宜,太子见我所赐物,如见我矣。’公留数年,请南还。”可知,忽必烈于“壬子年秋七月”出征大理前,命窦默留在“爪忽都”继续教导真金。而忽必烈自大理班师的日期为“甲寅年(1254)秋八月”。换句话说就是,1252年秋七月至1254年秋八月之间,窦默始终不在忽必烈身边,应无奉命北上之事。此其四。
5、据元·罗天益《卫生宝鉴》卷二“灸之不发”:“癸丑岁(1253)初,予随朝承应,冬屯于爪忽都地面,学针于窦子声先生,因询穴腧。”可知,窦默1253年冬仍在“爪忽都”。此其五。
6、据《蒙古秘史》,公元1201年为“鸡儿年”,1240年为“鼠儿年”;据拉施特哀丁《史集》,1195年为“兔儿年”。可知,蒙古族“十二兽纪年”与汉族“十二属相纪年”基本一致。之所以将“辛亥岁冬”误记为“壬子岁冬”,或因窦默北上拜见太后之时,已值“春节”之后。换句话说就是,其时已经进入“鼠儿年”。窦默于多年后叙述此事,告诉后人事情发生在“鼠儿年”,且其时漠北仍冰天雪地。这应该就是窦默后人误记其北上拜见太后时间的缘由。此其六。
[41]曲你河:位置似在今蒙古国杭爱山北侧的鄂尔浑河源头,哈拉和林附近。窦默拜见太后时,蒙哥为大汗,其母应与其在一处居住。壬子岁(1252)夏六月,忽必烈“入觐宪宗于曲先恼儿之地”。蒙语“火敦恼儿”,汉译为“星宿海”;蒙语称“扎陵湖、鄂陵湖”为“阿剌恼儿”;此“曲先恼儿”,或即“曲你河”乎?大致差不多。
按:据李治安《元世祖忽必烈草原领地考》(载《史学集刊》2005年第3期):“贵由汗时期忽必烈在漠北的领地‘禹儿惕’,大体在西起杭爱山北侧的察罕鄂伦河(鄂尔浑河)西岸,东到忽兰赤斤东或偏南的陀山腹地三、四百里处的范围,亦即和林以西不远处。蒙哥即汗位后,包括哈剌温——只敦的漠北草原领地依然长时间保留。位于漠南‘爪忽都’金莲川的新‘禹儿惕’领地,是随着忽必烈奉命总领漠南军国庶事的使命而增加的。……忽必烈南下驻地爪忽都,通常是指漠南金桓、抚二州之间的金莲川(开平府)。”参见下图。
[42]太后:蒙哥与忽必烈之母。《元史·睿宗传》:“睿宗景襄皇帝,讳托雷,太祖第四子,太宗母弟也。……妃怯烈氏。子十一人,长宪宗,次四则世祖也。宪宗立,追谥曰英武皇帝,庙号睿宗。”《元史·后妃传》:“睿宗显懿庄圣皇后,名唆鲁和帖尼,怯烈氏,生子宪宗、世祖,相继为帝。”关于唆鲁和帖尼的生平,以下资料可资参考:
[美]M.罗莎比《忽必烈家族中妇女的政治作用》:“忽必烈的母亲唆鲁和帖尼——托雷的妻子,是克烈部落首领王罕的侄女。在12世纪末叶,克烈部曾是最强大的蒙古部落之一。1203年,成吉思汗征服了他们,杀死了王罕。根据波斯历史学家的记载,成吉思汗曾为其子托雷向王罕的两个侄女唆鲁和帖尼与脱合失合敦提出过缔婚的请求。……现有资料表明,唆鲁和帖尼是个美貌聪慧,处世老练,很有远见的女子,托雷可以说是望尘莫及。……托雷的早逝使他与唆鲁和帖尼的姻缘毁于一旦。……窝阔台本想提议她与贵由结亲。唆鲁和帖尼不仅拒绝了窝阔台的提亲,并且提出了自己的请求。她请求窝阔台赐给自己一块封地。在窝阔台对此要求犹豫不决之际,她绵里藏针地指责窝阔台辜负了托雷曾经作出的牺牲。窝阔台愧于争辩,萌发出恻隐之心,于1236年将托雷曾经攻占的真定府地区赐封给她。这块封地在当时是窝阔台所封土地中户数最多的一个。唆鲁和帖尼一心想治理好这块封地。她意识到退耕还牧强化推行蒙古游牧经济可能会毁掉当地的经济,于是,她采取收够税赋便不再干涉当地事务的方针。她想用一批汉人作为施政的顾问与儿子的教师。她不仅没有割断与蒙古文化的联系,而且加深了对定居民族文化的了解。她劝说其子通过蒙古萨满教的典礼与演练骑射搏斗的行猎去熟悉蒙古的文化知识。她的施政才能也从她对信仰自由的宽容态度之中获得充分的展示。唆鲁和帖尼虽说是一个虔诚的聂斯托里派基督教徒,但是,她从不歧视蒙古帝国中的其它宗教信仰。一些汉族的历史学家甚至提到过有关她皈依佛教或道教的离奇而又未经证实的传说。事实上,她毫无为其它宗教信仰所动的可能。她对佛教与道教表现出屈尊俯就的样子,不过是为了取悦汉族百姓。她也从不歧视伊斯兰教。波斯的历史学家曾不惜笔墨地颂扬过她为伊斯兰教作出的贡献。她只是清楚地知道在蒙古人的领地之中获得各种主要宗教支持的政治作用,因为宗教倘若不能得以合理引导的话,便很有可能导致分裂,甚至产生破坏作用,并给反抗蒙古人的统治提供合理的借口。唆鲁和帖尼还成功地把儿子培养成为具有多种民族、多种宗教信仰土地上的卓越统治者。她坚持要求其子熟悉、遵循蒙古传统的惯例与法律。她的儿子确实都非常通晓《札萨》与蒙古萨满教。他们的知识完全超出本民族的风俗、宗教与军事训练的知识。她曾促使忽必烈与汉族孔门学者磋商政事,寻求指教。她还致力为其子探寻能干的配偶,并主张除宗教信仰以外,配偶在其它方面的差异越大越好。……她还与一些潜在的政治势力建立起友好关系。这些势力对于她获得政治与军事上的支持是非常有益的。她极力保护外国使节,厚待他们;她慷慨大方地给蒙古贵族们献上礼品;她通过对窝阔台及其继承者的敬重、效忠与坚定地奉行蒙古传统习俗博得他们的信任。金帐汗国的统治者拔都汗成为她最重要的支持者。1236年,在窝阔台派遣蒙哥随拔都汗西征时,这对叔伯兄弟便已建立起牢不可破的友谊。”
[43]皇太子:真金。《元史·裕宗传》:“裕宗文惠明孝皇帝,讳真金,世祖嫡子也。母昭睿顺圣皇后,弘吉烈氏。少从姚枢、窦默受《孝经》,及终卷,世祖大悦,设食飨枢等。中统三年,封燕王,守中书令。”
[44]顺德:顺德府,今河北邢台市。本西周时期的邢国,秦汉时称巨鹿郡,晋、隋更名襄国,唐、宋称邢州,元中统三年升邢州为顺德府,至元二年改顺德府为顺德路。
[45]庚申岁:元世祖中统元年,公元1260年。
[46]上都:原忽必烈漠南开平府,位于金莲川,即今河北沽源县闪电河畔。闪电河,蒙古语为“相德因高乐”,意为“上都河”,因其流经元上都而得名。今名“闪电河”属谐音误传。中统四年(1263)五月九日,忽必烈下令将开平府升为都城,定名上都。次年八月十四日,又将燕京改名为中都。至元九年(1272)二月,改中都为大都(今北京市)。两都之中,大都为首都,上都为夏都。元朝实行两都制,皇帝每年“北巡”上都,逐渐形成一套巡幸制度。从忽必烈时期开始,一般每年夏历二、三月从大都出发,八、九月返回大都。
[47]许衡:(1209~1281),元初著名理学家、教育家,金、元之际南方理学北传的倡导人物之一。《元史》卷158有传。《元史·许衡传》:“许衡,字仲平,怀之河内人也,世为农。父通,避地河南,以泰和九年(1209)九月生衡于新郑县。……转鲁留魏,人见其有德,稍稍从之。居三年,闻乱且定,乃还怀。往来河、洛间,从柳城姚枢得伊洛程氏及新安朱氏书,益大有得。寻居苏门,与枢及窦默相讲习。凡经传、子史、礼乐、名物、星历、兵刑、食货、水利之类,无所不讲,而慨然以道为己任。……中统元年(1260),世祖即皇帝位,召至京师。时王文统以言利进为平章政事,衡、枢辈入侍,言治乱休戚,必以义为本。文统患之。且窦默日于帝前排其学术,疑衡与之为表里,乃奏以枢为太子太师,默为太子太傅,衡为太子太保,阳为尊用之,实不使数侍上也。默以屡攻文统不中,欲因东宫以避祸,与枢拜命,将入谢。衡曰:‘此不安于义也,姑勿论。礼,师傅与太子位东西乡,师傅坐,太子乃坐。公等度能复此乎?不能,则师道自我废也。’枢以为然,乃相与怀制立殿下,五辞乃免。改命枢大司农,默翰林侍讲学士,衡国子祭酒。”
[48]史天泽:(1202~1275),元初名将、名臣。《元史》卷155有传。《元史·史天泽传》:“史天泽,字润甫,秉直季子也。身长八尺,音如洪钟,善骑射,勇力绝人,……(中统)二年夏五月,拜中书右丞相。……至元元年,加光禄大夫,右丞相如故。……以十二年二月七日薨,年七十四。……天泽平居,未尝自矜其能,及临大节、论大事,毅然以天下之重自任。年四十,始折节读书,尤熟于《资治通鉴》,立论多出人意表。拜相之日,门庭悄然。或劝以权自张,天泽举唐韦澳告周墀之语曰:‘愿相公无权。爵禄刑赏,天子之柄,何以权为!’因以谢之,言者惭服。当金末,名士流寓失所,悉为治其生理而宾礼之,后多致显达。破归德,释李大节不杀,而送至真定,署为参谋。卫为食邑,命王昌龄治之,旧人多不平,而莫能间,其知人之明、用人之专如此。是以出入将相五十年,上不疑而下无怨,人以比于郭子仪、曹彬云。”
[49]王文统:(?~1262),元初重臣,金大定府(今内蒙古宁城西)人。《元史》卷206有传。《元史·王文统传》:“王文统,字以道,益都人也。少时读权谋书,好以言撼人。遍干诸侯,无所遇,乃往见李璮。璮与语,大喜,即留置幕府,命其子彦简师事之,文统亦以女妻璮。……世祖在潜籓,访问才智之士,素闻其名。及即位,厉精求治,有以文统为荐者,亟召用之。乃立中书省,以总内外百司之政,首擢文统为平章政事,委以更张庶务。建元为中统,诏谕天下,立十路宣抚司,示以条格,欲差发办而民不扰,盐课不失常额,交钞无致阻滞。……文统为人忌刻,初立中书时,张文谦为左丞。文谦素以安国利民自负,故凡讲论建明,辄相可否,文统积不能平,思有以陷之,文谦竟以本职行大名等路宣抚司事而去。时姚枢、窦默、许衡,皆世祖所敬信者,文统讽世祖授枢为太子太师,默为太子太傅,衡为太子太保,外佯尊之,实不欲使朝夕备顾问于左右也。默尝与王鹗及枢、衡俱侍世祖,面诋文统曰:‘此人学术不正,必祸天下,不可处以相位。’世祖曰:‘若是,则谁可为者?’默以许衡对,世祖不怿而罢。……又明年二月,李璮反,以涟、海三城献于宋。先是,其子彦简,由京师逃归,璮遣人白之中书。及反书闻,人多言文统尝遣子荛与璮通音耗。……文统乃伏诛。……然文统虽以反诛,而元之立国,其规模法度,世谓出于文统之功为多云。”
[50]委注:信任,重用。《金史·杨伯元传》:“伯元以才干多被委注,凡两为推排定课使,累为审录官,人称其平。”
[51]李状元:即李俊民(1176~1260),《元史》卷158有传。《元史·李俊民传》:“李俊民字用章,泽州人,得河南程氏传受之学。金承安中,举进士第一,应奉翰林文字。未几,弃官不仕,以所学教授乡里,从之者甚盛,至有不远千里而来者。金源南迁,隐于嵩山,后徙怀州,俄复隐于西山。既而变起仓猝,人服其先知。俊民在河南时,隐士荆先生者,授以邵雍《皇极》数。时之知数者,无出刘秉忠之右,亦自以为弗及也。世祖在潜籓,以安车召之,延访无虚日。遽乞还山,世祖重违其意,遣中贵人护送之。又尝令张仲一问以祯祥,及即位,其言皆验。而俊民已死,赐谥庄静先生。”
[52]至元十一年:公元1274年。
[53]嘉议大夫:元代文散官阶,正三品。
[54]曹南:曹州,今山东菏泽市。徐向东《李白与曹南》(载《菏泽师专学报》1999年第3期):“曹南,本为山名,地在今曹县青岗集乡境内,地表已无遗存,然古籍有载。《诗·曹风》曰:‘南山朝跻。’王充《论衡》曰:‘大山雨天下,小山雨一国。曹之南山,雨一国之山也。’唐时,曹南泛指曹州,其治所在今曹县申楼乡堤上范村北。”
[55](窦)履:窦默子,生卒年不详。至元十七年(1280),官奉训大夫、中书吏部郎中;至元二十五年(1288),官奉政大夫、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副使;之后任职不详,最终官至河南行省左丞,正二品。《元史·王约传》:“皇庆改元(1312)元日,……(王约)辩奏故左丞窦履有遗腹子弃外,宜收养归宗,为窦氏后。”
[56]奉训大夫:元代文散官阶,从五品。
[57]中书吏部郎中:元代职事官,从五品。
[58]中顺大夫:元代文散官阶,正四品。
[59]刘执中:(1242~1296),字仲和,大名人。《元史》无传。事迹见元·吴澄《元故少中大夫吉州路总管刘侯墓志铭》(《全元文》卷515):“侯讳执中,字仲和,世为汴人。……考讳安,武举及第,累迁至怀远大将军、邓州节度副使。金亡北渡,家大名。妣吕氏,汴名族。侯三兄,曰珪、曰璧、曰璋。其仲,翰林国史院编修官。侯少负志节,长而益骞,种学绩文,以裕所蕴。同里窦文正公奇之,妻以子。既从窦公,悉得其学。余力所及,犹能以针医名天下。……以老寿大司徒王赞善荐,获事裕皇(真金)于东宫。世祖皇帝定朝仪,同太保刘公进礼乐图称旨,召见于仁智殿。初授奉议大夫,充左侍仪使、太庙署令;再授朝列大夫,尹滨州,副淮西宣慰,入为侍仪司引进使;又授少中大夫,总管江阴、吉州。官三转,职七迁,年五十五而终。……而疾竟不起,没于安福州之阳泽。……侯孝于亲,弟于长,交友殚始终之义。中坚正,外审详;民乐其慈,隶怛其威。盖文儒也,而优于武略,达于吏事,是以能然。窦夫人贤淑聪慧,日记千言。尝作《勤学文》警诸子,虽古女师,何以尚。先九年卒。……侯之没,元贞二年九月十二日也。……殡以大德元年四月中旬之六,葬以皇庆元年正月上旬之十,墓在大名郭东元城县令公乡先茔之次。夫人窦氏祔。”
淮西道宣慰司,至元十二年(1275)四月设立,治庐州(今合肥市)。十四年(1277)十月另置黄州宣慰司,或称黄蕲州宣慰司、蕲黄宣慰司,辖黄州、蕲州、江州、安庆四路及光州。而淮西道宣慰司仅管辖庐州、安丰二路。至元二十一年(1284)二月,黄州宣慰司并入淮西道。此时的淮西道宣慰司,管辖庐州、安丰、黄州、蕲州、安庆、江州六路,大体是接管原南宋淮南西路的二府、六州、四军之地。至元二十二年(1285)江州路改隶江西行省。至元二十九年(1292)正月,淮西道随江北地区划属河南行省。大德三年(1299)二月,淮西道宣慰司废罢,所辖路州直隶河南行省。《元史·百官志七》:“宣慰使司,秩从二品。每司宣慰使三员,从二品;同知一员,从三品;副使一员,正四品。”
[60]金紫光禄大夫:元代文散官阶,正一品。
[61]太保:元代“三公”之一,正一品。《元史·百官志》:“世祖之世,其职(三公)常缺,而仅置太保一员。”
[62]参领中书省事刘秉忠:(1216~1274),元代政治家。初名侃,字仲晦,号藏春散人,邢州(今河北邢台市)人。《元史》卷157有传。
《元史·刘秉忠传》:“秉忠于书无所不读,尤邃于《易》及邵氏《经世书》,至于天文、地理、律历、三式六壬遁甲之属,无不精通。论天下事如指诸掌。……癸丑(1253),从世祖征大理。明年,征云南。每赞以天地之好生,王者之神武不杀,故克城之日,不妄戮一人。己未,从伐宋,复以云南所言力赞于上,所至全活不可胜计。……至元元年,翰林学士承旨王鹗奏言:‘秉忠久侍籓邸,积有岁年,参帷幄之密谋,定社稷之大计,忠勤劳绩,宜被褒崇。圣明御极,万物惟新,而秉忠犹仍其野服散号,深所未安,宜正其衣冠,崇以显秩。’帝览奏,即日拜光禄大夫,位太保,参领中书省事。诏以翰林侍读学士窦默之女妻之,赐第奉先坊,且以少府宫籍监户给之。秉忠既受命,以天下为己任,事无巨细,凡有关于国家大体者,知无不言,言无不听,帝宠任愈隆。……秉忠自幼好学,至老不衰,虽位极人臣,而斋居蔬食,终日淡然,不异平昔。自号藏春散人。每以吟咏自适,其诗萧散闲淡,类其为人。有文集十卷。”
又,“参领中书省事”一职,在元代仅授予刘秉忠一人,约相当于宰相。据张帆《元代宰相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至元元年八月,忽必烈任命他过去的心腹幕僚刘秉忠为太保、参领中书省事。至元五年十月,刘秉忠辞去参领中书省事,太保如故。以后此职再未授予他人。……元代中书令的另一称呼为‘领中书省事’,刘秉忠为参领中书省事,很可能表明他的地位略低于中书令,而在丞相、平章等官之上。……刘秉忠《藏春集》卷六《拜光禄大夫太保参领中书省制》:‘宜从师位,兼总政机。……卿其勉辅朕躬,率先乃属,察朝夕之勤惰,审议论之是非,凡有施为,并听裁决。’……《国朝文类》卷四十八徐世隆《祭太保刘公文》:‘至元入省,命赞万机,暂决大议,力辞以归。上亦知公,不屑细务,止解中书,仍居保傅。’”《元史·百官志一》:“世祖即位,登用老成,大新制作,立朝仪,造都邑,遂命刘秉忠、许衡酌古今之宜,定内外之官。其总政务者曰中书省,秉兵柄者曰枢密院,司黜陟者曰御史台。”
[63]承直郎:元代文散官阶,正六品。
[64]刘珪:生卒年不详。至元十七年(1280)时已官承直郎、大名路总管府判官。事见元·王恽《故提刑按察签事刘公墓碑铭并序》:“奉议大夫,提刑按察签事刘公既窆之明岁,其子珪戚然以追远之志来谂曰:‘孤不天,先君勤勉王事,以期显历,半道倾摧,……维是刻铭丽石,表见墓道,庶不朽而为新垅光,幸宪使悯焉。’……谨按事状:公讳济,字巨川。其先真定行唐人,世在野。……考信,方直有父风,以植产致富,心存乐施。……公,信之冢嗣也。自总角姿严恪,不知为儿嬉,及长,明吏事。时赵人董珍来领魏郡,材公为郎署府从事,民政军务,多所裨益。中统建号,省府立,擢贤举能,以恢廓宏纲为亟,路辟公应选,遂补省左曹掾。……至元七年,敕授承直郎、太原路总管府判官。……秩满,宪司廉其能,迁奉议大夫、签书燕南河北道提刑按察司事。十六年四月,竟以勤事致疾,既乃终于位,享年六十有四。夫人程氏,魏大家,配公德良称,前四年卒,即其岁九月廿九日,祔大名由盆里繁水之阴宅,新兆也。二子:珪、玘。今珪亦官承直郎、大名路总管府判官,性纯孝,从政干果。玘历管库,甚愿。女三人:伯适赵郡武氏,仲从邹氏,季徐氏。”
元代大名路总管府领司一(录事司)、县五(元城、大名、南乐、魏县、清河)、州三(开州、滑州、浚州)。州领六县(濮阳、东明、长垣、清丰、白马、内黄)。《元史·百官志七》:“诸路总管府,至元初置。二十年,定十万户之上者为上路,十万户之下者为下路,当冲要者,虽不及十万户亦为上路。上路秩正三品,达鲁花赤一员,总管一员,并正三品,兼管劝农事,江北则兼诸军奥鲁,同知、治中、判官各一员。下路秩从三品,不置治中员,而同知如治中之秩,余悉同上。”大名路为上路。
[65]奉政大夫:元代文散官阶,正五品。
[66]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司:元代的肃政廉访司,起初称作提刑按察司,后亦简称为宪司。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司治太原,河东山西道宣慰司治大同。
按:瞿大风等撰《元代山西肃政廉访司及其廉明官吏的重要作用》一文(载《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2006年第4期)中,认为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司系至元二十六年(1289)八月由太原按察司改名而来,恐误。盖《窦默神道碑》立于至元二十五年,其时窦履已为河东山西道提刑按察副使。
2013年4月7日,于邯郸
作者简介:任乃宏,男,1963年4月生,河北魏县人。邯郸学院赵文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河北省历史学会会员、作家协会会员,化工高级工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