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企业的“一九八四”: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小五金业研究

复旦大学历史系 200433

  内容提要:1984年,中共中央四号文件将“社队企业”更名为“乡镇企业”。根据行政级别的对应和产权的延续,社办企业、队办企业分别过渡为乡(镇)办企业[1]、村办企业,同时增加了家庭工业,由此,乡镇企业突破了社队企业的集体所有制形式。随后几年,乡镇企业的三类组织形式经历了不同的发展历程。乡办企业因优先享有乡镇政府提供的较多资源,获得进一步发展;家庭工业调动了大部分人的积极性,异军突起;村办企业夹在中间逐渐衰落。本文以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小五金业的发展为例,依据当地的档案及田野调查取得的资料,试图管窥社队企业向乡镇企业过渡后,不同组织形式企业的发展态势及其成因。

  关键词:社队企业 乡镇企业 店口

  一、前言

  1984年,经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农牧副渔业部的报告[2],“社队企业”更名为“乡镇企业”。这一名称的变更,发生在两个背景之下。1983年,中央决定“撤社建乡(镇)”,乡镇体制取代延续了27年的人民公社制度。而随着改革开放,农村地区悄悄涌现了一批挂靠在社队企业名义下的农民家庭工业、户办企业、联户企业,以及其它形式的合作企业,[3]“社队企业”已经名不符实。

  社队企业与乡镇企业,两者虽有“前世今生”的继承关系,但并非仅是名称的更替,其所有制形式有着根本不同。社队企业源于1958年的“公社工业化”,[4]即在农业合作化和集体化过程中,由农村人民公社和生产大队、生产队办起来的集体所有制企业。[5]而乡镇企业,其内涵被大大拓宽。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的规定,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农民投资为主,在乡镇(包括所辖村)举办的承担支援农业义务的各类企业。[6]四号文件也明确指出,乡镇企业即社(乡)队(村)举办的企业、部分社员联营的合作企业,其他形式的合作工业和个体企业。[7]换言之,乡镇企业的范围,从过去的公社、大队两级企业,扩大到乡(区、镇)、村等集体企业及个体、联户、其他合作形式的家庭工业。[8]

  以往关于乡镇企业的研究,多为宏观层面的历史发展概述及社会学、经济学的调查报告和实证分析,少有研究从历史学角度关注从社队企业到乡镇企业的转变。[9]且多数研究倾向于笼统地谈论乡镇企业,很少对其不同组织形式区别对待。仅有为数不多的文章,探讨这个阶段乡镇企业的所有制结构和产权制度,但多偏重于乡镇集体企业,对乡办企业与村办企业未加区分,对家庭工业更缺少探讨。[10]事实上,乡镇企业的几种类型,经历了截然不同的发展历程。

  乡镇企业在不同地区存在不同的发展面相。本文选取了中国南方的一个小镇——浙江省诸暨市店口镇作为考察对象。关于浙江省的乡镇企业发展情况,过去多把研究目光投向“温州模式”,较少涉及其他地区。[11]本文的考察对象,处于“温州模式”和“苏南模式”的中段地区,代表了相当一部分长江三角洲地区农村的经济发展之路。

  店口最早叫“巅口”,因地处浙江诸暨、萧山、绍兴三地交界的山巅之口而得名。由地名可知,当地多山地,人称“七山一水二分田”,在人民公社发展集体农业时期,贫穷落后。1970年,店口诞生第一家生产五金的社队企业。发展至今,店口已成为享誉中外的“五金之乡”。作为诸暨市最大的块状经济之一,店口镇综合实力连续十年列为全市第一,并跻身全国百强镇、浙江十强镇行列。[12]在浙江,如店口这般以民营为特色的块状经济,比比皆是。其发端和中坚,便是改革开放后兴起的家庭工业。

  由于乡镇企业在不同阶段表现出不同特征,本文以1984年为中心,将讨论范围延展至1979-1989这十年期间,而重点在1984-1989这一阶段。1984年,中央对乡镇企业内涵的拓展,为店口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打开了大门。至1989年,店口的联户企业达960个,户办企业达303个。而乡办企业和村办企业,分别从1979年的9个与71个,至1989年分别变化为15个与8个。[13]这样的局面,是如何形成的?从社队企业衍生出来的家庭工业,是如何兴起并壮大的?面临家庭工业的竞争,乡镇集体企业如何应对?本文拟以店口小五金业的发展为中心,依据当地的档案及田野调查取得的资料,试图回答上述问题。

  二、乡办企业:“乡办”的企业

  在回答上述问题前,我们首先回顾一下社队企业的发展历程。1970年代末,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及工作重心的转移,社队企业的发展已成为不可阻挡的潮流。与此前忽明忽暗的政策不同,中央对社队企业的发展已有了明确的指示。[14]1979年9月,十一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通过《关于加强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明确指出:“社队企业要有一个大发展,逐步提高社队企业的收入占公社三级经济收入的比重”,[15]并通过农业部、财政部、建筑材料工业部等部门颁布了一系列对社队企业的支援条例。[16]而进入1984年以后,中央政府关于社队企业的发展政策显得更具有诱惑力,通过一系列文件,为社队企业的发展鸣锣开道。同年3月,社队企业更名为乡镇企业,并被列为“国民经济的一支重要力量”。[17] 至此,社队企业的历史演变为“乡镇企业”。

  乡办企业是乡镇企业的“龙头”,与村办企业、家庭工业相比,一般规模较大,实力雄厚。店口地区亦是如此。从1964年筹办的店口农机厂开始,发展至1984年,无论是企业数量还是职工人数,乡办企业皆达到了顶峰。1985年,部分经营效益差的企业被关停。随后几年,企业数量相对稳定,职工人数却减少了近50%(见表一)。这样的变化是如何产生的?此期,在家庭工业的竞争下,乡办企业是否受到了冲击?其经营效益如何?

表1 店口各年企业数量对照表

年份 合计 个数 人数 企业收入 费用 利润
1972 社办合计 3 47 116 588 88 417 28 172
1979 社办合计 9 390 1 352 619 788 409 564 210
1983 社办合计 21 1 767 9 632 700 5 890 700 3 060 900
1984 乡办合计 24 2 041 7 766 900 5 729 800 1 524 600
1985 乡办合计 15 1 807 9 527 000 1 053 100
1989 乡办合计 15 885

  资料来源:《店口公社社队企业统计资料汇编(1972-1979)》,1980年11月,中共店口公社委员会管委会档案113-31-19;《本办关于1983年度所属各工企业各类年终报表》,1983年12月,店口镇工办113-33-20;《店口镇八五年度乡村企业联户个体基本情况》,1986年2月,中共店口镇委镇政府113-35-20;《本办关于1989年统计报表》,1989年12月,店口镇工办113-39-14,诸暨市档案馆藏。

  通常以为,乡镇集体企业的生产效率应该比私人企业低。但据张斌对4个县的400多个乡镇集体企业和私人企业16年的追踪调查发现,“私有制和集体所有制对生产率的影响非常相近”。[18]事实上,店口的乡办企业,由于优先享有各种资源,实力雄厚,在家庭工业兴起的初期,依然处于有利的竞争地位。1988年,店口的工业产值首次超过1亿元,其中就有11个乡办企业的产值超过100万。[19]

  乡办企业作为“乡办”的企业,与乡镇政府的关系颇为密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规定,乡村集体企业是属于乡村全体居民所有的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企业。但乡办企业事实上的所有权,属于乡镇政府。Walder及车嘉华、钱颖一的研究证实了这一点。他们指出,集体乡镇企业“仍是一种公有制,与大型城市国有部门并无本质区别。只是地方社区政府有更明确的动力和更大的能力去管理企业,并确保其作为所有者应有的利益。”[20]

  在公社制结束后,乡(镇)成为中国政府政权机构中最基层的单位,农户则成了生产和会计核算单位。财政体制改革(统收统支制转变为财产包干制)、干部考评制度和干部在改革年代的私人利益,使得乡镇政府极端依赖乡村工业作为收入来源,从而积极促进乡村企业的发展。[21]其中,乡办企业最为重要,亦最容易被乡镇政府所直接掌控。根据《店口公社社办企业管理制度》规定,“(社办企业)按利润总额除所得税一律上交(乡政府)50%,超额利润除所得税及职工超产奖外一律上交50%”。[22]

  由于利益攸关,乡镇政府对其下属的乡办企业,存在着充满父爱的“亲子”关系。具体表现在:帮助企业向银行贷款,为企业征用土地,谋得开业执照、招收工人、寻找短缺原料、技术和产品市场。[23]在市场不够开放、乡镇企业普遍资源短缺的情况下,乡办企业可以优先获得资源。

  1、资本

  对当时的乡镇企业而言,资本是最主要的掣肘。至1978年底,店口的9个社办企业中,有5个向公社借款,总欠款达290 237元。(见表二)

表2 1978年底积累上交及下拨开支情况

单 位 公社欠款
借 款 欠积累 合 计
农机厂 64 837 10 615 75 452
汽车配件厂 67 524 72 033 139 557
织袜厂 88 326 12 660 100 986
磷肥厂 6 344 18 244 24 588
五金厂 46 677 14 315 60 992

  资料来源:《1978年度本社历年产量、企业指标、厂房水利、总结评比》,1978年12月,店口公社革委会113-28-2,诸暨市档案馆藏。

  1984年,针对企业欠款,店口乡经联社工办向店口乡党委申请减免,并获得批准:“对80年以前的欠交积累和部分材料欠款计417929.32元全部免交;对81、82、83三年在上交积累总额中作降低比例减交免金额为191715.53元,降低比例按厂情酌情处理。以上二项减免交合金额609644.85元,转为企业投资。”[24]地方政策也逐步向乡办企业倾斜,诸暨县农业银行和各信用社在1984年对全县181个乡办企业发放挖潜、革新、改造等项贷款847万多元,比1983年增长九倍多。[25]因有店口工办的担保,乡办企业较易获得贷款。而村办企业和家庭工业,贷款则相当困难。[26]

  2、土地

  土地在中国是集体拥有的资源。直至20世纪90年代初期,中国没有正式的或由官方批准的土地市场。在农村,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有土地的使用权,却没有土地所有权和处置权。农田的配置权掌握在地方政府手中。因此,开办一个集体企业,通常在当地政府的出面协调下,较容易解决土地问题。私人企业要取得土地则要面对多得多的限制。多数家庭工业在起步之初,将自家住房作为厂房,即“家庭作坊”。等积累了足够的资金及人际关系后,才能设法“买通地方领导来取得土地使用许可”就是一个证明。[27]

  3、原材料

  店口的乡镇企业多集中发展小五金业。据1985年店口镇工业总产值行业分布统计,小五金汽车配件2349.01万元,占总产值89.1%。[28]小五金的原料主要为铜和焦炭。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铜是国家一类控制物资,由中央计划调拨。在不对等的资源配置下,乡镇企业主要依赖非正式的非市场渠道取得生产资料。在此情况下,乡办企业可以优先得到地方政府的支持。通过与国有企业联营,或利用乡村干部的人际关系获取计划外的原料。1984年,店口乡经联社工业经销公司在一份申诉报告中陈述:“它们经营的木箱(用于包装小五金产品,以便长途运输)首先供给社队企业,多余的售给本社社员和少量的售给本区单位和个人。”[29]

  4、市场

  改革开放初期,市场尚未完全开放,大部分原料和业务需通过人际关系取得。地方政府为此积极搭建平台。“1979年、1980年连续二年春节,公社举行二次大型茶话会,凡是在店口以外的工农商学兵回乡过春节的干部、教师、职工都请到公社里来,参加茶话会,请他们参观店口工业的五金产品”。[30]

  20世纪80年代初,店口涌现了数千名供销员,长期在外负责原料的采购和销路的开拓。[31]这支供销员队伍,带来业务的同时,也成为信息的传递者:将外界的各种讯息带回小镇,促进了产品的更替、技术的革新和当地人见识的增长。最初,供销员主要服务于乡办企业和村办企业,属于企业的固定职工。随着家庭工业的兴起,很多供销员会为出资更高的企业服务,或干脆自己生产。[32]但业务量较大的“单子”,家庭工业一般无力承担,通常提供给规模较大的乡办企业。

  5、人力资源

  由于乡镇集体企业从社队企业过渡而来,集中了当地的“能人”,培养了大批管理、技术和供销人才。人民公社时期,农民被强制捆绑在土地上,只有少数人可以进入社队企业工作。尤其是社办企业,成为所有农民期望的理想去处。其一,赚钱多。社办企业实行工资制,“男月工资一级30元,二级26元,女一级21元,二级18元”,[33]而队办企业和在生产队务农,只能拿工分[34],年终结算。其二,社办企业数量少,进入门槛高,只有那些“有关系”或“有本事”的人才能得到这份工作。这两类人,在农村地区,往往会得到他人的尊重或羡慕。当时,一些社办企业要求职工进厂时缴纳1000元押金,三年后返还。很多人为了得到这个工作机会,不惜借钱交押金。其三,社办企业是“铁饭碗”,从此可以摆脱农民身份,晋升为工人阶级。“工人”身份对当时的农民,具有相当的吸引力。[35]

  随着家庭工业的兴起,乡办企业面临的最大挑战是“能人”出走,同时带走了管理经验、技术和业务。这也是至1989年,乡办企业的职工人数大幅下降的主要原因。“铁饭碗”与固定工资制度,消磨了很多职工的斗志,“干多干少都一样”。不难想象,在此情形下,有业务或技术的人,离开乡办企业另谋高就;留下来的很多人只是“混日子”。

  为适应新形式,自1984年起,乡办企业开始改变以往的管理模式,积极推进经济承包责任制。承包形式采用“包定额、包利润、包上交”,在完成国家税收、上交部分以外,按“4%留存,4.5%职工奖金,0.4%厂长奖,0.6%组阁人员奖,0.5%的贡献奖”的比例分配,具体由厂长负责,组阁3-5人集体承包;所有职工变“铁饭碗”为“合同制”。[36]并且,改固定工资为浮动工资,“把企业职工工资和奖金同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挂起钩来”,“拉开了企业内部的工资差距”。[37]为留住“办厂能人”,乡办企业以“留得住,有薄利”为标准,高薪聘用骨干力量。1985年,店口某乡办工业的一位采购员的工资即为七万多元。[38]如此一来,乡办企业的运营成本大幅提高,为乡办企业的衰落留下了隐患。而承包制的实行,使得当时出现“戴红帽子”现象,有些企业名义上为集体性质,实则早已归个人所有。[39]

  三、村办企业:生存的多个面相

  村办企业的上级主管单位是村委会。村委会与乡不同,村不属于国家正式政府行政机关的一级,村干部也不属于国家正式干部。由于村办企业不代表乡镇部门的政绩,又不是乡镇政府的财源,所以得不到有关部门的积极支持,大部分事务要靠村委会和企业自己解决。[40]与乡办企业相比,村办企业得到的资源要少得多,且各村极不均衡。由于村办企业通常由少数几个“能人”(多数为村干部)把持,若这几个“能人”决意要办家庭工厂,村办企业则会成为一盘散沙,或倒闭,或被“瓜分”。

  由此,在与家庭工业的竞争中,大部分村办工业逐渐衰落,并有向家庭工业过渡的趋势。据1985年县委农工部的调查,店口乡20个村,都有村办工厂,计38家。1984年,产值520万元,占全乡工业总产值1812万元的28.7%;从业人员1607人,占乡镇企业职工总数4811人的33.4%。其中,经营汽车、拖拉机配件等小五金的有19个村,20家厂,占村办工业总厂家总数的52.6%。此后,短短两年的时间,这些村办五金厂的情况天翻地覆:1)4个村办厂通过加强管理和改变分配方式获得了发展;2)8个村9个厂实行了承包责任制;3)7个村办厂在竞争中败下阵来,把财产拆价拍卖给社员办家庭工厂。[41]

  总体而言,新形势下的村办企业,不敌家庭工厂的竞争力。具体表现在:其一,业务上,供销员为拿更多回扣把利润高的合同转让给家庭工厂。其二,技术上,厂里工人“白天村办厂养力,晚上户办厂出力”;其三,管理上,车床的零件、工具时而失散。其四,关键是人才竞争,政策允许办家庭工厂,物质利益原则促使有的厂长、供销员、技工等自己办工厂,“骨干走、工厂散”。如上二村五金厂,因2个供销员、5个工人自己办厂,业务受影响;13个车工到家庭工厂当师傅、做工,产品质量出问题,一次发出5万元产品,有三分之一退货,于1985年2月倒闭关厂。[42]

  同样的竞争环境,村办企业的生存面相却各不相同。其中,领导班子的作用显得尤为重要。村办企业的走向与管理者的思路息息相关。集体意识强、能力突出、且能获得企业里其他骨干人物支持的“带头人”,通常能将村办企业经营得有声有色;反之,村办企业便难以存活。在店口的村办企业中,有三个典型的案例可用来说明。

  1、新一农机厂[43]

  新一农机厂是店口最早开办、规模最大的村办厂。从1971年开办以来,经济效益良好。

  1984年,年产值达百万元。然而,当时有很多人认为“现在不讲共同富裕了,搞好一个村办厂无声无息,吃力勿讨好,办好一个家庭工厂得利直接,到处扬名,办村办厂的力气不如去自己办厂”。新一村支书陈伯生就在一气之下,一个人做主,只一天半时间把20多万资产、12万材料分成六股承包给了农户,厂长(即村支书陈伯生)自己承包了2.5股。像这样由厂长或主要骨干承包村办工厂的事例比比皆是。

  2、新民村办厂[44]

  新民村原有村办工厂两家。一家新民五金厂,兴办于1976年;一家新民羊毛衫厂,于1978年兴办,在店口乡是村办工厂办得最好的村之一。当时,进厂做工的有186人,建有厂房三层楼13间,二层楼6间,平房12间,合计63间,约1 260平方米。最高年产值达90万元。村收入多了,曾推行过年老社员发退休金,学生免费上学及新造校舍等公益事业。

  然而,两个厂于1984、1985年先后倒闭,倒闭时“乱得一塌糊涂”,很多设备被人“抬走”、“偷走”,却没有人管理。究其原因,两个厂从1982年开始承包,连续三年都由该村副书记组织三到四个小组承包。每年都是年初包,年终因各种原因推翻,承包帐没有一年结清,账目混乱。没有一个干部来处理这笔乱帐,大家都忙着办家庭工厂。

  3、勤寨机械厂[45]

  勤寨机械厂属于吴家塔村,兴办于1975年。开始几年,效益并不好。1978年,凭借私人关系,他们打入了上海搪瓷六厂,接来了水龙头业务。由于缺乏技术,第一年生产水龙头亏损了4000元。直至1980年以后,厂里请来浙江大学金相教研组师傅进行指导和加强管理,水龙头生产才慢慢走上正轨,成为机械厂的当家产品。1984年,产值达80余万,比1980年的19余万增长了4.3倍。1985年前后,其他村办企业纷纷转制,勤寨机械厂却一直保持“集体”身份。至1999年关门,共上交国家税收约68万元,上交村93万,盘存厂房、设备、应收款等近80万元,没有任何借款和银行贷款。勤寨机械厂的倒闭,直接原因是部分村民因为个人恩怨,借财务公开的名义,污蔑机械厂的干部贪污。

  勤寨机械厂是店口最后一个村办企业,且直到倒闭,效益良好。究其能持续发展的原因:其一,领导班子团结,坚持创办集体企业。该厂的副厂长、技术骨干陈爱凤,同时是吴家塔的支部书记,在1985年上任之初便约法三章,“这个机械厂任何人不得承包”,坚持办集体厂以应付村里的各项开销。其二,不断完善管理制度。随着家庭工业的兴起,勤寨机械厂同样受到了冲击。本来提供业务的客户都自己办了水龙头厂;供销员也纷纷离厂自立门户。在此情况下,勤寨机械厂实行领导小组组阁管理及厂长负责制,干部亲自出门采购原料、跑供销。同时,不断改革工资制度。1983年,改固定工资制为定额责任制(基本工资男高女低,超过定额算奖金);1985年,又改为计件工资制,男女同工同酬,[46]调动了职工的积极性。其三,挖掘生产潜力,节约费用支出。比如,自来水龙头的胶木柄,原先配购成品,每只需0.11元。后经引进工艺,自己生产,每只成本只需0.06元。[47]

  四、家庭工业:能人带动的模仿经济

  家庭工业由于释放了个体积极性,将个体创造力与主观能动性发挥到最大化,发展最为迅速。家庭工业在农村中早已有之,但受人民公社时期“家庭经营等于资本主义”的旧观念而被抑制。直到改革开放,尤其是中央(1984)一号、四号文件肯定了家庭工业的合法性之后,以户办、联户形式出现的家庭工业蓬勃发展。1984年底,店口的家庭工业发展到254家,办厂农户达485户,占全乡农户总户数的10.5%;在家庭工厂务工劳力达1163人,占全乡总劳力的12.3%,是乡镇集体企业职工总数4811人的24.2%。[48]

  威廉·伯德、朱宁将乡镇企业之间的竞争类型区分为模仿竞争、投资竞争和创新竞争。什么是模仿竞争?威廉和朱宁是这样定义的:起初,一位独具慧眼的企业家发现了一种在其他地方取得成功的新产品或加工过程,一开始把它引入本地的时候获得了很高的利润;但是,既然进入是容易的,大量模仿者就会迅速地应运而生,结果,加工和利润急剧下降。一般说来,后来进入的模仿竞争者的数量,都会超过该工业所能容纳的适宜数量。所以,在达到一定点之后会出现普遍的退出和减缩。[49]

  这一理论的前半部分,与店口的家庭工业发展模式非常吻合。而“普遍的退出和减缩”,在店口地区并没有完全印证。关于后者,由于不在我们的讨论范围之内,本文暂不涉及。

  笔者认为,店口的家庭工业是一种能人带动的模仿经济。那么,谁扮演了能人的角色?谁又在模仿?

  追溯到社队企业时期,对整个店口而言,最早的“能人”是社队的基层干部:1960年代在余姚任官、将当地的五金小作坊经验带回店口的陈茂炯,接受陈茂炯的提议、敢于创办第一个队办企业的新一大队支部书记陈伯生,以及顶着政治压力,于1970年代将小五金企业推广至公社及各生产大队的店口公社支部书记来兴余。[50]他们创办的社队企业,培养了一大批技术人员和业务人员,为家庭工业的“遍地开花”奠定了基础。

  改革开放后,第一批开办家庭工厂——扮演“能人”角色的是三类人:第一,社办企业的管理人员;第二,社办企业的技术人员;第三,供销员。他们已有的经验及自身具备的能力,包括对政策的把握及胆识,使得他们敢于尝试办厂,以获取更多的经济利益。[51]吴家塔村的第一家个体厂为陈仁根于1984年5月创办。陈仁根本人曾在店口五金厂(社办企业)做供销员,跑南闯北,积累了一定的业务关系。他的妻子陈爱凤为勤寨机械厂(村办企业)的副厂长。在政策开放后,他离开社办企业,创办了“华光五金厂”。1985年,他们共有80多个职工,当年销售额达80余万,毛利20余万。“华光五金厂”被当地人戏称为吴家塔的“黄埔军校”,从那里走出来的很多职工后来都创办了个体企业。[52]至1990年,吴家塔村共有小五金、运输、商店等个体经营者141户,占全村总户数的近30%。其中,小五金作坊有近100户,参与人数为354人。[53]

  这一时期,村办企业无疑成了最直接的模仿对象。1976年,在店口公社书记来兴余的推动下,公社下属的20个大队均办起了小五金厂。[54]这些村办企业取得的经济效益及对职工的培养,使得小五金业开始扎根于店口的每个村庄。1981年,店口六村村民陈学昌、陈昌灿、叶迪虎,孙国治,叶志浩,叶仲连,叶纪安等创办了全镇最早的10家户办家庭五金厂,生产各种汽配零件。[55]这十家户办企业的诞生,缘于六村的村办五金厂。当年,难以维持生存的店口六村大队搞农田“包产到组”,“顺水推舟把厂也分了”。[56]

  此外,小五金业进入门槛较低。投入资金少,只需一两千块钱即可(当时比较普遍的筹资方式是民间借款);技术简单,容易学习,初级产品只需一两台小车床;人员可多可少,开办之初,多为“夫妻作坊”。此外,当时受“短缺经济”的影响,只要能够生产出产品,基本上不存在卖不掉的问题。市场上存在着大量的赢利机会和获取高额利润的可能空间。笔者调查发现,很多供销员出身的企业主反映,“做供销员时接到的业务,通常比较稳固,能一直延续到自己办厂以后”。而1984年前后,店口已开始成立门市部,人们亦可以通过门市部展示自己的产品,进行交易。

表3 吴家塔村创办个体企业的个案[57]

姓名 办厂前的身份 办厂年份 生产产品 办厂理由
陈仁根 乡办企业供销员 1984年 汽车配件 没有文化,但极其聪明能干,“这个社会就是要会赚钱”
吕立源 村办企业机械工 1986年 铜套 “当时村办厂里是平均工资,做再多也没用,没有积极性”
吕忠尧 村办企业开炉工 1986年 铜套 “在村办厂一个月赚50元,我算了算,自己办厂一天就能赚50元”
陈伏涛 为江西林业局砍木头(当时店口有很多人前往江西) 1987年 油嘴、气喇叭 “想回家来了,不知道该干什么,看到大家都在办厂,而且有几个亲戚也办厂”
吕周成 村办企业供销员 1988年 水龙头 “看到别人都有个体企业,我也想办了”
陈美琴 绍兴服装厂职工(娘家在绍兴) 1989年 黄油嘴 “本想办个服装厂,但丈夫不同意,说我们这里都做五金,服装厂办不好。开始卖铜棒,欠账太多;后来邻居让我女儿去他家学做螺丝,学成后办厂”

  资料来源:以上资料均来自对个案当事人的访谈

  值得说明的是,在此阶段农村广泛出现了一种合作经济组织,官方称之为“新经济联合体”,俗称联户。这些经济联合体既冲破了原集体经济的模式,又摆脱了一家一户经营的束缚,在真正自愿互利基础上实现资金、劳力、技术等生产要素的组合。以下为一个四联户企业的协议书。

合伙办厂协议书[58]

  今由王迪土、陈轧定、陈轧夫、陈金伟四联户为新庄汽拖配件厂,具体规章制度如下:

  1、由四户协商合资经办,统一管理。

  2、每户集资现金贰仟伍佰元正。

  3、所得利润,除上交国家税和一切费用外,按月发工资,所得净利润总额百分之八十提存作发展生产积累资金,百分之二十四户平均享受分配。

  管理方法:全厂由王迪土负责生产安排,陈轧夫负责财务、账目,陈轧定负责经济管理,原材料工具由陈轧夫兼。

  生产安排:生产之人每户一人,每人每月工资36元,加班每小时加班费贰角,外出人员外出补贴每天壹元伍角。以上各条由四联户协商研究决定。如有在中途弃权经营者,则负担、享受生产期间的盈亏。

  通常,联户有几种形式:资金的联合,生产资料的联合和技能的联合。多数联户同时包含了以上几种形式。如上所述,联户的组织形式主要为几户经过协商以股份的形式,共同筹集资金。入股者既是股东又是经营者、生产者,共同进行生产经营、承担生产风险。

  联户的大量出现,一方面是由于当时政策的支持,激发了农民创业致富的积极性;另一方面由于刚刚脱离人民公社,多数家庭的资金、技术、劳力等条件不足以支撑其独自创办企业。然而,联户与当今流行的“股份制”企业有着本质的不同。他们因为困难而走到一起。一旦克服了眼前的困难,由于缺乏有效的运营机制和管理理念,内部的各种矛盾容易激化,从而导致分道扬镳。[59]

  五、结语

  1984年以后的乡镇企业,在家庭工业“合法化”的前提下,内化成乡办企业、村办企业和家庭工业三个层次。三者的发展条件、生存状态迥然不同。因而,笼统地讲“乡镇企业”较为模糊,无法真实地反映乡镇企业的发展情况。

  形成这一复杂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市场的不完全开放导致资源配置的不均衡。在改革的早期阶段,地方政府通过政治、社会以及私人关系,能持续而经久地得到资本、劳力、土地等资源以支持乡办企业。换句话说,地方领导在为企业取得资源方面,相对于私人企业家而言所拥有的比较优势来自于市场的不完善。[60]由于资源市场仍未充分发展,他们在取得企业经营所必须的很多资源上所起的作用仍是极为重要的。随着产品市场的迅速发展和自由市场的形成,地方领导在资源分配的作用明显削弱了。

  家庭工业的异军突起,亦得益于当时不完善的市场。计划经济导致的“短缺经济”,为家庭工业提供了巨大的市场空间。经济利益的刺激,促使从土地中解放出来的农民纷纷寻求机会。而长期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民,由于见识、经验、知识储备等限制,通常会模仿获利的邻人,形成能人带动的模仿经济。在上世纪八十年代的浙江诸暨,很多农村的村民都主要从事一种营生:做保暖鞋,做袜子等。这些营生的共同特点是:最初有村民从外面引入这一技术并获得了高额利润,且技艺简单、投入低、有市场、容易复制。[61]

  社队企业时期奠定的基础,尤其是每个生产大队都兴建的五金厂,将店口自然从而然地带入了小五金业。集体企业培养了大批管理、技术、供销能人,这些能人成为开创家庭工业的先锋,同时也成为集体企业的竞争者。村办企业便在此情形下被挤垮。

  然而,随着市场的不断开放,乡办企业失去了资源优势,又缺乏有效的机制调动职工生产积极性,从而逐渐丧失了发展的内部动力。九十年代初,店口镇政府对乡办企业实行多种形式的转制。至1994年底,以“明晰企业产权,重组投资主体”为主要内容转制企业36家。其中转为股份制5家,转为私营16家,歇业13家,转给村办2家。[62]

  乡办企业在经历几次转制之后,“乡办企业”终于只剩下名称,实质上走向了历史的终结。

  进入九十年代以后,家庭工业的发展环境也与此前大不相同。“有产品即有市场”的时代宣告结束,竞争加剧,成本提高,利润下降。九十年代初,一大批家庭工业因欠账太多、管理不善、产品更新过慢等原因而倒闭。但受经济利益的驱使,后继者仍然络绎不绝。直至今天,小五金作坊依然遍布店口的各个村落。与此同时,部分家庭企业迅速成长,成为引领当地的“龙头”。至2011年8月,店口这个小镇,已诞生了6家家庭企业上市公司。

注释:

[1] 为前后行文的统一,以下统一简称乡办企业。1983年“撤社建乡”时,店口最开始称为乡;1985年改为“镇”。

[2] 1984年中共中央四号文件,即《中共中央、国务院转发农牧渔业部和部党组关于开创社队企业新局面的报告的通知》,发布日期为1984年3月1日。

[3]《当代中国》丛书编辑委员会:《当代中国的乡镇企业》,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年版,绪论第1页。

[4] 同上,第34-39页。

[5]50年代末期,社队企业热闹登场,尤其在1958年人民公社化之初,随着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化大办工业问题的报告》颁布,各地纷纷兴办社队企业。1959-1961三年经济困难期间,中共中央于1960年11月发出《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明确规定:“凡是作为公社派出机关的管理区(生产大队),应该集中全力做好对生产队的检查督促工作,不要直接经营生产企业。”1962年以后,中共中央又多次对整顿社队企业发出指示,规定“公社和生产大队一般不办企业,不设专业的副业生产队。原来公社。大队把生产队的副业集中起来办的企业,都应该下放给生产队经营。”经过几年的整顿,大跃进时期一哄而起的社队企业已经所剩无几。直到1965年,情况才有所改观。中共中央、国务院为缓解当时十分紧张的物资供应状况,发出了《关于大力发展农村副业生产的指示》,毛泽东于1966年在《五?七指示》中指出:“在有条件的时候,也要有一些集体办些小厂。”1970、1971年的北方农村工作会议,允许兴办地方农机厂、农具厂以及与农业有关的其他企业。有了政策的允许,社队企业又陆陆续续地在各地发展起来,但依然有不少政策规定束缚着农村工业的发展。1979年,中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农村非农产业开始走上稳步健康的发展之路。详见颜公平:《乡企前传——社队企业》(《农村工作通讯》,2008年第5期)和王凤林:《我国社队企业的产生和发展》(《中国农村观察》,1983年第4期)。

[6] 根据1996年10月29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镇企业法》。

[7] 相见1984年中共中央四号文件。

[8] 家庭工业,指乡村农户兴办的工业。本文用“家庭工业”一词,来统称乡镇企业发展初期的联户办、户办和其他合作企业。

[9]学界目前关于社队企业、乡镇企业的概述性著作主要有:马家驹主编:《中国经济改革的历史考擦》(第四章),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张毅:《中国乡镇企业——艰辛的历程》,法律出版社1990年版;《当代中国》丛书编辑委员会:《当代中国的乡镇企业》,当代中国出版社1991年版。社会学领域如费孝通、马戎等于20世纪80、90年代所做的一系列考察。相关著作有费孝通:《志在富民—从沿海到边区的考察》,上海人民出版社,2007年版;费孝通、罗涵先:《乡镇经济比较模式》,重庆出版社,1988年版;费孝通:《乡土重建与乡镇发展》,牛津大学出版社香港分社,1994年版;马戎、刘世定、邱泽奇主编:《中国乡镇组织调查》,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马戎、刘世定、邱泽奇主编:《中国乡镇组织变迁研究》,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经济学界重点在于探讨发展农村工业的目的、意义和作用;各个区域发展型式及其特征,诸如“苏南模式”、“温州模式”;以及乡镇工业与城市工业、农村经济社会宏观方面协调发展等之间的关系;乡镇企业的资金来源、内部运营等问题,详见肖莎:《新中国农村工业变迁:实践与理论》,复旦大学经济学院博士论文,2003年。

[10]这方面的论述,详见胡必亮、郑红亮:《中国的乡镇企业与乡村发展》,山西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陈鸿仪:《中国乡镇企业体制转变:市场自由化,契约形式创新和私有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张斌:《乡镇企业所有权变动的博弈分析》,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11]这类调查多见于上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除费孝通所做的一系列调查之外,较有代表性的为“当年中国村庄经济与村落文化丛书”,在中国的东、中、西部共选取了五个村庄,考察非正式制度对农村乡镇企业发展的影响。其中,东部地区选取了广东省雁田村和浙江省项东村。

[12]《店口:浙商500强的小镇样本》,《浙商》,2009年6月16日。

[13]《本办关于1989年企业统计基层年报等》,1989年1月-12月,店口镇工办113-39-40,诸暨市档案馆藏。

[14] 马家驹主编:《中国经济改革的历史考察》,浙江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148页。

[15] 同上,第23页。

[16]1979年7月,国务院颁发《十八条》,明确规定国家对社队企业实行低税、免税政策,规定社队企业所得税按当时税率的20%的比例税率征收。1979年11月10日,中国农业银行颁发《关于发展农村社队企业贷款试行办法》,为社队企业提供生产周转贷款和生产设备贷款,并在开户、贷款利率、贷款期限等方面给予优惠照顾。1980年2月,建筑材料工业部和农业部联合发出通知,规定“农村社队建材企业,由社队企业管理部门归口管理。国家和地方用于这方面的资金和物资,也由它管理和分配”。等等。

[17] 详见胡必亮、郑红亮:《中国的乡镇企业与乡村发展》,山西经济出版社1996年版,第53-54页。

[18] 张斌:《乡镇企业所有权变动的博弈分析》,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54-55页。

[19]《店口镇志·工业·集体企业》,由店口镇政府提供,尚未刊发。

[20] 陈鸿仪:《中国乡镇企业体制转变:市场自由化,契约形式创新和私有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8页。

[21] 同上,第29页。

[22]《店口公社社办企业管理制度(1982)》,1983年8月,中共店口镇委镇政府113-32-19,诸暨市档案馆藏。

[23] 威廉·伯德、林青松主编:《中国乡镇企业的历史性崛起:结构、发展与改革》,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547页。

[24]《申请报告》,1984年,中共店口镇委镇政府113-35-23,第37页,诸暨市档案馆藏。

[25]《诸暨县农行和信用社去年给乡镇企业贷款七千多万元:支持一千多个乡镇企业创产值一亿五千多万元》,《浙江日报》1985年1月26日。

[26]《中国农业银行贷款合同》,1984年,中共店口镇委镇政府113-35-23,第57页,诸暨市档案馆藏。吴家塔村的村办企业勤寨机械厂,从1975年开办到1999年倒闭,只在最困难时凭村干部的私人关系,从店口工办借到了5万块钱,此外全部通过民间借款,未获得政府的任何资金支持和银行贷款。

[27] 陈鸿仪:《中国乡镇企业体制转变:市场自由化,契约形式创新和私有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1页。

[28]《店口镇八五年度乡村企业联户个体基本情况》,1986年2月,中共店口镇委镇政府档案113-35-20,诸暨市档案馆藏。

[29]《申诉报告》,1984年,中共店口镇委镇政府113-35-23,第20页,诸暨市档案馆藏。

[30]《店口镇志·工业·集体企业》,由店口镇政府提供,尚未刊发

[31]《社队企业经营管理制度》,1981年,店口镇工办档案113-32-19,诸暨市档案馆藏。

[32]当时为了更好地调动供销员的积极性,乡办企业规定,“五金业,每个供销员的业务为4万,每万贴1%;超过4万每万贴3%,利率为40%,货款进70%”。详见《社队企业经营管理制度》,1981年,店口镇工办档案113-32-19,诸暨市档案馆藏。

[33]《店口公社社办企业管理制度(1982)》,1983年8月,中共店口镇委镇政府113-32-19,诸暨市档案馆藏。

[34] 每个生产队的工分有所差异,1970年代店口大部分生产队的工分一般每天为0.28元。

[35]笔者在店口做田野调查时,听到这样一个故事。村里有一个男人是“国家户口”(非农),年轻时找媳妇只有一个要求,必须也是“国家户口”。最后果然找了一个“国家户口”的女人,但她家有遗传病史,生了个儿子是智障,两人前几年因感情不合离婚。这样的例子并非偶然。在当时的人们认为,“工人”有稳定的工作,会比种田的农民生活得更好。

[36]《乡办企业经济承包责任制政策》,1984年,中共店口镇委镇政府113-35-23,第9-14页,诸暨市档案馆藏。

[37] 黄祖文:《乡办工业收益分配问题探讨》,收入于1986年农村工作部文件(案卷号2),诸暨市档案馆藏,第2页。

[38] 同上,第7页。

[39] 在与《先行者——一个小镇的中国未来》的作者裘浙锋的访谈中得知,有些乡办企业是“假”的。他在写作该书时,在店口当地采访了将近200个人。

[40] 张斌:《乡镇企业所有权变动的博弈分析》,合肥工业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1页。

[41] 中共诸暨县委农工部调查组:《面临家庭工业激烈竞争,村办工业亟需加强领导——店口乡村办工业情况调查》,1985年4月,中共诸暨县委农村工作部档案42-7-2,诸暨市档案馆藏。

[42] 同上。

[43] 该材料主要来自诸暨县委农工部的调查,并经访谈店口当地人证实。新一村支书陈伯生后因贪污等原因被判刑十几年,前年出狱,闭口不谈往事。

[44] 主要资料来自中共诸暨县委农工部调查组:《新民村办厂倒闭乱糟糟》,1985年4月,中共诸暨县委农村工作部档案42-7-2,诸暨市档案馆藏。

[45] 主要资料来自对曾担任过勤寨机械厂厂长的陈爱凤、会计陈吕兴的访谈,以及由陈爱凤提供的一份关于勤寨机械厂创办过程的书面说明。

[46] 中共诸暨县委农工部调查组:《勤寨机械厂越办越兴旺—店口吴家塔村办工业情况调查》,1985年4月,中共诸暨县委农村工作部档案42-7-2,诸暨市档案馆藏。

[47] 同上。

[48] 章灿正:《浅谈家庭工业在农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1985年2月,中共诸暨县委农村工作部档案42-7-2,诸暨市档案馆藏。

[49] 威廉·伯德、林青松主编:《中国乡镇企业的历史性崛起:结构、发展与改革》,牛津大学出版社1994年版,第126-129页。

[50] 关于这些人的故事,详见裘浙锋:《先行者——一个小镇里的中国未来》,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

[51]在采访吴家塔村的一位企业家时,他告诉笔者:1986年,他创办了自己的企业。之前在勤寨机械厂开炉,做了两年半,每月50/60元工资。当时铜只要3000多块钱一吨,他通过工资换算,觉得自己做一天可以赚到50元,遂决定自己办厂了。

[52] 这些资料主要来自对陈仁根及其儿子陈仲海的访谈。

[53]《本镇工办关于1990年度村以下企业产值指标统计年报表》,1990年12月,中共店口镇委、镇政府113-40-17,诸暨市档案馆藏。

[54]《店口公社社队企业统计资料汇编(1972-1979)》,1980年11月,中共店口公社委员会管委会档案113-31-19,诸暨市档案馆藏。

[55]《店口镇志·工业·个体企业》,由店口镇政府提供,尚未刊发。

[56] 裘浙锋:《先行者——一个小镇里的中国未来》,浙江人民出版社2008年版,第64页。

[57] 值得说明的是,小五金产品纷繁多样。20世纪80年代店口人主要生产铜套、黄油嘴,因为生产工艺简单,投入少,销量多;1990年以后向多样化发展,主要有汽车配件、水暖配件等。

[58]《个体联户申请报告》,1985年1月-12月,中共店口镇委镇政府113-35-20,诸暨市档案馆藏。

[59]如今颇为知名的诸暨市第二汽配厂,前身为1983年,时任湄池区工办主任的吕九斤,联合其他九位政府官员办的联营企业。但办了一年后,因意见不合解散。解散时,每人发了一把自动伞,有人开玩笑说:“我们现在真的就‘自动散’了”。

[60]陈鸿仪:《中国乡镇企业体制转变:市场自由化,契约形式创新和私有化》,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51页。

[61]笔者所在的村子,大部分男人外出“撑船”(水泥机动船,主要用于载运沙子和石灰),女人在家务农。当时这些人被称作“撑船老板”。然在九十年代末期,随着交通运输业的发展,铁路、汽车、航运的发展,这些“水泥船”大部分被淘汰。“撑船老板”不得不改办成本极高的钢板船,而利润空间的急速下降,迫使很多人放弃“撑船”,另谋生路。

[62]《店口镇志·工业·集体企业》,由店口镇政府提供,尚未刊发。由于1991年,店口镇与紫东乡合并,所以乡办企业的数量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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