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魏晋南北朝史研究综述

  本年度魏晋南北朝史研究成果丰富,出版专著主要有:韩树峰《汉魏法律与社会:以简牍、文书为中心的考察》(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赵昆生《三国政治与社会》(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姜望来《谣谶与北朝政治研究》(天津古籍出版社),王永平《汉晋间社会阶层升降与历史变迁》(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张旭华《魏晋南北朝官制论集》(大象出版社),付开镜《魏晋南北朝官员惩治与复起研究》(学苑出版社),牟发松《汉唐历史变迁中的社会与国家》(上海人民出版社),孟宪实、荣新江、李肖编《秩序与生活:中古时期的吐鲁番社会(繁体版)》(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丰建泉、王忠《三国时期军事情报问题研究》(河南大学出版社),毕波《中古中国的粟特胡人——以长安为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张齐明《亦术亦俗——汉魏六朝风水信仰研究》(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余欣《中古异相——写本时代的学术、信仰与社会》(上海古籍出版社),刘屹《神格与地域——汉唐间道教信仰世界研究》(上海人民出版社),卢巧琴《东汉魏晋南北朝译经语料的鉴别》(浙江大学出版社),胡中才《道安研究》(宗教文化出版社),高人雄《北朝民族文学叙论》(中华书局),刘林魁《(广弘明集>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何诗海《汉魏六朝文体与文化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柏俊才《“竟陵八友”考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论文集有《中国中古史研究》编委会编《中国中古史研究(第二卷):中国中古史青年学者联谊会会刊》(中华书局),《吴简研究》第3辑(中华书局)。举办的学术研讨会有:9月17 -18日,第三届中日学者中国古代史论坛在武汉大学召开,主题为“朝野之间——中国中古国家秩序与地方社会”;10月18 -21日在山西太原召开了中国魏晋南北朝史学会第十届年会暨国际学术研讨会。本年度发表的论文300多篇,以下择要介绍。

  政治

  黄惠贤《曹魏侍中机构的发展和变化》(《襄樊学院学报》第7期)指出曹操为限制尚书台权力过大于相府置秘书令丞,曹丕称帝后,改秘书令丞为中书监、令,尚书台典机要之权移中书,魏明帝逝世后,为发展专制皇权限制中书权势,门下、散骑以至秘书省则相应创建。刘雅君对三国两晋南北朝的东官官制尤其是太子师傅制度、武官制度的演变有系列研究,具体见《试论两晋太子师傅制度》(《华东师范大学学报》第3期)、《试论孙吴的太子师傅制度》(《历史教学》第14期)、《蜀汉东宫官制述论》(《历史教学问题》第1期)、《试论齐梁东官武官体系及其变化》(《许昌学院学报》第1期)。张兴成则有多篇文章探讨了晋宋时期的宗室制度,尤其是宗室任官制度,见其《晋宋宗室官员考黜略论》(《上海师范大学学报》第1期)、《晋宋宗室任官制度综析》(《浙江学刊》第1期、《两晋宗室制度差异及其形成原因探析》(《中州学刊》第1 期)、《两晋宗室司衮要论》(《阅江学刊》第1期)。张小稳《魏晋南朝时期都督职位的等级划分与功能分析》(《北华大学学报》第2期)考察了都督职位中都督、监、督三个等级形成的时间,认为都督的等级划分不仅可以用来区分都督区的等级,而且可以显示任职者的身份高低,以及用来赏功罚过。王蕊《南朝御史中丞考论》(《东岳论丛》第9期)指出监察是御史中丞的主要职能,而参与制度建设、宿卫宫城、出任使职则是其辅助职掌,并对该职的选任标准及地位进行了考察。李文才、张琛《魏晋南朝太子舍人、太子中舍人职掌的发展与变化》(《阅江学刊》第3期)认为太子舍人、中舍人在魏晋南朝已成为国家正式职官,其职能均有所拓展,任职资格上对门第的要求也日益提高。

  梁满仓《论吕布与董卓的关系——兼论吕布的“反复无常”》(《安徽大学学报》第3期)认为吕布并非天性反复无常,他因认同董卓反宦官的政治态度而投靠董卓,又因反对其代汉而杀之;吕布杀董卓,在历史上有积极意义。朱子彦、王光乾《曹魏代汉后的正统化运作——兼论曹魏禅代对蜀汉立国和三分归晋的影响》(《中国史研究》第1期)指出曹氏代汉后仍不遗余力地进行王朝的合法化与正统化运作,这集中表现在:曹丕、曹睿父子,竭力模仿尧舜禅让,通过礼遇汉献帝及其后妃,笼络汉之元老耆宿,更易正朔、服色,逐步确立“魏家舜后说”,并对郊祀礼制加以改革,从而对曹魏的正统化地位进行了确立和完善。方韬《从(晋辟雍碑)看晋武帝立嗣》(《贵州文史丛刊》第4期)认为晋武帝为保证太子司马衷顺利继位,让其莅临辟雍观礼,此举提升了太子的士林声誉,而陪同太子辟雍观礼的贾充、司马攸、杨珧分别代表着功臣、宗室、外戚三派政治力量,是咸宁二年后晋武帝对西晋政局改组后的集体亮相。仇鹿鸣《从族到家:宗室势力与西晋政治的转型》(《史学月刊》第9期)认为晋武帝通过多次调整诸侯王国格局,完成了魏末以家族为单位的权臣政治向以帝王为中心的皇权政治这一转化,并成功将晋初以宗室诸王为主的分封格局扭转为以帝系诸王为主,确立了皇族在宗室中的核心地位。李琼英《论东晋后期司马道子对寒人的任用》(《阅江学刊》第5期)与王永平《论东晋孝武帝、司马道子之重用宗室、寒士与寒人》(《江苏社会科学》第5期)两文都对东晋孝武帝及司马道子主政时期寒人在政治上的崛起进行了考察。王永平《论刘牢之的成败与北府武人势力的兴起——兼析次等土族将门早期代表人物的心态》(《南京师大学报》第5期)通过对刘牢之政治生涯的考察探讨北府武人在门阀政治下的生存态势。鲁力《宗王出镇与刘宋政局》(《河南师范大学学报》第6期)指出在门阀势力仍然较强的形势下,刘宋继续推行宗王出镇制以保持力量对比上的优势,此举对巩固刘宋初期政权起到了积极作用,但孝武帝后出镇宗王因势力过大而遭致削弱,却又因此导致了异姓势力的兴起。

  柏俊才《北魏三都大官考》(《中南大学学报》第1期)认为北魏前期的三都大官是用来笼络功勋卓著者及中原士人等各阶层力量的勋官,拥有决狱、率兵出征、辅政的权力。徐美莉《北魏军镇长官多种官称的历史语境考察》(《内蒙古社会科学》第4期)考察了北魏前后期军镇长官与军官名称的演变。张鹤泉《北魏前期诸王虚封地改封考》(《古代文明》第1期)指出北魏对诸王虚封地存在改封现象,目的是为提高或降低其地位。张鹤泉、侯瑞《北魏孝文帝改革诸王爵位封授制度考》(《社会科学战线》第9期)提出孝文帝太和十六年爵位改革规定道武帝直系子孙才可以拥有王爵,其余诸王都被降爵,同时实行虚封爵与开国爵等级一体化以及爵品与官品合一的措施,并确定诸王食邑标准的亲疏世减法,而且诸王封地形成郡、国并存的局面。胡阿祥《魏晋南北朝之遥领与虚封述论》(《南京师大学报》第5期)指出三国的遥领、虚封,主要基于正统地位的争夺或彰显,遥领主要包括虽在疆域之内但统治实力不达之处以及不在掌控范围内的“化外之地”两种情形;东晋十六国南北朝的遥领、虚封情况更加复杂,其对象或是“内臣”,或是“外臣”,还有虽在疆域之内但地方官员无法进入该地实施统治的情形。刘军《北魏宗室亲恤制度试探》(《甘肃社会科学》第4期)考察了北魏为宗室提供经济补助的亲恤制度在孝文帝改革前后的变化及其影响。盛姗姗《北魏“改定内官”以后嫔妃阶位名号考略》(《史林》第2期)认为北魏孝文帝依照周礼“改定内官”的新制度袭用了汉族王朝遗留下来的很多称号,北魏自己创制的名号也不背离嫔御名称方面的文化传统。

  薛海波对北魏末年的邢杲暴动与镇民暴动的原因、性质及影响进行了分析,见其《论北魏末年的邢呆暴动》(《齐鲁学刊》第5期)、《北魏末年镇民暴动新探——以六镇豪强酋帅为中心》(《文史哲》第2期)。陈开颖《常氏集团与北魏政治及佛教》(《北方论丛》第3期)指出北魏保太后常氏解决了太武帝后期因太子监国、儒佛之争而引起的皇权分化及教化传统选择的遗留问题,是促成北魏由武功过渡到文治的关键人物,常氏干政还开启了北魏皇太后临朝听政的新传统。王铭《“正统”与“政统”:拓跋魏“太祖”庙号改易及其历史书写》(《中华文史论丛》第2期)指出北魏及东、西魏在拓跋宗庙“太祖”庙号上屡有改易,从中体现拓跋宗室各种势力的政治斗争,以及东、西魏敌对政权对各自政统合法性的解释,并揭示《魏书》所体现的鲜明政治立场。姜望来《论“亡高者黑衣”》(《中华文史论丛》第1期)认为东西魏时期道士造黄黑之谶以附会东西兵争胜负,北齐文宣帝灭道后,黄黑之谶演变为黑衣之谶,并将矛头直指高氏及佛教徒,并为北周政权利用。熊伟《西魏武川集团社会与政治构成分析》(《许昌学院学报》第4期)、《西魏关中本位政策乡土性的成因与影响分析》(《电子科技大学学报》第4期)对西魏武川集团的构成与关中本位政策进行了考察。洪卫中《魏晋南北朝废帝浅论》(《许昌学院学报》第4期)认为权臣控制朝政图谋篡位、宗室成员对皇位觊觎抢夺、帝王本身的素质引发的荒唐和暴政、政权兴亡频繁等,是导致废帝最为直接和突出的原因,并分析了帝王被废对当时政治、文化和社会意识等带来的消极影响。孙立群、刘东升《永嘉之乱与北方政治格局变迁》(《河北学刊》第3期)主要分析了永嘉之乱后北方地区中央政权与地方豪族之间的关系。

  民族、中外交流

  罗新《说北魏孝文帝之赐名》(《文史》第3期)将北魏孝文帝赐名置于代北集团华夏化的历史背景下观察,指出孝文帝赐名对象不局限于代人,还包括一部分华夏人士,此举反映了太和姓、名改制本身并非单向度的“汉化”或“华夏化”,而是孝文帝为北魏王朝争取正统地位所进行的诸多重塑华夏传统的文化建设之一。李玉顺《试析拓跋鲜卑部落联盟》(《满族研究》第2期)与《浅析拓跋代国》(《黑龙江民族丛刊》第3期)两文考察了以嘎仙洞系统鲜卑王族为核心的部落联盟政权,以及从鲜卑部落联盟发展而来的拓跋代国的建立与兴亡,对北魏前期的历史进行了分析。刘军《论鲜卑拓跋氏族群结构的演变》(《内蒙古社会科学》第1期)探讨了北魏统治前后,鲜卑拓跋氏族群结构由草原时代的“直勤”转变为王朝时期的宗室,组织机理由平等无别的血亲氏族演变为亲疏有序的家族关系。杨军《宇文部世系及始迁时间地点考》(《贵州社会科学》第2期)认为鲜卑宇文部首领的世系自普回以下应为莫那、可地汗、莫槐、普拔、丘不勤、莫廆、逊呢延、乞得龟、逸豆归八世九主,约3世纪中叶此部自鲜卑故地南迁辽西。李海叶《后燕退据龙城后政治之“反动”》(《内蒙古大学学报》第4期)考察了慕容鲜卑在中原建立的后燕为北魏所灭退据龙城后,政治势力构成和政治制度两个方面呈现出明显的鲜卑化倾向。同作者《前燕中原时期胡汉分治制度考》(《内蒙古社会科学》第2期)指出前燕中原时期的职官系统在形式上已完全汉化,但承袭了辽东时期的军户制,军队内部鲜卑和汉人分别编制,任鲜卑族为军府将领,形成了胡汉分治的格局,成为五胡十六国时期极具民族融合特色的政治制度。同作者《慕容氏龙城归葬习俗与民族融合》(《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第3期)认为建立了五燕政权的慕容鲜卑统治者始终保持着龙城归葬习俗,这与其民族意识及汉化进程密切相连,是慕容氏在入主中原后努力维系政权的民族性、保持民族发祥地之统治政策中的重要一环。赵红梅《慕容鲜卑早期历史探论——关于慕容氏的起源及其对华夏文化的认同问题》(《学习与探索》第3期)认为“慕容”之称源自檀石槐时期的中部大人“慕容”,慕容廆时作为姓氏固定下来,并指出对华夏的认同是少数民族得以迅速发展的重要原因之一。

  魏军刚、张弘《试论南凉王位继承兄终弟及现象》(《乐山师范学院学报》第8期)指出南凉政权主要推行兄终弟及的继承制度,这主要是当时内外局势发展、秃发鲜卑传统政治、继任者才能和实力、“国人”阶层拥戴等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恩实《高句丽“使者”、“皂衣先人”考》(《东北史地》第5期)对高句丽早期政治名号序列中,由“使者”、“皂衣先人”构成的“宦于王”职类的发展演变进行了考察。王世丽《东晋以来爨氏与中央和地方势力的关系》(《文山学院学报》第5期)认为东晋以来爨氏通过保持向王朝的朝贡及统合夷汉部曲,维护了其与中央、地方关系的互动,并在南中维持了相对稳定的统治区域,不过整个爨区依然维持联盟而非集权形式。范恩实《从榆树老河深墓地看夫余邑落人群构成——兼及夫余地方统治体制问题》(《北方文物》第1期)考察指出该墓地包括了四个人群等级:相当于邑落首领的诸加,以及豪民、国人,还有少量奴隶,而与统治者属于不同部族的下户没有出现在墓地之中,这也说明夫余是通过以宗族为基础的武装殖民建立起对地方的统治。

  石云涛《3-6世纪的草原丝绸之路》(《社会科学战线》第9期)指出3-6世纪草原丝路的发展存在四个重要时期:曹魏、西晋政权与车师后王国建立密切关系时;北魏前期建都平城与西域交往时;北魏后期柔然与西域交通时;东魏和北齐交通西域以及突厥沟通波斯、拜占廷时。王欣《高昌内徙与西域政局》(《中国边疆史地研究》第3期)考察在柔然、高车与北魏三方角逐西域的政治格局下,高昌内徙以寻求北魏保护的结果与意义。郭威《勿吉与中原王朝的朝贡关系》(《商丘师范学院学报》第5期)指出北魏孝文帝至北齐末年,勿吉与中原王朝间存在未制度化的朝贡关系,中原王朝的民族政策、政治军事影响力及边境贸易的吸引,是双方朝贡关系得以维持的基本动因。李方《中古时期中原王朝和地方政权治理西域的经验与教训》(《南京师大学报》第2期)认为中原王朝和地方政权都采取“恩威并用”的方式经营西域,具体体现在经济上优惠、政治上拉拢、文化上宽容、军事上镇压,而且大多还在西域条件较成熟的地方建立郡县,以此作为经营西域的牢固根据地。

  经济

  谷永强《曹魏屯田制的选择及租佃机制的演进》(《许昌学院学报》第3期)认为施行屯田是曹魏政权应时的经济举措,实为军事政治目的服务,基本实现了兴办初衷,曹氏所推行的“分田之术”代表了田租制度的演进,使曹魏屯田深具历史地理意义。张尚谦《“品式”和西晋(户调式)研究》(《云南民族大学学报》第1期)指出西晋赋税制订有“品式章程”,《户调式》即“式”方面的规定,与“户品”等配套,作为划分户等、按等纳税时“比照”和“折算”的基样,包括“户样”和“调样”两项内容。权家玉《东晋南朝的屯田及其地位》(《江西社会科学》第4期)指出东晋时期注重中央财政的增强,对屯田机构的设立关注颇多,且多为民屯倡议;南朝时期注重边防,强调军镇财力的增强,而不再关注机构问题。汪莉《南朝江东地区的蠲免》(《江苏社会科学》第3期)提出在南朝前期作为重要荒政措施的蠲免,到南朝后期还行之于流民,承担起调节国家、地主与农民在财富分配与徭役承担等方面矛盾的责任,是统治者施惠于民以稳定社会秩序的有益尝试。

  范兆飞、张明明《十六国北魏时期的坞壁经济》(《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第2期)分析了坞壁因坞主及坞民身份的不同所具有的不同类型及经济结构:汉人坞壁的经营方式带有庄园制经济的色彩,而胡族坞壁则刻有部落制经济的烙印;并考察了坞壁经济的常态和显著特点,并指出坞壁经济从兴起、发展、壮大到消亡的过程,是国家政府与地方大族力量消长的风向标。陈金全《试论北魏的官营苑囿与国营牧场》(《宜春学院学报》第6期)指出北魏的官营苑囿与国营牧场因分别用于满足皇室与国家的需求,随着农业经济的恢复发展及拓跋族封建化进程的日益加深,前者因其重要性降低而被大量罢除,后者则因其地位的重要性而被保存下来。韩树峰《汉唐户主资格的变迁》(《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第1期)揭示了从两汉至唐代户主资格渐趋严格的现象,指出汉唐户主人选的变迁取决于户主对政府所负经济义务的强弱,是汉唐赋税制度变化的结果,与儒家强调的伦理道德无关。侯旭东《从朝宿之舍到商铺——汉代郡国邸与六朝邸店考论》(《清华大学学报》第5期)认为汉代郡国在都城设立住宿设施“邸”服务郡国官吏,郡邸不止是官吏进京的住所,也是官场私下交往的重要舞台;南朝时期邸从王公住所发展成为渔利的商铺,称为邸店或邸舍,是与邸的特殊地位、使用者可利用官方渠道与机构免费运送货物分不开的;唐代以后法网渐严,邸店特权地位受到挑战,逐渐沦为一般商铺的通称。

  社会

  礼俗。叶少飞、路伟《(三国志)中的投降礼仪》(《襄樊学院学报》第3期)分析了投降者的不同类型及不同的投降礼仪、投降结果、投降礼仪的特点与历史作用。郭炳洁《从释奠礼的演变看汉魏六朝“师”政治地位的变化》(《学术交流》第7期)指出从汉代到魏晋南北朝,在象征国家尊师重教的释奠仪式发展过程中,“师”的政治地位呈下降之势:由“师者不臣”到“师者亦臣”,这是由皇权在教育领域内强化集权、儒学主导地位丧失等因素决定的。张焕君《礼制与人情的调适——以魏晋时期前母的服丧问题为中心》(《山西师大学报》第1期)与《从居丧之礼的变化看魏晋时期孝道观的调适》(《史学集刊》第6期)两文从不同侧面指出儒家思想、礼制与社会现实之间的调适与互动。邹远志《两晋改葬服议题所见礼家对郑王之学的超越》(《衡阳师范学院学报》第2期)也考察了晋人重服的文化心理与两晋礼学重实用的特点。宋燕鹏《试论汉魏六朝民众建立祠庙的心理动机》(《社会科学战线》第3期)认为汉魏时期人神祠庙越来越多的原因主要有:不断有人死后因各种原因被祭祀为神;万物有灵观的影响;先秦以来巫信仰的广泛盛行;“生则封侯,死则庙食”的生命追求。张旭华《两晋时期的丧礼实践与中正清议》(《史学月刊》第12期)指出两晋王朝在对汉魏以来的丧葬礼制进行改革完善的同时,又通过州郡中正主持清议,着重从丧礼的实践方面来维护孝道,并将违犯丧制、有悖孝道、居丧违礼作为清议的主要对象。

  张鹤泉、王萌《北魏皇帝赐宴考略》(《史学集刊》第1期)对北魏皇帝赐宴的类别、皇帝赐宴的特点和赐宴的社会作用进行探讨,指出北魏皇帝的赐宴与皇帝不同的施政方略具有联系。苗霖霖《北魏后妃出家现象初探》(《古代文明》第1期)考察了北魏后妃出家的背景、现象及其原因、影响。刘志《魏晋南北朝节日延寿求福风俗与道教文化》(《西夏研究》第1期)对延寿求福风俗与道教文化的相互影响进行了探讨。甄尽忠《魏晋南北朝时期尊老养老制度述论》(《渭南师范学院学报》第9期)考察了各封建王朝尊老、养老的制度和礼仪以及对老人的具体的救助措施。阎步克《乐府诗(陌上桑)中的“使君”与“五马”——兼论两汉南北朝车驾等级制的若干问题》(《北京大学学报》第2期)提出《陌上桑》中的“五马”未必指“一车之马”,也可以理解为“一队之马”;汉代存在大量低级使者,他们的车队构成多种多样,把“五马”车队之主看成一位低级使者,可能更符合原诗情境与历史背景。侯旭东《秦汉六朝的生日记忆与生日称庆》(《中华文史论丛》第4期)认为虽然生日记忆早已存在且根植于本土的传统,但主要目的在于了解子女或自己的命运,由单纯的记忆转变为年度性的庆祝,最早见于南朝末年江南地区,应是受到佛教佛诞活动的启发,并在成佛信念的引导下出现的,到了唐代,生日称庆则自下而上,由民俗发展成为国家庆典。郭浩《汉晋“名片”习俗探究》(《史学月刊》第9期)考察了谒、刺作为两种不同功能的“名片”,在适用情境、便利程度、产生流行时间、形制等方面所具有的不同特点。陈艳玲《宗教影响下魏晋迄唐生育礼俗探微:以佛道教为中心》(《河南师范大学学报》第3期)指出佛教的报应轮回说与道教的符篆、咒语、服水、吞符等宗教内容被写入了产科书籍及病史中,因而在产事过程中形成了医者、病者、普通信众甚至职业教徒等不同的行为和观念,对中古医学尤其妇产科领域的发展产生了深远影响。孙英刚《幽明之间:“见鬼人”与中古社会》(《中华文史论丛》第2期)考察了中古时期的见鬼人在政治舞台、社会生活、医疗领域的活跃状状,指出在医疗、驱鬼、返魂等方面,见鬼人与佛道两教存在竞争关系,并且遭到排斥和打击,但在一些技术层面,佛道却借鉴了巫术的解释和方法;不论医者,还是宗教人物,在救死扶伤或者驱除恶鬼之后,时常借助见鬼人的嘴来验证自己的医药或者法术的功效。

  家族·群体。何怀宏《世袭社会的另一种形态——对六朝士族社会的一个初步观察》(《史学月刊》第2期)按照以政治权力、经济财富和文化名望这三种主要社会资源的分配作为划分社会形态的标准,将魏晋南北朝社会视为与西周春秋的世袭社会既同类又有别的“世袭社会”,介于秦汉与唐两个“选举社会”之间。刘玉山《关于魏晋南北朝士族、庶族问题的再探讨》(《阅江学刊》第5期)对士族、庶族等词汇进行比较、辨析,指出严格意义上的士族指高门士族,其余所谓的“次等”与“低级”士族并不存在,不应视为士族。

  仇鹿鸣《乡里秩序中的地方大族——汉魏时代的河内司马氏》(《中国史研究》第4期)指出司马氏家族应属于东汉中后期兴起的新兴文化家族,其家族文化特征的形成与河内地域社会风气的变迁有密切关系,河内乡里社会对司马氏家族崛起具有不可忽视的作用,司马氏正是借助乡里交往、通婚网络,从地方进入中央政治舞台,从一个普通的地方大族,一跃而成为皇族。范兆飞《两晋之际的士族生态与幽冀形势——以王浚为中心的考察》(《学术月刊》第3 期)指出西晋时期太原王浚家族的不同成员因参与不同的党派斗争而呈现出分流的家族生态;王浚经营北部中国的力量构成体现出血缘性和地缘性的双重特征。王永平《从“刚明清肃”到“雅好清言”——十六国北朝北海王氏之门风与文化的基本特征及其演变》(《史学集刊》第2期)分析指出:十六国北朝时期北海王氏家族从寒门小族挤人士族的行列,随之其家学门风也日趋雅化,从明法术的非儒学世族发展成崇尚清谈的名士群体代表,在家族内部则重视儒家伦理教育,擅长朝仪,并以此维持其家族门望。同作者《墓志所见北魏后期迁洛鲜卑皇族集团之雅化——以学术文化积累之提升为中心的考察》(《学习与探索》第3期)分析墓志指出:通过入学接受汉文化教育、精选宾佐、招集汉族名士,鲜卑诸王的文学艺术才情与经史学术修养都获得了一定提升。张金龙《高欢家世族属真伪考辨》(《文史哲》第1期)认为《魏书》、《北齐书》、《北史》等史籍所载北齐皇室属于自后燕降魏的勃海高湖之直系后裔这一世系是毋庸置疑的,与鲜卑是楼(娄)氏毫不相干,虽然高氏鲜卑化甚深,但汉族文化因素亦未完全泯灭。

  其他。甄尽忠《论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旱灾与赈济》(《吉首大学学报》第2期)考察旱灾集中的时间及地点,以及各封建政权的具体赈济措施。周景勇、严耕《论魏晋南朝时期帝王诏书中的生态意识》(《江西社会科学》第2期)提出帝王诏书中蕴含着有益的生态意识:调和阴阳、济育群生的生态和谐意识,采捕以时、宽刑育物的生态保护意识,弛禁山泽、劝课农桑的生态经营意识。马晓峰《魏晋南朝时期的堰埭建设》(《阅江学刊》第3期)指出堰多用于农田灌溉、排洪抗涝、军事斗争等方面,埭则兼用于内河水道航运方面,并因此成为政府埭税的重要依托,堰埭建设在农业水利和军事防御两个方面均体现出独特的功能。邵正坤《北朝豪族与社会救济》(《贵州社会科学》第1期)对北方豪族积极发起并参与社会救济的具体表现及影响进行了考察。徐冲《从“异刻”现象看北魏后期墓志的“生产过程”》(《复旦学报》第2期)考察了北魏后期墓志中存在的多种“异刻”现象指出:“异刻”现象的存在显示出墓志的生产过程是丧家、朝议等多种要素共同参与和互动的结果,丧家也借由这一过程对自身在北魏后期社会权力网络中的位置感进行确认与强化。

  思想文化

  郝虹《魏晋儒学盛衰之辨——以王肃之学为讨论的中心》(《中国史研究》第3期)探讨了此时期儒学衰落与兴盛的真正内涵,认为儒学衰落与强盛的对立观点共存的原因在于,其集学术思想、官方意识形态、文化传统三重角色于一体,且三者相互纠葛所致。同作者《魏晋递嬗下的儒学传承——高平陵政变的文化背景之争辨析》(《大连大学学报》第2期)认为经过两汉近400年儒学的官方意识形态化,儒学已积淀成中国文化的主体,因此高平陵政变背后无明显的思想文化之争,魏晋递嬗背后亦无明显的政治文化之争。梁满仓《三国儒家思想的特点》(《襄樊学院学报》第4期)指出儒家思想和学说通过自我调整经历了从繁琐无用到师古实用的变化过程,其崇礼、尚德、民本、孝悌、节俭等讲求实用的思想,都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张金龙《儒家经典:北魏孝文帝思想的理论源泉》(《东岳论丛》第1期)从诏书与君臣对话中分析北魏孝文帝对儒家经典的引用,体现出儒家思想对孝文帝统治实践的强烈影响。楼劲《魏晋墨学之流传及相关问题》(《中国史研究》第2期)指出魏晋墨学并未因儒学独尊而衰歇,当时学者仍多读《墨》用墨,名、墨新著也时有出现,墨学部分成分还在道教中承续和变迁,构成墨学发展的又一分支,认为墨学的流传特点反映了当时子学传播和发展的某些共同问题。石静《略论士人心态对两晋史学的影响》(《社会科学辑刊》第5期)认为两晋士人迫切求名、淡化天命、笃信鬼神的普遍心态促进了史学的繁荣,推动了两晋史学独特风貌的形成。

  刘玲娣《顾欢注老佚文略考》(《湖北师范学院学报》第5期)指出《经典释文》中的“顾云”有可能是顾越注老佚文;《道德真经注疏》和《道德真经取善集》中的“顾日”,则可以肯定是顾欢注老佚文;敦煌文书S4430中的数条注文,则不可能全是顾欢注老佚文。闫宁《齐梁(五礼仪注)修撰考》(《文史》第4期)考察了《五礼仪注》修撰之始末,所关涉之人物事迹,礼局学士制度及其于齐、梁两代乃至后世礼制建设之意义。赵灿鹏《南朝梁元帝(职贡图)题记佚文的新发现》(《文史》第1期)辨析了清末民初人葛嗣澎《爱日吟庐书画续录》著录中保存的梁元帝《职贡图》的题记佚文。孔琴琴《周嘉猷(南北史世系表)中有关会稽孔氏的缺漏》(《南京晓庄学院学报》第2期)结合唐代墓志材料对周嘉猷《南北史世系表》中孔休源一支的世系记载进行补充,并肯定《梁书》、《南史》中孔休源为“冲之八世孙”的记载。吴晶《(宋云惠生行纪)文本构成新证》(《西域研究》第3期)指出《宋云惠生行纪》的文本主体应为《惠生行纪》,而非传统观点认为的《宋云行纪》。刘艳萍《邓粲(元明纪)(晋纪)(晋阳秋)三书关系考》(《古籍整理研究学刊》第6期)认为邓粲所撰三书实为二书,即《元明纪》和《晋阳秋》。刘伟航《再论三国时期的“义”》(《阅江学刊》第5期)辨析《三国志》中与“义”有关的词汇,指出三国“义”伦理具有两大时代特色,即以“春秋之义”来表达时人的道德态度并指导、评价人们的行为以及大量以“义”为名的杂号军职的出现。孙明君《谢灵运(劝伐河北书)辨议》(《北京大学学报》第3期)认为谢灵运上书的根本动机在于:借上书表白自己对文帝及刘宋政权的政治态度,以求得到文帝的理解;同时在书中也表明了自己从此将归隐林泉的人生志向。耿铁华《好太王碑辛卯年条与相关问题》(《社会科学战线》第11期)对碑文进行重新释读,考察了倭之实体以及高句丽与百济、新罗之关系。李景文《从(隋志)到(宋志)看汉魏六朝别集的散佚》(《史学月刊》第2期)就目录分类中“别集”这一个案,透视汉魏六朝文人别集在各目录著作中的著录情况,总结其在历史传承过程中收藏和散佚的特点。

  姚鸫《试述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土商人的佛教信仰》(《史林》第2期)探讨了这一时期不少中土商人接受并信仰佛教的原因,并考察了中土商人所参与的主要佛教活动:弘传佛法;向寺院与僧伽布施;资助佛事活动;协助僧侣前往各地传法;帮助僧侣传递佛经。宋效梅《从“三玄”的时空分布看魏晋南北朝玄学发展及其与儒佛的联系——以(隋书·经籍志)中的“三玄”作品为据》(《南京晓庄学院学报》第2期)通过分析《隋书·经籍志》收录的有关“三玄”的作品,考察玄学在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地理、时代分布情况,并以此观察玄学发展的某些特点,以及玄学与儒学、佛学之间相互容纳、彼此渗透的关系。圣凯《(大般涅槃经)在两晋时代的传承与流行》(《南京晓庄学院学报》第2期)认为传承、研习《大般涅槃经》形成了涅槃学派,该学派的传承以道生为第一人,但其形成则始于两晋时代的三大系统:鸠摩罗什、庐山慧远及昙无谶为首的学术团体。王继训《北魏齐鲁佛教世俗化的展开》(《聊城大学学报》第1期)认为北魏时期齐鲁佛教在循着佛教东传的总趋势下,不仅带有北魏拓跋氏统治者的独特民族印记,而且还有同齐鲁儒家文化相互抵制、融合形成的独特世俗化印记。张鹤泉、王萌《略论北朝佛教僧人与世俗信徒的素食风气》(《吉林大学社会科学学报》第5期)认为北朝时期素食风气盛行,这主要表现在佛教僧人与世俗信徒的斋食与日常饮食上,国家最高统治者的态度和北朝少数民族饮食生活的改变,都促使当时佛教僧人与世俗信徒素食风气不断扩大。刘屹《王凝之之死与晋宋天师道的渊源》(《中国史研究》第2期)从辨析王凝之死事中的几个举动并不符合晋宋天师道的相关规定,从而指出王氏家族乃至东晋高门土族的道教信仰更多带有东部地区传统信仰的特色,而非来自汉末汉中的五斗米道,最后提出应该充分重视早期道教史上的东部传统与西部传统互动交融的历史事实,不应一味强调“汉末米道一六朝天师道”之间的一线单传模式。孙英刚《南北朝隋唐时代的金刀之谶与弥勒信仰》(《史林》第3期)指出金刀之谶作为一种政治观念,发端于谶纬之学,并在汉朝灭亡前后与早期道教结合,北魏以后则转向与弥勒信仰结合,深刻地影响了南北朝隋唐时期的政治起伏。李四龙《论儒释道“三教合流”的类型》(《北京大学学报》第2期)立足于三教各自不同的思想立场与对话策略,归纳了“三教合流”的三种不同类型:三教平等、三教同归和三教同源;儒释道三教,体上会通,用上合流,同归于善,是中国古代社会协调宗教关系的宝贵经验。姜生《曹操与原始道教》(《历史研究》第1 期)辨析了从曹操势力兴起以至汉魏禅代,许多重大历史事件与原始道教之间的隐秘牵涉。严耀中《关于北朝的尧帝崇拜》(《上海师范大学学报》第2期)指出北魏时地方上尧帝崇拜较盛,除了与黄河中下游是传说中尧活动的区域,及与禅让的政治形式、历代传统的祭祀制度等一般因素相关外,还与当时北方盛行儒学、拓跋族的汉化等特殊原因相关,从而说明了宗教与政治关系的一个侧面以及历史现象的复杂性。

  崔一楠等学者对占星术、谶谣与魏晋南北朝政治、军事的关系进行了考察,具体见《占星术与两晋南北朝政治》(《求索》第5期)、《占星术对十六国北朝军事的影响》(《船山学刊》第2期)、《谶谣与两晋南北朝政治》(《理论学刊》第8期)等文。王永平《孙吴统治者之文化特征及其与儒学士大夫之政治关系》(《南都学坛》第2期)认为孙吴统治者出身寒微,与儒学士大夫阶层的文化背景不同,表现出轻视儒学、不守礼制、崇尚巫术、喜好驰猎游戏等,在婚姻上则重色轻德;在政治上孙吴统治者与江东士族屡有冲突,对于留寓江东的士大夫群体则有所扶持,以作为对抗本土士族的工具。

  地理、军事

  王前程《关于吴蜀夷陵之战主战场方位的考辨》(《湖北大学学报》第1期)认为夷陵之战之主战场在长江南岸,猇亭、马鞍山等战之地则位于今湖北宜昌江南宜都市五眼泉乡和长阳县磨市镇一带。杨德炳《官渡之战新探》(《襄樊学院学报》第6期)从战前准备、战略部署、战役过程等层面,对比了曹袁双方在官渡之战中的表现。欧凯《襄樊战役刘备集团败因探析》(《军事历史研究》第3期)主要从战略规划、政策制定、战争准备等方面探讨刘备集团的失败原因。赵逵夫《论“空城计”之有无与西城的地望》(《甘肃社会科学》第5期)认为诸葛亮“空城计”确有其事,关于西城的地望,应在汉代西县附近、祁山以南的峡口,为蜀国北出的门户。宋杰《东晋南朝时期寿春地区的水战》(《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第3期)考察了当时南北双方在淮南寿春地区利用水文条件来克敌制胜的几种主要方式。杨恩玉《萧梁部曲制的特征探析》(《理论学刊》第11期)主要分析了萧梁部曲的六种招募方式、部曲的成分、部曲与世兵存在的显著差异。魏军刚、张弘《试论后凉西秦“河南之战”及其对河陇政局的影响》(《乐山师范学院学报》第3期)认为后凉、西秦之间爆发的“河南之战”,使后凉分裂、西秦灭亡,从而改变了河陇地区的政治格局,形成近半个世纪诸多政权割据纷争的局面。

  梁中效《汉魏傥骆道的交通及影响》(《成都大学学报》第2期)认为傥骆道是两汉秦蜀天府之国的重要通道,三国时期在魏蜀争雄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军事作用,在国家由分裂走向统一的进程中有着极为重要的战略地位。刘庆柱《从曹魏都城建设与北方运河开凿看曹操的历史功绩》(《安徽史学》第2期)揭示了曹操所开创的都城制度对中国古代都城发展的重要影响,曹操营建的邺城,还对此后中国古代政治中心东移、北移起到了奠基性作用;曹操开凿的黄河以北白沟、平虏渠、泉州渠等运河,以及以此为基础开凿的北方隋唐大运河,对多民族的融合与发展、国家统一都起到了促进作用。《中州学刊》第2期上有3篇文章对诸葛亮的躬耕地进行了讨论,分别是任崇岳《诸葛亮躬耕地浅说》、张保同《古邓国、邓县的地望与诸葛亮躬耕地》、郑先兴《南阳与襄阳:诸葛亮躬耕地论争问题述论》,均主南阳说。刘红玉《再论诸葛亮躬耕在南阳》(《南都学坛》第3期)也认为诸葛亮躬耕地在南阳更为科学、客观一些。孙启祥《街亭位于陇关道西口献疑——兼论街亭在天水市东南的合理性》(《襄樊学院学报》第1期)认为诸葛亮入陇后进军缓慢,与曹魏的争战主要在天水以南的祁山周围展开,军力未及陇关道西口,马谡守街亭是诸葛亮攻祁山战斗的一部分,因此街亭应近在天水市东南,而非远在天水市东北的陇城镇或其附近。陈健梅《从汉中东三郡的政区建置看魏国战略目标的调整与实现》(《浙江大学学报》第4期)认为东三郡战略地位本不突出,由于邻近蜀、吴两个敌国的边境区域而呈现出复杂的形势,曹魏为调整、实现其区域战略目标,在东三郡进行频繁的政区建置。蒋晓春《东晋时期侨置巴西郡诸问题考》(《西华师范大学学报》第2期)对侨置巴西郡的时间、郡治及原因进行了初步探讨。田志馥、张淑兰《侨州郡县判断标准探析——兼议侨州郡县发端时间》(《甘肃联合大学学报》第6期)在前人关于侨州郡县判定的三条标准,即侨人、旧壤之名、设置侨置机构基础之上,增补一条判断标准,即无实土、不役不税,并据此提出侨州郡县产生于东晋南朝时期。孙苗威《高句丽“平壤城”考》(《中国历史地理论丛》第2辑)通过对相关历史文献和金石记载的考证,认为高句丽的“平壤城”有上平壤、下平壤、南平壤之别。魏俊杰《慕容燕迁都探析》(《齐鲁学刊》第3期)指出十六国时期鲜卑慕容部建立的诸燕政权都城不断迁移,前燕的迁都体现出主动进取性,后燕、西燕、南燕的迁都则表现为被动退缩性,迁都在客观上促进了民族融合。魏俊杰、汤勤福《论十六国疆界的变动及制约因素》(《求索》第2期)认为十六国各政权间实力强弱的变化是促使疆界发生变动的主要原因,边境政治势力的向背也直接关系到疆界的变动,地理条件等客观因素也制约着各政权对外开疆拓土。

  吴简、曹操墓

  韩树峰《走马楼吴简“大”、“小”、“老”性质解析》(《文史》第1辑)考察认为吴简中的“老”、“小”、“大”称谓在年龄上存在重叠交叉的现象,这些称谓只是民间或社会惯用已久的称谓,而簿籍记录者下意识地将其登入了簿籍;孙吴征收赋税存在多重标准,既有沿袭汉制的“大口”、“小口”制度,也有新创的“丁男”制度。张燕蕊《从走马楼吴简户籍书式看孙吴对秦汉户籍制度的继承和发展》(《中国人民大学学报》第1期)指出孙吴与秦汉户籍书式具有相似性,但二者在书写格式和记录内容方面也存在着明显差异,这主要体现在一些较细微的书写格式的变化上,尤其体现在对户主的记录规则的简化上。蒋福亚《走马楼吴简所见雇佣劳动》(《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第1期)认为吴简中的“雇”和“夫”证实了吴国存在雇佣劳动,佣价大致是每日0. 31-0.5斛粝米,与两汉基本持平;鉴于吴国初年劳动力奇缺,由此形成先干活、后取酬和先取酬、后干活这两种雇佣劳动形式;雇佣劳动的存在,对官奴婢和士兵的使用颇具影响。同作者《走马楼吴简所见盐铁官营和酒类专卖》(《史学月刊》第12期)认为吴国实行过盐铁官营和酒类专卖,这体现在:封建政府通过控制工匠以及“钱”之类,在非盐铁产区实行铁官营;通过“盐米”和“酱贾米”之类名目推行盐官营;又通过“酒租具钱”,在嘉禾六年前实行了酒类专卖。同作者《议走马楼吴简中的货币》(《中华文史论丛》第1期)指出吴简所载之临湘地区即便在物物交换时期,货币也未绝迹,大体在嘉禾年间,货币交换媒介和价值尺度的功能终于恢复,社会对货币的需求量激增,并产生了新的货币。侯旭东《长沙走马楼吴简所见给吏与吏子弟——从汉代的“给事”说起》(《中国史研究》第3期)分析了秦汉“给事”制度的具体情况,认为孙吴初年临湘地区的“给吏”是秦汉传统做法的延续与发展,发展之处在于担任给吏者已开始向吏家父兄子弟集中,吏弟子带有一定的世袭性与身份性,吏子弟成年到赴官府给吏前,主要以耕种子弟限田为务,向官府交纳子弟限米,充当给吏后也有成为正式员吏的可能,一旦更子弟不足,则从本乡下户民中征发补充,并负责交纳子弟限米。沈刚《试论走马楼吴简中的邮卒》(《吉林师范大学学报》第4期)认为吴简中记载的邮卒已成为国家控制的特殊人口,因为职业的特殊性,他们有集中居住管理的倾向,而且邮卒有专有土地,这和秦汉时期对邮书传递者的管理措施一脉相承,并且得到进一步强化。杨振红《从出土“算”、“事”简看两汉三国吴时期的赋役结构——“算赋”非单一税目辨》(《中华文史论丛》第1期)提出两汉三国吴时期“算赋”非单一税目,意为“以算课征赋税”,不仅包括每年120钱的人头税,还包括吏俸、转输、缮兵等各种杂税;长沙吴简“口●事●”的“口”指户内家庭人口总数,“事”指有赋役义务的口数,包括7 -14岁交纳口钱的口数和有“算”义务的口数,相当于后代的“课口”数;“算●事●”的“算”指有“算”义务的口数,“事”指实际服“算”的口数;“算”、“事”簿籍均按月统计、制作。王素《长沙吴简中的佃客与衣食客——兼谈西晋户调式中的“南朝化”问题》(《中华文史论丛》第1期)认为孙吴建国时期,江南大土地的开发已经打下良好基础,包括荫“佃客”与“衣食客”等在内,各项具有地域性特色的建制都基本形成,并反过来对中原产生了影响,西晋颁布的户调式中包含的荫“佃客”与“衣食客”等内容即其体现。周祖亮《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疾病词语略考》(《广西社会科学》第3期)指出长沙走马楼三国吴简所记录疾病主要有眼病、耳病、手病、足病、麻风病、腹心病和精神病等,并对其中“肿”、“风”、“雀”、“刑”等字的含义进行了辨析。

  有关曹操墓的讨论依旧在延续。梁满仓《论曹操墓文字证据的真实性——兼评学术讨论中的学风问题》(《河南社会科学》第1期)从礼仪制度推断曹操墓圭形铭牌的真实性,从知识含量讨论《鲁潜墓志》的真实性,并对学术讨论中的学风问题进行了评述。吴芳佳《“魏武王”称谓之辩》(《南京晓庄学院学报》第5期)认为“魏武王”称谓不存在合不合礼制的问题,也不足以借此否定曹操墓的真实性。武家璧《说曹操墓“常所用”铭词非“平常所用”》(《殷都学刊》第4期)认为曹操陵墓中出土的“魏武王常所用”铭词具有特定的含义,其中“常”字与天子“常仪”有关,而“用”字与“仪用”有关,合起来就是“常仪所用”的意思,特指魏武王的日常仪仗用器,不能解释为“平常所用”。他的《曹操墓出土“格虎”兵器牌考》(《殷都学刊》第3期)认为曹操墓的“格虎”兵器是宿卫将士使用的兵器,也是“常仪”所用的仪卫兵器。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北京 100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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