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80年代以来长芦盐业史研究综述

  长芦是中国最古老的海盐产区之一,白西周迄今已有3000年的历史。长芦盐业一直在全国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明清时期,长芦是全国仅次于两淮的大产盐区,每年数十万两盐课是封建王朝重要的财政收入,每年数十万以至后来近百万引的盐产,更是直接维系着直、豫两省184州县民食的正常消费。因此,长芦“盐莢之设,上裕国计,下便商民”[1],长芦盐直接与封建国家的国计民生相攸关。民国时期,长芦盐区成为全国最大的海盐产区,20世纪30年代初期平均盐产量占全国总量的15%;盐税占全国的11%[2],居首位,地位更加重要。然而,在很长的时间内有关长芦盐的研究并未引起学术界的关注,直到20世纪80年代初,长芦盐的研究才逐渐引起学者们的兴趣,迄今已取得初步成果,一批档案文献资料、盐业志书、论著相继出版和发表,澄清了一些史实,理清了长芦盐业发展的脉络。为了有助于学界同仁对长芦盐业史的研究有较全面的了解,兹将1980年代以来的相关学术成果作一个简单的梳理,以期为学术界深入开展研究提供参考和线索。

一、长芦盐务档案资料的整理与出版

  河北省档案馆、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天津市档案馆及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都存有大量丰富的有关长芦盐业的档案资料。1980年代以来,有关档案资料先后被公布出版,为研究丁作提供了十分珍贵的文献资料。在这方面,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作了大量工作,先后选编并公布了馆藏的内务府档案。如:《道光年间长芦参课及拨补亏欠史料》(《历史档案》1985年第2期),对研究长芦盐政、清中叶课税史等,均有一定参考价值;《顺治年间长芦盐政题本》(上、下)(《历史档案》1988年第1、2期),反映了顺治年间由于战争及水旱灾害,以致户口凋耗,地方残荒,造成行盐无地、食盐无人、课银无征、难以完引的状况,此外,还记载了清政府恢复长芦盐政的一些措施,是研究清初经济及中国盐业史的重要参考资料;《乾隆年间查办长芦盐商王至德父子亏欠帑银案》(《历史档案》2001年第2期),记录了乾隆二十年(1755)暨乾隆三十六年、三十七年期间,追查审办长芦盐商、正白旗包衣旗鼓佐领下人王至德、同文父子亏欠帑银的情况,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内务府皇商世家的经济状况及败落原因。

  天津市档案馆整理了《蒋介石扣押长芦五纲总案史料选》(《民国档案》1997年第3期),反映了长芦五纲总被蒋介石扣押后,长芦公所、天津总商会及五纲总家属函电蒋介石、南京国民政府等要求保释五纲总的情况。

  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为河北珍贵档案资料系列的整理出版作出了贡献,先后出版了《长芦盐法志》和《中国长芦盐务档案精选》《长芦盐法志》,(清)黄掌纶等撰,刘洪升点校,北京科学出版社2009年7月出版,66.9万字。该书是清代盐法志中的佳作,主要包括谕旨、天章、盛典、优恤、律令、场灶、转运、赋课、职官、奏疏、人物、文艺、营建等类,涉及盐法、盐商、捐输、私盐、缉私、盐课、生产、运销、盐价、学校、寺庙、古迹等内容,体例完备,资料丰富翔实,不仅是研究长芦盐业的基本资料,而且是研究清代河北、天津等地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情况的重要资料。

  《中国长芦盐务档案精选》,全10册,由河北师范大学历史文化学院与河北省国家档案馆合作,秦进才、郭贵儒、申玉山编著,国家图书馆出版社2011年5月出版。本书收录了从民国元年到九年间的长芦盐务档案资料,主文件1215件。附件1671件,补白291件,共计3177件,八开本,4000余页,含13页77张彩色图片,记载了长芦盐的生产、运销、盐税、盐政、缉私等状况,反映了长芦盐区盐官、盐商、灶户等阶层的生活状态,蕴含着多方面的史料价值,是研究长芦盐业、区域文化、中国盐业史与中国社会历史不可多得的资料。

  1930年代初期,左谦曾为《河北通志稿》撰写《河北省盐务志》,着重记载西周至清代的盐政,并未横排门类,后《河北通志稿》因故未能出版,连刊于《河北月刊》(1933—1934)。1990年代河北省方志办组织专家学者对其进行点校整理,1993年由北京燕山出版社出版。《河北省盐务志》20余万字。作者旁征博引,注释极其丰富,数量超过正文,具有重要的资料价值和学术价值。

二、回忆文章与盐业志书的出版

  新中国成立以后,曾长期从事长芦盐务的工作者、或熟悉长芦盐务者,先后发表了不少有价值的回忆文章,如李鹏图、刘序东、李邺亭《长芦盐务五十年回顾》、程海鸥《长芦德兴盐务总公司始末记》、陈隽如《长芦盐务述略》、王眉公《长芦盐的生产与盐工》、王彩轩《长芦汉沽盐区灶户组织发展沿革》、纪华《长芦盐务的两大案件》、张秀珊《长芦汉沽区滩户桐裕成张家发家史》、岳仲嘉《我所知道的芦纲公所》、李邺亭《裕蓟盐务公司兴衰概略》、金大扬《天津“海张五发家始末”》、《长芦盐区缉私纪实》等,共20余篇,主要刊发在《全国文史资料选集》、《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等刊物,后由丁长清结集,编为《近代长芦盐务》,中国文史出版社2001年1月出版.全书27万字,内容涉及长芦盐业的盐政、生产、运销、盐商等方面。这些资料具有亲历、亲见、亲闻和具体、翔实、生动的特点,弥补丁文献资料之不足,是珍贵的第一手资料。

  编修盐法志是中国的优良传统。明清以来,长芦曾多次编修长芦盐法志。在1980年代全国编修方志的热潮中,《长芦盐志》、《河北省志·盐业志》及大型盐场场志先后出版。

  《长芦盐志》,百花文艺出版社1992年7月出版,34万字。这是新中国成立以后编修的第一部全面系统记载长芦盐业的新志书,上起西周,下迄1988年,客观地记述了长芦盐业的兴衰起伏,系统地反映了长芦盐区盐业的历史和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长芦盐区大部分时间由轻工业部长芦盐务管理局领导。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同时为了加强行业管理,国家体改委批准将轻工业部长芦盐务管理局及其所属的企业单位自1989年起,分别下放给天津市和河北省,成立天津市长芦盐务管理局和河北省盐务管理局,作为各自的盐业行政主管部门。河北省盐务管理局成立后,组织编写了《河北省志·盐业志》(中国书籍出版社1996年12月出版),57万字,记载了河北省盐业的历史和现状,尤其反映了新中国成立后河北盐业大发展的历程。

  1991年1月,《长芦汉沽盐场志》由百花文艺出版社出版,26.1万字,这是建国后长芦盐区的第一部盐场志。《塘沽盐场志》,天津科学技术出版社1993年10月出版,53.2万字;《南堡盐场志》,百花文艺出版社1996年1月出版,55万字;《中盐长芦沧盐志》(即黄骅盐场志),中国标准出版社2009年12月出版,47.3万字;《长芦大清河盐场志》(内刊)。五部盐场志纵谈古今,勾勒巾各盐场发展的概况,大体上反映了长芦盐业的历史。这些志书的出版,为研究长芦盐业史提供了重要的资料,为以后的研究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专题研究

  长芦盐业史研究起步较晚。1980年代以来,随着全国各地编史修志的开展,长芦盐业史成为天津、河北地方史研究中不可回避的重要课题,因此发表了不少文章;新世纪以来,长芦盐业史成为高校硕、博士的重要选题,他们成为长芦盐业史研究的重要力量,发表了不少有分量的学术论文,推动了长芦盐业史的研究。据笔者不完全统计,截止目前共发表论著50篇(部),涉及长芦盐的各个方面。以下分八个方面作一介绍(因数量相对较少,分类并不合理,只能作一个大概分类)。

  (一)综合

  综合研究论文较少。主要有张毅《明清天津盐业研究(1368—1840)》(南开大学博士论文,2009年未刊稿),是一篇较为综合的研究明清天津盐业的力作,全文分为六章,以专题为纲,以时间为序,依次探讨明清时期天津盐业的有关问题。第一章介绍明清以前的天津盐业;第二章围绕明清时期天津盐业的管理机构展开,并特别关注其变迁始末,以揭示天津盐业的发展变化及机构设置的规律与影响;第三章以盐业生产为主线,阐释生产领域内各要紊情况,如生产条件、生产技术及生产者,且尤以生产者为主;第四章以盐业运销为中心,叙述其流程及销售区域、数额、方式等,并对盐业运销的主体——“芦商”进行专题研究,考察芦盐转运中心移向天津的原因及表现;第五章论述天津的私盐概况,分析其成因、特点,简要评介明清政府的治理晴况,并论述天津私盐的影响;第六章着重从城市建设、文教事业、慈善事业、风俗与信仰四个角度透视盐业对天津的贡献。为了清晰直观地说明天津盐业的各种状况,还制作了30多幅图表。刘洪升的《试论明清长芦盐业重心的北移》(《河北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3期),分析了长芦盐业重心由沧州北移天津的原因,认为运道的变迁和晒盐技术的推广是长芦盐业重心北移的关键。一般论者都认为,乾隆时期是长芦盐业发展的鼎盛时期。林永匡《乾隆时期长芦运司的盐产与运销》(《河北师院学报》1983年第4期),依据大量的原始档案资料论述了乾隆时期长芦盐业生产与运销中出现的一系列问题,呈现盐政危机的种种先兆。林纯业《清末民初长芦盐的产运销》(《天津史志》1988年第2期),对清末民初长芦盐的产运销等问题作了初步探讨。刘洪升《当代河北的盐业》(《盐业史研究》1999年第3期),论述了1989年河北省盐务管理局成立后,全省盐业在管理体制、运销体系、生产技术、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产品结构等方面的巨大变化和发展状况。申玉山、梁瑞敏《长芦盐务与第二次直奉战争》(《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4期),就第二次直奉战争对长芦盐务的影响进行了初步的探讨,认为第二次直奉战争不仅直接影响了长芦盐的运销和盐税收入,而且由于战争期间军阀为筹措军费干涉盐政,使长芦盐政遭到进一步的破坏。

  (二)管理

  林永匡《清初的长芦运司盐政》(《河北学刊》1983年第3期)、《乾隆时期长芦运司的盐政措施》(《绵阳师专学报》1988年第1期)从盐业管理的具体政策和措施人手,加以论证。张增元《明朝对天津盐业的管理》(《天津社会科学》1988年第5期),从盐法、管理机构、灶户、盐商、官盐与私盐五个角度出发,阐述了明政府对天津盐业的管理办法,并深入分析了其对天津盐业发展的影响。叶秀云《清代长芦盐运使司及其所属机构》(《天津史研究》1985年第1期),介绍了清代长芦盐运使司及其所属机构。巩立彬《清代长芦盐官制度》(《唐山师范学院学报》2009年第3期),论述了长芦盐官设置、选拔与任用、考核与奖惩等方面管理制度,并分析了清代长芦盐官制度的特点。张毅《明清长芦巡盐御史制度述略》(《盐业史研究》2010年第2期),利用明清实录、各种盐法志等一手资料,对明清两代长芦巡盐御史的职官设置、驻地、职掌等依次进行论述,并揭示其发展演变的历程,认为由明至清,长芦巡盐御史辖理范围逐步扩大,职掌显见增多,职能不断加强,显示出其一脉相承及历史发展性。清代长芦巡盐御史制度较明代更为成熟与完善,而明代有关制度的记载不详也恰可作为其时制度尚未完善的旁证。有的文章还介绍了具有影响力的盐政官员,如芮和林《勤政清廉的长芦巡盐御史——莽鹄立》(《盐业史研究》2000年第4期)。

  (三)私盐

  私盐问题是盐业史中的重要研究课题。关于私盐问题的研究,以前几乎无人涉猎,最近几年研究成果渐多。张毅《试析明清时期天津的私盐问题》(《盐业史研究》2011年第1期),论述了天津私盐的状况,分析了私盐的成因及其影响,认为其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普遍因素,也有地方特殊因素。天津的私盐现象不仅影响了政府的财政收入,而且形成一系列社会问题,然而在客观上,其对天津城市的发展、经济的繁荣具有一定积极作用。郭贵儒、毕昱文《北洋政府时期长芦盐区“体制内私盐”述评》(《河北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11年第2期),第一次提出“体制内私盐”概念,并给予较为科学的界定:在专商引岸制度下,与盐政有关的灶户、商人、盐官、场警、兵弁等,利用制度的漏洞和弊端进行的夹私、贩私等活动,并且这些涉私活动贯穿食盐的产、运、销等各个环节。文章还分析论述了长芦滩私、坨私和邻私的种类、产生的原因,认为北洋政府时期长芦私盐产生的根源在于国困民乏以及制度性的矛盾。这也是北洋政府对私盐文武兼施、查堵疏导并用后成效不著的缘由所在。硝私为长芦盐区种类众多的私盐中的大宗,对当时引岸专商制下官盐的销售造成了很大冲击。毕昱文、郭贵儒《通鉴视角下的北洋政府时期长芦硝私治理》(《河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年第3期),对长芦硝私治理进行了研究。文章指出,北洋政府动用了行政、法律、武力、说服引导等手段来治理硝私。经过治理,硝私泛滥程度虽然得到一定遏制,但远远未能根绝。长芦硝私屡禁不止的原因很多,但在当时社会条件下,农村、农民的极端贫困与谋生乏术可以说是硝私难于根治的一个根本原因。

  (四)盐税

  盐税问题是长芦盐业史研究中的薄弱环节,多年来一直缺乏研究。申玉山博士致力于长芦盐税的研究,取得了阶段陸成果。他的《褚玉璞截留长芦盐税风波》(《河北大学学报》2010年第5期),是第一篇研究长芦盐税的学术论文,依据长芦盐务档案及有关材料,就褚玉璞截留长芦盐税的经过及影响做初步的考察与探讨。文章认为褚玉璞截留长芦盐税的行为给北洋政府的财政、外交带来了严重困难和危机,加速了北洋政府的财政破产,从而直接敲响了北洋军阀统治的丧钟。申玉山《长芦盐税研究(1912—1928)》(河北师范大学博士论文,2011年未刊稿).是第一篇系统、深入考察和研究北京政府时期长芦盐税的力作。论文分为五章:第一章主要谈清末民初长芦盐税的概况;第二章分阶段对民初的长芦盐税改革进行考察和比较;第三章主要论析长芦盐税改革过程中官与商的博弈;第四章具体考察长芦盐税率变化及历年收支状况;第五章论述军阀对长芦盐税的争夺。结语部分结合经济学、财政学、税收学等的一些基本理论和原则进一步对民国北京政府时期长芦盐税的征收与管理进行分析和探讨,认为民国北京政府时期长芦盐税征收与管理的变化,从一个侧面反映了近代中国财政税收的一个重要特点,即国家的财政税收被强行绑缚在军阀政治和军阀战争的机器上,政治、军事功用极度强化,调节和发展经济功能极度弱化乃至缺失。政府运用国家权力横征暴敛的财富资本,不是用来发展经济,而是几乎全部被用于浩繁的军政费消耗。这种本末倒置的财政经济政策严重阻碍了区域经济乃至国家经济的发展。

  (五)生产

  生产是长芦盐业研究的重要方面,有关文章较多。1980—1990年代,研究者就此发表了一些文章。改煎为晒是长芦制盐技术的重大变革。邢润川《长芦区晒法制盐起源考》(《海盐与化工》1981年第1期),考察了长芦晒法制盐的由来,认为长芦区晒盐是由福建传来的,并且在嘉靖元年(1522)稍早已经实行了晒法制盐,但规模不大,而且属于民办,真正大规模推广晒法,则是从嘉靖元年开始的。雷祥澄《海兴盐区制盐起源与技术进步初考》(《盐业史研究》1994年第3期),考察了海兴盐区制盐起源与废煎为晒的时间,认为海兴制盐起源于西周,海兴盐区是长芦盐区改煎为晒的发源地。靳怀义《天津海盐“废煎为晒”年考》(《天津史志》1986年第4期),则具体考察了天津芦台场和丰财场废煎为晒的时间,认为废煎改晒这种工艺上的演变,到康熙初年基本得以实现。靳怀义《天津灶户社会地位的变化》(《天津史志》1987年第4期),主要论述了五代至清时期,天津灶户的社会地位由盐奴到小生产者,再到雇主的转变历程,揭示了其实质是由被剥削者改变为剥削者。刘洪升《古代长芦食盐产地初考》(《盐业史研究》1995年第4期),利用各种正史食货志及各种盐法志书等一手资料,系统考察了古代长芦食盐产地的变迁,基本厘清了古代长芦食盐产地及其变化情况。芮和林《“芦盐”的由来及其演变》(《盐业史研究》1991年第1期),对“长芦盐”、长芦盐区的由来及其演变进行了论述,但由于引用史料多为二手资料,降低了文章的原创性。孟庆斌《长芦盐业史述略》(《河北学刊》1992年第4期),较为全面地梳理了长芦盐业自西周至民国时期的发展脉络,认为长芦盐业经历了四个时期:即西周至北魏是长芦盐业的发源时期,隋至宋金为持续发展时期,元明时期是长芦盐业发展的高峰时期,清至民国是曲折发展并发生急剧变化的时期;并分别叙述了各个时期的发展情况。鲍连和《日本侵华时期的长芦盐业开发》(《盐业史研究》1995年第2期),叙述了抗战时期日本对长芦盐业的“开发”情况。

  (六)长芦盐商

  长芦盐商方面论文较多。有清一代,长芦是仅次于两淮的大产盐区,长芦盐商是在财力、物力、资金等方面稍逊于两淮盐商的商人集团。天津是清代长芦盐业的集散地,盐商的集聚地。因此,有关长芦盐商的研究,通常与天津密切相关。徐景星《长芦盐务与天津盐商》(《天津社会科学》1983年第1期),较为系统地对长芦盐商进行了研究,对盐商种类、盐商与八大家、盐商的利润、盐商资金的出路、清政府与盐商的关系等进行了探讨。张增元《天津盐商一窥》(《天津史研究》1986年第2期),对天津盐商概况进行了整体介绍,不仅追述了天津盐商的兴起由来,而且考察了天津盐商对天津城市发展的影响。林永匡、王熹《清代长芦盐商与内务府》(《故宫博物院院刊》1986年第2期),根据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所藏档案和有关文献材料,对清代长芦盐商与内务府的关系问题进行了剖析论述。享有封建特权的长芦商人在封建政府和皇室的特许和保护下,获得了经营和销售食盐的专利权,每年从民众身上赚取巨额利润。但盐商们每年不仅要向清王朝交纳盐课税银,而且还要承受其他财政重负。从封建皇帝到内务府,皆以盐商为“鱼肉”对象,巧立名目,采用发放皇家高利贷内帑银和巨额“捐输”等种种手段,进行额外盘剥和勒索。由于清政府的残酷压榨,致使道光时期长芦盐政陷入全面危机。郭蕴静《略论清代天津盐商》(彭泽益、王仁远编《中国盐业史国际学术讨论会论文集》,四川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就清代天津盐商的兴起、衰落及其与清代天津城市经济的繁荣之间的关系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芮和林《浅析乾隆时期长芦盐商走向衰落的原因》(《盐业史研究》1994年第4期),主要分析了长芦盐商由强盛走向衰败的原因。

  与长芦盐商有关的长芦盐砝舞弊案、十大累商拖欠洋款案及长芦五纲总被扣案是长芦盐业史上的二大案件。学术界对此发表了几篇分量较重的学术论文。夏维中、张华《嘉庆十七年长芦盐砝舞弊案初探》(《盐业史研究》1991年第2期),对嘉庆十七年长芦盐砝舞弊案进行了探讨,重点研究了长芦盐场的秤掣制度、盐砝舞弊的经过及追赔情形、案件发生的背景以及这一案件反映的嘉庆时期长芦盐商和盐业资本流向等问题,认为长芦盐砝舞弊案并不是偶然的历史事件,在其背后有着深刻的经济原因和历史背景。它实际上反映了清代盐政特别是盐引购销制度的弊病,预示着对旧有盐法进行改革的必然趋势。尤其是文章对长芦盐商和盐业资本流向问题的探讨极为珍贵。林纯业《清末长芦累商洋债风潮》(《天津社会科学》1983年第4期),利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的长芦盐运使司档案,对事件的由来及结果进行了论述,分析了事件发生的原因及其影响,认为长芦累商洋债风潮是清末社会政治、经济各种危机的产物,是帝国主义阴谋攫取中国盐政主权的结果。洋债风潮最后虽被平息,但它对天津社会经济等各方面所造成的影响却比较深远。胡光明《论清末商会对长芦盐务风潮的平息》(《历史档案》1994年第2期),主要依据历史档案的原始记载并借鉴中外学人的最新研究成果,从资本主义世界市场与近代中国市场交互关系的宏观背景下,剖析这一风潮发生的远近原因、平息过程与历史教训,揭示了近代(天)津直(隶)商会这一新生的资产阶级法入团体在近代中国市场体系中发挥的不可替代的中介作用。该文是研究这一问题的一篇力作。王兆祥《从长芦五纲总被扣案看商会与国民党政府关系》(《历史档案》2000年第1期》,探讨了这一案件发生的历史背景与经过、案件发生的原因及其反映的商会与国民政府的关系,认为它的真正原因,是当时国民党南京政权为控制地方政局、集中地方财力所采取的一种非常手段。其导火索却是对津武口岸盐税利益的争夺;政府与商会之间长期维持的是一种互相制约和互相依赖的关系。

  美籍华人关文斌《文明初曙一近代天津盐商与社会》(天津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是第一部关于长芦盐商的专著,介绍、解析了清中叶以前天津声名显赫的张氏、安氏与查氏三大盐商家族,考究详细,见解独到而深刻,并对清代天津盐业的状况略有论述。日本青年学者照内由纪子《关于清末长芦商人的经营活动——以市场经营活动为中心》(中国人民大学博士论文,1987年未刊稿),利用大量尚未刊布的档案文献,对这一课题作了颇具深度的研究。

  (七)盐商对天津城市的影响

  长芦盐业及长芦盐商的发展,对直隶省及京、津城市社会经济的发展,尤其是对天津城市的发展产生重大作用,因此,引起了不少专家学者的关注,发表了不少有影响的论著,从不同角度,剖析、展现了天津盐商文化及其对天津城市的影响,其中以天津盐商查氏所修之园林一水西庄的研究为主,如由天津市文史研究馆编纂的《天津文史丛刊》第20期“水西庄研究专辑”(1997年)、刘尚恒著、张文琴整理的《天津查氏水西庄研究文录》(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8年版)、南炳文《水西庄与天津文化的包容性》(《明史新探》中华书局2007年版)、张绍祖《天津历史文化的坐标——水西庄》(《城市》1993年第1期),以及周云、宗绍强、李莹《近村近郭水西庄,曲院掩映通修廊——记天津市历史名园水西庄》(《中国园林》2006年第12期)等。《天津查氏水西庄研究文录》主要研究了天津古典园林查氏水西庄,具体内容涉及它的兴废、活动事迹,以及与之有关的诗文资料等。该书从开阔处人眼,从精细处着手,从高处立论,考证严谨,资料丰富,结论精当,令人信服。王兆祥《天津盐商与天津园林建筑》(《中国房地产》2006年第3期),则考察了天津盐商与园林建筑之间的关系问题。文章指出,清代,盐商在天津致富以后,商业资本的一个主要去向就是在天津置办大量的房地产业,包括高大气派的豪宅和景色优美的园林。由于天津地处九河下梢,水源充足,加之气候适宜,四季分明,植物生长茂盛,为盐商们修建园林提供了优越的自然条件。原祖杰《清代的天津商人与社区认同》(《四川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1期),重点论述了天津商人,尤其盐商的崛起及其对社区的巨大贡献,展现了他们对社区意识形成所发挥的作用。

  清代成立的天津长芦育婴堂是清代到民国年间非常著名的慈善机构,在15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经历了初创、发展和改制三个阶段。任云兰《从天津长芦育婴堂的变迁看慈善事业中国家与社会的关系》(《理论与现代化》2009年第5期),通过对育婴堂发展变迁史的分析,论述了慈善事业中国家与社会力量的强弱变化以及国家与社会关系的嬗变,认为从总的方面来看,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有一个强弱变化的过程,但国家与社会的关系并不是完全抗拒,民间观念中的国家与社会的关系是协调的、合作的和相互依赖的。在近代慈善事业中,国家与社会既有愉快的合作,也有不和谐的冲突,越到后期合作越少,冲突越烈。这与国家对社会的监管力度有关系。总体来说,天津在慈善领域,官民合作多于对抗,国家与社会双赢。此外,还有王翁如《安氏父子助捐重修天津城》(《历史教学》1995年第4期)等。

  (八)其他

  贡盐,即充作贡品上纳给朝廷的盐及盐制品。贡盐是长芦盐业史研究中一个不可回避的问题。张毅《试述明清时期的长芦贡盐》(《历史教学(高校版)》2009年第6期),梳理相关史料,对明清时期长芦贡盐的种类、数额、征缴等情况进行了探讨,指出明清时期,贡盐主要由长芦运司办纳,其种类有青盐、白盐、盐砖与盐卤。长芦贡盐主要用于祭祀及供宫廷人员、部分在京官员食用,数量庞大。其进缴初以实物,后将超过实际需用部分改征折色,以供朝廷移作他用,这一改变虽有利于灶户自由支配其劳动力,但更表现了统治者的贪婪。芮和林《新中国的芦盐运销体制》(《盐业史研究》2000年第1期),介绍了新中国成立后长芦盐业运销体制的变化及其利弊得失,以及运销机构变迁、扩大销售的措施等情况。张磊《长芦盐法志书考略》(《图书馆工作与研究》2012年第1期),将明清以来长芦盐法志书的纂修情况作了梳理,呈现了长芦盐法志自明代纂修以来的大致脉络,认为长芦盐法志始修于明代嘉靖年间,至清末,经过数次纂修,其修纂之频繁远超地方史志的纂修次数。这说明长芦盐对天津地方政治、经济、文化影响之重。综观以上研究可以发现,近30余年长芦盐业史研究虽然取得了一定成就,但是与两淮、两广等盐区的研究成果相比显得“势单力薄”,与长芦盐业在全国的重要地位以及丰富的资料相比,研究成果很不相称,研究还比较薄弱,其表现如下:一是文章数量少,据不完全统计,共有50多篇;二是除美籍华人关文斌《文明初曙一近代天津盐商与社会》外,严格意义上的学术专著还不多见;三是学术水平有待提高。在已有的成果中,介绍性、史事叙述的文章较多,缺乏理论高度,论文发表的刊物级别低,核心期刊较少。有的文章甚至有明显的史实错误,特别是典章制度和官职等方面问题较多。造成这种境况的主要原因在于缺乏一支固定的高素质的研究队伍。已有的研究者水平参差不齐,其中有不少研究者来自盐务系统,比较熟悉盐务情况,但缺乏必要的专业训练;高校及社科系统的研究者,或是出于研究河北、天津地方史的需要而研究,或是对某一问题感兴趣而研究,并没有把长芦盐业作为长期的研究方向,作为长期的根据地来经营,浅尝辄止,因此没有形成这方面的专家学者。令人欣慰的是,进入新世纪以来,长芦盐业史成为高校硕士、博士的重要选题,越来越多的硕士、博士加入到研究中来,他(她)们发表了不少有分量的学术论文,逐渐成为长芦盐业研究中的生力军。通过他(她)们的努力,长芦盐业史研究的落后状况在不久的将来定会改观。

注释:

[1]档案《为虚悬引额额难敷残商困苦已极恳祈急具题蠲逋疏新存商裕课事》,顺治四年八月十二日,王守履题。

[2]曾仰丰.中国盐政史[M].上海:商务印书馆,1937:210—214.

来源:《盐业史研究》2012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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