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资本的历史分析》第二编结论
本编简短结论
现在,根据以上对近代中国经济史实的梳理和分析,我们对近代中国国家资本企业产生和发展的轨迹已经比较清楚,但是,这样的发展轨迹又有什么启示和说明了什么呢?
这里,首先应当进行一下简单的小结:
近代中国的百余年时间,是内忧外患连绵不绝的时期,根据以上各节史实的描述和分析,可以清楚地展示出,近代中国国家资本主义企业的产生和发展,首先是因应内外危机和历届政府为延续和强化自身统治的产物。
在对近代这段历史史实进行简要回顾时揭示出来的一个值得关注的地方,就是国家资本的产生和加强,都与国家遭遇的重大危机时机紧密重合,这种现象并非偶然,当危机增强特别是外敌入侵威胁国家政权存在时,为抵御危机和维持统治,国家政权必然会动员所有的资源和潜力,甚至不惜改变社会经济结构进行应对。这种现象很自然,特别是在后发落后国家面临强大外敌入侵时的反应会更为激烈。这也就是晚清和抗战爆发后两个历史时段国家资本在整个近代中国经济发展历程中特别占据优势地位的根本原因所在。但同时这段历史还提示我们,国家资本的发展要有法律制度的配套建设,要在制度的约束和法律的框架中进行。特别要警惕和防止权力和小集团利益结合产生的豪门资本,否则会对整个社会造成危害。
具体而言,近代中国国家资本企业是在抵制外来资本主义列强入侵,“师夷长技以制夷”,与列强进行“商战”的大背景下开始兴办的,晚清的洋务运动,是以机器大生产为标志的近代企业在中国历史上诞生的时期,同时是后发国家为避免亡国灭种的自救运动。为救亡图存,客观形势和压力必然要求当时的国家政权有所反应并拿出相应的举措。在这个过程中,国家政权在整合社会资源,调整经济结构,改变旧经济制度和建立新经济制度等方面的作用无可替代。在此时代的需求和晚清政府延续统治的压力下,国家资本企业产生于前,民间资本企业产生于后,且国家资本企业有直接官办和官督商办两种主要类型。也就是军事工业产生于前,“官督商办”民用企业产生于后,这种情况,是晚清时期清朝政府的必然反应,也是符合历史逻辑的演变结果。
此后,甲午中日战争中中国战败,民族危机进一步加深,马关条约又开启了外国资本在华设厂制造的大门,于是晚清政府不得不放弃以国家资本企业直接控制产业作为发展近代经济的主要方式,转而采取放松民间资本企业发展的政策。北洋政府时期由于时段不长,且大多数时期处于军阀混战,因而国家资本企业与民间资本企业发展相比,相对显得低落。但这期间出现了一种新的现象,就是一些以民间资本形式出现的企业,实质上是变形的国家资本企业,并发挥了国家资本企业的作用。南京国民党政府掌权的三十年代,政府相对强势,国家资本经济又从交通金融到产业领域有所膨胀;这段时期外患日亟,从东三省的沦陷到华北自治再到抗战全面爆发,危机的加深客观上扩大了政府对经济的控制合理性。抗日战争时期,国家资本企业在国统区显著发展,抗战胜利后,更有一个迅速增长的飞跃发展时期,在此时期同时伴随发展起来的,还有中国经济中权势和小集团利益结合并超越法律制度的最恶劣的豪门资本企业。豪门资本企业的本质是权贵资本,是权力和利益的结合。当权力在社会中缺乏有效的监督和制约,当权力与追求自身收益最大化的卑鄙贪欲相结合,并从制定对己有利的政策到采取各种手段无所不用其极之时,实际上也就是这个社会病根深种无药可治之时。抗战胜利后豪门资本企业的猖獗和南京政府的失败已经证明了这一点。
在对这段历史进行回顾时给人启示的另外一点,就是国家在应对外来的危机时,后发落后国家本身的社会经济结构和历史传统,必然会在后发落后国家的应对危机中起到制约和影响作用。这一点,对中国这样一个几千年自成一体独立发展的中央集权农业大国,在近代又处于相对落后封闭地位的大国来说,表现的更为典型和具有代表意义。这是因为:
第一,几千年中央集权制下国家政权对经济进行统制的传统影响。自从中国的大一统中央集权制度形成后,封建国家对农业社会中主要经济领域以及对外贸易一直给予相当严格的控制,“盐、铁专卖”、“茶、马贸易”等经济政策就是政府对经济参与和控制的典型表述。这种控制再加上“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的产权理论和认识,使封建中央政府对全国经济的控制具有合理和合法性。
其次,以小农经济为基础的社会经济结构,加上几千年自成一体的历史文化传统所形成的“天朝上国”、“万方来朝”的华夷观念,与反抗列强侵略的正义性相融和等因素的结合,使中国近代的历史显得格外复杂多变,也使得朝野中弥漫着一股抵制外来文明的强大力量。在这种状况下,如无自上而下的政权力量去对旧有的社会经济秩序进行冲击并给予改变,同时赋予新兴的近代企业以合法地位并给予扶持帮助,甚至亲自兴办以起“示范”兼“掌控”的双重作用时,新兴的近代企业要想在国内顽固势力和外来列强势力的夹击中兴办并取得成功,是难以相象的。这一点,是国家资本企业在洋务运动时期必然首先诞生的决定因素。
第三,当近代企业在中国土地上诞生时,正是中国社会从一个拥有独立自主的农业文明走向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拥有先进技术和强大资本的资本主义列强国家正环伺中国周围,并随时会对国势潺弱的中国以瓜分豆剖之势进行侵夺之时,显然,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中,中国的民间资本企业通过市场自由竞争正常发展的条件已不复存在,而且还面临着亡国灭种的危机。在这种时代背景和社会环境条件下,承担某些职责并在动员资源方面享有优势的国家资本企业首先诞生,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内在中国经济结构中占据相当的比重,不仅应被视为历史地必然选择,而且也具有一定的合理性。
当然,在这整个过程中,由于种种因素的作用,国家资本经济和国家资本企业早期占据统治地位,后期又有压倒性发展的状况,必然会对民间自由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带来压力和形成制约,当然,出于经济发展的连带和复杂性,民间资本经济在这种环境中同样能够获得一定的发展。可以说,国家资本经济与民间资本经济的关系是复杂的,两者既有制约又有相互联系、相互渗透和支持乃至于共同发展的一面。对于在华外国资本来说,中国民间资本除增加了抵制的一面外,也不同程度的存在相互联系、相互渗透乃至于共同发展的一面。关于这一点,近代中国工业化的进程尽管波折重重却仍然有一定发展的事实,本身就从一个侧面提供了证明。
现在,在回顾整个中国近代国家资本经济发展状况之时,我们发现,在已有的研究成果中,对于国家资本经济和国家资本企业在近代中国经济发展中的地位与作用的研究成果并不多。而且,在梳理过去学术界关于这方面的研究成果时,一个明显的事实是,已有的成果大都集中在官僚资本、国家资本、国营资本(或称国有资本)等概念的论争,近代国家资本(也被称为国家资本主义)在近代中国的经济发展中与民族资本主义和外国资本主义企业的关系和作用,以及是否具有垄断性、封建性和买办性等等方面。但是,对于这种经济制度的出现以及在社会经济生活中占据统治地位的原因和在社会经济中发挥的作用等方面着墨甚少。
因此,对近代中国国家资本经济和国家资本企业进行全面的分析,特别是结合近代中国内外社会环境和面临的危机等方面来进行研究,对国家资本企业的产生和一定历史时期占据统治地位的原因及作用给与客观和实事求是的评价,分析国家资本和豪门资本的区别,认清豪门资本产生的途径和在中国社会中的祸害作用等等,对于我们全面认识中国近代经济史,认识中国国情都有积极的意义和作用。
当然,在进行以上分析的时侯,也要看到,在种种因素的制约下,近代中国的经济结构极不合理。1949年前大机器工业75%以上集中在东部沿海地区,广大的内地,特别是西南西北和新疆西藏等少数民族地区,很少或者根本没有大机器工业。东部地区的大机器工业,除东北外又大部集中在上海、天津、广州等少数大城市中。据国民党经济部1947年统计,仅上海、天津两地,工厂数即占主要都市工厂总数的63%,职工人数的61%;东北则占有全国半数以上的重工业。据日伪统计,1943年东北生铁产量占全国产量的87.7%,钢材占93%,煤占49.5%,电力占78.2%,水泥占66%。[1] 运输网的分布同样极不平衡,偏重于东部地区,占全国土地面积五分之三的西南、西北地区交通闭塞,1949年,它们只占全国铁路里程的5.4%,公路通车里程的24.6%。
但是,尽管近代中国工业化总体发展水平不高,难成体系,且分布相当不均衡,但在国民经济中占据统治地位的国家资本经济,如上所述,恰是现代工业部门中最集中、最有代表性的部分。这部分国家资本经济在1949年之后,通过起义和被没收等不同的途径归新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所有,而正是这部分旧中国累积的国家资本经济,奠定了新中国国有经济基础中最重要的部分,使新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能够迅速掌握国家经济命脉,从而完成恢复和发展国民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经济体制的历史使命。例如,资源委员会在新中国成立前发动起义,资源委员会在大陆的207个单位,2.2万多科技人员和15万左右的技术工人,以及作为国家资本的积累,一起投入新中国,成为新中国国有企业的基本骨干。特别是与旧中国大多数人心目中国家资本企业的腐败、无效率和官僚主义盛行的企业相比,资源委员会旗下的企业对计划经济的实践、为中国工业化努力的形象以及其中技术管理阶层的成效,都成为近代中国的遗产而被接收和为新中国服务。
另外,资源委员会在1949年前建立的计划经济系统和国家资本企业经营管理的实践经验,对于新中国建立后计划经济的推行、迅速展开的工业化建设和国营企业的组织经营,都有重要的借鉴和参考意义。这种雄厚的科技和管理力量也许比物资基础更加重要,例如曾在中央无线电器材厂中工作过的人员中,在科学、技术方面有成就的就达80多人。到1985年止,有中国科学院学部委员4人,研究员、教授20人,总设计师、总工程师、高级工程师45人,总经理、厂长等10人。[2]这些人不仅自己工作努力,并在数十年间培养出不少年轻技术人员,其对国家的贡献是难以抹杀的。
资本的高度集中意味着生产力的高度社会化,这就是列宁所说:“国家垄断资本主义是社会主义的最完备的物资准备,是社会主义的入口,是历史阶梯上的一级,从这一级就上升到叫做社会主义的那一级,没有任何中间级”。[3]
综上所述,可以说,近代中国国家资本企业的出现和发展,不论是晚清时期的诞生,还是在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后整体力量的增强以至于在整个国家经济结构中逐步占据统治地位,作为一种历史事实,都必须看到其具有必然性。虽然因国家资本企业占据统治地位引发和出现多种问题比如经营腐败、国有资本由公化私等等弊端,但这些问题的出现,应当属于另一个层次的问题,与豪门资本的出现和表现,作用及影响都有明显的不同和差别,因此,不应当因为国家资本出现的这些弊端而影响我们对这个基本观点的判断。同时,如果从国家资本企业对坚持长期抗战并最终获得胜利所发挥的作用以及为此后社会主义国有经济奠定基础等角度来看,对其在历史进程中必然占据统治地位以及发挥的作用和影响,都应当给予全面和客观的评价。
注释:
[1] 《档案资料·综合卷》,第64页,转引自董志凯主编《1949——1952年中国经济分析》,第27页,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2]转引自郑友揆、程麟荪等著《旧中国的资源委员会——史实与评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1年版,第348页。
[3]《大难临头,出路何在?》,《列宁全集》第25卷,人民出版社1953年版,第34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