灾荒与近代社会变迁——以陕北地区为中心的讨论

  【作者简介】 梁严冰(1970—),男,陕西延川人,延安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副教授,历史学博士,硕士研究生导师。

  【内容摘要】近代陕北地区的自然灾害十分频繁,其中光绪初年的大旱灾、民国17—21年的大旱灾以及陕甘宁边区政府时期的灾荒尤为严重。严重的自然灾害对陕北地区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人口的大量死亡和流离,使得劳动生产力锐减,农业生产凋敝;灾荒使陕北生态环境和气候进一步恶化;灾荒也加剧了社会的动荡、冲突与失范;同时灾荒造成的社会动荡形势,为革命思想在陕北的广泛传播及革命力量的发展壮大客观上创造了有利条件。灾荒发生的原因既有自然因素的影响,也有社会因素的破坏:首先,陕北地区地处西北高原,气候干燥,雨水稀少;其次,水利工程的失修和不完善;以及过度的开荒、造田、毁林使生态环境和农业气候遭到破坏,自然灾害频频发生。近代陕北的灾荒给我们以诸多的借鉴与启示。

  【关 键 词】灾荒;近代陕北;社会变迁

  从古到今,自然灾害一直与人类同行。近代以来,陕北地区由于地瘠民穷,自然条件恶劣,因而成为中国自然灾害种类多、分布广、强度大的地区之一。以往关于陕北地区的研究大都侧重于“延安时期”,但就整体而言,陕北近、现代历史的研究仍相当薄弱,关于自然灾害的研究即是其中之一。尽管学术界对其有一些考察与涉猎,但探讨的空间仍然很大。本文意在通过对近代陕北灾荒史料的重建,为急剧而频繁变动的近代中国社会变迁和历史的演进提供一观察视野,同时关照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陕北灾荒状况、社会后果及其影响。

  近代陕北地区的自然灾害十分频繁,从灾害的种类来看,主要包括旱灾、雹灾、洪涝、霜冻、风沙灾害等,其中尤以旱灾最为严重,该地区素有“十年九旱”及“三年两头旱,一年不旱遭水患”之称。据笔者初步统计,在1840—1949年的110年中榆林市(即现榆阳区),共遭受旱灾46次,雹灾25次,霜冻11次,洪涝28次,风灾12次,病虫害10次,地震、滑坡10次,合计242次,频度为0.45;[1]延安市(即现宝塔区)在110年中,共遭受旱灾19次,水涝20次,雹灾10次,冻灾20次,虫灾3次,其它灾害2次,合计74次,频度为1.48[2],两相合计榆林市和延安市共遭受自然灾害316次,频度为0.38。当然这只是两个市(区)的统计,不一定准确,但它大体可以反映近代陕北灾荒的频次。而大体在同一时期,据夏明方先生研究,陕西在19世纪共遭受水旱风雹霜各种自然灾害共49次,频度为2.04,20世纪上半叶为85次,频度为0.59;河南淮河流域在19世纪遭受涝灾147次,频度为0.68,旱灾125次,频度为0.8,20世纪上半叶该地区洪涝80次,频度为0.63,旱灾89次,频度为0.56[3]。由此可知,陕北地区的自然灾害要比本省和黄河、淮河流域的其它地区自然灾害频繁、严重。

  严重的自然灾害在近代陕北历史上共有三次:

  第一次是光绪初年的1877—1878年,即历史上所谓的“丁戊奇荒”。此次灾荒遍及华北,波及苏、皖、川等省,学术界对华北大旱灾的研究已经取得了丰硕成果,在此不作赘述。而实际上陕北也是灾荒的中心区域之一,特别是榆林府所属之怀远(今横山县)、葭州(今佳县)、神木及绥德州属之米脂、清涧、吴堡及靖边、甘泉、宜川等县最为严重。据记载靖边县“光绪三年(1877年)大旱,越明年,荒甚,民嚼草根,继食树皮叶,俱尽。又济之以班白土,土柔无沙,掘地得之,老稚斃于胀肚者苟免黠者,又往往割饥荼臀,以延残喘,甚有屠生人以供餐者,又掘大坑以掩殣骨,每日晡时饥犬饿狼叫號相闻,掘食残骼,弥散原野间”。[4](卷四·灾异)横山县:“光绪三年怀远(即今横山县)自春徂夏旱,无滴雨,赤野千里,斗米银二两,饥民僵斃者甚众,……冬大雪,深二尺许。”[5](卷二·纪事志)神木“光绪三年大旱,斗米钱二千,饿殍盈野。”[6]如此严重的灾荒迫使人们离开家园,外出逃生,如甘泉县:“光绪三年奇旱,饥馑而逃散死伤者去十之七八”,[7]甚至人相食及家人自相残杀,如宜川县“(光绪)四年夏,青黄不接,饿死甚众,交川某家,大小九口自杀自食,终留一女人,各村均有杀人为食者,东家走西家,即有残害者。”[8](地理志·灾异)再比如该县“北赤镇有一小饭铺,开打火店,晚宿单客即杀而食之卖之,迨事发搜出一大坑内藏人骨十余具,众怒而杀之。”[8]总之,此次大灾荒,使陕北“连旱三年(即1877年,1878年,1879年),士忧悬磬,农叹辍耕,工商皆苦于停业,”[1]对社会造成了巨大创伤,生产遭到严重的破坏。

  第二次是民国17—21年,即1928—1932年。此次灾荒持续时间之久,灾情之严重,实为百年不遇。据记载从1927年开始,陕北就已旱象严重,到1928年“自春至秋,滴雨未下,井泉干涸,树木枯萎,秋田颗粒无收,麦每石60元银币无处可买,”[1]到1929年,灾情进一步蔓延,并日趋严重,据1929年2月8日的《大公报》报道:“陕北二十三县,从去年十月到今年一月,由于灾情,大多数人口悉以逃亡,所余者惟不能出走之人耳,村市多以空虚,否则惟妇孺老弱残废不能出门者所居,”据统计“灾民人数查有五十五至五十九万,如一两日内不得救助,则大多数当必死矣。”[9]大灾荒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粮食的短缺和粮价的上涨,从而导致严重的粮荒,以至于“小麦每230斤,价65元,若在平时。不过5-6元而已”,[10]人们为了求食,几乎变卖了所有值钱的东西,包括土地、房屋、衣物等,有的连妻儿子女也卖掉,以换取食物,据统计仅民国十八年(1929年),横山县就卖出人口1596人,其中男632人,女964人。[11]甚至出现了人相食的现象,灾区极目哀鸿遍野,饥者相望于道。大旱之年,必有大疫,这几乎在中国传统社会是一铁定的规律,当时陕北同样如此,据记载1930年,陕北鼠疫大流行:“横山、米脂、子洲、佳县、吴堡、子长、靖边、榆林、安塞等县发病人数达3419人,死亡3107人,民国20年(1931年),大流行区为横山、米脂、子洲、绥德、定边、吴旗、清涧、靖边、榆林、安塞、吴堡等县,发病9649人,死亡8732人。”[12]如果说灾荒本身对人的生命威胁是一种缓慢过程的话,那么瘟疫则要暴烈得多,因此其危害也更大,人口在短时间内的死亡也更惨重。总之,陕北在此次大旱灾中又发生鼠疫,两种灾难交响影响,更进一步加剧了灾荒的程度。

  第三次是在陕甘宁边区政府时期。这一时期各种灾害连年不断,甚至一年之中多灾并存,纵横交错。据统计1939—1944年,边区受灾面积达7,649,607亩,损失粮食576,820石,受灾人口1,055,470人,[13]灾情主要集中于陕北地区,该地区在1940—1943年,遭受旱、水、雪、冻、风、霜、虫、瘟等灾害多次,导致死伤2351人,房屋倒塌3478间,牲畜损失(洋)40,677,965元。[13]但有灾不一定有荒,与前两次不同的是,并未出现饥民载道,饿殍遍野,甚至人相食的悲惨景象。对于严重的自然灾害,中共中央和陕甘宁边区政府予以高度重视,并积极帮助灾难民度过难关,恢复生产,如1940年3月30日,边区党委政府联合发出了《关于赈济工作的决定》,1941年5月27日,陕甘宁边区民政厅又发出了《关于赈济灾难民的指示信》,要求各地各级政府认真对待灾荒,并务必将救济粮款落到实处,并开展形式多样,方法灵活的救灾、防灾工作。1939年至1944年5月30日,边区政府共拨救济粮7227.4石,救济款809,746.8元。[13]这一时期,为了妥善安置灾难民,边区政府还组织难民积极垦荒,创办灾难民工厂,仅延安创办的难民纺织厂、难民硝皮厂、难民农具厂三个工厂即吸收灾难民1600人。[14]灾荒期间极易引发病疫,如不及时预防和治疗,还容易产生人畜交叉感染。对此,边区政府高度重视,于1941年发布了《陕甘宁边区兽疫防治暂行办法(草稿)》,1942年5月13日公布了《预防管理传染病条例》,1942年5月29日又颁布了《陕甘宁边区防疫委员会组织条例》及《延安市各防疫分区委员会组织暂行规划》。并派出医务人员到灾区进行防疫、医疗和宣传教育,有效地遏制了疫病的传染。为了防灾,边区政府还积极兴修水利,如1943年修成了靖边的杨桥畔水利工程,全长5公里,水量每秒一立方公尺,每一小时可灌溉田60亩,总计灌溉田地10080亩。[15]清涧县折家坪镇,修成水渠10里,工程浩大,可灌田200亩,[15]延属分区以裴庄渠灌溉面积最大,据1943年统计,能放水灌溉1072.5亩,其它如富县在1943年修成水地1097亩,甘泉修成100亩,延安修成80亩,安塞修成31亩等,截止1943年陕北地区共有水地13647.6亩,共增收细粮13647.6石,可供9098人一年食用。[15]总之,陕北地区尽管在这一时期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但与前两次相比并未出现严重的灾荒。

  近代陕北历史上严重的灾荒,对该地区社会变迁产生了重大而深远的影响,概括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人口的大量死亡和流离,使得劳动生产力锐减,农业生产凋敝。前面已提及灾荒最直接的影响就是粮食的短缺和粮价的上涨,由此造成人口的大量死亡和流离,而为了谋生逃离家园的人又大多是青壮年劳动力,青壮年劳动力的逃离又使灾后大量农田无人耕种,进而农业生产进一步败坏。如在光绪初年的大旱灾中,据统计陕北大部分地区“光绪二年(1876年),夏秋禾田被旱,秋田三、四分收成,三年(1877年)春至六月不雨,米脂、横山、清涧、吴堡等县甚旱,绥德大饥,人相食,饿殍载道。本境(指子洲)小夏田一二分收成,高粱一分收成,豆子二分收成,谷子等籽种未回。”[16]普遍的粮食的短缺致使粮价腾涌,“斗米1.6两,无处可买,饥民四起”[17],故而“鬻男弃女,不计其数,人互食,道殣相望,死者大半,十有七八家破人亡,”[18]人口大量减少,有的地方甚至“村庄成墟,户绝烟火,”[11]这种人口的大量死亡和逃离,对农业生产的影响是深远的。有的地方甚至在灾荒后好长时间人口数难以恢复到灾前水平,严重影响了农业生产的劳动力。如在1928—1932年的大旱灾中,横山县在灾前的1924年人口量125236人,户数不详,灾荒中的1931年是75073人,13473户,而到1938年即时隔6年后,人口才达到81354人,13516户,[11]仍远远未达到灾前1924年的人口数;佳县在灾前的1927年人口为118374人,而一直到时隔20年后的1949年,人口才达到110831人,[19]仍未达到灾前1927年的水平。陕北地区,本身地瘠民贫,耕作粗放,靠天吃饭,即使在正常的年份,农民也全靠投入大量的劳动力才能勉强维持生计,一遇灾荒发生,便陷于极度饥馑,使农业再生产的可能性极端缩小,甚至全部停滞,因为在灾荒期间,农民为了生存,只好变卖耕牛与牲畜,或吃掉种子,或变卖犁耙与生产农具,以维持暂时的生存,致而恶性循环,根本无力更新和补充农业设备,反而带来了农业生产的日益凋敝,甚至整个社会处于瘫痪状态。正如邓云特先生所言:“灾荒发生之结果,非但陷农民大众于饥馑死亡,摧毁农业生产力,使耕地面积缩小,荒地增加,形成赤野千里,且使耕畜死亡,农具散失,农民与死为邻,自不得不忍痛变卖一切生产手段,致农业再生产之可能性极端缩小,甚且农民因灾后缺乏种子肥料,致全部生产完全停滞。凡此种种现象,无不笼罩于灾荒区域,其所表现者,非仅为暂时之生产物减少,而实往往为长期经常之生产事业之衰落。换言之,灾荒最直接之结果,即造成整个农村经济之崩溃……”[20]

  第二,灾荒使陕北生态环境和气候进一步恶化。据史籍记载,陕北地区在周秦之际,林草茂盛,牲灵盈野,到处郁郁葱葱。至西汉时期,虽然垦殖面积扩大,但畜牧业仍在该地区居于举足轻重的地位,司马迁在《史记·货值列传》中记载:“天水、陇西、北地、上郡……西有羌中之利,北有戎翟之畜,畜牧为天下饶。”[21]东汉虞诩在《议复三郡疏》中说:“上郡等地水草丰美,土宜产牧,牛马衔尾,群羊塞道,”“雍州(陕北属古雍州—笔者)之域,厥田惟上上,且沃野千里,谷稼殷积”。[22]另外,清涧、绥德出土的汉画像石狩猎和放牧图,也生动逼真地描绘了当时陕北地区良好的生态环境和植被状态。以后,隋唐至明清间,因种植业大规模兴起,加之战乱纷起,植被逐渐被迫坏,沙石绵延,沙漠日益扩大。近代以来,尤其是经过光绪初年的大旱灾,民国17-21年的大旱灾及陕甘宁边区时期连年的灾荒,使得这一地区生态环境破坏更趋严重,气候日渐恶化。特别是灾荒期间,由于持续长时间的干旱,使得井泉干涸,树木枯萎,满目荒凉,赤地千里,并且在短时间内很难恢复。加之由于灾荒,大量饥民为了求生,又大面积的垦荒,毁林造田,使本已十分脆弱的生态和植被进一步恶化。据研究,延安在20世纪20年代前后,延河南北均广泛分布着天然次生林。民国18年(1929年)后,北方地区大旱,灾民到延安到处垦荒,次生林屡遭破坏,塬、梁、峁地区的侵蚀量到解放初期,已发展到平均每年流失土层大致1厘米,平均森林覆盖率只有7%,水土流失严重。[2]另外,笔者查阅地方志,这一时期延川、延长、甘泉、安塞、富县等地,均有大量灾民来逃难垦荒。

  特别需要强调的是,陕甘宁边区时期由于灾荒频繁,大量灾难民再一次逃到延安等地垦荒种植。据黄正林先生研究,抗日战争时期逃入边区的灾难民共63850户,266619人,[23](其中绝大部分在陕北地区落户—笔者)如此众多的人口涌入该地区,又大规模垦荒种田必然使植被进一步破坏,加之国民党的经济封锁,边区军民开展了规模宏大的大生产运动,使陕北的植被、生态再一次遭到毁灭性的破坏。从而植被面积越来越小,这不但破坏了生态环境,影响了农业生产的气候,而且使陕北北部的沙漠不断南进,昔日物产丰富的绥德、米脂地区,许多地方被沙漠吞没,[15]据1940年6月陕甘宁边区组织的森林考察团的实地调查,陕北地区大片森林被“扫荡”一空,如志丹、靖边,已成“大地裸裸,童山濯濯”,尤其是洛河、延河、大理河等地支流地区,1938年还是柏树成林,到1940年已是砍伐殆尽。大量的毁林造田、垦荒,使延安的三十里铺,到1943年已无森林的踪迹了。[24]这种大规模的开荒、毁林、造田,虽然解决了灾难民的生计、吃饭问题,但也造成自然环境和气候的进一步恶化,客观上使陕北原有的脆弱植被进一步破坏,生态进一步失调。

  第三,灾荒加剧了社会动荡、冲突与失范。晚清民国时期,天灾人祸相互关联,相互作用,统治阶级政治腐败,官吏贪污腐化,在灾荒时期,地方官员不但不积极赈济,反而挪用赈款,中饱私囊,致使百姓黎民得不到妥善安置和救济,在持续的生存危机面前,农民往往铤而走险、揭竿而起。晚清、民国的陕北大灾荒中,灾民聚集一起,攻击地主劣绅与“大户”现象非常普遍。如在光绪初年的大灾荒期间,据记载米脂饥民万般无奈,城东冯家渠村的饥民数十人聚集一起问杨家沟马姓地主等富户索要粮食,“逐各携囊袋载粮而去,四乡贫民闻风竟起,咸向富家掠食。半月之间,纷起着已数千人矣,逐屯聚于杨家沟村。杨家沟马姓者,绥郡一属之巨富也。”[17]靖边县盐场堡盐户无以为生,遂300余人拥向花马池花定盐总局要求贷款度荒。[25]军队因缺粮,往往发生哗变,1878年(光绪4年)8月,清军营弁汤炳勋在瓦窑堡(今属子长县)石湾发动兵变,杀死陕西驻防北山统领蜀军陕安延道黄鼎。[25]1928—1932年的大灾难时期,陕北农民再一次以无比愤怒的心情,用中国农民最传统的反抗形式向国民党政府表达了无以复加愤恨,如在这一时期,绥德县定仙墕20多个村庄的数百名农民组成“神团”武装,抗拒苛捐杂税;宜川人民以狗头山为民营,组织了几千人的“红枪会”,打土豪吃大户;神木县北乡百余人徒手进县城,抗拒征收羊圈稅;横山县响水镇周围几十村上千农民围斗县长,要求免税放粮救济灾民。[26]这些斗争,尽管是中国传统的农民为争取生存而采取的斗争方式,也没有新的、更高的理论作为指导,但它却显示了晚清民国社会的急剧动荡不安和社会生活秩序的一种失范,预示了各自不同历史时期政权的腐败、没落和最终崩溃的历史命运。

  第四,灾荒造成的社会动荡形势,为革命思想在陕北的广泛传播及革命力量的发展壮大客观上创造了有利条件。1928—1932年的大旱灾期间,正值陕北红军和陕北革命根据地的创建、发展时期,共产党人利用灾荒造成的社会动荡形势,积极发动群众自救,并利用灾荒造成的社会动荡局面、自觉地宣传党的理论和思想,宣传灾荒的社会根源和成因,以发动广大民众瓦解国民党的黑暗统治。特别是1927年10月和1928年夏震惊西北的清涧起义和渭华起义失败后,刘志丹、谢子长等人回到陕北继续为陕北红军和陕北根据地的创建、发展作艰苦而细致革命工作。1928年7、8月间,随着灾情的进一步严重党组织还不失时机地提出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并明确要求:“陕北党应加紧党的主观力量,加强领导,建立几个口城市(三边、府谷、神木、榆林、绥德、米脂、延安)工作”,“努力重要城市附郊的农民斗争,灾民斗争,开始武装的训练和组织,并要时刻注意农民武装的集中”。[27]基于党组织的要求,各级党的领导认真执行,并开展了富有成效的斗争。这一时期灾民在“吃大户”、“分粮”、“抗税”、“交农”名义下的反抗斗争中,到处都是共产党人的身影,如1928年10月,中共党员朱侠夫等组织、领导五、六百饥民聚集在镇川“吃大户”,先后吃了申、艾、等大户口财主。[1]211929年初,国民党安塞县政府贪污救济粮款,置农民死活于不顾,共产党员陈鸿宾领导饥民包围了县政府,并散发宣传小册子,县长康寿迫于人民压力,给饥民放粮,[28]1929年7、8月间横山“民饥无赈,官府强索民粮,在中共党组织的鼓励下,黑木头川、响水、油房头等地千余名农民手执农具,涌进县城,树下栖身,围街抗粮,县长张斗山被迫许免,历时3天。”[11]131929年6月,中共延川区委发动农民开展“吃大户”和“交农”斗争。7月,近千名农民围城四昼夜,迫使国民党减免田赋捐税,开仓赈济灾民。[29]在此期间,规模最大的一次“交农”运动,爆发于1932年春的横山,该年春,在连年灾害,民众衣食无着的情况下,县政府不思赈民之策,却在地金钱粮上追加“丁粮”,激起民愤,怨声载道,面对这种情况,中共陕北特委书记赵伯平亲自到横山,决定在响水一带发动“交农”运动,并责成特委团委书记鲁贲以及共产党员张毅忱配合行动,6月初,在党组织领导下,一万余名农民手持农具将区公所围得水泄不通。县长裘洁忱仓皇而逃,[11]抗粮斗争取得了胜利。

  这些遍布陕北各地生生不已的各种反抗斗争,极大地打击和动摇了国民党的现存统治,并将其一步步地推向了四面楚歌的境地,客观上为革命力量的发展、壮大营造了良好的形势和局面,也为日后党中央、中央红军落脚陕北奠定了组织上、思想上、群众上的基础。[30]

  如前所述,近代陕北历史上遭受了严重的灾荒。灾荒不仅给该地区的社会变迁产生了重要作用,其影响是深远而广泛的;而且给民众的心态投下难以磨灭的阴影。时至今日,陕北的一些老人谈起晚晴民国的灾荒仍是谈虎色变。如此严重的灾荒其成因,既有自然因素的影响,也有社会因素的破坏。

  首先,陕北地区地处西北高原,气候干燥,雨水稀少。陕北北部为中温带亚干旱气候,南部为暖温带亚干旱气候,全区最高气候可达40℃,春季到4月中旬至5月上旬,温度很不稳定,冷空气活动频繁,风速较大,水份蒸发速度快,降水偏少,很容易出现干旱。而到秋末至早春,又往往受北方干冷气团干扰和控制,降水极少,一旦降水,又以雷雨、雷阵雨为多。因此降水少且集中,不降雨则干旱,一降雨则形成洪涝,对农业生产极为有利。因而“十年九旱”,“三年两头旱,一年不旱遭水灾”是这一地区长期以来相传之警语。

  第二,水利工程的失修和不完善。中国自古以来是一个自然灾害频发的国家,但有灾不一定有荒。一个社会如果有一个较好的防灾、救灾的机制,就能够有效地预防灾荒地发生,即使遇到十分严重的自然灾害,也能够将其危害程度控制到最低,不致使整个社会呈现出一种持续的生存危机。而晚清至民国时期,由于政治昏聩,吏治败坏,水利工程很不完善,以及旧有的水利工程严重失修,致使发挥不了其应有的作用。陕北地区的水资源除黄河外,还有大理河、小理河、无定河、洛河、延河、清涧河(秀延河)、汾川河等,这些河流经过的地方,民众和当地政府也曾采取一些简单的方式引水灌溉,比如修干堆石坝等方式。[31]但是随着晚清至民国社会环境的不断恶化,如政治动荡、战争频繁、经济凋敝等,原有的水利设施不断遭到破坏。再比如,清代在榆林北红石峡曾筑一水坝,留一泄水道,水大时,可由泄水道流出,不致毁田。峡上水可灌溉田几千亩,但到民国时期的20年代,由于蒙古草原变成浩瀚的沙漠海,以及峡上水利年久失修,仅能灌溉榆林西地一二千亩,榆林南三岔湾灌田用的水越来越少。[32]

  第三,过度的开荒、造田、毁林使生态环境和农业气候遭到破坏,自然灾害频频发生。关于这一点,前面已经提及。这里要强调的是,尤其是1928—1932年的大灾荒及陕甘宁边区政府时期,[33]人们为了生存不断地开荒,大规模的毁林造田,从而造成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危机和恶化,环境的危机和恶化反过来又使自然灾害频发不断,据统计抗战时期,陕甘宁边区的耕地面积平均每年以70万亩的速度在增加,抗战初期的1937年边区的耕地面积是862余万亩,到1945年抗战结束时是1425余万亩,八年增长了560余万亩。[15]85-86过度开荒,使人们解决了生计,度过了灾荒,但也使得陕北地区的生态环境付出了惨痛的代价。据研究,晚清以前陕北地区平均每16年发生一次自然灾害,到陕甘宁边区政府时期由于毁林开荒,植被和生态遭到严重破坏,其自然灾害发生的周期比以前大大缩减了,几乎是年年都发生自然灾害。[34]

  当然,造成近代陕北灾荒严重的原因还有晚清至民国时期社会本身的动荡不安,土匪蜂起;以及晚清、民国政府的政治腐败,救灾措施不得力,甚至救济粮款中饱私囊,贪污腐化等。这些都促使了灾荒的发生,并在灾荒发生后由于政治制度本身的腐朽,从而进一步加剧了灾荒的程度。

  总之,近代陕北遭受了严重的灾荒,其时段跨越了晚清、民国和陕甘宁边区政府时期,由以上论述,我们可以得出如下结论:

  (1)晚清、民国时期一旦遭受灾荒,整个社会呈出一种持续的生存危机,进而社会动荡、失范,这一方面彰显了社会矛盾的尖锐性和统治秩序本身的不合理性;另一方面,也说明了社会变革势在必行。

  (2)有灾不一定有荒。陕甘宁边区政府时期与晚清、民国时期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尽管陕北在陕甘宁边区时期遭受了严重的自然灾害,但由于党和政府积极的防灾救灾,执行了一系列以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至上的执政理念,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的救灾思想,故而陕北人民在这一时期一扫过去旧制度下遭灾时的饥寒交迫,饿殍遍野的惨状。令人值得深思的是陕北地区的“星星还是那个星星,月亮还是那个月亮”,但两相比较,灾民生存境遇截然不同,其因何在?我想最重要的原因是社会制度的变革与根本不同。

  (3)近代陕北严重的灾荒,进一步说明了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重要性。人类在任何时候的行为一定不能超越人类赖以生存的自然环境的承受能力。陕北现在是国家确定的能源重化工基地,在经济大发展的同时,如何进一步正确、科学地处理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关系,以保持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仍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因此,科学地总结历史上防灾救灾的经验教训,对我们今天仍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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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延安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2年2月第34卷第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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