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谈历史研究中的几个关系

  在历史研究中,有许多关系需要我们认真对待和恰当处理。处理好这些关系,不仅对史学工作者自身的治学很重要,而且对史学的整体发展也是十分重要的。20世纪50—60年代,我国史学界曾经讨论过史与论的关系、古与今的关系、史与文的关系、人民群众和杰出人物的关系等。当前,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这些关系仍有深入认识和恰当处理的必要。在这里,我要说的几个关系是:继承和创新的关系、宏观思考和个案考察的关系、理论探索和实证研究的关系。这几个关系的提出都是有针对性的,即当今的史学界,创新讲得多,继承讲得少;个案考察多,宏观思考少;实证研究多,理论探索少。从史学发展规律来看,这些现象的出现并不奇怪,甚至可以说有其合理性。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提出这些问题呢?这是因为,事物总有其两面性,往往是一种倾向掩盖了另一种倾向,在“合理”中也有“不合理”的因素。这里所说的“针对性”,即指此而言。

继承和创新的关系

  在历史研究中,批判继承对于创新具有重要的意义。就拿社会史研究来说,20世纪20—30年代兴起的中国社会史研究经过数十年发展,至20世纪中期已有丰厚的积累,先后涌现出一大批相关著作。这些著作让人们懂得了社会发展史,也大致懂得了中国社会历史演进的历程以及演进中的某些阶段性特点。尽管研究者们对历史阶段划分的认识并不完全一致,在社会历史演进的总相和趋势上各有认识的尺度和考量的标准,但这些尺度和标准在本质上都是相通的。今天看来,上述研究以及在研究中所产生的种种争论,都是今人认识社会历史演进的思想遗产。如果说这份遗产存在某种不足或某种局限的话,主要是重视宏观梳理而未能更多关注相应的微观考察,从而在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论上有时难免失察。20世纪80年代再次兴起的社会史研究,着眼于社会“下层”和区域特点,看重微观考察,使人们能够观察到社会历史进程中的某些“细部”,从而更深切地感受到历史运动的鲜活性与多样性。如果后一种社会史研究模式能够继承前一种社会史研究模式的合理因素,无疑将使后一种社会史研究模式在创新方面因具有宏大的历史背景而获得更深刻的社会意义。同样,如果前一种社会史研究模式能够吸收后一种社会史研究模式的创新成果,则前一种社会史研究模式必将焕发新的活力。

  再说继承和创新中的另外一个例子。近年来,随着“后现代历史叙事学”思潮的兴起,有中国学者起而为之呼应,也写出了一些关于叙事的专书和文章。这里有两个问题是不能回避的:一是人们所说的“叙事”,究竟是历史叙事还是文学叙事?二者异同何在?二是从中国史学来看,其悠久的叙事传统有何特点和优点,如《春秋》、《左传》、《史记》、《资治通鉴》、《通鉴纪事本末》等书在历史叙事方面有何成就?《史通》、《文史通义》等书在历史叙事方面有何理论阐述?大致弄清楚这些遗产的基本面貌,并以此为底蕴再联系当今中国史学的发展,那么,我们在同外国学者讨论“叙事”问题时就有了自身特点,而不是作一般性的呼应。在这个问题上,继承和创新的关系也显得十分重要。

  从历史研究来看,继承和创新大致存在三种情况:一是继承前人的研究成果而加以丰富和发展。如元代史家马端临继承杜佑《通典》而写出《文献通考》,明代史家王圻又继承《文献通考》而写出《续文献通考》等。二是继承前人的著作但在表现形式上有新的变化。如东汉史家荀悦根据班固《汉书》而写出了《汉纪》;南宋史家袁枢根据司马光的《资治通鉴》而写出了《通鉴纪事本末》等。三是从前人的思想遗产中得到启发,对当今的研究有所借鉴,从而写出具有时代感的学术论著。如司马迁在《史记•平准书》中反映出来的区域经济思想,杜佑在《通典•边防典》中反映出来的地理条件和民族发展进程之关系的思想,都对后人的相关研究具有借鉴意义。当然,学术上的继承和创新是严肃的科学工作,不应当使之庸俗化。以庸俗化的态度对待经典,不仅谈不上创新,而且会使人们远离经典,甚至与经典背道而驰。

宏观思考和个案考察的关系

  个案考察是历史研究的基础,是对某一问题或某一方面的深入了解;宏观思考是历史研究的提升,是对全局的把握和概括。二者结合,是历史研究发展的主要路径。中国古代“正史”中的类传,是以诸多个案构成对某一社会群体的认识。陈寅恪先生的名作《元白诗笺证稿》一书,也是以诸多个案揭示唐代社会面貌,是个案考察同宏观思考结合得极好的例证。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史学界经历了文化史研究、社会史研究、地方史研究几个热潮。这既有历史的原因,也有史学自身发展的原因,因而有其合理性。其中,产生了一些优秀的大部头著作,如中国政治制度史、中华文明史、中国文化史、中国民俗史等领域都有很出色的研究成果面世。但从总的趋势来看,当前的研究是以个案分析居多,所以常常见到有些论文的副标题是“以什么为例”、“以什么为中心”。这样做并不是不可以,因为有的实例具有本质的意义。但这种研究成为一种模式或许并不十分妥当,因为有些历史现象并不是举一两个例子就可以证明的,况且并不排除有相反实例存在。更重要的是,当这种研究成为一种带有普遍性的现象时,它在客观上会局限人们从宏观的方面去思考问题,而其直接后果又会影响研究者对所从事的个案研究或局部研究之所得的合理定位。什么是宏观思考?一是注意到历史联系,二是注意到社环境。这些思考并不一定都要表述出来,而是要求研究者具有这方面的底蕴和考量。这样,即使不表述出来,也会渗透在字里行间,而不至于使研究所得在定位上和评论上有所偏颇。

理论探索和实证研究的关系

  理论探索和实证研究是历史研究的两个环节,缺一不可。它们的关系不只是价值判断和事实判断的关系,还涉及历史研究的学术水准和发展方向。实证研究是理论探索的基础。而理论探索是历史研究中最困难的部分,同时也是不可缺少的部分。这里应该有三个层次的理论问题。

  第一,从唯物史观的观点来看,现阶段史学工作者要努力地准确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观点。这就需要分清哪些是必须长期坚持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哪些是需要结合新的实际加以丰富和发展的理论判断,哪些是必须清除的对马克思主义的教条式的理解,哪些是必须澄清的附加在马克思主义名下的错误观点。这里涉及的理论问题都与历史研究的指导思想有关,属于第一个层次即最高层次的理论问题。

  第二个层次的理论问题是专业基础理论。从历史学来说,什么是历史、什么是历史学,历史学对于国家、民族和个人来说有何功用以及历史研究的方法、历史编纂的内容和形式、历史文献同历史编纂的关系、历史学同其他学科的关系、史学工作者的基本素养等等,都是历史学的学科基础理论。应当坦率地承认,对于这些理论问题,并不是所有的史学工作者都十分关注。比如,什么是历史、什么是历史学,什么是历史理论、什么是史学理论,这些基本概念常常是被混淆着使用的;至于历史学的社会功用及其在社会中应有的位置,我们往往会认为这是常识问题,很少给予关注和论说。这种现象既不利于历史学的自身发展,也不利于人们对历史学的认识,不利于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因此,我们必须重视历史学的基础理论研究。

  第三个层次的理论问题是在具体研究中碰到的问题。这些问题并不完全是依据史料就能解决的,它需要从事实的层面上升到理论的层面,才能对所研究的对象有深刻的认识。20世纪50—60年代,史学界对一些重大历史问题有过热烈的讨论和辩难。这些问题既是历史问题,也是理论问题,如关于资本主义萌芽的讨论和辩难就是其中的突出问题之一。就历史材料来说,大家都有深入的发掘,问题在于怎样判断这些材料的性质,这就需要有理论的说明,尤其是关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基本特点的分析。应当说,诸如此类的学术论争都在很大程度上推动了历史研究的发展和研究者理论水平的提高。

  • 作者:北京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史学研究所教授
  • 文章来源:人民日报,中国社会科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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