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九世纪中日两国早期现代化比较研究

  中国和日本两国大体上都在19 世纪60-90年代迈出了早期现代化的步伐,而两国发展的结局却大不相同。研究这种不同产生的原因,很有意义。本文拟对此作一些宏观的探讨。

  一般来说,中国在19世纪发生的早期现代化过程,学术界称作洋务运动,或者称洋务新政、洋务自强。日本的早期现代化运动则称作明治维新。无论是洋务运动,还是明治维新,都是一个持续发展的过程。

  据学者统计,大体上在19世纪60-90年代,在中国,洋务派总共兴办了大约60个近代企业,总投资约5300万两银子。其中,军事工业21个,投资3700多万两。以30年计算,平均每年2个,每个企业投资170余万两。如果再加上在洋务派影响下和特别批准下,以官督商办名义兴办的民族资本主义近代化企业,也不过共有120余个,合计投资约5800万两,平均每年4个,每个投资不及200万两。应该说这样的数字实际上是一个很小的数字,所以有一些人反对使用洋务运动这个提法,道理就在这里,因为它没有发展成为一个运动,不是由中央政府统一号令在全国兴办起来的。

  如果拿中国的洋务新政和日本的明治维新来作一个比较就会非常清楚。日本的明治维新比中国的洋务运动稍晚几年,1868年明治元年才开始宣布维新,中国从1861年就已开始。但实际上日本的明治维新所形成的资本主义改革,所引进的西方资本主义的生产企业、生产方式和政治制度,成效显著。有人统计,从1868年到1892年,日本总共建立了5600多个公司,总投资资本达到2.89亿日元,平均每年设立225个公司,每个公司资本差不多1100万日元,折合中国的银两大概有700多万两。所以在1892年前,中国在兴办洋务企业方面的成就和日本的情况相比,中国可以说是小巫见大巫了。实际上,两国的发展水平不在一个层次上,也不在一个社会发展阶段上。

  一、洋务新政与明治维新的宏观比较

  明治维新在日本是由天皇为首的明治政府主动在全国推行的,而洋务运动在中国只是由地方上的几个大员,包括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以及其他对洋务有兴趣的总督或者巡抚在他们的辖区办理。当时中国还大量存在顽固派,他们对于建立新式海陆军、建立近代军事工业、开办民用工矿交通运输业,对于学习西学,无不加以反对。曾国藩、李鸿章、左宗棠等给皇帝的很多奏折,另外一些大臣多持反对意见。慈禧太后占据统治地位,两边的意见都听,两边都支持,看两派互相攻击,对两派皆有运用之妙,她是“居中驾驭”,重在长期保持自己的统治权力。李鸿章在私下曾抱怨,京城里的一些人眼光狭窄。说日本国由其君主_入主持,臣民一心并力,财力人力不断增进,而中国朝廷里朝议夕变,早作晚辍,前途怎样,很难预计。不知道是否能等到“嗣皇帝(指光绪帝)亲政”而不发生严重变故。这充分说明:洋务新政不是中国中央政府推行的一个举国一致的行动。

  在明治维新初期,日本明治政府为了集中政府权力,成立了专门负责引进、移植和发展资本主义企业的中央机构。这些中央机构,都以“激进改革派”人士执掌。1869年日本明治政府成立了民部省(相当于民政部)、大藏省(相当于财政部)、工部省(相当于工业部),1873年成立内务省,1881年成立农商务省。在这些中央机构的推动下,提出了“殖产兴业”的发展资本主义生产企业的方针。从1870年到1885年,这一方针连续不断地执行了15年。在这一方针统领下,日本全力发展资本主义工业企业,包括交通运输和通信业、钢铁业、机械制造和化学工业、采矿业、纺织业、食品业、银行业;在农业方面,实施“劝农政策”,大力发展资本主义近代农业、畜牧业,大批引进西方专业人才’大力吸纳近代西学知识,全面移植西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推动了日本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转化。

  反观中国,在洋务新政时期,除了按照《北京条约》要求,在中央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以处理大量外交事务外,中央和各省政府机构原封未动,未能建立任何一个推动资本主义改革、引进西方学术和技术以及机器设备的专门机构,没有一个机构来设计、制定有关推动洋务新政的方针政策。洋务新政期间,建立了一些近代化的军工企业和民用企业,招聘若干技术人才,以求“自强”,以求“富国强兵”,提出“中体西用”思想等等,都是出自推动洋务新政的地方督抚,未能成为举国一致的政策与指导思想。洋务新政与明治维新的结果大异其趣,就是必然的了o

  类似于日本明治维新初期的新的中央机构建立与调整,以及推进维新事业的法律、政策的起草颁行,清政府要到它的晚期,即20世纪初期,才逐步提上日程,1903年起陆续建立商部(后改为农工商部)、度支部(相当于财政部)、巡警部等中央机构,直到1906年,中央机构改革才有了外务部、吏部、民政部、度支部、礼部、学部、陆军部、法部、农工商部、邮传部等较为完整的机构框架。1903年以后才制定《著作权律》、《公司律》、《破产律》、《商会简明章程》《矿产简明章程》《铁路简明章程》等。这些较之日本整整晚了30年。

  明治政府在1871年派出了最有影响力的大臣(右大臣岩仓具视为首)组成庞大的代表团(100多人)到欧西国家考察。考察时间近两年,足迹遍及美、英、法、德、俄等十多个西方国家。这个代表团在考察期间,除了预先设想的废除不平等条约毫无进展外,向欧美学习借鉴资本主义社会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和教育诸方面均有很大的收获。代表团此次考察的基本结论是:日本必须学习和赶上西方国家,发展资本主义要学习英国,建设军事要学习德国,强调以俄国和德国为日本“文明开化”的基准。这个代表团回国后,在推动日本社会向资本主义转化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而中国呢?清政府直到三十多年后,在1905年才派出五大臣出国考察政治。一年多以后,考察大臣提出了政治改革的方案,这个方案不为慈禧太后全部接受,成立内阁制搁浅。

  在发展资本主义企业的方向方面,中日之间也有着本质的区别。在中国,洋务新政初期引进的军事工业,全部是官办,此后开设的民用工业项目,大多是官督商办,也有官办,商办企业为数较少,极难生长。清政府没有提出促进民营企业的任何政策,反而处处在压制它。李鸿章控制的官督商办企业上海机器织布局一华盛纺织总厂的经历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主持机器织布局的郑观应在1881年请求李鸿章给予织布局专利权,要求在10-15年内,“通商各口无论华人、洋人均不得于限内另自纺织”。李鸿章依据这个请求上奏清廷,同意“酌定十年内只准华商附股搭办,不准另行设局”。这就是说,10年内不准各地商人另建纺织厂,从而压制了商人建厂参与竞争的积极性。织布局火焚后,重建了华盛纺织总厂,李鸿章又同意主持华盛纺织总厂事务的盛宣怀在总理各国事务衙门立案,要求全国“无论官办、商办,即以现办纱机40万锭子,布机5000张为额,十年之内,不准续添”。李鸿章、盛宣怀主持的官督商办企业就这样取得了垄断地位。在官督商办企业这样的专营政策垄断下,民办企业很难在纺织行业中一展身手了。轮船招商局与洋商签订的“齐价合同”也同样限制了民办轮船公司的成长。

  日本则实行了两个并举:建立资本主义企业与引进资本主义经济制度并举,举办官办企业与鼓励民营企业并举。明治维新初期,日本引进、移植西方资本主义生产企业同时,也引进、移植西方资本主义的经济制度,包括公司制度、银行制度、货币制度、公债和保险制度;明治初期为了倡导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也大量举办了官办企业,其中陆军省主办的军工企业占了主导地位,据统计,到1884年,陆军省所属军工企业的职工人数,是工部省所属工厂人数的9倍,马力则是3.5倍。在开办官办企业的同时,明治政府也重视发展民营企业。

  清政府把民间资金吸引到官督商办企业里来加以控制,设法阻止民营企业的发展。日本政府却尽量地鼓励推动民间兴办企业。民间资本不足,明治政府设法调动资金来支持民间兴办各种企业。1872年开始成立国立银行,到1879年这种银行增至153家。国家还改革货币制度,实行公债和保险业务,银行发行货币,从而大大促进了资金的融通。国家发放“劝业贷款”,发放“劝业基金”和“创业基金”,为各种民间商人提供发展资本主义企业的资金,从而大大缓解了“殖产兴业”中的资金困难。据统计,在1870-1885年间,日本政府发放的“兴业费”达到2970万日元。同一时期,通过政府机构向私人企业和个人放款80万日元,向国立银行和私立银行放款2900万日元,向旧官僚和特权商人放款310万日元。其中向三菱公司一家就放款186万日元,所以,日本的资本主义企业像雨后春笋般很快成长起来。尤其是在1880年代,日本政府为了改变国营企业过多而造成财政亏损的状况,在相当程度上改变了企业发展的方向。1880年11月,明治政府颁布了“处理”国营企业的条例,确定了廉价“处理”国营工矿企业的方针。除了保留部分军工等企业外,在实施过程中,日本政府将大部分国营企业廉价处理给各类资本家。有些企业,实际上等于无偿转让。学者万峰认为,这些措施在相当程度上壮大了私人资本的力量,促进了日本资本主义的成长。日本学者依田熹家认为:“这一事件对日本的资本主义发展和近代国家的确立有着划时代的意义。”像三井、三菱、川崎等一大批“政商”,逐渐发展成为后来日本社会的大财阀。在中国,企业大量是官办,其次是官督商办,商人有钱,但不敢办公司,所以在官办的名义下或者在官督商办或者官商合办的名义下来办一些公司,力量很小。纯粹商办的企业很少,而且资金也很少,缺乏资金融通的渠道,企业风雨飘摇。纯粹商办的企业面对几方面的竞争,既面对洋商的竞争,也面对官办企业的竞争,面对官督商办企业的竞争,很难生长起来。所以,直至清末,中国未能打破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形态,未能突破前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未能出现资本主义企业蓬勃发展的局面。

  日本在明治初期,虽然推翻了幕府统治,国内还面临许多严重的政治和经济方面的问题。在岩仓具视、伊藤博文等大臣的推动下,1872年完成“废藩置县”,彻底取消了封建领主的统治,瓦解了封建幕藩体制下的土地所有制;旧的藩主退出中央政权,不仅实现了全国政令统一,也实现了中央集权专制统治体制。随着“废藩置县”的完成,又逐步改革封建等级制度,取消了武士阶层的特权,大体上实现了士农工商“四民平等”;1871年制定了《户籍法》,1872年编制了全国统一的户籍。与此同时,明治政府推行“文明开化”方针,1870年制定日本第一个《大中小学规则》,1871年成立文部省,1872年文部省颁布《学制》,全面推动教育改革,以小学为基础,普及国民教育。1873年明治政府进行了土地租税的改革,逐渐改变封建领主的土地所有制为地主的土地所有制,土地可以自由买卖,农民的人身获得自由。以上这些改革,为推行资本主义经济制度改革准备了前提,扫除了发展资本主义的政治、经济障碍,开拓了全国统一的市场,也为工业发展准备了有一定知识基础的劳动力后备军。所有这些改革,不仅涉及政治制度,而且涉及社会经济结构,涉及学术、文化和教育的制度。通过这些改革,加上随后的明治宪法体制的建立,日本社会已经脱胎换骨不仅在社会经济结构上,而且在社会政治结构上,变成了一个资本主义社会,并且发展为军国主义、帝国主义国家。这些改革,在中国完全没有触及。教育制度的改革,中国在20世纪初才提上日程。至于土地制度的改革,不仅有清一代未能提出,甚至民国时期也未能实现。

  二、中国大臣的困惑

  这里有~个故事,是清政府大臣面临的困惑。

  1884年6月,中国驻日本公使黎庶昌给皇帝上了|一道《敬陈管见折》,请总理衙门转奏。总理衙门碍于战情紧张(中法战争发生观音桥事变),又碍于奏折中建议有关修火车、派亲王出国考察等事项不宜上闻,原折退回,并未送达朝廷。

  黎庶昌有感于自1877年1月随郭嵩焘在伦敦赴任以来,清廷“遣使八年,出洋诸公从未有将中外情形统筹入告者”,他自己“奉使东西两洋,已逾八载,闻见所接,思虑所筹,何忍缄默不言”,于是专折敬陈管见。可见,这篇折子实际上是一个有关西方国家社会政治的考察报告,针对中国社会提出了自己的政策建议。《敬陈管见折》表明一个从封闭环境中走向世界的中国人,面对中国和世界时势所作的思考:

  《敬陈管见折》提出了有关改革内政的六条建议:一、水师宜急练大支.二、火车宜及早兴办,三、京师宜修治街道,四、公使宜优赐召见,五、商务宜重加保护,六、度支宜豫筹出入。所谓水师急练大支,指的是建立海军部,编练海军舰队(至少百艘),保卫中国海疆。所谓火车宜及早兴办,是指抓紧修建京津铁路,建成时,“鸾驾亲临一观,是非得失自不可掩,然后明诏各省,逐渐仿行”。折中说:他曾经“在西洋目击欧土铁路,其多类似珠丝瓜络”,这些铁路,在1870年普法战争中、1879年俄土之战中都发挥了重要作用,都未听说因为有火车而发生诱敌深入之事。

  这六条建议,是中国最早~代外交官提出的关于中国现代化的计划。无论是办水师、修铁路、治京师、礼公使,还是发展工商、统筹度支,都要求朝廷统一办理,号令全国。办水师、治京师、礼公使,只有朝廷才能办。修铁路,要求“明诏各省,逐渐仿行”;发展工商,要求“经办大员通盘计划”,“朝廷权力明示扶持”;豫筹度支,要求“饬令各省分款核i预约大纲”,“汇候朝廷处分”,“颁示简明章程”。显然,这个建议的真实用意,是要动员朝廷权威全面推行“洋务新政”。那时候,顽固派反对“以夷变夏”,搬出“恪守祖宗成法”的招牌,谁也不敢反对。保守派人士如大学士倭仁主张“以忠信为甲胄,以礼义为干橹”,就是不能学习西方。果如李鸿章所说,修铁路“无人敢主持”,“两宫亦不能定此大计”。洋务派的“整军经武”活动,日本政治家伊藤博文也看出“皆是空言”,“此事直不可虑”。清廷对洋务派的活动尚在观察之中,并无迹象显示“洋务新政”已成为举国一致的国策。黎庶昌正是看到了“洋务新政”只是“各省枝节而为之,徒有开办虚名”的现实,试图鼓动清廷改弦更辙,全力推行。这是《敬陈管见折》的大胆和过人之处。这个建议较清廷在1901年被迫宣布全面推行“新政”,早了18年,其不被重视,是可以预期的。

  黎庶昌认为:“轮船、火车、电报、信局、自来水火、电器等公司之设,实辟天地来未有之奇,而裨益于民生日用者甚巨,虽有圣智,亦莫之能违矣。”“使孔子而生今世也者,其于火车、汽船、电报、机器之属,亦必择善而从矣。”又说:“向令孟子居今日丽治洋务,吾知并西人茶会、音乐、舞蹈而亦不非之,特不崇效之耳。”在他看来,纵令孔、盂等圣人在今日也是要学西法的。这所谓西法,当然包括“上下议院之法”:“凡事皆由上下议院商定,国王签押而行之,君民~体,颇与三代大同。”既然西方的“上下议院之法”,与几千年来令人景仰的中国“三代”政治有“大同”之处,难道不应当学习吗?可见,黎庶昌对西方的政治制度是向往的。

  这个奏折中最重要的建议是在其结尾提出的,黎庶昌建议皇太后、皇上“特遣~二亲贵大臣驰赴欧洲一游,经历美国、日本而归,综揽全球,虚心访察,必有谦然知我内政之不足者。臣愚以为莫如醇亲王最宜矣。如此不特目前醇亲王辅佐枢廷,处事必归至当,即异日皇上亲裁大政,顾问亦有折中。自强之本质在于是”。这是一段很重要的议论,一个很大胆的建议:洋务新政只有统于朝廷,才是自强的本质。驻英公使曾纪泽读后曾评论道:“修治京师道路及请醇邸出洋两层,弟怀之已久而未敢发。台端先我畜之,曷胜快慰。假定朝廷嘉采,硕划实见施行,则中国之富强,可以计日而待。倘再因循粉饰,意见纷歧,则杞人之忧,方未已也。”可见,这两个早期外交官观察欧洲后的意见是一致的。

  这个故事说明,在中国,清朝政府对于建铁路、办工商之类颇多疑虑,熟悉外情的大臣的建议,不大可能上达朝廷。这是中国那些想推行现代化计划的大臣们的困惑,也是中日两国早期现代化起步情境的根本区别。

  三、从历史发展阶段上比较中日两国的早期现代化进程

  洋务新政和明治维新的最大差距是什么?最大的差距在于明治政府明确认识到改革的目标是走向西方式的资本主义,而洋务新政的领导者完全没有这种认识。这是因为,洋务薪政和明治维新发生的时代背景不完全相同,中且两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阶段不完全相同。

  中国和日本学者多有拿中国的洋务新政和日本的明治维新相比较的。日本学者依田熹家著有《日中两国近代化比较研究》(卞立强、严立贤等译,上海远东出版社,2004年版),他比较、研究了中日两国的近代化问题,特别对中国的洋务运动和日本的明治维新,从各个方面——政治、经济、文化思想,诸如两国对近代国家的认识、两国的产业政策、近代化过程中的文化形态、两国的儒学、两国的经济观等方面,作了相当全面的比较。依田氏指出:鸦片战争以后中国是向着分裂的方向走,日本是向着统一的方向走,向着统一方向走的日本形成了统一的国内市场,向着分裂的方向走的中国未能形成统一的国内市场。他认为这是中日两国近代化向着不同方向发展的基本原因。这是一个重要的见解,尽管其中不乏可以讨论的地方,例如,关于统一市场的问题。但是,依田氏在比较的时候,忽视了中日两国经济社会发展处在不同阶段的特点。

  认识到这一点的是日本另一位著名历史学家井上清。井上清研究比较了洋务运动和明治维新,指出双方进行改革的主体的阶级性质和历史阶段不同,两者实际上不可放在一起进行比较;洋务运动和德川幕府的改革性质相同,可以放在一起比较。笔者非常认同这个意见。井上清的这个见解,在他早年的著作中就已有明确的表述。他写道:“将幕府末期的中国和日本来比较,不但外部的世界史的条件,对日本有利,对中国不利,并且在民族的经济文化及政治力量的集中发展上,日本也赛过中国,就造成两国地位在不久以后的决定性的差别。”

  明治维新以后的日本,由于全国统一市场的形成,高度统一的中央集权制度也逐渐形成了,号令齐一,易于推行。中国虽然也是高度中央集权,但是国家大,保守力量强,不能突破“夷夏之防”,难以作出学习西方的决策。中国和日本虽然先后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最重要的是,明治政府一开始就抱着废除不平等条约的目的,寻求与列强交涉,并且逐渐形成了(特别是通过岩仓具视考察团)发展资本主义的基本思路,从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教育多个方面采取了发展资本主义的诸多措施。

  中国在两次鸦片战争中遭到列强侵略,被迫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却没有痛定思痛,另辟新路。1860年11月,《北京条约》签订后,曾经占领京师的英法联军随后撤出北京,没有借战胜之威一举推翻清朝的统治,这使奕诉等大臣大喜过望,深感“非始愿所能料及”。奕诉在给咸丰皇帝的报告中,反复申说强化这个认识。他说:“自换约以后,该夷退回天津,纷纷南驶,而所请尚执条约为据,是该夷并不利我土地人民,犹可以信义笼络,驯服其性,自图振兴,似与前代之事稍异。”可见,清朝统治者对于英法等列强没有乘占领北京之机推翻清朝廷的统治地位是颇为宽慰的。通过太平天国起义和第二次鸦片战争,他们总结出的基本认识,是英国、俄国的侵略是“肢体之患”,而“发捻交乘”,才是“心腹之害”。《北京条约》以后,清廷除了按照列强要求,成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外,在政府机构上没有采取除旧布新的任何新措施,所谓洋务新政,也只是各地督抚为之,各地建立起一批军事工业,最初的目的只是为了镇压人民的造反。最早主张实行洋务新政的两江总督、钦差大臣督办江南军务曾国藩1861年给皇帝的奏折说:“购买外洋船炮,则为今日救时之第一要务。……可以剿发捻,可以勤远略。”历史证明,清政府始终把镇压人民的反抗放在第一位,把“勤远略”即反抗列强侵略放在第二位。对于列强侵略,他们抱着“外须和戎”的态度,对于不平等条约,他们本着“守定和议,绝无更改”的方针。终清之世,清政府都没有向列强提出过废除不平等条约的要求。中国人提出废约主张是到T20世纪20年代才有的。从这一点上说,中国的洋务新政不能与日本的明治维新相比,恰恰可以与幕府末期的改革相比。

  与日本德川幕府末期的改革相比较,中国的洋务新政则有颇多相似之处。第一是改革背景大体相同,第二是改革主体的阶级性质相同,第三是改革内容大致相同。

  日本在1853年面临美国的“黑船”事件,随后与美国等列强签订了一系列不平等条约。“黑船”事件后,幕府和萨摩藩、长州藩等大藩在已有的工场手工业基础上,从西方国家引进近代技术,首先且主要是军事工业,如1853年在江户设立洋枪洋炮制作所,试造洋式军舰;1854年在长崎设立海军传习所,请荷兰海军军官讲授轮船驾驶和海军学;1857年在长崎建设制铁厂;1862年将江户的“蛮书调所”改名为“洋学所”,按照西洋大学校规,开设荷、英、法、德、俄语教学,以及天文、地理、物理、化学、数学、医学、机器等学科,培养懂得西洋知识的人才,1863年开始创建用西式步、骑、炮三个兵种的新式陆军。到1 868年,属于重工业性质的新式工厂(包括机械、造船、军工和冶金等)已有三十多个。

  幕府末期建设的新式军事工业,引进的西方机器生产,其规模可能比中国洋务新政时期略小一点,但它的反应是迅速的,新式机器的引进,新式学校的举办,在1861年前已大体具备,而这些在中国迟至1861年以后才逐渐出现。与幕府时期的日本相比较,对于列强侵略的反应,中国是迟钝的。对于西方科学知识的学习和追求,日本是积极的,中国是被动的。江户的“洋学所”,仅英文、法文班学生,1866年就有300人。清政府在1862年在北京开设同文馆(外语学校),培养外语人才,第一年只有英文班,就读学生10人。到1885年,同文馆学生才录取了108名。之所以有差别,是中日两国的文化背景不同所致。

  日本幕府末期的改革,是为了强化幕府的统治,强化幕藩体制。但是它的改革也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井上清评价说:幕府末期的日本,自天保改革以来,“刚在政治上开始活跃的武士、地主、商人出身的改革派中间阶层,就随着封建制度危机的加深,作为所谓尊王攘夷的志士,发展了全国性的团结,掌握了民族的与国家的统一的主导权。”

  中国的洋务新政,当时就称作“自强新政”,它是在外国侵略和太平天国起义双重打击下,谋求“自强”的新政,是封建阶级的统治者谋求自救的措施。李鸿章的“裱糊匠”说法,最能说明问题。他在晚年对人说:“我办了_一辈子的事,练兵也,海军也,都是纸糊的老虎,何尝能实在放手办理?不过勉强涂饰,虚有其表,不揭破犹可敷衍一时。如一间破屋,由裱糊匠东补西贴,居然成一净室。虽明知为纸片糊裱,然究竟决不定里面是何等材料。即有小小风雨,打成几个窟窿,随时补葺,亦可支吾对付。乃必欲爽手扯破,又未预备何种修葺材料,何种改造方式,自然真相破露,不可收拾。但裱糊匠又何术能负其责?”清政府似一间破屋,“自强”新政只是裱糊破屋,洋务派大臣不过是裱糊匠而已。他们没有想过,把破屋推倒,彻底更新。如果这样,他们就是新社会的建筑师,而非旧社会的裱糊匠了o洋务派主观上要做“裱糊匠”,他们引进西方的科学技术、生产方式,就是引进了封建生产关系中不能容纳的社会生产力,这就必然会破坏旧的生产关系,促进新的生产关系的出现。洋务新政为资本主义近代工业在中国的出现,造成了_一些客观的条件。这是中国洋务新政客观上所产生的进步作用。

  四、结语

  对19世纪中日两国早期现代化进行比较研究,是要研究遭受西方列强侵略的国家,在东方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里,所谓后发展中国家,如何赶上现代化的潮流,在何种历史条件下,能赶上现代化潮流。通过以上研究,我们看到,中国的洋务新政,大体上可以与日本幕府末期的改革相比较,其改革主体、改革内容大体相近;改革效果,中国尚不及日本。尽管两国都具有早期现代化的特征,但与真正的现代化进程相比较,还有距离。洋务新政与明治维新,实际上是不同历史发展阶段上的产物,难以作真切的比较。尽管明治维新算不算真正的资产阶级革命,日本和中国学者都有不同见解,但明治维新以后,明治政府逐渐采取一系列政策措施,对日本社会进行了资本主义改造,这些改造刺激了日本社会自由民权运动的发生,推动了日本社会向资产阶级宪政国家的转变。自由民权运动的目的虽然没有达到,却促进了日本产业政策向自由资本主义方向转换,大量国有企业廉价处理给民营企业是一个标志。这个转换,标志着日本资本主义社会的形成。可见,落后国家,甚至是遭受过西方国家侵略的半殖民地半封建国家,只有转换国家体制,才可能全力推进资本主义的产业政策和文化政策,才可能赶上现代化的潮流。中国在19世纪内完全不具备这样的条件,所以只能在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泥淖中越陷越深,在现代化的道路上很难有大的步伐。

  •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
  • 文章来源:新华文摘2012年第20期,摘自《徐州师范大学学报》2012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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