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非遗”如何活在当下
——刘祯教授在上海大学的演讲

  思想者小传:刘祯1963年生于内蒙古土默特左旗察素齐镇,现为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所长、博士生导师,兼任中国艺术研究院学位委员会委员、《戏曲研究》主编、《昆曲艺术大典》副总主编、中国戏曲学会副会长,中国艺术人类学学会副会长、中国傩戏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少数民族戏剧学会副会长、中国俗文学学会副会长,武汉大学、上海大学兼职教授。

  文化保护的三个阶段

  2001年5月18日,昆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人类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这实际上是启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标志。当时讲得比较多的还是“民族民间文化”,一度“民族民间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词并用。后来,之所以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词,也是考虑到走向世界的中国与世界接轨的需要。

  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这个概念是进入21世纪以来所使用的一个词,在此之前,我们用的是“民族民间文化保护”这样一个概念。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对民族民间文化,也就是现在说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非常重视,自1949年以来,我们经历过三个重要阶段。

  第一阶段是1949年新中国成立以来到1966年“文革”之前。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一个新的社会制度的建立,整个思想文化领域所发生的变化是深刻的。1949年10月之前,很多传统文化艺术的发展处于一种自发状态,属于市场行为的自生自灭。新中国成立后,党和政府出于对传统文化、传统艺术的保护,将它提到一个很高的地位。拿演员来讲,过去的戏曲演员是没有任何地位的,即使是收入、名气、影响都很大的“名角”,实际上也是没有政治地位的。我们知道,1930年程砚秋参加了一个赴西欧六国的考察团,为什么去?其中有一个原因,程砚秋自己在他与朋友的通信中提到,是有感于戏曲演员地位的低下,他希望到欧洲,到发达的西方国家,去了解那边戏剧演员的生存状况。

  新中国成立以后,把演员的地位提升到了“人民艺术家”的高度,包括戏曲以及其他的一些民族民间的艺术,都受到了重视。也因此,1949年之后十几年的时间里,我们做了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包括戏曲保护的大量工作。我们浏览一下上世纪五六十年代出版的各种各样的集子就会发现,当时各地选编、汇编了大量的传统剧目的选辑,还对许多著名戏曲演员的艺术经验作了总结,或者是请人为他们撰写回忆录,这是一笔丰厚的文化遗产。试想,如果没有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所做的这些工作,我们现在从事戏曲研究就无从下手。可以说,在保护民族民间文化、收集整理历史遗存方面,政府所做的工作是非常伟大的,更重要的是这些工作扭转了我们在思想、观念上对文化本质的认识。

  第二阶段是20世纪70年代后期到90年代,其间所进行的一些工作甚至持续到新世纪。通过编纂十大文艺集成志书,体现了对民族民间文化的保护。“文革”结束后,国家文化部、文联、民委等几个部门,开始筹划十大文艺集成志书的编纂工作,包括《中国戏曲志》、《中国戏曲音乐集成》、《中国曲艺志》等。文化部、文联、民委从上至下建立相应配套的机构,国家财政拨款,从事十大文艺集成志书的搜集编纂工作,到上世纪90年代基本完成。在国家博物馆举办的首届非遗展览上,专门有十大文艺集成志书的展台。十大文艺集成志书被视为“文化的万里长城”。这套志书的编纂是“文革”后的大型工程,“文革”期间,中国民族民间文化遗产受到的破坏也是空前的,所以整理收集非常必要。

  通过十大文艺志书的挖掘,类似于傩戏、目连戏这样的民间带有浓厚的宗教祭祀色彩的戏剧形式被重新挖掘出来,让人们看到了跟传统的戏曲很不一样的戏曲形式。在20世纪八九十年代,傩戏、目连戏引起了一种热潮,不仅仅是戏曲圈子热,文化界也热,学术界也热。从事傩戏、目连戏研究工作的,不仅有研究戏曲的学者,还有研究音乐、舞蹈、美术、历史、宗教、社会、人类学等很多学科领域的学者。通过各种方式的挖掘、保护,开拓了广阔的学术领域,所带来的影响是积极而深远的。

  第三个阶段是2001年5月18日昆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列为人类口头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之后,这实际上是一个标志。不久,中国政府启动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当时讲得比较多的还是 “民族民间文化”,一度“民族民间文化”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两个词并用,后来,之所以使用“非物质文化遗产”这个词,也是考虑到走向世界的中国与世界接轨的需要,统一为“非物质文化遗产”。

  中国戏曲的两面性

  当前国家对于中国传统艺术的保护和发展方面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但因非遗保护工作的复杂性,现在也有一些新问题凸显出来。中国戏曲具有两面性:它是一种传统文化,所以我们不能把它当作流行艺术、时尚艺术一样,完全推向市场,任其在市场中自生自灭,而要承担起保护的责任;同时,戏曲也是当代艺术,所以我们也不能将它视为博物馆艺术。

  尽管2001年昆曲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遗代表作标志着我国非遗保护进入新阶段,但真正启动保护工作是在2005年,距今不到10年。短短几年里,非遗保护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第一是建立了国家、省市各级保护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机制,进行了国家非遗名录的评审、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这些工作也受到了全社会的关注;第二是树立了公民非遗保护的责任意识;第三是形成了非遗保护较为全面、立体的机制。

  近年来,围绕三次国家非遗名录和代表性传承人的评审,积极引导和推进了各级政府对非遗保护工作的重视,形成了各级政府分级保护的网状覆盖。在这方面,国家的保护力度尤其大,不仅制定了非遗保护法,还特别重视后期的保护工作。如果说,以前是重评审,那么现在是更重保护、重监督。如此一来,现在一些很小的剧种,也能纳入到保护的范围里。

  举一个例子。在湖北武当山下,有两个很小的剧种,一个叫八岔子戏,一个叫调子戏,是武当山文化的一种组成,实际上是当地的一种神功戏。这些剧种在丹江口下面的习家店镇辖下的一些村子里演出。而真正意义上的演出其实也是50年前的事了,新中国成立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已经完全断演了。但近些年来由于国家非常重视非遗保护工作,当地的老百姓、政府相关部门于是邀集专家学者一起,通过考察、挖掘,使得调子戏与八岔子戏这两个小剧种重新焕发生机,最后申报进入了第三批国家文化遗产名录。

  应该说,当前国家对于中国传统艺术的保护和发展方面的重视程度是前所未有的,但因非遗保护工作的复杂性,现在也有一些新问题凸显出来。比如正在进行的剧团转企改制,对于戏曲艺术的生存和发展、保护和传承,影响可能是非常深远的。戏曲发展有它必须走向市场的一面,但是作为一种传统艺术,是不是应该完全市场化,值得深思。

  我们认为,首先,要对中国的戏曲有一个定位,有了定位后我们才知道该怎么对待它。我对戏曲的定位就是八个字:传统文化、当代艺术。要看到中国戏曲的两面性、双重性。因为戏曲是一种传统文化,所以我们不能全部将它推向市场,不能任其在市场中自生自灭,不能将戏曲当做流行艺术、时尚艺术一样推向市场,而要承担起对戏曲的保护责任来。同时,因为戏曲也是当代艺术,所以我们也不能将它视为博物馆艺术。

  我觉得,中国戏曲最主要的一个特征是,它具有非常顽强的生命力。过去我们经常讲,世界三大古典戏剧文化,包括古希腊罗马戏剧、古印度梵剧和中国戏曲。从起源、形成上讲,中国戏曲要比古希腊罗马戏剧、古印度梵剧晚得多,但是,古希腊罗马戏剧、古印度梵剧虽然有过辉煌历史,现在早已成为历史记忆。如果到希腊、印度做一些考察的话,几乎看不到这两大古典戏剧文化的踪迹。而中国戏曲最大的特点就是,它是活的。中国戏曲从它产生之日到现在,一直是一种活的艺术,而且中国戏曲的一个特点是不变中的变化。中国戏曲的这一种稳定性,是中国文化和中国哲学造就的。但与此同时,中国戏曲也随着它的观众对象的变化而在不断地自我调适,有一个新陈代谢的过程。这样的一种代谢、调适,保证了中国戏曲始终是一种活着的、活跃的艺术。

  所以要看到中国戏曲的两面性,有传统的一面,也有现代的一面。从这个定位出发,我们就知道对中国戏曲的应有态度是什么。全部将戏曲推向市场,显然是走极端的;如果像过去那样,大锅饭,养起来,显然也是不顺应时代发展的。那么应该怎么做?我认为对待戏曲剧种,应该分级保护。当然,我们要鼓励、激励戏曲走向市场,更多的民间剧团、民营剧团在很多地方有发展很不错的一面,尤其是沿海一些发达地区。我最近看广东的一个国家课题的鉴定报告,在这方面也有很多的总结。要国家将全部的戏曲剧团养起来显然是不可能的,上了国家名录的也不是说要全部养起来,最起码上了国家名录的,我们认为有重要的历史价值、文化价值、艺术价值,有一些剧种、剧团,由国家行使、承担起这个责任。另外,应该根据传播区域的影响大小、历史是否久远等因素,由省、市相关部门承担起相应的保护任务来。这样,国家也好,各级政府也好,就不会有财力上过重的负担。

  我也不太赞同近些年一部分学者讲到中国戏曲剧种太多了,要优胜劣汰,腾出空间来保护那些更有价值的剧种这样的观点。我认为每一个剧种的形成,都是当地文化、艺术、思想、语言等长期的一种积累、积淀,是当地文化显性的标志。通俗地讲,就是当地的文化名片。建立一个歌舞团,世界各地到处都是,但对一个剧种来讲,它就是唯一的。所以我想,对于戏曲艺术应该提升到这样的高度加以保护。

  文化传承的意义

  传承不仅是对传统文化本质的一种认识,也是一种保护和抢救,是一种发展,是对“不重视”、“创新破坏”说法的一种反驳。我们越来越认识到,文化不是一个手段,不是一个工具,而应该是一个目的,一个终极目标。当中国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综合国力得到较大的提升,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文化时代的到来就已有了一个物质的、经济的基础。

  当前我国对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总体上做得还是挺不错的,而且随着时代的进步,传承的方式和手段也越来越丰富。主要体现在这样一些方面:

  首先是积极探索新的传承方式。因为非遗是活态的,所以要积极地探索非遗的传承方式,这些探索包括近年来提出的“生态区”的概念。非遗生态区的保护,我觉得它是一种全方位的文化生态的保护和传承,建立非遗的生态区就是看到了它是活态的、多元的文化的呈现。拿民俗、节日来讲,很难讲保护的是一个日子,而应该是一种传统的文化生态。

  此外,传承还体现在通过演出来传承,尤其对于戏曲这样的非遗对象来讲,演出是一种非常好的传承方式。还有就是带徒弟、收学生。现在的老一辈的戏曲演员,他们已经渐渐淡出戏曲舞台,所以新人的培养是关乎未来的,这也是现在所说传承最直接的一种方式。还有就是说戏、口述历史。

  另外,还可以利用现代的科技手段,通过制作视频、音频等来传承。过去的传承主要是口传身授,人走了,艺术可能也就消亡了。这种情况在上世纪五六十年代有了一些变化。前面也讲到,建国后,我们开始重视对老艺人和他们的艺术经验作一些总结。比如说一些昆曲演员,应该说他们都有较高的、较好的文化素养,有些演员是可以自己做经验总结的。而有一些剧种演员本身的文化素质比较低,甚至很多演员不识字,由于各地政府的重视,组织了人员去帮助老艺人做艺术经验的总结、口述历史这样一些工作。这些成果包括《昆曲表演一得》,周传瑛的《舞台生涯六十年》等等。那个时候尽管也有音频、视频,但是还不够大众化,不像今天这样普及。现在则可以更多地借助现代科技手段,在视频、音频方面做更多的传承工作。

  中国艺术研究院戏曲研究所承担的国家“十一五”艺术学的重点课题“二十世纪昆曲口述史”,采访工作已经结束了。课题组一共安排了10多位成员,分了五组,分别对北京、江苏、上海、浙江、重庆和湖南等七个院团以及一些草昆和曲家、学者等作了采访,利用了摄像和录音、照相的技术,共采访了143位。这些资料的采集,我认为也是传承的重要方式。还有就是整理,对传统戏曲文本的整理,比如说对昆曲曲谱和身段谱的整理。曲谱和身段谱对昆曲来讲是非常重要的,通过曲谱,我们知道怎么唱,几百年前怎么唱。通过身段谱,我们也知道前人是怎么表演的。

  传承非常重要。传承不仅是对传统文化本质的一种认识,也是一种保护和抢救,是一种发展,是对“不重视”、“创新破坏”说法的一种反驳。新中国成立后,对传统艺术在重视的同时强调推陈出新。新中国成立后进行了“戏改”,而且力度是非常大的,回过头来,人们对这一段历史有各种各样的评价和研究,一种观点对“戏改”是肯定的,另一种是相反的,对“戏改”几乎是全部否定的,其他的还有介乎在肯定与否定之间的。在我看来,“戏改”是历史的必然,时代的必然,戏曲自身发展的必然,这个毋庸置疑,而不是有些学者讲的“戏改”完全是人为的行为。“戏改”取得的成就是不容抹杀的,但是毋庸置疑,“戏改”也存在很多的问题、错误,很多不符合戏曲发展规律的情况。某种程度上,因为改革带来的变化很大,戏曲历史的面貌已经越来越模糊了,尤其对于年轻人来讲,也许还以为你现在看到的戏曲是传统的戏曲,其实现在的戏曲与过去的、历史的戏曲出入是非常大的。

  实际上,新中国“戏改”的过程中,有一个整体性的要求,用张庚先生的话来说它是戏曲“舞台体制”,过去是重视演员的表演,后来是重视导演的作用,“戏改”是从戏曲整体、舞台体制方面所提出来的要求,所以后来戏曲发生的种种变化和这些都是有关系的。当然包括外来的,尤其与苏联斯坦尼的戏剧理论的关系是非常大的。所以,现在戏曲剧种要是能够还原,通过传承还能回复历史的面貌,这样有助于看60年来戏曲改革所带来的变化,以及戏曲发展的一种轨迹,这样成败得失也就一目了然了。所以我说传承在某种程度上是对变形、背离的一种拨乱反正,就是这个意思。戏曲的发展有其规律,回到传承起始的原点,可能我们更知道该怎么做。

  最后概括地谈一下非遗保护的意义。第一,非遗是民族民间文化、文学艺术的历史凝结,是我们的精神家园;第二,非遗保护是我们重新定位和认识自我的一个基础;第三,非遗保护是一个民族和国家民族文化自觉的体现;第四,非遗保护、民族民间文化是我们建设社会主义思想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和文化根脉。

  前两年我写了一篇文章《文化时代与传统艺术的发展》,认为中国即将进入一个文化时代。日本在1980年的时候,首相大平正芳宣布进入一个文化时代,紧接着,澳大利亚宣布进入一个多元文化时代。中国在改革开放以后确立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方针。有一度出现一种口号:文化搭台、经济唱戏。这个口号在那个年代提出来是可以理解的,但现在我们越来越认识到,文化不是一个手段,不是一个工具,而应该是一个目的,一个终极目标。当中国的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综合国力得到较大的提升,科技发展日新月异,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文化时代的到来已经有了一个物质的、经济的基础。

  但与此同时,我们在文化建设方面、思想观念方面、体制改革方面等,所面临的问题还是非常严峻和艰巨的。如果这些问题解决不好,无论是对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也好,还是对文化时代的到来也好,所带来的影响可能都是至为关键的。在这种背景下,我们说非遗保护是一个国家、民族文化自觉的体现,能够将自己的民族文化、传统文化、民间文化上升到这样一个高度去认识,这是非常不易,也是大有必要的。

文章来源:解放日报,转自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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