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光、咸丰朝的粤海关监督考
【内容提要】粤海关监督是晚清经济和政治方面的重要角色。笔者通过对道光、咸丰朝各个粤海关监督的考察发现:粤海关监督的任期长短不一,或近五年,或不足一年;从现有资料看,监督们多出身于内务府包衣;他们的陋规所得并非无限,且粤海关关税额与外贸波动多有相符之处,相比于一些榷关则更为诚实。笔者的考证纠正了自马士的论述以来对粤海关监督的一些误解。
【关键词】道光;咸丰;粤海关监督
道咸两朝时间跨越四十一年(1820—1861),两次鸦片战争和太平天国都发生在这个时期,无论从内政还是外交的角度,中国都发生了重要的变化,但在粤海关监督的选择问题上,我们却很难看到这种变化。众所周知,清代的士大夫群体在此时期对西洋的态度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清政府内部的满汉权力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清政府在粤海关监督人选的问题上态度值得玩味:是需要族人的信任以掌控这个重要的税关,还是仅仅沿着“惯例”前行?
国内外关于鸦片战争的研究,粤海关监督一直是视线内的主要人物,但在这些研究中很少见到对这个群体的整体性考察。笔者在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查阅有关关税档案的过程中,见到了他们的一些资料,试图就以下几个问题进行考察。
一、粤海关的出身和任期。由于国内研究的缺乏,经由外人笔下的描述,粤海关监督们被当做了污浊不堪、拖着辫子的蠢人,除了装满自己的腰包外别无他图。他们的任期也被认为是三年或一年。这种判断不仅不合常理,而且不见于官私记载。就档案中的情况来看,实际情况与之相差甚远。
二、粤海关税银的去向。以往的外人研究总认为监督作为粤海关的最高管理人员,可以随意动用税银。则例中却常常可以见到关于关库管理的严格规定。就笔者所见,粤海关监督是有一些特殊收入,但对于正式关税收入则难以调动。
三、在粤海关监督人选问题上,清政府究竟有一个什么样的标准:在面对“千年未有之变局”和巨大的财政困境时,满洲皇帝最终信任的是谁?或者说是在忠诚和能力之间,满洲皇帝觉得哪一个更重要?
一、粤海关监督的出身和任期
关于粤海关监督的出身和任期,学界现在多依据梁廷枏的《粤海关志》,而此书关于粤海关监督的记载仅截止至道光十八年豫堃任上。近代史多以道光二十年(1840)为始,因此,梁氏的记载不能完全满足研究者的需要。按照嘉庆四年之后的规定,关监督任期内关税的多少涉及到他们可能受到的奖惩,因此历届粤海关监督在奏报年度关税收入额时,都会报告年度内关监督的变动情况,为我们了解其人事变动留下了宝贵的资料。以下为笔者编制的道光朝粤海关监督在任时间表:
表1 道光、咸丰两朝粤海关监督在任时间表
监督名 | 在任时间 | 备注 |
阿尔邦阿 | 道光元年正月初一日至九月二十一日[1] | 嘉庆十九至二十三年任苏州织造[2] |
达三 | 道光元年九月二十二日至十月十五日; 道光三年闰三月初三日至四年三月初九日; 道光五年八月二十日至六年十二月[3] |
嘉庆二十五年至道光元年任淮安关监督[4] |
七十四 | 道光四年三月初十日至五年八月十九日[5] | 嘉庆二十五年至道光三年任江宁织造[6] |
文连 | 道光六年十二月至七年十一月二十四日[7] | 道光二年至三年任杀虎口监督;道光三年至六年任淮安关监督[8] |
延隆 | 道光八年二月二十三日至九年七月初七[9] | 道光三年至六年任苏州织造[10] |
中祥 | 道光九年十一月十八至十四年八月二十日[11] | 道光八年至九年任淮安关监督[12] |
彭年 | 道光十四年八月二十一日至十六年三月二十六日[13] | 道光五年至六年任张家口税务监督,道光八年至十年任江宁织造[14] |
文祥 | 道光十六年三月二十七日至十八年五月二十六日[15] | 道光五年至六年任杀虎口监督;道光七年至十年任苏州织造[16] |
豫堃 | 道光十八年五月二十七至二十年十二月初三日[17] | 待考 |
克明额 | 道光二十一年四月二十七日至二十二年二月初四日[18] | 道光十三年至十五年任江宁织造,道光十七年至十八年任淮安关监督[19] |
文丰 | 道光二十三年四月初八日至二十五年七月十七日[20] | 道光二十七年至二十八年任苏州织造[21] |
恩吉 | 道光二十五年七月十八日至二十六年九月十四日[22] | 道光十九年至二十年任淮安关监督;二十四年至二十五年任杭州织造[23] |
基溥 | 道光二十六年九月十五日至二十九年四月初九日[24] | 道光二十年任苏州织造[25] |
明善 | 道光二十九年四月初十日至三十年八月二十一日[26] | 道光二十五年至二十六年任苏州织造[27] |
曾维 | 道光三十年八月二十二日至咸丰五年五月二十八日[28] | 道光二十六年前曾任职钞关[29] |
恒祺 | 咸丰五年五月二十九日至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30] | 待考 |
毓清 | 咸丰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同治十一年六月二十一日 同治元年六月初三日至同治四年正月二十一日[31] |
咸丰七年至八年间曾任淮安关监督[32] |
资料来源:道光、咸丰两朝《军机处录副》
注:此时期,江宁织造兼管龙江-西新关,苏州织造兼管浒墅关,杭州织造兼管南新关、北新关。
通过上表,我们可以发现以下几个问题:
(一)粤海关监督的任期。扣除首尾两位关监督阿尔邦阿和毓清(两人均在嘉庆朝和同治朝有较长任期),以及阮元、怡良、祁[土贡]三位总督、巡抚兼任的不足一年,余下的37年中,共有17位关监督,平均每人两年多。其中任职最长的是曾维(4年10个月),最短的是克明额(不足10个月)。
(二)粤海关监督与其它榷关的关系。在撰写此文之前,笔者曾有这样的理解,认为粤海关监督如同天上来客,出自“圣衷”,携天子之威而来。至于是否有过管理榷关的经验,似乎并不值得特别重视。但从档案中来看,除了豫堃和曾维等三位咸丰朝的关监督之外,所有的粤海关监督此前都有过担任榷关监督的经历。而其中,曾担任过苏州织造的最多,计有阿尔邦阿、延隆、文祥、文丰、基溥、明善等六人。这背后除了来自皇帝的信任之外,还有一个重要因素,就是历年担任苏州织造的官员因浒墅关征不足额而多有赔累,甚至超过十万两,让他们担任这个职务是皇帝让他们去获得足够的赔补亏空的款项。其结果就是,原本可以归入海关监督私人腰包的一部分陋规流入了国库。
二、粤海关税银的去向
粤海关税额在道光朝一度达到了历史性的150万两,第一次鸦片战争后甚至超过了230万两,超过90万两的定额(其中,正额银4万两,铜斤水脚银3564两,盈余银855500两)多达140万两,这样巨大的税额增长在国内的其他税关中是绝无仅有的。这一方面可以认为是进出口贸易的大幅增长,而另一方面也可以认为是粤海关监督们的取之有度。以下为粤海关道光、咸丰两朝征税表:
表2 道光、咸丰两朝粤海关征税表(单位:两)
关期 | 征收额 |
嘉庆二十五年十月二十六至道光元年十月二十五 | 1497022.4920 |
道光元年十月二十六至二年九月二十五 | 1485146.8300 |
道光二年九月二十六至三年九月二十五 | 1404913.1600 |
道光三年九月二十六至四年八月二十五 | 1444322.6160 |
道光四年八月二十六至五年八月二十五 | 1298828.9620 |
道光五年八月二十六至六年八月二十五 | 1576637.1620 |
道光六年八月二十六至七年七月二十五 | 1850045.9920 |
道光七年七月二十六至八年七月二十五 | 1441924.5960 |
道光八年七月二十六至九年七月二十五 | 1499580.7430 |
道光九年七月二十六至十年六月二十五 | 1663634.9780 |
道光十年六月二十六至十一年六月二十五 | 1461806.1630 |
道光十一年六月二十六至十二年六月二十五 | 1532933.2490 |
道光十二年六月二十六至十三年五月二十五 | 1477846.2650 |
道光十三年五月二十六至十四年五月二十五 | 1669712.6410 |
道光十四年五月二十六至十五年五月二十五 | 1424944.1690 |
道光十五年五月二十六至十六年四月二十五 | 1674851.7280 |
道光十六年四月二十六至十七年四月二十五 | 1789424.3220 |
道光十七年四月二十六至十八年四月二十五 | 1242044.2150 |
道光十八年四月二十六至十九年三月二十五 | 1448558.9930 |
道光十九年三月二十六至二十年三月二十五 | 1186551.8570 |
道光二十年三月二十六至二十一年三月二十五 | 864232.1690 |
道光二十一年三月二十六至二十二年二月二十五 | 1115742.3620 |
道光二十二年二月二十六至二十三年二月二十五 | 1182488.9930 |
道光二十三年二月二十六至二十四年正月二十五 | 2030543.1080 |
道光二十四年正月二十六至二十五年正月二十五 | 2360832.1580 |
道光二十五年正月二十六至二十六年正月二十五 | 2186530.4420 |
道光二十六年正月二十六至十二月二十五 | 1972089.8030 |
道光二十六年十二月二十六至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五 | 1825223.0550 |
道光二十七年十二月二十六至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五 | 1424045.9160 |
道光二十八年十二月二十六至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五 | 1471318.4760 |
道光二十九年十一月二十六至三十年十一月二十五 | 1476867.9710 |
道光三十年十一月二十六至咸丰元年十月二十五 | 1636574.0970 |
咸丰元年十月二十六至二年十月二十五 | 1666811.9490 |
咸丰二年十月二十六至三年十月二十五 | 1274129.4840 |
咸丰三年十月二十六至四年九月二十五 | 1166492.1260 |
咸丰四年九月二十六至五年九月二十五 | ? |
咸丰五年九月二十六至六年九月二十五 | 1156805.8800 |
咸丰六年九月二十六至七年八月二十五 | 101121.6270[33] |
咸丰七年八月二十六至八年八月二十五 | ? |
咸丰八年八月二十六至九年八月二十五 | 882017.6820 |
咸丰九年八月二十六至十年七月二十五 | 1093507.5720 |
咸丰十年七月二十六至十一年八月二十五 | 1553310.6810 |
资料来源:道光朝部分转引自倪玉平《清朝嘉道关税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403-405页),咸丰朝部分出自蒋廷黻《筹办夷务始末补遗》(咸丰朝、同治朝)和朱批奏折
从表中我们可以看到,粤海关的税额有很大的波动,笔者认为这种波动似乎应看做是随贸易额变化而引起的,而不是关监督个人贪婪程度所引起的。回过头来,可以看一下浙海关、江海关的情况。从有关统计来看,这两个海关,各个年度之间的税额常常仅相差数两、数十两,明显与贸易变化的常理不合,而且是多个年度如此。[34]笔者只能将之看做是这两个监督衙门的手段之一。
这些税款的去向总体来说是明晰的,虽然两朝之间有较大的差别。就拨给内务府的款项而言,在道光初年,每年固定解拨银两约为25万两左右[35],道光十年(1830年)后增至55万两[36]。而到了后来的光绪朝,粤海关解往内务府的银两有的年份可多达110余万两[37]。除了这些公务外,另外还有非公务性的金钱的来往,“中饱之款,虽归监督,实亦不能独享。都中馈赠,(每年)殆不下一二十万,如内监、御前、内(务)府、外(务)部、军机皆有”[38]。
除与内务府之间这种长达二百余年的关系之外,粤海关与广东各主要衙门之间的关系亦颇为特殊。
粤海关监督由于系皇帝简派,有直接上奏权,带有钦差色彩,一定程度上可以看成是皇帝派在广东的耳目。在广东的省级官员序列中,粤海关监督地位在总督、巡抚、提督、学政之下,布政使、按察使之上。原本,粤海关监督是单独行使征税权的,但由于后来出现的关监督与地方官员之间出现互相推诿、相互指责的情况,雍正七年(1729年)下旨:“嗣后,凡有监督各关,著该督抚兼管所属口岸,饬令该地方文武各官不时巡查。如有纵容滋扰情弊,听该督抚参处。至监督征收税课及一切应行事宜,仍照旧例遵行,不必听督抚节制。”[39]易而言之,督抚在税款征收方面此时仅有协助权。但在税务奏销方面,督抚有一定的权力,“自乾隆十五(1750年)年以后,(关税)均系监督征收,会同总督题报。迨至五十七年(1792年)钦奉特旨,改令监督专管,仍责成该督抚查明,按月造册,密行咨部,俟期满核对,以防弊窦,以严钩稽……嗣后(嘉庆十四年后——笔者注)粤海关务仍着督抚一体稽查。倘有情弊,即随时参奏,并着按月造报,密行咨户部。”所谓“疏不间亲”,外任的督抚极少与这些可能不久后即回内务府,且有钦差色彩的八旗人员对抗,以致“于该关征收税务情形竟全不过问,是稽核之例,竟系有名无实。”[40]事实上,即使有其他官员对粤海关监督提出弹劾,广东的督抚们也多曲为辩护。当然,督抚们手中也握有一项致命的权力:监督任满或回原任时需要由督抚为他们评定在任期间的情况。
除了这种彼此协助,相互监督的情况外,粤海关还为督抚衙门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粤海关向有拨给两广总督衙门衙门办公经费每月三千两,巡抚衙门每月银八百两,系在常税盈余项下按月支送。”这笔钱到光绪二十五年刚毅南巡到广东时被要求“报效归公,由部指还汇丰镑款”。但因两年后五十里内常关归并税务司而将此款改为“作正开支”。[41]这笔钱相对于两广总督每年15,000两,广东巡抚每年13,000两的养廉银[42]而言无疑是一笔巨大的收入来源。
可能是要避免相互勾结,粤海关监督与另一位来自八旗的重要官员——广州将军之间至少在公务上的往来较少。但粤海关内部驻粤海大关总口和澳门总口负责“弹压一切关税事务”的旗员、防御每年都由“将军衙门选员前往”[43]。
在粤海关内部,人员颇为复杂,有正式官员(如广州府澳防同知,香山县丞),有家丁,有书役,有水手,有佐杂人员。这些人的来源亦颇为复杂,多涉及广州各主要衙门,如雷州、潮州等总口的总口委员系各府的同知或通判;家丁则是粤海关监督的私人;水手等人来自广州驻防八旗。有些人员在为自己养家糊口的同时,有的也为自己所属的部门提供一定的财政资源。如遍布于粤海关各口的水手,“向由将军选拔旗丁承充,始自康熙年间,相沿二百余年,俨同世业,该水手在关当差,向有带收船头、饭食等款,为备缴旗营公项、义学津贴、京员旅费及旗丁养赡家口之需”。[44]这些人员中以书役人数最多,也最为人所诟病。这些人“合股朋充,世代相承,视同置产,每年由监督将各口轮派,各书役包征包解”[45],对贸易构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笔者由此推定,粤海关的正式税银流向是明晰的,是作为国家正式经费的一部分而加以支出的——虽然与内务府的关系更为密切。而与此同时,它的周围有着一大群以之为生的人。这些人形成了难以打破的巨大利益链,将原本可以更高的税款转而流入了自己的腰包。同治五年受命查明粤海关情形的两广总督瑞麟和广东巡抚蒋益澧曾说:“粤海关书吏专以隐匿漏税为长技,终无实数可以稽查;家丁则通同舞弊,以分其肥,遂至彼此勾串,牢不可破。历任监督但只求其正额无亏,而所得盈余足数报销之数,即受其欺蒙而无能一发其覆。”[46]这份奏报将粤海关的弊端归结到“下”,也就是海关监督下面的书吏们,其实在粤海关监督之上,还有无数的眼睛盯着这块肥肉:从军机大臣到地方督抚、驻防将军都指望着能从中得到些什么。
关于粤海关监督的出身、任期和贪渎问题,最著名的是来自第一代汉学家马士(H. B. Morse)的论述:“粤海关监督职务,一向是由皇帝钦派的满洲人担任,他是代表宫廷和宫廷人物的。在满足了他北京的恩主们(或恩主妇们)的欲望之后还有余裕时,他也可中饱,自行积聚一份家私。他初一到任就必须有所报效;在这从来长不到三年的任期之内,仍旧要经常不断地报效;并且在他可以满载而归之前,也还要再作报效。他从头到底一直报效……据一位权威人士在一八九五年记述当时不久的情形时,还估计粤海关监督在任内每年经常送往北京的礼物,价值不下一百万两。别的权威人士曾经讽刺地说:(在支付了为维持大批僚属生活的征收费用之后)他任内第一年的净利是用来得官的,第二年的用来保官,第三年的用来辞官和充实自己的宦囊。”[47]这个记述曾在很长时间内被当做不易之论。其实,通过上文的论述,我们可以看到这样的记述大抵是模糊和错误的:首先,粤海关监督多出身于包衣;其次,他们的任期可以很长,甚至接近五年,也可以很短——不到一年;第三,被外界所认为的“渔利”至少有一部分其实是用于赔缴原来的亏欠、上供给其他衙门和为下级所隐瞒,而正式税款是他们难以挪用的。
粤海关税款被大规模偷漏的情形,至少在同治初年就曾为左宗棠所揭发,但结果却是不了了之。[48]其背后大概就是因为错综复杂的利益链条吧。这种情形直到光绪三十年后才因时势所迫而被改变,改由两广总督兼任粤海关监督,而当时的总督岑春煊也确实使粤海关的征税能力有了很大的提高。[49]
三、忠诚还是能力?
粤海关监督作为一个职缺,按照《光绪朝会典》的记载,并未限定为满洲缺或包衣缺,而是说和三织造一起“以上驷院、武备院、奉宸院卿,护军统领、骁骑、参领及京察记名之郎中、员外郎特旨简放”。[50]换句话说,就是凡是达到一定官职的满洲八旗人员都可以担任此差。那我们不妨先看一下这些监督的出身。
由于粤海关监督本身并不是高等级员缺,很多人员并没有留下足够的传记资料,我们难以判断其身份,笔者仅找到延隆、中祥、彭年、文丰、基溥、明善、曾维、恒祺、毓清等9人的大概情况[51],仅为全部人数的一半稍多。其中,延隆隶属于何旗并不是很清楚,但在有关奏折中可知其确实是出自内务府;中祥出自大名鼎鼎的内务府世家——辉发萨克达氏,此时虽已抬旗为满洲正黄旗,但其出身就是内务府满洲正黄旗(即为归入满洲正黄旗的包衣);[52]彭年系内务府汉军镶黄旗人;[53]文丰系内务府汉军正黄旗人;基溥系内务府汉军正白旗人;[54]明善系内务府汉军正蓝旗人[55];曾维自称“内务府世仆”,[56]恒祺系内务府满洲正白旗,毓清为内务府正白旗出身[57]。笔者找到的资料远不能说完整,但就目前掌握的情况来看,粤海关监督多出身于内务府包衣。或者,我们可以就此推断:道光与咸丰两位皇帝似乎更喜欢用奴仆来帮助管理这个巨大的税源。在忠诚与能力之间,清朝统治者选择了他们认为的较为忠诚的包衣奴仆来为他们管理这个“天子南库”。
此时正当清政府内外交困之际,外有洋人的咄咄逼人,内有连绵不断的军事动乱,而粤海关的位置又极为重要的:不仅掌握着巨大的财源[58],而且关系着与外人的交涉事务。若能为这个职位挑选合适的人选,那么当时的内外情势有可能好转一些。但我们没有看到这种变化。也许,对于满族统治者而言,对粤海关监督的挑选与其说是在意满汉之分,不如说是更在意将粤海关合法、非合法税银的掌控在自己的手中而带来的收益。就是这样一群只知满足自己利益的统治阶层,罔顾中国已然面临的千年未有之变局,将国家税收源源纳入自己的腰包,而国库早已罗掘俱穷。硕鼠们最后挖塌的是自己的墙角。
注释:
[1] 阿尔邦阿至晚于于嘉庆朝二十三年七月即已任粤海关监督,笔者考虑到时间断限,故不开列。其离任时间见中国第一历史档案馆藏3/168/9487/11,道光二年四月二十六日,粤海关监督达三折(以下文中档案均出自“一档馆”,不再一一说明)。
[2] 3/55/3156/29,道光二年十月十二日,长芦盐政阿尔邦阿折。阿尔邦阿的情况极为特殊,似乎极得道光帝的宠信。他在离任粤海关监督后,又绝无仅有的多年连任长芦盐政(道光二年至四年)这样的美差(见3/55/3157/7,道光二年二月二十一日,长芦盐政阿尔邦阿折),而其兄弟阿扬阿、阿勒精阿也曾担任淮安关监督、长芦盐政(兼津海关监督)等职(见3/55/3161/31,道光十一年五月二十一日,阿尔邦阿、阿扬阿折)。
[3] 达三第一次到任时间见3/168/9487/11,道光二年四月二十六日,达三折;其离任时间见3/55/3156/36,道光二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达三折。达三第二次到任时间见3/55/3158/24道光四年三月初九日,达三折;其离任时间见3/55/3159/36,道光五年九月二十七日,七十四折。因道光七年《录副》缺佚较多,达三此次离任具体时间待考。其间道光元年十月十六日至道光二年闰三月初二日由两广总督阮元署理。
[4] 见3/55/3155/15,道光元年四月二十三日,淮安关监督达三折。此折说明,他至晚至嘉庆二十五年五月十二日已上任。而3/55/3156/12,道光二年五月十二日,淮安关监督阿勒精阿折。此折说明,达三离任时间为道光元年八月十一日。
[5] 七十四到任时间见3/55/3158/24,道光四年四月二十三日,达三折。其离任时间见3/55/3159/36,道光五年九月二十七日,七十四折。
[6] 3/55/3155/14,道光元年四月初二日,江宁织造达三折。3/55/3158/17,道光四年三月初八日,江宁织造广亮折。在这个奏折中提到,七十四任期是至扫光三年十月初七日止。
[7] 文连的任职之日未见档案,此处仅依据梁廷枏《粤海关志》卷七·设官。其离职之日见3/55/3159/82,道光八年十月初二日,延隆折推算而得。奏折中称:“自道光七年七月二十六日起至八年七月二十五日止……”。
[8] 文连任杀虎口监督的时间见3/55/3157/13,道光三年四月初十日,文连折。文连担任淮安关监督的到任时间为道光三年十月初一日,见3/55/3158/31,道光四年五月十二日,文连折。其离任时间待考,但至少到六年三月底时仍在任,见3/55/3159/62,道光六年四月初九日文连折。
[9] 延隆到任时间见3/55/3159/84,道光八年十月初二日,延隆折;其离任时间见3/55/3160/38,道光十年正月二十三日,中祥折。
[10] 延隆任苏州织造到任的时间为道光三年三月初八日,见3/55/3157/25,道光三年六月初五日,延隆折;其离任时间待考,但至少到道光六年六月初一日仍在任,见3/55/3159/71,道光六年七月初三日,延隆折。
[11] 中祥上任时间见3/55/3160/69,道光十年九月初六日,中祥折;其离任十年见3/55/3164/30,道光十五年十月十八日。
[12] 中祥上任淮安关监督的时间待考,但从奏折中(见3/55/3160/5,道光九年三月十九日,中祥折)的情况来看,在道光八年二月十二日以前,他已经上任;其离任时间为道光九年九月初三日,见3/55/3160/46,道光十年三月初十日,恒棨折。
[13] 彭年上任时间见3/55/3164/30,道光十五年十月十八日,彭年折;其离任时间见3/168/9487/59,道光十六年十月初二日,文祥折。
[14] 彭年在张家口税务监督任上的时间为道光五年六月二十七日至六年六月二十六日,见3/55/3159/73,道光六年七月初八日,彭年折。
彭年上任江宁织造的时间待考,但至少在道光八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以前已在任,见3/55/3160/33,道光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彭年折;其离任时间为道光十年九月二十三日,见3/55/3160/75,道光十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江宁织造长良折。
[15] 文祥上任时间见3/168/9487/59,道光十六年十月初二日折;其离任时间见3/55/3165/18,道光十八年八月十三日,豫堃折。
[16] 文祥任杀虎口监督的时间为道光五年二月二十二日至六年二月二十一日,见3/55/3159/57,道光六年三月初七日。
文祥担任苏州织造时上任的具体时间待考,仅知为“道光六年十一月间”,见3/55/3160/9,道光九年四月二十九日,文祥折;其离任的时间为道光十年九月十九日,见3/55/3161/9,道光十一年三月初五日,苏州织造倭楞额折。
[17] 豫堃上任时间见3/55/3165/55,道光十九年八月十七日,豫堃折;其离任时间见3/55/3165/93,道光二十一年八月初十日,克明额折。
豫堃之后由广东巡抚怡良兼任粤海关监督,其兼任时间为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初四日至二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见3/55/3165/104,道光二十一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克明额折。
[18] 克明额上任及离任时间见3/168/9489/51,道光二十二年七月二十五日,文丰折;克明额离任后,两广总督祁土贡兼署粤海关监督,自二十二年二月初五日至四月初七日。
[19] 克明额上任江宁织造的时间待考,但至晚到道光十三年九月二十八日前已在任,见3/55/3164/3,道光十四年十一月十七日,克明额折;其离任时间,见3/168/9487/30,道光九月二十七日,福泰折。
克明额上任淮安关监督的时间为道光十七年七月十六日,见3/168/9488/27,道光十七年十二月十八日,克明额折,其离任时间为十八年八月初五日,见3/168/9488/37,道光十八年十一月十六日,长良折。
[20] 文丰接任时间见3/55/3168/5,道光二十二年六月十八日,文丰折;其离任时间见3/55/3168/5,道光二十六年四月初三日,恩吉折。
[21] 文丰上任苏州织造的时间待考,但至少其道光二十七年八月初三至二十八年六月十六日时在任,见3/55/3168/95,道光二十八年十月初五日庆年折。
[22] 恩吉上任时间见3/55/3168/5,道光二十六年四月初三日,恩吉折;其离任时间见3/33/3168/60,道光二十七年三月初七日,基溥折。
[23] 恩吉任淮安关监督的到任时间为道光十九年九月十一日,见3/168/9488/46,道光十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恩吉折,其离任时间为道光二十年十一月十五日,见3/168/9489/26,道光二十一年十月十八日,琔珠折。
[24] 基溥到任时间见3/55/3168/60,道光二十七年三月初七日,基溥折;其离任时间见3/55/3169/45,道光三十年正月二十四日明善折。
[25] 基溥在苏州织造任上的到任和离任时间待考,现仅知,其在道光二十年时在任,见3/168/9488/77,道光二十年十二月十七日。
[26] 明善上任时间见3/55/3169/45,道光三十年正月二十四日,明善折;其离任时间见3/168/9490/5,咸丰元年二月初七日,曾维折。
[27] 明善上任苏州织造的时间为二十五年十月二十六日,见3/55/3168/22,道光二十六年九月初十日,明善折;其离任时间待考。
[28] 曾维上任时间见3/168/9490/5,咸丰元年二月初七日,曾维折;其离任时间见咸丰五年十二月十六日,恒祺折,《筹办夷务始末补遗》(咸丰朝第一册),北京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第436页。
[29] 03/49/2759/15,道光二十六年八月初五日,恩桂等折。这份奏折中,并未说明他在何处任职。曾维任职时间和地点待考。
[30] 恒祺上任时间见咸丰五年十二月十六日,恒祺折,《筹办夷务始末补遗》(咸丰朝第一册),第436页;恒祺离任时间见3/86/4872/24,同治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毓清折。
[31] 毓清上任时间见3/86/4872/24,同治四年二月二十六日,毓清折,其离任时间见3/80/4600/43,同治五年四月十二日,师曾折。期间,毓清因祖母徐氏去世而丁忧离任,由劳崇光兼署,见3/80/4601/150,同治元年六月初三日,劳崇光折。
[32] 毓清就任淮安关监督的时间为咸丰七年八月二十七,见朱批奏折04-01-35-0383-050,咸丰八年五月初四日,毓清折。其离任时间待考,但至少从此奏折中看,他到咸丰八年五月初四日仍在任。
[33] 此年度中,仅咸丰六年九月二十六、二十七两日粤海关开关征税,此后因英法联军占领广州而停征。见朱批奏折04-01-35-0383-065,咸丰十年六月十七日,毓清折。
[34] 浙海关、江海关在道光时期的关税额可参阅倪玉平:《清朝嘉道关税研究》,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第374-391页。如江海关从道光元年度到道光十九年度(排除道光六年度)的税额变化每年度都是增长1两左右。浙海关从道光十三年度到道光二十一年度,每年度都是亏短400两上下。这样精准的变化,不得不让人怀疑是否有人为制造数据的嫌疑。
[35] 这15万两大致有三个部分:解造办处裁存备贡银55,000两,停造米艇捐解造办处银30,000两,洋商备缴办贡银55,000两,参斤变价银10万两左右(后三项均非出自正款)以及其他一些加平银。当然,这里并不包括皇帝大庆时的特殊开支。
[36] 除了道光初年的各项外,增加了解内务府每年30万两。
[37] 在洋税项下开支的固定项目包括解广储司公用连加平银312,000两,造办处米艇连加平31,200两,内务府年例解二千两金价银37,000两,造办处例解二千两金价银37,000两,合共417,200两,而内务府采办的各色货物价也多达670,000两(见《录副》,2/128/6377/51,光绪十七年九月十八日,粤海关监督广英,粤海各关105~108结收支清单)。常税项下还有一些内务府的开支项如颐和园常年经费等,每年约4万两(参见《军机处录副》(下简称《录副》)3/129/6436/20,光绪三十二年六月初九日,前粤海关监督常恩,粤海各关二十七年分至三十二年分征收支销常税数目清单)。
[38] 张人骏光绪三十年十月十四日致其子张允言等书,见张守中编:《张人骏家书日记》,中国文史出版社1993年版,第57页。张人骏文中谈论的是光绪末年粤海关的情况,但笔者认为这个情况在道光、咸丰年间也大致如此。
[39] 转引自梁廷枏总纂,袁钟仁校注:《粤海关志》(校注本),广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115页
[40] 见嘉庆十四年谕旨《粤海关志》,第115页。
[41] “作正开支”意思是列入“内销”,其奏销要经过户部同意。原文见一档馆藏《录副》3/129/6427/16,光绪三十一年三月十二日,广东巡抚暂管粤海关税务张人骏片。文中的月系指夏历的月,也就意味着逢闰之年需要支出十三个月的开支。
[42] 见《光绪会典事例》卷二百六十一,户部•俸饷•外官养廉一。
[43] 见乾隆五十一年两广总督穆腾额奏折,《粤海关志》,第116页
[44] 光绪三十一年二月初九,张人骏折,见《光绪朝朱批奏折》(下简称《朱批》),第74辑,第615页
[45] 光绪三十一年二月初九日,张人骏折,见《朱批奏折》第74辑,第614页
[46] 3/86/4875/10,同治六年二月十二日,瑞麟、蒋益澧折
[47] 马士:《中华帝国对外关系史》,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版,第37页
[48] 3/86/4873/3,同治五年正月二十一日,户部尚书倭仁等折
[49] 其史实可参见汤象龙《光绪三十年粤海关改革》,《中国近代经济史研究集刊》,第三卷第一期和拙著《光绪三十年粤海关改革再研究》,《明清论丛》,第七期。
[50] 《光绪朝会典》,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813页。
[51] 满洲人由于取名的随意性,同名的人非常多,如本文中的文祥并非后称文文忠的总理衙门大臣;履历档中显示名叫文达的人有三个,但从年龄推断都不是粤海关监督。因此也增加了查找他们资料的难度。
[52] 见刘小萌:《清朝皇帝与保母》,《北京社会科学》,2004年第3期
[53] 《清代官员履历档全编》2,华东师范大学1997年版,第637页
[54] 《清史列传》十二,中华书局1987年版,第3738页
[55] 《清史列传》十二,第3740页
[56] 朱批奏折04-01-12-0467-078,道光三十年八月二十二日,曾维折。
[57] 3/69/4162/137,咸丰十一年六月十六日,内务府大臣肃顺等折
[58] 以税额计,超过100万两,占据所有榷关的首位——直至咸丰末年才逐渐为江海关超过,几乎为帝国税收收入的1/40;以对中央财政的贡献(包括户部和内务府)而言,其影响更大:其它的税种多为地方多留用,而粤海关关税则除了8万余两必须归广东藩库(即4万两正额,3564两铜斤水脚银,和4万两普济院公用银)外,其余可全部由中央任意支配。
(作者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近代历史研究所 10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