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史研究对象的辨析——概念史笔谈之二

  【作者简介】周保巍,华东师范大学国际关系与地区发展研究院副教授。

  作为一种新的史学研究范式,“概念史”所遇到的最大挑战是对其“合法性”的诘问:为什么是“概念史”,而不是“观念史”(history of ideas)或“词语史”(history of words)?“概念史”与传统的“历史语义学”和“语言分析”有何不同?而在中国当下的学术语境下,这种诘问更显得切中要害,毕竟有许多人常常将“概念史”与“观念史”和“历史语义学”混为一谈。而要回答这些诘问,我们必须要厘清作为“概念史”研究对象的“概念”及其相关的一些研究预设。

一、“概念”的历史性、偶在性、易变性

  “概念史”的第一个研究预设是强调“概念”的历史性、偶在性和易变性(historical,con. tingent,and mutable)。它是直接针对“观念史”关于“观念”之非历史性、永恒性、不变性的说法。“概念史”研究的合法性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基于“观念(idea)”和“概念(concept)”之间的这种区分。无论是作为德国版“观念史”(ideengeschichte)开拓者的梅尼克,还是作为英语世界“观念史”开拓者的洛维乔易,他们都是柏拉图的后裔,都是“理念论者”(ideal。 ists),都将“观念”看做超越陸的神秘实体,在历史之流中始终如一、亘古不变。在洛维乔易看来,恰如分析化学中的化学元素,“ideas”是“恒量”(constants),尽管“意识形态”千变万化,但是作为“意识形态”基本构成单位的“ideas”则是永恒不变的,故而可称之为“观念元”(unit—idea)。观念史家的确当任务就在于透过意识形态争论之表象,去“揭示和追溯”这些为数不多但又极为重要的“观念元”。但是,对于“观念史”的这种预设,考泽莱克和斯金纳进行了猛烈的抨击:从来不存在永恒不变的观念的历史,存在的只是变动不居的概念的各种用法的历史。斯金纳就曾直斥观念史家的“鲁钝”,感受不到“不同历史时期的不同作者对于同一个概念用法上的强烈反差”,以及由此所造成的“时代错置”,也即将我们所熟悉的当下的概念范畴移植到过去,如分别用“virtue”和“state”来理解和诠释马基雅维里所使用的“virtfi”和“lo stato”。作为“透视主义”传统的继承人,斯金纳和考泽莱克都对“概念”做了“去实质化”(desubstantiation)的处理,强调概念的“偶在性”和并非“稳定的实体”,而是始终处于流变之中。正如概念史家詹姆斯.法尔(James Farr)所宣称的:对于我们的政治概念而言,惟一不变的正是其永久的变化。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斯金纳强调:作为历史学家,我们不仅要承认“概念变迁”的事实,而且要使“概念变迁”成为我们的研究主题。也正是在强调概念“变迁”(transformations)甚至“断裂”(discontinuities)的层面上,“概念史”显示了与“观念史”迥异的学术旨趣(“观念史”强调“延续性”)。

  正是基于这种学术取向,概念史家标识出了“概念变迁”的三种常规路径:第一,概念使用标准的变化。如prudence(审慎),在古典道德哲学中,当一个人具有实践德性,知道如何将一般的道德原则应用到具体的环境中时,我们就说他是“审慎的”人。但在现代早期,应用“prudence”的标准发生了逆转,“审慎”的道德意涵被大大弱化,成为对那些“在自己的利益方面小心和算计”之人的指称。第二,概念指涉范围的变化。如“interest”,在17世纪以前,指涉人的全部欲求、兴趣以及偏好,如权力的扩大、威望的提高以及财富的增长,等等,但在17世纪末,“interest”的指涉范围已经大大“窄化”为单纯的物质利益和经济欲望。第三,概念所表达的态度范围的改变。如“security”,在莎士比亚时代完全是一个贬义词,意指粗心大意、懈怠、疏忽(这源于其拉丁词源securus,是sine和cura这两个词的复合,意为without care,careless),《麦克白》中就有“安全是人类最大的敌人”这样的句子。但在自霍布斯以降的现代政治思想中,security所表达的态度由“贬”而“褒”,从“人类最大的敌人”一跃而为“人类最大的福祉”。正是基于不同的时代、不同行为主体在理解其周遭的世界、在解决其所面临的紧迫问题时所不断进行的概念化和再概念化,以及由此所产生的概念意义的延续、变迁、修正乃至断裂,才使“回收”“诸种过往意义”(past meanings)的“概念史”事业成为可能和必要。也正是在这种意义上,我们方可以像克尔凯郭尔那样说:概念,像个人一样,有着自己的历史,并且镌刻着无法磨灭的岁月风霜。

二、“概念”的歧义性、竞争性和政治性

  如果说“概念史”关于“概念”的第一个研究预设是专门针对“观念史”的,那么,其第二个研究预设,也即“概念”的歧义性、竞争性和政治性(controversial,ambiguous and political),则是直接针对“词语史”(“词典编纂学”)和“历史语义学”(“语言分析”)的。同样,这项研究预设之所以能确立,也完全基于概念史家对“概念”和“词语”所做的区分。在考泽莱克看来,“概念”和“词语”之间的区分是“质”的区分,它们代表着不同的“符号类型”:要成为一个概念,一个概念必须维持其多义性(multiple meanings)……词语的意义可以精确地界定,但概念只能被诠释。在考泽莱克看来,“概念”之所以优越于“词语”,即在于其拥有更强大的“语义承载能力”(semantic carrying capacity),在于其富含多歧的“用法”和“样态”,以及由此所带来的“歧义性”。概念,特别是“基本概念”,之所以具有“歧义性”,在于作为人们认知和诠释世界的一种方式聚合了多歧的意义,融人了多元的社会历史语境,并在此基础上连接了多重的经验和预期。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我们才可以说,“概念”总是高度复杂的、高度竞争性的。只要想一想在西方现代早期,思想家们围绕着“politeness”概念所展开的针锋相对的争论,人们便不难明白这一点:如杜克洛(Duclos)将其视为人们之间的欢洽无碍、谦恭有礼,是对人类“动物性”和“蒙昧性”的克服,它培植了宽容、人道、友爱等启蒙价值;但卢梭却将其视为一种虚伪、势利和压迫,认为它是女子气的,有碍于践行率直、勇敢、坚毅的公民美德。但“概念史”对“概念”的预设并不止于此,它还会进一步追问:历史行为主体为什么会对“意义”展开“竞争”或“论辩”?他们为什么会选择使用“概念”的这个意义而不是那个意义?要回答这个问题,纯粹内部性的语义分析显然无济于事,而必须指向与“语义斗争”相关联的社会政治实践,因为“语义斗争”往往是“政治斗争”。诚如考泽莱克所说,围绕着“正确的”概念而进行的斗争在社会上和政治上变得具有爆炸性。正是在这一点上,“概念史”的社会政治品性就凸显出来,从而与传统的“历史语言学”和“语言分析”拉开了距离。

  概念史所探讨的是“词”与“物”的关系,是以其社会政治功能来解析概念,而不是以其语言功能来解析概念。而“概念”之所以能获得这种社会政治品性,则完全仰赖于其意义的“多歧性”。正是因为概念意义上的多歧性和竞争性,正是因为概念中所蕴含的多元的社会历史语境,正是因为概念连接了多重的,甚至相互冲突的经验和预期,它才能吸引并动员那些追求不同价值,甚至完全处于对立状态的政治和社会群体,使他们以“概念”为工具“去说服、去协商,去战斗”。而那些为大家所共同认可、没有争议的“词语”——如那些纯技术性和专业性的术语——注定无法成为“概念史”的研究对象,一方面是因为它保持了高度的稳定性,毫无“历史”可言;另一方面,由于它“免疫”于社会政治内容,故而既无法成为社会进程的“指示器”,也无法成为社会进程的“推进器”。

  概念史家对于“概念”之歧义性、竞争性和政治性的预设也塑造了“概念史”的研究实践。正因为“概念”的多义性以及其内在聚合的多重语境,使“概念史”不得不聚焦于以“概念”为中心的“语义域”(semantic field),也即通过考察其一系列典型的同义词、反义词和关联词来诠释一个概念。如要考察“herrschaft”(统治)这个核心概念,我们就必须考察其由“macht(权力)”、“gewalt(力量,暴力)”、“autoritat(权威)”、“staat(国家)”等术语所构成的“语义域”。同时,也正是基于“概念”的社会政治品性,在“概念史”写作中,我们不仅也要像考泽莱克一样追问:“谁人得益?”从而探究“概念”使用者的目标群体、修辞策略和党派意图,还要探究“概念”背后所隐含的社会历史内容,也即需要不停地追问:概念在什么样的社会历史状况下被首次引入或改变?它又是在什么样的社会历史条件下为大家所接受、甚至流行?在现实的建构中,某个特定的概念到底扮演了何种角色或发挥了何种作用?

三、概念的能动性、批判性和实践性

  概念史的第三项研究预设,也即概念的能动性、批判性和实践性(active,critical,and practical),也是意有所指的,它所针对的是传统史学研究中的“反映论”。如前所述,通过重点考察“概念”的“社会政治内容”,概念史在“语言”与“现实”、“理论”与“实践”之间建立了联系。但是,这到底是怎样的一种关联呢?难道就像雷蒙德。威廉斯在《关键词》中所揭示的那样,“关键词”只是社会世界的镜像吗?在斯金纳、考泽莱克等人看来,事实远非如此简单:概念绝不只是被动地“反映”现实,而是能动性“制造”(make)现实,概念本身具有“行动的维度”和“行动的禀赋”。针对“棍棒和石块可以让我皮开肉绽,但词语却绝不会损我毫发”的说法,考泽莱克回应以爱比克泰德(Epictetus)的名言:“不是行动(deeds)惊骇了人类,而是描述行动的言辞(words)惊骇了人类”,而蒙克(Lain Hampsher—Monk)则回应以“刀斧可以砍下君主的头颅,但唯有通过语言我们才能废除君主制”。

  在概念史家看来,“概念”的实践性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通过复原和拓展“概念”的意义空间来突破“语义专制”,从而将人们与主流的概念化方式拉开距离,借以达至“批判”的目的。在概念史家看来,在人类历史上,那种如霍布斯般通过垄断“概念”的定义,通过将“意义”标准化、固定化,从而实现“绝对统治”的企图不绝如缕。如乔治·奥威尔在《1984》所陈述的那样:难道你看不出来,新闻发言人的全部目的就在于窄化我们的思想,最终,我们将使思想犯罪在文字上成为不可能,因为没有可以表达它的词语。每个概念……只用一个词来表达,而其意义也是经过严格界定的,而其所有附属的意义都被铲除和遗忘。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概念史”才有了用武之地,因为通过“回收”历史长河中“遗失了的意义”,它使所有“铲除和遗忘”意义的语言暴力企图都化为泡影。例如,弗格森正是通过复原“civilized”和“polished”在词源上与“civitas”(共和国)和“polis”(城邦)的渊源,从而“打捞”起其中曾蕴含的、但已经遗失了的“积极公民”的意涵——从词源上看,“polished”这一术语最初指的是就政府而言的国家状态;men civilized指的是履行公民职责的人,并借以实现了对现代商业社会的批判:在那里,人们虽然沉湎于自我消遣的“私领域”,但却打着“文明的”(civilized)、“有教养的”(polished)的旗号沾沾自喜,在弗格森看来,这实在是一种羞耻。正像特伦斯。保尔(Terence Ball)所说的那样:如果我们不想沉溺于当下,除了追溯自己的足迹,我们没有其他的选择。通过复原遗失了的意义,概念史可以使我们逃离当下褊狭、乏味且又日益危险的限制。

  另一方面,通过赋予旧概念以新的意义,通过铸造新的概念,新的社会政治实践得以生成。正像考泽莱克所说,正在兴起的概念可以激发出(instigate)新的现实。如斯金纳指出的那样,在现代早期,通过赋予“providence”和“religious”这两个宗教性术语以新的意义,早先一直受到“排斥”的谋利行为得到了“合法化”,而现代商业社会在此基础上也得以顺利“分娩”:“providence”和“religious”原本分别意指“天意”和“虔敬的”,但是在16世纪后半期开始被分别赋予“深谋远虑”和“严谨的”的新义,并用以描述商人们的谋利实践。而考泽莱克也指出,正是通过铸造出“staatsbtirger”(公民)这个新概念,作为普鲁士改革家的哈登堡在观念上为人们打开了一个新的预期空间,也即一种平面化的阶级秩序,一个人人身份平等的公民社会,从而启动了普鲁士关于未来社会政治秩序的争论,从而使传统上的那种基于特权的垂直性等级秩序逐渐丧失了存在的合法性。也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概念史的先行者之一麦金太尔说道:既然掌握概念涉及到行为,或能够在某些情况下以某些方式改变概念,无论是通过修改现存的概念还是创制新概念或摧毁旧概念来进行,都将改变行为……那么,理解道德世界和改变这个世界绝不是不相容的任务。

来源:《史学理论研究》2012年第1期

  

Comments are clo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