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人口、物价、工资看17-18世纪的国民生活水平
——《清朝乾、嘉之后国势衰颓的经济原因》导读

    

《经济与政治之间──中国经济史专题研究》第六篇

一、清代人口与国势衰颓之关系

  经过何炳棣这一代学者的努力[2],大致上已经解决了清代人口数字及计算单位的重大难题,根据葛剑雄的研究,从康熙39年(1700)的1.5亿升至道光30年(1850)的4.3亿。[3]我们察觉到这段时期打破了自西汉末年到明朝末年间,人口变动的常态,由「短期大上大落,长期不增不减」的形态,一变而为「大涨小落急剧增长」的形态。

  关于清代人口增加的原因,中外学者多有论述,例如粮食的增加,新品种的引入等等,在此不一一讨论。我们认为主要的原因是清代人口学家洪亮吉所说的「治平」[4],即是长期的太平局面的维持,清代经历百多年的没有大型战乱的时代,也没有在本土发生大规模的政乱,这是历史上少有的「盛世」,导致死亡率维持低水平。同时,我们提出了一个较另类的观点,就是人民的生活,尤其低下层人民的生活,由富裕趋于贫穷。英国学者波立德(Thomas Doubleday1790-1870)是较早提出贫穷会导致人口增加的人口学家。[5]到了上世纪50年代,曾任联合国粮食农业委员会主席的人口学家卡斯特罗(Josus de Castro)在《饥饿地理》(Geopolitical la Fome)一书中,该书利用大量的数据,研究各地贫穷因素如何导致人口上升,他得出饥饿最终会导致人口上升,主要的论据是因为人类在食欲不能满足,就会转移到性欲之上,那出生人口就自然上升。[6]简言之,死亡率下降,出生率上升,最终导致中国出现了人口爆炸的现象。

  问题就出来了,传统观点都认为1700-1800年是所谓康、雍、干盛世,理应物阜民丰,国家繁荣鼎盛,又何来日益贫穷呢?众所周知,古典经济学家马尔萨斯(Thomas Robert Malthus,1766-1834)在其著作“Malthus population theory”中提出,食物为人类生存所必需,两性间的情欲是必然的。同样,清代人口激增衍生出社会问题,诸如耕地不足、粮食短缺等等,按照人口理论,人口激增(需要大幅增加下,供应不能相应提高)会导致物价有上涨之压力。清代中叶前后,就是在人口激的压力下,再加上一些外来因素,各类物价有持续上升的趋势,且更带出一连串的社会经济问题。

二、从物价上升看人民生活水平

  清朝康熙、雍正时期(1662-1735),各类货品(goods)物价变动幅度不大,但至乾隆年间(1736-1795)物价上升幅度开始增高,关于此一时期的物价上升之情形,全汉升先生有专文数篇予以详论[7]。但由于现存史料只属当时实际情况的一部份,加上我们所掌握的资料有限,故此我们只能着眼于物价的长期趋势,至于季节性与周期性的变动则不在本文讨论范畴。我们尽量排列出一个长期的趋势,这是希望尽量减低量化方法可能的误差与不确定性(uncertainty),当然基于数据不足,物价指数只能有限度的参考。

  我们考察了各地米价的变动情况,例一:1691-1792江、浙地区米价,设定了1691年的基数为100,到了1792年升至500,最高曾达743。[8]例二:1741-1760年泉州年平衡价1741的指数为100,1760年指数为142,最高曾达182。[9]例三:1706-1795广东米价趋势,1706-1715年间指数为100,1786-1795年间高达200,最高曾达209。[10]

  此外,我们分别考察了丝价、棉花价、布价、茶叶价,均发现了直线上涨的情况,这一方面是反映了人口上升导致需求的增加,亦与明清时期的外贸因素有关。然而,物价上升并不代表人民的生活水平下降,只要人民的工资同样上升,实际购买力并没有下降。

  由于米为民生必需品,属于低弹性需求(inelastic demand),代替品不多,即就算价格改变的幅度需要很大,才可令需求量有少许改高低变。在这时期中,由于人口激剧增加,土地面积不能同比例增加,而耕作技术又没有突破性的改进,于是米的供给相对不足,米的需求相对增加,米的边际效用(marginal Utility)显著提高,所以米价上升的幅度便比其它商品为高。

  人口激增,再加上各种内外原因,自乾隆初至乾隆末(1736-1795),人民生计明显日形窘困。如果民生日趋窘困时,他们的购买力必然会从高弹性需求 (elastic demand)的货品(如贵价茶叶)转移到粮食的购买。这种因素,也是令到米价的升幅远高于其它货物。

  物价飞涨令(尤其是必需品)到人民百姓的生活日益艰苦,人口上升又使可耕地分配不均,这导致到人口大规模迁徙,清代惠于美洲新粮食品种之传入,使人民得以开拓山上地土耕种,容纳了大量的新增人口,他们即是史料里的「山区棚民」,但是玉米、番薯的营养价值远远低于白米,而且山上生活条件艰苦,「棚民」的生活水平只能勉强维持,恰好引证了「饥饿导致人口增加」的说法。

三、工资大幅下降下的生活水平

  值得注意,是在清朝康熙中期,到乾隆末年(1690-1795),这一百年间,各种物价全面上涨,但是有一种价格没有上涨,或者说上涨幅度非常少,这就是劳务价格,也就是工资,即是说工资「相对下降」。

  所谓「相对下降」,其意义是说,与商品价格的显著上涨幅度比较起来,劳务的价格,即工资(Wage),是下降了。在经济学中,即有名义工资(Nominal Wage)与实际工资(Real Wage)之分。在清康熙中叶(1700左右开始)至乾隆末年(1795)这一段时期,物价的一直上涨,这表示当时货币的购买力不断降低。而同一时期,名义工资的上升幅度,不如物价的上升幅度大,这就表示真实工资正「相对下降」。

  我们借用了全汉升先生〈清代苏州的踹布工业〉[11]文中的「清代苏州踹布工价与米价的变动」一表,以及岸本美绪《清代中国の物価と経済変动》中的「清代の苏州踹布工価」[12]的结论,现把1665年踹布工人的工资(每件)指数设为为100,到了1795年指数只得118,而且已经是100多年来的最高位。与此同时,我们考察了17-18世纪「奉天、锦州工资变动」、「京城及直隶工资变动」、「江、浙地区工资变动」也发现了近似的情况。

  从史料所见[13],清代的特权分子–旗人的入息也没有多大的改变,旗丁的收入(名义工资)自清初定下来以后,就没有改变。而物价涨了数倍,而旗丁的收入还是一如当初。此反映名义工资没有变,真实工资就缩减了许多。

  据张德昌研究,清朝的兵饷、官俸自清初到清末,一直固定不变。[14]此包括官吏的俸禄、士兵的粮饷、衙役、工匠等的工资,这一类工资由清初到清末,一直不变。公职人员之工资未能追上物价,以致无法维持生计,最后他们唯有透过非正常途径增加收入,故此清代中后期官吏贪污腐败、朝廷昏庸、军纪败坏成为社会普遍现象,实与此不无关系。目击这种情况,所以时人洪亮吉就说:

  ……所入者(工资)愈微,所出者(物价)愈广。于是士农工贾,各减其值(工资)以求售;布帛粟米,各昂其价以出市。[15]

  由此可见,工资相对下降并不止于低下阶层,而是社会的普遍现象。可见清代的朝野人士,尚没有了解到工资(和其它劳务报酬)应随着物价上升而变动,才能配合社会经济发展。看来当时并不流行增加工资的概念,我认为这并不是单纯的经济现象,而可能是由一种社会规范(Social norms)影响所致,这与韦伯式的「文化因素影响经济论」吻合,否则我们难以解释上至官员、士兵,下至平民百姓,在通货大幅上涨之时,名义工资却没有跟随,以致实际工资大幅下降,政府官员却坐视不理。有关此处,值得我们进一步探讨。

四、结论

  清代人口激增,再加上美洲白银流入,使到17、18世纪各类物价出现持续上涨的趋势。本应单就物价上升,不足以导致经济衰退。但在物价上涨之同时,实际工资(Real wage)却没有明显增加。清代的工资一般可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政府的工资,此包括官吏的俸禄、士兵的粮饷、衙役、工匠等的工资,这一类工资由清初到清末,一直不变。今天,香港的公务员以廉洁而举世闻名,很大程度因为是实施了厚俸养廉的政策,但在清代官员的实际工资随着物价上升而下降,无疑是迫使官吏贪污,加剧了腐化的速度。

  另一类工资则是民间的劳务报酬,与第一类工资的情况相似,并没有随着物价上升而有明显增加。故平民百姓,被逼用昔日之收入,应付今日之开支,生活水平日渐下降。与此同时,清代的产业出现收缩现象,此代表人口生存空间的收缩,许多人因而失去工作,变成无业之民。人口过剩,社会动乱,遂不可免。其使贫民日多,生计日绌,民失所业,铤而走险,社会动乱遂呈燎原之势。然而,上述几种经济衰退的问题在干、嘉以后暴露出来,但究其始末,祸根早在康熙中后期种下,而在号称康、雍、干盛世时期渐渐恶化起来。

  乾隆五十八年(1793),有川、楚白莲教之乱,六十年(1795),贵州有苗民之乱,嘉庆十八年(1793),天理教乱,波及河南、陕西、山东、山西数省,道光三十年(1850),太平天国乱起,正值此时。匪独如传统说法,只由乾隆后期,好大喜功,虚耗国库,官僚体制败坏这些政治史观所能完全解释。

注释:

[1] 本文大部分资料均录自宋叙五、赵善轩:《清朝乾、嘉之后国势衰颓的经济原因》(香港树仁学院,2004)一书。

[2] Ping-ti Ho, Studies on the Population of China 1368-1935,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Cambridge, Mass, 1959.

[3] 葛剑雄:《中国人口发展史》,页237-238。

[4] 宋叙五:〈洪亮吉的人口思想〉,见《陶希圣九秩荣庆祝寿论文集》(1987)。

[5] Thomas Doubleday, the true law of population show to be connected with the food of People,(London,1853) 

[6] 张丕介:〈饥饿地理与人口新说〉,见《张丕介选集-经济论文集》(1971),页243-278。

[7] 全汉升:〈美洲白银与十八世纪中国物价革命的关系〉、〈清中叶以前江、浙米价之变动趋势〉、〈清雍正年间的米价〉、〈乾隆三十年间的米贵问题〉、〈清朝中叶苏州的米价粮贸易〉等五篇,收于《中国经济史论丛》第二册﹝香港:新亚研究所,1976年﹞。

[8]  宋叙五、赵善轩:《清朝干嘉年间国势衰颓之经济原因》,页37。

[9] 参考王业键、黄莹珏:〈清中叶东南沿海的粮食作物分布、粮食供需及粮价分析〉《中央研究院历史语言研究所集刊》民88年(1999)。

[10] 参考陈春声:《市场机制与社会变迁:18世纪广东米价分析》,「1736─1800年广东年平均米价」一表的17、18世纪数字,﹝广州:中山大学出版社,1992﹞页145-147。

[11] 全汉升:〈清代苏州的踹布业〉载于《新亚学报》第13卷,1980年6月15日,页409-437。

[12] ﹝日﹞岸本美緒:《 清代中国の物価と経済変動》,﹝東京:研文出版,1997年﹞,頁160。

[13] 《清史稿》卷325,列传111〈蒋兆奎传〉:「嘉庆四年(1799),高宗崩。……奏言:整顿漕运,要在恤丁。今陋规尽革(按:指和坤伏法后),旗丁自可节费。而生齿日繁,诸物昂贵,旗丁应得之项,实不敷用。……旗丁之费,本有应得之项,惟定在数十百年之前;今物价数倍,费用不敷。……」

[14] 张德昌:《清季一个京官的生活》,﹝香港:香港中文大学,1970﹞,页51谓:「清代兵饷,制兵的待遇分战兵、守兵。战兵月饷为一两五钱,月给米三斗。 守兵月饷则仅为一两,月给米三斗,这种规定与官俸一样,历久不变。」

[15] 洪亮吉《洪北江文集》上册〈意言·生计篇〉,页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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