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马共和政体衰亡原因新解
文明转型期:古希腊、罗马帝国演进规律及特点(专题讨论2)

  主持人:杨共乐

  【主持人语】古代世界各文明转型时期的历史是史学界关注的重要问题。本专题从不同的角度对古希腊、罗马等若干转型时期的历史现象进行讨论,以进一步深化对历史发展规律和特点的认识。王大庆分析了希腊城邦向帝国时代转型面临的困境与趋势,指出陷入危机的希腊城邦并不具备像共和末期的罗马那样建立帝国的条件和动力。杨共乐分析了经济因素在罗马由共和政体向元首政体转变过程中的作用,指出政体的变革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刘林海分析了罗马帝国后期的“永恒的罗马”的观念,指出虽然“永恒的罗马”的观念并没有随着罗马的衰亡而消失,甚至有所强化,但其具体表现形式却随着现实的变化而有所调整。这种调整是与罗马历史传统的封闭性和开放性特点相一致的。

  罗马是西方共和政体的主要发祥地和实践地。集权威、智慧与自由于一体的共和政体不但打破了君主制、贵族制和民主制的演变规律,而且也使罗马迅速完成了从小山村向大帝国的过渡,被波利比乌斯誉称为“最佳且最接近完美的政体形式”[1](P6,11)。然而,共和政体也并非始终具有先进性。至公元前1世纪下半叶,罗马的这种政体已经形同虚设,“既没有躯体,也没有形式”[2](P77),最后还是没有摆脱灭亡的命运,终为元首政体所替代。

  对于罗马共和政体灭亡的原因,近代学者孟德斯鸠认为主要有两个:其一是元老院对军队的失控。他指出,当罗马的统治局限在意大利时,所有士兵都是公民;军队由执政官征集。军队的人数不多,国家只把有一定财产的人吸收到军队里来。元老院也能密切监视将领们的行动,使其无法作出违反国家的事情。“但是当军团越过阿尔卑斯山和大海的时候,战士们在许多战役中就不得不留驻在他们所征服的地方,这样他们就逐渐地丧失了公民们应有的精神,而在手中掌握着军队和王国的将领们感到自己的力量很大,就不想再听命于别人了。”[3](P48)其二是公民权的扩大导致公民同一价值观的消失。“在过去的罗马城里,人民是被一种同样的精神,对自由的一种同样的爱,对暴政的一种同样的憎恨所鼓舞的;过去在那里,对于元老院的权力和显贵的特权的嫉妒总是和尊敬混合在一起的,这种嫉妒不过是对平等的一种爱罢了。意大利各民族成为罗马的公民以后,每一个城市便表现了它自己的特色,表现了它所关心的特殊利益,表现了它对某一个强大的保护者的依赖。一个居民分散开来的城市再也不能形成一个统一的整体;而且既然人们不过是由于一种特殊的法律上的规定才成为罗马公民的,人们便不再有同样的高级官吏、同样的城墙、同样的神、同样的庙宇、同样的坟墓,因此人们就不再用和先前相同的眼光看待罗马,人们也不再像以前那样地爱自己的祖国,对罗马的依恋之情也不复存在了。”[3](P49—50)野心家们之所以把别的城市的居民和整个民族引入罗马,为的是制造选举时的混乱或操纵选举。共和政体因为根本无法结束罗马的无政府状态,所以灭亡也是必然的事。

  应该说,这一观点虽有其一定合理性,但却缺乏对经济层面的思考。实际上,罗马共和政体的变革与罗马经济的变化有密切关系。本文力图从奴隶制发展和国家经济壮大两个方面入手,对罗马共和政体衰亡的原因进行探析,或许对孟德斯鸠的观点有所补益。

  公元前2世纪中叶以来,罗马传统上相对平等的公民经济走向衰落,新的经济成分和新的经济因素在社会上日益占据重要地位。奴隶制就是改变传统经济模式的重要因素。伴随着奴隶制的发展,奴隶与公民的人口比例数发生了明显变化。据P.A.布朗特估计:公元前225年,在意大利的自由人人数为440万,而奴隶人数为60万;至公元前43年,大约有450万自由民,奴隶人数达到300万。自由人人口总数变化较少,而奴隶的人口数则增加到原来的5倍[4](P121—131)。

  奴隶制由于允许富人剥削外国人而不是本国公民来发展胜利成果,从而改变了自由公民的社会生活条件,改变了意大利以自由劳动为主的局面。一部分上层公民业已脱离劳动;一部分失去土地的公民则无所事事,成天寄生于罗马城内。他们视体力劳动为卑贱之事,公民与生产相分离的现象日趋严重。

  奴隶制的发展在导致公民普遍厌恶劳动的同时,也加剧了公民间的两极分化。普林尼告诉我们,马尼乌斯·库里乌斯有句名言,他说:“任何一个不满足于7犹格土地的人都应该视作危险公民”,这就是在驱逐了国王之后每位普通公民得到的土地份额[5](18,4)。它反映的是罗马早期的现状。但到公元前2世纪以后,财产超过千万的富裕公民明显增多,“富者田连阡陌,贫者无立锥之地”已成为当时日益棘手的社会问题[6](P28)。公民间贫富分化加大的结果必然是剥夺贫穷公民的经济和政治权力,从而动摇共和政体之民众基础。

  公元前2世纪末叶,马略放弃传统的财产资格限制,不再按照祖先实行的那种等级征兵制原则,取消征兵惯例,允许无产者参军服役,从而为失地的公民提供了一条谋生之道。应该说,马略的改革既有军事上的考量,也符合解决罗马社会问题的需求。这一改革部分地缓和了罗马的兵源不足;部分地解决了无产者公民的生活出路。由于大量的无产者进入军队①,使有产公民兵的性质逐渐改变,与社会生活逐渐脱离的军人集团开始形成。这些来自无产者和贫穷农民的志愿兵不但在服役期间完全依赖于战利品和薪饷,而且即使在退役以后,也没有确定的去所。他们愿意留在军营,服从将军的命令,并希望通过将军之手,在其退役以后获取一块土地。就志愿兵而言,军营便是他的家,从事战争便是他唯一的职业,将军便是他唯一的希望。军队与国家之间的关系也逐渐为军队与将军的关系所替代。将军成了士兵追随和依赖的对象,士兵也就成了将军用以为其自身服务的工具。将军们利用这一工具疯狂掳掠被征服地区,甚至进攻共和国的首都——罗马,争夺性质不明的国家经济。

  众所周知,罗马成功的对外战争给罗马国家带来了巨额财富,创造了庞大的国家经济。例如,在第一次布匿战争以后,罗马从迦太基手中得到了3200他连特白银;在第二次布匿战争后再次获得1万他连特。公元前194年,弗拉米尼乌斯凯旋罗马,用三天时间展示其从马其顿掠夺来的战利品:第一天有武器、甲胄、无数的大理石与青铜雕像;第二天有1.8万磅白银、3714磅黄金、数万枚银币;第三天有114顶冠冕[7](P34,52)。公元前189年,罗马人打败塞琉古国王安提奥库斯三世,获得战争赔款1.5万他连特白银。据普林尼记载:“在塞克斯图斯·朱理乌斯和路西乌斯·奥勒里乌斯任执政官的那一年,即第三次布匿战争爆发前7年(公元前156年),在罗马人民的财库之中有1.741万磅没有铸成货币的黄金,22.007万磅白银,以及613.54万塞斯退斯银币。当塞克斯图斯·朱理乌斯和路西乌斯·马尔西乌斯任执政官的那一年,也就是同盟战争爆发的那一年(公元前91年),罗马公共财库中有162.0831万磅黄金。朱理亚·恺撒在内战中第一次进入罗马时,从国库中拿出了1.5万磅黄金、3万磅未铸成货币的白银,还有3000万塞斯退斯钱币;事实上,国家从来没有这样富有过。埃米里乌斯·鲍鲁斯在打败帕尔修斯国王后,从马其顿获得的战利品中抽取数量达3亿塞斯退斯的钱财放入国库。此后,罗马人便不再交纳赋税了。”[5](P33,17,56)②

  随着西部和东部地中海的先后征服以及行省的不断设置,罗马的国库收入快速增加,罗马的国家经济达到了古代世界的顶峰。在第一次布匿战争期间,罗马每年的国库收入大约为500万狄纳里乌斯,合2000万塞斯退斯[6](《附录一》);公元前62年左右,罗马国库年收入为3.4亿塞斯退斯[8](P45));到公元前30年左右已达4~4.5亿塞斯退斯[9](P7)。这是罗马人从未遇到过的。

  国家经济的壮大是共和政体发挥作用的结果,但对国家经济的混乱管理又使共和政体陷入了无序状态。在不明晰如何使用、谁来使用国库资源的情况下,内战也是必然的事。从某种意义上说,内战就是将军们为争夺国家资源支配权的战争。内战的结果是共和政体的消亡和元首制的诞生。而元首制的诞生实际上也就明确了国家资源支配权属于谁的大问题。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共和政体并不是万能的,更不是永恒的。它的存在受制于众多的客观前提和条件,尤其深受罗马社会经济的制约。随着罗马经济结构和经济形态等基本条件的变革,共和政体自身的缺陷暴露无遗,最终为奥古斯都的元首政体所替代。元首政体的建立确保了罗马奴隶制的稳定,确定了以元首为核心的统治集团对国家资源的支配权、管理权和分配权,从而理顺了罗马社会经济发展的多重关系,奠定了帝国二百余年的繁荣和发展。

注释:

①撒路斯提乌斯说:“马略放弃了传统的财产资格限制,不再按照祖先实行的那种等级征兵制原则,而是允许所有公民志愿参军。其中大部分是无产者。”(《朱古达战争》)普鲁塔克也说,马略“胜利当选后,便立即着手征集军队。与法律习惯相反,他把许多穷苦和贫贱的人编入军册。”(《希腊罗马名人传·马略传》)。

②维莱里乌斯·帕特尔库鲁斯认为是2.1亿(详见维莱里乌斯·帕特尔库鲁斯《罗马简史》)。

参考文献:

[1]Polybius, Histories, vol. Ⅲ, Loeb Classical Librar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Mass: Cambridge, 1923.

[2]Suetonius, The Lives of the Caesars: Julius, vol. I, Loeb Classical Librar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Mass: Cambridge, 1998.

[3]孟德斯鸠.罗马盛衰原因论[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4.

[4]P. A. Brunt, Italian Manpower[M]. Oxford: The Clarendon Press, 1987.

[5]Pliny the Elder, Natural History, vol. V, Vol. IX, Loeb Classical Librar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Mass: Cambridge, 2003, 2004.

[6]杨共乐.罗马社会经济研究[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

[7]Livy, History of Rome, vol. Ⅸ, Loeb Classical Librar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Mass: Cambridge, 2003.

[8]Plutarch, The Parallel Lives: Pompey, Vol. V, Loeb Classical Library, Harvard University Press, Mass: Cambridge, 1917.

[9]T. Frank, An Economic Survey of Ancient Rome, Vol. 5, Pageant Books, Inc. Paterson, New Jersey, 1959.

来源:《河北学刊》2010年第4期,转载中国社会科学网2012-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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