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南方化与天宝后唐代江淮经济

  【内容摘要】天宝后唐财政体现了明显的南方化,故有江淮关乎“国命”之称。作为唐财政和政治的反映,兴财利之说和进聚敛之臣,已具备暴政的基本特征,这促使江淮农工商失序、失业,加剧经济秩序的破坏,加速百姓身份的蜕变,酿成一系列的起义,并推动其他地区起义在江淮的发展。其结果,不断地改变江淮与中央的关系,使江淮藩镇化。在这一过程中,江淮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特别是淮南道的经济,此后中国经济重心由北方才真正地转移到江南。

  【关键词】唐代经济;财政南方化;江淮;藩镇化;财政区

  【作者简介】盛险峰,安徽大学历史系副教授,博士,研究方向:中国古代史。

  由于天宝以后唐财政区的缩小及其南方化,江淮经济有关乎“国命”之称。而“财利之说兴”和“聚敛之臣进”分别作为此后财政和政治的反映,加剧了江淮经济秩序的破坏,其主要表现就是农工商失序、失业,“人不堪命”,促使百姓身份的蜕变,酿成了一系列的起义,并推动其他地区起义在江淮的发展。其结果,不断地改变江淮与唐中央的关系,使江淮藩镇化。在这一过程中,江淮经济遭到严重破坏,特别是淮南道的经济,从此中国经济重心由北方才真正转移到江南。

一、“财利之说兴”:财政的南方化

  唐天宝以后,地方上藩镇化的趋势,不仅使中央财政职能调整为以军需为主,[1]同时也使中央财政体现了明显的南方化,即财政区、财政内容和财政结构的南方化。在这一过程中,“国命”所系的江淮农工商失序、失业,经济秩序遭到严重的破坏,影响该区域的经济发展,加剧地方的离心倾向。

  1.财政区的南方化

  安史之乱后,唐中央财政面.临的突出问题是财政区的缩小及其南方化,这是北方藩镇化的直接后果。唐肃宗瓜分河北地,“付授叛将……乱人乘之,遂擅署吏,以赋税自私,不朝献于廷。”[2]“当其盛时,蔡附齐连,内裂河南地,为合纵以抗天子。”[3]从河北到河南的藩镇化,使北方的大部脱离了中央财政,“国命”悬寄于东南,在这一过程中,漕事日繁,转运使的地位尤显突出。永泰二年(766),分天下财赋、铸钱、常平、转运、盐铁,置转运、度支二使,“东都畿内、河南、淮南、江东西、湖南、荆南、山南东道,以转运使刘晏领之;京畿、关内、河东、剑南、山南西道,以京兆尹、判度支第五琦领之。及琦贬,以户部侍郎、判度支韩混与晏分治”[4]。此时“二使”分理之地,尚能看到唐代宗时中央财政的“天下”,但财政地图的东重西轻这种格局愈益明显,“初,安、史之乱,数年间,天下户口什亡八九,州县多为藩镇所据,贡赋不入,朝廷府库耗竭,中国多故,戎狄每岁犯边,所在宿重兵,仰给县官,所费不赀,皆倚办于晏。晏初为转运使,独领陕东诸道”[5]。至唐宪宗时,李吉甫《元和国计簿》里的“国计”的地域,中央财政的“天下”已不复存在,其中所提供的数据,反映了安史之乱以后的财政地图和财税特点:一是财政区的缩小。当时,全国共有48个方镇,有15道不申户口,每岁赋入仅有浙江东西、宣歙、淮南、江西、鄂岳、福建、湖南等8道,8道皆在江淮,故有“天下以江淮为国命”[6]之称;二是财政强度加大。元和时期为财政区的8道,合49州144万户,赋役户是天宝时的四分之一,而天下兵戎依县官供给的有83万余人。兵马比天宝时增加了三分之一,大概相当于每两户承担一兵的义务。[7]其实,江淮赋役的负担,早在武则天统治时期就已很繁重,“江、淮而南,赋敛不息”[8]。安史之乱时,江淮财富给予朝廷重要的支持,“清河……有江淮租布备北军,号‘天下北库’,计其积,足以三平原之有……”[9]此后,江淮作为比较稳定的财政区,赋役十分沉重。以道言之,淮南道以域大赋重而著称,“禹贡九州,淮海为大,幅员八郡,井赋甚殷”[10]。其中庐州,在罗垧任庐州史之前,“封略阔而土田瘠,人产寒薄,井赋尤重”[11]。后经罗垧治理,“垦田之数二万顷,每岁引刍粟之车九千两”[12]。宝历元年(825),和州有“户万八千有奇,输缗钱十六万,岁贡纤伫二篚,吴牛苏二钧,糁鲟九瓮,茅搜七千两”[13]。寿州有“寿春之课尤最”[14]之称。独孤及任舒州刺史时,百姓共有33000户,除了赋重之外,赋役负担极不合理。舒州百姓赋役负担的不合理,体现了百姓国家身份锐减的趋势,其严重将导致地方行政徒有虚名,“州将不存”。江南道以口众富庶擅于诸道。宣、歙二州,有“赋多口众,最于江南”[15]之称,其中宣州更为突出,“江左奥区,宣为右地”[16]。贞元以后,“与淮南、两浙相比”[17]。建中初,柏良器“尝至京师,宰相杨炎召之语,公因言:‘两河有事,职税所办者,惟在江东。’”[18]此外,江西亦素称富饶,“钟陵奥区,楚泽全壤,控带七郡,襟连五湖,人推征赋之饶,俗擅鱼盐之利。”[19]以上具体的记载表明,在江淮财政区内,淮南、宣歙和两浙尤其突出,这就涉及了元和时期8道中的4道。江淮田富庶,“江、淮田一善熟,则旁资数道,故天下大计,仰于东南”[20]。

  2.财政內容和财政结构的南方化

  财政区的南方化决定了财政内容和财政结构的南方化。天宝以后唐江淮财政区的状况表明,中央财政区在南方化的同时,财政区的财政对象也随之减少,前者体现了行政区划的藩镇化趋势,后者则是百姓身份的蜕变,这从根本上动摇了唐初以来的财政制度。

  由于财政对象的减少,唐政府除了采取横征暴敛这种竭泽而渔的措施之外,以解决财政对象为核心的财政改革也势在必行。事实上,军需财政的“战时”和“强征”之特点,已从横征暴敛上体现了征收对象的变化,这在唐肃宗时期都有所体现:其一,“率贷”,税商贾。“遣御史郑叔清等籍江淮、蜀汉富商右族訾蓄,十收其二,谓之率贷。诸道亦税商贾以赡军,钱一千者有税。”[21]其后果商旅多失业。其二,籍财而征。上元二年(761),江、淮大饥,出现了食人的现象。尽管如此,宝应元年(762),租庸使元载认为江淮虽经兵荒,其民比诸道犹有资产,“乃按籍举八年租调之违负及逋逃者,计其大数而征之。择豪吏为县令而督之,不问负之有无,资之高下,察民有粟帛者发徒围之,籍其所有而中分之,甚者什取八九,谓之白著。有不服者,严刑以威之。民有蓄谷十斛者,则重足以待命,或相聚山泽为群盗,州县不能制”[22]。高亭《白著歌》对元载进行讥刺:“上元官吏务剥削,江淮之人多白著。”[23]其三,“钱谷”之臣进。第五琦也曾向肃宗献言:“今之急在兵,兵强弱在赋,赋所出以江淮为渊。若假臣一职,请悉东南宝赀,飞饷函、洛,惟陛下命。”[24]并请于江淮置租庸使。此三端足见肃宗时期军需财政下的中央财政的一些变化,其中除了征财这一共性之外,横征暴敛的区域体现了明显的南方化。无疑,唐肃宗财税政策的转向,是建立在财政区的缩小特别是财政区内财政对象的流失抽空了租庸调制的核心内容这一背景下,由于国家已没有能力去重构立国之初均田制和租庸调制的“权力”和“义务”关系,所以财政改革势在必行。永泰年间,“时回纥有助收西京功,代宗厚遇之,与中国婚姻,岁送马十万匹,酬以缣帛百余万匹。而中国财力屈竭”[25]。“自代宗时,始以亩定税,而敛以夏秋。”[26]唐德宗建中元年(780),杨炎改革财税制度,实行两税法,“户无主、客,以见居为簿;人无丁、中,以贫富为差。行商者在郡县,税三十之一,居人之税,秋夏两征之,各有不便者三之,余征赋悉罢,而丁额不废”[27]。新税法抽去了因与土地的关系而形成的“主客”和“丁身”这种身份概念,而是按照贫富差异定税收等级,这不仅对百姓的身份进行重新界定,同时也为新财政提供了法理依据,进而扩大了财政的对象,使财政体现了明显的南方化。但军需财政的“战时”和“强征”特色在新税法以及积极财政中得以体现,“置两税使以总之,量出制人”[28]。“其弊也,先期而苛敛,增额而繁征”[29]。在“量出制人”的财政理念下的两税法,不仅对物价产生了深远影响,而且对经济秩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至唐穆宗时体现尤为明显。“盖自建中定两税,而物轻钱重,民以为患,至是四十年。当时为绢二匹半者为八匹,大率加三倍。豪家大商,积钱以逐轻重,故农人日困,末业日增。”[30]江淮作为两税法实施的主要地区,新税法破坏了江淮经济秩序,促使江淮农、工、商失序、失业,动摇了唐朝的经济基础。

  唐天宝以后以军需为主的中央财政,使赋税内容日益扩大,赋税的结构发生了变化,其中榷税占中央财政收入的比例不断上升,这种“国计”严重地影响了“民生”,“榷率起于养兵”[31],其中盐、茶、酤之榷尤重。乾元元年(758),第五琦变盐法,后为诸州盐铁使,“尽榷天下盐”,[32]至刘晏“盐铁兼漕运”[33],“始以盐利为漕佣”[34]。大历末,“天下之赋,盐利居半”[35]。贞元四年(788)[36],“淮南节度使陈少游奏加民赋,自此江淮盐每斗亦增二百,为钱三百一十,其后复增六十……江淮豪贾射利,或时倍之,官收不能过半,民始怨矣。”[37]胡三省慨叹:“盐每斗价几何?而顿增百钱,人谁堪之?”[38]德宗时采纳赵赞建议,“税天下茶、漆、竹、木,十取一,以为常平本钱”[39]。贞元九年(793),张滂奏:“出茶州县若山及商人要路,以三等定估,十税其一。”[40]穆宗时,“盐铁使王播图宠以自幸,乃增天下茶税率,百钱增五十。江淮、浙东西、岭南、福建、荆襄茶,播自领之,两川以户部领之。天下茶加斤至二十两,播又奏加取焉”[41]。“其后王涯判二使,置榷茶使,徙民茶树于官场,焚其旧积者,天下大怨”[42]。武宗即位,“盐铁转运使崔珙又增江淮茶税。是时茶商所过州县有重税,或掠夺舟车,露积雨中,诸道置邸以收税,谓之‘蹋地钱’,故私贩益起”[43]。大中初,盐铁转运使裴约加强对私商的管理,“庐、寿、淮南皆加半税,私商给自首之帖,天下税茶增倍贞元,江淮茶为大摸,一斤至五十两”[44]。榷茶体现了中央财政明显的南方化。广德二年(704),定天下酤户以月收税。建中三年(782),对酒专营专卖。贞元二年(786),淮南等地榷麯,“凡天下榷酒为钱百五十六万余缗,而酿费居三之一,贫户逃酤不在焉”[45]。“兵兴以来,山、泽、江、淮、海榷莞之利无遗逸矣,利益归于上,困益窘于下。”[46]榷税加剧了江淮农、工、商的失业。此外,“白军兴已来,职役繁重,江淮百姓,多有流亡”[47]。这也加剧了百姓国家身份的蜕变。

  唐天宝以后实行的一系列财政措施,从财政区、财政内容和财政结构上看,体现了明显的南方化,这对江淮经济秩序的影响是显而易见的。

二、“聚敛之臣进”:政治腐败

  唐天宝以后财政以及江淮经济失序反映了唐代政治,“骄君昏主,奸吏邪臣,取济一时,屡更其制,而经常之法,荡然尽矣。由是财利之说兴,聚敛之臣进”[48]。从皇帝的聚敛、诸使的豪夺和地方官的暴政,可见唐代天宝以后的政治和吏治的概况,从此唐朝踏上了历代王朝衰亡的不归路——政治腐败。

  1.皇帝的聚敛

  天宝以后唐代皇帝多好聚敛,肃宗、代宗、德宗三帝,专意聚敛,“财利之说兴,聚敛之臣进”。地方上出现“常赋之外,进奉不息”[49]的现象。在大历以前二十年,全国不按赃吏。“大历以前,赋敛出纳俸给皆无法,长吏得专之,重以元、王秉政,货赂公行,天下不按赃吏者殆二十年”[50]。顺宗、宪宗有所惩革。顺宗即位,“乃罢宫市使及盐铁使月进”[51]。宪宗“又罢除官受代进奉及诸道两税外榷率”[52]。但是,一遇战事,亦复常态,“及讨淮西,判度支杨于陵坐餫不继贬,以司农卿皇甫博代之,由是益为刻剥”[53]。穆宗时,“一切罢之,两税外加率一钱者,以枉法赃论。然自在藩邸时,习见用兵之弊,以谓戎臣武卒,法当姑息,及即位,自神策诸军,非时赏赐,不可胜纪”[54]。文宗时,国家储备不足,忧太仓之粟。[55]特别是武宗废浮图法,[56]这表明唐未经济秩序的变化。

  2.诸使的豪夺

  皇帝的聚敛直接体现为“聚敛之臣进”。宝应元年(762),唐肃宗派租庸使元载往江淮搜刮财赋。建中初,朝廷经费不足,淮南节度使陈少游请增本道税钱,度支因此请诸道并征。杜亚为淮南节度使,“时承陈少游征税烦重,奢侈僭滥之后,又新遭王绍乱兵剽掠,淮南之人,望亚之至,革划旧弊,冀以康宁”[57]。而杜亚以奢侈为意,淮南府财耗竭。宪宗时,“号能聚敛”[58]的王遂、李翛被任命为宣歙、浙西观察使,以办财赋。因兵兴国用不足,命盐铁副使程异“巡江淮,核州府上供钱。异至江淮,得钱百八十万贯”[59]。“宪宗锐于立功,而皇甫镈以聚敛取宰相”[60]。唐文宗大和九年(835)九月,盐铁转运使王涯奏请变江淮、岭南茶法,并请加税以赡邦计。十月,加宰臣王涯兼诸道盐铁转运榷茶使,“人甚苦之”[61],“及诏下,商人计鬻茶之资,不能当所榷之多。复以江淮间百姓茶园,官自造作,量给其直,分命使者主之。江淮人什二三以茶为业,皆公言曰:‘果行是敕,止有尽杀使,人入山反耳。’”[62]“聚敛之臣进”,进献之风靡。德宗时,江西观察使李兼有“月进”,淮南节度使杜亚、宣歙观察使刘赞、镇海节度使王纬、李琦以常赋人贡,名为“羡余”。“户部钱物,所在州府及巡院皆得擅留,或矫密旨加敛,谪官吏、刻禄禀,增税通津、死人及蔬果。”[63]节镇“至代易又有‘进奉’”[64]。宣州“贡金锡凡十八品,皆倍直市于州,民匮,多逃去”[65]。淮南节度使李鄘“以境内富实,乃大籍府库,一年所蓄之外,咸贡于朝廷,诸道以鄘为倡首,悉索以献,自此王师无匮乏之忧”[66]。为求利权,贿赂公行。长庆四年(824)四月,淮南节度使王播罢盐铁转运使,后“王播以钱十万缗赂王守澄,求复领利权”[67]。这对地方财政造成极大的影响,“天下以进奉结主恩,州藏耗竭”[68]。正如张滂所言,“凡为度支使,不一岁家辄钜亿,僮马产第侈王公,非盗县官财何以然”[69]

  3.地方官的暴政

  建中元年(780),唐德宗“以宣歙观察使薛邕,文雅旧臣,征为左丞。邕去宣州,盗隐官物以巨万计”[70]。“婺州刺史郑埏盗赃八千缗”[71],“湖南判官马彝发部令赃千万”[72]。李锖“自雅王傅出为杭、湖二州刺史。方李齐运用事,锖以赂结其欢,居三岁,迁润州刺史、浙西观察、诸道盐铁转运使”[73]。“常州刺史裴肃鬻薪炭案纸为进奉,得迁浙东观察使。刺史进奉,自肃始也。”[74]贞元三年(787),刘赞为宣州刺史、都团练观察使,“治宣十年。赞本无学,弟以刚猛立威,官吏重足一迹。宣既富饶,即厚敛,广贡奉以结恩,又不能训子,皆骄傲不度”[75]。贞元十二年(796),刘赞卒,严绶掌宣歙留务,倾府藏以进献,开天下宾佐进献之先。后严绶恩召为尚书刑部员外郎。[76]大和九年(835),庐州刺史罗立言为司农少卿,“以赂结郑注而得之”[77]。由此可见地方官贪污、进奉、贿赂之风,甚至有以豪吏为县令,体现了地方官的暴政。

  唐天宝以后的“聚敛之臣进”,上下同欲,进献风靡,贿赂公行,这种自上而下具有“组织性”特点的“聚敛之臣进”,表明唐政治腐败的程度,这是唐暴政的主要特征。在这样政治背景下,官场上出现了京官竞相外任的怪异之风,“州刺史月奉至千缗,方镇所取无艺,而京官禄寡薄,自方镇入八座,至谓罢权。薛邕由左丞贬歙州刺史,家人恨降之晚”[78]。这在政治上体现了外重内轻的时代特点,其中,淮南、宣歙二地尤为仕进者所向往。元和中,有郎吏在省中纵酒,工部员外郎周愿语平生所愿称:“爱宣州观察使,怕大虫。”[79]崔玄亮为歙州刺史,有人议论,“必是此贼纳贿除官,若不是人吏取钱,崔玄亮何由得歙州”[80]。甚至交结宦官。陈少游、杜宣猷都是用这种办法得到宣歙观察使。天宝以后唐代统治阶级对江淮的巧取豪夺,体现了政治腐败,“江、淮以南,物力大屈,人人憔然忘生”[81]。不仅使江淮农、工、商失序、失业,也使民心瓦解,加剧了百姓国家身份的蜕变。

三、“人不堪命”:百姓身份蜕变

  唐天宝以后财政的南方化,对江淮产生了深远的影响,一方面江淮经济失序,另一方面百姓国家身份蜕变,二者动摇了唐政权的经济和政治基础,并使唐腐败政治陷入无法解决的社会问题之中,因而在起义浪潮之中不能自拔。

  唐天宝后江淮百姓身份蜕变的原因很复杂,但主要原因是唐代财政的南方化所造成的江淮经济失序,出现了形势兼并、皈依佛门、流亡、“结聚”[82]等一系列现象。唐代宗宝应元年(762)四月勅:“百姓田地,比者多被殷富之家、官吏吞并。所以逃散,莫不由兹。”[83]文宗时,“豪民侵噬产业不移户,州县不敢徭役,而征税出下贫。至于依富室为奴客,役罚竣于州县”[84]。皈依佛门多为逃避赋役,“齐民逃赋役……耕桑日失隶”[85]。长庆四年(824),徐泗观察使王智兴在泗州设戒坛度僧尼。“即显募江淮间,民皆曹辈奔走,因牟撷其财以自入”[86]。“于是四方辐凑,江、淮尤甚,智兴家资由此累巨万”[87]。浙西观察使李德裕上奏朝廷:“智兴为坛泗州,募愿度者人输钱二千,则不复勘诘,普加髡落。自淮而右,户三丁男,必一男剔发,规影傜赋,所度无算。臣阅度江者日数百,苏、常齐民,十固八九,若不加禁遏,则前至诞月,江淮失丁男六十万,不为细变”[88]。江淮农、工、商失业,流亡日增,“天宝以来,外奉军兴,内蛊艳妃,所费愈不赀计。于是韦坚、杨慎矜、王鉷、杨国忠各以裒刻进,剥下益上,岁进羡缗百亿万为天子私藏,以济横赐,而天下经费自如,帝以为能,故重官累使,尊显炬赫”[89]。出现了“结聚”的现象,“人不堪命,皆去为盗贼”[90]。这种百姓身份的蜕变,一方面酿成了江淮地区的数次起义,另一方面推动了其他地区起义在江淮的发展。

  江淮地区的起义主要发生在上元、宝应年间,有袁晁、陈庄、方清、许钦等起义,江淮混乱长达十余年。“广德中,草贼袁晁起乱台州,连结郡县,积众二十万,尽有浙东之外”[91]。上元年间,陈庄、陈五奢在宣州广德“攻剽相因”[92]。宝应元年(762),歙州方清,因岁凶,“诱流殍为盗”[93],聚集流民达数万人,依黟、歙阻山自防,声震东南,“乃有跨据大江,吞噬东士之计”[94]。广德元年(763),方清与陈庄合兵一处,“西绝江,劫商旅为乱,支党盘结”[95]。永泰元年(765),陈庄领导的义军攻占江西一些州县,有官军偏将吕太一、武日升相继投靠,又一度攻下舒州,势力跨据长江两岸。方清率义军攻破池州的石埭,攻下歙州,杀刺史庞浚,置阊门县,“拒险作固,以为守备”[96]。势力北到舒州,东至浙西,西抵洪、饶的七州之地。义军所到之地,攻城池,杀长吏,直逼钟陵、宜春,义军将领的“家兵遍山,吏不敢问,人愁苦之”[97]。宝应元年(762),舒州人杨昭起义,杀死刺史刘秋子,率部渡江南下洪州。[98]新安大豪沈千载起义,“结椎剽之党,为之囊橐,弄兵潢池”[99]。郡国不能禁。永泰二年(766),宣州旌德县王万敌进攻歙州华阳镇。尽管长达十余年的江淮之乱最终被平定,但活动于宣歙一带山洞的小股起义,直至贞元时期仍未断绝。以上起义参加者有“草贼”、“流殍”、“流民”、“椎剽之党”,体现了江淮百姓身份蜕变的社会现实,而起义加剧了这种蜕变。大历五年(770),独孤及任舒州刺史,时“州经积年寇盗,疮痍之后,百姓流窳,十不一存”[100]。

  唐僖宗时期先后发生两次大的起义,江淮百姓身份的蜕变,推动了这两次起义在江淮地区的发展;同时起义对江淮经济秩序造成严重的破坏。咸通九年(881),庞勋领导的桂林戍卒起义,沿湘、衡剽掠。后勋以徐州为据点,派兵取和州,破沐阳、下蔡、乌江、巢等县,扬州大恐,民悉渡江。十二月,庞勋渡淮,与义军将领刘行立、王弘立会合,败淮南将李湘,屯淮口,攻盱眙。光、蔡之民攻陷滁州,杀刺史高锡望,响应庞勋。“及庞勋反,附者六七万”[101]。庞勋起义主要活动区域在江淮。乾符元年(874),王仙芝、黄巢起义。四年(877),黄巢攻和州未下。王仙芝转向浙西,出没于宣、润之间。五年(878)正月,仙芝攻洪州。二月,王仙芝败于黄梅县,被杀。时黄巢攻亳州,尚让率仙芝余众归之,推巢为王,驱河南、山南之民十余万,掠淮南。王仙芝别将曹师雄活动于宣、润二州。三月,黄巢领兵渡江,攻陷乾、吉、饶、信等州。八月,黄巢攻宣州,宣歙观察使王凝拒之,败于南陵,引兵进入浙东,开山路七百里,直趋建州,占据闽地诸州。然后,攻下桂管、广州。六年,引军北还,沿湘江而下,历衡、永州。十月,抵潭州,进逼江陵。十一月,黄巢北攻襄阳,大败。攻鄂州,转战饶、信、池、宣、歙、杭等十五州,众至二十万。广明元年(880)六月,黄巢攻占宣州。七月,黄巢自采石渡江,围天长、六合,下滁和二州。黄巢攻淮南时,庐州刺史郑綮移檄黄巢,请无犯州境,巢笑为敛兵。九月,败曹全晸天平军于淮上,淮南节度使高骈竟不救之。黄巢两次转战江淮,由于江淮百姓身份的蜕变,为起义队伍发展壮大提供了社会基础。

  唐肃宗、代宗时期的江淮起义和唐僖宗时期的两次起义,对江淮经济秩序造成了极大的破坏。江淮起义被镇压以后,江淮经济凋敝,户口流亡。如方清起义,“东南厌苦”[102],“七州之地,人罢物敝,百姓业业,全活无所”[103]。如黄巢起义,“甿巢虐池之二年,潏自平原郡得此郡,其始至也,无屋宇、城壁之事,无市井、人物之类,瓦骼凹亚,相甃杂视”[104]。尤其淮南,庞勋起义和黄巢起义都大掠淮南,对淮南经济造成了极大的破坏。黄巢农民起义及其失败,江淮百姓身份蜕变加剧,促进了地方势力的成长,而方镇的增置及其相互兼并,使战争愈演愈烈,地方势力进一步膨胀,唐中央对江淮基本失控,“江淮转运路绝,两河、江淮赋不上供,但岁时献奉而已”[105]。失去江淮的唐王朝,国命岌岌可危。

  总之,唐天宝以后财政的南方化,在财政和政治上分别体现为“财利之说兴”和“聚敛之臣进”,这促使江淮经济秩序的破坏,江淮农、工、商失序、失业,“人不堪命”,加速了百姓身份的蜕变,这个问题作为后唐康澄上疏言为国者深可畏者六条之一——“四民迁业深可畏”[106],这是江淮藩镇化的根本原因。同时也应当看到,在天宝以后,唐代淮南道作为财政区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体现了淮南道经济发展的水平,但经历了财政、政治和一系歹欧起义的破坏,淮南道的经济从此在中国经济格局中衰落下去,此后中国古代经济重心才真正地转移到江南。

注释:

[1]董诰等编:《全唐文》卷465《均节赋税恤百姓六条》:“且经费之大,其流有三:军食,一也;军衣,二也;内外官月俸及诸色资课。三也。”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105页。

[2] 《新唐书》卷210《藩镇魏博》。

[3] 《新唐书》卷210《藩镇魏博》。

[4] 《新唐书》卷51《食货志》。

[5]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26,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7284页。

[6]董诰等编:《全唐文》卷753《上宰相求杭州启》,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3459页。

[7] 《旧唐书》卷14《宪宗本纪》。

[8] 《新唐书》卷115《狄仁杰传》。

[9] 《新唐书》卷153《颜真卿传》。

[10]董诰等编:《全唐文》卷763《授杜琮淮南节度使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3513页。

[11]董诰等编:《全唐文》卷478《唐庐州刺史本州团练使罗垧德政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163页。

[12]董诰等编:《全唐文》卷478《唐庐州刺史本州团练使罗垧德政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164页。

[13]董诰等编:《全唐文》卷606《和州刺史厅壁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711页。

[14]董诰等编:《全唐文》卷413《授独孤问俗鄂岳等州团练使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874页。

[15] 董诰等编:《全唐文》卷755《唐故宣州观察使御史大夫韦公墓志铭》,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3470页。

[16]董诰等编:《全唐文》卷728《授崔龟从岭南节度使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3324页。

[17]李吉甫:《元和郡县志》卷29《江南道》,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468册,第474页。

[18]董诰等编:《全唐文》卷638《唐故特进左领军卫上将军兼御史大夫平原郡王赠司空柏公神道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855页。

[19]董诰等编:《全唐文》卷726《授纥干阜江西观察使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3315页。

[20] 《新唐书》卷165《权德舆传》。

[21] ①《新唐书》卷51《食货志》。

[22]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22,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7329、7330页。

[23] 《全唐诗》卷870《讥元载诗》,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9921页。

[24] 《新唐书》卷149《第五琦传》。

[25] 《新唐书》卷51《食货志》。

[26] 《新唐书》卷52《食货志》。

[27]董诰等编:《全唐文》卷50《定两税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38页。

[28] 《新唐书》卷52《食货志》。

[29] 《宋史》卷174《食货志》。

[30] 《新唐书》卷52《食货志》。

[31] 《新唐书》卷54《食货志》。

[32] 《新唐书》卷54《食货志》。

[33]王溥:《唐会要》卷87《转运盐铁总叙》,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588页。

[34]王溥:《唐会要》卷87《转运盐铁总叙》,北京,中华书局,1955年,第1588页。

[35] 《新唐书》卷54《食货志》。

[36] 《新唐书》卷54《食货志》“校勘记”疑为“建中三年”之误。

[37] 《新唐书》卷54《食货志》。

[38]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27,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7329、7330页。

[39] 《新唐书》卷54《食货志》。

[40] 《新唐书》卷54《食货志》。

[41] 《新唐书》卷54《食货志》。

[42] 《新唐书》卷54《食货志》。

[43] 《新唐书》卷54《食货志》。

[44] 《新唐书》卷54《食货志》。

[45] 《新唐书》卷54《食货志》。

[46]王钦若:《册府元龟》卷510《邦计部·重敛》原注,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

[47]董诰等编:《全唐文》卷622《举前池州刺史张严自代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

[48] 《新南书》卷51《食货志》。

[49] 《新唐书》卷52《食货志》。

[50]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26,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7289页。

[51] 《新唐书》卷52《<食货志》。

[52] 《新唐书》卷52《食货志》。

[53] 《新唐书》卷52《食货志》。

[54] 《新唐书》卷52《食货志》。

[55] 《新唐书》卷52《食货志》。

[56] 《新唐书》卷52《食货志》。

[57] 《旧唐书》卷146《杜亚传》。

[58] 《新唐书》卷52《食货志》。

[59] 《新唐书》卷52《食货志》。

[60] 《新唐书》卷167。

[61]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45,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7909页。

[62]王钦若:《册府元龟》卷510《邦计部·重敛》,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6115页。

[63] 《新唐书》卷52《食货志》。

[64] 《新唐书》卷52《食货志》。

[65] 《新唐书》卷164《崔衍传》。

[66] 《旧唐书》卷157《李鄘传》。

[67]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43,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7839页。

[68] 《新唐书》卷164《崔衍传》。

[69] 《新唐书》卷149 《班宏传》。

[70]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26,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7289页。

[71] 《新唐书》卷145《窦参传》。

[72] 《新唐书》卷145《窦参传》。

[73] 《新唐书》卷224上《李琦传》。

[74] 《新唐书》卷52《食货志》。

[75] 《新唐书》卷132《刘子玄传》。

[76] 《旧唐书》卷146《严绶传》。

[77]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45,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7909页。

[78] 《新唐书》卷139《李泌传》。

[79]佚名:《大唐传载》,丁如明、李宗为、李学颖等校点,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年,第885页。

[80]李昉等:《太平广记》卷154《崔玄亮》,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1044册,第47页。

[81] 《新唐书》卷224上《叛臣上》。

[82]董诰等编:《全唐文》卷49唐代宗《册尊号赦文》、《南郊赦文》皆有“天下所有诸色结聚”之文,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33、234页。

[83]王钦若:《册府元龟》卷495《田制》,北京:中华书局,1960年,第5929页。

[84] 《新唐书》卷52《食货志》。

[85] 《全唐诗》卷337《送灵师》,北京:中华书局,1999年,第3780页。

[86] 《新唐书》卷180《李德裕传》。

[87]司马光:《资治通鉴》卷243,北京:中华书局,1956年,第7840页。

[88] 《新唐书》卷180《李德裕传》。

[89] 《新唐书》卷134。

[90] 《新唐书》卷149《刘晏传》。

[91] 《旧唐书》卷152《王栖曜传》。

[92]董诰等编:《全唐文》卷502《金紫光禄大夫司农卿邵州长史李公墓志铭序》,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2264页。

[93] 《新唐书》卷146《李栖筠传》。

[94]董诰等编:《全唐文》卷384《贺袁慘破贼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729页。

[95] 《新唐书》卷147《李芃传》。

[96]乐史:《太平寰宇记》卷104《江南西道二》,文渊阁四库全书本,第470册,第121页。

[97]董诰等编:《全唐文》卷314《平原公遗德颂》,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411页。

[98]董诰等编:《全唐文》卷390《唐故洪州刺史张公遗爱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755页。

[99]董诰等编:《全唐文》卷390《唐故洪州刺史张公遗爱碑》,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755页。

[100]董诰等编:《全唐文》卷385《谢舒州刺史兼加朝散大夫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734页。

[101] 《新唐书》卷52《食货志》。

[102] 《新唐书》卷146《李栖筠传》。

[103]董诰等编:《全唐文》卷384《贺袁傪破贼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1729页。

[104]董诰等编:《全唐文》卷829《池州重建大厅壁记》,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第3872页。

[105] 《旧唐书》卷19下《僖宗本纪》。

[106] 《新五代史》卷6《唐本纪》。

(作者单位:安徽大学历史系,安徽合肥 230039)

来源:《社会科学战线》2012年第2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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