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杂谈】菲学者在菲报刊文:黄岩岛确实属于中国!(组图)

 

菲学者在菲报刊文称“黄岩岛确实属于中国”,谴责菲政府糊弄公众

图为南中国海地图。黄岩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

    环球网记者李宗泽报道,菲律宾在黄岩岛海域与中国的对峙已经持续20多天。期间,菲方无视历史与中方的交涉,一再宣称黄岩岛是菲方领土。有媒体分析认为,菲方此举意在抢夺南海资源。然而,日前一位看不下去的菲律宾民众在该国主流媒体上发文指出,有历史证明,黄岩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

    这位署名为维克托•阿奇斯的作者来自马尼拉的仙范市。他曾是一名投资家、商业银行家、前注册会计师、前经济学家。他于4月28日在菲律宾第四大报纸《马尼拉标准今日报》发表文章。内容摘要如下:

    黄岩岛确实是属于中国,早在元朝1279年中国就已发现并将其画入地图。中国渔民,不管是大陆的,还是台湾的,从那时起就一直使用它。实际上,郭守敬(在蒙古统治者忽必烈汗手下工作的天文学家、工程师兼数学家)测绘了南海,测绘点就是作为中沙群岛一部分的黄岩岛(1983年更名为黄岩岛)。

    相比之下,菲律宾外交部妄称拥有的同一块领土所依据的菲方“老地图”却仅画于1820年,或者说比中国绘制的地图晚了541年。令人惊讶的是参议员埃德加多•安加拉(据称还是有名的律师)竟宣称一个比人家晚了5个世纪又40年的地图却优先于中国早得多的地图。更震惊的是华金•贝尔纳神父,在4月22号另外一份报纸上用1982年《联合国公约海洋法》作为他为“菲律宾领土”辩护的基础。

    那么,在1946年,菲律宾从美国殖民地那里宣布独立时,我们确切的领土应该是什么?为什么1899、1935、1943、1973、1986和1987年的历次宪法,黄岩岛都不在其中?而且,那些宪法也没有提到南沙群岛是菲律宾的领土。我们突然从何处、从谁哪一下子就得到了这些岛屿?难道这是凭空得到的?

    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后期,中国组织了多次黄岩岛和附近地区的科学考察。实际上,中国于1980年在南礁中国立下一个石碑,上面写着“南海科学考察”。而在1997年未经允许,菲律宾又将块石碑拆除。

    直到上个世纪九十年代,所有菲律宾官方发行的地图都不把南沙和黄岩岛包括在菲律宾的领土范围之内。1961年我们自己议会批准通过的共和国第3046号法令阻止我们对上述岛屿的拥有。然而,经过了漫长的48年之后,在2009年3月10日,我们修改该法令,单方面地宣布拥有这些有争议的岛屿。

    但是,有这样一个事实不置可否,其中有三个国际条约都支持中国对那些岛屿拥有主权。它们分别是:《1898年美西巴黎条约》、《1900年西美华盛顿条约》、《1930年英美条约》。它们都规定菲律宾领土边界限制在东经118度线。

    另一方面,菲律宾主张对那些岛屿拥有主权的依据仅仅是1982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就我所知,这只是一个“公约”,它不能推翻或替代殖民者之间签订的条约或达成的协议。甚至,即使它真的被当成一个“法”,它也不能追溯生效并而改变从前事实。我们在糊弄谁呢?

    中国比菲律宾早发现黄岩岛

    “我国对黄岩岛海域拥有无可争辩的主权。”社科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国强向本报记者表示。他指出,国际法对于领土取得有四大要素——最早发现、最早命名、最早开发经营和最早连续不断的行政管理。从历史和法律角度而言,黄岩岛都属于中国。

    早在元代,天文学家郭守敬就于1279年进行了“四海测验”,而他在南海的测量点就位于黄岩岛,这证明至少在元朝时期中国就已经发现了黄岩岛。

    “并且郭守敬隶属于当时的太史院,类似于现在的中国国家天文台,因此他的测验属于官方行为,充分显示中国已经对黄岩岛进行了有效管辖。”他强调。

    此外,1935年,中国政府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首次公布的南海诸岛地图上,就已经明确标注了黄岩岛。

    我国在1947年和1983年,也分别对黄岩岛进行了命名。“在中国对黄岩岛拥有主权、行使管辖权的过程中,广东、广西、海南的沿海渔民已经经常性地在此进行作业。新中国成立后,我们也对黄岩岛进行了一系列的科学考察和研究。”李国强称。

    针对黄岩岛争端,菲律宾方面声称,早在西班牙殖民时期(16世纪)菲律宾渔民已经将黄岩岛海域作为传统的捕鱼区,并将黄岩岛作为恶劣天气时的避难点。

    直到1748年,一艘名为斯卡伯勒号的英国茶叶商船在此触礁沉没后,菲律宾和国际上才将此地命名为“斯卡伯勒礁”。

    1957年,菲律宾政府和美国海军在该地区联合进行了海洋调查。随后苏比克湾的菲律宾海军基地曾将黄岩岛作为防御点,并于1965年在岛上悬挂国旗、建立灯塔宣誓主权。

    对此,李国强分析称,首先菲律宾对黄岩岛的发现晚于中国,中国已经在黄岩岛确立了主权;其次菲律宾的一些活动并非官方行为,即使是官方行为,也是对中国主权的侵犯。

    国际条约规定黄岩岛不属菲

    就地理位置而言,黄岩岛位于北纬15°07′,东经117°51′,是我国中沙群岛的组成部分。该岛屿距离中沙环礁约160海里,距离广州600海里,而离菲律宾苏比克湾约126海里。黄岩岛以东是幽深的马尼拉海沟,这里正是中国中沙群岛与菲律宾群岛的自然地理分界。

    菲律宾的领土范围主要由一系列国际条约确定,但这些条约没有一项将黄岩岛纳入菲律宾领土。“1898年《美西巴黎条约》、1900年《美西华盛顿条约》和1930年《英美条约》等都明确规定了菲领土位于东经118°以东,而黄岩岛位于该界限以西。”李国强称。

    此后,1935年的菲律宾宪法、1947年美菲一般关系条约、1952年菲美军事同盟条约、1961年6月17日菲关于领海基线第3046号法令和1968年菲关于领海基线的修正令等都先后重申了前3条国际条约具有法律效力。

    在这些法律条约约束下,菲律宾一直未因中国政府对黄岩岛行使主权管辖和开发提出异议。1967年、1981年和1984年,菲律宾出版的地图都将黄岩岛标绘在了菲领土之外。

    菲律宾官方也多次承认黄岩岛在菲领土范围之外。1990年2月5日,菲律宾驻德国大使比安弗吉尼曾明确表示:“据菲国家地图和资源信息部的数据,黄岩岛不在菲领土主权范围以内。”

    1994年10月18日,菲律宾国家地图和资源信息部再次确认“菲领土边界和主权是由1898年12月10日《美西巴黎条约》第三款规定,黄岩岛位于菲领土边界之外”。

    “在历史上,中国早已形成对黄岩岛的主权,黄岩岛已经是中国固有的领土,菲律宾不能用中国主权确立之后的《联合国海洋法公约》来主张自己的权利,这本身是违反海洋法公约的。因此菲律宾根本不能以公约作为理据。” ——社科院中国边疆史地研究中心副主任李国强

菲方诉讼缺乏法律依据

1994年《联合国海洋法公约》颁布。菲律宾以这项新公约为借口,紧紧抓住“黄岩岛位于其200海里专属经济区内”这一理由,宣称对黄岩岛享有海洋管辖权,后又改为宣称对之拥有主权。随后,菲律宾频频增加在黄岩岛问题上的“小动作”。

1997年,菲律宾海军强行损毁中国1990年在黄岩岛设立的主权标志。随后多次派出军舰、军机对中国无线电运动协会组织的中、美、日无线电探险队在黄岩岛的活动进行监视和干扰,并在外交场合公开宣称,中国的无线电爱好者考察活动是“企图占领黄岩岛”,甚至制定了作战原则以维护其“主权”。

1999年开始,菲律宾不仅加大驱赶抓捕中国渔船的力度,甚至一度将中国渔船撞沉,还在驱赶过程使用机关枪扫射。2000年5月28日,一名中国渔船船长就被菲海军开枪射杀。此外,菲律宾也“别有用意”地将一艘淘汰军舰搁浅于黄岩岛。2000年12月5日,作为朱镕基总理访菲的前提,菲方被迫牵走军舰。但2004年,菲方故伎重施,又将该军舰弃置于中菲另一争议岛屿中业岛。

2009年2月17日,菲律宾国会正式通过“制定菲律宾领海基线法案”,将黄岩岛和南沙群岛部分岛礁纳入菲律宾领土。3月10日,菲律宾时任总统阿罗约罔顾中国反对,正式签署该法案,企图以立法形式,强行将侵占中国领土的行为合法化。

随着此次中菲黄岩岛问题的演进,今年4月24日,菲外交部发言人宣布将在一周内正式“邀请”中国到国际海洋法法庭打官司。

对此,李国强表示,中国确立对黄岩岛主权管辖权在先,菲律宾提出的主权要求是非法的。菲律宾不能用中国主权确立后的《联合国海洋公约法》来主张权利,因此菲律宾根本没有资格提出诉讼。况且,《联合国海洋法公约》不是用来解决领土争端的问题。“黄岩岛争议是领土争端,不是海洋争端。”

“比如一栋房子属于你们家,我去那里圈一块地说这是我的,我还赖在那儿不走,并且我还觉得地不够大,希望把你们家都占过来,所以要提交到法庭,这岂不是很荒唐。”他说。

资料图:各国对南海岛礁实际控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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